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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雏菊读后感

时间:2013-10-18 06:38

雏菊瓣瓣开读后感 快一点

雨果以他的艺术家的立刻这朵花所在间的特殊。

雏是“田野之花”,它本静静的生长在田野上,但它此刻却在巴黎的中心的街道之间出现,而且离辉煌的王宫广场、威武的骑兵竞技场和车水马龙的般繁杂的热闹场景只有一步几步之遥,这不是太稀奇了吗

这怎能不引人遐想呢

雨果想到,如果这里没有发生那场火灾,在这巴黎中心是不会生长田野才该生长的花的。

所以他感叹道:“这朵花凝结了多少事物,多少失败和成功的演出,多少破产的人家,多少意外的事故,多少奇遇,多少突然降临的灾难

”要是在两年前,在火灾还没有发生之前,在这个地方发现“雏菊”,人们一定会骇然地把它当作幽灵。

你看,命运是多么作弄人的迷宫,多么神秘的安排

要是雨果的关于“雏菊”的思考到此为止,也还不算什么起的话,那么我们读了他那篇短文的最后一段话,我们就不能不发出惊叹了: 必须先有一座剧院和一场火灾,即一个城市的恐怖,一个是人类最优美的发明,一个是最可怕的天灾,三十年的狂笑和三十年的滚滚火焰,才生长出这朵雏菊,赢得这飞虫的喜悦

这种沉思完全是诗意的,又完全是哲学的。

诗意的流溢与哲学的思考交织在一起。

从一朵小小的雏菊和一个小小的飞虫,雨果竟然有这么多的发现,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也许,作家作为一个艺术家区别普通人的地方,就在他观察入微,同时又沉思入神。

渺小的事物在他那里往往就是最重大的事物。

安徒生童话里拇指姑娘用什么当被子

安徒生里拇指姑娘用罗兰的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拇指姑娘的故据说从前有位妇人,她非常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哪怕是丁点儿大的,但是她一直没有身孕。

于是她就去询问一位著名的巫婆。

她对巫婆说:“我非常想要个小小的孩子,您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一个吗?”“嗨!这个很简单啊!”巫婆说。

“这颗大麦粒你拿去吧。

它可不是一般的麦粒,不是乡下人田里种的那种,也不是鸡吃的那种。

你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

不久你就可以看到你想要的东西!”  “谢谢您。

”妇人说。

她掏给巫婆三个银币。

当她回到家中,立刻就种下那颗大麦粒。

过了一段时间,花盆里长出来一朵美丽的大红花,绿色的嫩叶紧紧地包在花骨朵的周围,它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郁金香。

  “好美丽的花儿啊!”妇人感叹道,同时情不自禁地在那美丽的、黄而带红的花瓣上吻了一下。

正当她吻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花儿“啪”的一声开放了。

一朵真正的郁金香呈现在她的眼前。

但是使人惊讶的是在这朵花的正中央,在那根绿色的雌蕊上面,坐着一位娇小的姑娘,皮肤白皙,十分可爱。

因为她没有大拇指的一半长,因此人们就叫她拇指姑娘。

  妇人给拇指姑娘准备了一个光得发亮的漂亮胡桃壳作为摇篮,蓝色紫罗兰的花瓣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

在晚上她就睡在这里,而白天她就在桌子上玩耍,因为这儿有妇人为她准备的特制的小舟。

在桌子上,那个妇人放了一个盘子,里面又放了一圈花儿,花的枝干浸在水中。

水上浮着一片很大的郁金香花瓣。

而拇指姑娘就可以坐在这花瓣上,用两根白马尾作桨,从盘子这一边划到那一边,悠然自得!这样儿真美啊!她还会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听,那歌声是那么温柔而又甜蜜,从来没有人听到过。

  一天晚上,一只外表丑陋的癞蛤蟆从窗子外面跳了进来,因为窗子上有块玻璃已经碎了。

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而且一张大嘴巴“啪嗒、啪嗒”的流着口水,搞得全身黏糊糊的。

她一直跳到桌上,看见拇指姑娘正在花瓣下熟睡。

  “乖乖,真是个美人啊,我儿子一定喜欢!”癞蛤蟆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一把抓住拇指姑娘正睡着的那个胡桃壳,小心翼翼地背着它跳出窗外,一直跳到花园里去了。

