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申君列传读后感,急急急
读《史记》有感之一:春申君列传,当断不断,反受其春申君是楚国贵族,招揽门客三千余人,为“战国四公子”之一。
齐国有孟尝君,赵国有平原君,魏国有信陵君。
春申君曾以辩才出使秦国,并上书秦王言秦楚宜相善。
时楚太子完入质于秦,被扣留,春申君以命相抵设计将太子送回,随后亦归楚,任为楚相。
曾率兵救赵,又率六国诸侯军攻秦,败归。
后因贪图富贵中李园圈套被谋杀。
对于春申君其人,司马迁作了大体公允的评述:“春申君之说秦昭王,及出身遣楚太子归,何其智之明也
后制于李园,旄矣。
”春申君“以身徇君”(《太史公自序》)是对暴秦以强凌弱的一种抗争,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楚国的利益,是值得称道的明智之举。
但综观他的一生所作所为,惟系于“富贵”二字,即如他“招致宾客,以相倾夺”,无非是把宾客当作显示富贵的摆设而已,让宾客“蹑珠履”与赵使竞豪奢即为一例。
因此,他不可能得到贤才,即使有朱英那样的人也只能“恐祸及身”远离而去。
他最后落得悲惨下场,正如钟惺所言“富贵到手,器满志昏”,具有必然性。
至于他的上秦王书,不过是嫁祸于人,求得苟安罢了。
从长远的观点看,它等于是献给秦王灭楚的大计,实在不算“明智”。
明凌稚隆说:“按此传前叙春申君以智能安楚,而就封于吴,后叙春申君以奸谋盗楚,而身死棘门,为天下笑。
模写情事,春申君殆两截人。
”(《史记评林》)从行文看,本传可以春申君任相前后分为两个时期,前期重点写其“智”,后期重点写其“昏”,并各选择一件事情作具体的描述,两件事情又都有首有尾,象是独立成篇的生动故事,而前后两期又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突出了春申君由明智而昏聩的性格变化,给人以完整而明晰的印象。
商君列传 读后感 500字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
诚信是一个国家得以强大的根本。
在读了《知荣辱树新风》中的《商鞅立木取信》后,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也知道了“诚信”,是比金子还要宝贵的品质。
《商鞅立木取信》这篇文章中主要通过写商鞅立木这件事来突出表现只有诚信对人,别人才会以诚待你、帮助你。
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公元前361年,秦国很落后荒废。
而这时,秦国新国君秦孝公继位了。
这位国君有着雄才大略,他决心复国,让国家强大起来。
读到这儿,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为这位好国君而高兴。
可是,我又犯愁了,即便国君有复国的决心,可谁来帮他复国呢
接着向下看吧。
秦孝公下了道命令:只要有人可以让国家富强起来,就让他做大官。
后来,一个叫卫鞅的年轻人参见了秦孝公,和秦孝公谈论自己的富国方法。
两人越谈越起劲,连饭都忘了吃。
读到这儿,我心中又迸出个大问号,这个年轻人真的能富国吗
他怎样取得百姓的信任呢
要解决问题,再去看看吧
第二天,南门出现了一根木头,旁边贴了一张布告:如果有人把木头扛到北门,赏十两金子。
最后写的名字是卫鞅。
布告旁围了一堆人,大家议论纷纷,都不相信。
我也在想:这个卫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实在叫人猜不透
卫鞅见无人扛木头,又把赏金加到五十两
人们议论的声音更大了。
我也更加差异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汉子冲出来,扛起木头就走。
卫鞅见状,真给了他金子。
大伙纷纷议论起来,大家认为卫鞅可信,就协助他治国,秦国就富强起来了。
秦孝公也信守诺言,给了卫鞅十五座诚池,从此,大家就把卫鞅叫做商鞅了。
读了这个故事,你们体会到诚信的宝贵了吗
可是有些人呢,他们就十分的不守规矩,我这里还有一个小故事。
有个很有才华的大学生,他很穷,但很聪明。
他每天都要去坐班车,为此,他在这方面花去了很多钱。
有一次,他没有买票,也没被发现。
他惊喜万分,于是经常逃票,只被发现过一次。
毕业后,大学生去找工作。
可没有一家公司录取他,他怎么也不明白,于是跑去问经理为什么不录取他。
经理说:“你很有才华,可不诚信,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员工。
”他后悔极了,从此再也没有找到工作。
这正如一句名言所说: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白。
所以,诚信是一把金钥匙,拥有它,你就拥有了成功
史记孟尝君列传读后感
你好
“鸡鸣狗徒”“得士”读《读尝君传〉》有感 在电影《天下无贼》有这样一句台词:“21世纪什么最贵
人才
”不仅仅在21世纪,在离我们非常遥远的战国时代,人才也是相当重要的,只不过当时不叫人才,叫做“士”。
