
读后感二百字
暑假里,我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探索海底世界的故事。
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我知道了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知道了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知道了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了解到“鹦鹉螺”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
这里带给我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知识,以后我还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培根《论自私》读后感300字左右
自私个不怎么光彩的词眼,一惯在人的观念里是丑恶的化身、不齿的对象而在我看来,自私亦有之分,亦有愚蠢智慧之分。
人在本质上是自私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个真理,无可厚非。
一个人要享乐,是为了不闷死;要工作,是为了不饿死;要恋爱,是为了不孤独死。
一切为了生存,生存就是斗争,斗争就意味着自私。
当我抛出这么一个自私论时,在观的一些人或早已是忿忿不平了。
就如博爱者,抑或是民族主义者,他们肯定在一旁咬牙切切,欲先打倒我而后快。
然而我也曾是自称为博爱者的。
我曾经无私地帮助过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什么回报;我曾经同情那些贫穷的、上不了学的孩子,并为他们捐了钱;我孝敬自己的父母,哪怕是自己再没钱,也会省吃俭用,把钱寄回家,而自己则骨瘦人疲,弱不禁风。
我的这些举动,应该没有任何自私的嫌疑,我也从来没有任何的做作。
然而我却觉得自己还是自私的,因为我是一个伦理道德观念深重的人。
我曾经不图回报地帮助朋友,毕竟觉得朋友见死不救,是为不义,要为世人所呵斥,自己亦会名声扫地,不可因小失大;我曾经帮助穷孩子上学,虽不想有何好处,却不想泯灭自己的良知,留下冷血的骂名;我孝敬自己的父母,那是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人没有良心,只怕会死得早。
只是这些自私倒不显得恶,反而有点善。
这总比一些人,抛弃父母、出卖朋友不说,还要鱼肉民众强得多。
至少我走在街头上可以挺着胸,昂着头,不怕别人喊打。
《老子》云,智慧出,有大伪。
为何要“伪”,是因为不可告人的自私。
然而有智慧的自私也是善的,至少我这样认为。
当一个一盘散沙的民族的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时,它会变成一有力的拳头。
这是大的斗争。
人心本来是自私的,然而个体取决于整体,整体的利益不受保障,个人的利益也就无从保障了。
面临这种抉择,一种人会试图为整体的利益而努力斗争,并坚持取得成功,这种有智慧的自私也显得善,上帝会眷顾他,他会获得一些额外的、意想不到的回报。
一种人会极尽“自保”之能事,甚至出卖同胞的利益来开劈自己的“光明大道”,这种愚蠢的自私,就如一些汉奸走狗,其结果不是被自己的族人唾骂,就是为其它民族的人所鄙视,最后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老子的教诲,人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言,有所不言。
本来自私是人的一种很隐密的东西,如今把它捧献于公众,倒显得有些尴尬了。
鸟言兽语读后感40字
当我们用文明的语言交谈,和人平等相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以貌取人,不以权势取人,不以财取人,这就是所谓的文明人,文明人讲的‘人言人语’。
可是那些仗势欺人,说话恶言恶语,污言秽语的人,为什么要称做‘禽兽’
他们的话就叫‘鸟言兽语’呢
这和那些动物们扯上什么关系了
读了这则故事,难道就不为小鸟小动物打抱不平吗
故事大意麻雀和松鼠听说人们看不起我们这些动物,说他们说的话都是高贵的,而我们讲的话就下贱,相差很远,他们说的话值得写在书上,刻在碑上,或用电视广播送出去,而我们不配。
为了证实这新闻是否真实,麻雀和松鼠决定亲自调查一番。
都市的街道上“我们有手,我们要工作
”“我们有肚子,我们要吃饭
”全体人的喊声融合到一起,非常响亮。
这两句‘人言人语’并不错啊,有手就要工作,有肚子就要吃饭,顶简单顶明白的道理。
“不许喊
你们是什么东西,敢乱喊
再像狗一样乱汪汪,乌鸦一样乱聒噪,我们就不客气了
”一群拿着木棍,腰里别着手枪的人说。
真的如同麻雀所想:人们把自己不爱听的都称作‘鸟言兽语’,小学教科书排斥‘鸟言兽语’也许就是为这一点。
