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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英文版简短

时间:2018-05-24 01:28

适合高一的有哪些英语原文小说

老师说要写读后感,最好是意思明白,道理简单的书,比较好写,谢谢啦

1、读《童年》有感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2、《爱的教育》,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去探寻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这本书一出版就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和欢迎.有夏先生的推崇当然是个原因,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当时有许多教师要求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而这部小说给他们塑造了一个可以让他们仿效的榜样——当然,实际上体现的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理想.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3、《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求一篇读后感,最好是自己的,初一水平,600字~800字,太老的不要...谢谢

高老头:其实这本书真正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拉斯蒂沃的年轻人。

拉斯蒂沃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一心想出人头地。

租住在一个有很多人合租的公寓里面。

结识了同住在一起的高老头,高老头原本很有钱,那时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后来高里奥先生落魄了,人们就叫他高老头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一切呢

拉斯蒂沃在上流社会的宴会上结识了两位夫人,一位是某贵族的夫人,一位是银行家的夫人,两个人是姐妹。

随后拉斯蒂沃吃惊地发现原来高老头就是这两位夫人的亲生父亲。

正是因为高老头对自己女儿的百般溺爱,她们出嫁时他给了她们两个各80万法郎的陪嫁。

随后这两个女人又以各种方式不断地向父亲要钱,最终榨干了自己的父亲。

拉斯蒂沃看到高老头的窘迫和惨况,还幻想着这两个女人回前来帮高老头一把。

可是现实中给了他冰冷的一击。

高老头在孤独中死去后,拉斯蒂沃去向这两个女人讨一副棺材都讨不到。

甚至小女儿在得知父亲的死讯后,原本掉了几滴眼泪,可一想到自己还要去参加舞会,怕弄花了妆就不哭了(太让人心寒了)。

拉斯蒂沃终于看透了这个金钱社会,为了不落到高老头一样的悲惨结局,最后决定不择一切手段要往上爬……书中最精彩的一段当属伏脱冷的故事。

伏脱冷是一个逃犯,某帮会的老大,他看拉斯蒂沃天资不错,想让拉斯蒂沃做他的继承人,不过拉斯蒂沃拒绝了。

随后他也被捕了。

那段他劝说拉斯蒂沃的话非常实在,可以说是对高老头境遇的一个极好的注解。

红字:作者:(美)霍桑。

类型:道德批判。

故事一开始是一间牢房。

一位面容美丽的少妇,怀抱着一个女婴,走出了牢房。

少妇名叫海丝特,在她的丈夫外出的时候。

她和别人有了私情,因而被关了起来。

她怀中的婴儿,就是她和奸夫所生的私生女。

出狱后的海丝特受尽世人唾骂,她始终不肯供出奸夫是谁。

她的丈夫也一直没有出现。

她过着贫困的日子,靠给人缝补衣服挣一些钱贴补,女婴渐渐长大,取名叫珠儿。

一晃珠儿七岁了,因为从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所以对宗教怀着一种淡漠的态度,这令当地的神父大为不满。

珠儿也没有伙伴,只有一位牧师常来帮助她们,不过这位牧师在心中对珠儿怀着一种恐惧,怕人们在珠儿那张清秀的面孔上看出他的影子来(原来他就是……)。

海丝特的丈夫隐姓埋名回到了这里。

他发誓要报复,并很快查清了事情的真相。

并不断对牧师进行精神上的折磨。

最终,牧师战胜了自己的懦弱,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过,明明是两个人的错误,不应该让海丝特一个人来承担。

牧师死在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怀里。

完成了报复的海丝特的丈夫也很快失去了生活的目标,不久就故去了。

人们对海丝特的态度也渐渐地友善了,人们说,海丝特背后的红色A字代表的不是通奸,而是Angel的意思。

海丝特的丈夫很有钱,他没有将遗产留给海丝特。

而是将所有的钱留给了珠儿(让人欣慰啊)。

珠儿变成了那个地方最有钱的人,后来珠儿离开了那个地方,过得平安幸福。

而海丝特一生都留在那里,因为那里有她的耻辱。

并且一直戴着那个红字,默默地做着善事。

终身未再嫁。

作文 我最感谢的人 +一片读后感+家乡风景

我最感谢的人 在现在所在的学校,他,是我最感谢的人。

他并没有我和我朋友玩的那么亲密,也未必比我朋友对我的好那样多。

但他是我最想感谢的人。

因为无论我的朋友对我有多么好,我都可以从平时的游玩和物资里回报,而他,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应该怎样去感谢了. 对于他开始给我的印象,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但却有些呆呆的,平时的话不是很多,以至于我认为他除了学习就没 好外并没有什么优点可言,所以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

