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美梦制造机读后感怎么写四百字
读后感的格式(简说) 一段 把书中主要内容,概括,作者写了什么,想表达什么。
第二段 选择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也可以是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用自己的话加以表达,我觉得哪哪哪比较好,我有什么样的看法。
第三段 联系实际生活,把书里的和生活中的结合起来,抒发下真情实感,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学到了什么。
做到以上3点,那么这篇读后感基本就出来了 当然 不一定就三段 中间可以自己分,详略得当就好 但是 结构层次一定要鲜明,读和感结合,重点在“感”上。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
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首先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其次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摘取其中的某一点做文章。
第三,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最后,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百家讲坛观后感300字左右 5篇
1.李煜一生的传奇 ——听刘晓岚教授讲“李煜”有感 与李煜同醉:窗外雨声淅沥,你却还沉醉在梦里。
神情彷徨,容颜憔悴,我感受到了你的落寞,感受到了你的孤寂。
无限江山,流水落花春去也,你日日夜夜悲痛,岁岁年年哭泣……就是那悠悠秦淮喝水,也洗不掉你脸上的忧戚;就是那金陵高照的艳阳,也无法驱散你那心灵的寒气…… 春花秋月,刺穿你炽热的灵魂。
雕栏玉砌,只剩得一声叹息。
做个诗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主。
低吟浅唱,千古愁绪,喝一杯苦酒吧
我愿陪你同醉,就让这一酒消千愁,随着一江春水东流去…… ——题记 不得不说,历史是无情的,它给予每个朝代的不仅仅是荣华富贵,骄奢淫逸,还有无尽的痛苦,心机。
更重要的是,它不肯把那大好河山献给任何一个王朝,它不肯让任何一个王朝长时间的享受生活。
所以,它给了每一个王朝一个期限,一段回忆。
这其中:持续时间有长有短;君主有的快乐有的痛苦,有的秉公执法有的贪婪残暴;有开国皇帝有末代君主;当然,一生的“伟绩”有的被世人称赞有的被世人唾弃。
然而,在每个王朝末代君主的头上,很少能博得同情、理解的目光,他们,不是被人类唾弃、耻笑,就是被历史的尘埃所埋没。
历史丝毫不会宽恕他们的“罪行”,所以,他们成了臭名远扬的千古罪人…… 其实,不然,在所有亡国之君中,有一位不仅没有遭到世人的唾弃,反而引起了太多太多人的同情与惋惜,他的词更是流芳百世,引人注目,他便是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
2. 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大约成书于距今九百多年的宋朝。
来历无从精确考证,但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了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而且经后世学者不断增补,历久弥新。
《三字经》与、合称为“三百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获得了崇高的文化地位,被尊称为“经”。
《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
其中许多观念已融刻在中国人的思想血脉中,如开篇的“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中国人都耳熟能详。
虽然在中国思想史上,人性的善恶没有定论,然而《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的观念体现了中国文化对人类的美好信念和期望。
《三字经》一方面认为人本性是向善的,另一方面又强调后天环境对于人成长的重要性,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讲得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历史故事来印证成长及教育环境的重要性,比如曹植、曹丕、曹彰和曹冲四人同是曹操的儿子,但由于成长经历不同,差距越来越大,甚至完全不像兄弟。
《三字经》认为,对于孩子来说,如果没有良好的后天环境,再善良的天性都会受到污染。
同时,学习是一种生命的过程,学任何一样东西,必须专心致志、持之以恒,一心一意地去 经历,才会有所成。
3. 一个朝代,由弱转强不易,但是由盛转衰那却是易如反掌,而其间最可怜的就是忠臣和百姓
想那刚做皇帝时东京是何等繁华,便是那一时期的真实写照,但由于他亲小人,远贤臣,至靖康年间,金军南下,生灵涂炭,江山满目疮痍,百姓生不如死
