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A文章:1674-1145(2017)11-000-01摘要国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文章基于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当前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者进行帮助,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问题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我国当前的国有企业来说有着重大意义。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督检查体系的不断完善,暴露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薄弱环节。
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改进,是当前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目标。
随着时代的变迁,当前人们对反腐话题热议,对于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非常关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当前状况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一般由纪检、监察两部门进行联合办公,纪检侧重于对党纪的维护等,监察部门则侧重于国家相关法律和企业的维护。
由于两个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的领导,导致纪检监察部门无法对主要领导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所以,多年来国有企业很少有同级领导被纪检监察部门揭露出来。
因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不能监督、不敢监督导致纪检监察机构当前的尴尬局面。
国有企业党建融入中心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赋予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崭新的内涵,就是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如何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成为广大党务工作者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融入中心;从严治党;实践一、党建融入中心工作的目的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将党建融入市场开拓、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中心工作,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第一,融入中心促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最迫切的重要任务之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护航器。
国有企业是一个庞大的经济体,改革是个艰难而复杂的任务,各行业战略思维和经营模式经过长期发展固化下来,改革究竟怎么改
如何打破常规,打破既得利益链,实现再平衡,使企业、职工共赢
如何充分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高效平稳地推进改革等。
改革之路崎岖不平,唯有发挥国有企业独特的党建政工工作优势,
国有企业改革怎么改
中国的国企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财政断粮和银行断贷的双重压力下逼出来的国企改革始终在争论中不断推进。
如何看待国有企业改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则是最好的答案。
目前对国有企业改革有三论:一是悲观论,对国企改革丧失信心,对国有经济的作用持否定态度;二是速胜论,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已经解决;三是持久论,悲观论与速胜论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
历史是最好的医生。
有些人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和理论指导下推进的。
我认为不是这样。
从历史看,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财政断粮和银行断贷的双重压力下逼出来的。
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首先从地方突破
地方政府直接面对各方面的压力,直接面对工厂要冒烟,职工要就业,财政要税收,社会要稳定四大难题。
当面临这些压力的时候,他们别无它法,只有推动改革。
现在从全国情况看,中央企业改革落后于地方企业改革,大型企业的改革落后于中小型企业改革,经济情况好的企业落后于困难企业改革。
二十多年的国企改革能试的办法都试过了,国有企业经营者自主决策权之大也是世界之最.但决策者并不承担决策失误之责,因为国企改革是在出资人缺位的情况下推进的。
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市场化,二是国有企业制度体制市场化。
前一个问题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基本解决了,人财物产供销基本实现市场化配置,第二个问题正在解决当中。
2004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反映了各方面对国企改革的不同认识,总体上看是有积极作用的。
各方面都在关注改革改制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这样可以促使我们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和规范。
目前抽样调查情况看,改制后的国有企业70%以上实现了盈利。
1998年到2003年,国有企业减少到了13.8万户,职工从7500万人减少到4300万人,年实现利润从213亿增加到4000多亿。
在改革大潮下,必然是泥沙俱下,这是一个探索和博弈的过程。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积极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地方经济和整个中国经济不会有今天的状况,就会丧失历史机遇。
现在已完成改制的企业,改制前求生存,改制后求发展。
它们现在进一步在考虑和推进二次改制了。
问题是改革中发生的,只能通过改革来完善。
从现实看,国有企业改革目前进入了制度体制变革阶段,已由浅层次改革进入到了深层次改革,我们要切实看清目前的情况下国企改革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十六大解决了出资人机构到位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出资人职能到位问题。
其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问题。
十五大提出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但究竟如何体现,如何落实
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
三是国有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问题。
国有职工对国有企业的制度依赖,是国企改革最难解决的问题。
除上述之外,还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分离办社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集体企业改制等问题。
国有企业为什么要改革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三步进程\ 我一直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方面有两个:一是宏观的经济机制——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要由计划体制转换为市场体制;二是微观基础——企业制度——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就是按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来重构。
