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荒野猎人图书读后感
这本书里的爱很博大,也很伟大。
《狮王》这本书讲了一个生活在非洲的白人小女孩,和一个狮子之间的爱。
让人在看的时候,仿佛所有的爱都围绕在身边,让我们不仅感受到了爱,而且因为爱让我们为之动容,为小女孩和狮王之间的爱感动。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驯鹿六季的读后感作文450
【小海蒂】 好词:津津有味 兴高采烈 抽泣 断断续续 提心吊胆 金灿灿 和颜悦色 佳句: 1.可是小海蒂一点也不难过,她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快乐的孩子,当然,和这个放羊的男孩还有那群山羊一道上山,到鲜花盛开,有老鹰飞翔的牧场去,和那里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们在一起,发现什么奇妙有趣的事情,这是小海蒂最喜欢不过的。
可是看爷爷拉锯或是用锤子敲敲打打地干木匠活也很有意思。
2.可是比什么都更吸引小海蒂的,是大风天时,小屋后三棵枞树摇晃的哗哗声。
它们一响起来,小海蒂不管正在干什么,都忍不住要放下手里的活跑到树下。
她觉得再没有比这从高高的树枝上传下来的低沉而奇妙的响声更动听的了。
海蒂站在树下竖起耳朵,不厌其烦地聆听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巨大响声,看着它们剧烈地摇晃。
主要内容: 小孤女海蒂被送去与隐世而居的祖父同住,当时祖父正因儿子离开他而感内心痛苦,可爱的海蒂很快就溶解了老人家冷酷的外表。
不料邪恶的阿姨偷偷把海蒂带走,卖去给有钱人家当仆人。
主人有个生病的女儿,她在海蒂的安慰和鼓舞下重新振作起来,爷爷也在千辛万苦之下终于跟孙女团圆。
感想: 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她把人物刻画得很生动,在读<<小海蒂时我总会觉得里面的人物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
那个天真可爱的小海蒂、凶狠邪恶的姨妈、固执的祖父…… 儿童文学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创造了一个一个天真活泼、纯朴善良、热爱自然、热爱生活、乐于助人的小女孩——海蒂。
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总是乐观面对,她总是待人真诚,她相信她遇到的每一个人,在她的身上我突然发现只有你真诚待人,别人才会信赖你,不是么
鲁滨逊漂流记 好词: 郑重其事 知足安命 重见天日 与世隔绝 不毛之地 人烟浩穰 英勇善战 足智多谋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坚韧不拔 知难而进 无可奈何 劫后逢生 自食其力 坚持不懈 绝处逢生 波澜起浪 自强不息 临危不惧 乐于助人 毅力惊人 不畏艰险 一心一意 屏气凝神 全神贯注 专心致志 精卫填海 始终如一 始终不渝 锲而不舍 九死不悔 木人石心 百折不挠 不屈不挠 傲然挺立 百炼成钢 不挠不折 百折不摧 百折不回 1.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2.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
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
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
……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3.……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
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书名: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Helen keller),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
内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这要人物:海伦·凯勒,斯莉文老师 感受:人要在逆境中逆流而上,越挫越勇。
不能够害怕困难,要想海伦·凯勒一样热爱生活,勇于向命运挑战。
书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篇名——生命的意义 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 精彩句子——“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 感受——在那个年代,人的生命既是自己的也是国家的,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一种光荣。
人活着最重要的生命完好无缺,我们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价值,不要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要碌碌无为而羞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能为了人类的解放贡献出自己的年华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狗•猫•鼠》 好词:媚态 玩弄 嗥叫 嫉妒 动辄获咎 博大 装潢 希图冒充 好句: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感悟:《猫狗鼠》中写了与人关系密切的三种动物,鲁迅对狗,猫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你能从这些小事中看出鲁迅的性格和斗争意识吗
鲁迅似乎对猫狗鼠等动物都不喜欢,尤其是猫的叫声非常让鲁迅不喜欢,又因为吃了儿时的玩物仓鼠,更要之置于死地而后快。
似乎鲁迅还有篇文章叫 鸭子,也是写了不加用心而导致鸭子没有过得很好,对鼠的好感也是因为有儿时的印象而非成年的鲁迅一定会对鼠有好感。
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愤激的性格以及睚眦必报的狭小胸肠,斗争或反抗意识却谈不上,或者也可看出儿时的鲁迅有爱心,但长大了因为世故的精神而变得冷漠和无动于衷,但正因为如此,鲁迅却是懂得自省的人,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深刻的自我剖析,看到自己的渺小。
《朝花夕拾》 好词: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天真烂漫 无忧无虑 自由自在 幼稚可笑 挺胸碘肚 牙牙学语 嘻嘻哈哈 你追我赶 抱头鼠窜 逃之夭夭 穷追猛打 乱作一团 鸡飞狗跳 鸡犬不宁 自以为是 屏声息气 尖声尖气 指手画脚 油腔滑调 撒娇卖乖 东跑西颠 爱不释手 忍俊不禁 呆头呆脑 愣头愣脑 玩耍嬉戏 装聋作哑 装腔作势 装模装样 若无其事 调皮捣蛋 满身泥浆 追来逐去 舞刀弄棍 瓮中捉鳖 胸有成竹 得心应手 随心所欲 左右逢源 欢呼雀跃 好句: 我立刻兴奋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甩掉鞋子,从妈妈手中抢过救生圈,光着小脚丫,欢呼着扑向大海的怀抱中。
“扑通
”“扑通
”大家“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清亮的小河中,有的手脚并用在水中扑腾,有的仰肚朝天在水面漂浮,有的则像泥鳅一样潜入水底。
刚才还是静静的小河,突然间喧哗起来:喊叫声、笑闹声此起彼伏,撩水,击水,水花飞溅,你逃,我追,乱成一团。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好段: (1)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孙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
瞧瞧,孙悟空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2)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3)我们在河边急三火四地脱光衣服,扑进小河里,立刻开始打水战,追逐嬉戏了。
你看,我们分两队,一队为“敌人”一队另是“红军”。
一双双小手掌把水往对方泼去,泼得人人脸上满是晶莹的水珠。
水把眼睛弄模糊了,我们便各自退到一边,用手拭去,然后再猛烈“进攻”。
整个小河立时一片喧哗,叫喊声,欢笑声此伏彼起,汇成了快活的交响曲。
水仗打累了,就在河里追逐嬉戏。
一个追,一个跑,在水里穿来钻去,小身子像条泥鳅一样滑,怎么也抓不到。
河面上的欢歌笑语,在和两岸远远的荡开了。
(4)几个小朋友光着小脚丫,正冒着大雨踩水玩呢
唱歌的是红红,她一边唱,一边用双手接从天而降的雨水。
跟在她后面的小雨和丁丁一边“啪哒啪哒”的踩着地上的雨溪,一边有节奏地摆动着胳臂,还不时仰起头,任凭雨水劈头盖脸的冲刷。
这时,我心里痒痒的,急忙甩掉鞋子,挽起裤脚,冲出房门。
刚跑到红红的身后,“扑通”一声,我摔了个仰面朝天,溅起的水花纷纷落到红红身上。
红红转过身,“嘻嘻嘻”的笑着说:“快打落水狗
”说完,用脚划起水向我击来。
我顾不得爬起来,连忙用双手捧起水向红红的脸上扬去,嘴里还乐呵呵地大叫着:“来呀
来呀
”红红招架不住了,“哎呦,妈呀”地叫着,急忙用手挡住脸,扭头向后退去。
“援军来了
”随着欢快的叫声,小雨和丁丁向我发起了攻击。
我立即手脚并用,把一道道水柱向小雨和丁丁泼去。
“嘻嘻嘻——
”“哈哈哈——
”茫茫的雨幕中回荡着我们愉快的笑声。
(5)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6)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
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 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
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 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 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 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
