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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5000字岛

时间:2015-02-03 11:21

有关生态学的读后感,什么生态学都行。

4000-5000字

急急急百度的不要……

直到今年夏天,我已经把《海底两万里》全部看完了.但我总感觉不够过瘾,所以,我准备再读一遍,因为如果一本好书读一遍就能把整本书都读透了,那么,他也不会那么伟大,它也不会成为一部好书了.看完这一本书,我会想到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能感受到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能想到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这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我可以了解到这些,也要感谢作者.是作者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本文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被公证为十九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科幻小说家.他写的作品都是特别离奇.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可以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真正的好书读《海底两万里》有感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

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

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

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

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

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

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

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

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

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

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

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 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

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

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

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

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海底两万里》 ,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能看到这本著作,我真荣幸.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 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

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

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

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我是啊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当我这个负担被仆人独自承受着,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当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是啊龙纳斯的仆人,当啊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在啊龙纳斯掉进水里的那刻,我定然会全然不顾的离去,把自己的主人抛诸一切;当啊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 不,我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

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

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怎样丰富的知识底蕴啊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

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故事起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之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中,尼摩船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海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 诺第斯号不管在那个年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示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种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金银岛这本书的每个章节的300字感受谁知道

篇一:读《哈姆雷特》有感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

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

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

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

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

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

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

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

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

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

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

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篇二:名著哈姆雷特读后感著名悲剧《哈姆雷特》出自于戏剧大师莎士比亚之手,读《哈姆雷特》有感作文。

这部巨作和《奥赛罗》、《李尔王》以及《麦克白》,被称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今天,我怀着郁闷的心情又把它读了一遍。

故事主要是讲,哈姆雷特本是一个快乐的丹麦王子,他正直的父王被叔叔毒死了,叔叔篡夺了王位,并霸占了他的母亲。

在国外留学的哈姆雷特赶回国,他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的被害经过,要儿子报仇。

哈姆雷特为了报仇雪恨,装疯卖傻。

哈姆雷特却因为自己的一次失误把自己情人的父亲杀了,自己的情人也因父亲而死去。

叔叔唆使哈姆雷特情人的哥哥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两人都中了叔叔的诡计,同归于尽。

临死前,哈姆雷特奋力刺死叔叔,为父亲报了仇。

读完了这篇悲怆的故事,我觉得,哈姆雷特虽然报了仇,但他没有完成重整“颠倒混乱时代”的大业。

在这出悲剧中,哈姆雷特代表的是那些具有先进思想的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热爱生活,反抗邪恶但却思想多于行动,过于优柔寡断;叔叔代表的是封建反动势力,他荒淫无耻,奸险毒辣,诡计多端。

哈姆雷特的复仇行动,表达了文艺复兴时期,先进的人物主义者要求冲破封建势力束缚的强烈愿望。

这部悲剧,也使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久久不能平静,在丹麦国王被害之后,哈姆雷特千辛万苦寻求报仇的机会,但一直未能成功。

最后,在自己死前才杀死叔叔。

这个故事也说明,坏人终究不会有好报,但可悲的是,哈姆雷特与自己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却都被局面所迷惑,没能识破敌人的诡计,也告诉我遇事要冷静思考,善于分析。

我就这样想着想着,心中的悲伤始终没有抹灭。

篇三: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

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

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

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

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篇四:《哈姆莱特》读后感《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

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

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

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

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

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

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

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

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

”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篇五:读《哈姆莱特》有感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一本书,名字叫《哈姆莱特》,这本书是莎士比亚写的。

刚读完第一节,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哈姆莱特的父亲统治这整个丹麦,哈姆莱特是丹麦的王子。

有一天,哈姆莱特的父亲在一棵松树下休息,结果一条“毒蛇”毒死了。

这条毒蛇就是哈姆莱特的叔父。

哈姆莱特的叔父很早就像当国王了,所以就用了这个阴险毒辣的办法害死了老国王。

哈姆莱特卧薪尝胆,一心想为自己的父亲报仇,当上国王。

最后,他除掉了新王,自己和仇人也同归于尽了。

合上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哈姆莱特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敬佩哈姆莱特很伟大。

他的心中有梦想,自己努力去做,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哈姆莱特的复仇之路很艰辛。