在中国古代,“士”的含义甚广,既可指士兵、武士,也可指士大夫、贵族,还可以指青壮年男子,但最常见的含义应该是指具有某种品质、技能或才干的人和知识分子,《孟尝君传》中的“士”应该只能是后面的两种人。
既然只要是具有某种品质、技能和才干的人就可以称为“士”,而不一定必须是知识分子,那就不应该把《孟尝君传》中的“鸡鸣狗盗之徒”排除在“士”之外,因为毕竟他们也有一技之长啊,而且除了“鸡鸣狗盗”以外,他们应该还有其它的技能和才干,他们才能够享受孟尝君给他们作为食客的待遇,否则,孟尝君就是一个白痴,每年费许多财力去养活那些一无所长的废人。
有什么用呢
其实,在孟尝君门下,有很多符合王安石标准的“士”,就是冯谖。
一次,孟尝君派冯谖到薛地收回利息,但冯谖发现很多人还没有能力偿还利息,于是他假传孟尝君的命令,收回债券,并当场烧毁,令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动。
又过了一年,有人在齐愍王面前诋毁孟尝君,愍王便以“寡人不敢把先王的臣当作自己的臣”为借口罢掉了孟尝君的相位。
孟尝君罢相后返回自己的封地,距离薛邑尚有百里,百姓们早已扶老携幼,在路旁迎接孟尝君。
孟尝君此时方知冯谖焚券买义收德的用意,感慨地对冯谖说:“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
” 有这个故事可见,孟尝君手下不乏各种精英,也难怪,孟尝君就是一个喜欢结交门士的人,手下的门士近3000余人,难道说这3000多人都是“鸡鸣狗盗之徒”吗
我们不能因为一两个人的长处与传统观念不符,就认为孟尝君手下养着3000多的“鸡鸣狗盗之徒”。
这是对孟尝君的亵渎,更是对历史的亵渎
在孟尝君被囚禁的时候,谁能带着他逃脱
只有那些“鸡鸣狗盗之徒”。
孟尝君不仅是“鸡鸣狗盗之雄”,更能得“士”,甚至能得到“南面而制秦”的“士”。
王安石的这篇文章,从文学角度来说是非常精彩的,“转折有力,首尾无百余字,严劲紧束,而宛转凡四五处,此笔力之绝。
”但是,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篇文章不够好,他可能夹杂了王安石的某些个人情感。
他之所以这么写,是想指出当时对人才的高要求,从而表明自己的抱负。
刺客列传读后感,以散文诗的形式
有网友写过一篇,贴给你:63566238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
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
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
为何
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
此乃真正之“知己”。
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
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
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
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
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
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
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
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
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
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
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
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
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
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
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曹沫身为鲁庄公猛将,豫让也是智伯的群臣之一,鲁庄公和智伯把他们当过知己吗
那就更不用说专诸、聂政、荆轲之辈。
此三人都是游侠出身,相信他们的目标就是一个“游”字,游遍天下,不求闻达于诸侯。
可是那些君主们却得到小道消息,言三人之能,然后阖闾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严仲子三顾茅庐,荆轲更是多方周折后被引见到太子丹门下,他们是真心如此吗