二帝被掳后,赵构即位,但他的皇位来路不正,是从金国册立的那里得来的,而二帝虽被掳,但仍然健在,如果像主战派所坚持的那样,收复中原,迎回二圣,那让情何以堪
你可以收复中原,但绝不可迎回二圣
可怜岳飞太直率了,一天到晚嚷嚷着要收复中原,迎回二圣,必然让高宗起了杀心
南宋的爱国将领,不是死于战场,不是铁马金戈裹尸还,而是死于自己一心保卫的江山的最高统治者手里,谁能不“忠愤气填膺,有泪如倾”呢
曲端也是被诬谋反,被自己昔日旧部下严刑逼供,活活折磨而死的
我想任何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都会感到心寒的
谁还愿意保卫这样一个国家
朝廷偏安南方,有一句词写的好“谁在玉楼歌舞?谁在玉关辛苦
”,自己在那里歌舞酒会,而拼死保家卫国的忠臣良将是用来被杀头的,对待奸佞小人,则是皇恩浩荡,这样的朝廷怎能不灭亡呢
现在虽然不能算盛世,但人心向钱,有钱就什么都有了,官员照顾着,法官保护着,人人为己,腐败横行,是不是富了以后,人就没了骨气,什么也能做,民族大义都可不顾,看两宋风云,为了自己利益,卖国的卖国,投降的投降,内讧的内讧,哪管百姓死活 4.今天我看了百家讲坛,主要讲的是贞观之治之李世民夺位。
当时汉高祖时期,皇帝李渊治国有方,当时全国上下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这时,李世民就起了夺位之心,他的第一步就是朝太子和齐王开刀,他设计计谋在玄武门把太子和齐王杀了。
这就是所谓的玄武门政变。
为什么当时皇帝不处罚李世民呢
是因为他的声望太高了,杀了他天下就会暴乱。
杀了齐王和太子后,李世民就派他的一员大将去找皇帝要兵权。
当时,皇帝和几个大臣在划船,看见一名全副武装的将士来到他的面前,就被吓着了,明白了此人的来意,但皇帝还是故作镇静地问他:你来干什么
此人就说外面有人生乱,请你把兵权交给秦王,让他来统一安排,全部听从他的指挥,旁边两位大臣也帮李世民说好话,皇帝没有办法,也只有交了兵权。
从而也把自己的皇位拱手相让了,因为当时兵权就等于一切,所以李世民就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皇帝。
李世民当上了皇帝,众说纷纭,有的说是他篡位,有的又说是继位。
史书是史书,说法归说法,我认为李世民的做法是错的。
因为他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兄囚父。
虽然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却失去了手足、父子亲情。
5.看于丹的《庄子》心得,很受启发。
特别是其中的一个牧羊人的比喻更是让我感触很大。
她说,我们做事就要像牧羊人一样,只要看好最后一只羊就好了。
最后一只羊赶上了,其他的羊就会跑得快了。
而现实中,有很多人只看着自己的头羊沾沾自喜,却不曾想他的有的羊已经落下了很多了。
和这个故事相似的是木桶的故事,一个木桶是由许多片木板组成了的,要看这一个木桶的盛水多少,要看最低的一块木板而不是最高的一块木板。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学生,其实你看一看,那些成绩较好的学生,其实在日常的学习中,并不需要老师下多大的功夫。
相反,真正需要我们帮助的是那些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
我们只有抓好了学习落后的学生的成绩,那么我们一个班的成绩也就会好了。
那些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就像是那只最后的羊一样,只有抓好他们的成绩才是最主要的。
当然任何的比喻都有其不恰当性。
我们对于学习一帆风顺的学生还要有更高一层的要求。
要让他们有一定的学习方法。
能够自主学习,老师只是给予一定的指导就好了。
这一次的《百家讲坛》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
《百家讲坛》是个好栏目。
有时间会常看的。
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1好词:忽如其来、飘忽、盎然、熠熠好句:它真是凶猛虎,残忍如妖魔,它食活的动物的。
看来,在它温柔 的面纱下,隐藏着十分吓人的杀气。
好段: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
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
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
感想:《昆虫记》是由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组成的,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我们要向动物学习,学习黑蚂蚁的勤劳、学习蜘蛛的聪明------可红蚂蚁像强盗,总想不劳而获,这样的行为我们可万万学不得。
2.好词:比邻相守、破茧而出、慧眼独具好句:锯齿上还长着一把有着双面刃的刀,就好像那种成弯曲状的修理各种花枝用的剪刀一样。
好段: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
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
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
