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叮叮当当跳蚤剧团 读后感作文(主要内容短些,感受多点)急
400--45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曹文轩的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丁丁当当》中俩个傻子兄弟的故事。
哥哥叫做丁丁,弟弟叫当当,当当无比的依赖丁丁,在他的眼里,丁丁如同天神一般,俩兄弟的感情很好,好到让人羡慕,他们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么快乐,无忧无虑,他们彼此信任,那么天真,但命运似乎是故意与他们作对,让当当被人贩子拐走,丁丁为了找到当当背井离乡。
对,他们是傻,但他们傻得快乐,他们经历了一件有一件事,但却从不放弃,他们流浪他乡,俩兄弟分离,却依旧执着的向前方走去,他们从未因流浪他乡而放弃快乐,他们从未因俩兄弟分离而难过,他们照样无忧无虑,似乎就算是天神也减不掉他们的快乐。
有时我会问:他们傻吗
如果傻,为何懂得感恩,在照顾过丁丁的老人死后,丁丁哭了,而那位老人的儿子却连回来都没回来;他们感染了许多人,他们的快乐,他们的天真,让我敬佩更让我羡慕。
究竟谁才是傻子
我疑惑了,我们考虑了太多太多,双眼被许多东西蒙蔽了,我们为何总想着成为人上人,那样又快乐吗
我们只需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快乐使者就好了,人生短短几十年,那么在这几十年里我们因该做什么
做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不就行了吗
向着我们的梦想出发。
《丁丁当当》真的十分感人,文中的每一个故事里有着人心的善恶,有好人更有坏人。
刚开始读时,我常常为这俩兄弟的傻感到不公,但在看到后面时我开始羡慕起这种傻,这种傻,不会烦劳,这种傻,无忧无虑,这种傻,执着认真,这种傻,不轻言放弃,这种傻,有着许多我们做不到的东西,但这种傻,却让他们的心灵没有一丝脏,这种傻,给了他们快乐,这种傻,赐予了他们神仙般的善良,这种傻,让他们有恩不报有仇忘却,这种傻,如同磁盘一般吸走了他们的难过。
这种傻,算傻吗
丁丁当当系列读后感
二百五,三千六,四万八,爬回老家吃粑粑。
叮叮当当跳蚤剧团 读后感作文(主要内容短些,感受多点)急
400--45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曹文轩的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丁丁当当》中俩个傻子兄弟的故事。
哥哥叫做丁丁,弟弟叫当当,当当无比的依赖丁丁,在他的眼里,丁丁如同天神一般,俩兄弟的感情很好,好到让人羡慕,他们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么快乐,无忧无虑,他们彼此信任,那么天真,但命运似乎是故意与他们作对,让当当被人贩子拐走,丁丁为了找到当当背井离乡。
对,他们是傻,但他们傻得快乐,他们经历了一件有一件事,但却从不放弃,他们流浪他乡,俩兄弟分离,却依旧执着的向前方走去,他们从未因流浪他乡而放弃快乐,他们从未因俩兄弟分离而难过,他们照样无忧无虑,似乎就算是天神也减不掉他们的快乐。
有时我会问:他们傻吗
如果傻,为何懂得感恩,在照顾过丁丁的老人死后,丁丁哭了,而那位老人的儿子却连回来都没回来;他们感染了许多人,他们的快乐,他们的天真,让我敬佩更让我羡慕。
究竟谁才是傻子
我疑惑了,我们考虑了太多太多,双眼被许多东西蒙蔽了,我们为何总想着成为人上人,那样又快乐吗
我们只需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快乐使者就好了,人生短短几十年,那么在这几十年里我们因该做什么
做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不就行了吗
向着我们的梦想出发。
《丁丁当当》真的十分感人,文中的每一个故事里有着人心的善恶,有好人更有坏人。
刚开始读时,我常常为这俩兄弟的傻感到不公,但在看到后面时我开始羡慕起这种傻,这种傻,不会烦劳,这种傻,无忧无虑,这种傻,执着认真,这种傻,不轻言放弃,这种傻,有着许多我们做不到的东西,但这种傻,却让他们的心灵没有一丝脏,这种傻,给了他们快乐,这种傻,赐予了他们神仙般的善良,这种傻,让他们有恩不报有仇忘却,这种傻,如同磁盘一般吸走了他们的难过。
这种傻,算傻吗
丁丁当当之跳蚤剧团读后感一百字
