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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中年读后感

时间:2014-07-07 10:34

电影观音山讲的什么意思啊,我怎么看不懂

观音山》的故事讲述丁波(陈柏霖)、南风(范冰冰)、肥龙三个年轻人租住了常月琴(张艾嘉)的房子,展开了一段两代人的交叉。

常月琴沉浸在儿子车祸死亡的痛苦中无法自拔,丁波则无法面对母亲死后父亲再婚的事实,南风的父亲酗酒、母亲软弱。

在这样几个人物身上,年轻人是没有被关照、也没有出路的一代,而常月琴是不再有希望的一代,这样一个故事主题灰色,不过李玉的表现手法还算较有女性细腻和温情的特点,以及幽默感,缺点是叙事不够干脆利落,火车兜风释放情绪的场景使用过多。

应该说演员是其中比较大的亮点,张艾嘉扮演的京剧老师成功消除了台湾演员的背景,也许这是一个十分适合张艾嘉的角色,无望的中年老大妈,在以气质著称的张艾嘉演来,绝望和在痛苦中走出的感悟都很动人。

范冰冰的南风也是她塑造的角色中比较完整、成功的一个,她面对无法解决的人生困境,每一次都选择用自毁的方式来度过,用酒瓶砸自己和灌两瓶酒,在南风的世界里,有些事情她不伤害自己就无法解决,这在李玉的作品中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有两场戏范冰冰都表现得很出色,一是看到丁波和其他女人亲热,三人亲密无间、相依为命的感觉被破坏,范冰冰走上露台,掩饰眼泪;一是挤到常月琴床上,像母女一样依偎,流下眼泪。

陈柏霖除了口音无法掩饰台湾演员身份以外,演出方面很令人惊喜,不夸张、不过分追求张扬自己,符合人物个性,自然不矫饰。

整个故事个人的感觉是“无暇顾及浪漫的现实人生”,常月琴的儿子因为追求给女朋友过“浪漫”的生日而出了车祸,南风和丁波、肥龙坐火车远离现实的浪漫,似乎只是一种暂时的远离,最后导演还是让他们一路沉默地坐上回程的火车,默默承受着常月琴自杀的结局。

南风和丁波的幸福只能是一种类似于濒死的瞬间,回到现实他们终究是被抛弃的一代,虽然在和常月琴相处的过程中,他们互相给予了对方希望和温暖,但佛学的领悟战胜了对现实的解决,导演最后选择了更模糊的表达方式。

我个人认为佛学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出口,在电影里可以因为“观音山”这个意像而获得一些领悟,但现实中丁波、南风依然要挣扎着生存下去。

总体来说,《观音山》具有丰富的讯息和与现实联系紧密的主题,表达方式略微女性色彩,算是李玉目前为止最出色的一部作品。

当一个社会正在承受经济低迷和通胀压力的时候,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会相应地出现变化。

在这种不能确定方向性的变动中,人的自闭性会无端加重,怀疑和冷漠也会随之扩散,最终内心深处的情感依托只维系在最熟悉的家庭成员身上,除此之外对谁都不信任。

因为生存环境的残酷,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严重不足,人们的生活热忱会不断回缩,家庭成为最后的安全港湾。

如果家庭关系失和,或者家庭突然遭遇变故,会直接影响现代人们的心理和行为。

在影片里,男主角、女主角和房租婆三人,都因为家庭的破碎或不睦,而身陷抑郁的笼罩中,女主角的情况显得最轻,但也相当不快乐。

他们三人彼此救赎,彼此给予的同时又获取对方的温暖,这是一种带有无奈感的极限式宽慰,散发着冷入骨髓的痛苦,好比一个乞丐给另一个乞丐分了半个烧饼,于是他们仿佛不再孤独,而是将彼此的同情变幻成互相支撑的力点,但那透骨的凄凉依然存在,只是被瞬间的快乐轻轻掩盖。

这是一部讲述失去之后如何重塑的故事。

无论是男主角大闹父亲的续弦典礼,还是女主角用惊人的酒量雷爆病中的老爹,都是在用报复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对灰暗记忆的不满,他们觉得不管走到哪里,家庭的历史阴影始终缠绕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令他们在孤寂之时痛不欲生。

