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俗文化》读后感 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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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风俗志》读后感 在我们这个统一的民族国家里,汉族有汉族的风俗,55个少数民族有其各具特色的风俗,共同组成丰富多彩、和谐统一的中华民族风俗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相继实行社会改革,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密切,社会生产力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
所有这一切,都为民族风俗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中国少数民族风俗志》将55个少数民族风俗,分为服饰、饮食、居住、交通运输、生产、岁时节日、人生礼仪、社会家庭、宗教信仰、禁忌、艺术、竞技游艺等12个门类加以叙述。
现在就几个少数名族谈谈他们的风俗,以及自身的感想。
回族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部分经商,与汉族经济文化联系密切,酷爱养花,庭院中繁花似锦,屋内栽养盆花,讲究清洁卫生。
如果走进回族人的家中,就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非常舒适。
在饮食方面,肉食只限于牛、羊、驼、鸡、鸭、鹅、鱼,禁食猪、驴、骡、狗等肉。
从现在的餐饮汗液也可以看出对少数名族习俗的尊重,比如说上次去酒店打工,就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在一个宴会厅里大大小小几十桌,其中有一桌特别标明了回族,并竖这一个标签,开始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知道这是为了服务员方便上菜,一方服务员把猪肉灯回族人的禁食端上桌,如果是这样,就会使回族人感觉到不尊重他们,是对他们的一种侮辱;由此可见,少数名族的对饮食的重视以及现在人们对少数名族习俗的尊重。
回族的饮食也有自己的特点,家庭饮食一般以拉条子、拌面、揪片子、蒸馍、烤饼和香豆子花卷为主,还有肉汤、羊肉泡馍、蒸肉、清汤牛肉面、凉粉等独具风格的食品,这与我们汉族不一样,我们都是以米饭为主,并配上各种各样的菜肴,如果让我们想回族人一样天天吃那些也许会受不了,但这确是回族人的喜爱。
不同的地域孕育不同的文化,不同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各有特点。
回族人喜欢饮茶,这与我们汉族人一样,饮茶文化在中国历史悠远,是不可缺少的部分,他们主要喝砖茶、红茶、青茶和沱,而我们汉族人主要喝铁观音等,各自的品味也因地域等因素而不一样。
服饰方面,散居在城镇的回族穿着基本上和汉族相同,但在回族聚居区,一般中年以上的男子多戴小帽,穿白色衬衫,外套青色和棕色坎肩。
青年妇女爱穿纯朴素青的黑色大襟衫袄。
已婚妇女一般都要盘头,戴白色、青色布帽或头巾。
未婚少女一般都梳辫子,不戴头巾。
中青年妇女有佩带耳环、戒指等金银首饰的习惯。
这些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比较的复杂,我们的服饰几乎没有什么规矩,很随和;回族人对待服饰非常重视,这就好比出门在外,所代表的他们的文化,是一种象征,是他们对自己特有文化的自豪。
蒙古族 蒙古族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因为蒙古地域辽阔,一眼望去都是草原,适合发展畜牧业,但也有一部分从事农业。
在牧区,蒙古族多住圆形毡房,俗称“蒙古包”。
蒙古包的门一定朝南开,炉子设在毡房正中天窗底下。
在农牧区,蒙古族都住平房,室内有土炕。
现在的蒙古包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旅游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一般的旅游公司会有这样的广告,即让游客体验住蒙古包的感觉,这的确是一种吸引眼球的方法,大多数人都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想体验一下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名族住的房屋有什么感觉,这些都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防寒避暑的住所,而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
蒙古族喜欢吃乳酪、奶干、奶皮子、奶油等奶制品,牛羊肉和面食,饮酸奶子、奶酒,也喜欢喝茶。
的确,现在我们喝的奶制品,如牛奶等,都是从草原上的奶牛产的奶味原材料的,我们喝的还是经过加工过的,可能还不干净,而蒙古族的人们都喝纯牛奶,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幕:在草原上,一个蒙古族人直接在奶牛下面喝奶,就像小奶牛一样,所以他们吃的都跟奶有关。
在农牧区的蒙古族人主要吃各种粮食和蔬菜,因为他们种植出的粮食可以当做主食,这与我们汉族差不多。
蒙古族的传统服饰很有特色,男女都喜欢穿镶边的蒙古袍子,腰扎红黄绿彩色缎带,脚穿皮靴和毡靴,头缠红蓝布,这就是他们的服饰文化,的确很有特色。
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当地的人们也要工作上班,为了方便工作,现在除老人外,平日一般都穿制服,只有在节日或喜宴时才穿蒙古袍,妇女不论冬夏都喜欢穿裙子或连衣裙,用各色头巾包头。
在电视中我们可以看到,每当节日一到,蒙古族的人们就穿上特色的蒙古袍,载歌载舞,就像在一个硕大的舞台上表演节目。
其实,无论是哪一族的服饰文化,我们都比较重视,从每年的春晚可以看出,都有少数名族的节目,他们都穿着自己名族的服饰在台上表演,这就是像我们展示他们的服饰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化。
