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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狂野大自然的读后感

时间:2016-02-21 09:37

两部电影的观后感(英文)狂野大自然和丁丁历险记 急急急急急急急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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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后感,是要你看了之后去体会的,咋的,那么急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急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

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

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

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

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

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

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

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

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

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

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

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

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

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

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

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

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

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1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书中“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

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

在《荒野的呼唤》一文中作者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狗——巴克。

若不是园丁因生活所困,把巴克卖掉,也许,巴克的一生就会过下去它因,它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

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回归到野性。

在那里,它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让我们牢记一句话: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有一个:要么伤,要么死!

荒野生存的观后感500字左右

存》观后感  在朋友的推荐下2小时一个人静静的看完了《荒野生存》这部电影。

观看时由最初的不解到逐渐体会电影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及结尾恍然大悟后流了几滴遗憾的眼泪为电影中的男主角克里斯的死亡。

  也许理智而感性的人都会觉得克里斯不孝顺及只是生活在自己的理想世界里的一个“傻子”。

他放下了了很多人们这一辈子也许都得不到的东西:富有的家庭,去哈佛大学深造的机会等等。

甚至,他舍弃了一路上收获的友情。

亲情及爱情只为了心中渴望的自由。

是什么导致他顽强的毅力及明确的目标

家庭虽然富有,但是父母为了名望和地位使家庭更像是一个战场。

父母的关系不和,让克里斯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融洽。

即使他知道父母是爱他的;即使他知道只要他在半路上就回到父母的身边,所有他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可以继续。

但是克里斯压抑太久了,人与人之间的名利交往另他厌倦了。

后来,他释放了自己的压抑已久的情绪,远离了喧嚣的现代城市,一个人去了阿拉斯加的渺无人烟之地体验生活。

  蔚蓝的天空,安静而和祥的山脉,还有动物们自由自在的奔跑及他开心的布置着以一辆汽车而成的“安乐窝”。

这一切都很美,但是这仅仅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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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怕水,在必须经过一条急淌的河流时他差点掉进了水里我很为他担心,同时也很佩服他敢于挑战的勇气。

因为我小时候差点被水淹死,我很害怕这种窒息的感觉,甚至我不敢去水边的地方。

一路上,他也做着兼职,学开收割车,在小镇上卖书,帮助一个独居老人跳出一层不变的思维方式去山顶上领略从未发现的美好景象,也被人打过,路过的好心人试图改变他的想法让他踏踏实实的找份工作长久的干着。

很多道理他懂,智商他也很高,但是他的决心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不可否认,每一个跟他发生一段故事的人都很喜欢他,即使在常人眼里他只是一个乞丐。

克里斯在去往阿拉斯加的路上点点滴滴都是带着欢笑与泪水,感动与真挚。

  克里斯心中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世界。

旁人的唯物主义观念与他无关,他抛开了一切的七情六欲只为了去寻找自由的生活与大自然为家,但是人的生存离不开事物,他可以不要钱,权,名利但是没有食物他会饿死。

在冰天雪地的荒野寻找食物的几率很小,最终他死了。

很年轻的生命,24岁。

也许在他看来,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自己是否达到所追求的精神世界。

  也许年轻时的我们都想过背起背包独自去浪迹天涯,也许当时受小说的影响而只是一个很棒的创意。

我们看着电视上的那些贪官时,都会对他们唾弃,但是面对现实的上司领导时我们依然是点头哈腰投其所好;常常我们想去某一个地方旅游,但是因为金钱或者时间的原因而放不下因此没去,所以对于那些想法只是说说而已;常常我们告诉自己一千次不要随便显露自己的情绪,但是遇到烦心事时依然在生气,懊恼,发泄……所有的一切只因我们放不下的东西太多,总是想着去拥有,逐渐的的成为更现实的人。

  以上只是个人的观后感,无论如何这是一部很棒的电影。

好久没看电影了,自从看了《血色黑金》之后,就非常喜欢很血性、很男人的电影,绵绵的柔情不能满足我嗜血的欲望。

《荒野生存》一看就是一部很冒险的电影。

我对于这种自我放逐、追求自由的故事,一直都感兴趣,虽然确信自己不可能走上电影里的道路,但是还是很佩服主人公的魄力和能力。

整个电影的情节并非大起大落,这倒是很能烘托出旅途中的孤独,实际上我相信在自我放逐的道路上,最大的困难不是那些连绵的高山、汹涌的激流,也不是深山的灰熊、铁路的警察,而是自己,是心中的孤独感。

