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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季羡林》。
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
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
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
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
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
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
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
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
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
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
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
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
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
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
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
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
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
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
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
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
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
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
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
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
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
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
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
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怎样才是正确的路
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
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
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
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
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
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
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
”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
”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
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在季老对释迦牟尼生平以及原始佛教的起源问题的探讨中,我理解了不少过去的困惑。
首先是释迦牟尼的出身问题。
一般认为释迦牟尼生于公元前483年,这个时期也就是中国的孔子活跃的时期。
如佛典记载释迦牟尼是个快乐王子,直到他出宫遇到了生老病死才开始思考人生。
这点总让人起疑。
现在的观点是,释迦族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和富庶,它仅仅是一个身处偏远(今尼泊尔境内)的一个推举制产生首领的共和国(类似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不能肯定释迦牟尼是否属于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雅利安血统,但他自称属于刹帝利。
好吧,这里又要温习一下世界史,还记不记得当时印度的四大种姓划分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自称属于刹帝利的释迦牟尼自然要为提升刹帝利的地位向婆罗门宣战。
这种宣战的表现就在于他选择了沙门的宗教来哺育佛教,以及禁止使用梵语传播佛教。
这里的两个地方都要着重说明一下。
当时的印度有两类哲学家,一类代表了入侵者雅利安人的婆罗门,一类代表了被入侵者土著的沙门。
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婆罗门,所持有的信仰也相当的乐观,他们的宗教就是用来祈祷他们的下一个胜利。
而在痛苦的土壤里孕育的沙门则充满了悲观主义色彩,他们主张苦修,既然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只好用更加痛苦的方法来减轻他们的痛苦。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深受沙门影响的佛教是这个世界上最彻底悲观的宗教。
至于梵语,是婆罗门的语言,所以释迦牟尼允许徒众用自己的语言传播宗教,但唯独不允许使用梵语。
好吧,不管怎么说,佛教的初始教义被创立了,但它怎样才能传播并且发扬光大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有智慧知变通的宗教领袖。
他积极地与国王和富商结交,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寻找最可靠的依托。
有两个例子为证。
杀了父亲的未生怨王得到了佛的安慰。
佛也和有钱的淫女庵摩罗结交,还接受了她赠送的一座花园。
所以,最后季老总结说:“他之所以成功,佛教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宗教,一方面说明它满足了一部分人民的宗教需要,同时同他这个教主有一套手段,也是分不开的。
” 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都还记得咱的玄奘法师念念不忘的大乘佛教吧。
究竟大乘和小乘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佛教会从小乘发展到大乘呢
佛教在满足了人们的宗教需要之余,不能不开始面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问题。
众所周知的韩愈的《原道》和《论佛骨表》等都在这方面大力抨击佛教的消极社会性。
小乘佛教的“天国门票”是昂贵的,信众必须累世修习,并且不事生产,而大乘佛教则允许你在家当居士修持。
佛教能流传至今,不能不说它是一个极懂变通的体系。
在中国的传播伊始,它依附于玄学得以广泛传播。
最后站稳了脚跟后,佛教就不屑与其他宗教为伍了。
例如在唐朝,太宗曾命玄奘法师把《道德经》翻译成梵文介绍到印度去。
虽然最后史实表明的确翻译了,不过玄奘法师可是老大的不情愿呢,他说:“佛老二教,其致大殊,安用佛言,以通老义
且老子立意肤浅。
五竺闻之,适足见薄。
”翻译过程中,玄奘又坚持了自己的名词定义,不肯将道翻译为菩提,同时拒绝了翻译序,理由是怕被老外笑话了去。
我们读历史书的时候,都知道玄奘在西域那烂陀寺学习,当时PK群僧,名声大振。
但究竟他都辩论了什么还不甚清楚,季老在《佛教的倒流》一文中作了简单的例举,“调和空有,摧破晓乘正量部的理论,斗败顺应外道”。
这里又有些背景要介绍,佛教从小乘发展到大乘之后,小乘并没有消亡,而是一直长期和大乘共存。
在这过程中,大小乘内部继续分化。
小乘有诸部,大乘也分化为空宗和有宗。
顺着这个话题,提一下禅宗。
禅宗是佛教在中国本土的创造性流派,六祖的“顿悟”学说使得天国入门券变成了演唱会开场后的黄牛票,简直就是大甩卖,这也使得禅宗成了流传时间最久的流派。
“一个宗派流行时间的长短是与它们中国化的程度成正比的。
”佛教如是,共产主义也如是,笑。
玄奘是个非常细心的观察家,他每到一地,都细心观察并记录当地的宗教发展状况,而这些忠实的记录在现在看来确实非常有意义。
书中至少提到了两处玄奘的记录的作用。
第一处,是关于“大乘上座部”的说法。
《大唐西域记》里有五处明白的写到“大乘上座部”,但是上座部是属于小乘的,所以各国翻译家翻到这里时,都感到为难,有如实翻译的,也有各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和解释的。