  癞蛤蟆家门口有条大河,其实是花园里的一条小溪。

它的两岸又低又潮湿,终日不见阳光。

癞蛤蟆和她的儿子就住在这里。

哎呀!有其母必有其子,小蛤蟆也长得奇丑无比,不堪入目。

“咯!咯!呱!呱!”看来小蛤蟆尚未成年,还不曾读过四书五经呢,当他看到胡桃壳里这位美丽的小姑娘时,他激动得只能讲出这样的话来。

“说话不要这样大声嘛,不然你会吵醒她的,”老蛤蟆说,“她这么聪明伶俐,而且又轻得像根天鹅的羽毛,说不定哪天她还会从这儿逃走。

我们得想个好法子把她给软禁起来。

”“呱!呱!呱呱!”小蛤蟆连声附和。

“不如把她放在溪水里睡莲的宽叶子上面,那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座小岛。

她在上面是没办法逃跑的。

在这期间我们就可以把泥巴底下的那间房子装修一下,作为新房,你俩以后就在那儿过小日子喽!”老蛤蟆又说。

  小溪里漂浮着大小不一的绿舟,随着水波的起伏而上下荡漾,这样的风景煞是好看。

这些绿舟就是体态宽大的睡莲。

老蛤蟆向其中一片浮在最远也是最大的叶子游去,把胡桃壳连同睡在里面的拇指姑娘一并放在它的上面。

  这个可怜的、丁点大的姑娘一大清早就醒了。

当她发现自己独自在一片宽大的绿叶上时,她不禁伤心地哭了。

因为叶子周围都是澎湃的溪水,而她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能让自己回到陆地上。

  由于新媳妇即将住在泥巴底下,老癞蛤蟆觉得房间应该收拾得漂亮一点才对。

她坐在泥里,用灯芯草和黄睡莲把房间装饰了一遍。

随后她就带着她的丑儿子向那片托着拇指姑娘的叶子游去。

他们要在她没有搬进新房之前,先把她的那张美丽的胡桃壳床搬到新房里去,这个老癞蛤蟆在水里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同时介绍说:“这就是我的宝贝儿子,他以后就是你的丈夫啦。

你们俩将会在泥巴里生活得很幸福的。

”  “咯!咯!呱!呱!呱!”这位少爷只能发出这种单调的使人是那只可怜的蝴蝶因为系在叶子上,没法飞开,只能跟着那片叶子一起游。

  天啦!尤其是当金龟子带着她飞进树林里去的时候,可怜的拇指姑娘是多么害怕啊!不过她更为那只美丽的白蝴蝶难过。

她怀疑那只紧紧地被系在叶子上的白蝴蝶,是否能摆脱腰带的束缚,如果不行,他就一定会被饿死的。

但是金龟子一点也不理会,他带着她一块儿飞到树上最大的一片绿叶上,并把花里的蜜糖掏出来给她吃。

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金龟子,但是金龟子还是说她是多么多么漂亮。

  这时,住在树林里的那些金龟子全都来拜访了。

他们上下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金龟子小姐们摇了摇触须,皱了皱眉头说:  “嗨,她怪难看的,只有两条腿!”  “触须,她连这个基本组成都没有,她长得好奇怪啊!”她们说。

  “呸!腰这么细,好丑啊!她完全像一个人嘛!”所有的女金龟子们异口同声地说。

  然而拇指姑娘的美丽是不容质疑的。

甚至劫持她的那只金龟子也不免要这样想。

不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当大家都说她长得很难看的时候,他最后也只好相信这话了,于是他也不愿意要她了!她现在可以随便到什么地方去。

她被金龟子从树上带下来,被放在一朵雏菊上面。

她在那上面哭得很伤心,因为金龟子嫌弃她丑而不要她了。

可是她仍然是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最美丽的人儿,那么娇嫩,那么纯洁,像一朵最鲜艳的玫瑰花瓣。

  整个夏天,孤独的拇指姑娘可怜巴巴地住在这个巨大的树林里。

但心灵手巧的她已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张小床,为了使得雨不致淋到她身上,她把小床挂在一片大牛蒡叶底下。

她吃的是从花中取的蜜,她喝的是每天早晨凝结在叶子上的露珠。

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

现在,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了。

那些曾经为她歌唱的鸟儿现在都飞向那温暖的国度去了。

树和花也都开始凋零了。

而那片大的牛蒡叶——她一直是在它下面住着的——也卷起来了,只剩下一根枯黄的梗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由于她的衣服都破了,而她的身体又是那么的削瘦和纤细,冷飕飕的寒风吹来,使她感到十分的寒冷。

如果她再想不出法子,就一定会被冻死的。

天空开始下雪了,每朵雪花落到她身上,就好像满铲子的雪块砸到她的身上一样,因为她毕竟不过只有一寸来长。

她只好把自己裹在一片干枯的叶子里,可是密封性并不好,因而这里并不温暖。

  为了生存下去,她只好去寻找食物。

在她现在来到的树林的附近,有一块已被收割了的麦田,冻结的地上只留下一些光赤的麦茬儿。

在它们中间行走,对她来说,简直就是穿过一片广大的森林。

啊!她冻得发抖,抖得多厉害啊!最后她在一棵麦茬下面发现了一个小洞,原来这是一只田鼠的家。

洞里又温暖,又舒服,田鼠大婶还有一间漂亮的厨房和一个饭厅,并且她还藏有满满一房间的麦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站在门外,像一个讨饭的穷苦孩子。

她眼巴巴的渴求田鼠大婶施舍一颗大麦粒给她,因为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丁点儿东西了。

