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著读后感3000字
>读后感3000字|读后感3000字大全读后感3000字;;《边城读后感》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着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
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
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
《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
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
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
《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用人物象征和心理分析的方法,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苗族文化的形象思维图腾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翠翠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
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翠翠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
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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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的教育读后感800字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晴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爱的教育》是一本小说,又是一部巨著,原名《心》。
是意大利亚米契斯的作品。
它让我明明白白地懂得了什么是爱。
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
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
在看《爱的教育》时,我常常被书中的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
“瓦多帕的小爱国者”、“英雄的少年鼓手”、“小石匠”等等和孩子有关的故事中,都歌颂了儿童应具备的纯真情感,同时书中也表现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极其良好的环境,培养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
其中我比较喜欢“小抄写员”这个感人的故事,主要写小学生朱利奥瞒着父亲每晚帮他抄写邮签,虽然语言朴实,叙述平实,但是朱利奥的懂事与孝顺,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朱利奥是个穷人家的孩子,父亲收入微薄,为了补贴家用,除了在铁路上工作外,他还给人当抄写员来挣钱。
每晚,他都要用大大的正规字体抄写几百份邮签到深夜。
朱利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每晚看见父亲上床后,就悄悄走进工作间,模仿父亲的笔迹开始抄写。
父亲却一直没发现。
但由于过度劳累和缺乏睡眠,朱利奥的成绩直线下降。
父亲很是生气,但朱利奥没把真相告诉他。
终于有一天,朱利奥在抄写时无意中碰落一本书,惊醒了父亲。
父亲明白了一切,心中充满无限的怜爱和懊悔,他抱住朱利奥的头呜咽起来。
多么感人的故事
多么懂事的孩子
多么可敬的精神
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为了帮家里挣钱,帮父亲减轻负担。
面对父亲的责骂,他有多少次想把真相说出口,可他没有。
就连父亲责骂他,他也毫无怨言。
这多么难能可贵
要是换成我,肯定忍受不了,试想一下,要是自己的努力、懂事却换来了责骂,那多委屈呀
谁会希望一向宠爱自己的父亲因莫须有的“罪名”而讨厌自己呢
朱利奥的沉默与体谅,实在让我感动
今后,我要向朱利奥学习,做一个体谅父母的乖巧女孩。
我也希望人间处处有爱,处处是和谐的春天
2\\\\《简爱》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
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
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
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
可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
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
后来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
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
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
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
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
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
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
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
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非常富有的人,还意外知道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
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
听别人说,这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
简爱知道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
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
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
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
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
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
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3\\\\《草房子》读后感 此书讲一群孩子在油麻地度过的一段美丽的时光。
从桑桑一家人来到油麻地,故事就开始了,在这其中还发生了许多故事。
书中有一个叫陆鹤的小孩,他是一个十足秃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反倒把自己的秃头看作是宝贝,如果别人想要摸他的头的话,就必须给他一样东西才行,因为大家都爱摸他的头。
可是后来,“秃鹤”忽然在意起他的头了,谁要是动他的头就跟他急眼,就算是用东西换也不行。
一天,油麻地屠夫丁四看见“秃鹤”眼馋肉案上的一块肉,就用刀割下一大快来,吊在“秃鹤”眼前,说:“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就归你了。
”说着就伸出那油腻的手来。
秃鹤说:“你先把肉给我。
”丁四说:“你先让我摸你的头,我再把肉给你。
”“秃鹤”说:“不,先把肉给我。
”丁四等到将门口几个正在闲聊的人招唿过来后,就将肉交给“秃鹤”,秃鹤看了看那块肉——那真是一块好肉
但“秃鹤”用力一甩把那块肉扔了,接着逃了,丁四拿起杀猪刀追去,到最后,“秃鹤”拿起一块砖头,把丁四给吓跑了。
在夏天里,大家都非常热,桑桑心想:夏天把冰棒放到棉被里冰棒就不会化了,那样的话把我放到棉被里就不会热了。
于是桑桑把自己用棉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就去上学。
到了学校结果成了学校里的一道风景线,虽然桑桑感到很热,但是出尽了风头,他非常兴奋。
一次,桑桑在河里洗澡,嘴里还大喊着:“姐姐十五我十五。
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
”逗得一群人哈哈大笑,并将桑桑的母亲叫了出来。
说:“你看几家桑桑在干什么
”母亲禁不住笑了起来,说:“冻死了,小猴子。
