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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节读后感

时间:2020-06-11 02:50

吵闹村的孩子中一段我们化妆玩的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两本书,其中最令我感慨的是《吵闹村的孩子》。

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瑞典)是这本书的作者。

吵闹村是个很小很小的村庄,只有三户人家,一共有十四人,七个是孩子。

这里是一个快乐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孩子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关爱他们的父母、温和的老师、友善的同学,这儿也是他们嬉戏、吵闹的地方。

尽管学校离吵闹村远了一些,但他们也可以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玩耍。

从这些游戏和吵闹当中,他们学会了关爱他人、帮助他人、买卖、捉小龙虾,也知道了带孩子、买卖、养动物的不容易。

他们的老师告诉他们要关爱他人,虽然他们给女佣阿格达、妈妈、爷爷造成了不便,但他们在朋友生病时给她一只自己喜欢的玩具。

南院的妈妈要去赴宴,她有一个一两岁的孩子需要照顾,女孩子们便自愿当起了监护人。

一开始,夏士婷(被监护人)做了一些不安全的动作,女孩子们为了安全,把夏士婷绑在小推车上,夏士婷哭了,夏士婷的哥哥警告:“让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1夏士婷掉到深水渠里了,没过多久,夏士婷又哭了,因为女孩子们让她做她不喜欢的事,最后夏士婷竟然把鞋油抹得到处都是。

原来,轻松、愉快的环境也可以让我们懂得很多,也只有实践,你才能真正明白。

人不一定非要别人手把手教你,他只需要告诉你个大概,具体的还需要你自己来实践。

这个读后感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静下心来落笔开始写。

最近欠债太多,有点心情烦躁呢!今天调整了心情,完成这篇作业。

这本《吵闹村的孩子》是艺嘉在七岁时,我在明珠书店买下的。

做为母亲从女儿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关注她的课外阅读了,起初她不识字,我就选好的作品读给她听,直到现在妈妈给她读故事对于艺嘉来说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那种母女共同捧着一本书,一起走进另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欣赏分享其中的酸甜苦辣,共同探讨体会作品中主人公的经历,是多么的美的事情,那种感觉真的是一种享受。

记得当时在明珠书店看到这本书时,就被书的名字和封面上的七个孩子的照片所吸引。

在一个很小的村庄里,三户人家六个孩子快乐的生活。

我的轻轻的翻开书,浏览着……本文来源于百分网(),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谢

作品的开始是这样写的:我叫丽莎。

我是一个女孩,再说从名字就可以听出来。

我七岁,不过很快就到八岁了。

有时候妈妈说:“你是妈妈的大姑娘,今天一定能把碗擦干净。

”有时候拉塞和布赛说:“小不点你不能跟我们一起玩印度安人游戏。

你太小了。

”所以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大还是校一部分人认为我大,一部分人认为我小,可能我正好,不大也不校接着作品又继续以丽莎的口气介绍了9岁的拉赛和8岁的布赛,介绍了南院的男孩乌勒和北院的女孩布丽达和安娜。

对作品的初读就已经大大的吸引了我,这个丽莎和艺嘉年龄相仿,由于生活环境不同,丽莎将带领我们进入她的生活的世界里,作品文字也让人喜欢,读起来和亲切,也很符合孩子的世界,真不愧为大师的作品,于是拿起来就没有舍得放下。

买回来和女儿一起共读,艺嘉果然兴趣很高,被作品中的丽莎和她的小伙伴所吸引,第一天的晚上我们就一气读了五个故事,最后因为时间的原因不得不放下。

故事中的丽莎和小伙伴的经历是非常丰富的。

丽莎和两个哥哥同住一起的时候,布赛和拉赛会联合起来给丽莎讲幽灵的故事,并做恶作剧吓唬丽莎,调皮的哥哥还会将丽莎最喜欢的娃娃画上八字胡;在丽莎7岁生日那天,丽莎有了自己的房间,还可以和邻居布丽达和安娜通过长绳和香烟盒传信;丽莎还帮助家里间萝卜苗,每间一行会有报酬,他们可以用麦秸喝果汁、到附近的牧场去打泉水,在劳动的那天里,遇见了暴风雨和冰雹,到克里斯婷家里避雨,看到了四只可爱的小猫,于是六个孩子抱回了三只小猫;有个自己的动物很开心,但有一个爷爷也不错,吵闹村的孩子们还经常给爷爷读报纸聊天;孩子们还会突发奇想睡在牧草房里,晚上被冻醒,回家睡在自己的床上,发现自己的床比牧草房舒服多了;造游戏室、和安娜离家出走、玩化装、迎圣诞、玩滑雪车、守岁、拉赛掉进冰窟窿、过复活节、和安娜买东西、看河神、乌勒拔牙……像这样的有趣的故事有四十多个。

