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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敌人读后感

时间:2017-10-10 22:28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白毛狮子狗》读后感 就是那一篇文章就行 字数不少于450字

《白毛狮子狗》读后感《白毛狮子狗》,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 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

1984年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院。

1980年初开始从事儿童文学创作,已出版作品500多万字。

他的动物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深受青少年读者的喜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那些动物们顽强的生命力和充满智慧的头脑所震撼,更为它们那对孩子无私的爱而深深地感动

这本书共讲述了八个故事。

其中《小鹌鹑》的故事中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母鹌鹑为了不让它的孩子受到猎狗的伤害,就故意装出受伤的样子,让猎狗以为很容易捉到自己,想把猎狗从自己的巢边引开,结果一不小心被猎狗咬住了自己,它因此而失去了生命。

母爱是伟大的。

这句话对动物来说一点都不逊色于我们人类,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时,它们总是不顾一切,第一时间挺身而出,竭尽全力去营救自己的孩子,以自己的为诱饵把敌人引开,不惜牺牲掉自己的生命……它们也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快乐和悲伤。

它们对妻子或丈夫感情的坚贞不渝,以及对主人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自叹弗如。

每当看到这些我不仅被深深地感动着,同时也为那些不尊重它们,肆意地伤害,无情地残杀动物的人类感到痛心。

多么希望我们人类能像对待朋友一样,去热爱它们,保护它们,和它们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狗的哲学》读后感

人生就好象航海一样,如果你没有罗盘,就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走.  当真正用理性思考经验之后,就能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做,知道哪一种人生更为理想,也更适合自己,哲学读后感精选.理想代表针对未来,哲学的思考就是要让人能够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向度中连贯起来,让自己的生命不再只是活在当下那片片断断,刹那生灭的过程中而已.”  爱因斯坦曾说过“专家只是训练有素的狗.”这句话的用意并不在骂人,而是要提醒我们,不要只是做一个专家,还要设法透过自己的知识进一步体验到智慧.智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总结为两点:“完整”与“根本”.  因为人体是物质的,有重量、有惰性同时也是软弱的.这种软弱会妨碍人类拥有智慧.比如,有时候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早起,却怎么也爬不起来,这时候会觉得身体实在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身体如此沉重,就是因为它是物质,所以有惰性.又有时候我们很愿意帮助别人,这代表心灵上的美好,却可能因为需要花时间、花力气,所以懒得行动.由此可知,人的身体是软弱的.人应该减少身体的控制程度,亦即要让身体的惰性无法对个人产生影响力,

朝花夕拾读后感之《狗 猫 鼠》主要内容至少300字

原文: 从去年起,仿得有人说我是仇。

那根据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

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

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

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

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

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

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

”它问。

“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

”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

”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

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

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

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

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

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

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

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

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

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

专图简易,何用礼为

……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

”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

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

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

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Allan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

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

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

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

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

猫是老虎的先生。

”她说。

“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

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

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

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

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

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

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

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

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

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

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

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

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

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

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

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

春后,你听到它“咋

咋咋咋咋

”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

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

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

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

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

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

这使我非常惊喜了。

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

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

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

“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

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

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

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

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

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

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

“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

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

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

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

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

”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

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五年级人教版上,有个单元作文的,按照那个要求写)谁抄谁是狗

我六年级的,你说的是哪个

狗·猫·鼠 读后感

1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

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

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

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

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

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

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2 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骂人术”倾倒。

看写一个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记骂骂人。

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看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小小的“鼠辈”本不值得喜爱,但因为有了猫的对比,却让我们感到了“鼠辈”其实也有它的可爱之处。

怪不得现在有了可爱的小舒克贝塔老鼠,想来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隐鼠”而受到的启发吧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一)鲁迅先生的语言严谨又扩散开来,鲜明又不失文雅,犀利又不小心翼翼。

有一股绝不会像猫一样把老鼠玩腻才吃掉的坚决之气。

  有几句话说得实在是挑毛病没处去。

“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部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得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首先,例子很简单明了,尤其是算数这么没有争议的问题,再用对比,针针见血,“没有一字不错”和“口头,自然就不错了”,这些细节语言,凸显了“我”认为他确实愚蠢。

更有甚多如此。

  (二)不听鲁迅先生怎么说话,看看他的书,思想就如洪般奔涌。

厌恶做错事说分辨话和空话不做事的人,不厌恶适性任情,做错事的人。

  (三)最后一段引得我时时去看,特单列出来以表现对它的格外喜爱。

鲁迅描写小时候的经历,爱憎分明到对事物不加考虑,直至与猫斗了大半年。

长大后他虽然对猫温和了些,也是在知道猫的狡猾后为了使自己少受些不必要的伤害才做的。

由此可见,鲁迅真是活得一生“可爱”。

  4我是常常喜欢读先生的文字的。

也常常会被先生写的东西所感动的。

虽然先生的文字没有那么煽情,可是总是会煽动我的心

  记得最先看到先生的文字是在初中。

那是一篇叫做的文章。

那时候,学完这篇文章,我们的桌子上都被刻上了一个显目的“早”字。

之后又看过先生的和等集子。

其中不免有大家都比较熟悉的《阿Q正传》《药》《社戏》《祝福》《藤野先生》《狗·猫·鼠》《纪念刘和珍君》《拿来主义》等等。

  怎么讲呢

先生写的东西是非常的犀利的。

就像利剑,直插敌人的胸膛

  看到《狗·猫·鼠》这篇文字是纯属偶然的。

而喜欢上它也是不小心的。

那时我颤动着双手拿起先生的集子。

因为有人说先生的东西“杂”的叫人看不懂。

我是抱着崇敬的心翻的集子。

我想窥视先生的内心

没想到一翻,就看到了这篇文字

现引其第一段如下: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

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骚着养畜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的“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到:“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反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十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  我是最喜欢这一段文字的。