”可见,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时纯真的童年有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庇的纯情。
有一次,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桑桑的脖子上隆起了一块肿块,父亲桑乔带他到处求医,医生都无能为力,并说桑桑只能活半年了。
可桑乔不肯和桑桑说,可桑桑早已从医生和父亲的脸上看出了严重性。
在这半年内桑乔和桑桑到处求医,到了最后桑桑还是好了,大家都非常的开心,桑乔的头发也白了许多。
这里表现了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沧与优雅。
作者曹文轩写出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写出了桑桑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小学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格调高雅、充满美感,描述的滑稽而又庄严,显得格外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4\\\\《论语》 孔子说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我的理解是,做人要不断学习,不感到厌烦,那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不感到疲倦。
我认为,作为老师,我们首先要做到“学而不厌”,为什么呢
其一,我们都知道,现在知识的数量正在以几何级的速度递增着,作为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适应知识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不能总抱着自己原有的那一桶水不放,而是要让你那一桶水长流长新,不能让它成为死水,那就必需要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增长智慧,只有不断学习,也才能不断充实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其二,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假如你认为学习是件苦差事,是很无奈的事情,厌倦在所难免,又怎能学的下去呢
不知道孔老先生“学而不厌”是否也有这层含义。
只有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作生命的必须,你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
其三,学习还应该掌握好的方法。
会学习的人总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大量的知识,而不会学习的人则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收效甚微,尤其是现在已经进入信息社会,获取知识的渠道有许多,信息量巨大,如何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信息,并且获得信息后又能及时进行整合加工,变成自身素质的一部分,这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学而不厌”,不断探索,才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才能拥有更丰富的知识,也就能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了。
其四,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我们希望学生“学而不厌”,首先教师要“学而不厌”。
“身教重于言传”,“亲其师,信其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
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老师,其学生也必然会继承老师的传统养成善学善思的习惯,要是教师厌倦了学习,学生又怎会热爱学习
所以,教师要“学而不厌”。
只有“学而不厌”的老师,才能做到“诲人不倦”,只有在“学而不厌”的基础上,教师才能“诲人不倦”。
没有前面“学”的基础,就不可能有不倦的“诲”,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是不可能做到“诲人不倦”的,否则的话,“诲”也将是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没有趣味、没有创新了,这样的“诲”自然也不会去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而是只把学生当作储存知识的容器,更不会关注学生的心灵、人格、健康了,这样的“诲”甚至可能会误人子弟、害了学生呢。
“诲人不倦”,我的理解是乐教、善教。
乐教,就是热爱,热爱学生,热爱教学,热爱教育事业,把教育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享受教育的乐趣,享受教育的幸福,那怎么会“倦”呢
善教,就是方法的问题。
“学而不厌”的老师会认真研究教育教学中“诲”的方法,创新“诲”的途径,更新“诲”的内容,达到“诲”的最佳效果,这样的“诲人不倦”一定会是受学生欢迎的,也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能力强的学生的。
现如今,“诲”的方法应是多种多样的。
课堂上,将课本知识通过教师引据经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这是一种比较传统但也是行之有效的、必不可少的“诲”; 当学生提出问题时,老师不是先告诉学生答案,而是鼓励学生思考、寻找答案,或者给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让学生自己去解决,这是“授之以渔”,是现在比较倡导的“诲”; 在教育教学中,能够不断启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断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教师适时的给予帮助、点拨、鼓励,使学生一步步走向成功,这当是一种较高境界的“诲”。
只有这样来理解“诲”的含义,我们的教学就不再是机械的 5\\\\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
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
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
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
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
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
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
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
”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
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一本有意义的书读后感怎么写3000字的
《童年》读后感 说起来真让人惭愧,我以前并不爱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总需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总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厚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的读完,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也毫不为过.小说读完了,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高尔基原型的命运深深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震撼、难忘和启迪的好书,不愧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下面还是让我们一同感受一下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吧!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 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手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不过高尔基还是凭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自我,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1889年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也为我国广大读者所熟悉和喜爱. 