蒙古族人热情好客,这也像是一种文化,他们的好客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他们招待客人时,首先摆上奶酪、奶油,各种面制干粮和奶茶,喝完奶茶后还要敬酒。
随后端上手抓羊肉,贵客则上整羊。
主人把羊的荐骨连着尾巴放在盘子里,上面放上不带面颊的羊头,把小刀递给客人。
客人把羊头的一只耳朵割下来,再切一块肉吃下,然后把刀还给主人,主人才动手切肉,请客人动手随便吃。
为了表示对客人尊敬和热情,主人要把自己酒杯里的酒,让在座的每个人都尝一尝。
这些细节五部体现了蒙古族人的好客,以及他们对客人的尊重,对能够到来的一种喜悦之情,虽说我们汉族人也喜欢好客,但比起蒙古族人的豪爽大方,我们的确有些不足,这是我们需要改进的,我们应该多多学习好的文化。
还有蒙古族特别尊敬长辈和教师,无论何时,对年长的人都称“您”,进门、入座、喝茶、吃饭、敬酒等都让年长的人领先,“巴格西”历来被作为贵客迎送招待,这是一种礼貌,我们从上小学就老听老师说,要尊师重道,要有礼貌,遇到老师等长辈要问好,但我们真正做到的又多少人,但他们做到了,蒙古族人不仅对长辈等尊重,对于外来客人也很尊重,把客人当陈给自己亲人一样对待,这是一种多伟大的文化,很多优秀的地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这就是蒙古族的文化。
通过对回族和蒙古族文化的深入了解,以及其他名族文化的认识,从而对中华民族个名族的民俗文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各名族的文化可以更好的交流与发展,对于不同名族的风俗习惯,大家都给予了尊重和支持,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健康发展才会让中华民族的文化蓬勃发展。
名著的读后感1000字【高中】
静静的,时间溜了,你也不在我的世界中,你的音容笑貌也模糊了。
我努力的记起,才发现以前我的世界有你的存在。
即使你我说的话不多,即使你我的交集也不多,可我看者你就满足了。
只要你在我的视线中,我就是幸福的。
我这个傻瓜,还以为会一直幸福下去。
却忘了时间,忘了地球还会转……人生的旅途就像坐公车一样,以为很了解你,以为你会在这站下车,结果却是下站的下站。
你我就成为了两条平行线
你会有新的同学同桌朋友,甚至还会遇到那个更适合你的那个她……而我也会有新的同伴朋友,也有可能遇到那个更适合我的他。
曾经我认定你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他,却错失了最佳良机。
我悔我恼……怎么会忘了情,让我丢了你。
傻傻的还以为那就是永远,忘了时间,忘了地球还在转。
要不是你身边有了那个她,要不是你坚冷的态度。
我还活在我世界的永远中
怎么会忽略了你
怎么会忘了情
让我彻底的失去了你,彻底的退出了你的世界。
殇,殇,殇……悔,悔,悔……又有什么用呢
爱情这东西一旦错过了就错过了,只有把你忘记,我的人生才有一万种可能。
所以我决定把你忘了。
跪求高中作文 拔河比赛观后感 1000字左右
难忘的一次拔河比赛 辽宁省阜新市 民族街小学四年一班 闫博轩 岁月象湍湍激流,不断冲刷我的记忆,许多事情已经模糊,但在我心灵深处,有一件事,一直令我难忘。
记得那是去年的秋天,在作文班上,老师为了让我们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培养我们的观察力,组织了一场拔河比赛。
老师把我们分为两个队,一个是猛虎队,另一个是雄鹰队。
我被分到了雄鹰队。
两队实力相当,互不相让,同学们一个个英姿飒爽、昂首挺胸,一场针锋相对的比赛即将展开了。
随着随着老师的哨声,比赛开始了。
双方队员握紧绳子,他们一个个脚蹬着地,身体向后倾,拼命向自己的方向拽绳子。
绳中间的红绸带一会儿移向猛虎队,一会儿又移向雄鹰队,互不相让。
双方啦啦队的队员们,也齐声呐喊,不停地为自己队擂鼓助威。
我的手都拽红了,可绳子还是不动一下,双方进入僵持状态。
此时,我方的队员们一个个都红了眼,有的人脸憋得通红,有的人龇着牙、咧着嘴在叫劲,还有的人双手紧握绳子铆足了劲向自己方向拉。
最后,我们队使出了全力,随着啦啦队的喊声,红绸一下子移向了我方,我们雄鹰队胜了。
后来两局我们队乘胜前进,连续获胜,最终我们取得了胜利。
这次拔河比赛,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的道理,更激励我在走向未来的道路上,要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次拔河比赛。
《童年》读后感1000字作文!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
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
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
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
而高尔基呢
与我们恰恰相反。
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
”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
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
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
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
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
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
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
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
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
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
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
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