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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红字》读后感

时间:2013-12-14 14:35

霍桑《红字》

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求霍桑的《红字》中的好段和好段点评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I Hawthorne,1804一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

他的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

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为业,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

小纳撒尼尔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全靠才貌双全的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

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

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霍桑十四岁时,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

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

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

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深为同学所推重。

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

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响。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

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

经过长时间的磨炼,霍桑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著称。

  一八四二年婚后,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

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返回自然”的基地,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苔革的大本营。

可想而知,霍桑后半生多在此地居留,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形成了他的复杂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O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O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

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请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

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

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霍桑熟谙新英格兰的历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写的这类故事。

读者在《红字》中所看到的情节和人物,在他的一些短篇中都可见端倪。

少《教长的面纱》中牧师和少女的隐情,《思狄柯特与红十字》中胸佩红字示众的美妇,《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人们倔偷到黑暗的森林里与魔鬼密约,《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假托在意大利)中那位学识渊博、医术精湛但灭绝人性的医生,等等。

作者大概为了说明《红字》故事有根有据,居然在正文前面难脱流俗地写了一个楔子。

这个楔子在英文原文各版本中都有,约三万七千余汉字,名为《海关》,主要是叙述作者在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九年间任海关督察时的一些较事,文笔幽默流畅。

因与本书关系不大,放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但其中有一部分涉及本书的源起,或许读者会感兴趣,现摘译如下:  一个雨天,我阔来无密,却有幸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两。

我在圈阅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文献时,我的注意力披一个神秘的包裹所吸引。

那包裹是一块红色细布所做,已经磨损褪色,上面依稀尚有众线刺绣的浪迹,侗己朽得不见原样,看不出光泽了。

显而易见,那是极其美妙的引线活,那种针港手艺现在已经失传。

仔细湃认,便可看出这块猩红的破布片呈字母“A”测。

精确量米,每个笔划险好是三又四分之……英寸长。

毫无疑问,原先是用作衣裙上的装饰品的;至于当年怎样佩戴,或长表示什么等级、效件和薄严,我却无从猜测。

但它却奇怪地引起我的兴趣,使我目不转睛地盯视不已。

诚然,其中必有深意,颇值琢磨。

  我边看边思,或许这字母是白人设计出来饰在身上以引起印第实人注目的,便拿起在胸前一试。

当时找似乎感到——读者尽可以发笑,但务必不要怀疑我的话——既下完全是又几乎就是肉体上的一阵烧灼,似乎那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滚烫的烙铁。

我一惊之下便不自主地松手把它掉在了地上。

  由于我专心注意那红字,却忽略了红布包着的几小张烂纸。

次时我打开—看,竟满意地发现上面是老督察普先生的笔迹,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事情的始末。

其中有着一位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妇女的言行,她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是个令人颇为瞩目的人物。

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诺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

普督察所记的是一些老人的口述,他们小时候曾经见过她:虽然上了年纪,但并非老态龙钟,而是外貌端庄。

她惯于在乡间四处助人,象是一个志愿看护,……再往下读,我还发现了有关这一奇特女性的其它愤况和所遭苦难的记载,读着自会从本书中一一读到。

请大家牢记,本书所写的主要事实均证据确凿,自有普督察的文献足资证明。

原件及红字本身,仍存于我手,可供对本书感兴趣的读者随意验看……  这一番声明原是作者故弄玄虚,实在不足为凭。

不过,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当局制定的法律中确实有这样一款:凡犯有奸淫罪者,“当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当众施以鞭打。

”可见,当年受此羞辱者会大有人在,霍桑并非杜撰。

而书中的贝灵汉总各和威尔逊牧师也是实有其人,作者本想用来增添作品的真实气氛,却引起一些人去考证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否影射约翰·科顿①,这恐怕违背了作者的初哀。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

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

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

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

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

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

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

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

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

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

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

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

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

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

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du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

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

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

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

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

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

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

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

”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

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

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

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

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

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

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

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

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

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

……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

”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

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

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

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作为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霍桑的文学作品及其艺术成就对当时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

  在当年英国作家威廉。

朗格伦的《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斡.班扬的《天路历程》(1678—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

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

霍桑所采用的象征比拟笔法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当时即为麦尔维尔所师法,经过爱伦·坡的评论,转而为法国的波德菜尔所效仿,并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

  至于霍桑那种造染气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为后世所推崇,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犹太作家索尔·贝委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运用。

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他的代表作《红字》无愧于不朽巨著。

  《红字》于一八五O年出版后,翌年便有了德译本,三年后又有了法译本。

在它流传的一百四十年间已被译成多种语言,并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

我国自三十年代以来亦有多种译本问世。

这次重译也是在前辈劳动基础上的新尝试,但愿能将原著的风貌忠实地奉献给读者。

霍桑红字文章分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大致讲什么内容

简介: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

发表于1850年。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

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

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

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

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

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

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

“这红字烙得太深了。

你是取不下来的。

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

”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

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

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

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

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

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

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

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

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

也是她的折磨

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

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

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

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

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

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

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

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

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

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

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

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

”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

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

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

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

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

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

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

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

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

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

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

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

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

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

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

”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

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

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

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

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

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

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

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

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霍桑的《红字》着力表现了什么现象

全书仅二十来章,中间的第十三章时将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的关键章。

除此以外,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也起到同样的带领和总结作用。

女主角的丈夫远走他乡,她与一个神父有染,诞下一女,名曰珍珠。

当时的世俗偏见让珍珠两母女生活艰苦。

尤其是有一段情节是:女主角抱着珍珠在刑台上受到众人的辱骂和指责。

女主角一辈子都被迫穿着一件胸口印有显眼的红色A字罪袍。

(A的象征现在仍未有定论,有人说是“天使”,有人说是“通奸”,等等)神父因为害怕被指责,一直都没有告诉世人自己就是珍珠的父亲。

若干年后,女主角的丈夫以医生的身份回到了当地,想要找出奸夫。

在这个时期内,神父一直遭到良心的谴责。

他终于下定决心带珍珠两母女逃到外地。

神父在走之前将真相告诉了在座的圣徒,然后死去。

珍珠两母女一直留在当地生活,人们开始善待她们,由于女主角的刺绣活很好,受到人们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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