并且这两大方面的改革是相互关联、约束而不可脱节的。
换句话说,也就是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必须双管齐下。
所以,笔者在1987年任莱阳市体改委主任时,曾提出过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将伴随着宏观经济体制的转换依次走完三段历程,即:身份革命;经营权革命;所有权革命,并被各级体改部门转报,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历史的车轮又艰难地向前转动了六年。
其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又经历了许多探索,虽然这些探索有痛苦和迂回,但总的取向是按着上述“三个阶段”前进的。
\ 我们面临着一个跨世纪的时期。
再过一个六年,本世纪就要结束了,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也当属胜利在握了。
所以,现在来叙述这三个阶段,会更加清晰,更易理解,因而也会更有理论与实践价值。
\ 身份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如火如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也受到了一系列的冲击。
其中最迫切的问题便是如何调动企业活力。
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的企业基本上是在高度计划化的经济体制之下生存的,企业的结构类型呈现为生产型。
国家逐步对企业采取了扩大自主权、减税让利、赋予企业以利益动机等措施来培育企业的商品经营意识并为其独立经营提供了部分政策性保障。
理论界也对企业提出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倡导。
此时企业的身份开始了由政府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方向转变。
国家对企业所设置的“计划笼子”开始宽松了,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
到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决定》,首次将我们的宏观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述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明确地指出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这是中国在理论上打开“商品经济”大门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标志。
在此之前,在经济理论界,“商品经济”几乎是个禁区。
中国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也是由此走上自身的重构道路的。
在理论界,相对于“哲学的贫困”来讲,确实一度出现了“经济学的繁荣”。
在此时期,中国的企业终于被正名了。
这一转变内含了深刻的意义。
一是企业既然是商品经营者,则国家的宏观经济机制必须由计划转向市场;二是企业的人格开始走向独立,厂长的两眼开始由盯“市长”转向了盯市场。
随后,国家又相继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调离审计制的“三制”改革,期望企业能够成为真正的商品经营者。
此时期我国的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条线上的改革,用力点在企业体制改革上。
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进展,我国宏观体制上的不适应越来越清楚地被暴露出来,迫使我们加速了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也即市场经济的转换。
我把这一现象称之为“撞击反射效应”。
\ 经营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 继企业体制的第一步变革后,有一个问题在一直困扰着我们,使企业的自主权很难落到实处。
许多已下放的权力又不断地被政府部门截留或干脆收回。
这就是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是国家的,企业是国营的。
而这种所有权的行使权力又是被分割在若干政府部门的手中,有的甚至掌握在党务部门(如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而企业对自身所持有的资产只有占有与经营的权力,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内含与外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是很难界定清楚的。
于是,在下放企业自主权的过程中,各政府部门“恋权”与厂长、经理“望权兴叹”的问题便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以致于一个时期中,中国的厂长们发出了“给厂长松绑”的大声疾呼。
这说明了我国公有制企业要求走向真正的人格独立的欲望越来越迫切,也昭示了一个趋势,中国对企业的管制权必须由“人权管制”走向“金权管制(市场规律管制)”与“法权管制”。
这就导致了1987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终于迈出了第二大步,这就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即被称为“两权分离”的承包制的普遍推行,由于承包制的推行,主要的是解决企业经营权的问题,所以我将这一阶段的改革称为经营权革命。
\ 在全国各地承包制的推行过程中,所选择的承包形式各式各样,对经营权内容的界定众说不一,迈出的改革步幅与力度也参差不齐,但有其明显的共同点:一是都主张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应改为契约关系,即都采用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分配。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乱干预企业;二是都主张要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压力,期望将国有资产的损益责任具体化到承包人的头上,逐步引导企业走向按“国际惯例”来管理企业的轨道。
三是长时期的企业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承包制操作过程中的“发包方”确定,使大家都看清了一个问题,即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随着政府行政机构的膨胀被分割瓜分了,以致于行使发包权力的“民事主体”的确定都成了一大难题。
所以大家都主张要重塑国有资产管理者的整体形象,这样,各地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便应运而生了。
沿用了多年的“国营企业”的称谓在宪法上也被改为了“国有企业”。
还有,不少地方在承包人的选拔方式上大胆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了公开招标竞争的选拔方式,这对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也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
总之,这一阶段的改革,步幅和力度都较大,国有企业大有发奋来个“脱胎换骨”的劲头。
全国各行各业的改革调子也叫得很响,企业的环境确实宽松了不少。
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改革思路,已预示了中国企业的改革前景便是走向市场。
这一思路也把宏观机制转换与微观基础再造这两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点统一在了一起。
\ 产权革命: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第三个阶段\ 前两大阶段的改革,无疑对启动企业活力均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但一个要害性的问题在这两个阶段的改革中却只能涉及而不能解决,即企业缺乏产权动力,国有资产实质上处于虚置状态的问题。
从承包制的实践结果来看,只是在有限程度上启动了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实质所具有的发展潜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企业的短期行为、负盈不负亏、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承包人的权力缺乏约束等问题极为突出。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人归罪于承包制,这是不公正的。
