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年》读后感1000字作文!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
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
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
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
而高尔基呢
与我们恰恰相反。
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
”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
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
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
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
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
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
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
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
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
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
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阅读与经典同行作文1000字读后感
中华民族之所以称为“礼仪之邦”,之所以成为文明古国,之所以今天又能走向伟大复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善于读书、善于思考的国度。
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
而日新月异、不断创新的时代更是要求我们积极地行动起来!所以我们要求老师们、学生们多读书,让好书来增长我们的见识,陶冶我们的情操,促进我们的成长,提升我们的境界,努力营造书香浓郁的氛围。
读书的好处很多。
一部好书就是尘世里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的心灵,也照亮了人类历史的途径。
每一次细细地品读,就是一次心灵的远行。
书把我们引向那有着瑰丽风景的思想的远方,去共赴一场精神的盛宴。
书的世界是精彩的,这里面有引人入胜、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有意味深长、发人深思的深刻道理;有晶莹剔透、真诚感人的故事……说起书,很多人都能想到它的好处。
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
在浩瀚无边的书的海洋里,鱼龙混杂,良莠难辩,这样便要求我们擦亮双眼,“取起精髓,取起糟粕”,即读好书,读益书。
在书的社会里,居住着贵族,也居住着庶民,即有善者,也有恶棍。
然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
一本好的书籍,不但使同学们享受到了勤奋好学,善于积累的结果,也享受到了积极参与,勇于展示自我的过程。
使学生增长了知识,建立了自信、自尊和,营造了浓厚的气息。
书香已在朝二飘溢,读书的热潮必将为朝二的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日前,许多学校的读书节活动都在校园热烈开展,通过落实读书时间、建立班级读书角、开展读书讲座、推荐必读书目等方法,引导学生潜心读书,帮助学生学会选择书籍、掌握读书一定方法,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我如果没有了书,世界将会变得怎么样?世界将会是一个个文盲的,一个个想读书的儿童吗?!看着他们那渴望得到知识的眼神,在想想自己手中的那一本本的好书。
你不觉地不爱看书是一种可耻吗?!回望巍巍的,有多少文人政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说的“”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千亿人多震撼,多警觉?!而的家中,最多的又是那一叠又一叠的书,在书上,他做下的笔记甚至比书的字数又要多的多。
记起于谦那句诗来:“眼前直下三千字,胸前全无一点尘”。
他想要告诉我们,书是人心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
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一本好书。
我曾经去问过以前的教学老师,问了她一些有关读书的心得。