讲到这里,也就是如同麻雀说的,从自己嘴里说出的话都是‘人言人语’,而别人说了自己不愿意听的话就是 ‘鸟言兽语’了
战场上侵略者一方 用咱们的快抢,重炮,飞机,坦克,叫他们服服帖帖地跪在咱们脚底下,说什么保护自己的国土,真是猪乱哼哼,鸭子乱叫唤
保护国土一方 敌人来到咱们的土地上来了,他们要杀咱们,抢咱们,简直比强盗还不如,咱们只有一条路,就是给他们强烈的抵抗。
哪怕只剩最后一滴血
正像麻雀的感动:如果我是人类,凭良心说,这里的人说的话才是‘人言人语’。
侵略者拿着自己所谓的文明的武器,到他们所谓的野蛮人的土地上做什么,烧杀抢掠,他们做的事情还称得上文明吗
所有的人们都把自己的话称作‘人言人语’,根本不去理会别人的感受,而动物的‘鸟言兽语’一是一,二是二,用道理说话,这‘人言人语’和‘鸟言兽语’的区别就在这里。
人言人语是人类交流的语言,鸟言兽语是动物们的交流的语言。
我们不能把自己憎恶别人的话语归结到鸟言兽语之中,毕竟在动物之中没有所谓人类的污言秽语,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更不能把人的罪恶栽赃到动物身上。
育人先育己,为有一个和谐文明的环境,自己就不应出言不逊,甚至伤害别人。
教育孩子,首先从自己的言语做起,不能总是认为自己是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孩子也有自己的自尊心,做孩子的朋友,平等的对待孩子,只有这样说出的话语才更具亲和力,孩子也非常喜欢的接受。
孩子在家长的熏陶下,相信那些文明的‘人言人语’也会出自孩子的口中。
自评:读过这则故事,经常出现一些不文明的语言,特别是家长对待孩子的教育中,更不允许有不文明的言语,孩子的成长受父母的熏陶时间最久,做文明人,从自己做起,相信在家长的熏陶下,孩子一定会更优秀,说话时时都是文明用语,在这样和谐文明的环境里,谁还会把‘鸟言兽语’列入不文明的范围呢
求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读后感,2000字左右。
《道德情操论》读后感3000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驱动下,人自私的情感越来越明显,私欲的膨胀给道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很多传统的道德观已经不被人所看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社会的道德缺失。
财富固然重要,物质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然而,我们不可以为了利益和物质的追求而忘了对道德情操的反思,否则,人类和禽兽就没什么区别了,仅仅是为了得到物质,为了生存而已。
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世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讲述了人如何获取财富,如何把握规律做到利己。
然而,过度的利己是会导致社会利益化,冷漠化的,为此,亚当斯密很负责任地写了《道德情操论》,从人类的情感和同情心出发,讨论了善恶、美丑、正义、责任等一系列概念,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释正义、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说明道德评价的性质、原则以及各种美德的特征,并对各种道德哲学学说进行了介绍和评价,进而揭示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秘密,以及人的行为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
它对于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起到了更为基本的作用,因而也被誉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圣经”,西方世界的《论语》。
而我个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抱着用它去解释经济社会的态度,而仅仅是用来解释我个人的内心情感。
读完《道德情操论》,我感觉很多生活中的迷茫都变得明朗,我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同时也在道德方面有了一个更清晰的指引。
这是平时上课学习老师所不能教予我的。
《道德情操论》更深刻地揭示了人内心的情感,包括善恶美丑,它比《丑陋的中国人》更让我震撼,和受启发,因为它解释得更深层次。
读完这本书,我首先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何谓道德,道德的意义何在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认为,道德就是善良的本性,是美德。