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
感想:《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各种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
读了《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
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3好词:始料不及、咀嚼、初具规模、截然不同好句: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好段:在六种园蛛中,通常歇在网中央的只有两种,那就是条纹蜘蛛和丝光蜘蛛。
它们即使受到烈日的焦灼,也绝不会轻易离开网去阴凉处歇一会儿。
至于其他蜘蛛,它们一律不在白天出现。
它们自有办法是工作和休息两个互不相误,在离开它们的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隐蔽的场所,是用叶片和线卷成的。
白天它们就躲在这里面,静静地,让自己深深地陷入沉思中。
感想:《昆虫记》中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让我产生梦幻感,我仿佛看到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
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
4好词:凶猛如饿虎、残忍如妖魔、美味佳肴好句: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
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好段:能够很容易的在穴道内爬上爬下,对于它是很重要的,因为当它爬出去到日光下的时候,它必须知道外面的气候如何。
所以它要工作好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成一道坚固的墙壁,适宜于它上下爬行。
在隧道的顶端,它留着手指厚的一层土,用以保护并抵御外面空气的变化,直到最后的一霎那。
只要有一些好天气的消息,它就爬上来,利用顶上的薄盖,以便测知气候的状况。
感想:《昆虫记》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它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5好词:原形毕露、轻纱般的薄翼、无济于事好句: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
好段:萤常常要利用一种爬行器——为了弥补它自己腿部,以及足部力量的不足——爬到瓶子的顶部去,先仔细的观察一下蜗牛的动静,然后,做一下判断和选择,寻找可以下钩的地方。
然后,就这么迅速地轻轻一咬,就足以使对手失去知觉了。
这一切就发生在一瞬间。
于是,一点儿也不拖延,萤开始抓紧时间来制造它的美味佳肴——肉粥,以准备作为数日内的食品。
感想:《昆虫记》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6好词:振耳欲聋、翩然来访、难以忘怀好句: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 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好段:但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的把它压紧。
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
接下来,这个残暴的恶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
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
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感想:《昆虫记》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为我们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观察事物细致入微的精神,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读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昆虫并不可怕,反而很可爱。
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才,他是通过长期执着的结果,而且他是发自内心地热爱着大自然中的一切。
看完《三八线》电影后的感想作文300字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期盼已久的抗美援朝题材的电视剧《三八线》就这样在雄壮威武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歌》中拉开了序幕,这是本剧给我的第一个惊喜,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本剧的片头主题曲就是我最熟悉的《军歌》,的确也没有别的歌曲更加适合作为本剧的主题曲。
