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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求生读后感英文版

时间:2013-07-17 08:09

荒野求生观后感

那天看探索发现的discoverry播放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专业太敬业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

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

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

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

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

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

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

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接着上面的是讲述如何在雪地过夜的方法,  在冰天雪地里头行走已经就可以让人害怕的了,而如何在冰天雪地里头过夜,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想过的吧,在冰天雪地里头过夜也是有讲究的,(虽然本片的主人公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首先要在雪很厚的地方挖洞,先向下挖,挖的容积要相当于五倍于自身的空间,然后再原先挖洞的地方再侧挖,挖出一个可以刚好容身的地方,记着容身的地方上面有雪层的,同时要把自己睡觉容身地方上面的雪层给修补一下,免得睡到半夜雪层塌下来,把自己活埋。

接着那个主人公就把随身带的降落伞摊开铺在那个仅可以容身的小雪洞,在那个洞里睡起觉了。

第二天接着拍摄,一开始那个勇敢的主人公就说那个雪洞太冷了,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但是如果没有睡觉的话,晚上行走更加危险。

而且晚上如果露天呆在雪地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因为环境的寒冷会使人慢慢失去知觉和麻木,再多的给养都不顶用的。

接下去的拍摄更加出人意外,如果前面的拍摄过程当中主人公以身试险,在后面的这一段拍摄主人公更是以身试难,接下去的拍摄是讲述人如果不小心掉入冰窟窿以后应该怎么办。

片子中的主人公走在一片冰面上,小心翼翼地走着,说如果冰面不够结实就会突然从冰面上掉到冰窟窿里头。

然而走了一小会儿,人还是在冰面上,还没有掉下去,再看主人公,走到一片冰面没有封住的水面旁边,边讲说着如果掉到冰窟窿里头应该怎么办,一边准备跳到冰水里头,他自己也说这么冷的天气掉下去实在是很冷,然后就跳了下去,跳到冰水里头还没有结束,他在冰水里头趴在冰面上继续对着镜头讲述着,不要慌张,不要。

然后说在冰水里头很快就会冻僵掉,在水里头待了好几分钟后,才示范从水里怎么爬回到岸上,说要找到可以用力的冰岸,然后慢慢用手压在冰面上,上半身先挪到冰面上,再发力爬上来,我不知道在冰水里头呆的滋味,肯定不会好受。

人要是在冰水里头呆多一会儿,可能命就没有了。

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

然后这个主人公就在冰湖旁边生火取暖,烤衣服。

跳冰湖前就先生了火,但上岸后发现火灭了,又把火燃起。

(生火的时候还教了看片的人怎么用太阳光生火)。

  注:这个荒野求生是一系列的discovery节目,还有主人公怎么在雨林里找食物的,怎么生吃那些食物的,吃蚯蚓和其他奇奇怪怪的食物。

真是个不错的节目  《荒野求生》观后感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每周日下午4:45的discovery探索频道之——荒野求生。

  《荒野求生》是一个真人节目,每一节都是主持人和摄制组亲自到无人区进行拍摄的。

用亲身经历的方式教会电视机前的人们“当你一个在野外时该如何生存”。

  每一次,探险家兼主持人的Bear Grylls都会亲自到无人区,只带着一把小刀,一个水壶和一块打火石。

进行几天的生存,靠野生动物和昆虫填饱肚子,靠砍来的树枝搭建庇护所,靠干柴烈火取暖,过着可怜的日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节目,因为它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救你一命,这个节目知识面很广,涵括了地理知识,生物知识,物理知识等等,主持人用以身作则亲身体会的方法以及大量的真人真事向人们教授知识,记得报纸上有说过: 美国一9岁男孩在与家人一起露营时迷路,10天后获救奇迹生还,男孩说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他和父亲每周都看荒野求生,他运用了学到的知识。