为了复仇,他的恋人奥菲利亚死了,好朋友少尉也死了,不过他并没有被悲痛而打倒。

他装疯,想找个机会把国王杀了。

但迟迟没有找到机会,就把真相告诉国王,想光明正大地杀了国王。

国王也想借刀杀人,就安排哈姆莱特和雷盖兹比赛。

给哈姆莱特的剑是套木球的,给雷盖兹的却是没有套木球并沾满毒药的剑。

雷盖兹用毒剑刺中了哈姆莱特的肩膀,国王以为哈姆莱特就要死了。

令国王没有想到的是,哈姆莱特用自己的剑刺中了雷盖兹的要害,雷盖兹倒在地上,国王大惊失色,哈姆莱特又拿着雷盖兹的剑刺死了雷盖兹,又跑到国王面前杀死了国王。

由于他中了毒,不一会,就牺牲了。

哈姆莱特壮志未酬身先死,统治整个丹麦城,当上君主的愿望没有实现。

我既敬佩哈姆莱特,又为他感到可惜。

中国有一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他能读到这句话,能再等待,结局就圆满了。

哈姆莱特,如果这本书能够改写,我真希望你能复活,希望你能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希望你能忘记仇恨,做一个快乐的王子

求一篇2000字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

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

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

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

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

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

————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

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

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

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

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

快乐吗

当然不是。

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

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

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

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

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

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

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

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

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飞越仇恨的天空——《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

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

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

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

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

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

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

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

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

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

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

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

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

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

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

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

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

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

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

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

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

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

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

”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

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

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

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一、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二、 希望在人间——《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求一篇5000字的读书笔记

《佛游记》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

他年青医,后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

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四次游历。

下面便是他的游历见闻。

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格列佛应“羚羊号”船长的雇请,乘船到太平洋一带航海,因遇风暴,“羚羊号”触礁沉没了。

他和五个水手跳入救生艇中逃生,可是半途那艇也翻了。

格列佛只身被风浪刮到利立浦特岛上。

上岸后,他由于过度疲乏,躺在草地上酣睡了一觉。

待他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都动弹不得,他的四肢、身体被紧紧捆缚住了,连他的头发也一根根地被缚牢在地上。