听着熟悉的旋律,激荡的音符,我的心情也不禁慷慨激昂,热血澎湃。
这部剧是典型的“小人物,大历史”的特点,以几个平凡的普通志愿军士兵的视角揭开了那一幕热血悲壮的历史,展示了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在党中央毛主席的领导下保家卫国,打击侵略者,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
这是这部剧的最大特点,也是反映了一个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共产党,新中国之所以不同于以往任何政党政权,是因为它是实实在在地“唤起工农千百万”,坚定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让我们时时回忆一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铭:“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现在我们必须从心里加上一句话:“六十多年以来,在历次保卫新中国的保家卫国的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而在这些战争中,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是最伟大最崇高的,我们必须永远铭记这场伟大的正义之战,保国之战,立国之战,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那些牺牲在这场战争中的伟大的人民英雄。
本剧一开始,就用几句简单的历史简介和一个简短的黑白纪录片画面,展示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的历史背景。
看似简短解说,却内容深刻,只是一般人容易忽略。
我们首先要抛弃一种无聊的庸俗的认识:是谁先开了第一枪。
这对于这场战争的本质有什么影响吗?二战结束后,是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建立起来的“雅尔塔体系”造成了一个血脉相连的民族国家被迫妻离子散,兄弟分离,沦为两个分裂的国家,而且直到现在依然饱受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种超级大国的强权政治才是造成朝鲜半岛生灵涂炭,战火纷飞的罪魁祸首。
换一个类比,也许更加清楚,难道在九一八或者七七事变的时候,中国军队首先开了第一枪,就能够改变日本侵略中国的本质吗? 兄弟相残的内战已经令人痛心疾首,然而美国的表现更是火上浇油,为了维护自己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和统治,美国主动卷入朝鲜内战,因为这是对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阵营的“反击”,美国需要维护二战后建起来的沿着南朝鲜,到日本,中国台湾,东南亚地区的一系列殖民体系。
而这种殖民体系今天依然存在,美国在南朝鲜,日本等地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说到底不过是把这些国家当成自己的殖民地,而南朝鲜、日本等国说到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可以允许别的国家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驻军,他们只是美国的附庸,或者说21世纪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
中国完全是被迫卷入这场战争的无辜受害者,美国一面援助即将败亡,面临灭顶之灾的南朝鲜,一面派遣第七舰队侵入中国的台湾海峡,保护逃亡到台湾的国民党反动派,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同时不断派遣飞机轰炸中朝边境,中国东北的安东等地遭遇美军飞机的轰炸,骚扰。
无论如何美国的行径已经构成了对中国领土的侵略和主权的威胁,而无论中国领导人如何抗议,声讨,美国的侵略行径非得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加嚣张。
怎么办?这是面临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严峻考验。
我们的新中国刚刚成立,它已经饱受战火摧残,没有人忍心让它再度卷入战争。
可是美帝国主义已经将战争强加在我们的头上,难道我们忍气吞声,就能享受和平和安宁吗?历史的悲剧岂能重演?1894年,同样在朝鲜,同样是仁川登陆,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踏上了中国东北。
1928年,在济南,中华民国公使蔡公时先生被日寇割鼻削耳挖眼残忍杀害。
1931年,九月十八日,日军攻占中国东北。
1932年,一月二十八日,日军进攻上海。
1933年,日军越过长城进攻华北。
