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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读后感700字

时间:2018-04-13 05:12

读后感700字

读《西游记》有感 今天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部名著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他吧。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了举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浙江长兴县丞,晚年又被任为荆王府记善。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

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西游记》的艺术虚构正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经验和这种社会的宗教性观念和风习的基础之上的,但也融入了作者自己的喜怒好恶。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

它是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最喜爱的英雄。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还塑造了许多滑稽人物,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八戒,这是个取经路上最不诚心的人,动不动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还贪吃贪睡,偷奸耍滑,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是孙悟空口中的呆子、夯货,但这个人物被吴承恩写得生动活泼,不但不惹人厌,反倒惹人喜爱。

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爱的人物是唐僧,这是个迂腐无用的人,不辨善恶,不分忠奸,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而他却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恨死他了。

不过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惧艰险,勇往直前 。

参考资料: 读《红楼梦》有感之——宝钗 初读《红楼梦》,那时还小,被一群复杂的人物关系搞得晕头转向,始终提不起多大的兴致。

后来,才被曹公精到的文笔和新奇的构思所感染。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还是衷情与黛玉——红楼梦第一女主角。

如果说宝钗是敦厚温婉的牡丹,无疑黛玉便是那风流灵巧的芙蓉,黛玉的魅力更是她那尽情绽放生命的美。

她不似宝钗,醉心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世界,拼命的压抑自己,“人谓娤愚,自云守拙”。

不错,宝钗赢了世界,但也输了自己。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赞宝钗,她性格温和,待人宽厚,不会像黛玉毫无防备的说些俏皮话打趣人。

一回诗社螃蟹宴,让湘云死心塌地的喜爱这个宝姐姐;金钏儿死后的那一番宽心话和几身新衣裳,在王夫人跟前做足了人情;哥哥运回来的土特产也是人情分子,连赵姨娘都一口一个“宝姑娘好”逢人便说。

贾府上下被她笼络了个遍,更不必提宝玉。

一有空儿便会仕途经济的劝导他;贾妃赐的红麝串,宝玉瞧都没瞧一眼,她早已“羞笼”;宝玉午睡的空儿,便坐在“侍妾”的位置上摇扇绣鸳鸯,谁曾想宝玉睡梦中一语惊人,凉了她的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偏不知自己“贤妻良母”的作为,宝玉已对她有些许厌烦,男一号她终究笼络不到。

还有一人更不为宝钗所笼络,那就是精明沉着的贾母。

时间已经慢慢将她的聪明沉淀成智慧。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母领众人逛园子,来到衡芜苑,“雪洞一般”,宝钗定会暗自得意:但我多简谱,一色器物全无。

不过这也太过了一点,贾母不高兴了。

贾母素来很有品位,极具诗意。

知道“软烟罗”,听戏要隔着水声,凸碧堂赏月只需吹笛的远远吹来,更不必提她自己的房子装饰考究了。

见了这雪洞,心中会想:你一年轻姑娘就这样一素到底,我老太太年纪一大把合着该住马棚了

相比之下,潇湘馆的清幽雅致更让她倾心。

月洞窗上笼着薄纱,上面挂着回念诗的鹦鹉,窗外千杆翠竹曳曳,屋内还有大雁居住,书香,木香,云雾缭绕,好一派诗意生活

连贾政元妃也赞,所有的居所唯潇湘馆最佳

有一个场景令我难忘。

宝玉在怡红院养棒伤,围了一屋子的人。

宝玉有心,引着贾母夸黛玉,贾母却夸起了宝钗

这贾母着实聪明,她这样说:我们家四个女孩,都比不上宝丫头。

无疑这是指“元迎探惜”四姐妹。

元春可是贤德妃,你宝钗进京就是为了待选宫女,到现在每个影儿,谁不知是落选了

撇开不谈但是社会的黑暗,到底你比不上元春,夸得人心里脸上都过不去。

啧啧,凤姐也自叹弗如啊

纵观全书,宝钗的一生,落得个“贤德”美名。

他有人缘儿,性情好,看似比黛玉快活,其实不然。

黛玉一生虽短,却如一枝怒放的芙蓉,尽情享受了生命,享受了爱情。

她的陨落,不应该是高鹗所写的“焚稿断痴情”,应如刘心武所写的,沉湖而归,这比葬花埋冢更富有诗意。

宝钗的一生苦极累极,无论如何却也抓不住宝玉的爱情。

宝黛二人,有前世的灌溉恩,今生的还泪情,他们是天上的仙姝神明,相比宝钗却是凡夫俗子,她赢了婚姻,却也输了爱情。

其可悲亦为群芳之首

“黛”为古代女子纹眉之物,此为眉饰,风流别致;而“钗”为古代女子别发之品,彼为头饰,雍容华贵。

然而在判词中“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命运着实太不眷顾宝钗

为何不写“金钗雪里埋”,偏用一“簪”字

翻开字典便知,二者同为头饰,而钗为两股,簪只有一条,预示着宝钗自始至终也只孤独一人,而那两湾罥烟眉,却也始终是一双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