家庭的矛盾和离乱让他们无法面对自我的认同,不能建立充分的生活信心和勇气。

血缘里的爱久酿成恨,骨子里的责任幻化成痛。

家庭就是人们心灵和身体的根据地,家庭内部的纷纷扰扰使得人们也跟着迷失,谁都逃不开。

至关重要的房租婆,显然是影片中火花级的人物,编剧在她身上延续了传统的人设定位:貌似巫婆,心似菩萨。

她跟三个年轻人先是单纯的利益关系,之后变成因生活方式不同而引发争执的敌对关系,最后随着一次次的亲密接触和相互救援,房租婆的秘密被揭开,她也还原成一个有爱的善良女人。

这样的人物设置规律比较俗套,如果换成一对恋人,此规律依然成立。

身处困境之中的三个年轻人和刚失去儿子的房租婆发生碰撞,在碰撞中交流融合,最后在观音山重修观音庙时完成主题升华。

肥皂是一个酱油级的人物,影片里的荣誉绿叶,有他的点缀,阴郁气氛略减。

多数时间,他都很快乐,至少比另外三个人快乐。

快乐很单纯直接,不需要内涵,导演也不会下功夫去雕琢快乐的人物。

肥皂的快乐在于他没失去多少,也不指望获取更多,只要能保证他的伙食质量,他就基本能给周围的朋友输送快乐。

他的体重比别人沉,但他的心事却比别人轻,所以他那壮硕的身材反而让影片沉闷的格局稍微活泛了一些。

对于影片整体的基调,肥皂的影响微乎其微,他除了引发女主角“血吻同性”的惊艳一幕外,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充当史上最亮也最合格的灯泡了。

有人说李玉是“女姜文”,我倒不太了解她的经历,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借名炒作”。

不过本片中她对火车的不吝胶片,让我恍惚觉得她的确和姜文有一点共同之处。

在令人头晕眼花的镜头晃动中,三个年轻人不停地在火车上体味“风萧萧兮蜀道难”的意境,颠簸和放逐的刺激让他们感觉活着的真实。

女主角对爱情的倚重透支了全部生命,所以她敢拉着男主角在铁轨上冒死拉风一回,范冰冰的演技的确有了进步。

在追寻永恒支点超越孤独境遇的路途上,女主跟房租婆想到了一起。

选择死亡可能是对命运最后的抗争,也可能是有效的解脱,而对自杀的看法,自然是各人各观点,老道统学家依然举着积极的生命价值观指责,新派青年则是平常心面对,其实只要电影能反映真实就好。

大多数文艺片都有着晦涩沉郁的格调,相较欧美文艺片,本片晦涩有了,情节却薄弱。

比如,当男主角的父亲说出并不意外的事实真相后,观众会觉得男主角的误会和愤怒有些没来由,不仅莽撞,还很无脑,毕竟父亲并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对于电影创作,剧情上的凝练精致和重塑观音一样重要

胡歌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歌曾说喜欢善解人意,善良大方的,强调了最主要的是真诚因为他也是个真诚的人他曾说:”总是能听见外界对我的评价是:胡歌好帅

但其实我更希望的是别人提起胡歌时会说:啊,胡歌,嗯,是个很真诚的人.”我也是因为这点才欣赏他到无法自拔的我觉得真诚是做人的第一信条--支持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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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立志的故事

在史铁生双腿瘫痪之初,总有人劝他“要乐观些,你看生活多么美好呀”诸如此类的话语。

可是这种话对史铁生几乎起不到任何激励的作用。

史铁生心里说:“开玩笑,你们说的轻松,病又没得在你们身上。

”尤其是在双腿刚刚瘫痪的时候,生命对于史铁生几乎已经失去了任何吸引力。

他想:“要是不能再站起来跑,就算是能磨磨蹭蹭地走,我也不想再活了。

”  当时,大夫告诉史铁生,他的病如果是肿瘤,可能还有的救,否则,这辈子就得准备在轮椅上过了。

于是,史铁生整天用目光在病房的天花板上写两个字,一个是肿瘤的“瘤”,另一个字就是“死”。

史铁生用这种方式祈祷,希望把这两个字写到千遍万遍,或许就能成真,不管是肿瘤还是死,都好。

到后来,证实了他的病并非肿瘤之后,他就只写一个字了:“死”。

  史铁生的病根是在18岁时落下的。

那时他到陕西延川县插队,一次在山里放牛,遭遇暴雨和冰雹,高烧之后出现腰腿疼痛的症状。

21岁时,史铁生因为腿疾而住进了医院,那一天是他的生日,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

