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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活着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9-02-09 10:08

《活着》读后感1000字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

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

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

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

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急需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一个 1000以上如题 谢谢了

字数啊采纳哦

求一篇关于哈利波特书的读后感,一千字以上,高中生的,别太弱智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一)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

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

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

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

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

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

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

)。

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

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

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

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二)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

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

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当我读完第一本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和第三本,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

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

在读和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

当读完最后一本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

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

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三)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

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

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出国留学网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

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

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四)  哈利波特,一个勇敢的优秀男孩,深受大家的喜爱。

他,曾经一人面对过那个令世人恐惧的连名字都不敢提的黑魔头——伏地魔,面对了不止一次两次,而是八次!他所表现出的心中无我,只求大家——巫师界未来的幸福,是令人崇敬的。

  哈利,从一岁起,父母就死于伏地魔手下,自己却因为母亲的爱而活了下来,并且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化成了人不人幽灵不幽灵的东西。

这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孩子,寄养在了他妈妈的姐姐家里。

在这个家庭里,虽说他们从未虐待过他,但也从没让他舒服过多少。

直到他十一岁,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时,一切都变了……  在霍格沃茨学习的这几年,哈利结识了伙伴罗恩和赫敏,得到了韦斯莱家的热烈欢迎。

在霍格沃茨,他才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家,懂得了真正的快乐。

  几乎每一年,他都遇见了伏地魔,有时是真实的,有时是梦中的。

而每次,哈利都能死里逃生,摆脱伏地魔。

终于,在他十七岁的那一年,他克服了重重困难,销毁了魂器——伏地魔的六个灵魂;现在,伏地魔只剩下一个灵魂了。

在霍格沃茨,他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较量,并极为潇洒地取得了胜利,赢得了老魔杖。

  而真正令我震撼的,不仅是哈利面对伏地魔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更多得是他不求虚荣,不爱施行权力,而是关心快不快乐。

他在校长办公室里,用天下第一老魔杖,修好了自己以前的魔杖——因为,他认为,使用自己的魔杖会让他更加快乐,这套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慨。

  哈利具备了伏地魔所没有的许多东西,信任朋友,便是其中一项。

真心信任一个朋友,朋友就会给予你极大的帮助。

就拿哈利波特来说吧,若没有罗恩给予他的鼓励,若没有赫敏给他的帮助,哈利是绝对不会消灭所有魂器,最后打败伏地魔的。

  哈利,是靠什么打败的伏地魔?其中不仅包含了长辈的爱,更多的包含了哈利的勇气——如果哈利胆小,那么,他就不会去想着消灭伏地魔,而是会接受长辈们的保护。

由此可见,勇气是极为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勇气,就不会成功。

  伏地魔,他只想着去征服世界,心中只有残酷,好象他认为,只有权力才能说明问题。

如果他真是这么认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快乐比权力更重要!伏地魔利用老魔仗,只想着去征服世界,最后当然没有实现愿望;而哈利,利用老魔杖修好了自己的魔杖,得到了永久得快乐。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勇敢,快乐的人吧!结交一个帮助你的真心朋友,彼此互相信任,共同成就祖国大事!

励志名著读后感1000字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作者:(俄)马克西姆·高尔基。

类型:自传\\\/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

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死了,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

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

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受虐待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

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

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

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

可谓是废寝忘食。

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

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

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

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

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

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手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经过了这个事情,阿廖沙回过头来发觉自己真的很幼稚。

经过了几年在不同地方的见识,他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

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

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

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

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活着电影优秀影评 完整1000字

中国有句古话:“”,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这是一种很消极的人生观,甚至我会鄙视这种没有志气的人。

而很多人也跟我一样都比较崇尚那种英雄般的壮烈的牺牲。

看完这部影片后,对于这句话我却有了不同以前的理解,其实,不管怎样活着、活得怎么样,可以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这部电影给我最深刻地印象是它跨度的时间之长,人物的经历和遭遇都深深的刻上了时代的印记。

那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动荡的30年:从40年代的小赌场、国共对峙的大战场,到50年代的,再到60年代末的浩劫结束。

无论是小到一盏茶杯、一本赌帐,还是大到战场上的军车、大炮,都给我们留下了很真实可信的印象,从这印象中很自然的衍生出来了一种很切合电影主题的沧桑感,一种有些悲伤、有些凄凉,还有些怀旧的沧桑感,这种沧桑感是微妙的、不易察觉的萦绕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过程中,很自然,却给人很真实、很深刻的感受。

  虽然电影在原着的基础上改动了许多,但是我觉得这部电影不但很好地符合了原着的精神,同时也不缺少导演独特的理解。

这也是使得电影同样感动人的一个关键之处。

可以说导演很深刻地理解了这部小说的内涵,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演绎了他心目中的活着。

看着电影,我不知不觉地被感动了,我开始思考什么是人,什么是活着,为什么要活着。

  电影里,故事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嗜赌如命的纨绔子弟,把家底儿全输光了,老爹也气死了,怀孕的妻子家珍带着女儿凤霞离家出走,一年之后又带着新生的儿子有庆回来了。

