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日》第一章读后感
服务的公司常常会为了表示他们的热心公益而捐钱给慈善机构,虽然钱捐得不多,可是老板却总要派人先去看一下这些慈善机构,这次老板考虑要不要捐钱给一个老人院, 我是公司的总经理就被派去参观一下。
老人院在乡下,一看就知道办得很好,在里面的老人全是穷人,没有亲人照顾,当然也不交任何费用。
老人院的支出全靠社会热心人士的捐款,也有很多的义工来帮忙。
就在我四处张望时,一位在替老人喂食的中年人忽然叫我『李家同』 ,我感到他有点面善,可是怎么样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这位中年人看到我的迷惘表情,索性自我介绍了,「你一定不认得我了,我是梅干菜小姜」。
这一下我记起来了,小姜是我大学的同学, 一位成天快快乐乐的小子。
他好吃,而且特别喜欢梅干菜烧肉,我们因此给他取了一个绰号「 梅干菜小姜」,他对这个绰号丝毫不在乎,觉得这个绰号很有趣。
小姜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也没有什么惊人的言论。
唯一和大家不同的是他很喜欢替穷人服务,他三年级以后就住校外。
有一次,他突然在他住的地方收容了一位流浪汉,本来是他跑到流浪汉睡觉的地方去照顾他,后来这位流浪汉生病了,小姜就将他带到他住的地方,每天给他东西吃,可是病情越来越重,小姜慌了起来,我们几个人终于找到一家医院愿意收容他,最后也在医院里去世。
小姜要替穷人服务,当然因为他的宗教信仰,奇怪的是他从不传教,至少从来没有向我们传过教,可是我们都知道他信的是什么教。
小姜念过研究所,当完兵以后,在一家电子公司做事,三年以后,他失踪了,谁也弄不清楚他到那里去了,我知道他曾去过印度。
这一失踪,有十几年之久。
小姜目前衣着非常地破旧,没有袜子,一双便宜的凉鞋。
他看到我,高兴得不得了, 可是他一定要我等他工作完毕以后才能和我聊天。
等所有的老人吃过以后,小姜也吃饭了。
我注意到他吃的是老人吃剩的饭和菜,心中正在纳闷,医院的负责人过来向我解释:「李先生,姜修士参加的修会很特别,他们好像只吃别人剩下的菜饭,姜修士饭量很大,而且我们感到他很好吃,一再给他准备好的饭菜,他都拒绝,只有除夕在吃年夜饭的那一顿,他会和我们大家一起吃,看到他一年一次的大吃大喝,平时只肯吃剩菜,我们都难过得不得了,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想起小姜过去好吃的样子, 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吃剩饭菜的就是小姜。
小姜终于可以离开了,我们久别重逢, 本来应该去找一家咖啡馆去聊天,可是我注意到小姜一付穷人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该到那里才好。
我说小姜像个穷人,不仅仅是说他穿得很普通, 很多大学生不也是穿得破破烂烂吗
奇怪的是小姜变得黑黑壮壮的,说老实话,有点像在街上做粗活的,这付模样我们该到那家咖啡馆去
小姜看到我的窘态,立刻想出一个办法,我们到他住的地方去吹牛,小姜住在台北市,相当破的地方, 我注意到他没有用钥匙就打开了门,然他的门没有上锁,小姜告诉我,他的修会有一个规矩,男修士住的地方必定不可加锁,以保证这些修士一贫如洗。
我一看小姜的住处,吓了一跳,可以算得上现代化器具的只有一具小型的收音机和一个小型的瓦斯炉 ,一个灯泡从屋顶上吊下来,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 桌子和椅子都没有。
地上有被子和枕头,看起来小姜不会被冻坏。
卫浴设备更是简单得无以复加。
房间有一些祈祷的书,都放在地上。
小姜告诉我从来不会有人进来偷东西,可是仍有人会送些东西来,就比方说今天有人送他一包吃的。
我打开一看是做三明治切下来的面包皮, 他们这种修士是不能吃整片面包的,可是面包店每天要切下大批面包皮做三明治,小姜和他们约法三章,专门这些面包皮。
十几年来,小姜没有吃过任何一片整片的面包。
我问他为什么要如此刻苦
小姜说他过去常去服务穷人,总觉得和他们格格不入, 有一种由上而下的感觉。
亏得在印度,发现了这个修会,他们不仅要服务穷人, 也要使自己变成了穷人,自从他参加了这个修会以后,他的服务工作顺利多了。
他说他过去替穷苦的老人洗澡的时候,常觉得不自然, 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了。
我忍不住问他会不会很想吃梅干菜烧肉
他说他岂只常想而已,他还常常梦到有梅干菜烧肉吃, 醒来惭愧不止,可是也因为如此,他的刻苦才有意义,如果七情六欲都没有了,这都不是牺牲了。
他还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道理, 好像是说他在替世界上所有人犯的罪做补赎。
