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余秋雨一篇关于旅游的文章
啊,看来最狠的还是我们老师,去年寒假要求写读后感+摘抄10000字,我选的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原文如下,仅供参考: 文字的真正力量,是我在余秋雨的散文中感受到的,一字一句都感于心,思于心。
受很多人的影响,我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一本书已经是他的封笔之作《借我一生》,之后又读过了《文化苦旅》、《千年一叹》和《行者无疆》。
余秋雨的文字是走出来的,同样也是读出来的。
读是在山腰上的中正图书馆,也许读书很多的人不少,大学读文科的人大都回被老师逼迫地读上一车,但是有谁会像他一样不停地旅行,古人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而余秋雨先生是:“行万里路,写万卷书”。
写出来的文字是沉淀了时间的。
不像某些文人写出来的东西,只是无病呻吟,飞絮残花毫无力度,甚至有些文人写出来的东西只是为了诋毁别人。
我始终不相信能写出这些文字的人会道德低下,我并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诋毁余秋雨的书,看的时候我只是感到心痛,感到那些骂他的人十分的可怜。
他们不懂得真正流传下来的不会是他们那些诋毁他人的话,留下来的只有思想的积淀。
不能不说迫害文人的事情从古至今从没断过。
秦王焚书坑儒,造成历史的模糊,清朝文字狱,还有文化大革命。
甚至这些还不受国界的限制,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毅然地喝下了毒药。
书页上全都是血。
我十分庆幸我没有生活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更加庆幸我没有活在六七十年代。
曾经在书店听见两个人在谈话: “买些什么书呢
” “这么多呢
挑挑……” “余秋雨的
” “嗯
那个……那个……有点……算了吧……” 有点什么呢
我站在旁边很想问一问。
是受不了他文字的重量吗
,如果没看过,又是听谁说的呢
余秋雨的文章是有锋芒的,而且锋芒毕露,他会去批评一种人,会去批评一种社会现象,难道是他说中了谁,谁受不了了
不管别人怎样说,我依然会读余先生写的书,一直读下去,感受文学的重量。
这一万多字,算是不多,也有我的一些感悟,高一的孩子也未必出得了什么太过深沉的感悟,这也可能与思想还不健全,或者与性格的不健全相关,写出这些一小半是为了作业,另一大半也是想排挤心中的郁闷。
看与不看都是一样。
这一篇看山故乡是序的东西,也属于读书笔记的一部分,不看这本书,我是不会写的。
写在电脑上也是为了方便算字数,如果有雷同,那是不可能的…… 1道士塔 《道士塔》是《文化苦旅》中的第一篇文章,我认为这一篇极其经典。
我并没有去过莫高窟,以前是很想去的,滚滚黄沙,大漠孤烟,却有敦煌壁画,亦真亦幻。
可现在我真的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那里。
我不配,我不能去真正的领悟古人对宗教的热忱,不能真正的感受到现代研究者的辛劳和付出,不能更深地领会那个时候一个民族深重的危机并不只是外国的侵略,清政府的软弱无能。
去了跟没去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是再次加快了这些色彩脱落的速度,何况我要怎样去看那个早被搬空了的藏经洞
所以就不要去了。
敦煌本该失中华最值得骄傲的,比之长城它多了绚烂,比之皇宫它多了内涵,可最后它却是中华之伤。
在第二节里,余秋雨一开始并没有写他自己的感受,而是两段的叙述,他写王道士怎样将洞壁上的“唐代笑容”、“宋代衣冠”刷白。
他写王道士怎样将塑雕“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余秋雨的笔触很轻,只是略加了些修饰,读来却痛入骨髓。
我自认为不是易动感情的人,别人可以看到哭的故事,我最多也只是皱眉或者面无表情。
可能这次是真正的感受到了笔者压抑在文字下的心情,并且被他带动了。
我想他写的时候一定是在苦笑吧
苦是痛苦,笑是惨笑。
之后的一段有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 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只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
“住手
”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困惑不解。
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
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
我脑中一片惨白。
答案补充 上面是一部分的原文.这里还有一大半那么多 至于描写江南的,那篇江南小镇,这里有;cid=143
《围城》读书笔记3000字
是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
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
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书中与、、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
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
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
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
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
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
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
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再到方鸿渐与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
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
在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