她告诉我:“读书可以便人聪明,使人进步,使人了解历史,了解社会。
如:花木兰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巾帼英雄,她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和男尊女婢的罗网,乔装打扮,代父从军,英勇杀敌,屡建功勋,证明了男子能做到的事情女子也能做到。
但是她不慕功名利禄,热爱劳动生活。
读了,使我们知道了花木兰的形象质朴刚健、英勇坚强,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同时又有功成不受赏的高贵品质,这就使花木兰成为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所钦佩,所喜爱的女英雄。
”我听了老师的回答,知道了让人读书能知道了中国的历史是那博大精深,那么吸引人啊!我又问:“老师你看过西游记吗?”“看过”,“那么西游记里的唐僧这个主人翁你是怎样看待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挠的取经人。
他是如来佛的高徙金蝉子转世,他自幼在金山寺出家,法名玄奘。
因为他德行高尚,被唐太宗请入京城长安宣讲佛法。
将袈裟、锡仗这两件宝物锡于唐僧,指点他去西天天竺国大雷音寺如来佛那里求取大乘佛法三藏经,以劝化东土众生。
唐太宗觉得这件事很有意义,就认唐僧为御弟,赐“三藏”为他取经送行。
从此,唐僧下定决心即使受尽千辛万苦,历尽千难万险,也要取回真经。
唐僧经历了功得方才圆满。
回到京城之后,唐僧向唐太宗交了真经,又回到灵山,被封栴檀功德佛,唐僧表面上很迂腐、懦弱、人妖不分,实则信念坚定,富贵不能滛,不能屈,不畏死亡。
他战胜了数不清的诱惑,最终得道成正果。
我还看过一本十分经典的,使我知道了包公名叫包拯,人们叫他“包青天”,他是我国历史上一位妇孺皆知的人物,他幼年家境清贫,曾寄居寺庙苦读,28岁中进士,官至龙图阁大学士,枢密副使等职,包公一生刚正不柯,不畏权势,执法严明、铁面无私。
包公一生审理了无数,他有胆识,有谋略,每次理案总要先做一番周密的调查研究,性格刚正不柯,力主打击豪门,改革弊政,尤以铁面无私为历代百姓所传诵,是人人敬仰的铁包公。
书的力量就是那么强大,才那么几本书,就使我的课外知识那么充足。
那要是把所有的书都看完,我看啊,你的智商一点都不会比那些天才差。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拉近了时间的距离,缩短了地域的间隔;书,使您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您踏上理想的征途,人生从此充满阳光,充满希望。
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书籍唤醒了沉睡的大脑,复苏了干涸的心灵。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约翰逊更直言不讳地宣告:“在读过书和没有读过书的人之间,同死人与活人之间,有同样大的差别。
”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在时代的波涛中破浪前进。
书籍给予我们的,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转瞬即逝的激动,而是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并唤醒我们的心灵,使人对生命的尊严肃然起敬。
书,就像是一位好朋友,随时随地引导你走向成功的道路。
从书中,我们能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理解到无穷无尽的人生哲理。
我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
我仿佛看到了那激奋人心的场面。
无数苏联青年,怀惴这本书,高呼“为了祖国,前进!”勇敢地冲向疯狂的法西斯侵略者,鲜血染红了莽莽雪原。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属于每个人,虽然只有一次,但只有把它献给人类最壮丽的事业——共产主义,那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在泰戈尔园丁和飞鸟的温情对白中,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芳醇;在灯下秦淮河的桨声中,我隐隐辨出父亲那苍老的背影;在寒夜的小橘灯下,我看到了童真与母爱的无私;在那浊浪排空的海域中,我理解到了老人对海的不屈的斗争!青春入画,看人生的风景翩然而至。
灯下,聆听成功的绝响,共享人生的快乐,体察失败的辛酸,了悟生命的真谛。
书,给予我们的不止是一次品读精美文章机会,还给了我们读书的乐趣,做人的真知。
但是,切莫忘记名人的警句。
英国小说家菲尔丁曾告诫人们:“不好的书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灭害。
”俄国文艺批评家别林斯基也向人们大声疾呼:“不好的书,使无知变得更加无知。
”不是吗?有人读书,不过是为了寻找感官刺激;有人读书,为的是填补空虚无聊的心境。