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要求的企业制度未能确立起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产权形式构造得不合理。
承包制只不过是以其自身的特点将旧的企业制度的缺陷反衬得更加清晰而已。
近两年,为了弥补承包制的缺陷,我国自上而下地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了“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活动,有成效但不大。
关键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可见,构造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不能回避。
\ 中国当前走的是市场经济道路,这一点恐怕现在无人出来吵闹了。
产权关系问题,这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
商品经营者的利益动机可以还原为追求产权的膨胀,这几乎是个经济学常识。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有一个观点: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
这儿所讲的生产条件,我想应该是指生产资料,也就是企业产权的对象物,至少是与这个问题有关。
\ 产权制度问题,是个敏感的、爆炸性的政治问题。
当今的经济学家们在它面前既跃跃欲试,又对其畏首畏尾,生怕失手引爆而伤及自身。
所以有人把这个问题称为“恼人的产权问题”,我在1989年春曾写过一篇题为“保留所有权,活卖占用权——对小型国营企业实行承典制的构想”的小文,就生怕有主张私有化的嫌疑,迟迟不敢发表,虽然文中已再三申明我不主张将公有制企业实行私有化的观点。
\ 第一,现行的产权制度导致了现行企业制度的四大缺陷。
在现实中,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当然不是全部)不容我们忽视,在同等劳动力、同等资金、同等技术装备的前提下,为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干不过资本家的企业,这说明我们的企业制度不合理。
综观国有企业,我认为现行体制有四大缺陷:一是产权虚置,导致了企业缺乏追求产权膨胀的动机,产权责任也不可能人格化,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否态度淡漠;二是高度计划化的劳动力分配体制,导致了企业大量的“隐性失业”现象,再加上人事制度上的不合理,大量人才难以有效利用;三是事实上的不按绩付酬的分配制度,调动不起职工的积极性;四是现行的企业领导体制导致了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使企业很难将全部精力用于市场。
由于这四个方面的缺陷,使我们的企业机制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
这是国有企业在孕育之初即形成的病胎所遗留下来的病根。
其病根之根又在于产权结构及运行机制上的严重不合理。
\ 第二,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产生短期行为的根源。
产权虚置、产权关系不清,财产管理关系必然不明,并导致企业在承包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短期化行为。
如该削价的商品不削价,该摊的费用不摊,该提的费用不提,该培育的发展后劲不培育。
从帐面上看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承包任务,而实际上企业潜亏或包袱累累。
\ 第三,现行的产权制度是诱发企业“投资饥渴症”的根源。
企业产权不清,也就是企业的投资主体不清,因而投资责任主体也必然不清,于是,大家便争相投资,盲目投资,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使国家基本建设战线投资越压越长,大量的宝贵资源被浪费。
到头来,真正承担投资损失责任的只能是各级国家财政,或者说最终损失的是国家银行。
\ 第四,现行产权制度使国家对企业背上了负有无限责任的包袱。
因为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国家对企业就负有难以界定清楚的责任:企业资金周转不畅,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要找市长帮助贷款;职工发不出工资要找市长要饭吃;企业面临倒闭要找市长帮助挽救;甚至企业因负债累累被推上法庭也需市长出面调停解围…….这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些被扭曲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虽有暂时困难,但通过努力本可自救,但它却倒了。
因为它本身没有自救的内在冲动,在企业面临倒闭的威胁时不是想法子来挽救它,而是变着法子把它搞垮,以便大家换项别的工作。
还有,一些本来早已被市场淘汰的企业,或者说早已倒闭的企业却迟迟死不了,因为有市长帮助撑着。
该活的未活过来,该死的却死不了,该发展的自然也很难发展起来。
这病根不能不说也在于现行的产权制度。
\ 由于现行的企业产权制度有着诸多缺陷,由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前两大阶段并未触及到解决现行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所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逻辑上来看都必然要发展为第三个阶段——产权革命。
\ 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点、着力点是改革现行的产权制度,目标是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所采取的基本企业制度形式为公司制。
其中最为普遍的形式将以股份制为标志。
股份制与传统企业制度最明显的区别便是产权清晰化、人格化。
企业经营结果做了“不折不扣”的扣除后全部归资本持有者所有。
企业股东不仅关注企业当年的效益以谋求较高的分红率,同时关注企业资产的增殖以谋求股本金的升值。
再是股份制企业的权力运作机制是按立法、执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原理设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约束,使企业的权力始终按照有利于资本增值的要求来运行。
现行企业制度中的劳动人事与分配环节上的弊端也将随之被消除。
还有股份制企业就其性质上来讲属于股东自治,企业只服从国家法律和市场规律的领导,而不必再去做某个政府部门的下属接受行政指令,所以行政干预的问题也将随之消解。
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后,国家只对出资额承担责任,目前,所存在着的政府对国有企业负有无限责任的局面也将得到改变。
所以说,以解决产权关系问题为主要特点的股份制机制,或者类似于股份制的企业体制模式,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普遍模式。
这既是历史的、又是逻辑的必然。
\ (原载(青年思想家)1994年第4期)
国有企业体制改革
在网上找到一章,不知是帮助。
中国国有企业改现状与前景 一、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个突出变化 第一、 入世效应突显,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 2002年是中国入世第一年,入世效应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据统计,2002年1-9月,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771家,比上年增长33.4%。
1-10月,中国实际吸收外资464.4亿美元,同比增长19.65%,合同吸收外资765亿美元,增长34.87%。
实际利用外资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
这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大背景下,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增幅显著。
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2002年1-10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02.6亿美元,增长19.7%。