人类越有人做坏事,他就越要做些刻苦。
说实话,我不太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了解他的一切作法是根据他的宗教,他一定相信人类的坏事加起来以后会被他的牺牲所抵销掉。
小姜告诉我他曾经去山地住过整整一年, 这也就是他皮肤变黑而且体格变壮的缘故,这一年下来,他的样子很像穷人了,可是他很坦白地告诉我,他毕竟不是生下来就是穷人,因此有时候有些有钱人的想法,比方说,每次走过网球场,就想进去痛痛快快打一场网球,可是他没有袜子,没有球鞋,更没有球拍。
而且由于他一再要告诉自己是个穷人,因此一直没有打过网球。
小姜还告诉我一件事,他在这十几年内,事实上曾吃到两块梅干菜烧肉,他当场吃了三大碗饭,也永远忘不了吃梅干菜烧肉的年月日。
我发现小姜仍是小姜,一点也没有变, 仍是个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的小子。
他告诉我,他不敢和老朋友联络,怕大家可怜他, 可是每晚必定为我们祈祷,他也问了我的情形,发现我的事业不错,衷心地替我高兴。
自始至终,小姜没有任何一种自以为特别的表情,更没有一点暗示我庸俗的意思。
我和小姜殷殷道别,他要赶去替流浪汉服务,我识相地不用我的豪华轿车送他, 毕竟他已非常不习惯乘坐私人汽车了。
我要找汽车的钥匙,偏偏拿出了一大堆别的钥匙。
到最后才拿出车子的钥匙,小姜站在旁边看到我一串一串的钥匙拿出来,觉得好有趣,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小李,搞什么名堂,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钥匙
』小姜走了以后,我站在街上发呆。
我的确拥有好多的钥匙,这些钥匙都代表我的社会地位。
比方说,我的车钥匙镀了一种特别的金属,上面还刻了我的名字,我打高尔球的俱乐部里,特别给我一把钥匙,表示我是他们的特级会员,可以使用他们的贵宾室。
我做了总经理以后,又拿到了一把总经理专用洗手间的钥匙。
我知道美国有些大亨还有自己的电梯,可惜台湾不行这一套,否则我又可以多一把钥匙。
小姜呢
他一把钥匙也没有,可是如果今夜他出了车祸,天使一定会从天降下, 将一把开启天国之门的钥匙给他。
我拥有这么多足以让我炫耀自己社会地位的钥匙,可就缺了这最重要的一把。
红日读后感50字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的书。
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
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
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
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
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读红日第一二章有感400字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
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是丑陋。
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
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而显得美丽,的确是如此。
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样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红日书籍
《红日》,吴强所著红色经典小说,描写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国民党部队整编74师的故事。
故事以军长沈振新、政委丁元善所率领的一支部队为主线,环绕着山东战场上著名的莱芜、孟良崮两大战役,描绘了波澜壮阔的战斗场面和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
内容梗概: 1946年深秋,国民党王牌军整编第74师开始向华东解放区疯狂进攻,我人民解放军沈振新所部一个军奋起抗击,杀退了敌人。
面对敌人第二次更加猛烈的进攻,经过一番苦战,涟水终于失守。
我军被迫撤退,北上山东,实行战略转移。
涟水战役失败后,我军指战员思想一度处于愤怒和压抑的状态。
军长沈振新的心情和战士们一样沉重,以致坐卧不安,懊恼异常。
