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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读后感

时间:2014-11-29 22:37

以《难忘的小学生活》为题,写一篇作文。

450字左右。

难忘的小学生活 光阴似箭,时间在滴滴答答的钟声钟流逝。

岁月的风铃在校园中回响。

一眨眼尖,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

每次想到这里,我的心如波涛汹涌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

掩卷着沉思,感慨万千,一瞬间许多美好的回忆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运动场上留下过我们矫健拼搏的英姿;语文课上回响过我们朗朗的读书声;校园里留下过我们追逐嬉戏的背影......这些生活的缩影,将在我的记忆深处永存。

六年级(6)班,52个同学在一起,这便是缘分。

我们一起为班级争光,一起嬉戏打闹,一起在知识的世界里遨游......这些宝贵的友宜是说忘记就可以忘记的吗? 我永远忘不了。

那是上个学期的田径运功会,同学们个个踊跃报名参加,他们成了体育的健儿,从失败中爬起来,从最后到全级第一。

王老师听到六(6)班的田径运动会全级第一,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同学们个个欢呼雀跃,手舞足蹈,一蹦三尺高,真叫人难以忘怀。

我永远忘不了,那堂口语交际课。

同学们对“是冷漠还是真爱”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双方都振振有词,唇枪舌剑。

这一方提出一个理由,对方马上又进行反驳,两方都不甘示弱,为各自的光点据理力争,真叫人记忆犹新。

忘不了,忘不了,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幕生动的画面,那一个个感人的事物,是我永生难忘。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们要永远记住老师的训勉,做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记住:今日我以母校为荣,明日母校以我为荣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的起源问题,人类很早就想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由于科学的落后,人们得不到正确的认识,就说人是用泥土创造出来的,是“神创论”.贾兰坡爷爷首先肯定人类的起源是从猿到人,一步一步演化成今天这个样子的.他们介绍了北京人头盖骨的发现和挖掘,这是属1.8万年以前的晚期智人化石,并且告诉我们,考古队在山西芮城县发现的石器,比北京猿人还要早一些,事实证明,人在500万年以前就扬镳了,直立行走是人类净化中最重要的一环……在这本书中,贾兰坡爷爷以《悠长的岁月》为题,介绍了自己的童年和成长经历、生平和工作历程,让我感受到了他的认真、他的坚持,他对事业不懈追求和对祖国的赤子之情.读了《爷爷爷从哪里来》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人的生命相比于人类历史漫长的发展过程,真是短之又短,当我们面对生命的时候,我们应慎重考虑:“我们该给后人留下些什么?”

哈利波特斯莱特林学院里所有的人物,从德拉克马尔福那一代开始算起,有多少人都叫什么名字

你说的是从小德往上算么

一句话斯莱特林:谁的傲慢不可一世,谁的忠诚不为人知 ---百度百科“斯莱特林”词条子时代:德拉科 马尔福(draco malfoy):马尔福家的继承人,傲慢、偏执、总是和格兰芬多做对,但其实自己也有不为人知的难处和深入骨髓的矛盾,这或许就是他的一生吧。

“德拉科在他父亲极端的严厉以及极端的宠爱养下矛盾成长,在成年自立前他幼稚与复杂相交的恶劣性格一度相当让人头疼,而成年后这些东西已经难以改变。

”----摘自《雪盲》 十六世纪著潘西 帕金森(Pansy Parkinson ):德拉科马尔福的女友,最后没有嫁过去。

由于从小的灌输,瞧不起非纯血统,对德拉科百依百顺。

粉丝们称她为斯莱特林女王殿下(笑)克拉布和高尔:保镖两人组,对德拉科衷心耿耿,马尔福少爷上哪儿他们就上哪儿。

布雷斯 扎比尼(Blaise Zabini):德拉科他们的朋友。

“布雷斯是个傲慢自大的人,他看不起几乎所有的人和物,即使他很少表达他的意见。

他瞧不起哈利,嘲笑德拉科的父亲被食死徒排挤。

也同样对伏地魔及他的手下没什麼好的评价。

”---百度百科“布雷斯 扎比尼”词条由此可见他其实是一个有主见的 很特别的斯莱特林。

亲世代:卢修斯 马尔福(Lucius Malfoy):马尔福家家主,崇尚黑魔法,对儿子溺爱又严厉,他应该是很在乎他的家人的,哈7最终战结束后中有一家人相拥的镜头。