他只能仰天躺着,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睛。

这时,他听到四周有一种轻微的嘈杂的响声。

同时,他感到他的左腿上有生物在爬动。

那东西渐渐爬上他的身体,走到他胸膛,又去到他的下颔边。

格列佛略略把眼光朝下一看,只见一个不到六英寸的小人,两手执着弓箭,背着箭壶,神气傲然地领头走着,后面跟着四十几个小人,全是戎装打扮。

格列佛大喊了一声,吓得他们拼命奔逃。

有的从他身上滚落到地面,有的自相践踏负了伤。

过了一会儿,小人又围拢过来。

格列佛感到不耐烦了,把左手略微一翻动,便有几百支箭向他射来,他觉得被针剌一般。

格列佛只好躺着不动。

小人在他右耳约三、四码的地方,搭起了一座高台,一位很体面的长官模样的人站在高台上,向他发布演说,意思是要他投降。

格列佛别无出路,只好表示归顺。

于是有五十个小人跑上前来,割断了绳索,给他松了绑。

格列佛用手指了指口,表示他饿得要命了。

小人便在他身体两侧,安放了几把梯子,上百个小人挑着篮子,把一篮一篮的食物轮流往他的口里倒下去。

格列佛一口得吞食二、三篮的食物,小人应接不暇地倒。

他们为格列佛食量之大,惊奇不已。

接着小人用了一万五千匹御马把他拉进京城。

皇帝(他比他的臣民高一指甲)带领他的大臣们站在一座高塔上瞻仰格列佛的风采。

小人国的居民也络绎不绝地跑来观看,因为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巨人。

皇帝召开大臣会议,讨论如何处置格列佛的问题。

有人担心格列佛的食量太大,他一人的伙食,可供一千七百二十个小人的食用。

光饮食一项,就有可能引起国内的饥荒;有人主张把格列佛弄死,但又担心他的庞大的尸体发臭后,会造成京城的瘟疫。

最后,皇帝决定暂时让格列佛留着,派了五百人给他当差,还叫了三百个裁缝,按国内最时兴的样式,给他赶制了一件衣服。

一天,格列佛得到国王的允许,让他参观皇城和皇宫。

那皇城四周是城墙,高二英尺半,阔十一寸,每十尺之间筑一雉堡。

格列佛从西门跨进了城,他小心翼翼地在街上走着,生怕踩伤了市民。

他身上穿着短衣,因为他怕衣襟挂坏了屋脊和房檐。

街道两旁的房屋都是三层至五层,每幢房子窗口和阳台都挤满了看热闹的市民。

两条主要街道有五尺开阔,那些巷子只能容纳格列佛的一只脚。

皇宫在城市中央,有一带高二尺的御墙。

国王希望格列佛参观他宏大的宫阙,但格列佛无法进去。

后来,他想出一个妙法:在御园中选了最大的几棵树木,用小刀把它削制成三尺来高的两张椅子。

一张放在外庭,一张放在内庭,他踩着椅子进入了宫殿,躺在宫内一块空地上,抬头仔细观看宫殿。

在那儿,他看到了豪华的陈设和簇拥着婢仆的皇后和公主。

小人国的幅员并不大。

他们有着奇特的风俗。

国王在选拔官吏时,让人们在绳上跳舞,谁跳得高便可以当大官。

财政大臣被认为是全国跳得最高的人(超出别人一英寸)。

在盛大的节日里,官员们还在皇帝执着的横杆上下表演特技。

按表演技艺的高低,分别赏给不同颜色的丝带。

这个国家有两个政党。

他们的区别是一党穿的鞋跟高些,另一党的鞋跟低些。

高跟党自认为是合乎古代制度的,而国王则偏向低跟党。

因此,政丨、府的官员都是低跟党的人担任。

两党仇恨很深。

皇太子则两边讨好。

为此,他的鞋跟一只高,一只低。

这个国家常和邻近岛国不来夫斯古发生战争。

战争起因是利立浦特岛国改变了吃鸡蛋的习惯,不先磕破大端,而是要人们先磕破小端。

国内那些惯于遵循古制的人不服,分成在“大端派”和“小端派”。

他们互相攻击对方是“异端邪说”。

“大端派”在国内遭到镇丨压,他们便逃亡到不来夫斯古,引起两个帝国的战争。

不久前,不来夫斯古新造了一批战舰,准备再度和利立浦特国开战。

格列佛为了表示对利立浦特的忠心,他跨过海面,用绳子把敌方的战舰全部拉了过来。

为此,国王赐给他尊贵的爵位。

接着,国王又命令他把不来夫斯古灭掉,把它沦为自己的一个行省。

格列佛不同意,他对皇帝说:“我永运不愿做人家的工具,使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

”国王和大臣便对他不满起来,要加害于他。

一次,皇宫失火。

由于运水困难,格列佛撒了一泡尿浇灭了大火。

这使皇后十分反感。

加上海军大臣嫉妒他的功劳,财政大臣又怀疑他的妻子和格列佛私通,于是国王召开了一次密谋会,要给格列佛定叛国罪,并把他的双眼剌瞎。

格列佛得知后,慌忙逃到不来夫斯古国。

再从那儿找到了一只小船,便乘船离去。

他在公海上遇到一只英国商船。

他便搭乘这只商船,于是一七○二年回到伦敦。

从而结束了他的第一次游历。

格列佛第二次出游是在一七○二年六月二十日。

他乘坐“冒险号”往北美航海。

于第二年六月到达布罗卜丁奈格岛。

他和水手们到岛上找淡水,被一巨人追赶,他的朋友划船逃跑了,他却来不及逃走。

