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篇朱自清散文《歌声》读后感 急!
海的女儿:追求本身是一种美---读后感 小时候,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
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
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受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之时,不惜抛弃生命,去诠释何为真正的人。
当年曾经问自己:这样值得吗
年幼的我当然无法明白这个故事的真谛。
即使是今天,每当这个问题浮现,答案仍不清晰。
长大后,学习压力使我喘不过气。
别人都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的总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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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时我明明付出努力,却无所收获。
还深深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继日地刻苦,换来的却是不可接受的低分。
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开始放弃原本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都显得有所松弛。
妈妈看着我的变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再去读一读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你会为自己现在的表现感到羞愧。
”我真的会羞愧吗
我再一次翻开了那本书。
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我感到一股甘泉涌入心田,她象初春的第一抹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
我佩服故事中的,她追求美好的目标,但对于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远胜于结果。
而我看重的却只是结果。
一点点困难,已然使我退缩。
但这点痛苦,对于来说,算得了什么
她的每一步都象是在刀尖上行走,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即使是在追求的目标已没有实现可能的时候,她仍在前行。
难道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
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
表面上小人鱼失败了,她没有成为人,但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芸芸众生望尘莫及。
是的,无论怎样,你努力地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地拼搏,不论结果如何。
卖火柴的小女孩: 看了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后,我不禁落泪了。
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个冰冷黑暗的社会,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的是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在圣诞节前夜出去卖火柴,被冻死在午夜街角的故事,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们对待弱小势力的冷酷,我还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是穿着破烂的旧衣裳在寒风中走啊走,只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
她的手冻得通红,一双赤脚穿着破了的拖鞋,她用围裙包着许多火柴,红红的小手里还抓着一把。
最后,她用一根根火柴为自己照明取暖,美好的幻景不停地出现,她仿佛觉得自己见到了亲爱的奶奶…… 小女孩的要求一点也不多,她只希望得到一点点的温暖只希望富有的人们会可怜她,买她的一根火柴,然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只能在严寒的圣诞夜中苦苦挣扎,最后被冻死。
悲惨的一幕幕画面不能不让我们同情。
我想,如果她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那该多好啊
我也希望,有人能大破这个社会的冷酷,给小女孩一点温暖。
和小女孩相比,我们真是幸福多了,我们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们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
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都不会有遗憾。
追求本身就是回报。
追求本身是一种美。
.. 渴望生命--读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
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
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
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
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