让我不得不感慨,吵闹村的孩子们真是幸福,他们在宽松的环境里,无忧无虑的游戏,肆无忌惮的吵闹,爸爸妈妈给予孩子极大的自由,孩子们可以一起快乐的玩耍。

住在村子里,孩子们有小动物的陪伴,男孩和女孩有各自的秘密,还有牧尝大自然等待着他们去探索发现。

有这些丰富的经历和美好的童年的孩子,他们是多么的幸福。

虽然女儿没有这样的经历和童年,但有《吵闹村的孩子》的陪伴,她的童年也不会寂寞!和女儿一起读,女儿经常会咯咯的笑出声来,她被丽莎和她的伙伴们所吸引,总是翻开书读的入迷。

这么好的优秀作品,我想带给女儿的不仅仅是文字本身,更多的是是将她带入了那个美丽的世界!

《狂欢节的最后一天》读后感。

[《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寇店一中王志民 《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 寇店一中王志民 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给教师的建议》,我受到了深深感触,《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的确,这些建议使作为教师的我们有了更明确的方向,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它就象一盏指路明灯一样.尽管今天的教育形势比之苏霍姆林斯基所写书的年代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的闪光的思想、精练的语言,对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它仍像一场及时雨,滋润着一颗颗干渴的灵魂.它像与教师面对面一样,针对着教师的苦恼与困惑娓娓道来.在读到\\\\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段时,确实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共鸣.作为一名年轻教师,的确发现时间总是不够用,每天总是备课、制作教具、上课、写反思等,仰望时钟,一天时间却又过去,可收获却不大.《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那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他还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天,一位老教师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的公开课,她的风采吸引了在场的所有老师.当别人问她:\\\\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时,这位老教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感动之余,我也豁然开朗,读后感《《给教师的建议》读后感》.我们总在抱怨着时间的流逝如水似箭,可老天总是最公平的,它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而没有主动去做是事.想想自己更是如此,做事急于\\\\抱佛脚\\\\.有时为了一节公开课,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网上和杂志上搜索着相关的图片和知识;有时为了写一片论文也是绞尽脑汁,趴在电脑前浪费时间.想起来真是可悲!我想这就是平时不学习,急来\\\\抱佛脚\\\\的后果.书中提到:\\\\读书是节约老师时间有效的方法之一.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试问,从古到今,哪位成功者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呢?俗话说:\\\\活到了,学到老\\\\,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我更应当主动地学习.因为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这是作一个’真正的教师’所不可缺的\\\\精神底子\\\\.苏霍姆林斯基也说:\\\\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我再反省自己:我又看了多少书呢?苏霍姆林斯基用他30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向我们阐述了许多伟大的真理,虽然他来自于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度,但他闪光的思想对我们这一代来说,丝毫不显过时.我想教育的问题是共性的,它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或消失.今天,我浅谈了读《给教师的建议》后的一些感想,其实它里面的很多经验都值得我去一一聆听和反思!这些都将成为我一生将享用不尽的财富!