武打、凶残、色情、淫秽,他们读来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于是,我们痛苦地看到一幕幕的悲剧:或胸无大志、萎扉不振,或醉生梦死、及时行乐,或锒铛入狱、沦为千古罪人,或暴尸刑场、不齿与人类。
警钟在耳际长鸣,发人深思,书不可不读,但书有不可不择。
择好书而读之,如沐春风;择坏书而读之,如饮鸩酒。
让我们把自身融进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去,让书籍架起五彩之桥,把我们从一个苍白的空间引向另一个丰裕的世界。
孤独时,书是益友;忧闷时,书是敞开的窗户;阴霾时,书是灿烂的阳光;意冷时,书是熊熊的火焰……我们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受到了真善美的熏陶。
“惴惴焉摩玩之不已”,如果这是袁枚爱书之情的真实抒发,那么,有书香相伴的生活,岂不像经营起了酒坊的袁老那么快乐吗?有书的生活,真好!我喜欢与好书交朋友!一本好书好似一艘小船,带领我驶向知识的彼岸,一本好书如同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又像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她促膝谈心中我常常若有所悟。
与好书同行,不仅充实了我的业余生活,又让我懂得了很多。
我将听从苏霍姆林斯基的建议,“每天不间断的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
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己,感悟人生,感悟生命的真诚与意义,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价值。
读书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
书籍远不止是书本,它们就是生活,是过去岁月的精华,是人类生生死死的奥秘,是生活的本质与精髓——从这个意义上看,用一生去学习并不为过。
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1000字读后感
斯巴达克思:作者:(意)乔万尼奥里。
类型:历史。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按照书名原文应该翻译成斯巴达克才对啊……公元前七十多年(具体年份没搞清楚,怕误人子弟),罗马的斗兽场。
一个个执政官相继出场,其中权力最大的是独裁者苏拉(残暴的家伙),以及贵族美女范莱丽雅,还有宛如天仙的妓女爱芙丽琶达。
苏拉对范莱丽雅一见钟情,定下了婚约。
这时候角斗士们出场了,失败者痛苦地控诉着统治者的残暴。
然后是主人公了。
如果说把所有世界名著中的主人公做一个排名,我想斯巴达克思应该是长得最英俊,身材最健硕,综合素质最高的一位(哇咔咔……),他原本也是希腊一个族长的儿子,可惜被罗马奴役而沦为了奴隶,但是在角斗当中他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全场人为他的胜利而喝彩。
并高呼着给这名角斗士自由,一时间让斯巴达克思不敢相信自由就距离的那么近。
最后范莱丽雅让苏拉下定了最后的决心,于是斯巴达克思终于自由了(啊)。
获得了自由依然要回到同伴们中去,同时他也和自己的妹妹密尔查团圆了,只是密尔查早已经沦为了妓女,斯巴达克思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又花钱又托人情)才算给密尔查赎身。
而这一切让斯巴达克思决心推翻这个政权,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没有奴役的国家
密尔查成为了范莱丽雅的侍女,而斯巴达克思看望妹妹的时候也对范莱丽雅心生好感,尤其是当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是范莱丽雅劝服苏拉给他自由之后(美女救英雄啊)。
然后然后……斯巴达克思一边筹划着起义的事情,一边享受着爱情的甜蜜,到了半夜就跑到范莱丽雅的卧室里面去(嘻嘻)。
再来说说女二号爱芙丽琶达,她作为一名妓女也对斯巴达克思一见钟情,只可惜用尽了一切的狐媚手段,斯巴达克思还是对她不感冒。
从来没有人拒绝过她,这让她深深尝到了挫败的滋味,而当她得知斯巴达克思的情人居然是独裁者的妻子的时候,更是怒不可遏(这段有点儿像狗血剧),决心去告密,置两个人于死地。
可是告密信送出去之后,爱芙丽琶达却又后悔了。
于是赶紧派人去把告密者追回来,到底是谁的马跑得更快呢
真正的结局是死神的镰刀更快。
苏拉年老体衰,加上纵欲过度,终于一命呜呼(哈哈)。
告密信他并没有能够亲眼看到。
危机暂时解除了。
而苏拉的死也让罗马陷入了到了骚乱之中,正是起义的绝佳时机。
尽管范莱丽雅恳求哀求,但是斯巴达克思还是要为他的事业去献身,离开了。
不知不觉已经是四年之后。
角斗士们都已经召集起来了。
而这个时候青年凯撒(没错就是那个凯撒),接到了角斗士密谋起义的事情。
但是对斯巴达克思心生好感,他把这一切告诉了斯巴达克思,而他们能不能在官兵围剿之前就逃离就看他们的了。
被围困,逃出后门,跑到山上,总算是成功反围剿,而且打了个胜仗,获得了不少装备。
之后密尔查也回来了。