1937年,七月七日……美国人不相信中国会出兵,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出兵的最佳时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烂摊子,没有任何可以支撑战争的现代化工业基础,我们的军队更像是一群叫花子,没有飞机,坦克,军舰,重型火炮……中国人凭什么可以跟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和军队交手?是的,无论任何人看起来,这都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毫无胜算的一边倒的战争。
可是结果如何呢? 张国强扮演的李长顺是这部剧的男一号,和所有刚刚实现独立解放的中国人民一样,李长顺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会卷入这场战争。
他和父亲,弟弟,妹妹在东北边疆原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家四口打渔为生,在刚刚解放的新中国,他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
李长顺也有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心爱姑娘,也许过不了多久,这家人就可以办喜事了。
可是美国鬼子的飞机摧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也可以说毁掉了许多幸福的家庭,李长顺的遭遇只是近代以来所有保守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中国人的缩影。
李长顺连父亲弟弟的完整尸体也没有找到,只捞到了一柄父亲留下的折断的鱼叉。
(根据影视剧的一贯作风,我提前在此预测,日后在朝鲜战场的白刃战中,李长顺一定会把这把鱼叉捅进侵略者的心脏!) 电视剧伊始,李长顺的父亲和弟弟准备去鸭绿江上捕鱼,李长顺还大大咧咧地跟父亲开玩笑,没有一点儿子的尊敬。
这个人物令人感到很熟悉,因为所有刚刚长大成人却还没有成家立业的青年男子都是这样顽皮。
李长顺拿着父亲给的钱去给父亲买酒,却还嫌老爹给的钱太少。
临走时,爸爸还念叨:你什么时候能成家,用你自己的钱啊?可是谁能想到这一去,竟是父子三人永远的诀别。
李长顺买了酒,顺便买了一把粉红色的塑料梳子,这是那个年代,小伙子送给心上人的礼物。
他脸上憨笑着,乐呵呵的,心里美滋滋的。
说到这里,不妨插点闲话,张国强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男演员,可能在追星看脸的人眼里,他长得非常一般,但是我觉得他真的很帅,因为男人就该是这样的爷们儿!最早记住张国强是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他扮演钢七连连长,看他个大肩宽,鹤立鸡群,的确是很有领导者的范儿。
后来也喜欢他在《我的团长我的团》中扮演的东北大兵张迷龙,《我的兄弟叫顺溜》中扮演的新四军首长陈大雷。
总之,张国强演的绝对是汉子,是男人!他的气质非常淳朴,很有土生土长的生活气息,刚好也是东北人。
让他扮演志愿军战士,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魏巍同志在《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中提到的志愿军战士马玉祥,张国强的形象简直就是马玉祥再世。
接下来女一号,李长顺的心上人常芳登场了,扮演者是曹曦文,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女演员,电视剧《野鸭子》让我永远记住了她。
她扮演的常芳重感情,有情义。
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独立的女性,日后为了寻找李长顺,和李长顺的妹妹一起报名当护士,也参加志愿军到了朝鲜。
常芳还有另一位追求者,那就是王挺扮演的男二号张金旺。
金旺从小和常芳订了娃娃亲,他很喜欢常芳,不过常芳已经心有所属,当美国飞机轰炸了谷仓,引起了大火,金旺拼命提着水桶来救火的时候,刚好看到李长顺和常芳为了躲避轰炸,一起逃跑,三人就这样尴尬的见面了。
金旺一桶水全都浇在了自己身上,唉,这种心情。
王挺也是电视荧幕上的熟面孔,我记住他是在《重案六组》中扮演警察丁健,不过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记住了。
不得不说,虽然金旺和长顺是情敌,但是金旺也是一个热血汉子。
当李长顺意识到飞机轰炸,飞奔过去想要救父亲的时候,金旺也追在后面,紧跟着李长顺跳进了鸭绿江,可惜二人都晚了一步。
从此和所有满怀国仇家恨的中国人一样,李长顺和张金旺立志从军,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想要报仇雪恨。
李长顺也放下了和常芳的感情,从此躲着常芳,避而不见,因为他不想耽误人家姑娘,自己上了战场,生死未卜。
本剧一开始出现的部队是一支名为尖刀连的部队,其原型当然是当时驻扎在东北的东北边防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3兵团,也是后来进入朝鲜的第一支部队。
尖刀连的一班班长和六班班长同时率领全班战士写下请战书,按了血指印。
因为美国鬼子的轰炸,战士们早就憋了一股劲,压着一腔火。
这股杀敌敢战的精神是我们的国家能够屹立至今的根本力量。
李长顺做的更出格,直接冲到尖刀连驻地的门口,要求从军,他手握的老套筒猎枪还走了火。