  “你这个可怜的小人儿,你饿坏了吧!”田鼠心疼地说——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心地不坏的老田鼠——“快到我温暖的房子里来,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吧。

”  因为她现在很喜欢拇指姑娘,所以她说:“你可以跟我住在一块,度过这个冬天,不过你得把我的房间弄得干净整齐,同时讲些故事给我听,因为我就是喜欢听故事。

”  作为报答,拇指姑娘一一答应了这个和善的老田鼠所要求的事情。

在那儿,她住得非常快乐。

  “不久我们就要来客人了,”田鼠说。

“我的这位邻居每个星期都要来看我一次,他很富有:他有宽大的房间,住得比我舒服得多,他穿着非常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

只要你能够得到他,并让他做你的丈夫,那么你一辈子可就吃穿不用愁了。

不过他是个瞎子,眼睛看不见东西。

你得描述一些你所知道的、最美的故事给他听。

”  拇指姑娘对于找个这样的丈夫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是一只鼹鼠,所以她从心里不愿意跟这位邻居结婚。

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绒袍子来拜访了。

田鼠夸耀地说,他是怎样有钱和有学问,他的家是怎样的大。

他有很高深的知识,不过他不喜欢太阳和美丽的花儿,因为他生活在地下,并且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们,因而他还养成了喜欢说这些东西坏话的习惯。

拇指姑娘得为他唱一曲歌儿。

她唱了《金龟子呀,飞走吧!》,又唱了《牧师走上草原》。

鼹鼠不禁爱上她了,是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动听。

不过他没有表示出来,因为他是一位出名的绅士。

  为了接近拇指姑娘,他最近特地从自己房子里挖了一条长长的地道,通到她们的这座房子里来。

他还经常邀请田鼠和拇指姑娘到这条地道里来散步,而且只要她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来。

不过他忠告她们不要害怕一只躺在地道里的死鸟。

他是一只完整的鸟儿,有翅膀,也有嘴,只是身上有些灰尘。

毫无疑问,他是不久以前,在冬天开始的时候死去的。

  鼹鼠打穿的地道恰恰通过鸟儿现在被埋葬的地方。

鼹鼠嘴里衔着一根引火柴——它在黑暗中可以发出闪光。

他走在前面,为她们在这条又长又黑的地道中照明。

当他们来到那只死鸟躺着的地方时,鼹鼠就用他的大鼻子顶着天花板,朝上面拱着土,拱出一个大洞来。

阳光就通过这洞口射进来。

在地上的正中央躺着一只死了的燕子,他的美丽的翅膀紧紧地贴着身体,小腿和头缩到羽毛里面:这只可怜的鸟儿无疑地是冻死了。

这使得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非常喜爱一切鸟儿。

的确,在整个夏天,这些鸟儿对她唱了美妙的歌,和她喃喃地讲过话。

不过鼹鼠用他的短腿一推,说:“他现在再也不能唱什么了!生来就是一只小鸟——这该是件多么可怜的事呀!像这样的一只鸟儿,什么事都不能做,只知道唧唧喳喳地叫,到了冬天就不得不被饿死,冻死了!谢天谢地,我的孩子们将不会是这样。

”  “是的,你是一个聪明人,说得很有道理,”田鼠说,“冬天一到,这些‘唧唧喳喳’的歌声对于一只燕子有什么用呢?他只有挨饿和受冻的一条路。

不过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讲的了不起的事情吧!”  拇指姑娘不吱声,她心中另有打算,她非常同情这只燕子。

当他们两个人把背掉向这燕子的时候,她就弯下腰来,把盖在他头上的那一簇羽毛温柔地向旁边拂了几下,同时在他紧闭着的双眼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在夏天里,曾对我唱出那么动听的歌的人也许就是他了。

”她想。

“这只可爱的、美丽的鸟儿,不知给了我多少快乐!”  鼹鼠现在把那个透进阳光的洞口又封闭住了,然后他就陪着这两位朋友回家。

但是这天晚上拇指姑娘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依旧惦记着那只冻死的燕子。

她从床上爬起来,用草编成了一张宽大而又美丽的毯子。

她拿着它到那只死了的燕子的身边去,把他的全身盖好。

她同时还搜寻一些她能够在田鼠的房间里找到的软棉花,把它们裹在燕子的身上,好使他在这寒冷的地上能够得到温暖。

  “再会吧,你这美丽的小鸟儿!”她说,“再会吧!在夏天,当绿树成荫的时候,当温暖的太阳光照着我们的时候,你唱出了美丽的歌声——我要为这感谢你!”于是她弯下腰,把头贴在这鸟儿的胸脯上。