出于对强势的崇拜,投靠了伏地魔。

是个坚定的食死徒,也算是忠诚的一种吧。

纳西莎 马尔福(Narcissa Malfoy):其实她没有黑魔标记,不是食死徒。

只是跟随丈夫卢修斯做事。

在我的眼里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他对德拉科十分的关心,在哈7中可以找到很多,包括一开始的牢不可破的誓言和后来帮哈利瞒下了他还活着的事实。

她瞒下的不是别人,正是伏地魔,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不为正义、只为她的儿子,只为,她是一个母亲。

贝拉特里克斯 莱斯特兰奇(Bellatrix Lestrange):疯狂偏执的女人,不择手段而残忍:纳威的父母和小天狼星都被她害得很惨。

另一方面她对伏地魔有一种个人崇拜——她成为食死徒不全是对权利的向往,骨子里执着而坚定不移,她一直在等待伏地魔归来.雷古勒斯 布莱克(Regulus Black):骄傲忠贞的布莱克,勇敢而执着的斯莱特林。

一个值得人尊敬的角色。

他加入食死徒——为他作为一个斯莱特林的骄傲,他退出食死徒——为他作为一个斯莱特林的勇气。

他没有想过退出的后果么

没有预知到防抗的下场么

他有

但是,他选择了站在黑魔王的对立面——没有援手,没有帮助。

他一个人,从他意识到错误的那天起斗争到底,却从来没有想过退缩,还记得他说的话么“致黑魔王:我知道在你阅读这张纸时,我肯定已经去世很久了。

但我想让你知道是我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已经偷走了真正的魂器,并打算尽我所能地尽快销毁它。

面对死亡,我无所畏惧,因为我心中怀着一个希望:当你遇到你的对手时,你只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

不畏惧改正错误,亦不畏惧死亡,他是斯莱特林永远的骄傲。

西弗勒斯 斯内普(Severus Snape):伟大的、永远不应被忘记的斯莱特林。

他的热爱从不轻易说出,却穿越了生命的永恒;他的勇气不轻易标榜,却敌过了阴冷的死亡。

他眷恋那双翠绿的眼,所以他选择了隐忍、选择了承受、选择了最终的死亡。

这是什么样的爱,这是什么样的忠贞

他爱了莉莉一辈子,爱她的一切爱到了抛弃厌恨,爱到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执着注视着那异常相似的双眸。

那头银色的牧鹿,奔驰在岁月的长河中,诉说着他无声的爱、无声的执着。

黑色是因为他的坚定、黑色是因为他的隐忍、黑色是因为他与黑夜一样——向往却从不能与光明,他的热爱相会。

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救赎了他自己,更感动了每一个人。

汤姆 马沃罗 里德尔(Tom Marvolo Riddle ):嗜血的红眸,漆黑的发,那是他的象征,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

他骄傲于自己的斯莱特林血统,却从没有了解过斯莱特林的精髓——真正的斯莱特林从不惧怕死亡。

永生就是一切么

统治就是一切么

是什么造成了这个男人的悲剧

是世界、命运、还是他自己

世界拒绝了他,于是他亦拒绝了世界。

他的孤独和寂寞,最终化成了一个另人扼腕的悲剧,倘若那时不是一念之差,汤姆,我宁愿叫他汤姆,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

或许,他的骄傲拒绝如果,他也从不需要怜悯,他偏执地走在他的道路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他从不曾回头,从——命运开始的那天起。

创始人:萨拉查 斯莱特林(Salazar Slytherin)(你可以不采纳,我就写写玩儿);千年,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间。

我总是能想象那个伟大的巫师年轻时的身影,那种嚣张而沉静的,不可一世又淡定从容的气息。

倘若他看到这些斯莱特林们,恐怕只是淡然一笑吧,从来也只有他一个,是我们永远的斯莱特林,无所谓有多少人记得,他的一生,他自己记得就足够了。

写得好辛苦...