这是他和未来的班长一班线班长的首次碰面。
两个人之后还有一段时期的磕磕碰碰。
在新兵训练营,李长顺和张金旺成了对手,两个人相互较劲,谁也不想输给对方。
一次训练,两个人各自率领六名战士,进行越野竞赛。
规定所有人到达指定位置,每人摘下一面红旗,返回。
李长顺身体好,冲在最前面,但是他的5名同志,都落后了。
相比之下,张金旺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他带领五名战士一起喊口号,迅速奔跑,很快超越了李长顺。
李长顺自己一个人独立冲到终点,把六杆红旗都拔了下来,跑回来分给自己的同志。
结果赢得了胜利,但是这种事情显然是作弊。
从这个细节看出来,李长顺个人能力很高,也懂得与同志们同甘共苦,但是还缺乏一个作为领导者的素质,这是他日后需要成长的地方。
张金旺因为指出李长顺作弊的行为,两个人夜里出来打了一架。
新兵需要考核方能通过,考核内容是负重15公斤,五公里越野。
李长顺和张金旺你追我赶,互不相让,但是在过独木桥的时候,李长顺没有在意将张金旺挤了下去,导致张金旺崴了脚。
张金旺很硬气,坚持着到达终点,但是考核已经结束。
张金旺很有可能失去当兵的资格,可是他还是没有说出来是李长顺的过失导致他失败。
这固然是因为张金旺的自尊心,但更重要的是金旺很善良,他知道李长顺不是故意的,如果说出来,也许会影响李长顺当兵。
但是苍天有眼,金旺被运输连的班长收留,成为一名运输连的战士。
在新兵训练过程中,李长顺屡屡出问题,首先,在拼刺刀训练时,他看不起拼刺刀,用摔跤的办法把对练的同志打倒,结果惹来线班长跟他对练,被线班长打得落花流水。
李长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刻苦训练拼刺。
后来是在整理内务时,违反纪律,把私人物品——也就是父亲的遗物,那把鱼叉带进宿舍,遭到了批评。
但是线班长不理解,做事粗暴,将鱼叉扔了出去。
两人因此再度爆发冲突,幸亏连长和指导员出面协调。
这里需要对指导员陈平做一个特写,这才是我党真正的好指导员,耐心细致地做战士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卸下包袱,协调矛盾,最终李长顺和线班长互相理解,冰释前嫌。
出国前夜,李长顺偷偷溜出军营,把送给常芳的梳子放在了她家门口,顺便去给父亲和弟弟上坟。
他对老爹说,我从小给你惹麻烦,不听你的话,长大了还是经常顶撞你,真的很不懂事。
说完给爸爸磕了三个头。
然后嘱咐弟弟,好好照顾咱爸,不要惹他生气,咱爸是个实心人,容易当真。
而李长顺出去的时候,线班长一直盯着他,等他回来,并没有追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出发之前,所有战士在连长的领导下,一起诵读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誓师誓词》:“我们是中国人民志愿军。
为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残暴侵略,我们志愿开赴朝鲜战场……”这声音,如滚滚惊雷,震憾着人民共和国的大地,激励着志愿军将士奔赴朝鲜战场,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浴血奋战。
临近出发,另一个细节令人感动,由于敌机轰炸,造成大量百姓伤亡,医院血库告急,尖刀连连长带领战士们紧急前往医院输血,本来已经献过血的战士不需要再次输血,但是所有人没有一个人退缩。
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子弟兵!他们是保护我们的英雄,他们也需要我们的保护,保护英雄,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想想近年来网络上加多宝企业污辱志愿军英雄邱少云的无耻行径,我们怎能不义愤填膺! 我们痛恨敌人,但是必须尊重对手。
一开始登场的对手是南朝鲜军队,剧中塑造了一位南朝鲜军官,这个人也是有历史原型的,那就是白善烨。
这个人是南朝鲜军队中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在遭遇我军打击之后,很快意识到这是中国军队参战。
可惜美军并不重视他的意见。
不得不说,比起美军,韩匪军后来对于我志愿军的威胁更大,因为他们打仗更加刁钻,顽强,毕竟他们也在为南朝鲜的利益作战。
敌方的这位指挥官很有军人的风范,他严令士兵整顿纪律,做好战斗准备,教训了抢劫财物的一名士兵。
不过这当然是文学虚构,现实是南朝鲜军队根本是空棺材埋人——目中无人,他们大摇大摆地朝鸭绿江挺进,根本不会想到会遭到中国军队的伏击。
这就是我志愿军第一次战役的开始,让我们记住1950年10月25日这个光荣的日子,这也是我们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的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一位巨人发出了震撼世界的最强音: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可是我们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挺直腰杆子,是因为1950年我们把美韩两军打回了三八线,是因为黄继光站在上甘岭上。
抗美援朝,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辉煌,我们记住了吗?