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 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
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
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你可以分好几篇写 希望你可以把分给我 我已经按你的要求做了 谢谢
回答者: 957143766 - 二级 2010-8-8 19:11 朝花夕拾读后感(一)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追问:《狗•猫•鼠》好句太少了,《鲁滨逊漂流记》没有感悟,你改改我就给你分追答:《狗•猫•鼠》1.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2.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
3.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4.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5.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6.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
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
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鲁滨逊漂流记》的感悟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
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
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赵亮美丽的颖ag |
求100篇(少一点没关系)短文(随便哪篇都行)读后感,字数不限
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我家书架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那本书是我小学里最爱看的一本书。
看完了整本书我才发现,小豆豆每天都过着和我们不一样的生活,在不一样的学校上课。
小豆豆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有大大的区别,也和我们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我也羡慕小豆豆了,她过的生活是那样的多资多彩的,她一开始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小豆豆的妈妈怕她有心理障碍就没有告诉她,给小豆豆另外找了一所学校故事就从这开始了。
她身边的人最让我眼红的就是那个校长了,他表面上看起来就和别的人一样,但我认为校长的那颗心是别人永远都没有的,校长静静的听着小豆豆讲了三个小时,却没有走没有大瞌睡没有做别的事情,就连小豆豆自己都对这个校长惊讶。
我更是对这个校长了许多的敬佩之情,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他那种无论对谁都是有礼貌的,不要因为她是小孩她的话就没有什么可以听的,小孩和大人都是人,我们小孩也有自己想说的话,而大人永远都不会认真的听小孩说的话,而这个小豆豆的校长做到了。
校长总是会答应孩子们那些纯真的要求,可能在校长眼里人人平等,小豆豆我怎能不敬佩你的校长呢
我记得小豆豆的学校经常组织游戏,我认为最好玩的已经数不胜数了,最好笑的那一次,就是:小豆豆的学校组织捉鬼游戏,扮鬼的同学还没有被人抓到就已经自己跑回学校了,哈哈鬼怕鬼啊
我还记得有一次活动要上树,可小豆豆班上的一个男孩腿不行,爬不上,可是热心的小豆豆,努力和男孩一起,小豆豆拖着他的腿,他往上爬,我心底叫着:“加油
加油
”,终于他们总算爬上去了,我真为他们捏了把汗。
虽然,那所欢乐的学校被火烧了,但这本书上的学校它会永远在我们心里永远永远。
凿壁偷光读后感我在假期里,读了一篇文章叫《凿壁偷光》,很受感动。
凿壁偷光这个故事,讲的是在西汉年间,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叫匡衡,他一心想读书,可是他家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那么上学对他们家来说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根本不可能。
穷人家的孩子白天要干活,所以只能在晚上看书,可是他家连油灯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就在匡衡躺在炕上失望的时候,墙上的一线光亮给了他启示,于是他又把透光的墙缝抠大了一些,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匡衡都借着邻居家的光来发奋读书。
家里的书读完了,他又找了一个给别人家干活不要钱的工作,报酬只是读这家主人的藏书。
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匡衡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他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下,仍能刻苦学习,最终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而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可我们却不知道知识的重要性,整天光想着玩,太不应该了,以后我会时刻鼓励自己,多向匡衡学习,多读书,好读书。
读《宽恕自己》有感这是我看了一本书后的读后感,它叫作《宽恕自己》。
人们往往因为放不下心中的郁结而让自己感到痛苦,觉得自己过去做错的事情无法原谅或者别人做的事情无法原谅,而责备自己或者他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感到愧疚或罪恶感往往是为了逃避承担错误的后果,而责任感则让我们不断的陷入愧疚的漩涡不能自拔,不是我感受不到身边同学的悲伤,我也曾有过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伤害了别人,因此无法原谅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坏蛋,因此一直对他保持歉意,不敢期待他的原谅,后来我发现我在他心中早已不算一回事,然后我就一下子释放了。
为什么心中要装那么多的歉意或者不爽呢?或许你早已在他心中不算什么,那么再自责又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说自责不好,自责最起码是对自己的自省,但过去了的,已经无法改变的,再自责也没有用,选择宽恕,宽恕别人的同时也释放自己!原谅生活中的太多不容易和太多不完美,宽恕自己过去的失败,才能放下包袱,大步向前!放下心中的小悲伤,告诉自己那不算什么,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于爱或不爱,或者在爱中遇到什么伤害,难道你要因为别人对你的伤害就不在相信爱了吗?难道一开始你爱的那个值得你爱的人后来发现他不再值得你爱就悔恨,就恨他,或者恨自己没有看清吗?要明白爱是主动的,而不是你值得我去爱,我才去爱你。
他是会变的,你也是会变的,他变得不再值得你爱,或者你变得不再爱他那种类型。
爱不是需要,不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而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爱本来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不需要值不值得来衡量的付出。
我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我看过这本书的感受,或者你又没有懂,只是最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有一点儿小悲伤,我希望你们能宽恕自己,让自己更快乐一点,这样大家都高兴。
我希望身边的朋友都能去看看这本书,受益匪浅.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
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
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
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
可是梦中就是梦。
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
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
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
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
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
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
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
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
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
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
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
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
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唯一的听众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天分,每一个人都可以成功,主要是看你努力没有。