《丁丁当当·跳蚤剧团》读后感:我向同学借阅了《丁丁当当·跳蚤剧团》这本书,当当的傻呵呵给我带来了无数欢笑。
当当的漂泊和丁丁一样,也是从一列火车上拉开序幕,随后同样经历了公路上的游荡、人群中的彷徨······最后,命运将当当带到了一个乡村剧团——跳蚤剧团。
在这里,他邂逅了一个与他有着相似遭遇的男孩儿——在剧团中扮演小丑赖以生存的灰娃。
当当很傻,灰娃很聪明,俩人俨然是兄弟俩。
但最终他俩各奔东西。
我一直很喜欢“丁丁当当”这系列的书,但前两本对我来说章数都太少了,所以我一直很不满,直到第三本时,我才觉得只有这本书的章数多,但也是很快就读完了,于是我又很期待第四本《山那边还是山》。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当当的漂泊,丁丁是被一户人家收养的,但当当确是被一个乡村剧团收养的。
当当在灰娃生病的时扮演了小丑,却比灰娃演的还好,于是灰娃没有上场的机会了,但最后他俩又走到了一起,但又各奔东西了
这点我很不解
当当的天真、傻呵呵使我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下一本我很期待
有谁看过曹文轩写的叮叮当当蚂蚁象,如果写一篇读后感,有什么好的题目和开头
读的写作方法一、 认识读后感读完一篇文章或一部电视剧以后,全篇文章或其一部分内容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你感动,而且也让你想到很多很多自己听到的、看到的、经历过的事情。
二、怎样选书目 选择你感兴趣的书籍,尤其是选能从中明白一个道理或学到文中人物的精神的文章。
(选写人、写事的文章最好) 三、通常写法: (1) 引用法:引用歌谣、名言。
(2) 举例子的方法: 可举古代事例、近现代事例,可举身边听说过的、自己经历的事情,只要事例所表达的中心与文章的中心一致即可。
可举正例和反例,正例的作用是让中心更明确,证明这个道理是正确的,这种品质是值得学习的。
四、结构安排: 第一段:写清读书的时间、书名和总的感受。
(我受益匪浅。
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二段:用三五句话概括中心思想。
(先写主要内容再写讲明的道理或人物的品质) 第三段:举由这一道理或品质想到的正面事例(古代、现代、身边的事例自己的事例) 第四段:举由这一道理或品质想到的反面事例(古代、现代、身边、自己的事例)。
第五段:发出号召、倡议。
正反事例,不要同是古代或同是现代的,最好有层次感,比如举雷锋的为人民服务,再举自己的自私。
少了一个马掌钉,读后有何感想
《少了一个马掌钉》读后感: 《少了一个马掌钉》主要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国王要去打仗,他准备了一匹最喜欢的战马,可铁匠给马少钉了一个马掌钉,后来国王因为这个漏钉的马掌钉而战败,失去了一个国家。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不认真,就会因小失大。
记得有一年圣诞节,妈妈给我买了一个铁轨火车的玩具。
在回家的路上,捧着新买的玩具,我越看越喜欢,就不顾妈妈的劝说独自打开精美的包装盒,忽然一个小小的零件“叮叮当当”的掉进了下水道里。
当时我想:就一个小小零件嘛,我这儿还有一大包呢,掉了一个也无所谓。
但回家一看,我却傻了眼,掉了的那个零件可是火车发动机里的零件啊
这下可坏了,铁轨火车全部“瘫痪”了。
我禁不住哭了起来。
妈妈郑重地对我说:“孩子,不要因为零件小而不在意它,你要吸取这次教训,一个不认真的人会因小失大。
”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再一次明白了,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东西小而不重视它,如果少了一钉子就不能把画稳定地挂在墙上,少了一个零件就不能让飞机安全地飞上天,我们做事情不能因小失大,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而导致事情的全盘失败。
黑水手的读后感不少于四百字不少于
读了曹文轩的《丁丁当当黑水手》这一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想是做人一定要有善良、知足、尊严和坚韧的心。
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丁丁逃离黑水矿后,向西而行,继续寻找当当。
途中,丁丁因为饥饿、口喝晕倒了一条小河边,被一位放鱼鹰的爷爷救起。