这位英勇善战的将领渴望带领自己的部队有朝一日与七十四师再度交手,一决雌雄。
沈振新带领部队进入山东北部休整待命。
大家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以求进一步增强战斗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训,部队战斗情绪重又进入昂扬奋发的状态。
这时,蒋介石也下定了最后的决心,发动了全国攻势,妄图以优势兵力,将我华东战场三十万大军逼至山东沂蒙山区,以求最后决战。
在敌军南北夹击的形势下,我华东野战军司令部经过缜密布置,决心分批吃掉敌人,以求打开缺口,粉碎敌人合围的计划。
我军战略反攻的目标首先确定在对以莱芜为中心的国民党军队的包围上。
沈振新奉命率部参战,战士们冒着严寒,踏着高低不平的山路,经过急行军,准时到达莱芜城北吐丝口附近地区,与友邻部队一起完成了对敌李仙洲部五万余人的包围。
莱芜战役打响了。
我军在30里长的战线上发起进攻。
沈振新部迅速攻占吐丝口外围阵地。
但敌人凭借坚固的地堡攻势和精良的武器装置,仍在负隅顽抗,与我军不断纠缠,双方一度处于僵持状态。
在这关键时刻,沈振新根据华东野战军司令员陈毅的指示,把作为预备队的刘胜、陈坚的老虎团调往前沿,组成一支突击队,越过敌前沿,冲破火力网,插入吐丝口心腹地区。
老虎团指战员奋不顾身地继续向前突进,很快冲破最后防线,攻占敌军师指挥所。
敌师长何莽见大势已去,仓惶化装出逃,被我战士发现生擒活捉。
吐丝口失守,迫使龟缩在莱芜城中的李仙洲率部突围。
但在进入我军伏击圈后,终于走投无路,司令官李仙洲也被活捉。
莱芜战役在不到三天时间内就取得了胜利,歼敌五万六千余人,从而瓦解了国民党军队对我军的进逼围攻。
蒋介石为了在华东战场上挽回败局,飞抵济南,亲自督战,又命令他的王牌军74师,回苏北长驱直入山东境内,企图以它为核心摆成龟形阵势,在孟良崮一带与我华东野战军进行决站。
我华东野站军决定对单兵冒进的七十四师进行包围,坚决消灭它以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
74师是蒋介石手下的特等精锐部队,师长张灵甫号称常胜将军。
此人凭借与蒋介石的亲密关系,加上装备精良,因此骄横异常。
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眼下的危机。
仍然以孟良崮一带为据守中心,试图通过中间开花的形式,让其他部队配合歼灭我华东主力部队。
与此同时,我军沈振新部接到命令,从鲁南星夜兼程赶往沂蒙山区参加会战。
全体指战员斗志昂扬,为报涟水失败之仇,欲与74师一比高下。
孟良崮战役开始后,在副军长梁波直接指挥下的刘胜、陈坚老虎团歼灭了74师一个辎重连,又抢占了垛庄与孟良崮之间的一个重要高地,堵住了敌人逃生的最后一个缺口。
他们与友邻部队组成的一个坚强的包围圈对敌人形成了最严重的威胁。
这时,被我军放回的敌营长孙小甫回部队劝降,74师的侧翼83师又失掉了万泉山阵地。
这一切使张灵甫大为恼怒,于是调动大批飞机,对围攻的解放军阵地狂轰滥炸,以图报复。
包围74师的口袋进一步收缩,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军长沈振新亲临前线指挥战斗,刘胜、陈坚的总部队首先攻上了山腰,敌军仍在顽抗。
我军发扬了大无畏的战斗精神,前仆后继,拼命向前。
团长刘胜在激战中壮烈牺牲,更加激起了战士们的情绪,奋不顾身攻占了孟良崮最主要阵地玉皇顶。
我军以一部坚守玉皇顶阵地,以有利地形对付前来增援的敌人,同时又派出一支精干的队伍,从绝壁悬崖上踏出一条路来,直捣敌人的指挥机关。
战斗进入到最后阶段,孟良崮山头的敌人还在作垂死掐扎。
攻上去!军长一声令下,绿色信号弹射向空中,我军像离统之箭冲向敌人的阵地。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战,山上大部分敌人被消灭,最后仅剩下张灵甫盘据的山洞。
我军一支小分队在杨军带领下出奇制胜,机智勇敢地接近了敌人的巢穴,与洞外及洞里的敌人展开了血肉的拼杀。
张灵甫仍在负隅顽抗,战士们向洞中射出一排排愤怒的子弹。
张灵甫,出来!山洞里除去枪声和战士们怒吼的回音之外,没有别的声音。
当战士们冲进山洞时,发现狂妄骄横、不可一世的张灵甫已被乱枪打死。
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终于全军覆没,我军夺取了孟良崮战役的最后胜利。
孟良崮的主峰上扬起了我军胜利的旗帜。
唐僧取经经过的女儿国现在是应该是那里
在川西嘉绒藏区的白云深处,傲然耸立着一座古老而神秘莫测的神山——墨尔多神山。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只美丽的凤凰飞到了墨尔多神山,被山的美景所感化,随即化成千千万万美丽迷人的美女,于是,墨尔多神山下便成了美女如云的地方。