如果你勤奋、努力,就一定会很快到达成功的彼岸,收获硕果的殿堂。
但是,在成功的时候,需要一些自信与鼓励,才能让你成功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与成功的距离更接近。
今天,我读了《唯一的听众》这篇文章,让我感动万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内容是:这篇文章以写事为主,通过记叙一位音乐学院著名的教授,为了鼓励一名自信不足的孩子鼓起练琴的勇力,树立成功的信念,谎称自己是个聋子,让这个孩子从一个“音乐白痴”成长为能“奏出真正音乐的”小提琴手的故事。
“我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可惜我的耳朵聋了。
如果不介意我在场,请继续吧
”读到这,我感受到:这句话里写出了老人对“我”的鼓励。
作为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老人听出“我”拉得并不好,更从“我”被人发现后“准备溜走”的举去吧,发现“我”缺乏信心。
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教练人谎称自己耳聋了,是为听不到好听的琴声向“我”表示歉意。
听惯了亲人对“我”白痴的评价,第一次听到陌生老人称赞,尽管是个聋子,但“我”还是充满了快乐。
老人的话让“我”有了面对老人拉琴的勇气。
文中的老人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在小男孩丧失信心时,说些鼓励他的话,让他立马恢复信心,振作起来。
小男孩就是因为老奶奶鼓励的话语,让他从而努力起来,走向成功的对岸。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鼓励。
就说我学书法这件事吧
刚开始有时候,我觉得特别难,怎么也写不好。
这个时候妈妈做了我最强大的支持者:“你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和坚持下去,胜利绝对属于你。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很快有了明显的进步。
现在,老师经常表扬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
我越来越喜欢书法了。
这个明显的进步,与妈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在别人无私帮助中成功的。
默默的关怀,真诚的帮助、持久的关注、热情的鼓励,都能够帮助别人树立自信。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刻苦学习,一定能获得成功。
读《钓鱼的启示》有感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
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
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看这个文中的父亲,联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给我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他们平时也对我要求十分严格,违背道德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当他们严格要求我的时候,刚开始我还有点反感,有点儿不高兴,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理解了父母的一番苦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
如果没有他们的约束,我难免会误入歧途。
我也有过类似关于道德抉择的经历。
有一次,我放学后打扫卫生时,竟然在我的座位下发现一枝笔。
那枝笔很漂亮,是我喜欢的一种。
我拾起它正想把它装入自己的书包,突然想起爸爸曾经告诫我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我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就左顾右盼找失主,无奈同学们都回家了,我便先把它装了起来。
第二天一来我就四处打听,才知道是武烁菡丢的,当我把那枝笔还给她时,她微笑地向我表示感谢,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我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事虽然很小,但也足以让我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抉择。
人生的路还很长,也许会遇到比这枝笔还要诱惑人的“笔”,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读《单翼天使不孤单》有感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
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
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写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单翼,性格内向的小男孩。
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死去的父亲。
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
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
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
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
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让自己与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更好地飞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快乐的蓝天……也许你失去了一段美好、珍贵的父爱或母爱,但上天总会送一段新的爱来作为补偿还给你,请不要拒绝,因为这是你和你的家人,抚平伤口的一剂良药。
你们将永远地幸福并快乐下去,试着让自己接受另一只新的翅膀,或许刚开始将飞得不怎么好,但只要坚信自己能行,相信时间会让一切永远的美好下去......真诚地祝愿大家永远地幸福且快乐下去,与伙伴们在属于自己的天穹中自由自在地翱翔 。
直至飞向天空的最高点,让别人看到现在的你是最优秀最美好的!读《绾青丝》有感时隔三年重新来看《绾青丝》, 一口气看完,还是像第一次看那样,心好痛,眼泪总是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一滴一滴的流下,这可能是很多《绾青丝》的读者的共同点吧。
看到云峥死之后就不想再看了,过去从没有看到这样的男主,或许他并不是男主,只是作者为女主所准备的一个过程。
但是正是因为他的死,让我第一次有点恨作者了,为什么要创造出这么一个人,让我心痛,让我到最后一看到云峥这个名字就开始止不住眼泪。
时常在幻想着,云峥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哪怕换成另一个身份,另一具身体,毕竟有女主作先例,希望冥焰能够帮助云峥复活,或者希望冥焰与云峥就是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通的让云峥复活的借口了。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样一女N男的文章是有些白痴的,但是绾青丝却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
楚殇、云峥、冥焰、,宇公子,每一个人都很爱叶儿,可是每个人的爱却又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爱得那么让人心痛,最后却也注定只有一个可以陪叶儿走完一生。
宇公子的爱让我叹息,冥焰的爱让我心酸,楚殇的爱让我感动,可是云峥,他却是让我心碎的。
那个时候,叶儿被情所伤,云峥想远离这个世界,他们是那么的相似,仿佛将一切置身事外.。
任何一个女人,在被情所伤的时候,一个男子来帮助你,你都会有一些好感,不是吗?叶儿一开始对云峥只是知己,两人对于这个世界时如此的相似。
云峥是中蛊之人,中蛊的人,是不可以有情的,云峥一开始认识花花,只是因为叶儿可以解蛊,可以帮助她,但是叶儿又是那样一个人迷人的女子,不是美貌,不是声音,而是性格,叶儿与众不同的一切,无不在吸引着云峥,而云峥,这样一个温柔的男子,又有谁不会喜欢呢?他们俩,是日久生情..呆在云峥身边你不会悲伤,只有幸福,虽然这个自小中蛊的男子,被病痛折磨,但是,他的安全感,真的存在。
和他相处,会感到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有夫如此,夫复何求!所以作者在云峥死后,不断地在写,叶儿对于云峥的思恋,那个血泪,这个男子,真的让人爱上他.....一直觉得云峥的感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世俗的顾虑,犹如坠落凡间的天使,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凡间女子所能得到的,所以注定是个悲剧。
看到云峥死后女主的悲伤,我也哭得双眼红肿,老天待他何其不公啊。
一遍一遍的看着那几章,总希望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有一天作者能把文给改了。
但是没有了这样的结局,云峥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不会这么难忘。