季老的观点是,“大乘上座部”有其实,是小乘上座部受大乘学说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学派。
第二处,则要和法显的《佛国记》对照起来看。
法显是谁
反正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是不知道的,但看下来,法显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并不逊于我们喜闻乐见的玄奘。
法显是东晋人,是第一个真正到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
而古代印度缺少真正的史籍,因此《法显传》对印度古代历史的研究就举足轻重了。
比较法显到玄奘这二百多年间的记录,可以发现,大乘在某些地区逐渐战胜了小乘,而玄奘时期的僧徒比法显时期已经明显减少了,佛教逐渐衰微了。
想想那个时代只能徒步旅行并且只能用纸写游记攻略的驴友,能通过自己的见闻反映出这样的历史变迁,真是有趣又令人钦佩。
最后要说的是古人对中印文化的对比,很有趣。
谢灵运说:“华民易于见理,难于受教,故闭其累学而开其一极;夷人易于受教,难于见理,故闭其顿了而开其渐悟。
《含光传·系》则说:“盖东人之敏利,何以知耶
秦人好略,验其言少而解多也。
西域之人淳朴,何以知乎
天竺好繁,证其言重而后悟也。
由是观之,西域之人利在乎念性,东人利在乎解性也。
”我忍不住想,这个与现在的软件业发展现状是不是有个有趣的类比呢
印度能进行软件的大规模生产,每个印度程序员都能写出一段标准的没有差别的程序。
而中国的程序员多以孤胆英雄见长,100个中国程序员肯定能写出100个实现代码来。
从古至今,这民族差异还是顽固的流传了下来。
既然说到软件业,又难免啰嗦一句,大乘的无宗里面,提到万事万物都是空,唯有关系长存,不由得让我想起关系型数据库,不知道如果比较一下数据库技术和佛教流派的发展,会不会有些有趣的发现
说起来这也不算完全的无稽之谈,因为二者都是人类对世界的抽象。
我一直觉得计算机是一门哲学,一门实实在在能对社会发展做出事情的哲学,嘿嘿。
最后自吹一下,发现偶的古文功底还马马虎虎,居然看那些引经据典也津津有味。
手捧《季羡林》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
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
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
”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
”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
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
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
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
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
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
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
一贯如此。
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
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
”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
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
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
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
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
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
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
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
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
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
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
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
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
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
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
《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
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
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
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
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
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
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
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
……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
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
”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
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
“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
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
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
这真叫做没法子。
”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
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
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
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
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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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笔下的猫有什么特点
你妈
为什么很多经典的好书会绝版
像《读库》2006年诸一直频频,有货可供的时达九年,到去年,不能再加印了。
再比如我们的笔记本,目前已经出了五十种,如果每种都保持现货供应,再大的库房也不够用的,只好让一些宝贝暂缓再版。
十年间,我们的库房从几十平米扩展到几千平米,物流人员增加到十几人,依然不能满足所有图书都有现货。
当仓储空间捉襟见肘时,一些宝贝就不得不挥手告别了。
小说中的名侦探
我来回答一下: 1.爱伦·坡 生埃德加伦·坡(1809——1849),美国19世纪人、小说家、评论家,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独特的作家。
父母亲是流浪艺人,在坡两三岁时便相继去世。
接着他为一富商收养,但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他念过一年大学,也进过有名的西点军校,但没有毕业。
坡天生聪慧,18岁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后来写小说又获奖。
他此后靠写作与做编辑维持生活,但仍贫病交加。
他年轻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怀里,因此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血与死的图景。
坡40岁时从美国南方的里士满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尔底摩市街头,四天后去世。