但她马上惊恐起来,因为在他身体里有什么在跳动,这分明是鸟儿的心脏在微弱的上下起伏。

这鸟儿并没有死,他只不过是躺在那儿被冻得失去了知觉罢了。

现在他得到了温暖,所以又慢慢地活了过来。

  在秋天,所有的燕子都必须向温暖的国度飞去。

不过,如果有一只掉了队,他就会遇到寒冷,他就会被冻得落下来,像死了一样。

他只能躺在他落下的那块地上,一动不动,任凭冰冻的雪花把他全身盖满。

  拇指姑娘非常惊恐,浑身抖得厉害。

难怪她会这么害怕,是因为这鸟儿跟只有寸把高的她比起来,真是太庞大了。

可是她鼓起了勇气,因为她相信这可爱的鸟儿是不会伤害她的。

她把棉花紧紧地裹在这只可怜的鸟儿的身上,同时她把自己常常当作盖被的那张薄荷叶拿来,覆在这鸟儿的头上。

  第二天夜里,她又偷偷地去看他。

他现在已经活过来了,不过还是有点昏迷。

他只能把眼睛微微地睁开一会儿,望了拇指姑娘一下。

因为没有别的灯盏,拇指姑娘只能手里拿着一块引火柴站着。

“我非常感激你——你这位可爱的小宝宝!”这只身体不太好的燕子只能慢吞吞地对她说,“我现在感到了舒服和温暖!不久就可以恢复体力,我又可以飞了,在暖和的阳光中飞了。

”说完,他准备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

  “啊,你不要乱动啊,何况你的身体还很虚弱。

”她说。

“外面可冷了!狂舞的雪花,三尺的寒冰。

还是请你安静地睡在你温暖的床上吧,我可以来照料你呀。

”  她用花瓣盛着水送给燕子,并一口一口地喂。

在喝完水后,燕子就告诉她说,天气渐渐冷后,他和其他燕子正飞向一个遥远的、温暖的国度。

他们飞得是那样地轻快,但是在他们中途休息的时候,他的一个翅膀在一个多刺的灌木林上擦伤了。

最后他只好落到地上来了,可是其余的事情他现在就记不起来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来到了这块地方的。

  燕子在这儿住了一整个冬天,他恢复得很快,因为拇指姑娘待他很好,并且还非常喜欢他。

而鼹鼠和田鼠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事,因为他们不喜欢这只可怜的、孤独的燕子,对他是不闻不问。

  春天到来了,当太阳把大地照得很温暖的时候,燕子就要和拇指姑娘告别了。

她把通道顶上那个鼹鼠挖的洞打开。

太阳非常明亮地照着他们。

燕子拍了拍翅膀,对拇指姑娘说:“愿意跟我一起离开这个黑暗的地方吗?如果你愿意,可以骑在我的背上,这样我们就可以飞得远远地,飞向绿色的树林里去。

”不过拇指姑娘知道,如果她这样不辞而别,田鼠就会感到伤心、痛苦的。

  “不行,我不能离开!”拇指姑娘说。

  “那么再会吧,再会吧,你这善良而又可爱的姑娘!”燕子说。

于是他就向太阳飞去。

  拇指姑娘在后面望着他,她是多么喜欢这只可怜的燕子啊,看着一起共患难的好朋友远去了,她的两眼里闪着泪珠。

她一直默默地注视着燕子,直到他消失在天际,伴随着燕子的歌声:“滴丽!滴丽!”  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她是多么渴望温暖的阳光,而田鼠只让她呆在屋内。

在田鼠屋顶上的田野里,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

她毕竟只有不过一寸来高,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子说来,这麦田简直是一片浓密的森林。

  “在这个夏天,你得把你的新嫁衣赶制出来!”田鼠对她说,因为那个令她讨厌的邻居,即穿着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

“你得好好准备一下毛衣和棉衣。

当你做了鼹鼠太太以后,你应该体面一点,你应该有坐着穿的衣服和睡着穿的衣服。

”  拇指姑娘现在得摇起纺车来。

由鼹鼠聘请的四位蜘蛛织工,日夜为她纺纱和织布。

而鼹鼠则每天晚上来拜访她一次。

鼹鼠老是在嘀咕地说:“等到夏天快要完的时候,太阳就不会这么热了;现在炽热的太阳把地面烤得像石头一样硬。

”是的,等夏天过去以后,他就要跟拇指姑娘结婚了。

不过她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因为她很不喜欢这位讨厌的鼹鼠先生。

每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偷偷地走到门那儿去。

当风儿把麦穗吹向两边时,她就能够看到蔚蓝色的天空,她在黑暗的屋内想像外面是多么光明和美丽,于是她就热烈地希望再见到她的可爱的燕子。

可是这燕子不再回来了,无疑地,他已经飞向很远很远的、美丽而且青翠的树林里去了。

现在已到了秋天,拇指姑娘的全部嫁衣也都准备好了。

  “四个星期以后,你就要和鼹鼠先生举行婚礼了。

”田鼠对她说。

但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说她不愿意和这讨厌的鼹鼠结婚。

  “胡说!”田鼠说,“你不要这么固执,他这么有钱,又有渊博的知识,他哪点配不上你!你再胡说的话,我就要用我的白牙齿来对付你!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你必须得和他结婚!就是皇后也没有他那样好的黑天鹅绒袍子哩!他的厨房和储藏室里都藏满了东西。

