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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人蔡骏读后感

时间:2018-12-18 13:18

三体读后感

众生毁灭一切——《三体》读后感《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意图引入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推荐一些反映社会现实的小说啊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

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

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

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

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

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

(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

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有关读书的范文

我看了那国内的恐怖小说,总结了一下(当然见得全是恐怖吓人我觉得好看的就事逻辑好,写的精彩的):《冤鬼路5步曲》是很经典的,基本喜欢看恐怖小说的朋友都拜读过,如果你没看过就强烈推荐

月下桑的《七灵书》和《7truth 》系列也很好看

还有宁德一的《幽冥怪谈》系列

周德东的小说,过程能使人紧张,结局也算合理。

推荐《三减一等于几》、《三岔口》、《九命猫》。

大袖遮天的作品《第二类死亡》和《逻辑》也不错,推荐

心理罪系列:《第7个读者》和它的续集《画像》和《教化场》(和鬼无关,但内容蛮悬疑的,推理还不错。

好看

)《幽洞》系列(第一篇关于幽洞的还行,后面几个故事就比较一般了,只推荐第一篇,确实很经典

)《驱魔人》加入了很纯情的情感设计(我个人不太喜欢什么恐怖故事写的跟言情小说一样,所以口味没对上),但很多人觉得不错,我也不能因为个人喜好就抹杀了大家心目中的地位,所以也推荐吧。

成刚的故事也还行,如《沉睡谷》、《婴骨花园》等。

那多的恐怖小说也很多,看了部分,手记什么的,感觉不好不坏,作为记者的视角对一些灵异故事的记叙,可能恐怖小说看多了,有点麻木。

张宝瑞是老牌的了,像《绿色尸体》《一只绣花鞋》《一滴血》等,可以看出当年写鬼故事还有些政治的关系,比起的一些近代作品,有些内容要稍微老套点,但可以看看当年鬼故事是怎么写的。

周浩日军的小说也还不错,推荐《恐怖谷》、《凶画》、《鬼望坡》。

其他我看过觉得好看的有:《17栋男生宿舍》(看了2遍,带入感很好

强推

)《一封家书》(又名笔仙,很好看哦

这个就不用说了,很经典的

)《凶冥十杀阵》(和风水有关,很多人推荐,我自己还没看完,暂不加评论)《笔仙走向死亡地下室的游戏》(超喜欢的,现在都还在回味,强烈推荐

)《大地的谎言》(一个故事可以写,确实有才华,故事诡异。

监狱里,抓心理的,强推

)《爱是有毒的〉(写的不错,虽然说不上来哪里欠缺点什么,但结局你一定想不到

)《四号门诊楼》(开始还算不错,有让人一直看下去的感觉,但后面觉得小题大做,过于重视心理,故事逻辑一般,可以一观)《第51幅油画》,比较奇异的一部作品,作者写法蛮生活化,值得一看

算悬疑吧

<猫的复生》,破案的,情节比较紧凑,剧情比较扑朔。

推荐看看!!《阴缘伞》也是悬疑的,写的还行,推荐。

鬼故事《602噬人公寓》和续集《荒宅死诏》在文笔上写的比较直接,描写上恶心些,没看完,不知道合你们胃口不。

以前见有人说《她死在QQ上》好看,结果自己找来看了后觉得是垃圾。

台湾的推荐九把刀的《楼下的房客》,作者想法怪异,所有作品里我最欣赏这篇,有种洗脑的感觉,看了人晕晕的,其他的作品看着觉得蛮精神病的,心理压抑。

日本的推荐《杀人馆系列》(不过貌似有些情节看着有些闷,我跳着跳着看的。

)日本优秀的作品还有很多,但是我从网上都找不到下载的,所以没机会看。

剩下什么女生寝室啊、鬼谷女啊,七色恐怖啊,773系列啊,异闻录啊等等可能还只属于入门级,情节还不能够吸引我继续看下去,很多看了开头就没看了。

蔡骏的作品头几年看着还行,但个人认为除了他的《肉香》和《地域十九层》2部作品题材不错可以一观外,其他的作品也是很垃圾的,为恐怖而恐怖,很多不能自圆其说。

至于《鬼吹灯》、《盗墓笔记》等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此等盗墓题材看多了还是腻,而且篇幅过长,就看几部有代表的就行了。

系列故事还有《虫眼三部曲》、《晋中鬼事三部曲》、《禁书三部曲》、《老尸三部曲》等,太长了,翻了下开头,觉得可能写的不是特别吸引人,也因为看的太多麻木了,就没看下去,若有人感兴趣可以看后来评价一下。

《无限恐怖》也可以,虽然他不算恐怖小说,但题材也还行~蛮长的。

打发时间的时候可以来看看~~以上就是总结了,还有部分作品没说到的只能原谅了。

PS: 我倒是有很多TXT格式的。

30M。

可惜你连个邮箱地址都没给。

你要的话把邮箱地址写上吧

发信也可以。

我的邮箱5918110@qq.com。

那些小说比较好看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

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

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

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

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

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

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

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

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

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

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

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

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

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

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

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

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

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

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

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

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

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

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

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

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

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

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

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

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

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

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苦 “星儿啊

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

”爸爸说道。

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

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

”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

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

“咳

”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

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

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

”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

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乐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

