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狗王沈石溪读后感

狗王沈石溪读后感

时间:2019-05-12 21:40

意林 狗王 读后感内容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

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

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

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

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

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

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

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

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

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

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

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

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

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

我连一只狗都不如。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

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一篇沈石溪写的狼王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

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

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

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

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船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

还有他的《陈小手》,写一个土匪的老婆生孩子,他接来一个男医生为他老婆接生,母-子平安,然而陈小手抬枪把医生毙掉了,最后一句话是“陈小手觉得很委屈”。

委屈两个字居然道出了一个土匪心中万般的柔情,把这样一个词加在一个恩将仇报的角色身上,小说一下子产生了更加深广的内涵和余韵。

虽然他的小说数量相对较少,但几乎篇篇都很著名  有评论认为汪曾祺是“士大夫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这和他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汪曾祺(1920~1997),元宵节出生在江苏高邮的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是前清末科,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必须八股文写得好。

有许多田产,开两家药店和一家布店,但生活十分俭省,一个咸鸭蛋喝两顿酒。

爱买古董字画,是个眼科大夫,看病从来不收钱,爱品茶,爱喝酒,酒后大声背诵唐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

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因为所处的环境,个性不可能得到发展。

他的思想很有意思:“幼读孔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

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

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分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我的祖父祖母》)祖父这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有很大的影响,他给人的印象一方面是飘逸潇洒恬淡,但一方面有似乎饱含爱憎,只是不十分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而且汪曾祺自称是:“抒情的浪漫主义者”也和祖父的浪漫气质相和。

  他的父亲非常聪明,性情随和,多才多艺,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和练过武术,作画非常有功力,远近闻名,诗名不大,但会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胡琴、唢呐等全会。

手很巧,作冥衣,作风筝,养鸟,养蟋蟀。

“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自报家门》)正是因为有这种家庭文化的修养,汪曾祺也是书法、绘画等无不擅长,而且凭着很好的韵律和音乐感觉,他写了好多京剧的剧本,《沙家浜》、《范进中举》、《杜鹃山》等,还写了一些小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放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

”(《书画自娱》)  而且有熟悉汪曾祺的人描绘汪曾祺的风度,他“左手插兜,右手挥毫泼墨;画累了饮酒,饮够了作画;在女记者的簇拥下,笑谈诗书,调弄丹青,讲笑话;在聚会时自告奋勇高歌。

”  其实士大夫和才子是有所不同的,士大夫往往是取得了功名并在朝为官的有才能的人,而才子则是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和放浪不羁联系在一起,不过汪曾祺自己有一套有关才子的说法,他在《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当代才子书系》汪曾祺卷序言里这样说:“才子往往与风流相连,多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喜欢女人亦为女人所喜欢,才子与佳人是“天生的好一对儿”,“才子佳人信有之”唐伯虎可称才子之首。

”  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顾诚曾说:“北京作协开会,整个会场有一双眼睛最聪明,那就是汪曾祺。

”汪曾祺的小说《皮凤三楦房子》中写修鞋的高大头适合写汪曾祺:“他那从眼镜框上面露出来的眼睛是彬彬有礼的,含蓄的,不露声色的,但又是机警的,而且相当锋利的。

”汪曾祺就是在用这种含而不露的智慧眼光观察着,思考着,但又沉默着。

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生气发牢骚的状态。

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

”林斤澜在全集出版前言中就说:“他也确有提刀四顾,破口叫阵的时候。

”但林斤澜又说:“淡与不淡都是实情。

”这可能是说汪曾祺的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

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  “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

”(《晚饭花集自序》)  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

三种感情都很温和。

  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他曾表示:“我永远都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就像画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

”这种对“斜,对微末的追求,表达着汪曾祺的民间立常  汪曾祺的笑:“把头歪过一边去,缩起脖子,一只手半掩着嘴,就这样偷偷的笑,那模样象京剧西游记中美猴王捉弄猪八戒得逞之后在一边洋洋得意,乐不可支,愈想愈开心。

