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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舆论读读后感英文

时间:2014-03-21 05:47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的读后感,约500字,或哪里有原文(中文)看,谢谢

《竞选州长》读后感 读罢 《竞选州长》,掩卷而思,不禁想起30年代国人林语堂先生办的幽默杂志《论语》。

他在阐释其宗旨时有这么一句话:“使青年读者注意现实罢了。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舞台,政治生活不过是一场把戏,只是扮演的人,正正经经,感觉不到其中的滑稽而已。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正是巧借幽默,栩栩如生地勾画出舞台上所谓正人君子扮演者的滑稽百态,给黑暗的官场来了一次彻底地大曝光,使政客们的丑态一览无遗。

大小百官在官场上的千般丑态,万般嘴脸,无一不在马克·吐温或褒或贬的挖苦中跃然纸上。

马克·吐温巧借幽默,针砭时弊,使读者不仅仅注意到现实中的丑恶,更引发了对现实生活的深思。

但与此同时,其幽默的现实性也决定了马克·吐温幽默的悲剧性。

《竞选州长》固然使人捧腹,但痛快酣畅的大笑过后,却是辛辣酸楚的苦涩。

幽默就其美学角度而言属于喜剧范畴,但小说中的幽默却是一种喜中有悲,悲中有喜的黑色幽默。

马克·吐温正是用喜剧式的层层递进,高潮迭起的整体构局来叙述“我”在竞选中是如何声名狼藉、一败涂地的悲剧事件。

在作品中,“我”的对手之所以能大获全胜,除了由于他们极善于诽谤造谣之外,还得益于对新闻媒介的巧妙利用。

作为大众舆论的传播者和媒介,本应以客观真实地报道事件为宗旨,但实际上却带有强烈的政治功利色彩,成为操纵于政客手中的得力工具。

这样的曝光不得不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对当时黑暗的社会政治的一次绝妙讽刺

幽默对于马克·吐温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文学手法,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记得他曾这样说过,人类虽然很贫困,受权利、金钱、信仰、祈祷和迫害的欺骗,但没有一样东西能挡住“大笑”。

正是由于这种人生态度,马克·吐温的幽默才是如此地贴近生活,保持着与生活最大限度的亲密距离。

他的幽默不是纯喜剧式的,仅为逗笑,而是集讽刺理性和悲剧意识于一体的。

从这一种意义上来说,其幽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而所有这些都来源于其幽默的现实主义精神。

马克·吐温的幽默不仅意义深刻,而且用语浅显易懂,用一种恰到好处的叙述角度 (一般以第一人称为主),一本正经、煞有介事的叙述口吻来加工原本就荒唐不经、滑稽古怪的轶闻趣事。

在《竞选州长》中,马克·吐温也不例外地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以“我”作为故事主角,并大段引用报纸所刊消息,使文章亲切真实,自然逼真,妙趣横生,入木三分地揭示了美国政界之内幕,政客嘴脸之丑恶,并对之施以犀利讽刺和无情鞭挞。

《竞选州长》的确是一部经典作品,因为它使我们更好地了解马克吐温这位幽默大师的艺术风格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读后感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读后感]作者哈贝马斯区分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和工人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读后感。

认为后者是依附于前者的,并在最终在形态上转化为前者所表现出来的形态。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思考和研究的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在对公共,公众,公共领域的解读上他采用了社会历史方法,从历史的演进来考察。

史料顺手拈来,颇见风度。

资产阶级的早期机制起源于从宫廷中分离出来的贵族社会。

因此首先介绍的是欧洲封建制度下产生的贵族的代表型公共领域,“贵族是权威,表现在他那特有的个性当中,他是一个公共领域中的人物。

”于之相适应的是权利象征,修辞称谓等。

绅士无疑是一个代表型公共领域中人。

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代表型公共领域开始消亡,此时资产阶级已经产生,形成了市民社会,他们聚集在咖啡馆,剧院沙龙等公共场所,谈论时事。

哈贝马斯写到:狭义的市民社会就是商品生产和交换领域。

第三章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为什么英国可以通过光荣革命,法国却只能走流血的大革命的道路

对此,哈的答案是“法国资产阶级没有像英国那样与贵族上层官僚,穿袍贵族联合成一个同质的社会上层,也就不能借助贵族的强大威望在政治上维护正在进行资本积累的阶级利益,并且与国王对抗。