每从吴承恩的《西游记》中读到“那里人都是长裙短袄,粉面油头,不分老少,尽是妇女……”的文字时,男人的本能总让我对这个美女如云的西梁女国和那位“眉如翠羽、肌似羊脂”的女王有着一份离奇的向往与憧憬——这“女儿国”到底是吴承恩天马行空虚构出来的梦幻世界,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事
“传说中的女儿国,就在墨尔多神山下。
” 7月的某个黄昏,朋友一个来自丹巴的长途电话,让我按捺不住了。
于是收拾起行囊,日夜兼程往墨尔多神山而去。
盛夏的嘉绒高原,风和日丽,大片大片的向阳葵花在田野、路边、溪旁肆意地绽放着。
午后的大渡河风平浪静,阳光无遮拦地在旷野上流窜,所有的风物如同静止在天边的那座墨尔多神山一般,空静而又神秘莫测。
墨尔多主峰高耸入云,仿佛君临天下,接受着四周群山的朝拜。
据《墨尔多神山志》记载:墨尔多神山上共有108个圣景,千余处景点。
站在墨尔多山之巅,东可远眺峨眉金顶,西可遥视卫藏冈底斯雪山,境内八条银色的河流,如同八条洁白的哈达,缠绕在墨尔多神山56座美丽的山峦之间。
据说,墨尔多山原本叫格尔隆山,山下有位坚强勇敢的藏族青年墨尔多,后为吐蕃王朝所招,率兵远征,打击巴尔布的入侵,凯旋而归。
后人为了敬仰他的忠勇,把格尔隆山改名为墨尔多山,并在山脚下建庙宇给他塑像。
清乾隆年间,廓尔喀入侵西藏,达赖要求嘉绒派兵援助。
嘉绒兵与廓尔喀的仗打得十分激烈。
数百次战斗都难决胜负。
弹尽粮绝之时,嘉绒官兵面向家乡,向墨尔多山神祈祷。
这时奇迹出现了,云雾中但见墨尔多骑着骡子,头戴毡帽,背枪舞剑来到战场,从怀中取出禳袋,撒下千军万马,把侵略者赶了出去。
从此,墨尔多将军便成了嘉绒地区的守护神。
每逢农历七月初十——墨尔多将军神诞辰日,各地的百姓都会云集墨尔多庙,参拜墨尔多将军,进香还愿,转墨尔多神山。
七月初十也就成了嘉戎地区一年一度的“墨尔多将军会”。
岩巅之城,我找到了“女儿国”存在的证据 或许是墨尔多神山的景色太迷人,以至于让我们忘却了时间,忘却了此行的目的,车进丹巴县城,已近黄昏。
丹巴古称章谷,藏语为岩石上的城市之意,故而又有“岩巅之城”及“大渡河畔第一城”之誉。
由于地处高原,又是诸多山脉、河流的汇聚及发源之地,自古以来,丹巴总是山顶积雪皑皑,山腰森林葱葱,山脚海子粼粼。
在去丹巴之前,我早就听说过,这里的女孩皮肤白嫩、相貌端庄、气质高雅、美若天仙,为古西夏王族后裔,血液中带着高贵的皇族血统,西夏王朝被蒙古大军灭亡后,大批皇亲国戚、后宫嫔妃从遥远的宁夏沿甘南、阿坝草原一路南下,最后停留在丹巴这块风水宝地上,并在大小金川河谷两岸重建了他们的家园。
当炊烟自山脚的一座座的寨房飘袅而起之时,红日也终于依山而落了。
行走在空静而狭长的街道上,一丝莫名的失落感自我的心头泛起:这哪里像是传说中“红粉貌娇娆”的女儿国
晚上,丹巴文化宫的朋友将我的失落一扫而光:“女儿国确实存在。
”据他介绍,在唐代,吐蕃人和唐人就把居住在墨尔多神山周围的部族称为嘉莫查瓦绒,嘉莫藏语为女王、后妃或神妃之意,是唐代藏族人民对“东女国”的称呼。
查瓦绒是指河谷,合起来意即为女王的河谷。
现在的丹巴嘉绒藏区就是当年嘉莫查瓦绒的简称。
当时的女儿国——东女国的国王就是个丹巴美女,现在丹巴美人谷的美女有着女王的血统。
历史上神秘消亡的东女国故都遗址就在丹巴中路乡。
顾不上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几乎要裂开的脑袋,喜出望外的我连夜翻阅起朋友留给我的一些有关东女国的资料及史书来。
一东一西,女国兴衰一百年 原来在南北朝至唐代,青藏高原上先后出现过两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女权国家,西部的称西女国,东部的称东女国。
东女国是公元6、7世纪出现的部落群体和地方政权。
《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中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
俗以女为王。
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
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
有大小八十余城。
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按照以上的地名以及当时马道的行程来推算,古代东女国中心确在丹巴一带。
而隋唐史籍中的记载,则进一步明确了东女国的性质,如“女王号为宾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议国事。
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