福贵从此洗心革面,和同村的春生一起操起了皮影戏的营生,却被军队拉了壮丁,后来又糊里糊涂的当了共产党的俘虏。

他们约定,一定要活着回去。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平安回到家中,母亲却已去逝,女儿凤霞也因生病变哑了。

  一家人继续过着清贫而又幸福的日子。

在“大跃进”中当上区长的春生不慎开车撞死了有庆,一家人伤痛欲绝,家珍更是不能原谅春生,她说:“你记着,你欠我们家一条命。

”文革时,春生遭到迫害,妻子自杀,一天半夜他来到福贵家,把毕生积蓄交给福贵,说他也不想活了。

这时家珍走出来对春生说“外面凉,屋里坐吧。

”春生临走时,家珍嘱咐他,“春生,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哪,你可得好好活着

”  后来凤霞认识了忠厚老实的二喜,两人。

然而不幸总是不肯放过福贵一家。

不久凤霞生下一子,自己却因难产而死。

凤霞的儿子取名叫馒头,聪明可爱。

影片结尾,福贵对馒头说,“你是赶上好时候了,将来这日子就了。

”  而从原着来讲,作者是通过福贵的回忆来叙述的。

作者在一个穷极无聊的下午,碰到了福贵和他的牛。

然后一段故事从这个看似平凡的老农嘴里讲出来。

抓丁,文革,疾病,死亡。

福贵的亲人一次次离开他,最后只剩一头老牛。

凤霞先聋哑,然后有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凤霞大出血死了。

女婿也被砸死。

老婆家珍是被饿死的。

孙子苦根是被豆子撑死的(太饿了)。

经过一次次死亡的考验,老人以一种超脱的姿态活在世上,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寻死觅活,他心里的亲人没有死,都陪伴着他,他在回忆,继续努力快乐地活着。

他把他的一生,讲给作者听,竟然有些像一个哲人,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普通德再也不能普通的农民。

  可以说电影里的活着远没有小说里的凄惨,但是加入了一些讽刺的东西,却同样让人看了心寒。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电影最后讲到凤霞生孩子的情节,那些没有经验的小红卫兵变成了医院的主治大夫,而真正有经验有技术的却被判为“”而关进牛棚,最后凤霞大出血,而小红卫兵却不会处理,会处理的王教授又因为被馒头噎着而不能动手术,而福贵一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凤霞死去。

这种讽刺性的情节还有很多,例如,大跃进期间,镇长到福贵家收铁,福贵的儿子有庆把福贵心爱的皮影箱拉出来,说要把那木箱上面的几根铁钉还有皮影上面的几根铁丝都拆出来。

还有有庆那一句“那不解放台湾啦”,连天真无邪的孩子说的话都印上了时代的烙印。

  在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琢磨“活着”这两个字,其实不管怎么活着,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只要活着,对家人、对朋友就是一种安慰、一种支撑。

电影中,有好多个情节都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只要活着,能见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就是已经很幸福了。

  第一次觉得活着好是在福贵被捉丁后,在一次战役上战友们都死光了,吃的穿的什么都没有了,福贵只想快点回家,看看自己的母亲、老婆和孩子。

他把手高高地举起的时候,我是多么地替他担心,心里不禁替他祈祷,只要能活着就好,不管怎么活着,都要回家看看。

  第二次心里被活着感动是在龙二被枪毙的时候,听到那响彻街巷的五声枪响,福贵吓得尿了裤子。

要知道当初如果他不是把家产都输给了龙二,那么那五枪就是福贵的了。

虽然福贵那时候活得很艰苦,但是能活着看到老婆和孩子对他来说就已经很好了。

  第三次是在有庆被区长的车撞倒的墙压死了。

福贵看到的有庆时失声痛哭,家珍悲痛欲绝。

区长春生也因此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后来春生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老婆也自杀了,他把毕生的积蓄交给福贵,一来是当作补偿,二来他觉得在世上已经没什么好留恋了,他想把钱交给福贵后就自杀。

这些都被家珍听到了,她最后原谅了春生,并叮嘱春生说“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你要好好活着”。

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质朴的感情啊

虽然儿子死了,但是善良的家珍和福贵却不希望看到自己的朋友也死去,春生能好好地活着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啊

  电影《活着》没有告诉我们悲惨的命运,里面的一次次死亡和不幸,没有使我们看到绝望,去控诉那个社会或者命运,相反每一次都告诉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认真的活着,因为这两个字很重要。