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
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
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
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
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
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
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
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
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
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
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阿Q正传读后感600字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
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
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
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
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
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
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
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
”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
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 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等等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她的承诺,她等他的回头,等到黄叶滑落,等到燕儿飞过,等等等到了最后,竟忘记了承诺。
翠翠,你是否还站在斑驳的小木船上,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你的心是否早已随他徘徊于远端的垂阳,久久不归呢
我明白世上最苦的味道便是等待,静坐在那儿,等,等着生命的流逝却无法挽留。
等时过境迁,却不流一滴眼泪。
你曾告诉过我,你喜欢等,因为等能让你感觉你正一步步与他相遇。
你喜欢等的味道,因为它是时间,记忆沉淀而酝酿的。
你等,你闻着等的味道,时间却在时钟的画面穿梭,指针在你等待逆向转动,你和他的记忆,排山倒海而来…… 这湘西边远的小城原本是静谧的;这破旧的渡口原本是残缺的;这时间流淌的故事,原来是没有的;然而因为渡口承载了他和你的承诺,故事因为有了你的等待,这小城开始布满了馨香。
你难以忘记你和他邂逅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和他交换了生命的誓约,从此你用等谱写人生的奏鸣曲,你每天闻着等待的味道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的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他
“我不知道风是向哪一个方向吹,你的温存,我的靡醉。
”翠翠,你是否感觉到徐志摩的唏嘘正如你一样呢
谁都不愿看见你一天又一天地守望在渡口上,苦苦地等待。
如果我是沈从文,我必定不会让你日复一日地等待。
因为我知道等待的味道很苦,很苦。
你必定会在雨中与他再次邂逅,可惜
我是沈从文吗
我不是,所以我只能犹如一列火车从你身边缓缓驶过,用几滴和着我对你的爱怜,同情的泪珠告诉你: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不过残缺也可以是一种美吧
尽管我不知道你下一刻是否能邂逅他,但我知道浓郁的山色锁不了你的情,曲折的流水圈不住你的爱。
你始终会秉持永不灰飞烟灭的信念,一直地等等等……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下走你对他的等待。
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
等…… 边城读后感(5)_2000字 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
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
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
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
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
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
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
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文中所说的寄食者(妓女)文化,也如此的与众不同。
即便社会上最势利的东西的产物,小镇里最势利的角落,也因人的淳朴,也是如此的敷衍着势利,而尽力过着如此人性化的生活。
甚至,楼上的歌声,也就是她的生计,可以因为河上的一个口哨,而嘎然而止。
文中处处不点出边城的不功利,人人以反功利为荣。
从中透露出沈先生对此的喜爱。
下面我重点分析一下爷爷的重义轻利。
孙女俩生活拮据,可爷爷却为人如此的“不爱钱”,似乎与钱有仇般,处处与钱为难。
实际上,爷爷是传统的边城人思想,以不爱钱为荣。
