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植物也疯狂》读后感
暑假里,我常常跑到书城里消磨时间。
无意中就发现了这本题名有趣的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植物也疯狂》。
我拿起书找个少人的地方坐了下来翻起手中的书。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让我久久不舍得离开图书馆。
直到真的很晚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主人公杨歌的爸爸(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只要被杨歌妈妈骂一次便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呢便缩小成了十厘米左右的人儿。
口袋里的爸爸喜欢花花草草,天天在家里研究这些花草。
家里并不大,随处可见的却是盆栽。
装在口袋了的爸爸发明了神奇药水,能研制出各种奇花异草。
它们拥有非凡本领,不仅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中的植物那样,能发射子弹攻击对手,还能抓小偷、惩治坏人、灭火救人、,甚至能欣赏音乐、弹钢琴、讲故事……这些神奇植物帮助了杨歌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麻烦,但不小心被坏人“猴子”利用,给地球带来了一场灾难。
植物们想起了人类总是随随便便地把它们踩在脚底下,恶意拔除它们。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植物们才想要报仇
我们真的对不起植物们呀
以后…… 我们是应该反省反省了。
植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了植物,人类将无法生存。
人类曾经乱砍滥伐,肆意的毁坏植物,消灭植物的物种。
我们对不起植物们
这本书给我们敲起了警钟。
我们应当保护植物、爱护植物。
因为那就是保护和爱护我们自己
希望以后当人们碰到被石块或者钢筋压着的植物时,不管它是一朵花,还是一棵草,都会小心翼翼的把它抢救出来。
相信读了这篇文章,人们会更将爱护植物的
它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又怎样能视它而不在呢
我们想想,植物们都为我们付出了多少
小草用自己坚强的精神鼓励着我们,让我们逐渐成长,变得更加坚强。
如果我们继续乱砍滥伐的话,最后我们会得到报应的。
没了树木,就再也没任何植物为我们挡风尘,净化空气了。
如果没了植物,小鸟就再也没家了。
最后连动物也灭绝了,人们没有食物,没动物的皮毛做衣服……整个地球就会毁灭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植物也疯狂的读后感
我想要看«丰富多彩的植物家族»读后感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 的延伸或者说结果。
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
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
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
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
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写人,写事,写植物,写动物,读后感各2篇,500字的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了一本名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书。
一拿到手,我就迫不及待的读起来。
读完之后令我回味无穷,所以就想介绍给大家。
该书介绍了主人公杨和他奇妙变小的爸爸。
变小后的爸爸被杨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所以他是一位“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变小后爸爸脑子里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因此发明了许多东西。
该书主要讲了小爸爸让杨帮他找很多恶心的东西,配制魔药,让人变完美。
可是这件事被女长知道了,于是她便骗走了魔药,让本的药厂生产。
世上所有人都成了完美人,就这样灾难便爆发了。
我特别羡慕杨,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小爸爸,去哪里都可以带上他,而且他的爸爸还很幽默,有一颗闪亮的童心。
我还想像杨那样可以吃下魔药,让自己变帅,让自己拥有超能力,去帮助世上应该帮助的人,别人有难之时,用神奇的魔药去帮助他们。
我还要用魔药使植物有生命,和我一起玩耍,让邻居老奶奶的小猪变美,让自己变成超人拯救世界。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要合理利用科学技术,否则后果会像书中一样,让机器奴役人类。
有时一个疯狂的遐想也可能变成现实,只要你肯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
不要相信世界上有魔药,就算有也不要想着用它不劳而获。
我希望杨的爸爸能变回原来的摸样,继续他们幸福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令你终生难忘的好友。
2)今年暑假,我和爸爸一起去新华书店书,书店里的书太多了,我一进书店,仿佛进入了知识的海洋,我被一本书吸引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爸爸怎么能装进口袋里呢
那口袋该有多大
爸爸该有多小
”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这本书来。
原来这是一本充满幻想的书,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杨的小男孩和他的爸爸。
爸爸之所以装进口袋,是因为妈妈每骂一次,爸爸就缩小一次,最后这得只有母指那大,杨只好把爸爸装在口袋里,从此爸爸成了杨的“小跟班”陪杨上学、做作业、玩耍。
有一次杨和爸爸去听音乐会,在回家的路上,杨被一个东西砸到了,他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水晶球。
杨把水晶球捡回了家,发现这个水晶球能预测未来。
杨利用水晶球拯救了妈妈的生命,让妈妈免遭车祸;帮助拯救叔叔制服了劫机分子;让垃圾儿消失;成功营救了马博士……不过最后经历了种种惊险,让他明白:未来会怎么样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
我和爸爸都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我对爸爸说:“要是我有这么一个水晶球该多好啊,这样就能知道考试试题,还能每次都得一百分,还能知道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
”“别做梦了
”爸爸说,“未来是靠自己掌握的,幻想不能给我们带来未来,更不能给我们带来命运的改变,假设只依靠水晶球,最后将是一事无成。
” 爸爸的一番话让我时白了,一切的幻想只能是一场梦而已,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
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我自己的未来一定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
晶赞3)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一听,就知道不可能。
杨哥变成了巨人
更不可能
可是……这一本书上,明明清清楚楚写了这一件不可能的事呀
先说说爸爸为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呢
哦,原来是因为爸爸每挨一次妈妈血口喷人的训,身体就会缩小一些,最后就可以装在口袋里了。
那为什么要把爸爸装在杨哥的口袋里呢
嗯,我知道了,原来啊,是妈妈让爸爸在口袋里监督监视杨哥的。