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
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
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
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
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
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对于这本书,我一年前就有兴趣了,可是因为耐性不足,还有对国外名字不熟悉,搞不清楚谁是谁的关系,一直只读了两三章左右。
后来重新拿起这本书,开头几章真的很无聊。
后来才明白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小说最后也与开头呼应——一致的无聊。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的故事早已拉上最后一幕,而我们对它的评论却会一直延续下去……” 飞鸟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诗人泰戈尔的诗集。
刚读,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
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笔法清隽朴素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 总之,一个字:美。
说它有童趣,是因为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
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
’”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多远呢,果实呀
’‘我藏在你心里呢,花呀。
’”这是一则“花”与“果实”的对话,在对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
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
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
”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
著名戏剧作家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
”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 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
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
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
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 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
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悲惨世界》——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
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
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
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
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
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
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
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
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
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
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
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叫。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仅十二岁的小男孩叙利奥,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长达四个月偷偷帮父亲抄写签条,默默忍受父亲的责骂和误解的事。
赞扬了叙利奥小小年纪就懂得关心、体贴父母,用于承担家庭责任的美德。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与启发。
想想自己,“关心、体贴父母”,这个主题在我耳边响了多少次了,可是哪时在乎过
把它当作一阵风,吹过也就算了。
哪时真正关心过父母
所谓的做家务事,不是学校组织的,就是老师叫做的,哪一次是我主动做的
就算是自己主动做的,不是一天就是两天,会持久吗
我们与叙利奥一般大,但是他所做的事情与我们做的事相差是多么大。
叙利奥对父母的关心体贴,我们是否都做到了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下午,我正在家里兴奋地打电脑,在外的妈妈突然打电话来叫我先做饭,她要晚点儿才回来。