”相反,资产阶级和穿袍贵族之间出现裂痕。

曼德维尔名言:个人恶习,公众利益。

哈说:“一群理性的人一方面共同要求建立其捍卫自我的法则,另一方面各自想让自己例外,因此必须对他们加以归整,并建立宪法。

从而他们尽管有些私心杂念,但它们在共同行为中的结果,是一致的,看起来就好象他们没有私心杂念一样。

”因此,市民社会是法律秩序的自然基础。

第四章讨论了观念和意识形态。

哈分析了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穆勒,托克维尔政治关于政治功能哲学观点。

康德认为批判的公共性是真理的试金石。

热情赞扬了公共性。

以公共性作为政治和道德的调节原则。

在康德看来,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则又是启蒙方法,法律源自实践理性。

人民主权原则只有在公开运用理性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在资产阶级宪法和永久和平所组成的“绝对公正秩序”的常规状态下,自然法则的统治可被法律法则的统治所取代---政治可以转化成道德。

然而托克维尔就反对宪法保障劳动权。

警告说否则国家将变成独一无二的实业家,独一无二的垄断者,把公民的资本集中到自己手里。

而这就是共产主义。

针对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也警告说:必须砸碎官僚国家机器,避免国家权利集中化,读后感《《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读后感》。

总之,我觉得公共性过多,忽视个人权利;公共性过少,公共领域不公开也不透明。

第五章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的转型市民阶级典型的私人生活范围是职业和家庭。

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的转型主要是针对家庭和职业的转型。

自由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取得足够的权力用以控制他人,如今,竞争不完全,价格也不独立。

1775-1875年,自由主义昙花一现。

“商品流通的私人领域,权力集中起来;而作为国家机构的公共领域承诺对每个公众开放,这两方面促使弱者通过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经济强者相抗衡。

”普选保障了结构的转型。

L.G.STRACHEY得出貌似悖论的结论:恰恰是民主力量的反资本主义斗争,使得资本主义制度得以维持下来。

职业作为劳动世界独立出来,家庭也开始萎缩,失去了经济和教育功能。

在这个过程,公众也由文化批判的公众蜕化为文化消费的公众。

我想到的是受众的媒介素养。

文学公共领域成为社会力量通过大众传媒的文化消费入侵家庭的切入点。

大众文化试图迎合教育水平低的消费集体的娱乐和休闲需求,以增加销售为目的。

哈提到了1880年代的黄色办报作风,那时侯连环漫画以黄色印刷,最为著名的是那个在赫斯特和普立策的报纸中的黄孩子。

公众分裂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少数和消费大众。

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变为文化消费的公众,以往区别与政治公共领域的文学公共领域失去了独立的特征,政治掺和其中。

“广大无产者对政治公共领域的占领,导致了国家和这会的交叠,剥夺了公共领域原有的基础,却未曾赋予它以新的基础。

”令人沮丧的是国家和社会的相互渗透销蚀了私人领域。

这破坏了自由主义公共领域独立存在的基础。

第六章 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欧洲学术期刊,英国的道德周刊和政治周刊----->个人新闻写作------->1830年代传播信念的报刊向商业报刊业的转变。

哈认为广告宣传的兴起并非市场自由化的结果,而是卖方市场程度加大,垄断竞争加强:技术密集到大批量生产时,均衡的最优产量不能随便改变,就需要一个长期销售战略。

结论是广告竞争取代了价格竞争,市场垄断加强,透明度降低。

在这个过程中,议员独立的政治批判功能丧失----沦为政党代言人,因此议会作用削弱。

官僚机构加强:国家向社会转变;特殊利益集团和政党出现:社会向国家转变。

结论是国家和社会重叠。

第七章论公共舆论的概念首先提出作为公共舆论的两者(1.批判力量 2.展示和操纵的力量)的紧张关系。

然后分析了两种分析公众舆论的途径:1.自由主义立场(人们应该挽救公共领域的理性因素而摈弃其大众因素);2.以机制代替公众,认为机制(如议会或政府执政党)的结论就是公众舆论。

LAZARSFELD提出公众的社会心理学概念抹杀了一切关键的社会学因素和政治学因素。

将政治交往领域分为非正式的个人的非公共发意见系统(包括没有经过讨论的文化自明性,讨论较少的基本生活经验,经常讨论的文化工业的自明性)和正式的制度化的权威的意见系统。