这里,我有点奇怪了,为什么我妈妈发我爸爸的火时,爸爸不会缩小呢
呵呵,我也不想这样
因为,身上有一个监控器,我好像失去了一样
再说说杨哥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巨人呢
呵呵,说到低,还是因为杨哥的一句话呢
“爸爸,书上说人的身体在发生某种变化之后常常会突然具有一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特异功能。
比如,德国伊文思的小学生,在一次车祸中,让汽车撞伤了脑袋,当她的伤好了之后,很意外地成了数学天才,解开了德猜想:又比如说,日本一个叫真由美的老太太,有一回不小心摔折了一条胳膊,当她的胳膊好了之后,竟然会用耳朵听字:再比如说吧,毛里求斯岛的一个叫马丁。
伊登的老黑人,在一次打仗的时候瞎了一只眼睛,但不久之后他发现自己会透视术、穿墙术、意念移物术……”爸爸听了儿子杨哥这翻话笑了。
于是,从这天起,爸爸开始搞起了发明。
结果一天,爸爸发明了变大药水,被杨哥给误喝了。
二十四小时之内,杨哥将会长到十七八米高
(等于一幢五六层楼高的楼)变成巨人的杨哥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麻烦。
最后,爸爸废寝忘食,发明出了变小药水。
有趣,幽默的著名作家杨鹏叔叔编的故事里,个个角色都各有各的特色,因为这个,才让我读的爱不释手,津津有味。
比如,妈妈喜欢发火,而爸爸却喜欢搞发明……这话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没错,因为书里装着知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也不例外。
这个暑假,我要像大家推荐这本书。
日记可以写感受或是读后感吗
《百年孤独》感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面,同样也有阴暗的一面,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
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
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
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
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
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
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
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
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原点。
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
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
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
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
《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
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
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
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
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
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
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500字
快啊
<<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读过这遍课文后,我感到有些吃惊。
因为在我平常读的故事中,狼,在我们记忆中是十恶不赦的。
恨不得早日将它们杀掉。
但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的想法变了……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
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
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
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
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
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
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
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
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
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
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
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
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
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
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
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
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
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
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平衡,才能做好事。
在一个平常的下午,我轻轻翻开书本,“消化”了《狼与鹿的故事》,在20世纪初,美国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是松杉葱郁,可罗斯福总统上任,却为了保护鹿而猎杀狼等猛兽,随行,凯巴伯森林成了鹿的天堂,但这却害了鹿,在饥饿和疾病的迫害下,鹿濒临灭绝。
当我们看到罗斯福总统下令捕杀猛兽,破坏生态平衡,我不禁皱起眉头,掩卷沉思:为什么要捕杀狼
要知道,生物链中缺了谁都不行,大自然的奥妙不正在此吗,环环相扣,却谁也不行,人们总是认为猛兽是凶残的,但我却不这样认为,鹿是人类的“宠儿”,狼是森林的“使者”,企人类来看,猛兽是邪恶的,他们摧残生灵,嗜血如命,但在猛兽的角度来看,鹿是邪恶的,它们残害大自然,所以,世界上是没有什么邪恶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大自然的潜规则,在大自然面前,渺小的人类有什么资格破坏生物链,不,是连资本也没有
退一万步来讲,即使鹿需要保护,那轮得人类吗
上帝给予鹿敏捷的双腿,不是让它们来漫步的
我们的生活不也是这样吗
在蒙古草原上如果没有狼,那么会有多少草地被羊群啃食,最终沙化,我看过一本写狼的小说叫做《狼图腾》,书中的蒙古老人将狼视为天使者。
有些人认为是迷信,可事实却与“迷信” 相符合,狼维持了草原的平衡
还有…… 这样的例子已经够多了。
我们应该已经意识到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了,如果你是一位打着“捕狼救鹿”的猎人,那就请收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