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选书,如果是系列的说出是哪一本,大概给说一下
写《窗边的小豆豆》
一本书里有很多篇散文 写读后感是选其中一篇写吗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
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
作家,诗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得到过启发和乐趣。
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
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伊索寓言是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
的确,正是这样,我才在众多名著中选择了这一本。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是的,这也正是寓言的特点,寓言――这种文学体裁也随着伊索的笔触达到了顶峰。
大多故事中体现了生活经验和非凡智慧。
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等等。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了。
故事讲的是一只美丽的鸫鸟每年秋天都要去吃那桃金娘树上的果实。
有一年,桃金娘树上的果实还没有成熟,东鸟便每天跑到桃金娘树上唱歌:“美好的生活呀就要来临了,我的心里是多么欢唱,望着那儿的花儿在开放,我对它是多么向往。
”就这样鸫鸟每天都去,每天都唱。
一个猎人发现了,便守候在那。
等果实结出,鸫鸟每天都来吃一整天。
终于被猎人用粘棍粘住了。
它又唱:“桃金娘的果实是如此甜美啊,把我害苦的却是你,因为我太贪恋你那无比的香甜,因而送掉了我自己的性命……”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
要目光远大,不能象鸫鸟一样目光短浅,桃金娘的果实固然好吃,可吃到连危险接近也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离你不远了。
这就跟我们一样,一个学生如果过于贪恋游戏,每天背着老师家长去网吧,一玩就是一整天,这样下去一定会损失惨重:一会浪费金钱,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都被你用在打游戏上――值吗
二会用眼过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太重要了
如果你不保护好眼睛,以后戴着个1000多度的眼睛――累吗
三也是最重要的,沉迷于游戏中,你会不知不觉葬送掉吸收知识的大好时光――好吗
玩游戏要适可而止,它是放松,是消遣,但如果你把它当成一项工作,一项任务或是一个专业来进行的话,我相信那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学生,学习最重要,如果你能抛开一切心思杂念――专心学习,那么考出好成绩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后我要说几句:我这一大堆感想并非本人能说会道,的的确确是本人理解能力强
所有的道理都藏在文章中,不过这也仅仅是一则寓言所给与我的――更多的我也不多说了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引起的。
是的,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拉图(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在《爱弥儿》(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寓言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来,甚至能取出比袋子大的多的东西。
寓言是一座独特的桥梁,通过它,可以从复杂走向简单,又可以从单纯走向丰富,在这座桥梁上来回走几遍,我们既看见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现象,又发现了生活的内在意义。
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大概大家都听说过《狐狸和山羊的故事》吧
它讲述的是掉在井里的狐狸哄骗山羊下井,然后踩着山羊背跳出了井底,却又扔下山羊自顾自走了的故事。
它告诉人们:做好事也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也许大家看了都会说:现在哪去找这么傻的“山羊”呀
但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还确实碰见了一回这么傻的“山羊”。
那次我去旅游,
在一作文里找好词,好句,主要内容,读后感,和书名称
《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读后感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
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
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
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
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
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
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
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
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
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
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
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
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
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
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
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
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
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
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
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
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
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读<<童年>>有感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
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
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
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
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
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
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
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
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
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
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
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
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
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
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
“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
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
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
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
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
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鲁宾孙漂流记读后感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
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
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
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
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虽然,我是个男生,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1静谧 2追随 3小巷 4俏丽 5烘烤 6音韵 7演奏 8探索 9勤勉 10漫游 11亲吻 12左冲右撞 13意味深长 14庞然大物 15行色匆匆好句:今天,我又躺在田野里,在无限的静谧中,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我的目光跟着它的脚步,它走着,走着,一路上遇到不少同伴,它们互相打着招呼。
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
在这些粗壮的黑甲虫中间,它们好象南国的少女,逗得多少虫子驻足痴望。