并提出只有两个交往领域通过批判的公共性联系起来,才会产生严格意义上的公众舆论。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哪里有a room of one's own的中文翻译

自己的房弗吉利亚·伍尔夫 1928奉,弗吉利亚·伍尔夫(18821941)在剑桥大学做了关于女性和小说的系列讲座出的观点成了后来里程碑式作品《自己的房间》的基础。

下面的选文里,伍尔夫寻找文艺复兴时期有关英国女性的信息。

假设莎士比亚有个妹妹叫朱迪亚,描述她在伊丽莎白时期英国的不幸处境。

于是,我来到陈列历史书籍的书架前,取下最新出版的一本书,特里维廉教授所著的《英国史》。

我再一次查找“女性”找到了“其地位”,然后再翻到标明的页数。

“打老婆,”我读到,“是男人得到认可 的权力,上等人亦或下等人皆可以堂堂正正地进行……同样,”历史学家继续说道,“女儿拒绝嫁给父母选定的男人,就可能被关起来,在房间里挨揍,不会引起公众舆论稍稍的震惊。

婚姻不和个人情感相关,而和家族对财富的贪婪相关,在“有骑士风度”的上流社会尤其是这样……定婚往往是其中之一或两个人都还在襁褓之中时操办,而结婚通常在他们尚未脱离保姆照看时就进行了。

“这大约是在1470年,离乔叟的时代很近。

再次提到女性的地位大约是在两百年之后,即斯图亚特时期。

”中上层社会的女性依然不能够选择自己的丈夫,一旦丈夫被指定,丈夫就是君主和主宰,至少法律和习俗可以让他如此。

即便这样,·特里维廉下结论说,“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人和17世纪那些可信的传记中的女人一样,……,不缺乏个性和特点。

……的确,如果女性除了在男性写的小说之外就不存在,人们就会把她想象成极为重要的人物;变化多端;既崇高又卑鄙;既光彩照人又邋遢贪婪,既美丽绝伦又丑恶至极;如男人一般伟大,有人甚至认为比男人更伟大。

但这只是虚构作品中的女性。

实际上,正如特里维廉教授指出的,她被关了起来,在房间里被拳打脚踢。

一种非常独特而复杂的生物就这样出现了。

在想象中,她无比重要;而实际上,她根本无足轻重。

她遍布于诗歌的扉页;她无处不在,但就是不在历史中露面。

她在小说中控制着国王和征服者的生活;而实际上,只要他的父母强行把戒指戴到她的手指上,她就是任何一个男孩子的奴隶。

文学中一些最具灵感的言辞、最深刻的思想由她的唇中吐出;而在真实生活中,她几乎不识字,几乎不能拼写,而且是她丈夫的财产。

先读历史学家的书,再读诗人的书,人们构想出来的肯定是一种奇特的怪物——一只长着鹰一样翅膀的小虫;在厨房里剁着板油的生命与美的精灵。

但是这些怪物,无论想起来多么可笑,实际上并不存在。

要让她栩栩如生,必须得同时诗意而又实际地思考,从而既联系实际——她是马丁太太,36岁,身穿蓝色衣服,头戴黑帽子,脚穿棕色鞋子;又不忘虚构——她是一个容器,各种各样的精神和力量不停地在其中追逐闪烁。

不过,一旦人们试图在伊丽莎白时期女性身上用这种方法,就无法得到某种启示;由于缺乏事实而无法进行下去。

她,人们不知道任何细节、任何确实和实质性的事情。

历史难得提及她。

……偶尔也提及某位女性,某位伊丽莎白,或者某位玛丽;某位女王或者某位了不起的夫人。

然而,中产阶级的女性除了脑力和品德之外不能支配任何东西,她们绝没有可能参加任何一场伟大的运动,而那些运动汇集起来,就构成了历史学家对于过去的见解。

我们也不会在任何轶事集中寻觅到她。

奥布里几乎没有提到她。

她从来不描写自己的生活,也几乎不记日记;现存的只有她的几封书信。

她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我们对她作出判断的戏剧或诗歌。

我想,人们所需要的是大量的信息(为什么纽纳姆学院或格顿学院就没有某个才华横溢的学生提供这样的信息呢):她在多大年纪结婚;一般说来有几个孩子;她的房子是什么样的;有没有自己的房间;她烧饭做菜吗;她有仆人吗?所有这些事实都在某个地方,或许在教区的记事册和帐本上;伊丽莎白时期普通女性的传记必定散落在某处,倘若有人能把它收集起来,就可以写成一本书。