我不耐烦地答应了,可是我并没有做到,继续打我的电脑。
妈妈回到家里,本以为我做好了饭等着她来吃呢,可是却没有,本已疲倦不堪的妈妈还得一人做饭。
想到这里,我脸红了。
通过小抄写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苦难也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当叙利奥默默忍受着父亲的责骂和误解而自己为着家默默做贡献时,我心里有种难以形容的感受。
所以我们必须向叙利奥学习,这恰恰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品质。
读了这篇扣人心弦的的父子之爱的文章,使我想起了,叙利奥的年龄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是学会关心体贴父亲,增强对家庭的责任是少年儿童面对的共同问题。
又想起现在的少年大多数受到溺爱、体恤父母、老人意识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许多人,在家吃得饱,穿得暖,还觉得不满足,经常要爸爸妈妈的钱买零食。
而叙利奥为了挣两角钱,半夜起来抄写签条,比比叙利奥,想想自己,我们是多么的羞愧
我们应该学习叙利奥,应该主动关心、体贴父母,而不是通过某中途径来关心父母的。
勇于承担家庭责任也是我们应该有的,而不是把家务事全推到父母的身上。
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做新世纪少年的好榜样
读有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未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
一位年轻的父亲为了救儿子,不顾自己的生命用手去挖掘,最后救出了儿子的事。
在这篇文章中,有一处地方让我深受感动。
当我读到“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这句话时,我被这父亲深深地感动了,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赞叹道:“真了不起呀
”这时侯我想,当时有许多人都上来劝这位亲说:“已经没有希望了。
”但是,文中的父亲知道他常跟儿子说,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所以不听劝告,还是依然用手挖掘。
他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甚至连一秒钟都没有。
这时候,不禁令我想起了现实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真正在细心地做练习题。
突然,有一道题把我困住了。
于是,我便找来了许多资料来解答这道题,可是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
到了最后,“啪”,我拍下桌子站起来气愤地说:“哼,我不做了。
”这时,爸爸轻轻地走到跟前说:“怎么了,嘉怡,告诉不发生了什么事
”我听了,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爸爸。
爸爸点点头,说:“没事,不论你遇到什么困难,爸爸永远会在你身边支持你、帮助你。
”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终于,在我爸爸的帮助下,我们把那道题给解决了。
同学们,相信你们也有跟我一样关心你们的父亲,那就让我们珍惜这伟大的父爱吧
读《挫折是福》有感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正在看电视连续剧《新聊斋》,妈妈把我叫了过去说:“你呀
就知道看电视,不知道学习。
”我连忙向妈妈解释到:“我刚写完作业,你还让我写,难到连休息一会儿也不行吗
再说了,我都写了一天的作业了也应该可以玩会儿了。
”妈妈拿出一本书,把这本书翻到第144页让我看,并说:“读完了这一篇文章你就会懂得其中的道理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女儿什么时候才能懂这个道理呢,唉
”妈妈边走边说。
我接过这本书,坐在沙发上好奇地看了起来。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女孩她叫黄思路,是北京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思路上幼儿园时还不到三岁,第一次去时就哭着找妈妈,幼儿园老师心一软,就把她送回家去了。
思路的妈妈王晶看到后就把老师留下,然后再把家里的铁门关上,隔着铁门对女儿说:“小朋友们都在幼儿园里上课,还没有到放学时间,谁也不能回家。
”思路无奈,只好自己一个人回幼儿园了。
妈妈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思路从小明白,做人不能太任性,要有一定的原则性。
还有一次学校排练舞蹈,由于走的太匆忙,思路忘记带排练舞蹈用的录音磁带。
本来,女儿出门前王晶就已经发现她忘记带磁带了,但是她没吭声,心里想:如果提醒女儿,女儿的依赖心理就会越来越强,那么,以后女儿就可能需要提醒上百次或上千次。
于是她就“冷淡”地站着,“幸灾乐祸”地看着女儿想小鸟一样飞去。
思路到了学校门口才猛然想起忘记带录音磁带了,连忙向家里打电话:“妈,我时间来不及了,麻烦你给我送过来好吗
”当时,王晶正好放假在家,完全有时间给她送去,但她硬着心肠说:“你自己犯的错误必须由自己来承担后果,你先到学校报道,再向老师老师说明情况,然后自己回来取。
”思路本来再想央求几句,但她知道妈妈的性格,还是放下了电话。
她按照妈妈说的去做,向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后,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往家里赶…… 看到这里我抬头想了一会儿,因为我对她的感悟太深了,思路小小年纪就如此坚强,在她的生命里好像根本就没有“懦弱”这两个字,她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自愧不如。