也许是因为我也喜欢写这类的文字吧

我常常将对人和对世事的不满写下来的。

有机会时要发表的。

我是想骂那些不是东西的东西的

但实际行动是不能做的。

我还没有那种资本。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看先生的东西了。

真不知是怎么搞的

是时代变了吗

时代是的确有点变了

以至于有些人乱叫:鲁迅的东西写得太滥,什么都看不懂

是的,看不懂

因为写到他们的“痛处了”而没有“骚到痒处”!  我的心情很乱

真的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像先生那样,放开一切,为“事业”而奋斗

终我一生

关于爹的袜子娘的狗的读后感100字

大耳朵皇后觉得奇怪,便把这条虫用瓠篱盛着,又用盘子盖着,并且还亲自拿饭来喂它。

喂呀喂的,盘子里的虫忽然变成一只龙狗,全身锦绣,五色斑斓,发出金光,从头到尾可以达一丈二尺长。

因为是从盘子和瓠篱里变出来的,因此给它取名为盘瓠 高辛王见了这只非常漂亮的狗,很是喜欢,让它陪伴在左右,几乎寸步不离。

那时忽有房王作乱,高辛王为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忧心忡忡 ,便向群臣说道 如果有人能斩掉房王的头来献给我,我就心甘情愿把公主嫁给他。

群臣看见房王兵强马壮,所向披靡,势如破竹,预测很难取得胜利,都不敢去冒生命的危险。

话说这天,宫廷里忽然不见了盘瓠,大家都不知道这狗到底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连找了好几天,都查无踪影。

高辛王也感到非常奇怪。

人们哪里知道,盘瓠离开宫廷之后,直向房王的军营奔去。

房王的军营,驻扎在海水的那岸。

盘瓠跑到海边,摇身一变,变做一条张牙舞爪、威风十足的龙,浮过奔腾的大海,跳上海岸,依旧变还原形。

盘瓠跑到房王军中,见了房王,不住地摇头摆尾,哄得房王很是高兴。

高辛氏怕快灭亡了吧。

房王向他左右的臣僚说, 连他的狗都跑来投奔我了,看来必定是上天之神要助我消灭高辛氏。

于是房王大摆宴席,为这条狗的投奔作乐庆贺。

那天晚上,得意忘形的房王喝得酩酊大醉,睡在中军帐中。

盘瓠趁这时机,猛地咬下房王的头,背在背上,奔出军帐。

房王的手下派出一支追兵,每人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武器,在后面紧追不舍。

盘瓠奔到大海边,忽地纵身一跃,又变为一条甲光闪闪、须髯奋张的龙,腾云驾雾,飞过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追兵们但见眼前云隔雾阻,却不见盘瓠的踪影,只得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高辛王这天坐朝,忽然看见爱犬衔了敌人的头跑回宫来,不禁喜出望外,便叫人收去人头,多拿些剁得细细的肉酱来喂它。

我的假期读后感

[我的假期读后感]读《苏克和小感冒的非常夏天》有感在这个假期里,我花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苏克和小感冒的非常夏天》这本书,因为情节生动,引人入胜,让人不知不觉就看完了整本书,我的假期读后感。

来说说两位主人公吧,苏克“小侦探”,和米娜“小感冒”。

这两位主人公是在是让我敬佩不已,他们敢与坏人斗争,与敌人周旋,还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勇气。

唉,真是羡慕呀,我要是能这样,我和我爸妈不得自豪死了

有一次,他们要去警察局里偷能救小侦探爸爸的黑包裹,要知道,去警察局里偷东西想进去都难,读后感《我的假期读后感》。

但他们以聪明的头脑和高超的表演技术,骗过了看警察局大门的老头儿,成功取走了“黑包裹”。

这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平常的时候自认为自己的胆儿特别大,为什么呢?我特别喜欢dog,但是我妈非常怕狗,如同见了鬼一样,吓得她魂儿都飞走了似的。

大年初二,我们去统一银座买东西,出来时,有一只狗徘徊在门口等它的主人,不时冲里面狂叫几声,像一个威武的保安守在门口,昂首挺胸。

妈妈不敢出来了,我和爸爸都走好远了妈妈还没出来。

直到那只狗的主人出来,狗马上扑了出来,又蹦又跳,和主人亲密无间。

妈妈这才从超市里走了出来。

我哈哈大笑,嘲笑妈妈胆小:“一只狗就把你吓成这样,你看我,多勇敢

”现在觉得自己当初很傻,不怕一只狗就能算勇敢了吗

小侦探敢于和坏人周旋,那才算真正的勇敢呢

唉,看来我得拜访他们,取真经来,好让老妈对我刮目相看

  〔我的假期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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