写读后感的作文(不少于400字)
读《骆驼祥子》有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读《童年》有感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永不放弃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不知不觉中,眼前突然出现一片汪洋大海,远处有一座孤僻的小岛,在静静的小岛中,只有鸟儿在歌唱,山羊在奔翔,树木在生长,花儿在吐露着芬芳。
渐渐地,波涛汹涌地海面上,出现了一叶扁舟,划行着,狂风把他的船掀翻,只有他一个人漂流到这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
这个撑舵之人就是听过作家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他一个人在这僻静小岛上顽强生活,有一种声音一直在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放弃吧,这样生活着有什么意义
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但坚持的信念很快打败了这种想法。
鲁滨逊坚持着,将面临的困难一个个消灭,最后终于得到了回到文明社会的机会。
其实,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坎坷,应该去克服,永不放弃,这样,兴许会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更勇敢。
永不放弃,坚持不懈,这样才能获得光明获得成功。
相信我吧,坚持到底,奋斗到底,只要如此,胜利才会属于你的。
因为,坚持到底,奋斗一生的宝葫芦,他会帮助你走过一生的。
回答者: vcrpjj200 - 魔法学徒 一级 8-15 20:48永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好久不能自拔,好像我只身一人流落到小岛上,书中情节困绕着我,激励着我,一个高大威猛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也有过许多梦想,但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人除了鲁滨逊一人之外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忧人,慌乱失措,这一点让我由衷的佩服。
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木板、以及能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了种田高手,他知道什么时候播种,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流落孤岛的鲁滨逊凭着对生命的珍爱和对生活的热爱,永不放弃,他有了生活的口粮。
而现在的我,生活在通讯发达的信息时代,更应学会自救——解救我的思想观念、升华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头脑丰富的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完这本书,有这样一个问题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什么才是人生中最大的财富
对
就是敢于同命运挑战。
那怎样才能拥有这笔财富呢
我认为,就应像鲁滨逊一样,抓住身边的一切事、物与机遇,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实干加永不言败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
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
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
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
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
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
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
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
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
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
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
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
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
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
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
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
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
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
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
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