贡献:爱伦·坡在文学批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上都有建树。
坡把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引进美国,并加上个人的特色,如他强调要创造独立自在的美,强调诗歌的音乐格律等。
他的创作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诗歌的原理》,评论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之作。
坡创作了近70篇短篇小说,有些是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心理小说,其中一部分着重写犯罪与推理,如《失窃的信件》、《金甲虫》等。
西文普遍认为他是侦探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鼻祖,也有人说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
坡继承了德国与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
但坡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着重反映生活中隐藏与内在的一面、主观意识的一面,并且常从一个处于黑暗与绝望中的人的角度,追忆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种“只应天上有”的所谓“超凡的美”。
从这一点来说,坡开创了西文现代诗歌的先河。
书中侦探:奥基斯特·杜宾 爱伦·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宾。
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
他的唯一兴趣是与书作伴。
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的疑案充满了兴起。
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把犯罪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
杜宾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
爱伦·坡还为杜宾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
(后来的侦探小说中有许多都塑造了陪衬人物,如著名的福尔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华生医生,波洛的朋阿瑟·柯南·道尔 2.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
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
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
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
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躁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
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
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
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
”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
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
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
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
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
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
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
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
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
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
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友黑斯廷斯上尉。
) 书中侦探: 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
(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卡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
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读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注1) 3. 约翰·狄克逊·卡尔 约翰·狄克逊·卡尔(1906~1997),美国籍作家,出生于宾州,毕业于哈维佛学院,曾远赴巴黎留学,但随即转往英国定居。
作者另有其他笔名,其中狄克逊·卡尔最著名。
卡尔的推理小说中俯拾皆是“密室谋杀谜团”与“不可能的犯罪”的情节,世人推崇他为“密室大师”。
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活动的事实。
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亡灵出没在古城》(即《连续自杀事件》)、《女巫角》、《宝剑八》等。
书中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洪钟,学养俱佳却透著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
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著两支拐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
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著铲形帽,喜欢穿著斗蓬。
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
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
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
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著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著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
4.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
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
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
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
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
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
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
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
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
书中侦探:1)赫尔克里·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创造出来的高傲的比利时名侦探。
他矮矮胖胖,小胡子翘起,还有一个鸡蛋一样的脑袋。
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比利时亡命到伦敦,并开设一间私人侦探社。
每当被法国人误会是英国人时,他总会纠正对方说:“我是比利时人
”而他也常摸著两撇胡子自傲地说:“我赫尔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
”波洛头脑里有无数灰色细胞,灰色细胞就是对每个人作心理分析,从对方的服饰、举止、爱好、人生观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波洛几乎没有与任何人博斗过,他总是慢吞吞的、悠闲的,像一只老猫观察一群嬉闹的老鼠,从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