密尔查告诉斯巴达克思,自从他走了之后,范莱丽雅终日以泪洗面,很是悲伤,唯一带给她安慰的只是小女儿(呵呵,名义上是苏拉的遗腹子,实际上大家都知道)。
于是斯巴达克斯乔装改扮,去见自己的情人。
此段缠绵悱恻,斯巴达克思一心认为范莱丽雅离开他会死去,可是这个时候罗马士兵要逮捕斯巴达克思,于是他只能走了(不要走啊……)。
可是中途又放心不下打算回去,还好最后范莱丽雅没事(人家毕竟是贵族的女儿啊)。
两个人保持通信,只是一种悲伤时常笼罩着他,因为斯巴达克思明白即便自己起义成功,也不可能和范莱丽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因为即便不被处死,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功成身退,只是范莱丽雅过惯了豪华的生活,怎么能够忍受那种平常的生活呢
军队中有个可爱的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同样也被爱情折磨得死去活来。
因为他爱上了密尔查,可惜的是,表白之后,密尔查决绝地拒绝了他。
这个时候妓女爱芙丽琶达再度出现,时隔五年之后,想要再次俘获已经是大元帅的斯巴达克思的心。
然后她以战士的身份加入了军队,然后再次是“以身相许”,不过斯巴达克思告诉她自己已经是父亲,不可能爱上别人。
由于起义军的节节胜利,引发了罗马中央政权的恐慌,他们派出了使者,来劝降斯巴达克思。
条件非常非常诱人:不仅既往不咎,就连这些奴隶也不会惩罚,只是让他们重新变成奴隶而已。
至于斯巴达克思还可以给他一个官职,甚至可以让他和妻女团聚。
当然结果显而易见,斯巴达克思拒绝了他们,没有退路没有选择,这条路只能走下去,即便是失败,也会让后人明白自由的意义。
小伙子阿尔托利克斯找到了机会结果了当年告密的人,报了一箭之仇。
虽然斯巴达克思拒绝了爱芙丽琶达,但是别人抵挡不住她的诱惑,于是她就利用别人,密谋来反对斯巴达克思,于是军队当中渐渐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同时纪律也渐渐涣散……妓女仍然在暗中作梗,传递错误的情报给军队,致使其全军覆没,罗马的统帅吊死了全部的俘虏。
为了报复,斯巴达克思在俘虏了那些罗马贵族后,让他们也来参加角斗自相残杀。
爱芙丽琶达还没死,又继续要害死密尔查,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死于非命(可算死啦)。
起义军渐渐陷入困局,被围困而没有生机,而罗马那边也调回了在外征战的大军。
帝国不能无视这群奴隶,虽然他们仍然不承认他们的地位。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终将失败,但是他不能逃脱。
虽然这个时候她收到了范莱丽雅的来信,希望他回去,他也想给大家一条生路准备议和,然而罗马的条件却是让他背叛起义军,于是他只能告诉范莱丽雅,他只能做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和丈夫了(55),最后一战来临了。
阿尔托利克斯终于知道了密尔查拒绝他的原因,就是她曾经当过妓女,但是他不在乎。
斯巴达克思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不想让妹妹看到这一切,就让人把她带走了。
惨烈的战斗终于结束了,尸横遍野。
密尔查偷偷溜回了战场,找到了哥哥的尸体。
但是这个时候她听到了阿尔托利克斯的呼唤,终于在临终之前他得到了他的爱情,之后密尔查也殉情了(好浪漫啊……)。
而剩下的角斗士带走了斯巴达克思的遗体。
一晃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由于缺少了头领,很快剩下的角斗士就被消灭殆尽。
罗马的暴政得以削弱,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而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却依旧要等待一千多年……每次看到斯巴达克思最后写给她的诀别信,范莱丽雅就会伤心不已,此后她的生命中只剩下小女儿了,小女儿问那个坛子里装的是什么……“那是你爸爸的骨灰”。
其实写的还是很精彩的,就是里面关于历史背景人物介绍的注释太多太多啦,因为不了解时常会跳过,还是重视本身的内涵吧,背景真的不重要,真的。
从始至终的感慨就是——斯巴达克思好帅哦(花痴),尽管大部分情节都是真实的,不过作者虚构的斯巴达克思的感情世界多少有点太戏剧性,和执政者的妻子相爱(电影《勇敢的心》也是这样,抄袭抄袭啊)不说,爱芙丽琶达那段狗血撒的有点多,呵呵。
斯巴达克思最让我钦佩的是他的勇气,他心里很清楚罗马的实力那么强大,自己是推翻不了这个政权的。
他唯一的一一只能是为后人指引光明,带来希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并非牺牲于罗马的暴政,他是理想的殉道者,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中国民俗文化》读后感 1000字
高中作文1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中国少数民族风俗志》读后感 在我们这个统一的民族国家里,汉族有汉族的风俗,55个少数民族有其各具特色的风俗,共同组成丰富多彩、和谐统一的中华民族风俗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相继实行社会改革,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密切,社会生产力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