这个学期刚开学,老师就安排我们换位置了,就这样他就做到了我的后面,当时离开了原来和我聊得很好的朋友,本来就很难过,再看到他,我心想这段日子要无聊咯,上课没有跟我解题了,也没人跟我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对于刚开始我是怎么开始问他问题和讲话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就那种很自然的问他一些问题开始的吧,因为他学习很好. 日子就不知不觉的过了,随之我问他的问题是越来越多,其实因为他学习好,很多人一有问题就第一个想到问他,但我敢说,没人比我问得更多了,因为我上课下课都在问,而他似乎有用不完的耐心,竟然真的一题题给我讲解.虽然有时候也许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他就会随口说“笨死了。

连这都不会做”“这么简单的题都还要问

”之类的话,但说完他还是同往常一样继续耐心的回答,所以我也就越来越依赖他了,让我觉得只要有他在,上课老师随时提问题或学习上的问题都没什么好怕的。

再后来我干脆叫他老师了,因为他教我的真的不比老师教得少,况且他还有所有老师都没有的耐心呢。

我老师老师的叫着,他一题一题的回答,尤其是要段考的那段日子,自习课很多,我一天做几十张卷子,当然问题就随之而来越来越多。

有一天我想问他借他做的习题来看一看,结果发现他什么都没些。

那一刻我突然呆住了,我写一题就问他对还是不对,错了他还要一一讲解,他哪有时间写自己的作业呢

当时我才发现我是多么任性,从来都不考虑他的感受,虽然他没有抱怨什么。

那一瞬间我有多么的感动啊,真的从来没有那样的感动过。

可我却从来没有开口说一声谢谢,说实话,是因为面子. 当然他不仅是教我学习,他也经常跟我聊天。

虽然我知道上课聊天是不对,但是有些不怎么重要的课,他可以帮我打发时间,他还教我怎么转书,虽然我总是学不会。

就在前两天,不知道是谁开始传言说我们两个的关系不一般,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我向来不管,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无聊的话语让我失去一个好老师。

然而这一次的传言与以往不一样。

他们说是我不喜欢他而他还自做多情。

当时我真的很生气,因为他什么都没做,之所以被误会是因为我整天问他问题,他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却遭到别人的诬陷,他却无发申辩。

我真的很对不起他,明明是我问他问题,却害了他被别人误会,我真的很歉意。

星期四,老师又再次换位置,而他,也不再坐在我后面了。

那时候我没说什么,可到了中午,泪却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只要一想到他是怎样耐心教我,他帮了我多少,我就很难过,这是我对于除了我爸爸之外的男孩第一次流眼泪.我承认我是真的很舍不得,这种舍不得不下与我对任何一个朋友的舍不得。

我一直在颜萍背后哭,一直哭着说感谢他,对不起他。

真的,那一刻我真的知道了什么叫失去了才知道在珍惜,我相信男女之间是有真正的友谊的。

我知道我对他那种感觉不是喜欢,真的就像对朋友的那种感觉。

有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女的,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很他聊天,说话,但这有怎么可能呢

在他帮助我之下,我的学习真的进步了很多很多,我敢肯定这次短考的好成绩绝对有他一半的功劳,我很想报答他,可我不想以钱来报答,这样一来就像一比交易,很俗。

我现在一想起他转书转得比较久开心得像我炫耀时的神情就想笑,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单纯的人,我突然很希望他是我的哥哥。

我很珍惜我们在一起那段生活学习的日子,回忆总是那么美好,谢谢你,帮了我那么多!你让我学会了无私,学会了宽容.我真的很感谢老天让我认识了你,一个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你! 读《遥远的岛》有感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

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

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

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

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

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

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

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

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毕竟还是小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不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始终还是会懂的。

我们也会发现,我们的梦,也可能像《遥远的岛》这篇文章里的那个小岛一样,只是一片荒野。

当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我们也会因此而难过,伤心。

“成长的感觉,外人看来,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悦;自己体会,则有蛹虫化蝶的痛苦和新鸟破壳的挣扎。

”是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事情我们不得不去认识,去面对。

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像我们这种年龄,应该暂时告别童话,多阅读些现实的文学作品。

不错,童年的梦,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可能会一个个破碎,而我们,正是踩着这些美丽的七彩梦的气泡,一天天成长的。