她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听话、坚强的女孩,她的一点一滴都深深地感染着我。
反观我自己,在家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整天无忧无虑,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
有时候还耍一些大小姐脾气,在家里惹家长生气,弄得爸爸妈妈有时甚至为了我的事情而吵嘴,造成家庭不和谐。
正是应了那句古话“身在福中不知福”,看来我应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
我以后也要想思路一样自立自强,我不会在接受父母的溺爱了,我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洗自己小物品和衣服开始。
自己做错事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不能依赖家长。
在家我也会学着做一些家务,这样就可以分担家长肩上的重担了,做饭、洗衣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我低头继续看了起来,原来思路不光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
她曾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不仅录制过英语教学磁带,钢琴考试通过十级,主演过一部电视剧,出版了两本书,获得“宋庆龄奖学金”,还荣豋我国唯一镌刻少年儿童亲笔签名的花岗岩石牌“中国少年榜”…… 看着看着我不禁陷入了深思中,她虽不是十全十美,但我想其中的九美她已经做到了。
在学习上,她是全国十佳,在娱乐上她的钢琴十级,在业余上她还演过一部电视剧等好多好多,向她这样的学生真是少有。
她是我在各个方面要学习的榜样。
从现在起我要一心一意的学习,不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不会的问题我一定虚心地去问老师或请教家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写作业我会认认真真的去写,不会再马马虎虎的勉强过关了。
对学习上的“敌人”我也不会掉以轻心,学习好一点我也不会骄傲了,我要做一个老师喜欢、家长称赞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真是对我启发甚大,我以后一定要做个向思路一样的好学生,为我们祖国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让大家知道中国不光有思路这样的好学生,还有千千万万个像思路一样的好孩子,他们都会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她们都会自强、自立的
《后母的三巴掌》读后感 在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有的是快乐的,有的是痛苦的,有的是幸福的……而作者的那段记忆是很特别的——后母打了他三巴掌:八岁的时候因偷瓜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岁时因不想借钱帮助别人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四岁时因家里穷不想上学被打了一巴掌。
我刚开始觉得这事特别好笑,它的,后母打了他,他竟然还好意思写出来,真是厚脸皮。
但是在我细细品味完这篇文章后才明白,这不是件害羞的事情,而是值得写、值得让大家知道的事,在我看来这三巴掌是说明了后母对他的爱啊
后母之所以打他,是因为要告诉他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每一次打他都是要告诉他一个道理:一不能养成偷东西的坏毛病;二要做一个助人为乐、在别人有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三要有人穷志不短的志气,为了自己的理想,不能半途而废。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老师给我讲的生活中的一个实例: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死了,母亲从小娇惯他。
有一次他看见同学的橡皮很漂亮,就偷了那个同学的橡皮。
老师知道后就告诉了他的妈妈,而他的妈妈非但没有制止他的这种行为,反而庇护他,说这是她给孩子买的橡皮,老师无可奈何,就没有追究。
那个小孩长大后就不是一个小偷了,而是成了一个“江洋大盗”,最后他因抢银行被抓起来了,判处了死刑。
他妈妈探监时后悔不已,这时她孩子对她说:“妈妈我有个悄悄话要对你说,你把耳朵往前一点。
”妈妈就照做了,结果他把妈妈的耳朵咬了下来,说:“这就是报应
” 这个例子说明了妈妈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这个小孩的妈妈也像作者的妈妈一样及时给他一巴掌,那么我想这种惨剧就不会发生了,也许这个小孩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因此我们不要重蹈覆辙,要好好学习,从小养成好的习惯。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读后感
夜莺的歌声的读后感
《夜莺的歌声》读后感读了《夜莺的歌声》这篇文章后,小夜莺的机智、勇敢、镇定和待爱国主义精神使我深受感动。
当德国兵们问小夜莺这里有没有人的时候,小夜莺却用这里还有猫头鹰等来骂德国兵。
还有一次德国兵问小夜莺这里有游击队吗
小夜莺却说这里有红蘑菇、白蘑菇、洋蘑菇……用巧妙的办法使敌人以为小夜莺是个傻子,就不再继续追问了。
这样德国兵跟着小夜莺走到游击队的埋伏圈里,被游击队消灭了。
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生活却不能向小夜莺这样勇敢、坚强,真是太对不起祖国了。
我们应当学习小夜莺勇敢、坚强的精神。
文章读后感
生活的色彩生活,自有酸甜苦辣,就好像调色板。