其中,出口累计增幅稳步攀升,共出口2625亿美元,增长20.6%。
进口2377.6亿美元,增长18.7%。
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47.4亿美元。
2002年,伴随着入世效应还发生了引人关注的多个事件。
比如:“外资快递公司与中国邮政关于快递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权属之争”,“南京爱立信公司中止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转而与外资银行合作”,“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国际惯例收取账户管理费”,“美国钢铁企业对国外钢铁产品的反倾销”,“中国电信港、澳业务调价引起的反响”等。
这些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牵扯到了国有企业,而且均为重要和骨干国有企业。
预示着入世后,国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变革。
在变革中,国有企业是机会和风险并存。
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国有工业企业来说,由于比较优势突出,机会要更多一些。
但对于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垄断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国有企业,却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必将面临来自跨国公司的巨大竞争压力。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旨在谋求双赢的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
2002年,国有企业与外资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跨国并购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比较典型的案例有:(1)以一汽、东风、上汽为首的国内三大汽车龙头与日本丰田、日本日产、美国福特等公司正在进行中的汽车行业并购。
此外,金融、商业零售、电信等多个行业正在成为跨国并购的热点领域。
(2)深圳市的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总公司等5家国有独资企业通过国际招标出售国有股权,这5家企业主要分布于公用和基础设施领域,拟转让给外资的股份比例分别为“能源”25%,“水务”45%,“燃气”24%,“公交”45%,“食品”70%(转让给两家外资机构,一家30%,一家40%)。
值得注意的是,在转让部分股份后,除属于竞争性行业的“食品”外,其他4家企业仍然保持了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
(3)美国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美国高盛公司、美国龙新基金将酝酿组建合资公司。
国外投资公司与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标志着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将与跨国并购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为了规范跨国并购中的交易行为,切实保证各方利益,2002年11月,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一并构成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政策体系。
第二、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在发生新变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 从国有企业的内涵看,历经了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再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三次变化。
当前,在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概念也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国有资本在各个经济领域的作用,尤其是忽视了国有参股企业的重要作用。
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中,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形式就是体现为“国有参股企业”。
为此,已经有人提出了“国资企业”的新概念,认为凡国家占有投资的企业都叫国资企业。
国资企业包括国家独资企业、国家控股企业和国家参股企业。
从国有企业的外延看,国有企业已经不仅是特指国有工业企业,还包括非“工”领域的国有企业,如金融、保险、垄断行业、公用事业部门、商业零售等,几乎涵盖所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经济部门。
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适时调整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是十分必要的。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
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改革思路。
一是积极推进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
二是积极推进公司制改革,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四是完善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
五是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
2002年最为突出的就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改革后将形成国家电监会、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构建的新运行机制。
六是稳步推进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2002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
二、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1、外部环境的差异导致同样的改革措施在不同地区显现出不同的效果,国有企业的差别在进一步拉大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新兴城市和老工业基地之间,无论从资本充裕程度、市场机制完善程度、产业结构高度、所有制结构多元化程度等各方面比较,外部环境的差异都十分明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种改革措施的效果。
在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外发展起来的非国有经济这一增量比重十分巨大,使其可以比较容易地“消化”和“吸纳”体制内属于国有企业的不良存量部分,而资源枯竭的城市和部门中的国有工、矿企业,“三线”建设中布局山区的国有军工和重工业,国有企业承担的巨大社会成本根本无法被尚待发育的、十分弱小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吸收,而捉襟见肘的吃饭财政也使地方政府只能对国有企业爱莫能助。
如何在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最终取得全局性胜利十分重要。
2、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着“重外轻内”的认识误区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首先,在机制重建上,重改制,轻内部组织和管理。
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产权清晰,建立有效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层次是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
第三层次是人、财、物和产、供、销的科学管理。