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

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

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

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

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

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

”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

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

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

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

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

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入了迷。

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

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

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

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

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

”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

(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

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

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

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

《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享受读书的乐趣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 交上了朋友。

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

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

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

“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

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

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

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

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

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

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

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

何故

用以励志也。

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磨自已,坚忍、执著,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苦,至此便成为一种镜界。

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乐,甘之如饴。

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亦如此也。

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

成天的1、2、3、A、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

我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

我把课余不用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读书目标。

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看啊

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

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

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境界里自由漫步。

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地域。

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

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

”他们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损失是非常可怕的。

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

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

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小我爱书,,所以“买书”这个词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睡觉前我正在缠着妈妈讲故事。

突然,爸爸推门走进来,把一套《西游记》的连环画举到我面前。

那套《西游记》是崭新的,散发着一股清新的油墨味儿

不用说,我央求妈妈等一会儿再睡觉,屏住呼吸翻动起书页。

实际,那一夜我都没怎么睡好,因为,这是归我自己所有的第一套书

爱书之心给我快乐。

小时候爸爸、妈妈替我买书,虽然带给我的欢乐是巨大的,可唯一遗憾就是爸爸、妈妈买什么,我就得看什么,自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直到小学四年级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 四年级放暑假的一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好像在商量什么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仔细一听,原来爸爸星期天要去书市。

“妈,你让我爸带我去吧

”我赶紧对妈妈大声地喊。

妈妈想了想,然后对爸爸说:“要不,星期天你就带孩子去吧

”从那晚之后,我就天天盼着快点到星期天。

可谁知星期六我却开始发烧,而且夜里还吐了三次,难受得我就象到了地狱一样,一夜睡不好。

第二天一早,我隐约听见妈妈在门口跟爸爸说:“趁着孩子没醒呢,你赶紧走吧

”我赶紧溜了床,跑到门口:“爸爸,你带我去吧,我没事。

”爸爸十分的反对,妈妈也反对我去书市,妈妈说:“你今天不能去,等下次没有病的时候再去。

”“不,我就想这次去,爸,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吧。

”也许是我的死磨硬泡起了作用,爸爸只好说:“行行行,带你去带你去,不过你得先把药吃了。

” 路上,我不停地想像着书市上的情景,也许那有许多许多的书,可以随便看,我要能拥有世界上所有的书该多好呀。

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书市,啊

里面的书摊可真多呀。

爸爸给了我20块钱,让我自己去买我自己喜欢的书。

我头一次可以自己买书了,我在这个书摊前看看,又在那个书摊前翻翻。

可总是拿起这本也想要,瞧瞧那本也不错。

总拿不定主意。

虽然我第一次自己买书一分钱没花,一本书没买,可是我的病却奇迹般地好了。

爱书之心能够治病

从那次去书市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每一次书市,只要有书市,就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去。

慢慢地也能够自己挑书、买书了。

在书市上,我不仅可以买到比平时便宜的书,也能够了解到图书发展的新动向。

我第一次一个人买书是2001年书市。

早在书市开始前一个月,我就知道这届书市将是历年来就大的一次书市,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很忙,答应我可以一个人去买书。

我以为这个书市还在工体停车场,便打算骑车去转一转。

谁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本届书市将改在地坛公园。

这下我可麻烦了,我家住南城,离地坛太远,我骑车的技术爸爸认定属于不及格之列,而且地坛那边的路面交通也确实拥挤,骑车去看来不可能,只能坐车,这对别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对我却极不幸。

我这人严重晕车。

骑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妈妈就买了一辆带兜的小三轮。

学校活动我特爱参加,可最怵的就是学校春游。

学校春游没有让家长用小三轮带的,必须坐汽车,可我上汽车如同上刑场一般。

恨不得能把五脏六腹一块吐出来。

大家为我晕车出谋划策。

晕车灵我吃过,还天旋地转。

太阳穴的蜂油精、清凉油我涂过,但我仍旧头重脚轻。

表弟告诉我,用橡皮膏捂住肚脐眼儿能治晕车。

我到商店买来橡皮膏,上车前跑进厕所把橡皮膏贴好,可车一动我还得马上找塑料袋。

特别让我为难的,去地坛书市不光坐汽车,如果坐地铁更方便,可我坐地铁背不住就会死掉

朋友,你们猜,我这回到底去没去书市。

对,有的朋友看到猜对了,我当然要去了。

我是走去的

爱书之心绝对能锻炼人的毅力。

我爱书,义无反顾

我与读书的故事 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

可是,他常常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缩”成一句或者两句。

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

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者它的形近字。

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鬼’小姐。

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后合。

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

一口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

一次,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万能胶水发明记》等。

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书的故事 中关村三小 王淅白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地。

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翻著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

突然,我眼睛一亮,找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

我十分爱看,竟捧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

妈妈回来了

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

妈妈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

不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

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

我一惊,乱了方寸。

我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

怎么办,怎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

我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像刚刚醒。

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出门,直奔厕所。

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

有惊无险

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

”说罢,我便继续看我的书。

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

我时而欢喜,时而担忧。

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

“啊!”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嘴。

怎么办

怎么办

我手脚不停的哆嗦,上下牙也打起架来。

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

”我大喜,又逃过了一难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

我也真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

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

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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