关于描写中元节的诗句有哪些

关于描写中元节的诗句:长安杂兴效竹枝体(清)庞垲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

小儿竞把青荷叶,万点银花散火城。

中元见月(明)边贡坐爱清光好,更深不下楼。

不因逢闰月,今夜是中秋。

中元节有感(清)王凯泰道场普渡妥幽魂,原有盂兰古意存。

却怪红笺贴门首,肉山酒海庆中元。

日赠张尊师(唐)令孤楚偶来人世值中元,不献元都未日闲。

寂寂焚香在仙观,知师遥礼玉京山。

中元日斋中作(明)朱曰藩陶枕单衾障素屏,空斋独卧雨冥冥。

辋川旧拟施为寺,内史新邀写得经。

窗竹弄秋偏寂历,盂兰乞食信飘零。

年来会得逃禅理,长日沉冥不愿醒。

中元夜百花洲作(北宋)范仲淹南阳太守清狂发,未到中秋先赏月。

百花洲里夜忘归,绿梧无声露光滑。

天学碧海吐明珠,寒辉射宝星斗疏。

西楼下看人间世,莹然都在清玉壶。

从来酷暑不可避,今夕凉生岂天意。

一笛吹销万里云,主人高歌客大醉。

客醉起舞逐我歌,弗歌弗舞如老何。

中元雨中呈子晋(南宋)朱熹徂署尚繁郁,大火空西流。

兹辰喜佳节,凉雨忽惊秋。

晼晚兰径滋,萧萷庭树幽。

炎气一以去,恢台逝不留。

刀笔随事屏,尘嚣与心休。

端居讽道言,焚香味真诹。

子亦玩文史,及此同优游。

中元日观法事(唐)卢拱四孟逢秋序,三元得气中。

云迎碧落都,章奏玉皇宫。

坛滴槐花露,香飘柏子风。

羽衣凌缥缈,瑶毂辗虚空。

久慕餐霞客,常悲集蓼虫。

青囊如何授,从此访鸿家。

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的内容简介

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文 \\\/ 帅呆  (一)  清明节就要到来,我在街道上看到,多个店家都在销售离谱“时髦”的冥品。

冥品出现了许多人们没见过的“时髦新玩意”,多个店家门口都摆出了纸制的盒装西服、盒装微型家电、人民币、纸制麻将、化妆品礼盒、高档酒礼品盒。

最离奇的是,一些店里甚至连豪华的“林肯牌小汽车”、“豪华别墅”、“冥府电脑”、“美丽的小姐、帅哥”都摆上了柜台……看到这些,真令人发指,啼笑皆非

  清明节,是我国以扫墓祭祖为主传统习俗比较浓厚的重要节日。

但祭祀用品越来越奢侈化,甚至非常离谱荒唐,已经成为一个急需纠正的社会问题。

我们应该从观念到行为彻底变薄养厚葬为厚养薄葬。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人在祖辈老人活着时经济上不赡养,生活上不照顾,精神上不慰藉,一年半载不回家看看父母老人,更有甚者自己不工作吃住花全是“啃老”,而在老人去世之后,却大张旗鼓,修坟建墓,花钱请来鼓乐队吹打一番,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吃喝一顿,这种做法纯属造势“忽悠”,再隆重的场面故去的人也看不到,花再多的钱故去的人也没享受一点,所以,薄养厚祭的做法是一种不敬不孝行为,不宜提倡。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拥有爱心和孝心的人,应该在亲人在世的时候,给予他们最多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真正做到厚养薄葬。

这是每一位在天之灵和在世之人的最大愿望。

我们应该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和环保祭祀,不用那些奢侈祭祀用品,而采用献花、植树等方式寄托哀思。

这样才是最文明和最环保的祭祀方式,每一位在天之灵才会得到真正的安息。

  (二)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

“百善孝为先”,它简洁,但意蕴深长;它平静,却有着不容质疑的笃定。

千百年来,中华儿女对这句话的认可和推崇,使得“孝道”成为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文化财富,它渗透进普通人的生活中,无时无处不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孝,不是刻意教孩子回家帮妈妈洗脚;不是逢年过节,大包小包程序上的探望;更不是父母撒手后,儿哭女嚎时,流给旁人看的眼泪……  孝,不仅要养父母之身,更要舒父母之心、护父母之志。

“孝”字中,父母在上,子女在下,表达着父母疼爱保护子女的天性,与子女敬重感恩父母的赤子之心。

  “孝”,是会意字,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这个字上面是老字头,下面是子,说明老一代和子一代是融成一体的,就是孝。

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曾追求这样一种境界:“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一切善行皆从孝起。

孝,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是一切德行之源,中华伦理持续发展的内在基因,是中华文化之特色。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

  可是,现在有很多人对孝道有所迷失,认为自己不需要尽孝。

这些人已经迷失了生命,活在了自己的幻想之中,忘记了自己做人的根。

父母在你子女报恩之时,已经无经济能力、无体格健壮之躯,变成生活上弱者了,这难道不需要你“孝”吗

可在今天,有的人把养老父母当作一种负担和累赘,对父母的“孝”,似乎成了一个奢侈品。

  现在“薄养厚葬”并不鲜见。

一些老年人历尽沧桑,把子女们拉扯大,培养成人。

有道是岁月无情,等自己衰老以后,晚景却很凄凉:或住在陋室(地下室),或衣着褴褛,或食不果腹,或生病无人问津,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长辈在世之日,子女不尽到赡养义务,对老人冷言恶语者有之,对老人不闻不问者有之,视老人为无偿劳动力者有之,对老人生活虐待有之。