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无有篡夺”等等。
综合史书及史料的记述,可将东女国描述为:女性掌权,国王与官吏皆女子,男人不能从政,仅任征战与种田之役。
宫中女王的旨意,通过女官传达到外面。
东女国设有女王和副女王,在族群内部推举有才能的人担当,女王去世后,由副女王继位。
一般家庭中也是以女性为主导,不存在夫妻关系,以母亲为尊,掌管家庭财产的分配,主导一切家中事务。
据史料记载,当时东女国的人口有4万余户,兵1万余人,散布于山谷之间的80余座聚邑之中。
早在隋朝时,东女国就与隋朝政府有使者往来。
在唐朝时期,东女国与唐中央政府始终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武则天还曾册拜东女国敛臂为左玉钤卫员外将军,赐以瑞锦制蕃服,东女国使者亦多次来朝。
当时东女国女王曾到朝廷朝见,被册封为“银青光禄大夫”,虽然是虚衔,但是品级很高,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官员。
公元7世纪时,吐蕃王朝拓疆扩土,直逼唐朝疆域,东女国归附于吐蕃,成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岁输于吐蕃”。
只是当时吐蕃无暇顾及东女国,实仍由女王代管。
为了自保,当时的东女国一面向吐蕃进贡纳岁,另一方面又向唐朝俯首称臣。
正是这种左右摇摆的暧昧关系令东女国走向了灭亡。
虽然唐皇答应划地归女王,但条件是由女王之子为王。
而这一点恰恰是不为吐蕃政府所允许的。
当吐蕃政府将东女国管理权收回之时,女王唯一的出路就是携旧部仓促逃往金川谷地隐居。
与此同时,女国就此消亡。
美人谷里,路边那对母女惊若天人 第二天一早,我在一位向导的陪同下匆匆地上路——目的地:美人谷。
向导告知,美人谷位于丹巴县巴底乡,距县城约26公里。
顾名思义,是一个盛产美人的山谷。
那里的女孩不仅艳丽如玫瑰,娇媚似桃花,且个个秉承西夏皇族的气质以及唐代“东女国”的遗风流韵。
她们喜欢盘发髻,着长裙,衣饰古典华美,气质优雅端庄。
不管身居山野、乡村还是走出大山几乎从来都不施粉黛。
因为天生丽质,所以她们不怕风吹日晒,劳动之余,只需稍加梳洗,便气韵毕显,光彩照人。
天生的冰肌玉肤似乎永远那么含烟凝碧;婀娜的身姿似乎永远那么婷婷玉立,娇艳容貌似乎永远那么温婉动人,艰苦的体力劳动和生活的打磨,似乎永远不能改变她们作为一个美人所应有的那份姿容、形体及气质,反而让她们拥有了一副颀长而健美的身材…… 我也查了些资料。
史载,东女国还有女子服饰尚青俗,即以青(黑)色为美。
因此,美人谷的女子,服饰无论多么的华丽,其主色调一定是黑色的。
而她们跳的“锅庄”舞,则带有浓郁的宫廷音乐韵味。
即使是婚恋,也保留了古老的“顶毪衫”、“爬房子”、“抢头帕”走婚习俗。
到目前为止,美人谷的许多家庭还延续着大女儿当家、男子要嫁进女家、财产由女儿继承、家中由母亲掌权这一传统。
而这一习俗与传统,都与曾经的东女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当晨雾渐渐散去,阳光将山野的葵花照得一片金黄之时,我们的车进入了美人谷。
谷内倒是鸟语花香,山青水碧,美不胜收。
行走在期间,空灵、幽美、恬静、神秘、遥远之感油然而生。
可是,原以为一进如美人谷,如云的美女便会扑面而来,结果出乎我意料,整个谷中,除了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及小女孩之外,几乎见不到一个传说中“天生丽质,温婉动人”的美女。
一打听,告之美人们都不在家,大部分美人都被外地来的宾馆、餐厅、歌舞团招聘去了,而留在本地的美人们,一般十七八岁就谈婚论嫁了,婚后由于生育、劳作等关系,红颜往往不再。
再问,什么时候能见到美人
答曰,春节,美人都会回家过节,但要想一睹美女如云的场面,那就必须去参加一年一度的“选美大会”,到时候,成千上百的美丽俏佳人,个个美艳群芳,是一览美人的最佳时机。
从美人谷出来,太阳已升至头顶。
正当有些心灰意懒的我们准备驾车离开之时,一对母女出现在了盘山公路上。
但见那位母亲头披玫红镶边五彩头帕,身着黑色的绣花围裙,笑意盈盈地牵着女儿的手向我们走来。
虽然岁月已在那位母亲的脸上刻画出了些许的沧桑与艰辛,但那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婀娜的身姿,还是让我从中窥探出了一丝丹巴美人的气质与风韵。
当我提出为她们拍张照片的要求时,母亲欣然答应。
在镜头中,母亲与小女孩笑得是那样大方、自然、纯真而又美丽——这些正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人所必须具备的
因为,唯有由心而发的美与微笑,才是最美。
告别了这对母女,我们便往东女国故都遗址的所在地——中路乡而去。