这件事似乎再一次证明了生命的脆弱。

只是一次淋雨,就无端瘫痪了双腿,让一个本来鲜活年轻的生命,无比地接近枯萎死亡。

  但是,生命却又总是在脆弱的同时展现出它的韧性。

就如同在地球上的高纬度地区生长着的地衣,在极其恶劣的自然条件下,依然能够存活。

尽管它的生长速度慢得惊人,几百年也长不到一个平方厘米,但它却实实在在地生存着,它生存的目的就是不要死去,这是最基本的生命特质。

  人的生命同样如此。

余华写过两部著名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

在《许三观卖血记》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许三观,从年轻到苍老历尽艰辛;每逢家庭变故,他就以卖血来挽救危机,甚至差点为此送命。

一次次卖血后,唯一的补偿就是到饭馆里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活着》里,地主少爷福贵的一生中,败家,中年丧母、丧儿、丧妻,丧女婿,到最后,连唯一的孙子也死了,只剩下老了的富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无论是许三观还是富贵,他们都没有明确的生存目标,只因为生命的惯性才活着。

不管是屈辱还是风光,不管是甜蜜还是酸楚,生命都在静静地活着。

生命不是必须承受苦难,但生命确实有足够的韧性承受苦难,“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只要不死,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

  对于史铁生而言,虽然在瘫痪之初,死亡对于他那么具有诱惑,甚至于他每天早晨醒来,都因为自己依然活着而沮丧;但是,他依然活着。

瘫痪后的最初几年,史铁生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

就像他文章里写的那样,暴躁易怒。

为了逃避现实的世界,在正常人上班之时,他总是摇着轮椅,到那时还人烟稀少的地坛公园里去。

自旦至暮,春秋往复,耗在这园子里。

他去过了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他都在这园子里呆过。

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

  我们可以想见史铁生那时的孤独苦闷,但是,不管活得多么艰难,多么痛苦,生命却始终默默地承受了这一切,死亡依然被一再耽搁。

  所幸的是,在痛苦当中,还有亲友的爱在支撑他。

母亲要他“好好儿活”的临终嘱托,一直萦绕在他心头。

史铁生母亲的生命,因为儿子的残疾,也承受了无数折磨。

史铁生瘫痪时,母亲已不年轻,为了史铁生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

医院已经明确表示,他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

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他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  每一回她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最终,却总是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

  最后母亲终于也绝望了。

于是,每次史铁生要动身出门,母亲便无言地帮他上轮椅,看着他摇车拐出小路。

每一次她都是伫立在门前默然无语地看着儿子走远。

有一次,他想起一件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然站在原地,还是那样一动不动地站着,仿佛在看儿子的轮椅摇到哪里了,对儿子的回来竟然一时没有反应。

她一天又一天送儿子摇着轮椅出门去,站在阳光下,站在冷风里。

后来,她猝然去世了,因为儿子的痛苦,她活不下去了。

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希望儿子能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她没有能够帮助儿子走向这条路。

她心疼得终于熬不住了,她匆匆离开儿子时只有49岁。

  史铁生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

”史铁生说,正是这样的爱,耽搁了他的死亡。

  无论如何,既然活着,就不免就进入了另一些事情。

就像小河里的水慢慢丰盈了,你难免就顺水漂流,漂进大河里去了,四周的风景豁然开朗,心情不由得也就变了。

终于有一天,当史铁生又想到死的时候,心里说:“算了吧,再试试,何苦前功尽弃呢?凭什么我非得输给你不可呢?”这时候,他已经开始对死亡有一种幽默的态度了。

  启发史铁生的,是卓别林的一部电影,名字叫《城市之光》。

片中女主人公要自杀,却被卓别林救了。

这女的说,“你为什么救我?你有什么权利不让我死?”而卓别林的回答令史铁生终生难忘。

他说,“急什么?咱们早晚不都得死?”这句话让史铁生心中怦然一动:是啊,咱们早晚不都得死? 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

既然如此,何不先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于是,左右苍茫、四顾无路之际,史铁生想到了写作,想到用笔杆代替自己的双腿,来继续人生之路:“写作,在我的希望中只是怀疑者的怀疑,寻觅者的寻觅……写作不过是为心魂寻一条活路,要在汪洋中找到一条船。