但当老人去世后,办起“白事”来却十分慷慨,这些大操大办丧事者,或是相互攀比光耀门庭;或是怕人说闲话;或信奉风水,寻求冥冥庇荫;更有借此殓财的。

  对待父母长辈,应该是“厚养薄葬”,而不应该“薄养厚葬”。

老人在世时应尽力关心照顾才是真孝,老人生前不照顾,去世后花再多的钱,请再多的客,念再多的经,也是伪孝。

生前孝是真,死后孝是假。

生前孝是为老人,死后孝是为自己。

在老人死后的丧事上下工夫,摆阔气,实在是让人耻笑,让人鄙视,让人唾弃。

薄养厚葬本质上是不孝和无知。

人死不能复生。

于逝者,再怎么风光体面的葬礼也无丝毫的益处。

“风光体面”的只是后人。

俗说“人在做,天在看。

”丧事的大操大办和豪华的祭祖,决不能免除其不孝的罪孽,那么,为什么老人在世的时候怎么不好好行孝呢

  孔子在《圣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有生也。

”孝,是做人的根本。

“百善孝为先”,孝顺,孝心、孝道,是今天社会转型人际间情感疏离的感召。

小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我们做人难道不应该有大亲、大情、大义之孝吗

  为了世俗间纷纷扰扰的追逐,我们错过了或者遗忘了多少东西

你可能功成名就,财源滚滚,但你是否想起年已迈老的父母,他们身体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健康硬朗

他们面容是否还一如当年的神采奕奕

他们精神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勃勃抖擞

  当年俯下身子给我们当坐骑的后背还会那样的挺拔吗

不,已经十分的佝偻

当年在雨中牵着我们的细手还会那样的温柔吗

不,已经爬满了老茧

他们的心里是怎样的寂寞和孤独

他们的人生是怎样的憔悴与无助

  此刻的他们,需要的是关爱,需要的是孩子们围在身旁,哪怕说说话,聊聊天,也是美好的、更是奢侈的,这远是送几个钱币,买几件衣服无法比拟的。

  (三)  现在,我们要首先弄清“孝”的本质是什么

这样才会用自己的行动去行“孝”。

“孝”的本质是报恩。

报效父母的生养之恩,父母让自己有了生命,对自己有恩,父母养育了自己,对自己有恩。

为人子女就要报效父母的恩情。

父母之恩,在于让自己有了生命。

如果没有父母赐予自己生命,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此时的感受,自己根本没有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自己根本不会有此刻的留恋。

父母对自己恩重如山,如果仍不能尽孝,简直是猪狗不如。

总之任何人都应尽孝于父母,不孝之人可以完全等同于死灰。

  大多数人都认为孝顺父母,就是让父母吃好穿好,使父母在物质上很富足就够了。

这种孝大多流于形式,很多是孝在了自己心里舒坦,还有部分孝是孝给了别人看,父母收到的实在甚少。

  孝顺孝顺,孝在于顺。

如何做到顺,就是发现父母的真实需要,尽力让其满足。

父母的需要大都可以分为三部分:物质,精神,愿景。

物质就是基本生活所需,父母所需要或是喜欢的东西,在物质上满足父母所需。

有些少数父母,完全是拜金主义所需,子女对他们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子女能够给他们金钱上的满足,可能给其买件貂皮大衣,父母穿了出去,到处告诉别人这是自己儿女给买的,这对于他们就是最大的孝,这就是他们全部的需要,他们不需要其它。

还有部分父母,最大的需要就是有人赡养,那么能够好好的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最大需求也就孝顺了父母。

精神就是除基本生活外的精神所需,父母需要儿女能够多多陪伴自己,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较多父母对儿女在物质上都无较高要求,只是需要子女的陪伴,这样子女只要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老人,就做到了孝顺,也就满足了父母的最大需求。

父母在精神心理的其它方面有所需要,这就需要自己不断的发现,尽量去满足父母所需。

愿景就是父母的愿望,也可归为精神所需,不过这类所需父母不是为了自己。

大多数父母的愿景都是儿女能够事业成功生活幸福,如果这就是父母唯一的需要那么自己就去努力工作,让父母感到欣慰。

也有些父母的愿景是让子女能够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那自己就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满足了父母的最大愿景,对自己的父母也就是最大的孝顺。

  (四)  传统的孝道传承到今时今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尊重长辈、不褫夺他们的尊严是孝,做好本职、不让家人担心亦是孝。