主人公战胜内心的方法就是他的信念,到达阿拉斯加,追寻绝对的自由,逃离文明的束缚。

正是这个物欲横流、束缚重重的文明社会,把我们和自然、自由隔得越来越远。

现在所谓的过激的行为艺术我认为是现在的社会逼迫得人们做出来的。

正是对于人性的无限压抑,才使得人们时不时做出超越人性的事来,这正是防汛在于疏通,不在于设堵。

顺人性,通天理,逆人事,伪天命。

影片好的地方重点在于结尾主人公的饿死荒野,我最怕看到的就是主人公最后回到了城市生活,回到家人的身边。

因为那样的话,主人公最后还是屈服了。

我愿意看到一个真正的虔诚的追求信仰的人。

就像血色黑金里的开拓者。

我认为即将离开学校的大学生应该具有奋斗的精神,虽然一定会有数不清的跟斗要摔。

这种激情,这种坚持,这种敢于为生活带来希望的信念,是多么的可贵。

首先说下整体感觉吧,片子很不错,静静地叙述有点像《阿甘正传》而且我也很有感触因为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愿望直到现在也未曾消失的梦想。

片子刚开始五分钟吧就让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我心想要拍出那种感觉很难的吧

但是稍后片子就给出了答案它并不是想拍那种很虚幻的理想状态下的东西,抛开他的荒野之路不说的话,这只是一部很简单的讲一个生活在有家庭暴力和欺骗的孩子,在大学之后他在大学之后想做自己的事,想要自由,想要去除人性中虚伪的一面,想要去寻找人生的真谛。

只不过他选的路比较独特,独特到世上的人没几个做得到。

影片中的背景音乐也让我印象深刻,特别是影片刚开始沃尔特进入雪地的那段男低音让我感受到一种包含了迷茫,苦涩,但又坚定的情感。

第二篇章开头的音乐也很不错。

再说片中的对白或旁白吧。

他与简在大海中时的旁白“我还知道活着是多么的重要,不必真的很强壮,却要觉得自己强壮,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去证明,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在最原生态中去发现自我,独自面对冰冷的石头,只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

” 他吃苹果说的那段话“你是超级苹果,你就是我眼中的苹果”。

让我想起了《小王子》中的话“当你驯服了我,我就是你的狐狸,与千千万万的狐狸不在一样……”而这个苹果也因为他而与众不同。

他和韦恩在酒吧的对话“…我们在野外了我们做什么呢

…我只是存在着在那一刻,在那个地方,在那特定的时空…”就体现一般人与他们的区别,我们总要带着目的去做事,而他要的只是那总“存在”。

从墨西哥回来他曾在城市中有短暂的停留那段镜头让人眩晕这也是他再次面对社会的感受,于是他马上又回到了旅途。

然后他又遇到了爱情那个叫特雷西的小女孩不过这只是个小插曲。

在终篇中他又碰上了那个想收他做儿子的老人在登那座小山时“…人类新的灵魂来自新的经历…我们都会对更伟大的事物崇拜…但是当你原谅时,你就会爱,当你爱了,神的光芒就会照亮你。

”然后太阳就照到他们了,虽有点假但这应该是一种表达手法吧。

最后他中毒后写下的“快乐拿出来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

以及最后死亡时他又想到了父母,这表示了他已经开始反思自己过于笃信的人生哲学了。

这部影片可以说的还有很多很多,而我作为出生牛犊者纯粹是小述己见,有不足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The call of the wild.You probably have you heard this call the call of the wild books, see is another matter.This is a book to animal as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novel. It reveals the tru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animal, allow the animal to restore the true face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mainly tells the story of a dog into a wolf story. The hero of the novel is a named buck dog, being trafficked before, it is one of provide for oneself and live comfortably judge Miller home dog, live the life be light of heart from care; however, after being trafficked into the cold north, it had to face a completely different world. In extremely harsh reality, it shows a strong desire for survival, and dominated by this desire, managed to overcome unimaginable difficulties, become a adapt to the wilderness survival law and competitive law of sled dogs, the final response to the call of the wild, natural regression.Love and death is the eternal theme in literature. If a work is not love, only struggle, death, we may feel too bloody, too cold. The novel has such a paragraph: Thornton has a regular action, will suddenly embrace Buck's head, will rely on their heads to Buck's head back and forth, at the same time also use bad language to scold buck, Buck like these in the affectionate nickname. Buck felt than this rude to embrace and jabber condemning it happy. Every time back and forth, it has a kind of delude one to folly bliss feeling, as if the heart should jump out from the body. Thornton let go, it jumped up, mouth with a smile, a pair of eyes, no voice trembling in the throat...... This is how touching the love of the scene, between human and animal love the most incisive performance!Barker is a strong will is more worthy of praise. In humans, may be a dog's life is not worth mentioning. Then on to them from the ends of the earth and its abuse, murder cruelly...... However, this is called buck big dog, refuse to be cowed or submit it to live, overcoming unimaginable difficulties, long-lost wild dominate it, in their own favourite after his death, it is wild, become a conquest of wild wolf......This is a story about a dog, that dog is clever, vigilant, resolute, even cunning. This is a good quality, great dog! It taught me too much, too much......《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

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

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

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

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

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

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

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

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

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荒野求生观后感

那天看探索发现的discoverry播放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专业太敬业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