”  当时友谊医院有位老大夫对他说:“你一生都未必能有这样闲在的时候,你何不用这样的时间来读点书,整理整理自己的思绪?”史铁生说,这话对他来说终生受益。

他初中二年级时赶上“文革”,没有好好读过什么书,很多世界名著等等都是在双腿残疾之后读的。

他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不是读书,就是思考。

作家邵燕华在读史铁生的作品时曾不由感慨:“史铁生的随笔也让我拷问起自己的阅读。

说来惭愧,他书中提到的诸多国外的思想家、作家有不少是我不知道的。

”  1974年,史铁生为了生计,在北新桥街道工厂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

在这里上班既没有公费医疗,也没有任何劳保,所干的活儿是在仿古家具上画山水和花鸟,有时还画彩蛋,如出满勤每月30元工钱,但他为了看书和尝试写作,每天只干半天,一月下来只能领到15元,这活儿他一干就是7年。

可是第二年史铁生又患上了严重的肾病,这次医生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受损的左肾。

由于体力的原因,他不得不辞去了街道工厂的临时工作,呆在家中一门心思地写作。

  1979年,由于下肢麻痹、肾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不得不造漏排尿。

紧接着,由于肌肉萎缩,血液循环受阻,再加上每天长时间地坐压,褥疮发作,前景是败血症。

1986年,前列腺引起的疼痛,使他不得不停止写作整天卧床……冬天,他那毫无知觉的腿,经不起寒冷,如果冻了,就有坏死的可能;夏天,全身的热量只能从上身排出,额头的痱子从来不断……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1980年,他创作出的小说《我们的角落》被田壮壮改编成了电视剧,在当时的影视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1983年,他创作的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本年度“青年文学奖”和“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984年,他的作品《奶奶的星星》又获该年度“作家文学奖”和“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他的小说《命若琴弦》还被改编成电影《边走边唱》,经过陈凯歌的精心导演,引起了强烈反响。

  苦难似乎还在继续试探史铁生生命的韧度。

1998年,下肢瘫痪的史铁生,由慢性肾损伤演变为尿毒症。

从那时起,史铁生就只能靠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

透析的病人需要做手术,把肾部的动脉和静脉引到表层。

透析时需要在三个点轮流针刺。

长达9年,1000多次的针刺,使得史铁生的动脉和静脉点隆起成蚯蚓状。

体内渗毒的血液从隆起的动脉出来,经过透析器过滤掉毒素,再由隆起的静脉回到体内。

一个星期3次,在每次4个半小时的透析过程中,把全身的血液过滤几十遍——这就是史铁生日常的生活。

本人有一同学(兼死党),酷爱胡歌。

请大家广搜其资料并告知,不胜感激

来自古月哥欠--胡歌论坛姓名:胡歌曾用名:胡柯(由於胡歌的妈妈觉得此名用上海话念起来像“妇科”,因此在胡歌出生一个月时给他改名为胡歌,所以,胡歌不是艺名,是真名)曾用笔名:吕品(原因是相貌如吕,身材如品,又因为看起来像猫的爪子的形状) 么凹(因为连读起来像猫一样)又号:大胡、胡猫、猫猫、猫歌、歌歌、胡妈妈生日:1982年9月20日籍贯:无锡城市:生于上海长于上海学校:小学---上海市向阳小学(1989-1994)初中---上海市第二中学初中部94级1班 (1994-1998)高中--- 上海市第二中学高中部3班(1998-2000)上海市第二中学高中部7班(2001)大学---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2001级(2001-2005)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280弄12号唐人电影3楼 hana 转 胡歌 收邮编 200031生肖:狗星座:处女座身高:182cm体重:71.2kg血型:O型偶像:摩根.弗里曼、梁朝伟、姜文姜文、丹尼尔.戴.刘易斯喜欢的歌手:张学友、陶喆喜欢的电影:《勇敢的心》等喜欢的音乐:《蓝色狂想曲》等喜欢的书:《活著》by余华(据说很好看,很伤感)喜欢的颜色:蓝、白、黑喜欢的运动:篮球、游泳、网球(胡爸爸是网球选手)喜欢的食物:海鲜.西瓜、苹果....最不喜欢的食物: 油腻. 油炸的食物喜欢的饮料: 王老吉口头禅: 真的假的喜欢的城市:西藏、云南丽江、新疆喜欢的女孩子: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喜欢的游戏:仙剑奇侠传、天堂二online(上海二服)最喜欢的F1车手:kimi最喜欢的动物:小猫最喜欢的一句话: 云在青天水在瓶(老胡的理解是: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正如同样是水到了天上就成了云了)最想做的事:把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拍成电影手机型号:迷幻红的nokia 7610相机型号:nikon fm2|| 34mm\\\/1.4手动头MP3型号:Apple Ipod U2笔记本型号:优派ViewSonic VB1510E作品:电视剧 2003年 《蒲公英》饰演 程灏(与孙莉等合作)2004年 《仙剑奇侠传》饰演 李逍遥(与刘亦菲、安以轩等合作)2004年 《聊斋-小倩》饰演 宁采臣(与杨幂等合作)2005年 《天外飞仙》饰演 董永(与林依晨等合作)2005年 《别爱我》 饰演一名插画师(与徐若瑄等合作)2005年底 《少年杨家将》(拍摄进行中)电影 2002年 《假装没感觉》饰演 侃侃(与吕丽萍、周文倩、孙海英合作)2004年 《疑神疑鬼》饰演 沈郎(客串一房地产商)音乐 《逍遥叹》(电视剧《仙剑奇侠传》插曲,收录在《仙剑奇侠传》原声带中)《六月的雨》(电视剧《仙剑奇侠传》插曲,收录在《仙剑奇侠传》原声带中)《月光》 (电视剧《天外飞仙》插曲)《天亮以后》(电视剧《天外飞仙》插曲)舞台剧: 《我为歌狂》饰演 楚天歌毕业大戏:探长来访广告:天纬通讯、真味奶糖、白猫洗衣粉、阿尔卡特、桑塔纳、麦当劳、猎头网、 城市新网、上好佳、荷氏润喉糖、万基洋参、西门子手机、杉杉西服等曾用过的msn名字:我要竞选横店镇长曾用来形容自己的话:“这个人长得有点讨巧,似乎有那么点帅,当然这个“帅”也只是勉强冠之。