格列佛躲在一块象森林一样的麦子地里(那麦子连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

不一会儿,他看见一个巨人从田间上来,那巨人有普通教堂尖塔那么高,迈一步有十来码。

格列佛听见他的叫唤,那声音比号筒还响几度,初听起来好象是空中响起的霹雳。

巨人叫唤过后,便有七个巨人向他走来,手执镰刀。

这些巨人都比格列佛要高出十二倍,他们手中拿的镰刀有六把普通的镰刀那么大。

原来最先那个巨人是个富农,其余的都是为他割麦的农民。

一个割麦巨人走近格列佛躲藏的麦地。

格列佛想到自己危险的处境:不是在麦地被镰刀割死,便要被巨人踩死了。

于是,他大声在呼喊起来。

割麦巨人听见喊声,便向四面地里寻觅,好容易他才发现了格列佛。

这时,巨人有点犹豫起来,那神情正如我们遇见了小虫担心被它蜇一下那样。

终于他俯下身来,将拇指和食指把格列佛夹了起来,放在眼前他仔细端详着。

格列佛尽量装得老实,一动也不动。

因为他已被举在六十尺的高空,万一从指头中滑落下去,便要跌成肉饼。

格列佛用手势向巨人表示他被夹在手指间的苦楚。

那巨人领会了,小心地把格列佛放进他的衣裾中,然后,他兴奋地向主人那儿跑去。

那位富农把格列佛带回家去。

交给他的九岁女儿葛兰达克利赤照管。

格列佛在巨人床上睡了一觉。

这里的老鼠大得吓人,有两只跑到床上来。

格列佛不得不拔刀自卫,好容易才把其中一只剌死了。

村里的巨人们都把格列佛当作小怪兽,纷纷跑来看他。

有人提议可以利用格列佛去赚钱。

于是,主人便把他装在一个箱子里,带他到各城镇去展览。

主人还让格列佛表演刀棒技艺,一时轰动了全国。

后来,他被带进王宫,为王后和贵妇人演出。

皇后很高兴,便从富农那里把他买了下来。

这时格列佛舍不得离开富农女儿葛兰达克利赤,便向皇后提出一个请求:要把富农女儿留下当保姆。

皇后答应了。

大人国是个半岛,它的一边和大陆相连。

全国有五十一座大城,人口十分稠密。

国王是个非常博学的人。

他“头脑清晰,判断也很精确”。

他向格列佛询问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丨、府和学术的情形。

格列佛便向他讲述了英国近百年来发生的大事。

但他听完却说:“这些大事只不过是一大堆阴谋、反叛、暗杀、屠戮、革命和流放”,并指责说:“你的同胞中大多数人都属于自然界中爬行地面的可憎的小毒虫中最有害的一类。

”格列佛建议帮他制造火丨药和枪炮来巩固国防。

国王大为反感,认为发明这些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他宁愿抛弃半壁河山也不想听闻这种秘密”。

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他对人的评价是:“谁要能使本来只生产一串谷穗、一片草叶的土地上长出两串谷穗、两片草叶来,谁就比所有的政客更有功于人类,对国家的贡献就更大。

”于是格列佛认为,“这位君主具有种种令人尊敬、爱戴和敬仰的品质:他具有卓越的才能,无穷的智慧,高深的学问,治理国家的雄才,也受到人民的拥戴。

” 格列佛在大人国住了两年。

有一次,他和国王出外旅行时,装他的箱子被老鹰叼到半空中,然后又掉到海里,幸好遇见一只英国海轮搭救了他。

于是他在一七○六年六月回到了伦敦。

结束了他的大人国旅行。

格列佛第三次出游到了飞岛国。

那是在一七○六年八月五日,他乘坐大商船“好望号”到印度支那和马来亚一带航海。

因受到海盗袭击,他被海盗放逐到一条独木舟上,幸好海浪把他送上了陆地。

登上岸后,他了发现了一种奇异的现象:空中飞来了一座住满了人的岛屿,把太阳遮蔽了六、七分钟。

然后,那飞岛降落到地面,格列佛便乘机爬了上去。

飞岛上的人面貌和服饰都很奇特。

“他们的头不是向右偏,就是向左歪。

他们有一只眼睛凹在里面,另一只眼睛直冲着天顶”。

他们的外衣上装饰着太阳、月亮、星球的图形;他们的发音器官和听觉器官都很迟钝,要用一个吹胀了的尿脬拍击他的嘴和耳朵,他们才能说话和听话,否则他们会把刚刚发生的事忘记。

岛上的人总是惶惶不安,因为他们对天文很有研究。

害怕太阳一天天接近地球,地球会被太阳吞食了。

他们早上一遇见熟人,便首先问候太阳的健康。

这个飞岛只有一万英亩左右,底层由金刚石层构成,靠一块磁石操纵能随意升降。

飞岛上住着国王和他的贵族们,还有些工匠、妇女和儿童。

国王统治着飞岛外的大片领土和属国。

如果臣民们不服从或进行叛乱,他便驾着飞岛飞临肇事地点的上空;轻则夺他们享受阳光与雨水的权利,重则用飞岛直接落到他们的头上,压碎一切房屋建筑和人畜。

格列佛在飞岛上遭到冷遇。

他没住多久,国王便把他发遣到下界首都拉格多去。

在这里,他结识了贵族孟诺第,参观了他的田庄,同时访问了国家科学院和学校。

这里科学家们正兴致勃勃地在进行各种可笑的研究:有的在埋头设计如何从黄瓜里提取阳光;有的想把粪便还原为食物;有的想到用猪耕地;还有的想利用蜘蛛织网,用风箱打气法治病等等。