现在想一下我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啊!首先,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其次,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住在美丽的翠海花园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高尔基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伟大作家!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这就是高尔基上小学时,家里非常得穷,连一件新衣服也买不起.于是,他只好穿着他妈妈的皮鞋和外祖母的外套,还有黄色的衣衫,散脚的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打扮去上学.因为高尔基的生活很困难,所以他只能用捡垃圾来维持生活.那时,穷人是很被别人鄙视的,所以一些富家子弟就经常嘲笑高尔基.然而,高尔却从来不拿它当一回事.他努力学习,终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被高尔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同样是童年,我们的生活可比高尔基的幸福多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天有新衣服穿,我们真应该珍惜啊.高尔基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直至成功.那么我们呢?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下,如果还不努力学习,那就太对不起老师和我们的爸爸妈妈了.我想:在前进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一些坎坷.但是,只要像高尔基那样,咬一咬牙,绝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高尔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也值得我们尊敬. 我的读后感.这是我的读书报告,绝对自己的.《文化的解释》读后感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著的《文化的解释》,是20世纪文化研究的创造性的观察,是复杂性方法论“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是当代文化理论研究的总结.它全面梳理围绕文化的研究领域,对文化的概念、文化与宗教以及文化与意识形态等的关系进行了详实的研究,运用贴近大众生活的通俗化描写方式把文化当作“文本”解读,倡导文化研究者用恰当的、富有激情的研究心态去关心人的问题,探讨生与死的意义,处理社会秩序中涵盖的文化复杂性意义.《文化的解释》,“收入那些与文化概念有直接而明显关系的论文”,大多非理论探求,而是格尔兹于巴厘岛和爪哇的经验研究.然第一章“深描说—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例外,概括的说明了格尔兹的人类学核心和其采取的立场.文化、解释、深描,是格尔茨的重点.文化,在学习《社会学概论》时就看得出对这个词的定义是见仁见智,没有完全确定的定义.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对其定义是:“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格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这个定义是当时学习时相对比较重要的.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以区别与社会学的视角对文化进行了定义:“我主张的文化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作为可解释性符号的交融体系,文化不是一种力量,不是造成社会事件、行动、制度或过程的原因;它是一种这些社会现象可以在其中得到清晰描述的即深描的脉络.”这些文字其实已经说明了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区别,那就是社会学,无论是韦伯还是涂尔干,他们其实都在寻求对社会的规律认识,韦伯好就好在,他强调一个“理解”,但理解的目的,或者学术指向还是一个规律,具体到他的学说里,就是一个理性化.他明确知道,理性化带给人的是无意义的铁笼,可他还是指出这个过程无可避免,其规律性的威力无可抵挡.格尔茨对于文化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思考是“虽说文化是观念性的,但它并不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虽然它是非物质性的,但也并非是超自然的存在.”我个人对文化的理解,文化是对原始的诠释,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赤裸裸的原始人,是出生地的区域文化塑造了每一个个体,也使不同个体具有了不同性格;人类的一切塑造都来自与人自身的需要,人是因为需要才去追求,同时也恰恰是因为缺乏才去追求,所以这个社会倡导什么文化,就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在缺失什么文化.解释,这是格尔茨对于民族志的看法,即民族志应该是“解释性”的,而这从中就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深描.“深描”可以说是作为方法论在格尔茨的理论中扮演绝对的角色.“深描强调勾勒行为点滴、文化细部,是描写的特定花、情景化、具体化,当一个人在说话,只注意此人的‘说话’状态不过是‘浅描’,表情、语调、音量等等也在‘深描’的兴趣之中.‘深描’本事就是一种解释,它不是目的.”格尔茨认为,深描的民族志以及解释人类学所要解释的是“社会性话语流”. 在格尔茨看来,人们的社会行动等诸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凭空存在的,而是一种社会性表达和呈现.这种社会性表达是通过将行动视为具体有着象征意义的符号行动.格尔茨指出这种“社会通行”的媒介——意义结构:“人们通过这些结构构成信号领会并相互联系”.因此,需要通过符号的象征意义以及其后的意义结构进行“解释”.深描,前面已经写到,它更关注点滴细节,是具体的、特定的深入解释.格尔茨用巴厘岛的斗鸡活动的调查研究讲明了深描作为一种方法论的运用.首先是进入,即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我认为,能否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在客观上为当地文化所接受,这才是整个“深描”的一个基本前提,尽管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的方式可能很多,这并不意味着要研究阿赞德人就是要成为阿赞德人,而是要试图去接近土著本地人对于事件、行动等的阐释.格尔茨对斗鸡游戏进行了分析.公鸡,其实是作为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即“巴厘人与他的雄鸡认同时,不仅把雄鸡与他的理想化的自身联系在一起,甚而与其男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与他最恐惧、最憎恶、既爱又恨的事物,即使之神魂颠倒的‘黑暗的力量’联系在一起.”“如同在棒球场、高尔夫球场、跑道上或围绕一个牌桌所表现出的美国外观一样,巴厘岛的外观就在斗鸡场中.因为表面上在那里搏斗的只是公鸡,而实际上却是男人.”“斗鸡的功能,如果一定要这样称它的话,在于它的解释作用:它是巴厘人对自己心理经验的解读,是一个他们将给自己听的关于他们自己的故事.”在此明显可以看到在巴厘岛的文化中,公鸡成为了一种符号象征而存在,公鸡象征着男人,象征着某种情绪和精神.相对的,斗鸡游戏也就不再是简单的斗鸡,而被赋予了一种象征意义.关于斗鸡的法则作为世代相传的法律、规则,使得几乎无人对此发表不满或质疑.这些都说明,斗鸡已成为一种社会性表达.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斗鸡成为了一种表达工具,反映了巴厘岛的文化情景.因此,《文化的解释》向我介绍了阐明了一个新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深描.以深描的态度、精神、方法去研究分析,可以得到较真实的社会的经验实质.阅读完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后,对“文化”这一现象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构成文化的不仅是能观察、能计算和能度量的事物,它还包含共同的观念和意义.正如他在书中借举的一个哲学家的吉尔波特•赖尔的有趣例子——挤眼和无意的眨眼的误会所阐述的道理那样——只有在共同意义的世界里,自然的声音和事情才能了解,也才能传达信息.所以就像格尔茨强调的方法论一样,一定要深入到“文化模式”中去,不带有任何民族本位的偏见去看待、认识和研究某种文化,才能获得真实的、客观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