生活,多姿多彩,就好像一部连续剧,从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
总之,生活需要色彩才会精彩
红色,生活中需要你的激情,你一旦有了激情,那就是为以后打好基础,自然,有了激情做什么都简单,激情是生活中丰富的一面,它随时陪伴着你,你若能唤醒它,它就会给你人生上的成功。
橙色,它如秋天那么的朴实,也是收获的象征,在一学期过后,自己的劳动就会有了结果,结果有好有坏,你若精心耕耘,结出来的果实自然硕大,你若守株待兔,那结出来的只有腐皮没有果啊
黄色,它虽然在人们中的第一印象中不是那么的好,但它可是宝贵的经验教训,在失败后,不要灰心丧气,要有信心,吸取经验教训准备东山再起,因为失败往往是为你打开另一个成功的大门。
绿色,生活中必要快乐,快乐往往是先苦后甜的,没错,只要经历过风风雨雨,到了最后,总是会遇见彩虹的。
青色,它是在人失败后才会出现,又苦又涩的,给人压力,然而,只要事事都往好处想,它就会慢慢消失。
蓝色,它是生活中轻松的一面,也是所有人最向往的,因为在生活中谁都想轻轻松松的度过每一天。
紫色,它是生活中人们最不想遇到的,跟在蓝色之后,自轻松之后的麻烦,所以人们在生活中不希望遇到它。
黑色,它是黑暗的使者,使人感到孤独,同时也存在着一种神秘,为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
白色,它与黑色恰恰相反,纯洁,友善,不会使人感到孤独,反而使人感到快乐,它常常是人们所向往的,追求的。
在我认为,所有颜色当中彩色是最好的,因为它具备了所有的颜色,也是最完全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色彩那么就不再精彩,平平凡凡的生活有什么好呢
不如多几分麻烦和几分快乐,这样能让人受到启发和感悟,也能得到经验和教训,所以生活需要色彩
生活如画,需要色彩来描绘。
冬天的味道冬天的天气是寒冷的,我想几乎没多少人喜欢冬天。
然而,在我心中,冬天是富有色彩的,是温暖的。
寒风呼啸着,树上的叶子已经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有时,天空中不是的飘起几片飞舞的雪花,我们几乎都是温室里的花朵,享受着恬静与快乐。
然而,在我们快乐的背后,却是父母留下的辛勤汗水。
天空中漫舞着鹅毛般的雪花,我独自走在去学校的路上。
道路是如此的漫长与坎坷。
寒风无情的吹着,在我脸上留下了掠过的痕迹,道路两旁的树干在风中摇曳,尤如魔鬼的手爪在伸张。
雪天,路滑。
不久,看到前面有很多孩子,他们都由父母护送上学,他们生怕自己的孩子滑倒,生怕自己的孩子在风中寂寞。
心中不由羡慕起他们来。
寒风凛冽,好冷啊。
早上出门前,我认为不冷,妈妈让我穿衣服我也没有穿。
穿着单薄的衣服就跑了出来。
却没想到,天是那么的冷。
现在想起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风儿在我的脖子边上进入到我的衣服里面。
走着走着,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啊,原来是妈妈
他给我送来了衣服;给我送来了温暖。
顿时间,风不再吼,雪花也笑着飘下来,树干在风中凛冽着,尤如一个个勇猛的战士。
我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就到了学校。
寒冬中显真情。
在每一个冬天,我都感觉不出寒冷,因为有爱的存在。
爱可以使冰川融化,可以使人不再孤单,做事也有了动力。
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冬天。
每年不只盼望春天,更盼望着冬天的到来。
在不断的长大中,我也学会了给予别人关爱。
爱是相互的。
在我心中,冬天的味道是淡淡的甜味。
清爽夏日 夏日的午后,蝉声如织,我独自在家里漫不经心地整理书桌。
从一本旧书中蓦然飘落了一张照片,我俯身拾起…… 热泪又一次浸润了我的眼睛,模糊了我的视线。
哎,也不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了。
照片上的你,笑容依旧灿烂,如冬日阳光般温暖着我。
海风把你的秀发吹起,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阳光下的你,热情、活泼、洒脱。
还记得你不辞而别前说的话:“我很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留给我最好的朋友。
”当我说出:“和朋友促膝相处时,就是人间最幸福的时光了!”那时,你却抽泣了。
我当时感到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
那天,我依旧在路口等你一同上学。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我感觉就像等过了春夏秋冬,可你一直没有出现,我第一次尝到了没有你陪伴的路的漫长和孤单。
之后,没有你的生活很单调,没有你的路途很寂寞。
不知是过了几个“三秋”,我收到了你的来信。
信中,你说:“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只因为不想看到分别时伤心的一幕……顺便寄去我在海边照的一张照片,我想这张照片可以帮我给你带去夏日的清爽。
”这次是我哭了,我懊悔,我应该能觉察到你那一段时间的反常举动。
奶奶说过,我们是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就像孪生姐妹一样。
而现在,时空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如今的你身在何方?你还记得咱们家乡的那片小树林吗?那是我们童年的乐园,是我们尽情嬉戏的地方。
悄悄告诉你:现在小树变大了,前来逗留的鸟儿也多了,清晨数不尽的鸟儿们忘情地展示她们婉转悠扬的歌喉。
还记得黄昏夕阳下,我们一起到树林里捉知了猴,不知是我们的到来惊吓到了鸟儿,还是那些鸟儿故意和我们逗乐子,她们时而小憩,时而一哄而散,在树林上空飞舞盘旋,不知疲倦地叫啊、飞啊,不肯有片刻的安宁。
还记得那条潺潺流淌的小河吗?小河里,我们一起摸鱼虾,那里面曾留下了你我多少顽皮的笑声和欢快的歌声啊。