最让我想到就心碎的无疑是云峥在转世之前留给叶儿那段话“我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若我能活着,我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她,给她幸福,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男人,明知道自己不能陪她一生,仍然瞒着她、娶了她,我为了自己的余生能获得幸福,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她以后的人生能过得幸福,我的妻子,值得比我更好的男人去爱她……她那样聪慧,会明白我选择转世,不是想违背对她的承诺,而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愿意做她的牵挂,不愿意用我留给她短短一年时间的回忆,去束缚她的心,禁锢她的下半生。
”我受不了看到这段话,每次看着都泪流满面。
这样的男子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有,他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他给的爱却让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读《斑羚飞渡》有感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
“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
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
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
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
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
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美好的家园。
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
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
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
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由于字数有限只能先给这几篇了
《听几米唱歌》 读后感
《听几米唱歌》是我想谈的第一部作品,几米写到“好希望打开我的书时,会有一段音乐的旋律响起,也许是黑管,也许是低音大提琴,在翻阅每一页时,轻轻的浅吟低唱,如同我画画时聆听的音乐,那么就更贴近,我在创作时的感觉了。
” 本文来自读后感吧看到这段文字,我觉得我和几米有相似的地方,我以前有过与他一样的想法——随意地翻开一页,便有动听的音乐流出来。
但是,现实毕竟不同于漫画,现在,我习惯在书中放一些精美的书签,自从在栖霞山采完枫叶后,我的书中便时常闪现“丹枫”的绚美
试想一下,你正在读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概论》,当你翻页的时候,有一片鲜红的枫叶映入你的眼帘,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听几米唱歌》中有一幅画,大家应该是很熟悉的——月亮斜挂在静谧的夜空中,月光洒在两棵高大的树上,一头大象用鼻子勾住树枝,另一端的树桠上坐着一个孩子。
记得高中时候,一种一块五毛钱的笔记本上就印有这幅图,我有摘抄精美文字的习惯,当时,也摘抄了这幅画旁边的文字——等待:“月光清冷的那一个夜晚,我爬上高树,森林一片寂静。
我真想坐在树上慢慢等待,直到青涩的果子转为艳红。
”当时,我很佩服这幅画的作者,但始终不知道作者是谁,直至前几天在《听几米唱歌》中才得知这些文字的出处。
由此,我觉得自己与几米漫画,也是有一些机缘的
本文来自读后感吧 《听几米唱歌》这部作品中,作者对心理的描写最令我佩服,“在《寂寞奔跑》中,一只戴着耳机的大白兔,孤独的站立在月牙低垂的荒野里,作者用文字描绘道:‘我听不见彩虹出现的声音,我听不见太阳落下的声音。
花开雪飘的惊喜,我听不见。
风吹草动的危险,我听不见。
野狼的嗥声、猎人的枪声,天使的哭声,我听不见。
我只听见寂寞,在草丛里来来回回的奔跑。
’”几米不直接用寂寞、孤独这些词汇,而是连续用几个“听不见····”,更准确的表达了大白兔的心声
在川端康成的散文《伊豆姑娘》中,也有过类似的描写方法,“想到姑娘们的事,心情就有点迷惘,犹如站在黄昏笼罩下的山上。
”这些都是借用心外之物来表现心境的佳例,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本文来自读后感吧 这部作品不是单独的讲述一个故事,而是利用各种身份,例如兔子,熊,小猪,木马,向日葵等等,来阐述作者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例如,《冬天的午后》:“只有在树叶掉光的冬日,才可以躺在柔柔软软的落叶上,才可以看到一整片的蓝天和白云,才可以有一个没有知了、小虫吵闹的下午。
晒晒太阳,做一个白日梦。
”这种想独自静静思考的想法,应该是很多人都有的吧
再如,《站在哪里》:“叠罗汉时,你喜欢在哪一个位置
最上面的
会摔得很惨。
最下面的
会被压得很痛。
中间的
又似乎不够刺激。
叠罗汉时,我总是后悔我选择的任何位置。
”生活中的我们,会不会因为自己所处的地位而时不时的感到不舒服或者后悔呢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本文来自读后感吧 又如,《摘星星》:“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
溜掉的小鱼,总是最美丽的。
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
失去的情人,总是最懂我的。
我始终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我们也常说:“得不到和已失去,是最珍贵的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到底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呢
这样的疑问,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有的,你的答案又是什么呢
从几米的漫画中,我隐约的觉得,几米有一种宿命观,在其作品中,“宿命”这个字眼儿出现了好多次。
最明显的是《变身》中所说的:“春雨蒙蒙的午夜,我化装成一只狗,我家哈利假扮成一个人,一起到公园散步。
很多事情是无法改变的。
不管是人或是狗。
是化装成人的狗,或是装扮成狗的人。
对于某种无法改变的习性,我感到一种宿命的无奈。
” 可能是我犯的错误比较多吧,我发觉自己逐渐变成了一个善于自省与思考的人
虽然我也时常觉得很多事情都是很无奈的,但是,我总是习惯性的寻找自己的原因,从未因为无奈而去抱怨过什么。
面对人生,你的思考与答案又是什么呢
是一种宿命的无奈,还是人定胜天的自信呢
再或者······.只有他知道了。
阅读沈石溪写《第七条猎狗》的第一篇狼妻一:捕兽铁夹夹死了大公狼读后感
文章在这,感受自己想吧。
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
沉重的 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
我们把 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 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
我在省动物研究 所工作,专门从事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 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做准备。
强 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的狼嗥声, 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
“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 来。
“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 传得远。
”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叫魂哭丧,很不中听。
我 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嚎,这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 声音。
”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
”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 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
”说着,他瞟了一眼 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 经死啦。
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 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 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
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 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
最主要的原 因是,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 长途追击捕捉猎物。
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 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
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 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 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 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 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 ……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 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 “不会的。
