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牝狼读后感400字
这是一个狼、狗和人三种动物之间的奇异传奇,一次培养狼种的艰苦故事,还有一份动物对人类的不满和悲哀。
这篇长篇小说讲的是一匹名叫白莎的狼为了追捕猎物不慎被洪水冲到了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从来没有狼,白莎很寂寞,只能暂时压抑住对狗的鄙视找了只大公狗当做伴侣。
在狼的眼里,狗永远是悲剧角色,它们永远也觉悟不过来,大多数人类需要狗的时候扔一块骨头就能让狗忠诚到得以卖命,不需要了,就把狗大卸八块吃了
人类是这么不懂得感恩。
为了让西双版纳拥有狼,白莎在快要分娩时狠狠心把可能影响宝贝性格的大公狗咬死了,生下了一只狗崽子,两只狼崽子。
白莎狠狠心将狗崽子咬死了,剩下黑黑和黄黄。
黄黄在捕猎时表现极差,还会狗叫,白莎将它咬死了。
黑黑铁了心,变成了一只狼。
但是在一次捕猎中被猎人抓走,驯化成狗。
在一次狩猎中,它又碰到了它的母亲,但却站在了猎人那边想要杀了它母亲这是多么没有血性的事情,但是还是失败了。
白莎十分失落,和黑黑同归于尽了……一切的起因都由于人类
因为人类驯化了狗,但大多数人累却让狗为他们保住性命而卖命,却叫狗为“畜生”,这是对恩“人”的不敬
之所以这样,狼才打心底的鄙视狗,才会让黑黑忘恩负义,冒出了咬死自己亲生母亲的念头
他们凭什么让一个母亲的孩子自己杀死自己的母亲,如果想想他们归顺了别人,别人叫他去杀死自己的母亲会怎么样
因为这样才会引起最后的悲剧虽然我是人类,但我憎恶大多数人类的种种陋行,他们打乱了动物的生物钟,破坏了动物的生存环境。
如果有位地球生态法官,我会毫不犹豫地代表动物上前去告发人类的种种罪行,真是罪不容赦
人类将永远被坐在被告席上
人类打乱了动物的生物钟,破坏了生态环境。
把动物领地据为己有,使得动物无家可归却也不好好想想他们的感受
还用某些动物来比喻不好的东西
他们凭什么这样做
动物为了这样,总有自己的理由吧
我坚信,这些对大自然不敬的人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暖狼读后感400字蓝仔版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暖狼》——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这个家庭悲剧内容丰富、情结曲折、极有戏剧性,既描述了暖狼悲惨的一生和拉斯蒂涅的变化,又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欺骗、虚荣、浮华。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中年丧妻,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
为了让她们进入上流社会,高老头在她们出嫁时各给了八十万法郎作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
他本以为这样做,就能得到女儿的尊重和孝敬,但最后却受尽苦难、孤独而终,而他的女儿女婿只知道一味的向老人索取。
他们被金钱蒙蔽着,无视老人伟大的父爱。
在高老头患病时,女儿的看望只为更多的索取;在他的葬礼上,女儿均未到场,丧事是外人操办的。
而高老头最后才明白自己的爱在当时的实惠面前的渺小,抱憾而终。
本文的另一主角拉斯蒂涅是个有抱负的知识青年,想来到巴黎。
但到巴黎不久,他原有的朴实被进入上流社会的欲望所吞噬,他向表姐鲍赛昂夫人请教,她说:“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
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
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
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他的第二个领路人伏脱冷也告诉他社会的寡廉鲜耻,如何挤入上流社会。
而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高老头,拉斯蒂涅了解了两个女儿对高老头无耻的压榨,被其无私的父爱所感动,他也同情高老头,到最后还为其料理后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亲情和社会利益的关系。
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它夹杂着对上流社会的向往和自己的虚荣心,当他的爱面对社会的金钱关系时,他的爱毁了自己,造成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
而拉斯蒂涅咋伏脱冷被捕、鲍赛昂夫人被抛弃、高老头之死这三件事情发生后,决定弄脏双手,摸黑良心,成为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家。
高老头的悲剧和拉斯蒂涅的堕落都是在那个便面风光、骨子里肮脏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的。
高老头和拉斯蒂涅是当时社会许多人的真实缩影,这似乎也印证了“时代造就人”这一道理。
但我们更应多一点本我,少一点欲望;多一点平淡,少一点野心。
希望不再有高老头和拉斯蒂涅这样的悲剧发生。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小说的主人公哈勒尔是个正直的作家,他鄙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常常闭门不出,令人窒息的空气使他陷于精神分裂的境地。
一天他偶尔读到一本《评荒原狼》的小书,顿觉大梦初醒,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人性”和 “狼性”并存的荒原狼。
之后他应邀参加聚会,发现与会者都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而他的反战言论遭到斥责,更觉自己孤独;回家时他遇到酒巴女郎赫米纳,获得肉欲欢乐;经赫米纳介绍他又结识了音乐人帕布洛和一姑娘玛丽亚,他在音乐和感官享受中忘却了一切烦恼和忧虑。
但当他看到赫米纳和帕布洛亲近时,便“狼性”大发,出于嫉妒将赫米纳杀死。
小说幻想色彩浓郁,象征意味深远,被认为有“超现实主义”风格;托马斯·曼称它为“德国的尤利西斯”。
这本小说反映黑塞在1920年代心灵所面临的危机。
黑塞在1926年曾接受心理治疗。
他的医师是容格的学生。
这篇小说明显受到容格分析心理学的强烈影响。
全书主题是容格式的心灵成长,称为个性化或自我实现。
这本小说的中心人物哈瑞·黑勒是黑塞本人第二次婚姻触礁后的写照。
习惯于布尔乔亚生活的哈瑞,其深入又独立的思想使他看出德国受到军事与工业势力的影响与控制,正一步步的迈向战争。
他和平主义的意见与周遭平庸的布尔乔亚格格不入。
缺乏家庭温暖又无社交活动的哈瑞在强烈理性又孤立的生活中,已经不知道感觉与感情为何物。
他只觉得心中有一只原始有野性的荒原狼,时时会不由自主的爆发出来。
一方面他是受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他是冲动直率又孤僻的荒原狼。
深陷入矛盾接近自杀边缘的哈瑞依靠他本身无意识中的阿尼玛与自性引导调和心灵中的理性与感性。
根据容格的分析心理学,本书是黑塞本人的独白。
几乎所有情节都是他心中的挣扎。
书中的人物是他本身心灵中的原型: ·哈瑞是有意识的自我。
他是受良好教育的温和知识分子。
·荒原狼是无意识中的负面的阴影。
它是冲动直率又孤僻的荒原狼。
·赫尔米娜是阿尼玛。
她是哈瑞心中的女性性格,是创造力与智慧之源,在这里是他调和矛盾之旅的向导。
·莫扎特是心,或自性。
本书中的不朽者相当于容格分析心理学中的老智者。
给哈瑞条约与引哈瑞入舞厅的皆可视为哈瑞的自性。