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

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

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

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

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

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

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接着上面的是讲述如何在雪地过夜的方法,  在冰天雪地里头行走已经就可以让人害怕的了,而如何在冰天雪地里头过夜,相信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想过的吧,在冰天雪地里头过夜也是有讲究的,(虽然本片的主人公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首先要在雪很厚的地方挖洞,先向下挖,挖的容积要相当于五倍于自身的空间,然后再原先挖洞的地方再侧挖,挖出一个可以刚好容身的地方,记着容身的地方上面有雪层的,同时要把自己睡觉容身地方上面的雪层给修补一下,免得睡到半夜雪层塌下来,把自己活埋。

接着那个主人公就把随身带的降落伞摊开铺在那个仅可以容身的小雪洞,在那个洞里睡起觉了。

第二天接着拍摄,一开始那个勇敢的主人公就说那个雪洞太冷了,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但是如果没有睡觉的话,晚上行走更加危险。

而且晚上如果露天呆在雪地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因为环境的寒冷会使人慢慢失去知觉和麻木,再多的给养都不顶用的。

接下去的拍摄更加出人意外,如果前面的拍摄过程当中主人公以身试险,在后面的这一段拍摄主人公更是以身试难,接下去的拍摄是讲述人如果不小心掉入冰窟窿以后应该怎么办。

片子中的主人公走在一片冰面上,小心翼翼地走着,说如果冰面不够结实就会突然从冰面上掉到冰窟窿里头。

然而走了一小会儿,人还是在冰面上,还没有掉下去,再看主人公,走到一片冰面没有封住的水面旁边,边讲说着如果掉到冰窟窿里头应该怎么办,一边准备跳到冰水里头,他自己也说这么冷的天气掉下去实在是很冷,然后就跳了下去,跳到冰水里头还没有结束,他在冰水里头趴在冰面上继续对着镜头讲述着,不要慌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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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说在冰水里头很快就会冻僵掉,在水里头待了好几分钟后,才示范从水里怎么爬回到岸上,说要找到可以用力的冰岸,然后慢慢用手压在冰面上,上半身先挪到冰面上,再发力爬上来,我不知道在冰水里头呆的滋味,肯定不会好受。

人要是在冰水里头呆多一会儿,可能命就没有了。

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

然后这个主人公就在冰湖旁边生火取暖,烤衣服。

跳冰湖前就先生了火,但上岸后发现火灭了,又把火燃起。

(生火的时候还教了看片的人怎么用太阳光生火)。

  注:这个荒野求生是一系列的discovery节目,还有主人公怎么在雨林里找食物的,怎么生吃那些食物的,吃蚯蚓和其他奇奇怪怪的食物。

真是个不错的节目  《荒野求生》观后感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每周日下午4:45的discovery探索频道之——荒野求生。

  《荒野求生》是一个真人节目,每一节都是主持人和摄制组亲自到无人区进行拍摄的。

用亲身经历的方式教会电视机前的人们“当你一个在野外时该如何生存”。

  每一次,探险家兼主持人的Bear Grylls都会亲自到无人区,只带着一把小刀,一个水壶和一块打火石。

进行几天的生存,靠野生动物和昆虫填饱肚子,靠砍来的树枝搭建庇护所,靠干柴烈火取暖,过着可怜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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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这个节目,因为它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救你一命,这个节目知识面很广,涵括了地理知识,生物知识,物理知识等等,主持人用以身作则亲身体会的方法以及大量的真人真事向人们教授知识,记得报纸上有说过: 美国一9岁男孩在与家人一起露营时迷路,10天后获救奇迹生还,男孩说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他和父亲每周都看荒野求生,他运用了学到的知识。

当然,我们不可能像Bear Grylls一样无所不能,但至少当我们遇险时不至于手足无措

  我非常崇拜Bear Grylls,除了崇拜他的能耐,更多的是崇拜他那种敢闯敢拼的精神

他曾服役于21SAS,21SAS指的是第21空降特勤团,擅长于近距离目标侦察和攻击。

  1996年,他还在21 SAS服役的时候,在南非沙漠中进行的一次常规降落伞训练中他的降落伞伞衣严重撕裂,在5000米高空以两倍于正常降速螺旋坠向地面,断了3根椎骨,双腿失去知觉。

接下来他花了一年时间用于恢复,结束了军队生涯之后,他努力康复,去实现童年的梦想——攀登珠峰

虽然他不在特种部队服役,但英国皇家海军后备队授予他荣誉海军少校军衔。

1997年他成为英国登顶Ama Dablam(夏尔巴语里是“母亲和珍珠项链”的意思,阿玛达布朗峰)的最年轻者,这座海拔6812米的山峰曾被Sir Edmund Hillary称为是“无法攀登的”。

  一个摔断过脊椎的的人,在康复之后还能攀登珠峰,试问这种毅力难道不值得推崇吗

每当看完一集《荒野求生》,我都会不禁赞叹Bear的能耐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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