在学校教育中,这里的人,准备取消词汇,认为这样有益于健康。

一位教授正在写一本关于如何侦破反政丨、府阴谋的书。

于是格列佛向他介绍了兰敦(暗指伦敦)关于这方面的做法。

格列佛说:“那里的居民差不多都是侦探、见证人、告密者、上诉人、起诉人、证明人、发誓控告人和他们手下的爪牙……在这个王国里制造阴谋的人大都是企图抬高自己的政客身份,使一个软弱无能的政丨、府恢复元气,镇丨压或者缓和群众的不满情绪,窃取没收来的财物填满自己的口袋,左右舆论使它能符合于个人利益。

”教授听了很高兴,准备把它写进书里去。

格列佛离开拉格多后,到了飞岛另一属地巫人岛。

这里的长官精通魔术,能把死去的鬼魂召唤前来。

格列佛会见了亚历山大、凯撒、庞贝、荷马、亚里士多德等历史上的有名人物。

他还将罗马的议会和现代议会作了一番比较,认为:“罗马的议会好象是英雄和半神人的聚会,而现代的议会却象是一群小贩、扒手、强盗和暴徒。

”同时,他还要求会见了古代英国农民,认为“他们风俗淳朴,衣服饮食简单,一向公平交易,具有真正的自由精神,勇敢爱国,他们这些美德在过去都是很有名的”,而现在“都被他们的子孙为了几个钱给卖光了”。

后来,格列佛又游历了拉格奈格王国,这里的臣子谒见国王时要舔地板,国王把毒药撒在地板上杀死他不喜欢的大臣。

在这里他还见到了长生不老的人,了解到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他乘船到了日本。

一七○九年四月,他搭乘荷兰船回到英国。

这次航历时五年六个月,是时间最长的一次。

格列佛第四次游历是在一七一○年九月,他担任了商船“冒险家号”船长。

当他航行到北美时,新招募来的水手劫夺船只,他被扔到一个荒岛上。

格列佛上岸后,被一群类似猿猴的动物耶胡所包围。

正在危急之际,来了一匹灰色的马,耶胡们害怕它,都跑散了。

接着,又来了一匹栗色的马。

它们“举动很有条理,很有理性”。

马们把格列佛带回家去,并用一捆干草和燕麦来招待他。

格列佛摇头表示他不吃这两样东西,马感到很奇怪。

刚好,这时有一只乳牛经过,格列佛指了指乳牛的乳,于是马领会了,便用牛乳来款待他。

马的院子里有许多供它役使的耶胡。

这些动物“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咧着一张大嘴”,样子怪难看的。

马比较了格列佛和耶胡的形状,也把他叫做耶胡。

格列佛感到很羞愧。

格列佛向马主人谈起,在英国马是被人们用来骑坐和拉车的,马们听了很是气愤。

接着,格列佛又谈起百年来欧洲君主间发生的战争。

马问战争的起因和动机是什么

格列佛说:“有时是因为君主野心勃勃,总认为统治的地面不够大,人口不够多;有时也因为大臣贪污腐化,唆使他们的主子进行战争,才好压制或者转移人民对于国内行政事务的不满情绪。

”马批评说,这是缺乏理性的行为。

格列佛还谈起法律和金钱的用处。

他说欧洲的耶胡们认为:“不管是用钱还是攒钱,钱总是越多越好,没有个够的时候,因为他们天性就是这样,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婪无厌。

富人享受着穷人的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

”马对这点感到很费解。

因为在马的国家里,虽然按马的毛色不同分贵贱优劣,但它们都很友爱,“仁慈和友谊”是这个国家的两种美德。

它们不懂什么叫罪恶,它们共同遵守的格言是发扬理性,并以理性来治理国家,教育下一代。

在这里,年青的马都要“学习有关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的功课”。

每四年春天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现那里有困难,大伙便踊跃捐助,互相支援。

格列佛感到“这些杰出的四足动物有许多美德,跟人类的腐化堕落对比一下,使我睁开了眼睛,扩大了眼界”。

他愿意和这些“可敬的‘慧骃马’在一起过一辈子,对各种美德加以研究和实践“。

“慧马”们都很讨厌耶胡,认为他们生性恶劣,为了争夺一种闪光的石头(暗指财宝)彼此争吵不休,甚至引起内战。

在马的代表大会上,“慧马”们因发现灰色马养了格列佛这样的耶胡,它们责备灰色马,要它把格列佛放走。

于是格列佛自制了一只小船,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马主人,离开了“慧马”国。

在海上,他遇见了一艘葡萄牙商船,于一七一五年十二月返回英国。

格列佛前后四次游历奇遇,历时十六年零七个月。

他把这些亲身的见闻记载下来,“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所以不管怎样我也决不可能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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