文中几处自豪的提到茶峒人平素品德,而正因为爷爷的性格正符合茶峒人的道德观,所以为人们所推崇,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文中有个细节,翠翠不愿去看热闹,要与爷爷守船时,爷爷便拿茶峒人品德去压她,以使她乖乖去玩。
为什么要品德压一个女孩子呢,因为对爷爷自己,这是最具权威性的东西,所以下意识的拿来“恫吓”翠翠。
文中描述了当事情与钱发生关系时,爷爷的处理方式—-一定是互相推诿,仿佛钱是人人都不要的东西般,在这些争执里,谁要是最后占了钱的便宜,谁就是输家。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故乡的风情,有时也是如此。
互相推诿前遍,来来去去没个停,有时甚至掷钱与地上,而人奔走开了。
文中也安排了几个推钱的场景,读来就如生活中发生的事般真实。
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与屠夫的争执,还有一个定要留钱的摆渡客。
沈先生对此类场景津津乐道,可见他对这种风情的喜爱。
人人以情义为重,一不要钱为荣,这便是沈先生所念念不忘的人土风情。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
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就走了,完全不解当地风情。
当然,我并没有说谁的错,我是说,碾坊陪嫁,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王团总家,即便不是以金钱在思维,也是十分地看重金钱,并且毫不掩饰,这与边城风情,就本质的不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
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
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美永存
读了《金色的手指》这篇文章的读后感
一缕细若游丝的琴声从门边的角落里悄悄地浮出,犹如一束明媚的阳光照耀在我们每个孩子的头顶。
我看见音乐老师纤长的手指如鱼儿一般在黑白琴键上灵巧地游动。
在阳光里,那手指变成金色的,神圣而优雅。
忽然,琴声戛然而止,音乐老师用手朝我指了指,说:“对,是你,张大嘴唱,不要怕。
”琴声又响起来,可我还是听不清自己的声音,我的歌声细细的低低的,总是躲在别人响亮的歌声后面。
我真的不会唱歌,真的不会唱歌,这么想着,我的脸慢慢地红起来,红到脖颈,像发烧了一样。
轮到单独唱了。
我捧着歌本的手却一直抖抖索索。
我的声音很不情愿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那么平淡那么干涩。
音乐老师微笑着按了几个琴键提示我,她弹琴的手指泛着淡金色的光泽。
噢,我真笨,我诅咒着自己,几乎要哭出来了。
可是,瑛子是多么让人羡慕啊。
初一时,在学校的文艺会演上,瑛子站在台上当着一千多师生的面演唱《月儿弯弯照九州》。
那时,她扎着辫子,辫梢上系了朵淡紫色的小花,显得伶俐可人。
她的歌声糯糯的,甜甜的,像是放了蜜糖,把这首老歌演绎得悲悯动人。
动听的歌喉会让一个女孩更加美丽可爱,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而我自卑,只敢在心里悄悄地唱。
走路或是休息的时候,我常会静静地回想一段歌曲,脑海里闪现着美妙的音符,无声的音乐在我的头脑深处奏响,是那么流畅那么欢腾。
其实,我是多么爱音乐! 学校里成立了音乐兴趣小组,一连几天,班里都在议论这事儿。
我兴致勃勃地鼓励同学参加。
我对瑛子说:“你有音乐天赋,一定能行!”可是轮到报名时,我自己却迟疑了,我的乐感不行吧,而且功课那么忙,我替自己寻找逃脱的理由。
当大家争着报名的时候,我悄悄缩到了后面。
从这以后,在很多个上完课的下午,我都会见到一幅令人心动的风景。
在教学楼下的花坛边,瑛子抱着手风琴和几个男生坐在台阶上练琴。
他们已经会拉一些简单的曲子,他们的手指变得熟练灵巧了。
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天,太阳特别好,花坛里的一串红开得特别艳,我记得瑛子他们演奏的是最熟悉的《让我们荡起双桨》。
我趴在栏杆上出神地注视着他们。
瑛子的身子起伏着,双肩的摆动呈现出一种柔美的弧度,她的眼睛微闭着,像是沉醉了,又像是睡着了。
悠扬的乐声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我看见瑛子细长的手指在阳光下痴迷地舞蹈,金色的,就连指甲也泛着莹莹的光。
我被深深地震动了,我悄悄地移到了走廊的立柱后面,生怕他们看见我。
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作祟呢?我渴望音乐,又逃避音乐,因为我太看轻了自己。
求《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不要读后感,要纯粹摘抄好词好句,最好标明词句出现的位置
好词:熠熠生辉 奇幻莫测 震耳欲聋 美不胜收 惊天动地 无穷无尽 屹立不动 毛骨悚然 寸步难行 英姿 精确 荒寂 沸沸扬扬,残酷,破损零散,沸腾的水流,光彩夺目、瑰丽无比好句1.那一夜在印度洋上,它不是攻击了某些船只吗
那个葬在珊瑚墓地的人,不正是诺第留斯号引起的冲突的牺牲者吗
而在所有的海面上,人们也正在追逐这可怕的毁灭性机器
2..各种各样的贝壳、软体类动物散步在柔软的沙滩上,将海底装扮成花园一般。
我们的头顶的上方是各种各样的水母飘荡着,恰似仙女撒下的朵朵鲜花3..但是,还没有等大家提到嗓子眼的心回到原处,只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划破了沉寂的夜空,有如高压水柱的呼啸4.你只有探索才知道答案5.平常采到一个有珍珠的贝,他们才能得一分钱,何况他们采得的贝里面多数是没有珍珠的.6.我的心还在这个国家,并且,直到我最后一口气,我的心也是在这个国家
”7信不信,到底也没有什么关系。
8.固然他的命运是离奇古怪,但他也是崇高伟大的。
9.但愿所有的仇恨都在这颗倔强的心中平息
10这真是一片奇妙又少见的海底森林,生长的都是高大的木本植物,小树上丛生的枝权都笔直伸向洋面。
没有技条,没有叶脉,像铁杆一样。
在这像温带树林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遍地生长着带有生动花朵的各色珊瑚。
美丽极了
鲁宾逊漂游记读后感600字
自己挑挑,1)《鲁滨孙漂流记》感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小说后,一个高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4)如 果 我 是 他--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