  读《红楼梦》有感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

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

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

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

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

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

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

甜在何处

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

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致加西亚的信》,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情澎湃,感慨万分,因为书中所表达的精神我都懂,也经常经意不经意地这样做,于是它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将这种精神明朗化,系统化,并辅以例子为佐证,让我感触较深的不是书的内容,也不是书中提倡的精神,而是读书的人.服从本是下属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像子女要赡养父母,吃完饭要洗碗一样天经地义的事,却要值得如此大力的推行,竟有如此多的读者,从侧面说明了这是一个严重的人性问题,如果从这一点来说倒是让我感慨万分了. 如今像罗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呢?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大家不想做事情,不想把事情做好,而是思想上存有瓶颈.主管给他的任务有一个,他的疑问却有十几个,我忙,没空人少,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要太理想化了我的下属理念太差,我也没办法让某某做可能会更好等等堂而皇之的,而他提出这些问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目的:(1)摆困难,让你降低要求;(2)摆完困难,让你觉得让别人做会更好,那么他就可以偷闲了;(3)有言在先,万一事情没办妥,不能完全怪他,你会体谅他的;(4)希望你帮他解决困难. 或许这时候有人要问:难道上司给我们下达任务的时候我们只能说:没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问吗?诚然不是,假如主管让你到A城市送材料,而你不知如何到达A城市,顺便问一下主管A城市在哪里,如何搭车,省得到处找到处问,如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如果连主管也不知道怎么办呢,一切都得自己解决.如果你不能帮助主管解决一些难题的话,那要你何用? 我们一直都在推崇罗文——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却忽略了两个重要人物:派罗文去送信的人——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推荐罗文的人——情报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千里马不多,伯乐更少,如果没有阿瑟.瓦格纳和麦金莱的信任,慧眼识英才,也不可能派罗文去送信,因此,美西战争从侧面反映了用人的重要性,而我们的企业是不是也该清楚每个主管,员工的优劣,让每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能发挥最大优势的工作. 《呐喊》读后感 ——自然的身影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红字》的内容以及人物简介

简介: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

发表于1850年。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

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

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

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

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

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

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

“这红字烙得太深了。

你是取不下来的。

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

”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

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

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

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

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

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

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

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

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

也是她的折磨

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

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

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

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

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

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

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

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

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

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

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

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

”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

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

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

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

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

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

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

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

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

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

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

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

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

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

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

”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

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

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

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

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

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

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

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

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脑筋急转弯大全及答案1000个左右

小明考试100分,为什么哭了。

答案:乐哭了什么东西只有一条心,答案:蜡烛什么东西死了才会碰q答案:棺材鸡蛋一打有多少个,答案:全碎了着火时谁逃得最快。

答案;人

求关于《红字》这本书的评论。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我已第二遍阅读此书,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又一次阅读,也颇有感慨,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

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

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

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

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

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

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

对于书的内容,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我觉得他似乎在与自传。

描写了19世纪的英国种种的人情世故。

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

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遇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

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恬静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爱的朵拉。

可爱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美好)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

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

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

心地永远是那么纯洁。

她并不是在人们面前做作的一类人,她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

于是我会联想到我们世上的某些人,虚伪的善良假惺惺。

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做的什么事,首先考虑到的是我的利益会被损害吗,或是什么自私的目的能达到、完成吗

他们的心灵应该被修正,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

文中所展现的人们的善良与真诚打动了我,他们虽然都不富裕,但在正义面前敢于站出维护,用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度量着一切。

彼此之间没有勾心斗角,只是平静地生活着,追求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大卫与艾妮斯的结合使他们都更加幸福,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语言,在困难中互相支持,同时坚强地面对,体现了崇高的思想与精神。

米考伯先生虽然贫穷,但他不丧失意志,始终乐观面对;而尤利亚他是得到了好处,但他丧失了人性,人们只能为他可悲,他最后的下场是他咎由自取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

他很狡诈,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很优秀的某些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

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目的、计划便开始了。

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己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

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

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

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

有时他竟然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

在亲人面前他们又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但孰不知他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性才换取得的。

在得到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

一般人我想是不会要这样的辉煌的。

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算得上是识事理的人(关于这点就不加说了)。

忧的是他们总是不努力工作,期待转机的出现。

即使在生活上贫如洗,并欠下一屁股债之后,仍旧不努力去工作,希望天上能掉下馅饼。

我们现在米考伯式的人不乏很多。

也包括学生,总认为学习无聊乏味,枯燥而且不认真学习,却渴望一个好成绩,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执迷不悟,他们的心灵侥幸占据了全部空间。

或某些下海经商的人,总把失败归咎于运气不佳,不遇上“转机”,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在的客观原因,不努力工作,完美主义幻想着,并由此松懈下来,使自己崩溃。

对自己并没有明确目标,或许确是有目标,但很简单:要遇到转机。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坚决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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