从广义上说,公交车上,给年长者让座,搀扶他们上下车,是孝;超市购物,帮身边老人拎下筐,搭乘电梯时顺手的一把搀扶,是孝;匆匆途中,面对陌生老人求助,不嫌他混乱的逻辑、啰嗦的语言,微笑听完,耐心解答,同样是孝。

  “孝”是一种道德。

儒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

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仅是人类的美德,而且动物界也奉行。

  “孝”是一种风尚。

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好的风尚,都离不开好的风尚。

“孝”不好用法律来规范,只好用道德来约束。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

  “孝”是一种人格。

每个人因人格不同,对“孝”的理解、把握、觉悟和行为也不同。

“孝”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的行为,不带目的,不讲条件,不求回报,不受其他所左右。

  “孝”是一种心情。

“孝”需要意志坚定,需要不断修养,需要持之以恒。

有时候,“孝”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主观心情会发生变化,但这只能是暂时的,调理性的。

作为子女,孝敬父母应该当仁不让,责无旁贷。

作为父母,应该体谅子女,平衡处事,减少麻烦。

因此,孝与不孝,是复合因素的结果。

  “孝”是一种报应。

贤文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在现实社会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凡例无数。

好人一生平安,孝心终有好报。

  “孝”是一种能力。

“孝”如血液般凝聚着整个民族,促进着人们关系的和谐,进而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

连父母都不会孝敬,连兄弟姐妹都不能团结,怎么能搞好一个团队,怎样能带领一个企业发展,又能凭什么去治理一个国家

  “孝”是一种责任。

作为一个有良知懂得感恩的人,该知道人生在世父母为亲。

“无父不生,非母不育”,“人无父母身从何来,人无先祖根从何来”的道理。

我们身边的许多年轻人,他们总认为那是一些发了黄、生了锈的语言,离他们是那么的遥远。

然而,“孝悌”是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它是一种责任;人的一生应该因为担当责任而伟大,因为追求远大的人生目标充实而闪光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人只要真正认清了孝,你才会乐于尽孝。

让我们做好子女这一独特的角色,行好对父母的孝。

我们在尽力做好孝道的同时,我们的生活随之变成幸福快乐。

你还记得陈红的那首歌——《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锤锤后背揉揉肩……”是的,我们要经常带着爱人,带着孩子回家,带着我们那颗尘封了许久的“孝”心……  敬孝 文 \\\/ 向天平  在中国,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

此话,在市场经济今天的中国尤为突出。

笔者上世纪七十年代离家到攀枝花工作,先是在郊区东方红公社老房子生产队下乡,三年不到考入金江水泥厂工作学钳工,一年半后做党政秘书,然后任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等职务,也算是公门中人,自然敬孝方面的事,自己做不了主。

用官话说叫以小家服从大家。

  我第一次回武胜看望父母是在一九八七年。

几次找领导,终得批准。

考虑工作忙,决定先在西昌玩一天再回家,然后假期满时直接回攀枝花。

就在西昌玩的那天下午,我亲大姐赶到西昌,说我养父辞世了。

  那时,交通极不方便,我赶回老家已是三天后的事了。

因为是农历六月,天气很热,养父已入棺了,没有见上养父最后一面。

我除磕了三个头,守了一晚灵外,没有尽到任何孝道。

后来想起这事心里总不是滋味。

  历史总是重复着相同的事件,只不过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罢了,家事也是如此。

  今年农历六月十一,是我生母八十六岁寿辰,兄弟姐妹联系,准备一同回去给母亲祝寿。

我因企业改制,到了一家新成立的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国有企业工作,但为了给母亲祝寿,我将自己手头的工作尽量往前赶,希望到农历六月初能成行。

中国的国有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承担着非常重的社会职能,更何况我负责的部门恰恰是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信访问题、稳定问题、法律法规问题的部门,事情繁杂可想而知。

  农历已近五月初八,我的工作顺利的进行,到农历六月初完全能抽身回老家休假。

正在我满心欢喜之时,农历五月初九晚上,接到养姐的电话,说养母快不行了。

我问姐,养母脸色如何,回答是挺好,只是不能进食;请阴阳先生看过,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我不相信阴阳先生,自然不相信养母就这几天会走。

于是给养姐说,弄牛奶给养母喝,等我把手中的工作处理完,六月初就回去。

  养姐深知公门人的难处,没有强求我马上赶回去。

但我做了应急准备,召开了监管改制企业领导人和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将工作分解下去。

  农历五月十一早上,起床不久,还没有来得急洗脸,家里的电话响了,养姐声音哽咽着告诉我,养母在十多分钟前走了。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头晕晕的。

