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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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
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
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
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
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
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
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
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
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
“如此说来,你认识我
”“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
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
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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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六年{1}班王朝泓指导老师:麦海燕我今天推荐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原著【英国】柯南·道尔,出版: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主要内容: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
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
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
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
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推荐原因: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总是出现在各种危险,而神秘的场合,破解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帮助人们战胜罪犯、伸张正义,解决各种刺手的难题,非常令人敬佩。
点评:朝泓从本文中描写主人公侦查破解稀奇古怪的案件,勇于冒险、克服困难。
希望他在学习上也可以拥有勇于接受挑战,克服困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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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 “您好。
”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
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
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以上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 (后来的事)“正是如此。
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
间或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
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
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
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
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象还很惊讶哩。
” “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 “没有那回事。
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
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
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
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
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
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
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
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
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
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
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物存在(福尔摩斯厉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