所有这一切,都为民族风俗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中国少数民族风俗志》将55个少数民族风俗,分为服饰、饮食、居住、交通运输、生产、岁时节日、人生礼仪、社会家庭、宗教信仰、禁忌、艺术、竞技游艺等12个门类加以叙述。
现在就几个少数名族谈谈他们的风俗,以及自身的感想。
回族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部分经商,与汉族经济文化联系密切,酷爱养花,庭院中繁花似锦,屋内栽养盆花,讲究清洁卫生。
如果走进回族人的家中,就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非常舒适。
在饮食方面,肉食只限于牛、羊、驼、鸡、鸭、鹅、鱼,禁食猪、驴、骡、狗等肉。
从现在的餐饮汗液也可以看出对少数名族习俗的尊重,比如说上次去酒店打工,就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在一个宴会厅里大大小小几十桌,其中有一桌特别标明了回族,并竖这一个标签,开始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知道这是为了服务员方便上菜,一方服务员把猪肉灯回族人的禁食端上桌,如果是这样,就会使回族人感觉到不尊重他们,是对他们的一种侮辱;由此可见,少数名族的对饮食的重视以及现在人们对少数名族习俗的尊重。
回族的饮食也有自己的特点,家庭饮食一般以拉条子、拌面、揪片子、蒸馍、烤饼和香豆子花卷为主,还有肉汤、羊肉泡馍、蒸肉、清汤牛肉面、凉粉等独具风格的食品,这与我们汉族不一样,我们都是以米饭为主,并配上各种各样的菜肴,如果让我们想回族人一样天天吃那些也许会受不了,但这确是回族人的喜爱。
不同的地域孕育不同的文化,不同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各有特点。
回族人喜欢饮茶,这与我们汉族人一样,饮茶文化在中国历史悠远,是不可缺少的部分,他们主要喝砖茶、红茶、青茶和沱,而我们汉族人主要喝铁观音等,各自的品味也因地域等因素而不一样。
服饰方面,散居在城镇的回族穿着基本上和汉族相同,但在回族聚居区,一般中年以上的男子多戴小帽,穿白色衬衫,外套青色和棕色坎肩。
青年妇女爱穿纯朴素青的黑色大襟衫袄。
已婚妇女一般都要盘头,戴白色、青色布帽或头巾。
未婚少女一般都梳辫子,不戴头巾。
中青年妇女有佩带耳环、戒指等金银首饰的习惯。
这些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比较的复杂,我们的服饰几乎没有什么规矩,很随和;回族人对待服饰非常重视,这就好比出门在外,所代表的他们的文化,是一种象征,是他们对自己特有文化的自豪。
蒙古族 蒙古族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因为蒙古地域辽阔,一眼望去都是草原,适合发展畜牧业,但也有一部分从事农业。
在牧区,蒙古族多住圆形毡房,俗称“蒙古包”。
蒙古包的门一定朝南开,炉子设在毡房正中天窗底下。
在农牧区,蒙古族都住平房,室内有土炕。
现在的蒙古包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旅游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一般的旅游公司会有这样的广告,即让游客体验住蒙古包的感觉,这的确是一种吸引眼球的方法,大多数人都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想体验一下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名族住的房屋有什么感觉,这些都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防寒避暑的住所,而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
蒙古族喜欢吃乳酪、奶干、奶皮子、奶油等奶制品,牛羊肉和面食,饮酸奶子、奶酒,也喜欢喝茶。
的确,现在我们喝的奶制品,如牛奶等,都是从草原上的奶牛产的奶味原材料的,我们喝的还是经过加工过的,可能还不干净,而蒙古族的人们都喝纯牛奶,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幕:在草原上,一个蒙古族人直接在奶牛下面喝奶,就像小奶牛一样,所以他们吃的都跟奶有关。
在农牧区的蒙古族人主要吃各种粮食和蔬菜,因为他们种植出的粮食可以当做主食,这与我们汉族差不多。
蒙古族的传统服饰很有特色,男女都喜欢穿镶边的蒙古袍子,腰扎红黄绿彩色缎带,脚穿皮靴和毡靴,头缠红蓝布,这就是他们的服饰文化,的确很有特色。
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当地的人们也要工作上班,为了方便工作,现在除老人外,平日一般都穿制服,只有在节日或喜宴时才穿蒙古袍,妇女不论冬夏都喜欢穿裙子或连衣裙,用各色头巾包头。