笑傲江湖读后感

[笑傲江湖读后感]重读《笑傲江湖》,至岳不群罚令狐冲于思过崖面壁思过一年,岳灵珊与令狐冲情变时,我忽然想到,其实这一切与之前我所理解的可能有所不同,这应该是岳不群设下的一个局,笑傲江湖读后感。

岳不群觊觎林家《辟邪剑谱》由来以久,在衡山收林平之为徒之后,应该一路盘算如何得到这一秘籍而又不留痕迹,于是想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当然知道女儿岳灵珊与徒弟令狐冲之间的感情,但是,为了得到这部武林宝典也顾不得女儿的幸福了。

他一定是先分析这一想法的可能性:要得到这一宝典,必须从林平之下手,而要不着痕迹的套出秘密,则最好让女儿和林平之结为夫妇。

林平之长的异常俊美,这一点很重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正处于青春懵懂时期的岳灵珊。

虽然女儿与令狐冲从小粘在一起,情投意合,但也不是不能挑拨。

于是他一回华山,就以令狐冲行为不严谨为由,罚他于思过崖思过。

这样一来,就从距离上把他与女儿分开,一方面疏远二人之间的感情,另一方面让女儿与林平之多在一起培养感情。

他深知女儿虽然钟情于令狐冲,但毕竟是少年人,心性不稳,活跃好动,耐不住寂寞,与潇洒俊美林平之相处一久,感情自然容易变迁,读后感《笑傲江湖读后感》。

再加上他深知女儿心高气傲,好胜心强,就故意纵容女儿偷教林平之武功,岳灵珊教过之后定然会炫耀,结果林却败在了令狐冲教会的陆大有手下,这下岳灵珊气不过,加上被令狐冲失手打落心爱的宝剑,她在感情上已越来越疏远令狐冲,而与林平之愈走愈近。

想到此节,我顿觉岳不群思虑深远,对人性把握精准到位,实在是令人难望其项背,但如此机关算尽,不惜破坏女儿与爱徒的幸福,仅为了得到一部宝典,其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却又不免让人胆寒齿冷。

两年前我读到这一段时,感于岳灵珊的情变,认为她与令狐冲之间并非真的感情,但现在我倒觉得那应该也是真的感情,只是这种感情未经历练考验,又在老谋深算的父亲一手策划下才变迁的。

正如诗人张云傲所言:“见多情易厌,见少情易变。

但得常相思,便是常相见。

”见的少而又诱惑多,再加上彼此之间被强加的误会,这份未经历练的青涩感情很自然的就破灭了。

只是苦了令狐冲啊,一方面,令狐冲年龄比较大,在感情方面心性要稳定许多,不会轻易生变,另一方面,他独自一个人在思过崖上,也没有什么诱惑,只能靠思念来打发度日,是以两个人感情一增一减,渐行渐远,以至于两人最终分道扬镳。

唉。

  〔笑傲江湖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朝花夕拾》的启发

朝花夕拾琐谈许多年前有一首歌很流行,歌的第一句是“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你在风雨后”。

我在重读《朝花夕拾》时突然想到这句歌,我想不出“朝花夕拾”与杯中之酒的风马牛式联系,风雨之后的你何以寂寞

只觉得这样组合的句子虽有意象却斑驳断裂。

歌词中“朝花夕拾”无疑是取自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朝花夕拾”这个充满意蕴的词语是鲁迅先生独创的。

大致说来花与酒是有因缘的。

陶渊明爱菊花,爱饮酒。

李白的诗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白居易被贬官后写有“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的句子。

但大约鲁迅先生当年写《朝花夕拾》里那些文章的时候,案头却不是放着一杯酒的。

一边啜酒一边写文字,据说那是当年香港的武侠小说家古龙大侠的名士派头。

鲁迅先生嗜烟,我看到他夹着烟嘴的照片。

鲁迅在《藤野先生》一文最后写到:“只有他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女作家萧红写于1939的长篇散文《回忆鲁迅先生》,里面多次提到先生的抽烟,“鲁迅先生备有两种纸烟,一种价钱贵的,一种便宜的,便宜的是绿听子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牌子,只记得烟头上带着黄纸的嘴,每五十支的价钱是四角到五角,是鲁迅先生自己平日用的。

另一种是白听子的,是前门烟,用来招待客人的,白烟听放在鲁迅先生的书桌的抽屉里。

来客人鲁迅先生下楼,把它带到楼下去,客人走了,又带回楼上来照样放在抽屉里。

而绿听子的永远放在书桌上,是鲁迅先生随时吸着的。

”鲁迅先生几乎是烟不离手的,会客,读书,写作,大都如此。

吸烟无疑损害了先生的身体。

萧红还写到鲁迅先生的吃酒,“鲁迅先生喜欢吃一点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鲁迅先生吃的是中国酒,多半是花雕。

