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战争题材的1500字读后感,快
急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读它,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
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
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
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
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
《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
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
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
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
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
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
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
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
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
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
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
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
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
”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
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
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
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
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
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
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
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
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更加可贵。
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
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
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
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
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
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
《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
”他说的是实话。
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
”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
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
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
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
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关于《内向者'心理学》1500字的读后感
觉新是笔下的《家十分重要的,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
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
”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
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
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
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
“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
”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
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
”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
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
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
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
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
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
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
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
”“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
”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
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
”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
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
”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
他采劝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
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
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
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
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
”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
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
“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 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
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
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
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
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
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
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最后,社会原因。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
家族的逐渐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
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
“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
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
”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
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
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
”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
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答案补充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
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
他想把它摔掉。
他在挣扎。
”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
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
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淡泊明志 5级 2008-08-25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瞭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我要一篇关于《繁花》金宇澄 著的读后感
1500字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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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原创
自己写的,一个下午时间,采纳吧。
金宇澄的小说《繁花》对我的震动是巨大的。
这是一部大量运用沪语的小说,(不过并没有多到让其他地区的读者难以读懂),可是它远超出方言小说的水平。
它讲的是风俗、市井,可是它想要达到的目的比《海上花列传》这样的方言市井小说要高明得多。
它的存在并不仅仅为了表明沪语的文学魅力,而是试图用沪语的内在逻辑去解释从六十年代到新世纪初的大历史和私人生活史,用语言本身的力量去判断生活的美丑对错。
对于我曾经所持有的写作观,《繁花》是当头一喝,让我意识到仅仅用翻译式的语言书写“异邦故事”存在着巨大缺陷。
而对于如何再次在心中回忆在上海度过的童年少年,如何面对那些没有道歉和原谅便逝去的长辈,《繁花》提供了一种慈悲的拯救的力量。
《繁花》追随一对好友阿宝和沪生,交错地铺开两条线:六七十年代的少年、八九十年代的壮年。
随着阿宝和沪生的日常生活,读者又认识了其他几十个血肉丰满的人物:饭局上临时凑数的陪客、晚班公交车的售票员、弄堂小学的女老师……所有人都似乎是通过偶然事件临时聚起的,又会因为另一个偶然事件分开。
在那些浮于表面的交往中,他们几乎不谈论自己,不表露内心世界,而是在不断地讲他人的故事。
《繁花》一开篇,讲的是九十年代,步入中年的沪生赴约见阿宝,路过菜场,被卖蟹小贩陶陶拦住。
陶陶是谁。
阿宝前女友的邻居。
“沪生说,陶陶卖大闸蟹了。
陶陶说,长远不见,进来吃杯茶。
沪生说,我有事体。
陶陶说,进来嘛,进来看风景。
”陶陶拉着沪生,目的是给他讲菜场里的本埠新闻,而作者不紧不慢,让两人先闲聊了一会陶陶的老婆、再聊了一会来光顾蟹摊的女主顾,还让沪生慢悠悠地回忆起了自己和前女友的往事。
这些都讲完,陶陶才开始讲菜场里卖鱼的女人和卖蛋的男人偷情的故事。
在沪生“我有事体”“讲得简单点”的催促下,陶陶噱头摆足,一个小故事讲了三千字,讲到最后,赶时间的沪生已经被故事完全吸引了:“沪生说,慢慢讲,卖蛋男人,又不是陶陶,紧张啥。
陶陶说,太紧张了,我讲一遍,就紧张一遍。
沪生说,弄别人老婆,火烛小心。
陶陶说,是吧,沪生跟我仔细讲讲。
沪生说,啥,我现在是听陶陶讲,脑子有吧。
陶陶笑笑。
沪生说,一讲这种事体,陶陶就来精神。
陶陶说,有精神的人,第一名,是卖鱼女人的老公,弄堂里白天人少,师徒咚咚咚跑上楼梯,房门哐啷一记撞穿,棉纺织厂保全工,力气用不光,门板,斯必令门锁,全部裂开,下面望风小徒弟,喉咙山响,因为车间机器声音大,开口就喊,不许逃,房顶上有人,看到了,阿三,不许这个人逃,不许逃,我看到了,这一记吵闹,还了得,前后弄堂,居民哗啦啦啦,通通出来看白戏,米不淘,菜不烧,碗筷不摆,坐马桶的,也立起来朝外奔,这种事体,千年难得。
沪生说,好意思讲到马桶,再编。
陶陶说,真是事实呀,居委会干部,也奔过来,四底下吵吵闹闹,轰隆隆隆隆,隔壁一个老先生,以为又要搞运动,气一时接不上,裤子湿透。
沪生一笑说,好,多加浇头,不碍的。
陶陶说,句句是真,只是一歇工夫,老公跟徒弟,拖了这对露水鸳鸯下来,老公捉紧卖鱼女人,徒弟押了卖蛋男人,推推搡搡,下楼梯,女人不肯出门,老公说,死人,走呀,快走呀,到居委会去呀,卖鱼女人朝后缩,卖蛋男人犟头颈,等男女拖出门口,居民哇一叫倒退三步,为啥,两个人一丝不挂,房子里暗,女人拖出后门,浑身雪雪白,照得人眼睛张不开,女人一直缩,拖起来,蹲下去,老公说,快走,搞腐化,不要面孔的东西,去交代清爽,快,老公强力一拖,女人朝前面走两步,上下两手捂紧,蹲了不动,卖蛋男人拉出门口,跌了一跤,周围老阿姨小舅妈,忽然朝后一退,吃吃穷笑,小徒弟说,娘皮,走不动了是吧,起来。
居委会老阿姨,脱一件衣裳朝女人身上盖,高声讲,大家不许动,回去冷静解决问题,快点回去,听到吧。
此刻老公回转头来,忽然推开徒弟,朝卖蛋男人扑过去,两手一把捏紧男人脐下这件家生,用足力道,硬拗。
卖蛋男人痛极,大叫救命。
大家方才看明白,卖蛋男人从楼上房间捉下来,拖到后门口,这件家生,不改本色,精神饱满,十足金的分量,有勇无谋,朝天乱抖。
老公一把捏紧家生,像拗甘蔗,拗胡萝卜一样穷拗。
老公讲,搞,搞呀,搞得适意是吧,再搞,搞。
卖蛋男人大叫。
户籍警跑过来,运足力道,穷喊一声说,喂,文明点好吧,让开,大家快让开。
”当一个人看到一只渔网然后思索网是如何编织的,捕鱼的乐趣便打了折扣。
而当一个人开始琢磨写作,阅读的快感也会打折扣 。
《繁花》让我体验到了很久没有体验过的双重喜悦: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阅读惊喜,以及作为一位写作学习者的领会。
然而不只是喜悦,还有痛苦。
《繁花》中鲜有大篇幅的心理描写,只用轻飘飘的一句对话,或者一句“不响了”,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痛苦。
这种痛苦揭开了生活的表皮,向伤口上倾倒酒精,然后治愈它。
我是在行走的途中阅读《繁花》:开始的几章是在上下班的波士顿地铁上,后来的几章是在柬埔寨的旅途中。
在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不安之中,一本小说渐渐铺陈,为我的过往生活提供了解释和依靠。
这也许是我所能经历的最幸运的阅读之旅。
求乡村生活变迁的读后感1500字
写读后感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