在电视中我们可以看到,每当节日一到,蒙古族的人们就穿上特色的蒙古袍,载歌载舞,就像在一个硕大的舞台上表演节目。
其实,无论是哪一族的服饰文化,我们都比较重视,从每年的春晚可以看出,都有少数名族的节目,他们都穿着自己名族的服饰在台上表演,这就是像我们展示他们的服饰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化。
蒙古族人热情好客,这也像是一种文化,他们的好客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他们招待客人时,首先摆上奶酪、奶油,各种面制干粮和奶茶,喝完奶茶后还要敬酒。
随后端上手抓羊肉,贵客则上整羊。
主人把羊的荐骨连着尾巴放在盘子里,上面放上不带面颊的羊头,把小刀递给客人。
客人把羊头的一只耳朵割下来,再切一块肉吃下,然后把刀还给主人,主人才动手切肉,请客人动手随便吃。
为了表示对客人尊敬和热情,主人要把自己酒杯里的酒,让在座的每个人都尝一尝。
这些细节五部体现了蒙古族人的好客,以及他们对客人的尊重,对能够到来的一种喜悦之情,虽说我们汉族人也喜欢好客,但比起蒙古族人的豪爽大方,我们的确有些不足,这是我们需要改进的,我们应该多多学习好的文化。
还有蒙古族特别尊敬长辈和教师,无论何时,对年长的人都称“您”,进门、入座、喝茶、吃饭、敬酒等都让年长的人领先,“巴格西”历来被作为贵客迎送招待,这是一种礼貌,我们从上小学就老听老师说,要尊师重道,要有礼貌,遇到老师等长辈要问好,但我们真正做到的又多少人,但他们做到了,蒙古族人不仅对长辈等尊重,对于外来客人也很尊重,把客人当陈给自己亲人一样对待,这是一种多伟大的文化,很多优秀的地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这就是蒙古族的文化。
通过对回族和蒙古族文化的深入了解,以及其他名族文化的认识,从而对中华民族个名族的民俗文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各名族的文化可以更好的交流与发展,对于不同名族的风俗习惯,大家都给予了尊重和支持,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健康发展才会让中华民族的文化蓬勃发展。
爱国主义影片观后感 作文1000字
《举起手来》观后感 这部电影是一部以中国人民抗击外来侵略为题材的战争喜剧电影,情节很简单,故事的缘起是由保护国宝——一尊金身菩萨开始的,一位中国农民和一队鬼子兵展开了斗智斗勇的周旋战斗。
最后敌人严重受挫,八路军和老百姓取得了圆满成功。
保护国宝的过程中,适时的夸张还有阴错阳差使日本鬼子丑态百出,让所有观看此片的中国人都能大出一口胸中恶气。
看完这部影片,不由让我想起了小时侯看过的电影,那个时候经常看的就是打仗的片子,然后好人坏人一目了然。
对坏蛋是切齿的恨,对英雄是由衷的敬。
《举起手来》这部电影我觉得很有过去那种风格,入木三分的夸张把敌人的愚蠢放大到了极点,放声大笑的同时更明白了是非美丑,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们要正视战争,回归和平
其中有一段令人开怀大笑:日本兵搜不到金佛,企图将出村的唯一路线——石桥炸毁,然后再在村里慢慢搜查。
当日本并点燃导火线,正在洋洋得意时,村民的驴 在片尾,一位幸存的日本兵蹒跚着走上山头,看着落日发呆。
突然,远处传来一句刚劲有力的话:“举起手来
”被吓呆了的日本兵缓缓地把手举了起来…… 这一幕,不正表明了日本帝国主义向中国人民举手投降了吗
侵华日军对中国的“三光政策”就此终结;对中国人民残暴的蹂躏和践踏就此终结;长达8年的抗日战争在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抵制和抗争中就此结束。
中国人民终于可以不当亡国奴了。
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感觉十分的畅快,也感觉到自己肩上的责任。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胜利60周年纪念,在这样的日子看这样的影片对我震动很大。
一方面我祈望和平,让战争远离人类;另一方面我知道只有国家富强才不会再受人欺负。
拿破仑一世说过“中国,那是一个沉睡的巨人,让他睡吧,因为当他醒来时,他将震撼世界。
”是啊,现在,21世纪,中国终于向世界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了
看完后,我心中感慨万分,我想:做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拥有很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们应该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用我们努力的学习、用我们优良的品质、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建设好我们的祖国。
想到这儿,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写下了此文…… 《上甘岭》观后感 谁没有年轻的生命
谁不珍惜这宝贵的年华
谁不渴望幸福的生活