”花雕是先生家乡绍兴的名产。

显然,鲁迅先生不嗜酒,写文字时就更没有以酒助文兴的快意情仇了。

鲁迅先生绝不是一个醉眼朦胧的煮字客,虽然他的小说散文里多次有关于酒的文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的穿长衫的人,备受闲人们的奚落嘲笑。

阿Q没钱的时候也要赊两碗空肚酒喝的,然后飘飘然的飞起来,大喊“造反啦,造反啦”。

鲁迅先生有一篇著名的学术文章是《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文中对刘伶、阮籍、陶潜等魏晋人物与酒的关系有精辟的见解,以后遂成定论。

“五四”后反封建文化的阵营渐渐分道扬镳,胡适向右,鲁迅向左。

写《朝花夕拾》时的鲁迅先生,是一位荷戟独斗的战士,朝花夕拾这个词语大可说与杯中之酒或人间风月无甚关联。

《朝花夕拾》的书名是颇有些意味在的,时间之水漫漶浸渍,往事之花寂寞在灵魂深处。

鲁迅先生是这样解释过《朝花夕拾》的,“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

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可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朝花夕拾》是寂寞人语,是至爱者语,是悲怆者语,是斗士语。

有人说过,一切文学都是回忆。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记录了先生童年青年的经历等,朝花实为曾经生长的往事之花,曾经爱与厌恶的人和物不曾在记忆中永远泯灭。

鲁迅先生用闲聊的方式任性而谈,如他的保姆长妈妈……“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灵魂。

”如他在三味书屋的先生寿镜吾,如他的异国老师藤野先生,如友人范爱农,他的病重的父亲,他爱的书――绘图的《山海经》,他喜欢的小动物――隐鼠。

鲁迅先生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

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许多年后,先生在北京,在厦门,在广州,夜深人静时,回想这些时,伴他的不是高阳酒徒的一碗残酒,也不是周作人式的一杯苦茶,大约是一支烟,一种思想的心境,深入骨髓,淡化无痕。

而在《二十四孝图》里,他怒吼出,“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现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这样的凄厉、怨愤,直言不讳。

浇愁式的啜酒与闲适状的品茗不宜写出《朝花夕拾》里那些或深沉慈爱或悲怆怨愤或批判针砭的文字,特别是他写到父亲的死和朋友范爱农的死,冷静,悲凉,这些都是产生在暗夜中的文字,有深刻的鲁迅印记,是对中国社会的独异体察。

在《后记》一文里,配了四张清代刻本的插画,第一张图是“曹娥投江”,第二图是老莱子的,第三幅鲁迅先生自画的“活无常”,第四幅是各种《玉历》图像。

鲁迅先生是历来重视美术的,几张图值得一看,也可见出鲁迅先生批判封建文化的深意。

文章自成高格调,何须杯中之物共陶然

我近来前前后后重读《朝花夕拾》,隐隐觉得,鲁迅先生的字里行间洇渍着一个“寂”字,不知方家以为然否

《朝花夕拾》共十篇,始写于1926年,完成于1927年,始在北京,继在厦门,编订毕已在广州,距今已是80年了。

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读后感

[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读后感]作者:(印)克里希那穆提出 版 社:学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3-1原价:39.00元当当最低价:33.70元· 去当当了解更多书籍资料 卓越打折价:元去当当网购买本书··· 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内容简介: 克里希那穆提灵性导师的生涯是从印度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开始的,最终成长为一个毫不妥协的、思想独立的大师,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读后感。

他的言论和思想不隶属于任一具体之宗教,既不属于西方,也不属于东方,而是属于全世界。

在长达60多年的时间里,他以与每个个体、每个社会组织休戚相关的语言向广大听众传授真理。

他还常与各种各样的作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和民族领袖进行探讨。

凭借着无与伦比的敏感和直接,且摒弃了任何固定程式,他能够接触到那些人类几个世纪以来所苦苦追寻的问题的核心。

克里希那穆提的著作已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版。

此外,还被制成音频、视频和电子文件传播。

有150多所大学正在使用他的著述,读后感《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读后感》。

我们从克里希那穆提已经出版的和尚未出版的材料中精心选择,编选了这本精选集,力求体现克里希那穆提思想的深度和广度。

希望读者不仅局限于本书,还能进一步阅读克里希那穆提的所有作品。

《真理是无路可循的国度》是克里希那穆提与神智学。

①分道扬镳的标志性作品,包含了其思想的主要方面。

书的余下内容按年代划分,分成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涵括了他从神智学分离出去后的几年内,他所发表的代表性演讲。

