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读后感400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
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
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通过他的描写,读者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
你可以通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判断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
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
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
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
痛快
3.英雄不孤 。
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
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同。
在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啡、可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
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
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
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
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
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的内容介绍100字读後感400字(要初一的程度)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9年5月22日出生,1930年7月7日去世。
他还在1902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
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
为什么呢
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
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
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
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
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
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500字
【重要说明】下文仅供参考。
一个名为杰弗逊·霍普的少年,饱含着心中的仇恨,带着心爱之人最后的遗物,也是他仇恨的根源在盐湖城的大山里游荡。
道尔爵士在《血字的研究》中塑造的福尔摩斯自然是魅力十足,但给我印象更为深刻的还是这次案件的凶手杰弗逊·霍普。
在那老人和少女死后,极度颓丧的霍普几乎绝望,但他对仇敌的痛恨使他重新振作了精神。
它有着不屈不挠的韧劲和毅力,具备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决心;这样的他,沿着那复仇天使的道路,一直走下去。
他的仇敌逃到哪里,他就追到哪里。
得知仇敌们逃亡美国后,面对困难重重的局面,霍普这位复仇天使丝毫没有动摇,反而复仇的决心愈加强烈。
一年又一年,他在美国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敌,积蓄不多就打零工来糊口。
即使是低贱卑下的工作,他也要省下每一元钱为自己未来的复仇之旅做准备。
由于他的行动被仇敌发觉,他的仇敌逃往欧洲,从圣·彼德堡到巴黎,从哥本哈根到丹麦首都,最后到伦敦,他终于得以审判那罪孽深重的仇敌。
自己一人担任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他确实得应该这么干,在别人看来,或许他是残忍的杀人恶魔,而他自己却一直确信,这就是审判仇敌的罪过的审判者。
被捕两天后,杰弗逊·霍普死在狱中,死于长期劳累饥饿而引发的动脉血瘤症。
透过华生医生,我闷看到的是他脸上平静的笑容。
人的毅力能有多大
可以说霍普完美得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每个举动都是对此的诠释,如果没有第一章的结果,我甚至会猜想他放弃了,因为毕竟双方实力悬殊太大,一方面是盐湖城富有的贵族子弟,而另一方面是一个不值一文的猎人。
德雷伯和斯坦杰森觉得,霍普在时间与重重困难面前也应该退步了,就算有天大的仇恨。
恐怕当霍普出现在他们面前,以正义来审判他们的时候,他们才有所觉悟。
霍普的后半生,做的所有事几乎都朝向一个目标——复仇,而事实上历经千辛万苦,他也实现了这个目标。
他的毅力不是一般的坚韧,他的毅力足以给他带来一条出色的人生道路,使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尽管霍普是个杀人犯,但在我看来他却是正义的审判者,而德雷伯和斯坦森难道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他们也是在摩门教的宗教统治和极权主义下变得畸形的。
宗教本身不是罪恶的,是人都会有信仰;但一些宗教式的权力机构,例如文章里的“四圣会”大搞极权主义,打压“异端”。
最终酿成一桩桩惨剧。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仅是一部侦探小说,他背后隐藏着的则是深刻的道德故事。
我们应该向霍普学习他的毅力,霍普在重重困难的阻碍之下,不仅没有却步放弃,反而信念更加坚定,如果我们有他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事达成不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