·巴布罗是一个很会体验生活的爵士乐萨克斯风手。
他具有哈瑞想要成为的性格。
在魔术剧场中他是主人,是另一自性。
·玛丽亚是一个理想的女友,提供包括性爱的爱情,却不要求哈瑞负任何责任。
魔术剧场中种种矛盾的组合,让哈瑞认识自己内心的矛盾与多面性。
读者可看出容格式的心灵成长。
有意识的自我靠无意识中阿尼玛与自性引导与启发而认识自己的矛盾,进而化解矛盾以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
雪野狼踪读后感400字
《雪野狼踪》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六十多年前,十七岁的新兵欧阳孤身追捕女匪首“狼夹子”,在归途中遭遇雪崩,又被狼群围困。
危急之中,女匪首托孤欧阳,冒死为车加满了油,让欧阳成功从狼群中逃脱。
欧阳突围后,成了英雄,收养了“狼夹子”的孩子,把他抚养成人,送到了军队,在年老时当上了护林员,和狼和谐共处。
故事最惊心动魄的地方是欧阳被群狼攻击的时候。
当狼群前仆后继扑向欧阳的汽车时,欧阳开了枪,让自己陷入了困境。
欧阳后来才了解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狼群对人的袭击。
原来,在深山中,狼曾是一时的霸主,可是由于战争和人类的捕杀,狼在枪炮下小心翼翼地活着,在极度的饥饿下,狼不得已才攻击人类。
都说狼是饿狼,罪大恶极,可是在枪炮面前,狼才是弱者
这一切都是源于人类的杀戮。
若是人类不大肆捕杀狼,那么生态圈就是平衡的,狼有充足的事物,怎么会攻击人类呢
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懂得知恩图报。
狼是动物中很聪明的一种。
据说,从小被人养大的狼,忠诚堪比家养的狗。
它们有狼的力量和敏捷,也有够的忠诚与可靠。
现实中就有人救了狼一命,以后数月都能在家门口附近发现被咬死的野兔和山鸡。
主人在暗处观察后发现,是狼叼着猎物送来的。
动物和人不应该成为敌人而应该是和谐共处的朋友。
这本书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恩怨纠葛,更告诉我们,人和动物应该互相尊重,共同生活在大自然中
其实,这本书不仅讲述了人和动物的故事,还讲述了人和人之间的故事。
女匪首“狼夹子”既有作为土匪的凶悍和狡猾,也有作为母亲的慈祥和伟大。
大狼们,谁知,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400字,多谢哦
本人知道,张浩然,希望说对了有``
狼王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反正要超过400
不要跟在网上那些雷同
谢谢了
《狼王梦》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中买的最火的书。
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
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汉族。
中共党员。
大专文化。
职称文学创作2级。
1982年10月加入省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
生于上海亭子间。
从小体弱多病,与各种体育奖杯无缘。
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
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
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
1975年应征入伍,官拜宣传股长。
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擅长写动物小说。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公狼黑桑想成为狼王便和母狼紫岚准备一举推翻现任狼王洛嘎,可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
黑桑死后紫岚生了5只小狼崽,四男一女,但不幸的是一只在初生时,被冰冷的洪水残忍的“杀害了”,紫岚给活下来的狼崽取名: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名为双毛,女儿取名为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极其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没有完成的愿望,可黑仔却表现出了狼从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杀害,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成为了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盲目自信,让自己死于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自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双毛才使他勇敢起来,眼看双毛向洛嘎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洛嘎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于众狼口中。
紫岚快绝望了,可它发誓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女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于是紫岚一直在帮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只有这样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差劲儿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
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于是狼群中的卡鲁鲁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终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雕一起坠入悬崖。
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为了权力迷失了心智的紫岚,还是其他动物。
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过分,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为了儿女们的事,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与狼搏斗时的 读后感 400字哦! 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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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热爱生命述的是一个淘金故事。
主人公于茫茫旷野上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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