在书架上查找那些不在架上的书时,我想,向名牌大学的学生建议重写历史,这未免期望过高,超出我的胆量。

尽管我承认这要求常常显得有点古怪,不切实际,有失偏颇,但是为什么他们不能为历史稍做补遗?当然,这补遗得用不引人注目的名称,让女性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其中,他们为何不这样做?人们常常在伟人的传记中瞥见她们,一闪而过地消失在背景中,有时我想,藏起来的是一个眼色,一声大笑,或许还有一滴眼泪。

……我发现可悲的是,我们竟然对18世纪以前女性的情况一无所知。

在我脑海中没有一种这样或那样可供我反复思考的例子。

在此我想问一问为什么在伊丽莎白时期没有女性写诗,而且我不大清楚她们是如何受的教育;她们是否学过写字;是否有自己的起居室;有多少女性在21岁之前就有了孩子;筒而言之,她们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到底做了些什么。

显然她们没有钱;据特里维廉教授说,不管愿意不愿意,她们还未走出儿童房就嫁人了,很可能是在十五、六岁时结的婚。

仅凭这,我就断定,倘若她们之中有人突然写出了莎士比亚的戏剧,那倒真是咄咄怪事。

我又想起一位老绅士,他已经过世了,我想他曾经做过主教,他宣称任何女性,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具备莎士比亚的天才。

他曾就此问题向报纸撰过稿。

他还对一位向他咨询的夫人说,猫实际上进不了天堂,他又补充道,尽管它们也算有某种灵魂。

这些老绅士们花了多少心思来拯救人们啊!用他们的方式,无知的边界是怎样地退缩了啊!猫进不了天堂。

女性写不出莎士比亚的戏剧。

不管怎样,在翻阅架上的莎士比亚著作的时候,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位主教至少在这点上是对的:让莎士比亚时期的任何女性写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是不可能的,完完全全不可能的。

让我想象一下吧,既然如此地难以得到事情真相,如果莎士比亚有一个天赋惊人的妹妹,就让我们称她为朱迪斯吧,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莎士比亚本人,很有可能去上了文法学校(他的母亲是位女继承人呢),在学校里他可能学了拉丁文——读过奥维德、维吉尔和贺拉斯,还学习过语法和逻辑的基础知识。

众所周知,他是个野性难驯的孩子,偷打过兔子,或许还射过鹿,而且,不得不过于仓促地娶了街坊的一名女子,不到十个月她就为他生了个娃娃。

这种越轨行为迫使他到伦敦去撞运气。

似乎,他对戏剧很感兴趣;一开始,他在剧场门口给人牵马。

很快,他就在剧院里得到工作,成为一名有成就的演员,生活在宇宙的中心,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什么样的人都认识,在舞台上实践着他的艺术,在街道上施展着他的机智,甚至得以出入女王宫殿。

而同时,我们不妨推想一下,他那有非凡天赋的妹妹却留在了家里。

她和他一样乐于冒险、想象力丰富、一样渴望着见识世界。

但是却没有送她去上学。

她没有机会学习语法和逻辑,更不用说阅读贺拉斯和维吉尔了。

她偶尔拣着一本书,可能是她哥哥的,就读上几页。

但接着她的父母进来了,叫她去补袜子,要么去看着炖肉,就是不要对着书刊报纸胡思乱想。

他们说话很尖刻却也很慈祥,因为他们是家道殷实的人,知道女人的生活状况而且爱自己的女儿——真的,她很有可能是父亲的掌上明珠。

或许,她偷偷地在存放苹果的阁楼上匆匆地涂写过几页纸,不过她很小心地把它们藏了起来,要不就把它们烧掉。

没多久,不管怎样,在她还只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被许配给街坊的一位羊毛商的儿子。

她强烈地反对,说她讨厌结婚,但却因此被父亲狠狠地揍了一顿。

后来,父亲不再责骂她。

他反过来请求她不要伤害他,不要在婚事上让他蒙羞受辱。

他说,他会给她一串珠饰,或者一条精制的裙子;而且他的眼里还含着泪水。

她如何能不听他的话}她如何能伤他的心?可是,单是她自己天赋的力量就驱使她走到这一步。

她把自己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在某个夏天的晚上拽着一根绳子溜下楼,取道往伦敦而去.她还不到十七岁。