稍事慎定之后,马上将此噩耗通知在攀的兄弟姐妹和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女婿。

  上班了,我给副手做了工作交待,然后写了假条,准备将二00九年和二0一0年的年休假合并使用,回家处理完养母的后事,过完生母的八十六岁寿辰再返攀。

假条放在老总手里,他看了半天,然后看看我,说:七一马上就到了,下星期一要接受五五普法验收,建设公司七月初要挂牌, 能休这么长的假

我无语,眼睛绿绿的看着老总。

老总并不顾及我的感受,提起笔在假条上写道“同意休假六天”。

  其实,我知道,这是老总特别开恩了。

我迅速在有关部门办完休假手续,然后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十六点四十踏上奔丧的归程。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回到了养姐家。

养父故后,养母一直住在养姐家。

  养姐,不是养父母所生;像我一样,是抱养的。

不过,我、养姐及养母是有着血缘关系的。

我的母亲,养姐的父亲与养母是同父母所生的亲姊妹。

  养姐对养父母一直很孝顺。

我在外地工作,对养父母没有一点照顾。

养姐曾是做食店老板的,虽然不算什么大老板,但在我们武胜县飞龙那个小镇上的饮食行业中也算是数一数二。

养姐夫今年四月退休,退休前在乡村小学做教师,任过小学校长。

尽管他们的工作也很忙,仍默默无闻地承担着了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并且从来没有对我表示一丁点儿的意见。

  二00九年八月,已经九十一岁的养母,午睡时突然从床上跌到床下,造成腿部骨折。

养姐遍及岳池,武胜求医问药,治好了养母的骨折。

毕竟是九十多老人了,养母骨折治好了后却不愿意下床,怎么劝她也听不进去。

一天三顿饭、屎尿都在床上,这一切都是养姐负责。

养母本来身体就好,活到九十岁,没有生过什么病。

这次摔伤躺在床上后,吃得多,吃得好,身体显得更胖了。

养姐要扶她起来喂饭,真有些困难。

  去年国庆,我趁放假的机会,回过一次家,亲眼目睹了养姐侍候养母吃饭的过程。

养母的腿虽然治好了,可在她老年的心里总觉得腿使不上劲,整天躺在床上。

我问她老人家腿痛不痛,她说不痛,也想下床走动,可就感觉无力。

我扶她下床坐了不到十分钟,她就要回到床上去。

  养姐要给养母喂饭了。

养姐先是将养母的被子微微掀开一些,让养母的上半身露出来,然后抱着养母向床头移动,一般要抱两三次才能将养母移正坐在床头。

养姐将饭递给养母,养母自己吃完饭,养姐递过餐巾纸,让养母擦擦嘴坐上十来分钟后,又通过几次移动将养母恢复为躺姿。

  养母年龄大了,时常出现思维混乱,总嚷着有人推她追她。

这时,她便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问题,弄得满床都是,养姐就更辛苦了。

  养母从摔伤到故去这十个月间,养姐尽到了一个亲生女儿也难以做到的孝女责任。

  我到家时,养母躺在冰棺里,我想看看也无法看到。

我只是给她磕了三个头表示歉意。

吃过午饭,养姐将养母的后事安排跟我说了。

我当然没有意见,自己没有尽过孝道,这时还能有什么意见呢。

养母的后事按照养姐的安排进行着。

养母不是我们的亲生母亲,又是镇上高寿之人,我们处理养母的后事时,自然得顾及街坊邻居的感受,按照本地的风俗,请了道士和打夜的。

  道士将养母、我和养姐及子女的生辰八字集中起来,测算之后,定在农历五用十五早上五时至七时下葬。

我是农历五用十二日中午到家的,按老家的风俗,父母死后到下葬期间,子女不能吃荤、不能洗澡、不能睡觉。

虽然只有三天时间,对于生活有规律的人来讲,确是一种考验。

  养母的后事按照道士规定的程序进行着。

道士、打夜唱戏的齐聚灵堂,道士手敲着木鱼,嘴里念着经。

道士累了,休息;打夜唱戏的接着唱起了川戏。

吊孝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到来,门外放起鞭炮,我和养姐及子女们得规规矩矩站在养母身旁,向来者行答谢礼,然后给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送上茶水、糖果、瓜子、烟和两个碗、两条白色的毛巾,表示谢意。

  老家的风俗,高寿死亡之人,一定要给吊孝之人发碗,不然到了亡人下葬后的答谢宴会上,不管这顿宴会在家里办或是餐馆办,碗都会被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拿走。