这三个层次之间既彼此联系,又各自独立。
绝不是说第一层次的建立就必然导致第二和第三层次随之而有效运转,只不过是产权明晰更能够有效激励所有者来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科学管理。
但对于多数国有企业来说,由于改制不彻底,在改制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中,仍然难以真正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国有企业内部的组织与管理并没有在改制后随之完善,我们看到的许多出各种问题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都是十分混乱。
第二、在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上,重外资,轻内资。
比如,2002年,深圳市国有企业面向跨国公司进行国际招投标出售股权,却不允许国内企业参与。
第三、在发展思路上,重外需,轻内需。
目前50%的出口份额来自于外商投资企业,而且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份额在增量部分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国有企业所占出口份额相对越来越小。
在这种格局下,要依靠外需来支撑国有企业改革显然难度很大。
另外,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竞争,外需使不上劲。
第四、在冗员问题上,重向外甩包袱,轻企业内部消化。
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在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国有企业“减人增效、下岗分流”的步子要走得更扎实一些。
即便在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以美国通用公司为例,企业内部改革中人员分流也是本着员工价值体现率最高的原则,主要在内部安置。
3、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利益格局调整中,亟待确立一个各利益主体都接受的游戏规则 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
在利益调整中,关键是要确立一个各方都接受的利益调整游戏规则。
由于缺少游戏规则,很容易导致利益调整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了改革效果,加剧了改革风险。
许多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中出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缺少一个大家公认的游戏规则。
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凭借一纸行政批文就敢一卖了之;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资产评估完全是经营者说了算;有的国有企业职工已经“买断工龄”了,却又“买而不断”;有的国有企业迫于压力,竟然连退休职工也要发给奖金。
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效益的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出台的政策措施往往随意性很大。
“一言以蔽之”,关键是要确立一个各方都接受的利益调整的游戏规则。
利益调整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这个游戏规则实际上主要涉及四方利益:国家、经营者、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制定这个游戏规则的关键是,要使各利益主体确立一个良好心理预期:即改革必将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周期内平滑各方面利益,一方的短期利益受损必将会以未来长期利益的增加来作为补偿。
5、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跟不上 当前,改革不配套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的多头管理导致责、权、利不明确,管理部门行使权力和享受利益时争先恐后,承担责任时瞻前顾后。
二是企业改制无法可依,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三是激励机制不到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没从根本上解决。
许多经营者“不该拿的钱拿了,该给的钱又没有给”,收入分配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2002年,比较典型的是广东三水市国有企业健力宝公司董事长李经纬涉嫌贪污被拘控和上市公司江西纸业高层管理人员集体腐败事件。
如果不能够很好地解决“该给的钱没有给”的问题,“令人痛心”的事情可能还会不断发生。
四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和政府财力有限,致使企业办社会问题解决难,社会保障缺位致使职工下岗分流是“剪不断、理还乱”。
关键是要解决“消化”企业办社会“包袱”的资金来源问题,解决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问题。
三、2003年国有企业改革面临新突破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进行积极有效的新探索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这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克服了多头管理的弊端,实现了集中管理,进而提高了管理效率。
这种模式还可以有效防止政企分开后“内部人”控制企业,实现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结合。
2、在相关政策规定指引下,跨国并购将得到热而有序地迅速发展,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利用外资的有效新形式 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先后出台了多项规范跨国并购行为的政策规定。
2003年,预计跨国并购必将出现新的热潮。
不仅在制造业领域,在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公用事业等多个部门都将会出现购并行为,将极大地推动国有企业利用外国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装备。
3、高度重视配套改革,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要继续实施启动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措施,为国有企业开拓出一片市场空间来。
目前,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要依靠外需来支撑中西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显然不太可能。
如果能够启动内需,尤其是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将为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其次,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将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分清楚,将企业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清楚,才能为国有企业创造与其它企业平等竞争的初始条件,才能使得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成本和系统风险不积聚于部分企业或局部地区,而是有效合理地分散到全社会。
最后,要建立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环境。
4、根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尽快建立国有企业薪酬激励的长效机制 中国入世后,对于国有企业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
新的薪酬机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决不能搞新的高水平的平均主义,要提高风险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