在去中路乡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既然东女国是一个女权至高无上的国度,那么生活在这国度上的女人们,她们所居住的房屋是否与当时的那些男尊女卑的国家有着颠覆性的差异呢
没有想到,我的这个猜测随即就被证明是正确无误的。
午后的中路乡,阳光如流金般灿烂,葱绿山野之间,一座座被誉为“东方金字塔”的古碉楼端正笔直、棱角如刀峰。
虽然历尽数百年的沧桑岁月,有的碉楼已倾斜,似比萨斜塔;有的布满苍苔,野草丛生……但其精湛绝妙的建筑技艺及顶天立地的雄浑之气,却依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成为了嘉绒藏区一道最美丽的风景线。
据中路乡的乡长介绍,中路乡现存古碉楼193座,中路乡三面临水,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前有墨尔多神山护佑,后有梭坡乡土地储备,山上泉水长流不息,山下有大、小金川汇合成大渡河南流。
这样看来,中路乡无论讲地理位置,还是讲战争防御条件,都是古时冷兵器时代应对频繁战乱的绝好建都之址。
这一切,都与史料记载的东女国女王居所相吻合,因此,东女国故都在丹巴中路乡应无疑的了。
在我的印象当中,碉楼是御敌的坚固工事,应与男人及战争有关。
然而,走进中路乡,我却蓦然发现,这里的许多碉楼,虽然与防御及战争有关,却完全与男人无关,尤其许多高层的碉楼,其真正的称谓应为“闺房”。
史载,东女国时期,昌都地区及四川西北藏区已有较发达的文明。
当时东女国人所居之处均筑“重屋(即碉房):一般民众所住的为上下六层,而女王所居则有九层,这表明了东女国高超的建筑水平。
中路乡的碉楼,其造型有四角、五角、八角、十三角等,高度一般在十至三十米之间,且其功能也可将其划分为用作战争的防御碉、传递情报的烽火碉,以及以求福保平安的风水碉等,但如果按照“民众住六层以下,唯女王居九层”这一概念来划分或定性的话,那么多半层次皆在六层以上的碉楼,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闺房”及女官们藏“娇”之用的金屋了。
夕阳渐渐西斜,而我的女儿国之行也即将结束。
离开丹巴的前一天晚上,丹巴文化馆的朋友竟又告诉了我一个有关女儿国消亡的传说。
说是东女国女王爱泡热水塘(位于中路乡的一个温泉),泡澡时必有众男侍奉,且要吃唯有中路乡出产的高山香梨,并将梨花放进温泉香熏,女王因此天资国色。
这一来,国内的女子纷纷仿效,一时间,东女国倒是美女如云了,可战斗力也因此土崩瓦解…… 按照他的说法,东女国竟是因美色招致亡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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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蒂】 好词:津津有味 兴高采烈 抽泣 断断续续 提心吊胆 金灿灿 和颜悦色 佳句: 1.可是小海蒂一点也不难过,她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快乐的孩子,当然,和这个放羊的男孩还有那群山羊一道上山,到鲜花盛开,有老鹰飞翔的牧场去,和那里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们在一起,发现什么奇妙有趣的事情,这是小海蒂最喜欢不过的。
可是看爷爷拉锯或是用锤子敲敲打打地干木匠活也很有意思。
2.可是比什么都更吸引小海蒂的,是大风天时,小屋后三棵枞树摇晃的哗哗声。
它们一响起来,小海蒂不管正在干什么,都忍不住要放下手里的活跑到树下。
她觉得再没有比这从高高的树枝上传下来的低沉而奇妙的响声更动听的了。
海蒂站在树下竖起耳朵,不厌其烦地聆听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巨大响声,看着它们剧烈地摇晃。
主要内容: 小孤女海蒂被送去与隐世而居的祖父同住,当时祖父正因儿子离开他而感内心痛苦,可爱的海蒂很快就溶解了老人家冷酷的外表。
不料邪恶的阿姨偷偷把海蒂带走,卖去给有钱人家当仆人。
主人有个生病的女儿,她在海蒂的安慰和鼓舞下重新振作起来,爷爷也在千辛万苦之下终于跟孙女团圆。
感想: 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她把人物刻画得很生动,在读<<小海蒂>>时我总会觉得里面的人物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
那个天真可爱的小海蒂、凶狠邪恶的姨妈、固执的祖父…… 儿童文学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创造了一个一个天真活泼、纯朴善良、热爱自然、热爱生活、乐于助人的小女孩——海蒂。