”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
动 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是用鼻子思想的。
对狼 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身材 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 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
”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对付一 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
在青稞酒的 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
我 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 裙似的套在身上。
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 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
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 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
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 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 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 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我清醒过来,妈的, 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是用鼻子思 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 的。
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 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鼻子 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 走为上。
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 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现在, 想不干也不行了。
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 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 飘也似的向我靠近。
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 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 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
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 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 状。
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
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 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 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 我拼命才怪呢。
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 打。
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
不到最后 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
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 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
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 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 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
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 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
我想起我 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
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 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
我看不清它的 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 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
我稍稍放宽了心。
接 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
我们研究所里专门 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 察,我曾像唱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
我叫得平缓舒 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 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
但愿这录音带不是。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 更绿得可怕。
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
我虽然跟着录音 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 爱好者怎么操练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
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 别扭难听。
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
果然,它的尾巴刷地平举起 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 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 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我开始扣动扳 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 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
呜—————— 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 是一种轻微的埋怨。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
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里哗啦,。
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 才落地。
我知道,狼是一种 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 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 我扔给它的东西的。
从情理 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 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 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 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 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 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 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 前跑。
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 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 忙焦急。
我手脚并用,跟在 它后面爬。
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
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 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
黑母狼蹿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 进一个石洞去。