你能得到这样一个丈夫,是前世修来的福啊!”  现在就要举行婚礼了。

鼹鼠已经来了,他来亲自迎娶拇指姑娘。

她得跟他生活在一起,住在深深的地底下,永远也见不到温暖的太阳光了,这是因为鼹鼠先生讨厌太阳光。

这位可怜的小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现在不得不向那光耀的太阳告别——这太阳,当她跟田鼠住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偷偷地在门口望一眼。

  “永别了,光明的太阳!”她说着,同时向空中伸出双手,并且向田鼠的屋子外面走了几步——因为现在麦子已经收割了,这儿只剩下干枯的茬子。

“永别了!永别了!”她又重复地说,同时用双臂抱住一朵还在开着的小红花。

她亲切地对花儿说:“假如你看到了那只小燕子的话,我请求你代我向他问候一声。

”  “滴丽!滴丽!”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她的头上叫起来。

她抬头一看,正是那只小燕子刚刚飞过。

他一看到拇指姑娘,就显得非常高兴,亲切地和她打招呼。

拇指姑娘对燕子说:“我非常不愿意嫁给那个丑恶的鼹鼠。

如果我嫁给他,就得住在深深的地底下,那儿太阳将永远照不进去。

”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哭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不久就要来了,”小燕子说,“我要飞得很远,飞到一个温暖的国度里去。

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如果你愿意,就可以骑在我的背上!用你的腰带把你自己紧紧地系牢。

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只丑恶的鼹鼠,从他黑暗的房子上面飞走——飞过那险峻的高山,飞到那温暖的国度里去:那儿的太阳光比这儿更美丽,那儿只属于夏天,那儿永远开着美丽的花朵。

跟我一起飞吧,小甜心!你是个好心的人儿啊,我一直念念不忘你的救命之恩。

当我在那个阴惨的地洞里冻得僵直的时候,是你救了我的生命!”  “好的,我愿意和你一同飞去!”拇指姑娘说。

她坐在这鸟儿的背上,把脚搁在他展开的双翼上,同时用腰带把自己紧紧地系在他一根最结实的羽毛上。

一切准备就绪,燕子扑了扑翅膀,飞向了空中,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高高地飞过常年积雪的大山。

在这寒冷的高空中,拇指姑娘冻得抖起来。

于是她就钻进这鸟儿温暖的羽毛里去,只伸出她的小脑袋来,用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她脚下的美丽风景。

  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那个温暖的国度。

那儿的太阳比在我们这里要耀眼得多,天似乎也比我们这儿高得许多。

最美丽的绿葡萄和紫葡萄爬满了田沟和篱笆上,可口的柠檬和橙子到处悬挂在树林里。

空气里飘着桃金娘和麝香的香气,许多非常可爱的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追逐一些颜色鲜艳的大蝴蝶儿。

随着燕子越飞越远,风景也越来越美丽了。

在一个碧蓝色的湖旁有一丛最可爱的绿树,它们里面有一幢白得放亮的、古代的宫殿,它是由大理石砌成的,非常漂亮。

许多燕子窠都是修建在一些高大的圆柱上面,而圆柱的周围则有许多葡萄藤丛生着。

这儿有一个窠就是现在带着拇指姑娘飞行的这只燕子的住所。

  “到家啦!这就是我的房子。

”燕子说。

“你看,这下面长着许多美丽的花,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一朵。

我可以把你放在它上面。

那么你想要住得怎样舒服,就可以怎样舒服了。

”  “太棒了!”拇指姑娘拍着她的一双小手非常高兴。

  那儿有一根巨大的大理石柱,倒在地上,并且跌成了三段。

不过在它们中间生出了一朵最美丽的白色鲜花。

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了下来,并把她放在它的一片宽阔的花瓣上面。

这个小姑娘感到好惊奇呀!在那朵花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男子坐着!他好像是玻璃做的,皮肤是那么白皙和透明。

他头上戴着一顶最华丽的金制王冠,肩上生着一双发亮的翅膀,而他本身和拇指姑娘差不多大小。

他就是花中的安琪儿①。

这儿每一朵花里都住着这么一个小小的男人或女人。

不过这一位却是他们年轻的国王。

  “我的天啦!他好英俊啊!”拇指姑娘低声对燕子说。

这位小小的王子是那么细小和柔嫩,对他说来,燕子简直是一只庞大的鸟儿,因而他非常害怕。

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她是他一生中所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姑娘。

因此他从头上摘下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头上。

他询问她的姓名,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夫人,而这样她就可以做一切花儿的皇后了。

只有这位王子才真正配称为她的丈夫,他比起那只癞蛤蟆的儿子和那只穿大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来,完全不同!因此她就对这位逗她喜欢的王子说:“我愿意!”这时每一朵花里走出一位小姐或一位男子来。