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

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

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

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

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求一下几本书的读后感,700字左右,拜谢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山居笔记的读后感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

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

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

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

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

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

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

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

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  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七里香的读后感  这是一首精致感人的美丽小诗,饱含真挚热切的爱恋之情。

当我们走过缤纷的花丛,怡人的小径,亦或经过一株独开的花,一片残留的绿时,我们是否会想到在我们的身边的莽莽生灵中有那么一些正守望着我们,祝福着我们,深深地爱着我们,因我们的存在而美丽,幸福

  爱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悲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

是否真有轮回的造化成就着情感的延续与传递

亦或身边的美好本身就透漏着爱的信息

  当我们还是孩提时,愿做一棵开花的树,苦望成熟。

然而时间无视渴望。

成长与蜕变是花开花落的必然历程,岁月极美就在于它必然流逝。

  阳光下朵朵盛开的是浓抹的重彩,一地花落的凄凉是突兀的可悲。

难道,真的是一万年才修得人形,再有一万年才修得七情六欲,才可以站在所爱的人面前,流下第一滴眼泪。

  也许一开始就注定是错,只是我不愿不愿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有一次相遇的巧合。

五百年的等待换回了相遇的那一刻,如果我再等五百年或者更长的岁月,你会不会看我看我那满树的期望是怎样为你纷纷而落。

  一棵树,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只有一次美丽。

只为你能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而你却无视地走过,踩着一层叠一层地花落。

我这才悟出:相遇不是美丽,相遇是错。

  在平凡的日子里,可以认认真真相爱的人,是有福的

  这首诗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孤单的心,充满了对爱情的期盼却又似乎不为人知。

她(他)情感真挚热切,哀婉之情中不乏执着于恒久。

成为一种昭示 -- 爱情,需要执著。

读后感700字,需要两篇

这本书好像很有名吧,保尔·柯察金是一代青年人的偶像呢,不过我发现真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保尔哥哥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保尔哥哥出身于贫寒,总是受到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恨可恨,打死他们

),后来在地下党员朱赫来的启发下,加入了苏联共产党。

一开始上战场的时候,保尔哥哥也感到害怕,但是爱国的热情感染了他,他也一点一点地变得坚强。

我想到以后如果我走上社会,是不是也会和保尔哥哥一样呢,但愿我能坚强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发生什么事情。

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抢修铁路的那一段,每一个小队,都和比赛一样的拼命干活,为了后方的群众人民,而不管条件有多么艰苦。

苏联的冬天那么寒冷,他们的手脚都被冻坏了,鲜血淋漓,是坚定的信念支持者他们: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后来保尔哥哥负伤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保尔哥哥并不惧怕死亡,而是惧怕一事无成的死在床上,他害怕离开自己所热爱的革命事业,就好象鱼儿离开了水不能活,钢铁战士也离不开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啊。

保尔哥哥最后还是挺过来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用笔来继续战斗

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困顿逆境,我们要善于找到新的方向,找到新的希望,不能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思想之中,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

雾都孤儿: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

类型: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狄更斯早年的作品,虽然描写的是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但是大多是用一种讽刺的笔调来写的。

所以不会让人感到太难受。

孤儿奥利佛·崔斯特的母亲在生下他后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

所以他一直在孤儿院中长大,每天孤儿院的或是只不过让他们不致饿死(饿个半死),尽管生活在这种极端没有温暖,缺衣少食的生活,但是奥利弗有一颗善良的心。

仅仅是因为吃不饱想要一勺稀饭,奥利佛就被卖给了别人当学徒,在棺材店里面。

但是学徒的生活依然备受欺凌,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学徒一次侮辱奥利佛的母亲是妓女,奥利佛爆发了……不用说结果又是一顿毒打,奥利佛决心逃离这里,去大城市伦敦谋生。

临走之前他见到了自己的伙伴狄克,狄克在孤儿院已经奄奄一息,他祝福奥利佛会获得幸福的。

奥利佛说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在路上幸而有几位好心人接济,不然奥利佛早就和他的母亲一样了。