第二部分是从他与他人对话中精选出来的,主要是关于教育的早期作品,以及一些更加私人的旅行和克氏对自己的评论。

第三部分是从他的公开演讲、与学生的研讨、与基金会成员的对话等中挑选出来的,主要表现了克里希那穆提关注对象之广博。

最后一部分是克里希那穆提对自己作品核心思想的评论。

这些材料基本来源于他生命晚期的演讲,探索了核心思想的主题,并回顾了他早期的宣言:真理作为无路可循的国度,是绝对的自由、爱和智慧。

读者对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的最新评论: 热门书籍推荐:上帝死了,神学何为

――20世纪基督教神学基本问题小故事大智慧谋生之道  〔克里希那穆提精选集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一个很有哲理小故事加读后感

读史记,发现中国 ——《史记》读后感一直不敢读《史记》,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深邃,因为它的博大。

这个夏天,我鼓起勇气翻开它的扉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果然是一个浩荡而滂沱的历史长河。

在读史记前,我刚读完《狼图腾》,心中一直郁结着农耕文明“羊”的阴影,而《史记》让我重新燃起了心的熊熊火焰。

翻开《史记》,乱世与盛世,义士,死士,智士,忠义与背叛。

各路人马在历史的舞台上舞出属于自己的那一幕,留下一段传说和史书中的浓墨,便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是一种豪迈,也是一种气概。

而史记就是这样一部大气滂沱的史书巨作,读完它,我似乎触摸到了历史的脉搏,我感受它的跳动,我知道它是鲜活的,因为那里面流淌着的炎黄子孙的热血。

如果非要给《史记》这部史书加上背景音乐,我想那该是纯粹的鼓点,鸣鼓作战,勇往直前。

教科书对《史记》的描述是这样的:“《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想,史记的意义远不止这些。

在现代,人们更应该去读《史记》,因为《史记》里有我们现代人所缺少的东西——气节。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的传世名句想来大家都应该知道,而在梁启超制定的《史记》十大名篇中,有五篇与气节有关。

“大江东去 楚王流芳”——《项羽本纪》,“礼贤下士 威服九州”——《信陵君列传》,“文武双雄 英风伟概”——《廉颇蔺相如列传》,“功成不居 不屈权贵”——《鲁仲连邹阳列传》,“戎马一生 终难封侯”——《李将军列传》,“史公记史 千古传颂”——《太史公自序》。

至今读来,还是一字一句都灿烂光华。

在那样的一个时代,人们最看重的不是财富,不是权术,而是一个人的节气,也正是这样的信仰让无数炎黄子孙在威逼面前不屈服,在利诱面前不转移,在身体和心灵都受到非人的折磨后,高贵的灵魂任然能够在小人面前折射出伟大的光芒。

他们的肉身虽殒灭,但他们的灵魂成为了巨人。

而在现代,物质的气味已经掩盖了千百年来为中国人所信仰的气节,君不见,一家人能够因为一套房子的归属而大打出手;君不见,一个企业的员工会因为升职而明争暗斗;君不见,朋友间会因为金钱而亲密无间也会因为金钱而分道扬镳。

无所谓气节,无所谓忠义,只有最实际的利益还有权利。

不得不说,这是现代中国人的悲哀。

想来,中国人的信仰缺失已经不是一段时间的问题了,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现如今,我们经济上强大起来了,但我们精神上仍然脆弱,可以说,这是十分危险的。

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无法以强大的姿态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无法得到他人的尊重,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最终会被自己而打败。

要知道,精神的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而《史记》,便是现代人最好的精神补品。

诚然,我们在物质上要比前人优越许多,但在精神上,前人的高度是现如今的我们所无法企及的。

此外,《史记》详细地记载了各个时代的风貌,饮食,服饰,礼节,兵器等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而这也是其他的史书所不能及的。

看《史记》看到的不仅仅是史实,还有各个时代的精,气,神。

很神奇,一项觉得古书无味的我竟在《史记》中读出了另一种况味。

千里单骑,雪夜突袭,一个个故事汇成了一个浩荡滂沱的历史长河。

曾以为古书无味,怎料,一本《史记》,一部史书著作,让我改变了想法。

在《史记》里,我最喜欢的是关于东周的部分。

东周一个分裂而混乱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中,总是不乏奇人志士,各路人马,来去纷纷,看似眼花缭乱,实则历史一直在按照预定好的规律在向前行走。