当然,我们不可能像Bear Grylls一样无所不能,但至少当我们遇险时不至于手足无措

  我非常崇拜Bear Grylls,除了崇拜他的能耐,更多的是崇拜他那种敢闯敢拼的精神

他曾服役于21SAS,21SAS指的是第21空降特勤团,擅长于近距离目标侦察和攻击。

  1996年,他还在21 SAS服役的时候,在南非沙漠中进行的一次常规降落伞训练中他的降落伞伞衣严重撕裂,在5000米高空以两倍于正常降速螺旋坠向地面,断了3根椎骨,双腿失去知觉。

接下来他花了一年时间用于恢复,结束了军队生涯之后,他努力康复,去实现童年的梦想——攀登珠峰

虽然他不在特种部队服役,但英国皇家海军后备队授予他荣誉海军少校军衔。

1997年他成为英国登顶Ama Dablam(夏尔巴语里是“母亲和珍珠项链”的意思,阿玛达布朗峰)的最年轻者,这座海拔6812米的山峰曾被Sir Edmund Hillary称为是“无法攀登的”。

  一个摔断过脊椎的的人,在康复之后还能攀登珠峰,试问这种毅力难道不值得推崇吗

每当看完一集《荒野求生》,我都会不禁赞叹Bear的能耐和坚强~

荒野生存的观后感500字左右

存》观后感  在朋友的推荐下2小时一个人静静的看完了《荒野生存》这部电影。

观看时由最初的不解到逐渐体会电影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及结尾恍然大悟后流了几滴遗憾的眼泪为电影中的男主角克里斯的死亡。

  也许理智而感性的人都会觉得克里斯不孝顺及只是生活在自己的理想世界里的一个“傻子”。

他放下了了很多人们这一辈子也许都得不到的东西:富有的家庭,去哈佛大学深造的机会等等。

甚至,他舍弃了一路上收获的友情。

亲情及爱情只为了心中渴望的自由。

是什么导致他顽强的毅力及明确的目标

家庭虽然富有,但是父母为了名望和地位使家庭更像是一个战场。

父母的关系不和,让克里斯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融洽。

即使他知道父母是爱他的;即使他知道只要他在半路上就回到父母的身边,所有他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可以继续。

但是克里斯压抑太久了,人与人之间的名利交往另他厌倦了。

后来,他释放了自己的压抑已久的情绪,远离了喧嚣的现代城市,一个人去了阿拉斯加的渺无人烟之地体验生活。

  蔚蓝的天空,安静而和祥的山脉,还有动物们自由自在的奔跑及他开心的布置着以一辆汽车而成的“安乐窝”。

这一切都很美,但是这仅仅是开始。

他说怕水,在必须经过一条急淌的河流时他差点掉进了水里我很为他担心,同时也很佩服他敢于挑战的勇气。

因为我小时候差点被水淹死,我很害怕这种窒息的感觉,甚至我不敢去水边的地方。

一路上,他也做着兼职,学开收割车,在小镇上卖书,帮助一个独居老人跳出一层不变的思维方式去山顶上领略从未发现的美好景象,也被人打过,路过的好心人试图改变他的想法让他踏踏实实的找份工作长久的干着。

很多道理他懂,智商他也很高,但是他的决心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不可否认,每一个跟他发生一段故事的人都很喜欢他,即使在常人眼里他只是一个乞丐。

克里斯在去往阿拉斯加的路上点点滴滴都是带着欢笑与泪水,感动与真挚。

  克里斯心中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世界。

旁人的唯物主义观念与他无关,他抛开了一切的七情六欲只为了去寻找自由的生活与大自然为家,但是人的生存离不开事物,他可以不要钱,权,名利但是没有食物他会饿死。

在冰天雪地的荒野寻找食物的几率很小,最终他死了。

很年轻的生命,24岁。

也许在他看来,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自己是否达到所追求的精神世界。

  也许年轻时的我们都想过背起背包独自去浪迹天涯,也许当时受小说的影响而只是一个很棒的创意。

我们看着电视上的那些贪官时,都会对他们唾弃,但是面对现实的上司领导时我们依然是点头哈腰投其所好;常常我们想去某一个地方旅游,但是因为金钱或者时间的原因而放不下因此没去,所以对于那些想法只是说说而已;常常我们告诉自己一千次不要随便显露自己的情绪,但是遇到烦心事时依然在生气,懊恼,发泄……所有的一切只因我们放不下的东西太多,总是想着去拥有,逐渐的的成为更现实的人。