”  汪曾祺的文字清新,恬淡,静好,疏隽。

心为那些文字所感动,惊喜溢于言表。

都有些爱不释手了。

好想把那些文字都捧在手掌心,含在口腹内。

含在口中有馨香萦于口齿,捧在掌心,那些文字在掌心化作一汪清水,清水映出一丛摇曳的蒲苇,一只翠鸟从蒲苇中飞出,清脆悦耳的叫声如音乐般美。

苇下的水中鱼儿欢愉的游动着。

清晨的阳光穿过消气射入水中,折射出熠熠的波光,好美的文字哟。

它的美蛊惑了我,让我无法从这画境中走出,我在这幻化的意象中徘徊、游弋,留连于他的文字里,舍不得那清透的水,舍不得那碧色的蒲苇,舍不得那只鸣叫声如风铃般悦耳的翠鸟,还有那早晨柔和的阳光,轻淡的烟霭。

那些文字如诗如画总是让人为之悸动。

  汪曾祺,只是这个姓已经含满了水性,充满了水的灵动与清透。

我想其人也应该是水汪汪的。

汪曾祺跟朋友说,他的小说留给一位法国汉学家的印象是满纸都是水。

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

汪曾祺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泓静水且折射出空灵的波光。

  汪曾祺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读过了,上次公开课写的感想是过了火,但道理却也不曾有过错,只是有些年轻气盛,不愿理解汪先生的文笔类型罢了。

  实际上,我同他的文风有很大相似的地方。

比如,若让我随兴而为地写,我也会漫无主题,没有大致框架,却也不觉得如清汤白水一般无味。

我也不知为何,思维散而不乱,也并非有意,只是没有严格的压力,轻松了一些而已。

  我以前写作文也是潇潇洒洒,若见无骨而实存于内,上初三之后,周记是很少写了,考场作文一篇接一篇。

也因此不敢信马由缰了。

在谨小慎微地写了一段时间后,只感觉力有余,而心不足了。

感叹下每次作文都是之前写过的再现,痛于心却也不愿因一时快乐而失分,摇摇摆摆下度过了这段时光。

所以谓在初三生活久了会丧失很多东西,比如说文采。

在这段不能任心遨游的日子里,看到别人轻松地写作就会很忌妒,也不在意文笔类型了,只是骂了个痛快!  汪先生写的文章有时散得就如梦境一般,比如《复仇》。

没有大画面的杀谬,只是一些场面细致入微的描写,凭空中竟生出了几分诗意。

他的小说不用一个字一个字地纠缠不清,其实,猛然间一看,几个词语,半阕语句,就象浮出了一幅画一般,根本不用在意每个词的意思,只是体会语境而已。

  “丢,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

余光霭霭,归于寂无。

丢,又一声。

”  莲花的幽静,星的璀璨,磷火的哀怨,人生的轮回,凭着想象,就可以看到夜的寂寞,却又不乏生机的孕育。

  故事也就这样地继续,半读半猜地看下去,让人有些感动的是,  “有一天,两付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

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  初读无甚不同,却要是懂得了故事之后,一切变的都那么不一样。

这一线代表了屈服,却也同时代表了这隔代仇恨的终止。

光是属于下一代的,当然是一种祈福。

  接下来的一类,就是关于改革开放时期的事情了。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作家或多或少都有写过这个方面题材的文章,如《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真的没有任何主题和意义,只是在记叙中表达人民对劳动的热情,和人民的淳朴,善良。

  鹌鹑蛋评价:总体上看来汪曾祺的散文观与传统的散文观很相似,他没有很明确的散文文体意识,也就是不热衷于划分散文的概念范围;而且他十分强调散文的“用”,强调有感而发,为事而作,讲求见解,看重风骨,注重文采(语言的运用)等。