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 身体猛烈的扭动声。
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 有四个平方,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
哦, 它生产了。
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 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 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 该不该钻进洞去。
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说心里话, 我是不愿意进去的。
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 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 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
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 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 迎我进洞。
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 夫陪伴在身边。
我把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 子可以少受点罪。
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 势,直往石洞里灌。
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 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
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 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
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 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
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 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
我蹲在洞 口,任凭风吹雨打。
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 汤狼。
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仗。
我 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 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
唔,它是感激我替 它遮挡风雨。
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 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
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 崽,两黑一黄。
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 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 干净净。
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 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
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 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 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
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 体呈半透明状,绒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 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 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
绝大多数种类 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 间才跟雌性呆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 地弃雌性而去。
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 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 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 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 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 课题。
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 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 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
而我,却亲 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 食。
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 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 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 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 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
让我感慨的 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 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 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 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 盼望我早点归来。
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 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 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 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 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
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 跑回石洞。
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 洞里蹿出来迎接我。
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 食。
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 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 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 怎么活。
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 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 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 的亲情。
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 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 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
我想,如果我是一只 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 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 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 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 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
黑母狼照例蹿出来 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 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 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 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 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 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 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 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 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 迎仪式。
回到石洞里后, 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 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 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 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 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 的。
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 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 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 为它担心。
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 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
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 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
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 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 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
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 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 不渝地呆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狼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 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 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
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 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 狼崽捉去当点心吃。
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 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
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 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形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 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
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 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 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刷刷刷飞也似的爬上孔 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 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 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
惹不起,躲得起 嘛。
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 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
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 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 加强防范。
它整天呆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 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 便。
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
小狼崽一天天长大, 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
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 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
小狼崽天性 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窝里,稍不注意,它 们就爬出洞去。
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 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
唉,日子变味 了,发霉了。
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 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
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 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
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
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 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的。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
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 狼崽的心吸引住了。
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 滚带爬到洞外玩耍。
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 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
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 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
黄狼崽追逐一只 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
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 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 来。
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 拦截。
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 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 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两只黑狼崽。
黑母狼火速右转,跳 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
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 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 来到黄狼崽头顶。
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
黑 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 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 只黄狼崽。
黑母狼呦———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
我正趴 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
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 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
可我现在的身 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 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 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 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