  以上只是个人的观后感,无论如何这是一部很棒的电影。

好久没看电影了,自从看了《血色黑金》之后,就非常喜欢很血性、很男人的电影,绵绵的柔情不能满足我嗜血的欲望。

《荒野生存》一看就是一部很冒险的电影。

我对于这种自我放逐、追求自由的故事,一直都感兴趣,虽然确信自己不可能走上电影里的道路,但是还是很佩服主人公的魄力和能力。

整个电影的情节并非大起大落,这倒是很能烘托出旅途中的孤独,实际上我相信在自我放逐的道路上,最大的困难不是那些连绵的高山、汹涌的激流,也不是深山的灰熊、铁路的警察,而是自己,是心中的孤独感。

主人公战胜内心的方法就是他的信念,到达阿拉斯加,追寻绝对的自由,逃离文明的束缚。

正是这个物欲横流、束缚重重的文明社会,把我们和自然、自由隔得越来越远。

现在所谓的过激的行为艺术我认为是现在的社会逼迫得人们做出来的。

正是对于人性的无限压抑,才使得人们时不时做出超越人性的事来,这正是防汛在于疏通,不在于设堵。

顺人性,通天理,逆人事,伪天命。

影片好的地方重点在于结尾主人公的饿死荒野,我最怕看到的就是主人公最后回到了城市生活,回到家人的身边。

因为那样的话,主人公最后还是屈服了。

我愿意看到一个真正的虔诚的追求信仰的人。

就像血色黑金里的开拓者。

我认为即将离开学校的大学生应该具有奋斗的精神,虽然一定会有数不清的跟斗要摔。

这种激情,这种坚持,这种敢于为生活带来希望的信念,是多么的可贵。

首先说下整体感觉吧,片子很不错,静静地叙述有点像《阿甘正传》而且我也很有感触因为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愿望直到现在也未曾消失的梦想。

片子刚开始五分钟吧就让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我心想要拍出那种感觉很难的吧

但是稍后片子就给出了答案它并不是想拍那种很虚幻的理想状态下的东西,抛开他的荒野之路不说的话,这只是一部很简单的讲一个生活在有家庭暴力和欺骗的孩子,在大学之后他在大学之后想做自己的事,想要自由,想要去除人性中虚伪的一面,想要去寻找人生的真谛。

只不过他选的路比较独特,独特到世上的人没几个做得到。

影片中的背景音乐也让我印象深刻,特别是影片刚开始沃尔特进入雪地的那段男低音让我感受到一种包含了迷茫,苦涩,但又坚定的情感。

第二篇章开头的音乐也很不错。

再说片中的对白或旁白吧。

他与简在大海中时的旁白“我还知道活着是多么的重要,不必真的很强壮,却要觉得自己强壮,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去证明,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在最原生态中去发现自我,独自面对冰冷的石头,只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

” 他吃苹果说的那段话“你是超级苹果,你就是我眼中的苹果”。

让我想起了《小王子》中的话“当你驯服了我,我就是你的狐狸,与千千万万的狐狸不在一样……”而这个苹果也因为他而与众不同。

他和韦恩在酒吧的对话“…我们在野外了我们做什么呢

…我只是存在着在那一刻,在那个地方,在那特定的时空…”就体现一般人与他们的区别,我们总要带着目的去做事,而他要的只是那总“存在”。

从墨西哥回来他曾在城市中有短暂的停留那段镜头让人眩晕这也是他再次面对社会的感受,于是他马上又回到了旅途。

然后他又遇到了爱情那个叫特雷西的小女孩不过这只是个小插曲。

在终篇中他又碰上了那个想收他做儿子的老人在登那座小山时“…人类新的灵魂来自新的经历…我们都会对更伟大的事物崇拜…但是当你原谅时,你就会爱,当你爱了,神的光芒就会照亮你。