忘不了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们一起沿着小河挖河蚌,结果我们挖得太多,最后是你用外套包了一大包,当满身泥巴的我们满怀喜悦地回到家时,结果你被妈妈“奖励”了一巴掌…… 照片上的你,笑容依旧,清爽依旧。
轻轻地收起照片,重新夹在书中,我擦干眼泪,望着窗外,心中默念:我只希望远方的你生活得好好的,每个夏日有你的照片陪伴,就都是清爽的!送你一轮明月 天边,一轮明月高挂。
我把它摘下,送给迷路的你,让它的光芒照亮你的心房。
——题记 他,极度地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不能自拔。
又因为不善与人交流,处处受人排挤,终日沉默寡言。
但无巧不成书,前些日子,他坐到了我的前面。
每一次抬头,总是看见他弓着背趴在桌上——不用说,又玩通宵了。
我虽然无可奈何,但或许是出于好心罢,某日,还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
猛地从梦中醒来的他,睡眼惺忪,对周围的一切茫然无知。
看着他这副样子,我心中只觉得好笑。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他之间的交流,就是一次次的轻拍肩膀。
终于有一次,当他拖着慵懒的脚步,提着水壶去打水,我连忙拿出准备已久的咖啡粉递给他:“醒醒神儿,下节课挺重要的
”他当时那惊奇的目光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不久,他自己买了一盒咖啡粉,课间,座位周围氤氲着浓浓的咖啡豆的香味,他的精神也振作了许多。
再过了一些日子,桌上的咖啡粉不见了,而他也不再弓着背了。
一个有月亮的晚自习,月光透过窗户洒在纸上,我临窗而坐,试着用指尖去触摸这水样的月华。
突然,他扔了一个小纸团过来。
我好奇地打开:“喜欢月吗
看天空,今晚的圆月,皎洁无暇,清亮通透,我喜欢这种感觉。
” 从那以后,他变得开朗了。
我常常拿一些很容易的题目去问他,他却是一问三不知。
后来,他渐渐意识到上课认真听讲的重要性,还时不时地与我讨论问题。
不知从何时起,他也喜爱上了运动,篮球、羽毛球都是他的最爱。
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再也看不到沉重的脚步了。
又到了一个有圆月的夜晚。
晚自习下,他起身而走,我连忙跟在后面。
途中,我在他肩上拍了拍,他回头看着我,笑了。
我指着月亮说:“嘿,看
”顺手做了一个抓月亮的手势,“来,送你一轮明月
”他微微一笑:“这轮明月你早就送给我了
”“哈哈……”我俩的笑声响彻在天宇间。
与书共眠 朋友,你喜欢读书吗
书,拉近了时间的距离,缩短了地域的间隔;书,使您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华;书,伴你踏上理想的征途,人生从此充满阳光,光满希望。
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喜欢读书。
就寝前,我总喜欢躺在床头,顺手抽出一本书,在灯光下随意翻阅。
我曾顺着鲁迅的墨迹,去聆听那声声呐喊;曾伴着遥远的绝响,去搜寻文明的碎片。
书藉是思想的航船,在时代的波涛中破浪前进。
书籍给予我们的,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转瞬即逝的激动,而是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并唤醒我们的心灵,使人对生命的尊严肃然起敬。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结识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
我仿佛看到了那激动人心的场面。
无数苏联青年,怀揣这本书,高呼“为了祖国,前进
”勇敢地冲向疯狂的法西斯侵略者,鲜血染红了莽莽雪原。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属于每个人,虽然只有一次,但只有把它献给人类最壮丽的事业—共产主义事业,那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在泰戈尔园丁和飞鸟的温情对白中,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芳醇;在灯下秦淮河的桨声中,我隐隐辨出父亲那苍老的前影;在寒夜的小橘灯下,我看到了童真与母爱的无私:在那浊浪排空的海域中,我理解了老人对海的不屈的斗争
青春入画,看人生的风景翩然而至。
灯下,聆听成功的绝响,共享人生的快乐,体察失败的辛酸,领悟生命的真谛。
书,给予我的不止是一次品读精美文章的机会,还给了我们读书的乐趣、做人的真知。
孤独时,书是益友;忧闷时,书是敞开的窗户;郁悒时,书是灿烂的阳光;意冷时,书是熊熊的火焰……我们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受到了真善美的熏陶。
有书的生活,真好
好书,我永远的朋友
可以不
读后感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令我难以忘怀。
鲁滨孙的生活也令我难忘。
英国人鲁滨孙喜爱航海和冒险。
有一次,他和伙伴们乘船去南美洲,遇上了大风,只有他一人幸免于难,流落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从此过上了闻所未闻的寂寞生活。
他自己动手,盖房子,猎动物,养畜生,甚至还利用仅剩的几粒麦子种出了自己的粮食
许多年过去了,一天,鲁滨孙发现了人的脚印,这些脚印使他惊恐万分,因为他认为这些脚印是附近野人的脚印
也就是说,附近有野人出没。
又过了两年,他再一次看到野人留下的生火的痕迹和满地的人骨
在恐惧之中,他终于看到了一群野人带两个俘虏上岸,鲁滨孙救下了逃跑的野人星期五,他们就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后来,星期五和他一起救了一个船长,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离奇生活,令我明白: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过好自己的生活。
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