原因有三:其 一,喜欢笑。

多情者今称之为“花”。

花者不酷,不酷者颠,颠者无智,无智者残,残岂帅焉

其 二,喜欢说。

多语者今称之为“贫”。

贫者不实,不实者浮,浮者无勇,无勇者虚,虚岂帅焉

其三,喜欢想。

多思者今称之为“柔”。

柔者不坚,不坚者愁,愁者无志,无志者庸,庸岂帅焉

”;高中时某作文片断:“初春的阳光携着金色的温情穿梭于这座大城市的楼宇之间,它带走了冬季刺骨的寒意,留给人们对于春天的无限遐想。

有一缕阳光似乎对于某个地方特别眷顾,它不惜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不顾周遭环境的阴暗潮湿,执着地将它的光和热都倾注于一幢老式洋房二楼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自我介绍 :小时候的我很简单,喜欢蹲在厕所躺在浴缸裏唱歌,所以“胡乱唱歌”基本概括了我的童年。

长大了的我还是简单,喜欢趴在电脑跟前咬文嚼字,於是“胡歌”变成了“古月哥欠”。

古代表怀旧;月代表多情;哥代表仗义,欠代表#¥%@(还没想好)。

怀旧让我爱上了艺术,可以承载美好的回忆;多情让我选择了上海戏剧学院的表演专业,因为我乐意把丰富的感情倾注於舞台;仗义使我把朋友始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好奇和憧憬。

这就是我,简单的我

《仙剑奇侠传》剧组定下新人胡歌演男主角演李逍遥的时候,并不像某些媒体及部分《仙剑》迷们想象的那样“因为不是大牌而捏了一把汗”。

相反,剧组的全体演职人员包括《仙剑奇侠传》原作者都对胡歌的李逍遥造型充满了自信,并且真心实意的觉得这绝对是个明智而不二的抉择。

在《仙剑》筹备的过程当中,剧组的确考虑过林志颖、周渝明等知名度较高的演员出演李逍遥。

但是经过反复的推敲,反复的磨合,反复的试妆,最后确认胡歌只有一个原因,他俊俏而又极富阳刚之气的造型,诙谐而不失大气的表演实实在在就是人们心目中的李逍遥,他是无可替代的想了解胡歌就继续看哦以下由古月哥欠论坛的晴飞总结胡歌-----一个普通但是又很不普通的地地道道上海男孩胡歌出生在上海.小时侯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在6岁时,父母为了锻炼他的胆量,决定送他参加当时很有名的上海小银星艺术团“的招考。