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总是乐观面对,她总是待人真诚,她相信她遇到的每一个人,在她的身上我突然发现只有你真诚待人,别人才会信赖你,不是么
鲁滨逊漂流记 好词: 郑重其事 知足安命 重见天日 与世隔绝 不毛之地 人烟浩穰 英勇善战 足智多谋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坚韧不拔 知难而进 无可奈何 劫后逢生 自食其力 坚持不懈 绝处逢生 波澜起浪 自强不息 临危不惧 乐于助人 毅力惊人 不畏艰险 一心一意 屏气凝神 全神贯注 专心致志 精卫填海 始终如一 始终不渝 锲而不舍 九死不悔 木人石心 百折不挠 不屈不挠 傲然挺立 百炼成钢 不挠不折 百折不摧 百折不回 1.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2.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
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
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
……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3.……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
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书名: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Helen keller),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
内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这要人物:海伦·凯勒,斯莉文老师 感受:人要在逆境中逆流而上,越挫越勇。
不能够害怕困难,要想海伦·凯勒一样热爱生活,勇于向命运挑战。
书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篇名——生命的意义 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 精彩句子——“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 感受——在那个年代,人的生命既是自己的也是国家的,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一种光荣。
人活着最重要的生命完好无缺,我们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价值,不要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要碌碌无为而羞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能为了人类的解放贡献出自己的年华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狗•猫•鼠》 好词:媚态 玩弄 嗥叫 嫉妒 动辄获咎 博大 装潢 希图冒充 好句: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感悟:《猫狗鼠》中写了与人关系密切的三种动物,鲁迅对狗,猫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你能从这些小事中看出鲁迅的性格和斗争意识吗
鲁迅似乎对猫狗鼠等动物都不喜欢,尤其是猫的叫声非常让鲁迅不喜欢,又因为吃了儿时的玩物仓鼠,更要之置于死地而后快。
似乎鲁迅还有篇文章叫 鸭子,也是写了不加用心而导致鸭子没有过得很好,对鼠的好感也是因为有儿时的印象而非成年的鲁迅一定会对鼠有好感。
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愤激的性格以及睚眦必报的狭小胸肠,斗争或反抗意识却谈不上,或者也可看出儿时的鲁迅有爱心,但长大了因为世故的精神而变得冷漠和无动于衷,但正因为如此,鲁迅却是懂得自省的人,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深刻的自我剖析,看到自己的渺小。