他们都是那么可爱,就是看他们一眼也是感到非常幸福的。

他们每人送了拇指姑娘一件礼物,但是其中有件最好的礼物就是从一只大白蝇身上取下来的一对翅膀。

他们把这对翅膀安到拇指姑娘的背上,这样,她现在就可以在花朵之间自由地飞来飞去了。

这时大家都欢乐起来。

燕子坐在自己的窠里,为他们唱出自己最好听的歌曲。

然而在他的心里,却感到有些悲哀,因为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的确希望永远不要离开她。

  “你现在不应该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的安琪儿对她说。

“这是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而你是那么美丽!从今以后,我们要把你叫作玛娅,只有这个名字才能够配上你!”  第二年春天,那只小燕子又要走了。

“再会吧!再会吧!”燕子说。

他又要从这温暖的国度飞走了,飞回到遥远的丹麦去。

在丹麦,他在一个会写童话的人的窗子上筑了一个小窠。

他对这个人唱道:“滴丽!滴丽!”而我们所讲的这个动人的故事就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坚定的锡兵读后感30字

最近,我看了一篇令人感动的故事——《坚定的锡兵》。

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佩服锡兵。

锡兵虽然只有一条腿,可他也能稳定的站起来,能坚持到最后,还能克服困难,而我呢

遇到一些挫折,我就想着哭,不会寻找解决的方法,做事情很容易放弃。

而故事里的锡兵能坚持到最后,用火烧了还是坚定的站着。

我感到它是一名多么坚定,多么坚强的锡兵啊

安徒生童话中一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好好认识一下人类吧,就是最坏的人身上也有一些善良的成分,这些成分可以熄灭地狱里的火。

(可能版本翻译不同,我的书里翻译成“一个故事”,所以,如果不对的话,请稍微说一下这个故事的内容)

求泰戈尔《山茶花》的读后感?

山茶花》读后感 郭沫若老先生是文学中的娇子之一,对于文学有着得天独厚的体味。

优美的语言文字与生动的字句描述夹杂着深刻的含义。

这些体现了郭沫若老先生的人生观,更体现了其独具特点的文学性格。

郭沫若先生的文章像是一幅生动的画面,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思想与意念。

在这篇文章中,也许他更注重写意,本是生活中的常物却在主角茶花的带动下无不成为文章的构成要素,更可贵的是郭老在文中并无体现茶花的特点,而是以其他物品来衬托它的清逸。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郭老所表现出来的文字特点并非只是在文人墨客的生活中才能够彰显的,在我们而言也是随处可见,虚实直待你自己去发现。

比如和煦的阳光斜射进窗口,我们借其在床上小睡;当我们被田野中的花香所吸引,寻觅这花香的来处时,自己便沉醉在其中的美妙了。

这些类似的情景往往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的细节,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郭老的这篇文章也就不难体会了,也更能利于我们陶冶自己的情操。

如果大家注意,郭老的《山茶花》中有一句:“黑色的铁壶更和苔衣深厚的岩骨一样了。

”此句中有一个细节——苔衣,试想,郭老连如此不起眼的苔衣发现得这样深切,对其刻画如此细腻,就更不必说在生活中其他板块所发现的情趣。

这样一来,我也的确受到了不小的启迪。

山茶花又开了”,忽然其来的第一句,直点所要开展的主题,一个“又”字,证明了作者长时以来对于“花”或者“山茶花”的关注。

“洁白”与“开了满树”,给人以一种强烈的视觉感受,引申了所要展开的内容。

“花”,给人以一种愉悦的心灵享受,它是一个画面和时间的定格,它背后的内容很复杂,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绽放美丽的追求——“每次,我都不能无视走过一颗开花的树”,就是这个道理。

“洁白温润”是温暖明朗润湿而柔弱的,“洁白”象征着纯洁,“纯洁”是一个人的向往和追求(这是文章的文眼)。

“小芽儿”是口语,读来让人亲切,充满了未知的幻想。

“饱满”和“绽放”,是一个成熟的过程,“越来越”、“慢慢的”是一种坚深,有种了然于胸却不愿道出的苦痛。

“半圆”、“将圆”、“满圆”,非常形象而贴切,用一种象征的意蕴,同样点明了一种成长的过程。

总之,若花儿开了,你认真去体会,你会发觉它的过程有总有无限多的故事。

“就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绝不错一步。

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的。

它们是那样慎重和认真地迎接着唯一的一次的春天”,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几句,我的心中特别的感动,她的语言是那样的质朴,却又是那样的深刻;像春日里的细流,缓缓地注入了我的心中。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的才华,如:“就没有一朵开错的”;试想,花有开错的时候吗

因为对于一生仅有一次的生命,我们才必须要尊重,才不能错过,才不能让无情的岁月悄悄地溜走。

我们是“唯一”的,每一个生命都是唯一的,你没有理由给岁月留下苍白印记,那些长长的拖着的背影,是玻璃般明亮挤过去的岁月,来来去去的路呵。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当我们穿越时空,用“神”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本身时,还有什么可说的