终于到了伦敦,奥利佛遇上了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孩子“逮不着”,逮不着把他带到了一个院子当中……那是一个贼窟,然而奥利佛当时并不明白那一点。

至少那里的头目费根先生对他还不错(觉得奥利佛长得不错,人也聪明,有望认为神偷……)。

在那里,奥利佛还见到了一个凶恶的男人比尔,还有他的(怎么说呢)情人南茜。

直到有一天奥利佛和另外两个孩子去行窃,他才明白他们干的是什么,真正行窃的两个孩子都跑了,奥利佛却被当成贼抓了起来。

他们偷的是一位老绅士(咳咳),司法系统也是如此虚伪,希望可以草草结案了事,根本不管奥利佛的死活。

幸而老绅士挺身而出,知道了奥利佛并不是小偷,而且还把他带回家好好照料。

老绅士一家人对奥利佛都特别好,那里有一幅画像,画着一位美丽的女子。

而奥利佛和那位女子长的是如此相似……与此同时,贼窟那边因为奥利佛失踪十分焦急,他们害怕奥利佛供出他们一伙人,于是他们派南茜打听奥利佛的下落。

碰巧老绅士的朋友有些怀疑奥利佛,于是他们考验他,让奥利佛去还书,结果在路上,奥利佛就被比尔他们掳走了。

又回到了贼窟了。

与此同时,老绅士一家在寻找他,结果贫儿所的干事为了赏金说了奥利佛一通坏话(太可恨了

),老绅士一家也对奥利佛死心了。

当年给奥利佛接生的老妇人死了,她说孩子的母亲留下了一件东西被她偷走了……为了让奥利佛彻底走上黑道,他们决定干一单“大买卖”,把奥利佛也带上。

就是半夜入室盗窃啦。

结果被人发现了,他们几个跑得很快……但是奥利佛中弹了,最后他们把奥利佛扔在一条阴沟里了(草菅人命的家伙)。

得知奥利佛失踪了,费根先生很恼火。

于是他们开始追踪奥利佛的下落。

奥利佛被那户人家救起来了,梅里太太和她的养女露西。

他们尽管明知奥利佛和前来盗窃他们的盗贼是一伙的,但是相信他的无辜。

对他非常好,到这里奥利佛总算是脱离苦海了。

露西与奥利佛一见如故,露西和梅里太太的儿子互相爱慕,然而因为露西身世可议,为了不拖累哈里,她还是选择了拒绝。

不过他们有一个一年之期的约定。

与此同时,比尔找到了贫儿所的的主人。

他用一笔钱来交换奥利佛身世的秘密,将唯一能证明奥利佛身世的东西彻底埋葬……这一切南茜却都知道,她得知比尔和费根要谋害奥利佛和梅里一家。

尽管她收到了那么多的迫害,良心还是让她前来告密。

原来比尔从一看到奥利佛就千方百计要谋害他,而比尔更无意中透露出奥利佛竟是他的弟弟(额)……南茜尽管明知道回去等待她的只有死亡,但还是表示她无法离开比尔(这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回去继续受虐了。

这时候,奥利佛他居然见到了老绅士一家,重逢的场面自不必多言。

接下来这群人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商讨应对的措施。

要把这伙贼人一网打尽了。

然而,费根派出了人去跟踪南茜,比尔得知南茜的背叛后怒不可遏,然后南茜就惨死了。

全书当中最悲惨的事件到来,南茜有机会逃走的,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是因为积重难返,她就这样做了不公平的社会的牺牲品。

接下来比尔由于成了杀人犯,于是开始逃亡,南茜的幽魂却始终伴随着他。

最后他还是落入到了老绅士的手中。

接下来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刻,老绅士是比尔的父亲(也是奥利佛的父亲)最好的朋友,当年他的朋友娶了一位非常恶毒的妻子,并且生了比尔这个恶徒。

后来他和妻子分居,遇到了奥利佛的母亲,她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可是,还没有等到两人正式结婚。

奥利佛的父亲就得急病去世了。

当时奥利佛的母亲已近临盆,尽管奥利佛的父亲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却被他的妻子恶毒地销毁。

奥利佛的母亲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在半道上生下了奥利佛,奥利佛也就成了孤儿。

老绅士尽管觉得奥利佛的身世大有可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调查,奥利佛就被他们拐走了(好复杂的故事)。

尽管比尔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但是老绅士仍然不想把老朋友的儿子送上绞刑架。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父亲留下的财产由比尔和奥利佛平分。

不过疑点还没有完全解开,奥利佛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比尔和她的母亲对这一家人恨之入骨,恨不能赶尽杀绝。