有观点认为:“所谓道德是出自本能的利他行为,是一种自然地情感流露。
一个人如果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再做出利他行为,这种理智的考虑已经不能算是道德了。
”然而,在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里,道德准则是一种自制意识,是良心的呼唤,是对普遍道德的责任感。
如在第五章中写到,“他行为的动机不是出于别的,可能只是出于对既定的责任准则的尊重,一种在各方面都按照感恩的法则行事的严肃而真挚的愿望。
”“这种敬重,还由这样一种见解得到更进一步深化,即认为这种敬重起初是出于人的天性将它铭记于心,后来被推理和哲理所证实,认为这些重要的道德准则是大自然的指令和法则,大自然最终将给那些尽到自己责任的人以奖赏,而对那些不尽自己责任的人给予惩罚。
”正是由于这种对道德准则的坚信和敬重,想成一种责任感,自制力,这也是本书里说的“行为的合宜性的判断”。
在全本书中,道德情操都是人类情感的反思以及对善美的追求,这与道德是本能的利他行为意识有些差异。
而我更认同亚当斯密的观点,因为恶念是每个人都有的,善念也是每个人都有的,道德情操好的人并不是圣人,完全没有恶念,而是形成了良好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这种信念支撑着他不作出损人利己的行为,因此他很少恶行,得到人们的美好评价,觉得他是个道德好的人。
而道德败坏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只是因为价值观的不同,道德观念的薄弱,致使他无法抗拒利益的驱动,而做出了损人利己的行为,而这种人是对社会不利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因此,需要强调良好的道德情操。
在这本书中,亚当斯密把道德情操归的根源归结为同情心,这与人性论有着相似之处。
在书的开端就讲述了同情心的问题。
“在人的天性中总是有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
无论一个人在我们眼中是如何自私,他总是会对别人的命运感兴趣,会去关心别人的幸福;虽然他什么也得不到,只是为别人感到高兴。
当我们亲眼目睹或是设身处地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时,我们的心中就会产生同情或怜悯。
我们常常为别人的痛苦而痛苦,这是无须证明的事实。
像人性中所有与生俱来的感情一样,这种情感决不是专属于良善君子,尽管他们可能对此最为敏感。
即使一个无赖罪大恶极,无视一切社会规范,他也不会完全丧失同情心。
”亚当斯密把人的内心比喻成两个法庭,“人作为人类的审判员的这个任命只有在一审时才有效,最终的判决还要求助于高级法庭,也就是他们自己良心的法庭,那个想象中的公正无私、全知全能的旁观者的法庭,人们心目中的伟大审判官和仲裁者的法庭。
这两种法庭的审判权赖以建立的原则虽然在某些方面类似,但实际上还是有所区别。
外部的裁决权完全依靠对现实的赞扬或谴责的渴望或厌恶。
内心的裁决权则完全依靠对值得赞扬或应该谴责的品质的渴望或厌恶。
……”由此可以知道,亚当斯密对于道德的观点就是内心的审判,对善美的赞扬和推崇。
人之所以表现道德,是因为内心的裁判权的作用。
在人内心的法庭的前提下,在书中,亚当斯密提出了良心的观点,“虽然在特殊情况下软弱的人不能仅仅依靠良心的支持,虽然他们不能总是依靠那个想象中的与其心意相通的公正旁观者来支撑自己的信心,但是在任何时候良心的影响和权威都是不可忽视的。
只有在这个内心法官的指示下,我们才能对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一清二楚,才能恰当地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利益。
”同时,他也用一个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例子解释了良心的观点。
“假如中国这个伟大帝国连同其全部亿万居民突然毁于一场地震,那么一个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很有人情味的欧洲人会有什么反应呢
我觉得,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他会忧心忡忡地想到人世无常,人类创造的全部成果就这样在顷刻间灰飞烟灭。
如果他是一个投机商人的话,也许还会触类旁通地想到这种灾祸对欧洲商业和世界贸易可能带来的影响。
可是当悲天悯人、深谋远虑全都过去以后,他就会像平常一样优哉游哉地做生意、寻开心,好像这种不幸的事件从未发生过。
”这正是由立场的不同决定的。
肉眼中的物体大小不是取决于体积,而是眼睛的距离。
站得越近,就会越大化,站得越远,就会最小化。
这也是为什么人总是看重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他人利益,或者没有遇害者感受痛苦那么强烈的原因。