你只有愈加赞叹于生命的美丽,屏心静气地再次感受于一种真切的感动——“所以,我每次走过一颗开花的树,都不得不惊讶与屏息于生命的美丽”这段呼应了第一段,表现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一幅立体多姿的画面,通过对山茶花细致的描写,着色的正是作者那颗多愁善感的心,写出了人生的美好与追求,道出了对自然的崇敬,对生命的热爱与不懈的追求。

静下来,我同样惊讶于文字的力量,惊讶生命的美丽与这种明晰的感动。

玫瑰公主的童话故事是怎样的

风景   我断断续续地读《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直至今日才发现文档里都是阅读过程中随手记下的感想。

以前无论给别人写书评还是做自己的创作笔记,都从未繁复至此。

这次之所以这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未阅读文本前便对其三十二万字的篇幅产生了敬意。

莫言先生曾说: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

所以抛开小说本身不谈,仅是这个字数,对像我这样一本书写不了二十万字的人来说,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怀着这种先入为主的敬意,我开始阅读这部漫长异常的小说。

下面这些文字不能完全算作一篇书评。

只是我以写书评为契机,以此文为载体,对近来的思索与情感做的一些梳理。

  [成长]   你曾说的誓言,像枯干后的雏菊。

曾经狂热的梦想,随着日历翻去。

  曾经的圣诞卡,字迹扑朔迷离。

曾经的旧相片,笑容却依然清晰。

   打着电筒写的日记,传看过的畅销书籍。

还有军训的晚上,弹着吉他唱的歌曲。

   愚人节疯狂的闹剧,雪天里的追逐嬉戏。

还有住校的夜里。

没完没了的话题。

   莫名其妙的感伤,转眼就忘了忧虑。

纯真无邪的情谊,释放不完的精力 。

  见证成长有种类似于飞翔的快感,尽管一切不过在小说中进行。

我用一周时间陪罗琦琦走过她的十九年光阴,看着她将荆棘与风雪全部丢弃在身后,从原来那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变得连阳光都要对她格外的低眉顺眼;我看着张骏从一个每天通过混舞厅谈女朋友打架斗殴来掩盖内心寂寞的少年变得安稳踏实,在为自己心爱的姑娘付出的过程中逐渐懂得爱的代价;我也看着许小波在他的双重生活中踽踽独行,隐忍坚强,灰色的生活令他过早地学会了把爱放在心底。

   把一张精密而巨大的网撒入记忆之海,无孔不入地捕捞那些或许被人遗忘的片段。

  罗琦琦说,姐妹,就是那种今天吵,明天笑,近了烦,远了想,不见时挂念,见了时讨厌,自己能欺负,别人不能欺负的奇怪东西——这段话令我对她与妹妹罗瑗瑗间的关系产生了兴趣。

试想一个小女孩,从小便远离父母被寄养在外公家。

就是这样一个在外公眼里相当于整个天下的受宠的小女孩,忽然有一天被陌生的父母带到陌生的环境并且发现家中还有一个陌生的妹妹时,心中的落差是何其大。

  罗琦琦躲在餐厅里沉默地玩着积木,等待被父母发现的那一段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且令我莫名想起《狂恋大提琴》中的那对姐妹。

罗琦琦虽然是姐姐,可成长经历却与电影中的妹妹杜普蕾很像,都是幼年时期不被重视,成年之后出类拔萃得夺目的女孩。

  曾经与一位长辈聊天时说起,一个家庭中,不太被人重视的小孩往往会发展得很好,例如奥尼尔《天边外》中的哥哥安朱,那是沙漠里的仙人掌,独立顽强。

罗琦琦便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她的成功除了高老师的赏识,也与童年时代不被人重视的经历密切相关——尤其是在童年时代的“暴君”赵老师消失以后,这种经历就像是催化剂,令她的自尊以一种变态的速度迅速膨胀。

以至于令我忍不住猜测她在以后的日子里之所以努力地争取着一切是否因为再也不想重蹈那时的覆辙。

  相比用浮夸的生活来填补寂寞的张骏,我更喜欢许小波。

因为他能够认清生活的面目,更因为他懂得取舍与担当:能够在阴暗迷乱的环境中保持善良的天性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能够单纯地成为一个女孩心中的保护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发现女孩前途无量并不适合在小城市蜗居于是选择放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能够坚定不移地与女孩说再见后依旧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不动声色,观望她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他做到了。

  这个男孩的心究竟有多深,才能够默默承担这么多的痛苦呢。

  桐华的叙事长而不冗,语言简洁却又无比准确。

读罗琦琦高考的那段时我忙不迭地做着标记。

罗琦琦的高三令我想起自己的高三,那段离去不过半年之久的时光——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当时几乎每天都在因为各种事情怯懦地哭或者不满地抱怨,可那段结束以后却发现,它一去不返。

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犹如一块幕布,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中上演。