蜥蜴面前围拢了一群黑甲虫,对这庞然大物投以好奇的目光。
我的目光顺着僻静的小路探索,我看到“村民们”的劳动生活了。
它们一队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一定是很远很远的地方吧?我完全迷惑了,在小虫子的脑海中,究竟蕴藏着多少智慧?好段:我悠悠忽忽的漫游了一个下午,直至夕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红鸠鸟的歌声才把我的心灵唤回来。
我发现了草丛中小虫子的快乐天地。
我多么得意啊!【扩展阅读篇】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
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读好原文“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格式一、格式和写法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
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
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
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
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
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
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
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
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
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
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
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
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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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选什么书六年级
历史人物传记类。
当初,我就是这么干的,可以先简介下人物生平,性格以及优缺点... 重要的是要表现出,你从这个人物身上学到了什么。
大家帮个忙,这一篇读后感是前面所有的书还是选一篇来写还是所有的读后感集中到一起。
。
。
急
我要赶紧
它说写 一篇 700字的读后感,而且让你各写一篇的话它要说清楚的呀,比如:各写一篇读后感。
你说呢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3本书的读后感
《天使雕像》读后感 这次我们的漂流书是《天使雕像》它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1930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长大。
她虽然从小喜爱阅读,但上学时却选择了主修化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化学教师。
后来她慢慢地发觉自己感兴趣的是学生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瓶瓶罐罐。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她开始写作。
也尝试着自己画插图。
她的作品结构细腻,富有逻辑性和幽默感,这可能也得益于她早年的理科学习。
本书曾荣获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本书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
可见这是一本多么好的呀
《天使雕像》是本迷人的作品。
姐弟俩离家出走,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寄宿一个多星期,情节细致动人。
故事中十二岁的克劳迪娅精心安排所有冒险的旅程让我们敬佩。
姐弟两人同行,行事不慌不忙,情绪平稳镇定,使得原本超乎想象的背景可以让我们接受。
明知一般民众绝不可能在大都会博物馆过夜,但全书的气氛营造和细节安排却使读者深信不疑 ,这就是作者的“虚构”功力高超之处,令人不得不叹服。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第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
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
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可眼下,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克劳迪娅厌倦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她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因此决定离家出走,暂时离开舒适的住处;但她想寻找的是一处有点奢侈、优雅忙碌的地方,因此选择了大都会博物馆;最重要的是有一位有钱的旅伴,因此她选了小气鬼弟弟杰米。
我想:克劳迪娅是个有勇气也有计谋的女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作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知道了雕刻天使雕像的确是米开朗基罗,并保守这个秘密。
正像书中所说的:“克劳迪娅真正想要的时带一个秘密回家。
天使雕像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它很兴奋,觉得很重要。
”是啊,其实我现在也很希望可以保守一个秘密。
在以前,我保守过一个秘密,那个秘密让我高兴了很长时间。
因为保守秘密使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要学习克劳迪娅的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怕辛苦
《天使雕像》读后感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勇于探索,不怕困难,才能求得真知。
这本小说写了克劳迪亚和她的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他们俩每天都要洗碗清洁垃圾桶……他们俩想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事,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他们俩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院里展出。
克劳迪亚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定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之手。
他们先从雕像的白天鹅绒的垫子上发现了代表米开朗琪罗的“M”,为了求证,他们俩还在博物馆的摩肩接踵的书店里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书面印有“M”的书,证实了天使雕像正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为了尽快把这个秘密告诉博物馆馆长,他们千方百计地借了一台打字机,租了一个邮箱,总算把信发出去了。
他们俩如释重负,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已经囊中羞涩,离家出走时带的钱已所剩无几了,他们俩只好步行回家。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这种积极的态度就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呼兰河传》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
小说表达作者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仿佛置身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小城镇——呼兰河。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
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
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
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 平淡得像秋水一样,一生不变得像冰冷的街角——呼兰河畔 的生活。
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 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
那里人是 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 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一条人命(疯子,小 孩,伙计等)没了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了。
烂漫的笔调下刻画 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
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
看了生日再去嫁, 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
虽然这么愚 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 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我的祖父”在第三章里出现,终于在白色的床单上出现 了个唇印,快乐地和祖父那种自由的生活。
种豆子种瓜了,还 真令人快乐阿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 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上的暗影,不 但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可以惋惜的, 正像我们对萧红的死一样惋惜,茅盾没有说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