《朝花夕拾》 好词: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天真烂漫 无忧无虑 自由自在 幼稚可笑 挺胸碘肚 牙牙学语 嘻嘻哈哈 你追我赶 抱头鼠窜 逃之夭夭 穷追猛打 乱作一团 鸡飞狗跳 鸡犬不宁 自以为是 屏声息气 尖声尖气 指手画脚 油腔滑调 撒娇卖乖 东跑西颠 爱不释手 忍俊不禁 呆头呆脑 愣头愣脑 玩耍嬉戏 装聋作哑 装腔作势 装模装样 若无其事 调皮捣蛋 满身泥浆 追来逐去 舞刀弄棍 瓮中捉鳖 胸有成竹 得心应手 随心所欲 左右逢源 欢呼雀跃 好句: 我立刻兴奋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甩掉鞋子,从妈妈手中抢过救生圈,光着小脚丫,欢呼着扑向大海的怀抱中。
“扑通
”“扑通
”大家“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清亮的小河中,有的手脚并用在水中扑腾,有的仰肚朝天在水面漂浮,有的则像泥鳅一样潜入水底。
刚才还是静静的小河,突然间喧哗起来:喊叫声、笑闹声此起彼伏,撩水,击水,水花飞溅,你逃,我追,乱成一团。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好段: (1)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孙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
瞧瞧,孙悟空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2)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3)我们在河边急三火四地脱光衣服,扑进小河里,立刻开始打水战,追逐嬉戏了。
你看,我们分两队,一队为“敌人”一队另是“红军”。
一双双小手掌把水往对方泼去,泼得人人脸上满是晶莹的水珠。
水把眼睛弄模糊了,我们便各自退到一边,用手拭去,然后再猛烈“进攻”。
整个小河立时一片喧哗,叫喊声,欢笑声此伏彼起,汇成了快活的交响曲。
水仗打累了,就在河里追逐嬉戏。
一个追,一个跑,在水里穿来钻去,小身子像条泥鳅一样滑,怎么也抓不到。
河面上的欢歌笑语,在和两岸远远的荡开了。
(4)几个小朋友光着小脚丫,正冒着大雨踩水玩呢
唱歌的是红红,她一边唱,一边用双手接从天而降的雨水。
跟在她后面的小雨和丁丁一边“啪哒啪哒”的踩着地上的雨溪,一边有节奏地摆动着胳臂,还不时仰起头,任凭雨水劈头盖脸的冲刷。
这时,我心里痒痒的,急忙甩掉鞋子,挽起裤脚,冲出房门。
刚跑到红红的身后,“扑通”一声,我摔了个仰面朝天,溅起的水花纷纷落到红红身上。
红红转过身,“嘻嘻嘻”的笑着说:“快打落水狗
”说完,用脚划起水向我击来。
我顾不得爬起来,连忙用双手捧起水向红红的脸上扬去,嘴里还乐呵呵地大叫着:“来呀
来呀
”红红招架不住了,“哎呦,妈呀”地叫着,急忙用手挡住脸,扭头向后退去。
“援军来了
”随着欢快的叫声,小雨和丁丁向我发起了攻击。
我立即手脚并用,把一道道水柱向小雨和丁丁泼去。
“嘻嘻嘻——
”“哈哈哈——
”茫茫的雨幕中回荡着我们愉快的笑声。
(5)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6)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
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 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
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 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 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 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
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 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
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
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你可以分好几篇写 希望你可以把分给我 我已经按你的要求做了 谢谢
回答者: 957143766 - 二级 2010-8-8 19:11 朝花夕拾读后感(一)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