  每个人都曾一样,盼望着快点成长,转眼就开始留恋,从前的那些时光。

   是否偶尔也曾追忆,那些浪漫冲动的事。

是否偶尔也会伤感,已经不再无忧无虑。

   是否偶尔也会翻起,我从前的那些东西。

是否偶尔也会想起,在那些失眠的夜里。

  我们已经成长,不再长发飞扬。

我已经不再穿着,稀奇古怪的衣裳。

   我已经不再忧伤,为那些梦里惆怅。

我已经能够面对,不再年少轻狂。

     [怀旧]    斜的雨斜落在玻璃窗,黄的叶枯黄在窗台上。

背着雨伞的少年郎,他穿过一帘雨投来目光。

   路过的人都向他张望,他却将一支口琴吹响。

再见吧那旋律依稀在唱,再见时已不是旧模样。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于我而言,是一部带着美丽距离感的小说。

若将之比作一张照片,肯定不是模糊昏黄到不辩人影的那类,而是略有些旧可颜色亮丽的怀旧风格。

   之所以说距离感 “美丽”,是因为桐华笔下的少年,无论是罗琦琦,张骏还是许小波,他们出世并生活的年代是我无比向往并怀念的——对那个时代的“怀念”于我而言不仅是一种矫情,更是一种奢侈——根本未曾经历,又谈何“怀念”。

可心中偏像是有座沉睡的火山,在触及“九十年代”这个词眼时便开始喷涌炙热的岩浆——那是诗歌与民谣的时代。

那时的少年,心怀最纯真的情感,弹吉他、临帖、抄写海子或者顾城的诗——诚然这些在许多人眼里,不过是流于表面的浮夸。

   有时听大学老师,那些将自己的青春留在九十年代的中年人讲起他们的少年时光。

据他们说,那时学院的花园中经常可见魔怔的诗人、先锋艺术家以及如今相当著名的演员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每当听起我都觉得无比神往——就像是板块的挤压能够形成高大的山脉一样,在社会转型期成长起来的人,总能在寻找自己位置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打上时代的烙印,无论这种烙印是“叛逆”还是“颓废”,都将成为闪亮的标签与凭证。

而如今,年龄的十位数仍未到“二”的我们,却只能在思考强度越来越小的生活中、在名牌与八卦的谈论声中,毫无质感,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平淡甚至麻木的日子,等待青春在某个血色黄昏里终结。

  窗外的风吹窗里的铃,窗里的人是窗外风景。

原谅我年少的诗与风情,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叮咛   红颜老了少年心,琴弦断了旧知音。

谁来唱歌谁来听,谁喊了青春谁来应。

      一直很怀念,永远不忘记——无关爱情五岁之前是外公的小公主。

  五岁,离开外公,回到父母身边,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家庭成员。

  六岁,上学又休学。

  七岁,在部队的子弟学校借读,认识了晓菲。

依旧是个没有朋友孤独的孩子。

  八岁,搬家到了这个城市,见到了张骏。

单纯的牵过手一起奔跑,为她披上了一件运动服。

  九岁,顶撞了赵老师,逃课到游戏机房,为了不喜欢的妹妹打架,认识了小波。

  十岁,和陈劲做同桌,开始喜欢沉浸在书籍中。

  十一岁,关荷转来,成了大家都焦点,包括张骏。

于是又一次缩进了自己的龟壳。

对于这个少年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既渴望看到他,又逃避面对他的眼神。

  十二岁,和晓菲重逢,和聚宝盆作对被罚站。

很欣赏这个穿著红色大衣的站在乒乓台中央嬉皮笑脸的女孩。

  看的时候一直在揣测小波是不是爱上了这个女子,看到小波第一次为罗琦琦挡酒,小女生的羡慕之情又泛滥了。

看到小波教她跳舞的时候希望时光可以静止在那一瞬间,就让他们就这样幸福下去。

小波载著罗琦琦和张骏飙摩托车的时候,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个少年载著我感受风的呼唤。

最后的最后小波为了罗琦琦绝交了,不想要她步自己的后尘。

他知道,他们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可是小波希望她过不一样的生活。

不想质疑这个世上有没有这样高境界的爱,或许只是这种爱无关爱情。

  小波,要有多大的狠心才能毅然决然的抛弃她。

她,要有多大的勇气来面对陪伴自己六年的好朋友一个个离自己远去而接受新的生活。

  会幻想自己是罗琦琦,会不会在五岁的时候因为黑白灰的童年而走上一条不归路,会不会因为自己很讨厌的妹妹而打架,会不会为一段还未开始的恋情如此自虐,会不会在小波和自己绝交后自甘堕落,通过伤害自己来唤回小波或者只是让他内心歉疚,就像匆匆那年里的方茴。

而后又马上回归自己的那些回不去的时光,显得如此苍白匮乏。

  背道而驰的满腹沧痕、如此的纸醉金迷。

向往一个梦牵魂绕的地方。

细数年华烙下的光阴,待到人老珠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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