可是在战场上,我们的英雄,却用他们年轻的热血与生命去换取了战斗的胜利。
电影《上甘岭》讲的是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抗击美帝侵略者的一次战役。
在这场战役中,八连已经在山上抗道里坚持战斗了一个月。
由于敌人的封锁,部队严重缺水,战士们的嘴唇都干裂了。
上级领导派来送水的小分队,队员们一个个牺牲。
为了保存实力,八连战士们又得下山去抢水。
但是,战士们刚装好水,就被敌人的流弹打中了。
后来,师长派人历尽千辛万苦才送上一些萝卜,并特意送给连长两个苹果。
虽然连长自己是那样干渴,却把两个苹果分成许多片,分别送到全连每个战士的手上……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战士们在那样饥渴的情况下,没有忘记自己的战友,这种阶级友爱是多么高尚。
他们真正做到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 我静静地坐在电视旁观看。
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心好像被无数的钢针刺着一样疼。
我想起自己平时对同学的态度不好,心里难受极了,感到自己脸红,羞愧。
过去,我在班上算得上一个“吵架、打架王。
”我不是找这个吵嘴,就是找那个打架,根本谈不上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在跑步的时候不小心踩了我一脚,他一边跑一边说:“对不起
”我却故意刁难他,把他一推,大声说:“对不起值几个钱,你把我的鞋子弄脏了,你赔
”那位同学一边道歉,一边说:“我不是有意弄脏你的鞋,我帮你洗。
行吗
”可我还是要他赔,并举起拳头要打他。
旁边的同学听到我的叫骂声,围了上来。
了解情况后,个个都不满意,眼睛怒视着我,好象说:“如果你再欺负这个同学,我们就去告诉老师。
我一看这吓人的架势,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偷偷地溜跑了。
看《上甘岭》的英雄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情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学和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而像我平时那样,就会没有朋友,会变成“离群之雁“。
电视演完了,爸爸和妈妈津津有味地谈论《上甘岭》电影中的精彩情节,可是我这个平时爱闹的人,却在一旁默默地思考着……
《白鲸》读后感 1000字左右的作文
1. 《白鲸》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
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
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
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
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内容就买一本看看吧
2.《白鲸》读后感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
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
“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
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
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
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
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
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
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
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
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
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
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
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
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
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结合一下吧..1000字就出来拉..呵呵
求一篇作文《富有的是精神》读后感..一千字左右...