所以亚当斯密提出,一个社会要做到善良和谐,需要每个人站在一个不是别人也不是自己的公正的立场无考虑利益,充分利用内心的裁判权去约束自己,从而去提高自己的社会道德情操。
然而在这个社会,强调同情心和道德情操有何意义呢
总理温家宝极力推荐我们应该多读《道德情操论》,并对此书做出了很高的评价。
而我个人在读完这本书后,也觉得这是一本真正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这个利益化功利化的现代大潮中,我们已经逐渐失去了对道德的思考,很多人为了利益甚至不择手段,这个社会得到的流失的太快。
关于我们的大学生更是有很多事件是由于道德观念的薄弱造成的。
众所周知的药家鑫事件,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做出如此行为,这简直就是丧失道德底线的行为。
尽管当时他也许是情感不受控制,但是,正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力大于了他内心道德自制力,以至于他面对伤者没有同情心,良心沉睡不醒,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已经遮盖了他善良的双眼。
还有在各高校,功利的现象更是突出,有些人为了得到奖学金,为了一己之私,损害他人利益,考试作弊等等。
还有类似“我爸是李刚”案件,“李庄案”等等的相继发生。
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力量,我们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行为立下一个原则,树立良好的道德准则,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这样才更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另外,最近很热门的话题,扶老人过马路的问题,更是证明,道德已经被淡化,被这个社会的现实渐渐淡化。
这一切可以根据亚当斯密的观点得出结论,只是由于人们把自我利益最大化了,这种利益的最大化比同情心更加强烈,因此磨灭了同情心和良心,也就磨灭了道德情操的痕迹。
读《道德情操论》是一次灵魂的反思,是一次道德的重整。
我知道很多事为什么如此丑陋,也懂得了如何去改变这种丑陋,突然感觉内心的纯净,找到了方向。
正如这句话所说“认识内心的丑陋与缺陷,是为了追求内心的善良和完美”。
求读后感
花了一个星期时间看了《基督山伯爵》看完了,感慨颇深,可怜无辜的埃德蒙,因完成老船长的遗愿,帮人送了封信。
他有光明的前程,可以当上一名船长,即将娶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他深爱着自己的老父亲,可是他的下属和他的情敌却串通好了,诬陷他犯了叛国罪。
可怜的埃德蒙在自己的婚宴上被法院传走。
年轻的代理审判官本来是同情埃德蒙的,可是当他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自己的父亲的时候他为了自己的前程,把埃德蒙送进了监狱。
终身监禁,可是造化弄人,埃德蒙在监狱里遇到了和他一样含冤的亚尔法神甫,两个人用了几年的时间试图越狱都没能成功,而且亚尔法神甫告诉了埃德蒙一个关于宝藏的秘密。
最终埃德蒙在亚尔法神甫死后,逃出监狱。
并找到宝藏,他用宝藏里的钱,买了个岛屿。
他也就成了基督山伯爵,并开始了他的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正如先人们所说,打击一个人不是打击他本人二是打击他的信仰,从信仰上等彻底击败他,这样这个人才永无翻身之日。
打掉他生存下去的价值。
埃德蒙成功了,他通过一系列的阴谋,计划终于把自己的仇人一个个的逼上绝路,自杀的自杀,疯掉的疯掉,破产的破产。
这部小说我认为最大的特点不是他怎样复仇,而是让读者看着他复仇,看着他使出这样那样的招数,耍这样那样的阴谋。
不受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且感觉他做得很对,自己不自觉的感觉很舒服。
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复仇的帮凶,如果说哈姆雷特复仇的方式是光明的,那这次复仇是完全在地下进行的,仇人就在你的身边,而你却把他当做朋友。
一步步的用合情合理的方式让你的家庭走向崩溃,让你的生活走向崩溃,甚至你的意念也渐渐的走向崩溃,最终,维尔福在审判了自己的私生子,逼死了自己的妻儿后疯了。
费尔南,在名誉扫地,妻离子散后自杀了。
爱财如命的格拉齐昂,在丧尽家财,破产后在贫困中挣扎。
借用梁先生的一句话“两兵相接短巷中,杀人如草不闻声”。
他不直接出面却让别人收到了致命的打击,我不欣赏他,但是不得不佩服他。
斗智而不斗力,这就是最终追求。
这是个人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