波洛注重每个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凶手作案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关。
她在叙述中暗藏机关,隐瞒真相,但通过调查和分析,把一个个凶手捉拿归案。
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学知识破案,于是也成了福尔摩斯时代之后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2)简·马普尔小姐 也是阿加莎笔下的人物,她是来自圣玛莉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侦探,是个天生的侦探,是小说所描述过的最佳侦查头脑之一,。
很不幸的,除了无意中透露出的片段之外,简.马普尔小姐的早年生活,是鲜为人知的。
她第一次出现在《寓所谜案》时,大约是65-70岁之间。
她那时给人的印象就是世人对她永远的印象。
5.莫里斯·勒布朗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
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学故事。
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伯桑与左拉。
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
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郎》。
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茄波里安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
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侦探福尔摩斯比个高低。
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个挑战。
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人喜爱的文学典型。
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
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以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
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大增。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 书中侦探: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宾,最初是个大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
他的神出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
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
亚森·罗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
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5.艾勒里·奎因 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
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和《荷兰鞋之谜》。
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书中侦探:艾勒里·奎因(这个是侦探,与作者同名) 他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
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
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6. 范·达因 范·达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
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
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
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
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
由于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之身兼报刊专栏作家、编辑、小说家等数职,终于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
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
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本森谋杀案》(1926),书中侦探菲格·万斯首次登场。
由于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大受读者欢迎,范·达因写了十几部以他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
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
尤其是《主教杀人案》和《格林老宅谋杀案》,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
1939年,范·戴恩去世。
书中侦探:菲格·万斯 是达因小说中的侦探。
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
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
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
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
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
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
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
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
7.约瑟芬·铁伊 1897年生于苏格兰因佛内斯,就读于当地的皇家学院。
之后,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训练学院接受三年训练,然后开始物理训练讲师的生涯。
后来,她辞职照顾住在洛克耐斯的父亲,并开始写作。
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
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
1952年逝世于伦敦。
书中侦探: 爱伦·格兰特 铁伊笔下的侦探。
在三十年代崛起的众多神探中,艾伦·格兰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确是当时推理文坛的异数。
教养良好、面貌姣好、个性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非要别人领他的情不可,艾伦·格兰特,就是这么一位冥顽不灵、与众不同的家伙。
烦恼与偏见,一位平等主义者 说真的,格兰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妈留了一笔遗产,够他余生享用不尽;况且,格兰特在苏格兰警场干了那么久,他也应该去警察特种学校再深造,充实些不一样的技能,但他还是固执地留在原来岗位。
然而,就是因为这些个人本质,使得这个杜撰的虚构角色,反而像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烦恼与偏见,以及让同侪钦佩的锐利第六感;他的专业知识博得人们的尊敬;他对种族抱持著平等主义,也赢得众人的好感。
破案第六感,一个无法休憩的工作狂 拥有第六感,是人人称羡的事。
格兰特可以在数人之中,一眼认出犯罪者。
对他来说,虽然这是卓越本事的来源,但也形成一种性格弱点:灵敏的直觉让他断案如神,却也常教他独排众议、一意孤行。
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胶著状况,所有线索看似费解又毫无关连之时,严重的挫败感便会涌上他的心头,教他寝食难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为止心智才能获得休憩。
欣赏犯罪,一个不辞辛劳的检视者 格兰特对专业的要求已达完美的境界。