因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想占高寿之人之光,希望自己高寿。

  老家的丧事,令人最头疼的莫过于道士。

道士是整个丧事的总指挥,丧者后人必须听从他的安排。

道士在灵堂的香案上摆放着十八本经书,叠在一起足有半尺厚。

道士与打夜唱戏的似乎是一起的,共有六人。

他们有的敲木鱼,有的敲锣,有的打鼓,人人手上有一件乐器。

道士念经时,其他人跟着念,拖声摇摇,像唱歌一般。

他们念一阵经文,似乎累了,停止敲打,道士拿出写有亡母的生辰八字、死亡时辰和我们的生辰八字的文书来念,另外两人轮流跟着磕头捉鱼。

这两人磕头,叫我们跟着磕;两人捉鱼,让我们跟着捉。

他们两人轮流来,一人弯腰,另一人休息,我们则没有休息时间,一直磕头捉鱼。

这样,一直折腾到天亮。

虽然腰酸背痛的,作为孝子的我,没有怨言。

因为这是我对养母敬孝唯一能做的事。

  时间到农历五月十四日晚上九时,这是道士明确养母入棺的时辰。

我和养姐及两家的子女辈孙子辈都到场了。

养母属下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们(包括第五代)也到场了。

  我的养父母非常和善,他们曾经照看过姊妹的很多子女,还眷顾过一些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我记得我和养姐还小的时候,邻居的三个小孩,经常到我们家吃饭。

上世纪六十年代,任何家庭都不可能有多余的粮食。

别人家的小孩到我家吃饭,要么占用我们的粮食,要么养父养母得半饥半饱。

养父养母宁可自己少吃,也不要邻居家的孩子饿肚子。

有时,我和养姐很有意见,养父养母从不计较,仍然按他们的想法做。

这次养母故去,邻居的小孩在广东东莞得到信息,当天和女儿请假,买不到火车票坐长途汽车赶回来为养母送葬。

他眼睛红的程度不比我们差,跪的时间不比我们短,我很感动,让我真正意义上懂得了爱的真谛。

  按道士的要求,必须由孝子孝女亲手将养母送进棺材。

冰棺打开了,养母脸上的钱纸除去。

她的脸显得很安祥,只是比我去年国庆看到的那张脸清瘦了许多。

养母临死前的一个星期内,几乎进不了食。

因为她在等我回去,一口气没落下去而已。

看到养母那张脸,她落气时我虽然没有在她身边,也没有什么遗憾。

  因为我是儿子,我和我爱人站在养母头的一方,养姐和姐夫站在养母脚的一头,每人抓住养母背下的垫布一角,轻轻的平稳的抬起,然后,一步一步的移向棺材,轻轻的放下,生怕惊醒了熟睡的养母。

