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在安妮的快乐生活中,她无不是在“错误中成长”,她的家人、老师和朋友对她开敞心怀,因为她的可爱而不断接受和原谅她的错误,也促使她不断改正自己的错误,最终成长为一个有用之材。
而我们的身边的人都认为我们不能犯错误,哪怕是说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弹错一个音、做错一个动作,这个时候的大人都似乎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身边的人都没有艾凡里人家的包容心,为什么现在的批判太多,而褒扬却很少
我向往安妮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向往可以有自己的空间,向往不会因做错事而被责怪的日子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00字。
读完先生的这篇,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百草园的快乐与三味书屋的枯燥。
百草园是作者童年时代的游乐园,在那里有享不尽的快乐:在那里可以尽情地捉蚂蚱,摘桑椹,抓蛐蛐斑斓和蜈蚣,最有趣的是,他可以听妈妈讲故事:“从前,有一条蛇......”。
冬天的百草园虽然有些乏味,但也是充满童趣的,可以堆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
三味书屋里,老师是严厉的,他不希望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紧要的事;他还是一个好心肠的人,就算学生在他讲课的时候偷偷跑出去玩,他依然不会惩罚他们,只会催促他们赶紧读书;他是一个痴迷于读书的人,在读到最好的文章时他总会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从这里看来三味书屋也充满了童趣。
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先生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里是枯燥的、无趣的。
我从小出生在城市里,没有像先生那样的百草园,只有假期时偶尔才能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虽然现在时代发展了,但社会竞争也更大了,家家的孩子都比着上学习班,都比着上哪所好学校,跟过去的孩子来比,我们少了很多乐趣。
第二篇:——读后感 都说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批判了腐朽的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身心发展的束缚”。
依笔者看来,这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
成年的鲁迅是战士——“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而成长为这样一个战士,首先是需要人性的底蕴的。
虽然这“人性的底蕴”难以说明,是娘胎里带来的
是环境培养的
但,这底蕴是确实存在的;对于鲁迅之所以是鲁迅,也是不可缺少的:那就是热爱自然的天性。
换句时髦的话说,是浪漫的天性。
现今,城市里的孩子已经几乎不可能体会到鲁迅幼时的欢乐了;而说起童年乐事,哪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一箩筐呢
百草园中的蟋蟀、何首乌,美女蛇的传说,又何曾异于我们穿着露屁股的短裤(那一定是在树枝上刮破的)下河摸虾、上树捉鸟呢
那别了“野孩子生活”的入学,那听老先生抑扬顿挫地朗诵,“我便疑心那是极好的文章”,又和我们既因留恋“捉蝌蚪”的生活而逃学,却又要享受读书识字在父母面前“显摆”的快乐心理有何不同呢
只是,城市里已经消失了这梦境一般的。
成年的鲁迅是一个战士,一个不偏不倚的、浪漫的战士。
战士不总在冲锋陷阵,战士更懂得享受生活,享受美好的回忆。
所以,把这美好的回忆童年的文字和“腐朽的封建教育制度”联系起来,真是有些莫名其妙。
第三篇:读 鲁迅 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 鲁迅 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 鲁迅 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
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
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 寿 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10篇读后感 50--100字
爱的教后感 《爱的教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其中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但却有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他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想起1年前我初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 妹妹,我给你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情小说家?明星?黑客高手? 不是,她是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讲的啊,你还是讲讲周杰伦最近的消息吧. …………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收获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灾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美丽,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受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荆棘密布.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最好把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不要带有太多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像海伦·凯勒一样,不留意思的遗憾.不然,你会后悔的. 《西游记》读书笔记 ②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很多人会觉得很好笑:到今天才看《西游记》,会不会太幽默了。
说起来很惭愧,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接触过少儿图书版的《西游记》,也看过不少于十次的电视剧,动画片,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
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
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
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
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圣洁的灵魂 ----《茶花女》读后感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
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
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
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
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
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
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
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
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
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
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
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
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
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
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
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
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
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
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
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
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
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
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
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
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
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
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
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
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
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
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
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
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
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
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 ,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
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
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
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老人与海读后感 范文二: 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
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
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
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
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
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
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
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He didn't beat you. Not the fish.)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
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
《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
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
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
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读者2010 —4 。
《放弃一座金山》 的读后感 只要100字就行了
自由最宝贵
《小鬼鲁智胜》读后感
残破的,通风罩,没有仪器,甚至连基本的适宜人条件都没有;简陋的实验室,一个炉子上沸腾着各种溶液,浓烟四起,居里夫人搅动着笨重的铁条。
实验室的条件是如此艰苦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实验室却从事着人类史无前例的大发现
四年如一日,几十吨沥青里藏着一个秘密,那里有极少量的镭,在他们的设想中,它有着美丽的颜色。
要离析出来,非常困难,或者说几乎不可能,可是,理论上是存在的,它在,在心中
她要把不可能变成现实,可是,提炼是如此艰难
正是这种艰难才成就了伟大
成就了一个美丽的生命
终于,在一个宁静的夜晚,心中的那束光,在幽暗的破木棚里发出略带蓝色的荧光。
这一刻,所有的辛劳都得到了回报,这一刻,梦想照进了现实,这一刻,他们热切地凝望着这束幽蓝,多么幸福的一刻。
本来这一刻应该是隆重的盛典,却被演绎得如此宁静温情,正如居里夫人的一生,没有被盛名所累,淡泊从容,为着自己内心的痴迷与快乐
是的,只要心中有光,眼前才会有光。
这一束美丽的淡蓝色的荧光,融入了一个女子美丽的生命和不屈的信念。
玛丽的性格里天生还有一种更可贵的东西,她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
我们内心不也应该有束光吗
不然,怎么让人生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