一位国有企业的老总说得好:“年薪制的实行,要使经营者有发财的机会,同时也要有跳楼的风险,不能负盈不负亏。
”二是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尤其是要重视长期激励,使他们建立对未来的良好预期。
中国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几乎都没有公司股份,这在发达国家的企业是难以想象的。
三是年薪制实行的重要前提是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市场化选拔,新的薪酬机制确立的重要依据是经理人员市场的定价标准。
四是新的薪酬机制一定要规范。
对于在职消费要严格界定,在实行年薪制的同时严格限制各种灰色收入。
实际上,外资企业有许多好的管理办法完全可以为我所用,而不用另搞一套。
中国网 2002年12月23日
怎样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需要进行许多探索。
比如,如何才能在保持公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实现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何才能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健全的高层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何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既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又使其得到有效使用,实现保值增值,等等。
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进行理论探索,又需要积累实践经验。
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许多实际的困难。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难度大。
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所有者(投资者)主体的多元化,就没有真正规范化的公司。
我国的《公司法》虽然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但是同时也规定了只有个别特定行业和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才可以成立国有独资公司。
从改革的实践来看,许多国有企业虽然改组成了国有独资公司,但这些公司却很难实现政企分开,很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这说明,在国有制条件下要实现所有者主体的多元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有认识方面的问题,也存在不少实际问题。
2、企业债务负担沉重。
很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不少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有些甚至已经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清算。
这种状况给国有企业改革造成了极大困难,解决这一问题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
3、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很普遍。
多数国有企业都办有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非经营性的公益性事业,有些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也很庞大,将它们从企业分离出去,以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
4、富余人员多。
据测算,在我国国有企业里,存在30%左右的富余人员,在一些老企业这一比例更高,而要为这些富余人员寻找出路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提供了法律保证,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健全,立法工作还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必须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重组)方面的法律、建立国有控股公司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拍卖法等,它们都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密切相关。
必须把建立现代公业制度与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并加强公正执法的力度,规范企业行为,保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必要的法制环境。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意义
1、规范的公是建业制度的前提。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公司制的范畴内实施的,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在资本结构多元化、资本形成社会化和市场化等制度上进行重构,国有独资企业不是现代公司制,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与公司制改革同时进行,这是关键所在。
公司制改革的主要形式是产权多元化,虽然产权多元化不是万能的,但如果没有产权多元化,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往往有很大缺陷。
2、公司制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有明确的投资主体,建立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与功能,增强外部股东、合资者、合作者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制约和监督,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利、义务、责任及相应的聘任、解聘机制,建立公司事务决策规则、程序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
公司制改革也解决了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的通病。
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经营者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导致经营者享有所有者的权力,两者分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公司改制后可望解决长期存在的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公司制明确了国有公司的有限责任,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式公司制改革后,国有企业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有限责任对国有公司具有重要的深刻的含义。
有限责任对国有公司具有三大功能:一是减少债务风险,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仅以其独立的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二是投资风险减少,如果是无限公司,公司在资不抵债而破产后,债权人可直接对股东进行追索,直至倾家荡产,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三是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及投资风险转移,国有资本转化为股权或股票后,可以按照经营资本的要求去运作,转让、交易给其他投资者,既可获益,也可转移风险,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盘活了国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