胡歌至今都还记得,他在参加初试,复试和最后决选的三轮考试时,每场都哭,与其他能歌善舞的小朋友相比,他非常胆小.然而,令胡歌的父母没想到的是,独具慧眼的评选老师从3万个小孩中破格录取了胡歌,而当年艺术团仅仅招收了60名小朋友.初到艺术团,在别人看来很幸运的胡歌过得并不开心,不论做什么练习,他总是躲到最后.不过,在艺术团热闹的气氛里呆得长了,胡歌原本内向的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 小学一年级,正大综艺片尾曲《爱的奉献》拍摄MV,到艺术团选小朋友,当时的胡歌长滴白白胖胖,非常可爱,于是就有了MV里那个标准的祖国花朵似滴小男孩。

进入初中后,他在艺术团里学到的知识也派上了用场,当时上海教育电视台<阳光少年>拦目面向社会招聘中学生主持人,胡歌榜上有名;在东方广播电台,上海电台,胡歌身兼多个栏目的主持人和记者,小小年纪就展露出明星气质.如今一些上海的网友居然还能回忆起当时他精灵跳脱的主持风格(汗呀~~)中学时期,他上的是上海重点中学市二,在校期间,他先后担任了校文艺部长,班级团支书,同时也是校广播台台长。

(这一切不是我在夸耀哦,现在去市二的体操房,还能在名人榜上看到关于他的介绍) 前两天他听到我们制作的古月专辑还感慨说让他回忆起那个时候,每天中午吃完午饭,他就会到学校的广播间,做节目,与大家分享自己写的一些文章,播放一些好听的歌曲。

但是,在当时许多学校的大型文艺晚会中,他除了担任主持人外,更喜欢的却是在幕后从事组织策划等工作。

(PS:最近播出的《东方新人》里就有谈到这些哦)当年在学校经常和他搭档做主持人的学姐贝贝(现在也在上海电视台担任主持人)说,当时的他虽然有着频繁的广播、主持、广告工作,但并没有让他把学业拉下,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保持在班前五名之内,并且总能把学业、工作安排得恰倒好处(汗~~这样的人来做演员素不素太可惜老

)。

少女杂志上当时曾登过一篇他的长篇专访,题名就叫:请不要叫我帅哥

在初2时,胡歌就有了自己第一次拍广告的经历,虽然只是一则发表在报纸上的平面广告,但却在胡歌的心里种下了做一位广告策划人的梦想.直到高考临近,胡歌找到熟识的作广告的朋友咨询,大学里什么专业能帮助自己实现梦想,朋友们劝他报考戏剧学院导演系,于是,胡歌在志愿表上填了中央戏剧学院电视艺术系影视导演专业.高考结束不久,胡歌收到了中戏寄来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文考全国第二名字样分外耀眼.可就在胡歌计划着奔赴中戏的间隙,父母告诉他,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正在招生,希望他去试试.有了中戏录取通知书垫底,胡歌抱着考着玩的心态站在上戏表演系的考场,结果他又被上戏相中了(唉,这里不能不说长得帅还是有点用滴^_^)。

做导演还是做演员?一心想成为广告导演的胡歌当然继续收拾着去北京的行囊.一天,胡歌接到上戏表演系党支部书记的电话,说想亲自见一见他,于是,在书记的办公室里,两人推心置腹的谈心.书记很纳闷,有多少年轻人向往走进上戏,而胡歌却要放弃,老实的胡歌将自己的理由和盘托出,书记表示理解,但他建议胡歌,有许多优秀的导演都是从演员开始的,比如姜文姜文、黄磊等等,有演员经验的导演会更懂得演员的需要.(姜文姜文也素他偶像的说。

)姜还是老的辣,几句话就动摇了胡歌进京的愿望.再加上他母亲身体不好,很希望他能留在上海发展,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上戏。

大一时的《我为歌狂》其实《我为歌狂》在动画初步制作阶段的时候,还是一名中学生的胡歌就与它结缘了。

该制作人就是以胡歌为原型,让大家按照当时他的形象进行楚天歌的定位设计的。

2001年《我为歌狂》要改拍,剧组首先就想到胡歌,胡歌和他的另一位同学还为此排过好一阵子戏,剧组都挺满意的。

但是后来,因为他们当时才是上戏大一的新生,上海戏剧学院怎么也不肯放人,结果最后只好由B角出演。

大学期间签下合约来到上海戏剧学院,胡歌对学校的印象是特别小,估计是上海最小的大学,不过,在融入了同学之中后,胡歌能感觉到一种激情,一种艺术院校的学生特有的创作激情在大2那年暑假,胡歌接到了他的第一部电视剧----《蒲公英》。