关于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并且有相当独特的见解:非但不唾弃,反而是欣赏它们。
他检视犯罪案件,态度是严谨而不辞辛劳的,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包括警场里的同仁在内,他通通不会放过。
因此,格兰特不是一人独大的行动者,他也绝非不会犯错的圣者。
事实上,这位警察是这么描述自己的:“一个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
由于心存平等主义的信仰,无论是畅销作家、行窃惯犯、同性恋剧作家,或是基层的巡逻警察,格兰特都能轻松自如地与之相处;不管处在四星级的高级旅馆,还是贩售麦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我,而不显得格格不入。
周旋真实人物,一个心力交瘁的劳碌者 格兰特体验生活、罪案以及真实的人性。
和他相逢或擦身而过的人们,有爱尔兰共和军、狗仔队新闻记者、猛汉刺客、犯罪组织,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男女老少。
他同情年轻人缺乏梦想,对教育体系丧失信心;甚至为了观察人性,他旅行会去搭坐火车头等厢,藉此揣摩百万富翁的习性。
他是如此悲天悯人、勤奋不辍,难怪格兰特因公受伤而住院时,会无聊地心烦意乱,因而试图为四百年前的王室谋杀案翻案(见《时间之女》一书);由于性格中有自毁倾向,所以他无法享受舒适的家庭生活,虽曾与女性交往,但终究是一生未娶。
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究竟能否称的上是英雄呢
这真是个耐人寻味的好问题啊! 8.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侦探小说作家,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
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
书中侦探: 培利·梅森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的侦探。
侦探活跃的舞台各有不同,梅森律师是以法庭为舞台的。
他是个单身的中年男子,表情严肃。
承办的案件以谋杀等刑事案件为主。
为探究事实真相,在秘书黛拉和侦探保罗的协助下,进行精密的侦查行动。
他无视任何权势的威胁,在法庭上发挥卓越的辩论技巧,因此经常获得胜利。
有时候他会采取一些几近违法的行动,不过他认为那是为了正义不得进行的冒险。
9.乔治·西默农 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年2月23日生于比利时,父亲是保险推销员。
他15岁失学,挣钱糊口,干过面包铺、书店店员,16岁在《列日日报》工作,开始写作,19岁到巴黎以写作为生。
困境练就了他极快的写作速度,曾经1天写上百页、3天写一部小说。
他最初写暴力色情通俗小说,1931年-1972年创作了82部以梅格雷探长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广受欢迎,被译成各国文字并拍成电影电视,被誉为法国的福尔摩斯。
1952年,西默农被选为比利时皇家文学院院士。
西默农用17个笔名写了431部小说,是20世纪最高产的作家之一,作品被译成87种语言,销量超过5亿册,被改编成55部电影和许多电视剧。
西默农的作品文笔简练,善于营造气氛和心理分析。
他喜爱体育、旅游,热爱生活,不图虚名,在美国、加拿大、法国生活多年,1959年定居瑞士洛桑,1989年逝世。
他有过33处住所,两个妻子和众多情人。
书中侦探:梅格雷警长 西默农笔下的侦探。
这位身高5尺11寸、体型肥胖而动作迟缓、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脾气略微暴躁、嘴中总是叼着烟管的巴黎警探,绝对称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
农夫之子,警界之光 梅格雷是农夫之子,生于法国Moulins的乡村地。
年轻时前往巴黎求学,主修医学,未料后来居然往警界发展。
刚踏入警界时,梅格雷担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车巡逻员,尔后获拔擢到凶杀组副组长。
从此他平步青云,屡见奇功,一路从探长、督察、窜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长。
不过虽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国的译者还是习惯简称梅格雷为督察,甚至此称号也成为他名字的一部份。
与案情同谋,为罪犯同情 想要具体描述梅格雷的办案方法,其实是有点困难。
因为,这位法国警察从不依靠繁复的法庭证据来破案,他极少冗长而反覆地质询嫌疑犯,也不采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
其实说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简单,他只是常常造访命案现场,将自己融入整个犯罪的氛围中,然后注意每个涉案人的行为举止、和事件的发展情势。
逐渐地,他了解了每一个当事人,认清了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整个案件背景犹如产生了自己的视觉影像、听觉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气氛,硂种种的讯息,将引导梅格雷的直觉走向真相,找出真凶。
慈悲为怀的宿命修护者 梅格雷个性的最大特色,即是办案的耐心和对凶嫌持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
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与罪犯感同身受,并且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难掩自身所流露的悲伤情怀;有时候,他甚至故意网开一面,让案情不了了之。
梅格雷曾自称是个“宿命的修护者”——使卷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个地方,离开失序浑沌的悲惨情结,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他绝非是为拯救正义的复仇者。
与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较,梅格雷的身分其实像是一个“作家”,他拥有作家该具备的特点:好奇心。
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们的心理状态与犯罪动机,他关心生活中碰到的每个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为,也愿意为他们修补生命中的缺憾。
探长的温馨小窝,完美的女性典范 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后长达40年,不过他的创造者乔治。
西默农只让自己的主角老了10岁。
西默农自己身旁的女人无数,但他却要求梅格雷对老婆从一而终,绝无二念。
梅格雷太太是手艺极佳的厨师,她也是个可爱迷人且充满温情的伴侣,无论梅格雷探长要跑遍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甚至是前往美国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终守在他们的甜蜜小窝,等着丈夫凯旋。
或许,这才是西默农一生所汲汲追寻的完美女性。
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仅仅是在心理迷宫中找解答,作者还希望读者跟随着梅格雷的办案脚步,展开一段心灵之旅的自我成长。
于此,我们将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除非在关键的时刻,走岔了路 . 10.卡斯顿·勒胡 卡斯顿·勒胡(1868—1927),20世纪初法国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在法国有“永恒的记者”之称,被誉为“通俗小说奇才”。
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书记员,业余创作随笔和短篇小说。
1890年开始涉身报业,曾作为特派记者周游世界各地。
1900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
他的小说风格诡异,擅长以不可思议的内容和场景来营造恐怖玄异的气氛,并在恐怖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人性。
他的《黄色房间之谜》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
代表作《歌剧魅影》被多次搬上舞台和荧幕。
书中侦探:约瑟夫·鲁尔达庇 勒胡笔下的年轻侦探。
他是巴黎一家晚报《时代》的新闻记者。
本名约瑟芬,但是因为他的大大的圆圆的头,别人叫他“鲁尔达庇”(法语里“滚珠”的意思)。
刚满18岁已经解决了好几起困难的案子,所以民众对他的评价上升,为报纸增加了销量。
他唯一的推理方法就是纯理论性的思考,不会被经验、常识和人的外表所迷惑。
在真正解决案件之前,总是说一些不接触核心的故弄玄虚的话。
11.江户川乱步(1894——1965),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
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