于是在奥利佛的母亲和外公都去世之后,那个女孩成了一个孤儿,他们编造这个女孩是私生女的谎言,意图让她悲惨地活在世上(这两个人简直不是人)。

但是明明之中上帝在上,女孩被一个富孀收养,不久前比尔还见过她。

大家都猜出来这个女孩是谁了吧。

奥利佛对她说,你永远是我最亲爱的姐姐,而不是阿姨

当然哈里也回来了,但是露西还是有点过不去那个坎。

然而哈利为了露西不再有顾虑,放弃了自己的地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奥利佛兴冲冲地回到贫儿所,希望把狄克接来和他一起幸福地生活,但是狄克早已到了天国(55)。

费根先生也终于上了绞刑架,并且交给了奥利佛比尔藏在他那里的文件。

其余余党也都一网打尽。

比尔到了国外,但是恶性难改,最终客死他乡。

贫儿所的干事因为把证据卖给了比尔,被革职,最后流落到贫儿所来受罪了(真是恶有恶报

)其余的人也都生活得很幸福,奥利佛正在成长为一位正直善良的青年。

这部小说情节特别曲折,然后其中有很多伏笔。

感觉读起来还是很过瘾的。

尤其是其中对于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的详细描述,深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

有时候想想,奥利佛如果不是一位有身份的人的私生子,还不是要沦落到悲惨的地步么

其实现实当中的故事没有那么曲折离奇,我们都不过是一个个普通人,没有人给我们留下大笔的遗产。

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还有南茜,我觉得最震撼的还是南茜被杀的那一段。

感觉南茜至死都爱着比尔,但是比尔到底爱不爱她,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呼吁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才是狄更斯所要表达的主题吧。

700--1000字的读后感

读《名人传》有感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著的《名人传》,分为《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他们三人为追求完美幸福生活的长期忍受艰难困苦的人生。

第一个人是音乐天才贝多芬,贝多芬有着过人的音乐天赋,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丝毫不顾他的想法,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一整天,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成了酒鬼。

这些不幸导致贝多芬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堕落,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到了音乐事业中去,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在享受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于耳朵,这对他打击十分沉重。

最后,他终于逝世了。

米开朗琪罗则忍受着另一番痛苦,他夜以继日的工作,他是被迫的。

米开朗琪罗不停地接受命令,可是大部分雕塑都无法完工。

当他70岁时接受了圣彼得大教堂建筑师兼总监的职务,他认为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他甚至不肯接受应得的薪水。

带着内心对自己以及对社会的怨恨,米开朗琪罗终于与世长辞。

他在《诗集》中说:“让我痛苦吧

痛苦

过去没有一天属于我。

”他在这种痛苦中挣扎一生。

托尔斯泰则让家庭成了自己心中的阴影。

他的思想,他从事的事业。

与他家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格格不入。

他不能离开他所爱的家人。

他开始计划抛弃家庭,但当他看到即将逝去的一切时他无法继续。

托尔斯泰注定陷入了的矛盾和痛苦。

不能按自己的信仰生活使他痛苦万分。

直到一天,他离开了自己“温暖”的家。

最终一病不起,死在了陌生的小城。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

人没有信仰,就不能生存。

信仰给予人生之密的答案中包含了人类最深刻的智慧。

”——托尔斯泰。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小说后,深深被故事中的主人翁鲁滨逊感动,他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不是悲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房子、种植庄稼、养殖动物、制造工具、在绝望和无助中用自己的顽强和毅力与饥饿、疾病等作斗争,最后终于胜利的获救。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鲁宾逊是那么的聪明、勇敢、乐观、热爱生命。

他不怕困难的阻挡,勇往直前。

有一次,他背着家人,偷偷的乘船来到海上游玩,在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比如说,有一次,他生病了,可是他没有药,他就用烟叶和酒自己制作药品,把自己的病治好了。

他还会制作陶器,啊

他是多么的心灵手巧呀

有一次地震了,把他的房子都震坏了,他没有哭,也一点不懒惰,马上就动手又准备盖房子。

他不仅仅只会干这些,他还会种田、打猎和烤面包。

他会自己缝制衣服、帽子,制作羊皮伞等等。

最后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了奇迹,让他重新返回了故乡。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讲过的一句话,“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我们的社会中也有很多人像鲁宾逊这样坚强,但也有好多人十分懦弱。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

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

读书虽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

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下来吗

读完这部着作后,我想了想:如果我现在也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我会想鲁宾逊一样坚强吗

我可以活下来吗

哎,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像鲁宾逊那样的人物啊

于是我们更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难道不是我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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