《蒲公英》是个现代戏,那个时候他20岁,大二刚读完吧。

本来剧组安排给他的是一个比较贴近本色的大学生的角色,后来却临阵顶枪,要出演花瓶男一号程灏。

这个角色难度很大,横跨青年中年,有很多吻戏还有点激情戏,甚至后来还有了个6岁大的女儿。

内容这么多,但是剧本给角色发挥的空间却并不大,许多内容都只一笔带过,没有给太多充分表现和演绎人物特点的情节。

第一次演出的他,演完这戏后,对自己很不满意,曾在采访中自我批评说,对于那个人物他当时的思考并不周全,在心理的成熟度上没有把握好。

但是很多看了蒲公英的人在喜欢程灏这个人物的同时,却很难把他和李逍遥联系起来。

这,本身就是成功

他的演技是多方面的,虽然还不能说是完美,但他的演出不僵化,不讲套路,充满灵性。

(PS:这是我现在非常欣赏他看好他的原因。

)俗话说,有失必有得,在胡歌缺乏自信时,却遇上了伯乐。

一天,胡歌和朋友在一间咖啡店里喝咖啡,邻桌一为男士走上前来,在一番自我介绍后向胡歌询问了一些资料和电话,胡歌没想到,一个月后,这为男士就带着公司经纪部主管来到上海,与他签下了经纪合约,成了自己的老板。

因为公司的总部在香港,与香港演艺圈有着密切的合作,所以在胡歌念大三时,公司为他接拍了港产电影《疑神疑鬼》,尽管这部电影本身在市场的号召力并不大,但对胡歌而言,适应香港导演“用镜头说话”的细节式拍摄手法为他增加了不少表演经验。

《仙剑》出鞘反客为主最初拿到《仙剑奇侠传》的剧本时,胡歌出演的角色是谭耀文现在扮演的“姜氏孤儿”一角,在整部剧中只有5集的戏份。

开拍前,胡歌来到剧组试服装,当天和他一同试装的还有剧中出演“蜘蛛精”的演员,她在看到胡歌时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演李逍遥吧

”弄得胡歌好不尴尬。

这还不算,随后,胡歌还遇到更为尴尬的事,游戏版《仙剑》的原创者姚壮宪(网友多称姚仙)到剧组探班,看到胡歌后对他颇有好感,以为他是内地一位知名演员,要求与他合影留恋,这事后来在剧组也传为笑谈。

不过,正是这次邂逅让胡歌有了当主角的机会。

不久导演组就传出消息,“李逍遥”一角由现任“姜式孤儿”的演员胡歌取代。

得知这一消息,胡歌完全不敢相信,他不断自问:“怎么可能

”接到剧组即将开机的通知,胡歌起身赶往横店,他至今记得那是2004年的春节,2月5日他一个人背着行李,坐上火车,因为是春运期间,火车特别拥挤。

在一个角落,胡歌津津有味的看着已经非常熟悉的剧本,因为心里没底,他不时的看着窗外,脑子里反复出现那些不自信的问题,直到火车到站,他还赖在车厢里,看着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里没有一点当上主角的兴奋。

进入剧组,胡歌首先要学武术。

担任《仙剑》武术指导的陈伟涛在香港的名气不小,而他的脾气跟名气成正比,达不到要求他就会骂人。

因为没有知名度,制作方及编剧导演的意见都还没有完全统一,他还时刻面临着被换角的威胁。

而且因为这是他第二部戏,且以前也从未有过拍古装的经历,武术指导的骂声,导演的喊KA声不绝于耳,他硬是一口气挺到底。

刚开始的前几周,胡歌因武打动作的力度,节奏掌握得不大好,“那时侯骂声不绝于耳”。

不过,陈指导每次骂完,都会很诚恳的告诉胡歌,“我骂你是为你好,你要是为这个恨我,我无所谓”。

每次听到这些话,胡歌心里就象充电一般,“当时我真是憋了一股劲儿,一定要把这部戏演好,因为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太难得,我的好多同学至今都还没有戏拍,我必须好好珍惜。