真正的大学不是大楼耸立的地方,而是大师云集的地方。
北京大学,数十年来成长着“中国几代最优秀的学者”,他们“丰博的学识,闪光的才智,庄严无畏的独立思想”(谢冕《永远的校园》),凝聚成了燕园独特的文化。
每一位北大新生步入燕园时,都会被扑面而来的浓厚的文化气息感染。
而对于1997年入学的中文系新生来说,这种感觉尤为深切。
他们在北大建校100周年前夕、在21世纪到来前夕成为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心情自然是无比欢欣、无比兴奋的。
在迎新会上,他们接触的第一位大师,是谢冕。
面对这些满怀激情的天之骄子,谢冕先生演讲的目的显然并不是锦上添花的褒扬,而是要结合北大传统对他们做出嘱托、提出期望。
所以,在简单表示祝贺之后,谢老话题一转,谆谆告诫新同学要在巨大的欢欣中感到“某种沉重”,要“以负重感来代替你们高考胜利的欢欣”。
这些话语看似是对这些刚刚在高考中取得胜利的学生们“泼冷水”,实际上却饱含深情,语重心长。
确实,北大是有着“永存的灵魂”的,“青春曼妙的青年男女一旦进入这座校园,便因这种献身精神和使命感而变得沉稳起来”(同上)。
准大学生们从高考胜利的“欢欣”到感到责任的“沉重”,在别的大学中或许需要一段时间,但在北大,却是很快而又很自然的事情。
这种“负重感”,是北大送给莘莘学子的见面礼。
那么,如何将这种“负重感”化为今后的行动呢
谢冕先生从“做人”和“做学问”两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所谓“做人”,就是“在人的质量和品德方面有高的标准和要求”,“只有人做好了,学问才能有好的发挥”,而爱国和敬业就是北大在做人方面提出的要求。
做学问似乎是很高深、很复杂的事情,但谢老没有卖关子,而是从最根本处谈起,那就是学习,“抓紧一切时间学习”;要做书呆子,“只有先做书呆子,然后才能做聪明人”;对于北大中文系的学生来说,学习的内容就是语言和文学。
这就是大师的观点,那么简单,那么纯粹,那么实用,那么富含智慧。
可以想象,在聆听大师演讲之前,这些准大学生们一定在想:作为北大博士生导师、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的谢老,该会用怎样曼妙的语言谈论文学
又会送给大家怎样高深的人生哲理
他们也许担心现场听不懂大师的话语,拿好了笔记,准备着把每一句话都记下来,留待会后细细玩味。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演讲的内容是如此“简单”,语言会如此朴实,听众沉浸其中,忘记了作笔记,忘记了演讲者的身份,甚至忘记了鼓掌。
是的,底蕴深厚、境界高远的名家并不需要炫耀学问,而合乎情境的演讲也不必词藻华丽、故作高深;真正的大师不会摆架子,好的演讲应该与听众没有距离。
你看,谢老的语言朴实无华却不失文采,行云流水般娓娓道来,令人回味无穷。
比如,在谈到中文系学生应当掌握好古代汉语时,谢老要求他们要“直接和庄子和李白用他们当年的语言对话”,把一项艰苦的学业说得多么有情趣;在谈到北大传统中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时,他说,“走在我们前面的,有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老师,他们一介布衣,终生清贫,但却是我们永远敬重的精神的强者”,用一种类似白描的手法勾勒出北大学人的形象,使听众对北大精神能够真正理解并深切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