郑庄王,一身智谋,怎奈寿有尽时;楚庄王,穷兵黩武,一生征战,也曾上演“楚王问鼎”这样的历史大戏;齐桓公,管仲为辅,几成霸业,怎料晚年凄景。

南宫长万,天生神力,却也为孝为忠而死;无名老人,知恩报恩,泉下也结草。

管仲,忠义一生,为桓公而治天下,无奈晚年忠谏终成空。

可以说,管仲是《史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历史人物。

管仲辅佐公子纠失败,在其友鲍叔牙的帮助下得到了齐桓公的重用,自此,齐国大治。

《史记•管晏列传》是这样的记载的“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

少时常与鲍叔牙游,鲍叔知其贤。

管仲贫困,常欺鲍叔,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

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

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

鲍叔遂进管仲。

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而在这之后,“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

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

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

”故论卑而易行。

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摘自《史记•管晏列传》)可见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下,大治,不久便成为当时的第一霸主。

而对于孔子对于管仲的偏见,司马迁是这样说的“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

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

语曰:“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

”岂管仲之谓乎

”(摘自《史记•管晏列传》)由此可见司马迁对管仲评价之高。

而我对管仲的喜爱,不仅局限于他的治世之才,更为打动我的,是他的忠义。

初见桓公,与桓公彻夜长谈,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政治才华,“桓公与管夷吾连语三日三夜,字字投机,全不知倦。

”(摘自《东周列国志》)。

获得相位后,励精图治,而对于桓公更是倾尽心力,无怨无悔。

而在自己的晚年,他仍不忘向桓公谏言,让桓公远离易牙等三人。

管仲的一生,都献给了桓公和齐国的人民,他是真正的巨人,学识的巨人,精神的巨人。

真的巨人从不在意身后的财富与权力有多少,后世的人们自有公道。

除却以上所说的,从整体上来看,《史记》也是很有特点的。

它的特点不仅仅是内容博大,具有高度概括性,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以“互文相足之法”,节省笔墨,存真阙疑,尽量保存史料的“鲜活”。

读史记的人往往能从中发现不少的“错误”。

书中的有些说法会“自相矛盾”,篇与篇之间会出现问题,就算在一篇文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此,一些人便会得意洋洋地宣告《史记》的种种错误,其实,不然。

在我看来,那不是错误,而是《史记》的一大优点。

熟悉《史记》的人都知道这是“兼存异体”,故意如此。

这样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

相比于某些史书作者非要拼凑出一个完整无误的历史而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司马迁无疑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而如果以文学的角度来看《史记》,它也无疑是一部伟大的书。

翻开它,你会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有自己的个性的,他们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

读《史记》,你会为义士的大义凛然而动容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示卒而荡气回肠;读《史记》,你会随着故事情节的紧张而紧张,会因为幽默的语言而微笑,会为故事的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忧;读《史记》,你会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了解中国的历史,而这也,也就如同了解我们的过去。

《史记》写的是历史,但它的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每个字都浸透灵魂,每一个字都气贯长虹。

我相信,中国人是有着强烈宗族观念的,而《史记》便是一部可以在过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足迹的书。

中国人何以有今天

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到底是什么

我们真如某些外国人说的那样没有信仰没有民族个性吗

我们最原始最本真的模样到底如何

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

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摘自《史记•五帝本纪》)。

黄帝,中国人的祖先之一,虽然这个人物现认为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但是他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中国人。

在今天,在这个世界多极化的时代,我们中国人更应该相信我们是强大,团结而又古老的民族。

中华民族,要亮出自己的色彩,要相信,我们都是黄帝的后人,我们来自一处,我们心向一方。

合上《史记》,我又回到了这个安静的世界,但是我的思绪仍然停留在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

我仿佛听见战鼓敲响的声音,我仿佛看见冒死直谏的忠臣,我仿佛看见帝王踏上宝座的背影,我仿佛看见战火纷飞的沙场,我仿佛看见歌舞升平的盛世,我仿佛看见战死沙场的将士,我仿佛看见雪夜突袭的出其不意,我仿佛看见视死如归的坚韧不屈,我仿佛看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创造着历史,推动者历史长河的奔流。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我看不见了,但我能感受到,那奔流的声音,就像是血脉在涌动。

那有节律的声音,分明告诉我,这是一个强大的民族,而这个民族的名字是,中华民族。

读《史记》,发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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