在中学时,我曾读过这本书,同时也喜欢上了它,尤其是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逊在荒岛回来以后的事情,主要经历是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的故事。
鲁滨逊的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一部分是全书最引人的,是全书的精华。
鲁滨逊是喜爱劳动的人,他凭一己之力,在没有船的情况下,把破船上的东西往岛上搬,是非常困难的。
但是他终于想出了办法搬东西,把两手搬得动的东西全部搬了下来。
他没有错失时机,所以当破船最终被风暴摧毁时,他觉得坦然,因为他没有偷懒。
在上段叙述中,我学到了很多,只有凭自己的努力,获得想要的,才会觉得坦然。
同时,鲁滨逊也是个坚毅人,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动,费好大的时间。
虽然他并不是每次都会成功,但他也不曾灰心失望。
最后他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他对任何事都不灰心,所以他拥有很多。
他就是这样与自然进行斗争,改变自己的处境。
一个人离开人群生活了那么久,终究是一件不平常的事,而鲁滨逊却在荒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吃、穿、住,样样得靠自己。
这样的精神,实在令人佩服。
而反观自己,在父母身边生活了十几年,几乎什么都依靠父母,想想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很希望自己也能有鲁滨逊那样的坚毅、不服输的精神。
奇特的机器人作文字数不少于600字
真好
终于又到了这个学期的时候了
同学们都怀着兴奋的心情高高兴兴地坐车再一次来到了小学生基地。
第一节副科课是玩航模。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第一轮上了操作台。
我把船模的开关打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了操纵。
小船在水面上飞驰着,溅起了水花。
然后,同学们又接二连三的去操作台操纵小船。
第二节课开始后,我们就开始做这学期的作品“舞动的精灵”了。
老师讲解完制作方法后,我们先把发好的各种木条锯成不同的长度,把锯好的木条用白乳胶粘成一个长方体形状的支架。
然后把冰棍棒相对粘在支架上。
再把两根冰棍棒和两根牙签做成拨叉,把两个齿轮和皮筋装好。
最后把电机和电池盒粘在支架下方,把它们连在一起,就大功告成啦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我们也捧着我们用心做的作品回家了。
我觉得,不仅让我们学会了动脑动手,还让我们同学之间在相互帮助时增进了友谊。
我喜欢社会实践,我盼着下一次的社会实践快点到来。
以成长中的快乐与烦恼写一篇500字作文
小时侯,我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因为对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的不了解,似乎什么事情都可以让自己觉得快乐,就像邦宝适的广告一样,又有了新的发现。
但是,上了学以后,我发现开始有了烦恼这个东西。
一开始,我知道了人到了100岁便会死,甚至更早,我开始烦恼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会离我而去;知道食物会发霉,吃了会生病,便又烦恼买来的东西会不会坏掉;知道电和火是会伤人的,又开始烦恼怎么避开电和火………… 现在,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作业,倒不是说那些有难度的,甚至做不出的,而是那些很简单的,几乎不需要思考的题目,做了多少遍都不会错的题目,尽管理解老师和父母的苦心,明白这是为我好,但它们还是成了我的烦恼。
上学期,朱林杭所在的学校里提倡背《论语》,妈妈也开始让我背。
虽然知道那的故事,虽然知道这对我的将来有很多的好处,虽然知道这是比别人先走一步,但我似乎还是很不情愿,不久,这也变成了我的烦恼。
期末考试的前夕,妈妈一直在让我做题目,听写语文和英语的词语,即便明白这是对我有益的,但是它们仍然变成了我的烦恼。
我很郁闷,不懂上了小学以后,变化会这么大,不懂为什么很多在道理上是非常好,非常有利的事情,会变成我的烦恼。
其实,在写这篇文章前,它也一直是我的烦恼,甚至连我从四岁就开始学的钢琴也会变成我的烦恼,在的时候我也将它停掉了。
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和那架与我朝夕相处7年的钢琴,想:“为什么上帝要制造烦恼,为什么山上的神仙们要让我们烦恼
为什么有了快乐还要有烦恼呢
也许,这是上帝公平的所在,光快乐是不够的,要学会烦恼,任何东西都要成双吧
……”有时候,甚至埋怨上帝为什么让他的人类子女们有那么多的烦恼呢
尽管如此,上帝也总是公平的。
在烦恼的过后,他还是会给你很多的快乐和自豪。
在做完了一本以后,我会有点沾沾自喜地想:“这一整本我都做完了哦,好伟大啊
”在做出了一道很难的题目时,我会开心地想:“我的技术又提高了耶
万岁
”在背完了大部分的《论语》以后,妈妈总是开心地带点做妈妈的自豪地说:“了不起哦,一本都快背完了
”那时,我对这个烦恼的厌烦便化成了光蝶飞散了。
在我考试的了好成绩时,我会感谢那些听写,那些习题。
但是,我使自己快乐方式也有很多,他们可以将烦恼丢进制造快乐的工厂,将它变成人见人爱的快乐好心情。
不开心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画画,或者轻轻地哼一首自己喜欢的歌,心情便会像画的小鸟一样欢快起来,拍拍翅膀,说一声:“我很快乐
”。
在做完该做的事情后,坐在电脑前面,和几个游戏里认识的朋友一起,在MXD里那些有趣的怪物打斗一番,也是非常不错的
其实,每个人的烦恼和快乐不同,但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使自己从不愉快中解脱出来,将烦恼化为快乐,做一只快乐的小鸟,飞翔在那蔚蓝的天空中,将烦恼当作那移动缓慢的云朵,甩在身后,让快乐的清风伴随自己,飞向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