  养母的棺材是上好的杉木做的,二米多长,棺底和棺盖、侧墙都有十五公分厚,四个强劳动力抬起很费力。

养母入棺后,她的侄儿们自觉地上前扎棺。

先是扎盖布,一层层地盖,共计盖了八层,然后校正养母的睡姿。

睡姿端正之后,又用青布裹着稻草扎在养母的四周,起固定作用,避免搬运时晃动。

将养母固定后,所有在场的亲人最后一次瞻仰完养母的遗容后,便盖上棺盖。

  出殡是在第二天早上五时开始的,发引时(出殡前的祭祀工作),锁喇声,锣鼓声,啼哭声响成一片。

道士振振有词的念着经,至于念的什么,我不明白。

在道士将一只公鸡的血洒向棺材后,请来的八名抬脚(抬棺之人)将棺材移向门外,早已准备好的两根六米多长,直径约十二公分大的木头上固定,然后八人杠上肩出发。

  走在出殡出队伍最前面的是放鞭炮和撒钱纸的。

我是儿子,是孝子,走第二。

我手上端的是一个不锈钢盘子。

盘子里面放着养母的灵牌、香、蜡烛、猪肉、水果、酒等物品。

香和蜡烛是燃着的,缭绕的香烟不断的往我鼻子里钻。

更为麻烦的是必须保证蜡烛的火不灭,还要保持与棺材的距离,抬脚快我得快,抬脚慢我得慢;香和蜡烛还得不断的续上。

养姐走在我的后面,她端着养母的遗像,虽然轻巧,但一直端着,也是够累的。

棺材后面是送葬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

  按照养母的遗愿,不火化,并且要埋回她的老家。

从镇上出发,二点五公里整整走了一个小时。

到达墓地时,已是早上六点半。

用谷草烧过墓地的底层,道士要我脱下衣服下去,倒着走,用衣服扇三次后,将衣服反穿在身上。

墓坑中的草灰清尽,我再将事先准备好的十枚五分硬币,成梅花形摆在墓坑底部。

  道士念过经后开始将棺材移向墓坑。

棺材支在墓坑上,抬脚中的一人开始讲四言八句。

什么儿孙做官,读书成就之类的话,讲一句停下来,等养姐给礼信钱,给了钱又讲下一句。

钱是放在棺材上的。

等他们看钱够他们所想的数时,才停止四言八句,开始将棺材落井。

  棺材落井后,我和姐家的人全部跪在祭台上,背对着棺材,用手将衣服后襟卷起,然后道士将从家里带去的米撒向我们的后背。

说是谁接的米多,谁会富有。

这一仪式完成后,由我先向棺材上投放三把土,其次我姐及家人投放三把土,然后是其他亲朋好友投土,最后才由抬脚们铲土掩埋。

整座坟起来后,我们依次向养母捉三个鱼之后,葬礼才结束。

  这次回家敬孝,是我有身以来,记忆最完整最深刻的一次敬孝。

据道士讲,整个仪式完成,我一共跪了三百八十四次,捉鱼三百八十四次。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读后感 500字

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认识了福尔摩他俩合房子。

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

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

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

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

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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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31 浏览10812017-12-16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这集它是怎么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很简单 福尔摩斯通过在那个屋子里的一系列检查,得出了凶手的外貌:“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

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

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

” 因为福尔摩斯推断出当时只有两个人进入房间,而马车还停在院子外,这就说明那辆马车是凶手的(意思就是凶手是马车夫),然后过了几天(这几天包括华生在报纸上等寻物启事,福尔摩斯跟踪“老太婆”……) 最后福尔摩斯派贝克街小分队去马车公司(记不得怎么称呼了)找到外貌符合上面推断的车夫,然后和雷斯垂德将他一举拿下

这是过程

至于你说的“侯波在前文中我没看见被提到阿”其实提到了,福尔摩斯去询问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时候,警察说他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一个酒鬼在唱歌,这酒鬼就是侯波

写了这么多,我敢肯定是正确的,加分吧59 浏览2440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要简短的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

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最早写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2]的《血字的研究》, 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

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说连载,共包括《冒险史》、《回忆录》正续 [3] 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3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

《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

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 ,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

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尔摩斯探案集30 浏览37482019-06-12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 每章主要内容 好的话 我会加分 谢谢

每章哦

1、作者认识歇洛克福尔摩斯;2、作者试图查明福尔摩斯的身份;3、来了一封警方求助信,劳列斯敦发生一起惨案;4、经过现场调查,福尔摩斯确定了凶手的体型,并去案发当晚值班的警察兰斯家做记录;5、福尔摩斯将现场拾到的一枚戒指刊登在报纸失物招领栏,却引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据福尔摩斯试图跟踪,却遭失败;6、福尔摩斯继续追查,警察葛莱森却称抓到了“凶手”(抓错人了),与此同时,警察雷斯垂德报告另一人与一家宾馆被杀,已死去多时;7、福尔摩斯并没有去现场,而是向众人展示自己的调查结果,过了一会儿将乔扮马车夫的凶手骗到家中缉拿归案;8、凶手的供词;后面就是讲凶手的往事了;最后、总结13 浏览647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重要情节第一部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

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

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

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

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

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

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

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

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

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

贝克街21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

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

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

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

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

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

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

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第二部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

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

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

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

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

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

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

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

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

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

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

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

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

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

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

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

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

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

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

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

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

这一天已经是1881年3月4日了。

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

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

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

关键词是:戒指,药丸8 浏览78137评论亚久津捷2围观大神级回答

zhuozijun2妈呀 抄死我了,这样也叫简洁啊= =夺民剪刀腿1是霍普吧,笨蛋,警察查看全部37条评论评论两句37382下一条回答被赞2次精彩推荐血字的研究全本免费看,追读小说的神器,全站免费!海量小说同步更新,全站免费阅读!十万书库等你来看!全站无广告青岛神策科技有限公司广告 血字的研究_马上阅读_全本免费看_免费看血字的研究_七猫免费小说app,只提供免费小说,各类型都有,满足你的阅读需求!看免费小说,就选七猫!上海七猫文化传媒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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