俗语云:兔死狗烹。
这些君主们只想兔死狗还送给对方烹,只不过需要一点点煽情的话语,再加之一点演技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泪水,就能够让这些侠士们“为知己者死”,不亦哀乎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聂荣因为聂政之前“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婉拒了严仲子的重金之邀,所以表现出的亲情尚不足以论及“知己”;而田光、高渐离则是真正的侠士。
田光在得到太子丹的命令后,转而引见荆轲,更是来了一句“原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于是自刎表明自己不透露国家大事,既保全了自己侠士的威望,又起到了刺激荆轲的举动。
可谓“义”也。
高渐离,与荆轲和而歌之的善击筑者,为荆轲饯行,“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於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这是何其悲壮的场面。
高渐离和荆轲的友情可见一般。
之后荆轲失败而亡,他仿效荆轲献技于秦王,“举筑朴秦皇帝,不中。
於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
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
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史记刺客列传豫让之事读后感
豫让: “豫让把他前辈的开创发展得惊心动魄。
豫让只因为尊重了自己人的惨死,决心选择刺杀手段。
他不仅演出了一场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非常响亮的思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税已者容。
’豫让的悲愿仍以失败终结。
但是被捕的豫让骄傲而有理。
他认为:“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名之义。
”在甲兵捆绑的阶下,他堂堂正正地要求名誉,请求赵襄子借衣服让他砍一刀,为他成全。
这是中国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连处于反面角色的敌人也表现得高尚。
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服,豫让如同表演胜利者的舞蹈。
他拔剑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也许这一点最令人费解——他们居然如此追求名誉。
必须说,在名誉的范畴里出现了最大的异化。
今日名利之徒的追逐,古代刺害的死名,两者之间的天壤之别的现实,该让人说些什么呢
”上面这个网站也有一篇,就是拉不下来,你自己去看看好了。
史记刺客列传800字读后感
读《史记》:春申君列传断断反受其 春申君楚贵族招揽门客三千余战四公 齐孟尝君赵平原君魏信陵君 春申君曾辩才使秦并书秦王言秦楚宜相善楚太完入质于秦扣留春申君命相抵设计太送随亦归楚任楚相曾率兵救赵率六诸侯军攻秦败归贪图富贵李园圈套谋杀于春申君其司马迁作体公允评述:春申君说秦昭王及身遣楚太归何其智明制于李园旄矣春申君身徇君(《太史公自序》)暴秦强凌弱种抗争定程度维护楚利益值称道明智举综观所作所惟系于富贵二字即招致宾客相倾夺非宾客作显示富贵摆设已让宾客蹑珠履与赵使竞豪奢即例能贤才即使朱英能恐祸及身远离落悲惨场钟惺所言富贵手器满志昏具必性至于秦王书嫁祸于求苟安罢远观点看等于献给秦王灭楚计实算明智 明凌稚隆说:按传前叙春申君智能安楚封于吴叙春申君奸谋盗楚身死棘门笑模写情事春申君殆两截(《史记评林》)行文看本传春申君任相前两期前期重点写其智期重点写其昏并各选择件事情作具体描述两件事情都首尾象独立篇故事前两期形鲜明比突春申君由明智昏聩性格变化给完整明晰印
“本纪、列传 、志、表、世家”等的区别
“本纪”除《秦本纪》外,叙述历代最高统治者帝王的政迹;“表”是各个历史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全书叙事的联络和补充;“书”是个别事件的始末文献,它们分别叙述天文、历法、水利、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和现状,与后世的专门科学史相近;“世家”主要叙述贵族侯王的历史;“列传”主要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阶层人物的传记,少数列传则是叙述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君长统治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