而且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

(受归有光的影响非常深: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桐城派的文气贯通也对他有影响)

读后感《忠诚的狮子狗》沈石溪

《忠诚的狮子狗》读后感我在寒假里读了《忠诚的狮子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动物。

它主要讲了有一个走江湖的小杂耍班子——白毛狮子狗阿尔多,它非常可爱,拥有一头剪得像狮子的白毛;12岁的小男孩谢尔盖左胳膊夹的一条毛毯,右手提着一个狭小的鸟笼;在他们后面还跟着一位杂耍班子里最老的人——马丁.洛日金老爹,大家叫他“马丁老爹”。

有一次,一位贵妇人家的儿子偶然发现了可爱、乖巧的白毛狮子狗阿尔多,便很想把它带回家,就告诉了贵妇人,贵妇人知道后,就想花重金买下阿尔多,但是马丁老爹和谢尔盖坚决不卖,就这样他们就开始了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我读了《忠诚的狮子狗》这本书后明白了我们只要用心去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感受的,有时也让我们常常汗颜,让我们大家都自愧不如。

我懂得的道理是: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爱的力量永远是最强大的,我们都要做个有爱的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印象,我不会忘记这只忠诚、勇敢的狮子狗。

十二生肖虎王出山读后感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   生肖之狗王梦游》。

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   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   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

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   《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   ,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   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

  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   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

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   ,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

可是有一次,   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   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

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   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   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

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   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   、甜、苦、辣。

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   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沈石溪的《混血豹王》全文是什么?

第一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

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陈凡在树间撩绕。

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

自从去年初冬他投靠人类后,历经艰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

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

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的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

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

有时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狗獾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他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

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地扔给他一个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他一个微笑。

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喂他,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的念珠在他头顶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他开光,求山神猎神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

就连过去一贯欺负它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他就翘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倒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直上,变成了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黑虎以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就会谄媚地朝它摇尾巴,它本来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光的护脖儿,更显得仪表俊美,神气十足,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

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

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

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

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

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

倒霉的豺逃到雨裂沟底端,无路可逃了。

穷途末路,便不顾一切的转回身来,龇牙咧嘴低声啸叫,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状。

白眉儿不紧不慢的靠拢去。

虽然雨裂沟里光线很暗,它还是看出被它逼进死胡同的是一匹体格并不强壮的母豺。

它一条猛犬,要对付一匹母豺,是绰绰有余的。

主人和老黑狗正往这里赶来,他有主人做靠山,有猎枪衬底,在这场较量中占着绝对优势。

它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制服眼前这匹母豺。

豺惊慌地盯着他,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黢黢的雨裂沟照的通亮,把那张豺脸照的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颏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中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

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

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

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个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

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型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

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

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了;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哪匹公豺愿意同兔嘴交背踩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

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

日曲卡雪山刮起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风雪。

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

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

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

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再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被冻成冰棍的。

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这胆,去钻别的豺窝。

他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

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

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

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的哀嗥着,等着死神降临。

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中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

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

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嗥,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

从此,每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的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

它觉得浑身虚软,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与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的惊恐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反而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

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继续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懵懵懂懂,似乎又回到了昔日的豺群。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

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

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

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

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

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

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

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

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

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

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

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

这将是致命的噬咬。

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

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

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

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

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

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

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

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法不拷问自己的灵魂。

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

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

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

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

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

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

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

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

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

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

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

“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

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

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

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

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

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

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

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

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

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

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

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

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

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

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

”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

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

”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

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

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

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

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

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铃的牦牛皮护脖摘下来带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

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

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

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

又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

刚想吃。

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蹿上来。

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

原先抢着给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

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

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

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

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

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

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

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

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

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

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

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

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

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

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

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

《混血豺王》读后感50字

读后感: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重新做人,金盆洗手,成为一个不在乎身份,在乎品德、性格的人。

就像豺一样,只要金盆洗手,做一只忠心的猎狗一样的品格。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