”然后太阳就照到他们了,虽有点假但这应该是一种表达手法吧。

最后他中毒后写下的“快乐拿出来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以及最后死亡时他又想到了父母,这表示了他已经开始反思自己过于笃信的人生哲学了。

这部影片可以说的还有很多很多,而我作为出生牛犊者纯粹是小述己见,有不足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

求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50字,不要英文

希望对你有些帮助o(∩_∩)o生存法则——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

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

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

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

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

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法则”。

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

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

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

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

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

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

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

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

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

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

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

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

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

这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

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

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

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

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

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约翰?宋顿死了。

最后的牵挂断了。

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

”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

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

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

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

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

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

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

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

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

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

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我知道了什么

《荒野求生》读后感《荒野求生》是我喜欢读的书其中的一本,它是一本冒险的书,讲解了在沙漠、海底的种种求生过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著名的慈善家,应该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

他曾经说过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

除此之外,荒野求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这一句话是我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都不要放弃对活着的希望。

我在这本书中读过这样一段,这一段不管是谁读了都会想象出他们当时的遭遇:贝克曾遭遇过困境—很多困境—但那都是在陆地上,可以随时在手边找到能够帮助自己活下去的东西。

贝克可以找到食物,即使那只是昆虫;备课可以找到谁,即使只能喝自己的尿……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探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

贝尔·格里尔斯小时候就体弱多病,但他从来都不感觉自己的身体比其他人差。

他曾经攀爬过珠穆朗玛峰;也曾经从沙漠的沙流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在野外寻找蛆虫充饥二得以生存……我还在书上学会了什么是原始的钻木取火的方法:找一根又长又直的木棍,抵到一块树皮上,然后用手不断地搓动木棍,让木棍一直旋转,直到产生热量引燃树皮,然后用树皮引燃,用枯草、干菌等组成的易燃的引火物。

用手搓动木棍取火的方法费时又费力,但当时你别无选择时,不妨试一试。

读完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微笑着去面对。

乐山节目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

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

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本书作者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

谢谢

啸傲荒野有感600字怎么写

求助,现成的一篇,求求求

里,我看了很多书。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荒生》。

《荒野求生》这套书共有7本,分别是《毒蝎沙漠里的钻石罐头》、《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与《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等。

这7本书我都看过,里面介绍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面对危险时,充分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如何一一解决问题。

他置身绝境时激发本能、突破极限的探险精神以及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贝克·格兰杰很勇敢的杀死了一只骆驼蜘蛛并把它吃了,还有一次,贝克·格兰杰为了快一点吃到东西,冒着被鹰啄到眼睛的危险去偷鹰蛋,终于,他成功的拿到了3个鹰蛋。

我最喜欢的是《毒蝎沙漠里的钻石罐头》这本书,书中的贝克·格兰杰与别彼得·威威廉·格雷两人在沙漠里,靠吃蝎子、海枣、海枣树树叶、砂鱼蜥,自身携带的水果,以及从走私者飞机里抢到的金枪鱼罐头等,艰难生存下来,最后,被别人发现送回了阿尔伯伯身边。

故事里惊险不断。

一次贝克·格兰杰在爬树的时候,在树上竟然和蝎子面对面

贝克·格兰杰毫不畏惧,先把蝎子们弄到地面上,再用树枝按住它们,用折叠刀杀死了一个大的,五个小的。

还有一次,贝克·格兰杰的水罐空了,四下又找不到清水喝,最后竟然就装浑水来喝

《荒野求生》这套书不但教会了我在荒野中求生的一些技能,更让我懂得“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放弃,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功。

我要一个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要一千字左右,急用!!!!!!!!!!!!!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

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

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

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

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

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

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

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

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

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

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

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

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

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

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

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

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

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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