美文摘抄1000字左右带读后感

美文摘抄及读后感  。

没有一句指导,没有一丝安慰,小男孩自然是摔了又摔,双腿早已是鲜血淋漓。

终于,孩子坐在地上,哭了,哇哇大哭。

父亲依旧是那么笔挺地站着,眼中满是不屑与冷漠。

孩子多么渴望爸爸的鼓励。

没有;孩子多么渴望爸爸的拥抱,还是没有。

只是那双空洞的眼睛,让孩子感到冷酷与无情。

终于,孩子不哭了,倔强地站起来,跨上车,开始又一次的尝试。

父亲早已是兴趣索然,转过身,迈着大步,走了。

身后又是一阵金属与地面的摩擦声,父亲只是不经意地回了下头,手却在颤抖。

孩子站起来,想着刚才父亲冷漠依旧的眼神,两行热泪莫名其妙地滑过他的脸颊。

一步、两步、三步……父亲的脚步声依旧坚定。

  人生不是由分数衡量的,也不以朋友的多寡,别人如何看待你来衡量。

  人生不会根据你的周末安排来衡量,不取决于你和谁交往、曾和多少人交往,以及你是不是从未和任何人交往。

  人生不取决于你家族的声望、你拥有的钱财、你的汽车品牌以及那里工作和学习来衡量。

  人生不以你相貌的美丑、衣着服饰,以及你所喜欢的音乐风格来衡量。

  那么,人生到底有什么来衡量呢?人生由你爱谁和伤害谁来衡量;由你为别人带来幸福及悲伤来衡量;人生由你所履行的承诺与违背的信任来衡量。

  衡量人生的是友谊,它可以被当作神圣的东西,也可以被用作武器;衡量人生的是你所说的所作的所想得以及想说想做的,不管他们是有害的还是有益的。

  衡量人生的是你作出的判断、你作出这样判断的原因、为了谁或者针对谁作出了这样的判断;衡量人生的是看你刻意忽视了谁;衡量人生的也包括你的嫉妒、你的恐惧、你的愚昧无知和对他人的报复。

  衡量人生的也有心中的爱、尊重与仇恨,以及你如何培养和浇灌这些感情。

更重要的是,要看你是否在用你的生命滋润他人的心灵。

  只有你才能选择影响他人的方法,这些决定就是生活的意义。

叫一个朋友要心存感激,拥有一个朋友是一种幸运,成为别人的朋友则是你荣耀的权利。

  点评:  有人曾经有过一些可笑的想法——我长得不太好看,我这一生难道就因我的相貌而毁?我家很穷,是不是这一生都要低着头做人?我的分数很烂,大家都说我不行,我……这一生会不会就完了?这种想法很傻。

往深处想,相貌不佳,智慧超群,一样可以走好人生;现今贫穷,努力工作学习,一样可以得到财富。

人的一生,只要学会珍惜友谊,正确判断,学会爱、尊重及包容,少些仇恨,学会想做想说变成所做所说,你这一生都没有白过。

这些东西,会让你得到更多东西——钱、朋友、知识等等一些,这样的人生又何尝无值?要学会正确衡量自己的人生,不要为毫无意义的事情烦恼,朝正确的方向进步,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余秋雨文集1000字读后感

《文化苦旅》中烂的文明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

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

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

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

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

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

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

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

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

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轮盘上的空白。

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

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

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

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1000字

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书”,我们在冲动时打开,于故事情节中,却依待一个完美的结局。

青春是一条河,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也许途中会迷失方向,也许沿途会有风浪。

但是只要坚定信念“心若在,梦就在”,我的青春可以一样绚烂。

青春,不怕。

  《谁的青春不迷茫》一书用日记形式的,记录一个北漂的从04年到12年的迷茫,孤独、自信与奋斗。

他就是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历任《娱乐现场》等多档王牌娱乐节目总监的刘同。

刘同在书中讲到自己的梦想,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有些故事也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也曾过同样的心情。

只是读他二十到二十五岁的人生对话,我深有共鸣;但对刘同三十岁的阅历故事我读起来却有晦涩之感了,所以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只是草草略读,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正如书中一句经典的话—— “活在自己的年龄里”。

那才是快乐的。

  在20岁到30岁这十年的过程中,每个人的道路不同却又有种种相似。

我们期盼未来,我们试着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我们会狼狈,会潇洒,会不知所措,也会自信满满。

刘同告诉我们:“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

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

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

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  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不易,青春不难。

“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有人说过“刘同无关完美”,但他用努力与汗水让自己更加完美,像功夫小子,无天资却有野心,跌一跤爬起来继续挥拳,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择日返回再战一回。

因为年轻,所以不怕。

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失败,不怕迷茫。

  也许前路依然望不透方向。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看不到而感到无望。

时间里有悲伤,现实里有残酷,生活里有无奈,这是上天赋予青春沉重却珍贵礼物。

张爱玲在散文《非走不可的弯路》中有言“在人生的路上,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

不摔跤,不碰壁,怎能练就好筋骨,怎能长大呢?”既然“非走不可”又何必退缩?收拾行囊,背上你的正能量大步向前!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我们总是在摸索中成长,在跌打中茁壮。

用心走好每一天,坚实出信仰的力量,青春的路上依然会有多彩的音符流淌。

青春,我准备好了!  因此。

青春,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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