树篱间歌唱的鸟儿也不比她唱得动听。

她对话的声调有最为敏捷的想象力,这和她哥哥的天赋相似。

和他一样,她对戏剧也颇感兴趣。

她站在戏院门,J她想演戏,她说。

男人们当着她的面大笑起来。

戏院经理——一个胖墩墩、爱饶舌的男人——发出了狂笑。

他大放厥词,什么女人演戏就像鬈毛狗跳舞一他说,没有女人可能成为演员。

他暗示说——你能想象到他暗示什么。

她在技艺上无法得到训练。

她能在客栈里找到饭吃,或者半夜在街头徘徊吗?然而她的天分是虚构,并渴望着从男人女人的生活以及对他们生活方式的研究中获取丰富的滋养。

终于——因为她非常年轻,脸长得和诗人莎士比亚出奇地像,同样的灰色眼睛和弯弯的眉毛——终于演员经纪人尼克·格林对她动了怜悯心。

她发现自己怀上了那位绅士的孩子,因此——当诗人的心困在女人的身体内不能挣脱时,又有谁知道那颗诗人的心会变得怎样的灼热与狂烈?——某个冬夜她自杀了,被埋在某个十字路口,就在’大象与城堡·客栈外面公共马车停靠的地方。

我想,倘若在莎士比亚时期的某个女性具备了莎士比亚的天才,她的故事大约就是这样发展的。

但就我而言,我还是赞同那位过世的主教的说法,如果他真是主教的话——难以想象莎士比亚时期任何一名女子能够具有莎士比亚的天才。

因为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天才不是从进行体力劳动、未受过教育、做奴仆的人当中产生的。

天才过去不会从英格兰的撒克逊人和布立吞人当中产生,现在也不会从工人阶级中产生。

那么,它又怎能从那些女人们中产生?根据特里维廉教授的说法,她们几乎尚未走出儿童房就开始干活了她们的父母强迫她们,法律和习俗的力量又牢牢地束缚住她们。

然而正如这种或那种的天才必然在工人阶级中存在着,它也必然同样地存在于女性当中。

不时地,一位艾米莉·勃朗特、或者罗伯特·彭斯大放光芒,证明这种天才的存在。

但是,当然了,天才从没有写到纸上。

不过,当读到某个女巫被按在水中,或者某个女人魔鬼附身,或者某个聪明的女人在卖草药,甚至某位有母亲的非常出类拔萃的男人时,我想,我们有望找到一位消失了的小说家,一位受到压抑的诗人,某位不声不响而默默无闻的筒·奥斯丁,某位艾米莉·勃朗特,她被自己的天才折磨得发了狂,在旷野中拼命拉扯自己的脑袋,要不就在大路边洗盘子割草。

的确,我愿意进一步揣测,那个写了这么多诗歌而没有署名的阿侬,多半是个女性。

我想,爱德华·菲茨杰拉德认为,是一位女性创作了那些民谣和民歌,低声为她的孩子吟唱,在那冬日的漫漫长夜,唱着歌谣纺线。

这也许符合事实,也许不符合事实——有谁能说得清?——但是,回头看看我编的莎士比亚妹妹的故事,我倒觉得,其中符合事实的地方是,任何生于16世纪而且具有伟大天才的女性,必定都会发疯、自杀,要不就在村外一座孤零零的茅舍里度过余生,一半像女巫,一半像术士,让人害怕,遭人耻笑。

因为无需多少心理学的技能就能肯定地说,一个天赋很高的女性试图把天赋用于诗歌,会这样地遭他人反对和阻挠,还要被自己自相矛盾的本能折磨和撕扯,她必定会因此丧失健康和神智。

第一次给人回答问题,希望你会满意哦,亲。

有四百字左右的《反校园欺浚手册》读后感吗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本书汇作者这些年发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

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说文解字》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

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

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戴安娜之死的一些看法。

分析了戴安娜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

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

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

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

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

“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

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

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

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

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

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

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

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

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

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

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

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

“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

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

“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

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

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

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

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

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

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

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

“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

“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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