”凭着他对仙剑的深刻理解,对李逍遥这个人物的到位把握,很快他就戏里戏外皆“逍遥”了。

到拍摄后期,编剧跑去跟导演兴奋地说胡歌越来越象李逍遥,呆在旁边看他拍戏,很多关于剧情的灵感反而能从他身上找到(仙的剧本是边拍边改的,所以演员是每天早上才能拿到当天的剧本,而编剧是住在组里,边拍边写),到了最后,从编剧到导演对于他的表演都一致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但其间的辛苦伤痛谁能明白

21岁的年纪,众多的指责怀疑,他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要顶着黑眼圈仔细分析人物,研究怎么表演。

一个星期7天,总共加起来只能睡10个小时,每天真正躺在床上休息的时间顶多一两个小时,其他休息的时间都是在交换剧组的车上见缝插针。

至于受伤,也曾伤到躺床上不能动,第二天却要忍着伤痛继续拍,普通皮肉伤就更是家常便饭了,几乎每天不是这里碰着就是那里伤着。

《仙剑》拍摄时采用三机,三组导演轮拍,演员要依照统筹的安排,穿梭于三个导演组之间。

此外,因为《仙剑》是剧组一边拍,编剧一边创作,每天统筹会告诉剧组专属的三人编剧团队,今天的故事发生到哪里,然后由编剧写出明天即将发生的故事,而演员们就只能期待能够顺利的在晚上休息前拿到第二天的剧本,这种极端商业化的创作模式无疑加重了演员的负担。

那么大的工作和心理压力,他,挺过来了

在今天的一点点成绩里也许不能完全排除幸运的成分,但也是他该得的。

换一个人,机会来到手里未必能抓住,即使抓住了,也不见得能把握好。

更不谈出演李逍遥的风险了,被骂的可能比被赞美的可能要大得多,可是他抓住了机会,并很好的演出了人物的层次感,从最初调皮无赖的店小二到后来侠气渐成的李逍遥,从吊儿郎当到痴情一往,李逍遥对亲情爱情友情的珍惜和向往都在细节中得到很好的展现。

他把李逍遥从游戏里的叙述者变成了真正能牵动人心的男主角,他做到了,而且做好了。

成绩,是应该属于他的

云在青天水在瓶,这是胡歌最喜欢的一句话。

凭仙剑走红的他,和其他新人的不同点在于,演完仙剑的时候,他就已经对这即将到来的荣誉、批评和关注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他很清楚,现在的所谓人气只是泡沫,未来的发展要靠走好脚下每一步路来逐渐搭成通向梦想的天梯。

“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这是他经常用来鞭策自己的一句话。

就连SOHU的明星在线主持人在几番接触后,也不禁由衷的赞叹他心态非常好。

对姜文的狗屁的中年,这篇文章的最好评价语

没时间回答啦

看一部电视剧、电影,把这部电视剧、电影的内容概括成一篇作文600字

电视,我生活中的良友  我有一个好伙伴,它有着大长方体的黑色外壳和薄薄的荧光屏,你猜它是谁

哈哈

它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家用电器- -电视呀

现在的人,一定没几个能离开电视的,然而我也一样,经常坐在电视前卧上一段时间。

  电视与人们息息相关,能够为你带来许多知识,但是我对电视又爱又恨,爱是因为电视能够让我了解一些历史和一些知识;恨是因为它播到好看的电视剧时,我就会像个傻子似地呆在电视前面,所以就浪费了看书和做作业的时间。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可多了,比如说充满着喜怒哀乐的《家有儿女》;王小ㄚ主持的《开心辞典》。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天天看《今日说法》,里面播出的都是我们在生活中很容易发生的事,专家在后面也会讲道理,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也让我注意身边一些危险的事物。

  记得我还在读幼儿园时,有许多汉字不会读,于是我看电视时,一边看电视一边读着那些汉字,渐渐地我学会了许多汉字。

  我在看《动物世界》时,还知道了一些动物的生活习惯,喜欢捕捉什么东西。

也让我了解到了大自然的许多生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性,了解了大自然的生态。

  电视上有时还会播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红楼梦》了,电视剧《红楼梦》让我看到,知道了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如何的腐败,如何堕落,最后又是如何衰亡下去的。

通过一个封建大家族的衰亡,阐发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登高必跌重,乐极生悲,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不是人力所能常保的一种“无常”哲理。

  通过电视,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它就像录音机,把获取的知识告诉我们,与我们一同分享那些丰富多彩的事情。

电视,你真的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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