老爷爷收留了丁丁。
他一边捕鱼一边帮丁丁在行程中寻找当当。
从此,两人相依为命,开始了大河上的流浪生涯。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是我的生日,妈妈送了我一辆自行车是粉红色的,漂亮极了
我可高兴了,很快的坐上了自行车。
妈妈看见我急着性子就在旁边顺从着我,她扶着车尾架来教导我骑自行车。
刚开始的时候,我骑得一会儿停一会儿以骑起来;然后以停了一会儿,又骑得很快如此循环,我觉得骑自行车又累又很没有意思,我就想放弃了自行车。
这时候妈妈突然走过来,有一阵风这一阵风像是一股温暖的阳光照射着我。
对我说:“宝贝女儿啊
你怎么能放弃呢
你一坚持就会成功的了
”妈妈对我话,再次上了自行车,又不断的努力和练习,又练了很久,我学会了脚踏前进。
越来越又一点熟练了,我就叫妈妈放手让我自己骑。
妈妈放开了手风抓紧车把手,用力的踩脚踏,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向前了不远,自行车一歪,我摔到了地板上,膝盖疼得要命,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没事吧
怎么又要放弃呢
一定要镇作起来就会成功
听妈妈对我说的话,最后我学会了自行车。
在这一本书中,我的感受是:只要坚持就可以成功。
黑水手读后感500字
我读了曹文轩的《丁丁当当黑水手》这一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想是做人一定要有善良、知足、尊严和坚韧的心。
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丁丁逃离黑水矿后,向西而行,继续寻找当当。
途中,丁丁因为饥饿、口喝晕倒了一条小河边,被一位放鱼鹰的爷爷救起。
老爷爷收留了丁丁。
他一边捕鱼一边帮丁丁在行程中寻找当当。
从此,两人相依为命,开始了大河上的流浪生涯。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是我的生日,妈妈送了我一辆自行车是粉红色的,漂亮极了
我可高兴了,很快的坐上了自行车。
妈妈看见我急着性子就在旁边顺从着我,她扶着车尾架来教导我骑自行车。
刚开始的时候,我骑得一会儿停一会儿以骑起来;然后以停了一会儿,又骑得很快如此循环,我觉得骑自行车又累又很没有意思,我就想放弃了自行车。
这时候妈妈突然走过来,有一阵风这一阵风像是一股温暖的阳光照射着我。
对我说:“宝贝女儿啊
你怎么能放弃呢
你一坚持就会成功的了
”妈妈对我话,再次上了自行车,又不断的努力和练习,又练了很久,我学会了脚踏前进。
越来越又一点熟练了,我就叫妈妈放手让我自己骑。
妈妈放开了手风抓紧车把手,用力的踩脚踏,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向前了不远,自行车一歪,我摔到了地板上,膝盖疼得要命,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没事吧
怎么又要放弃呢
一定要镇作起来就会成功
听妈妈对我说的话,最后我学会了自行车。
在这一本书中,我的感受是:只要坚持就可以成功。
写人,写事,写景,写物,写活动的作文,各两篇,每篇不少于400字,
写景是柔弱的,是世界上最轻灵的东西,敲不响那厚重的钢筋水泥的楼房。
而瓦屋则不同,雨滴在上面,的,立即发出悦耳的声音。
身在小屋的人也就有了在雨中亲近自然的福气。
雨势急骤,声音就慷慨激越,如百马齐鸣,如万马奔腾。
雨势减缓,声音也弱下去,轻柔地沁入你的心,像暖春时节耳边的轻风,瓦片似乎是专为雨设置的,它们尽职地演奏着,听雨人心中便漫出不尽的情意。
人们喜欢当心中充满怀念与感喟时,一个人静静地坐下听雨。
垂老的志士有“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抱负;迟暮的美人有“雨中黄叶树,”的幽怨;相思的情人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索怀;多情的诗人有“,深巷明朝卖杏花”的遐思。
雨成了人们修饰感情、寄托心愿的使者。
闲暇之中,有幸回到了自己曾经听雨的地方。
恰逢那天下小雨,又听到这熟悉而又陌生的雨声。
迷蒙之中,雨声里透出一种古怪的情调,是久未沟通的那种。
它拒我于千里之外,向我表明它对我的陌生,然而我却能从意识的最深处感受到它存在的气息。
我有一种从梦中猛醒的畅快和历经迷茫后的沧桑感。
哦,我在雨声中相约的竟是已隔了时空的自我,它在讲述我以前的一切。
我彷徨了,我问自己:我是谁
还是从前的那个我吗
有词云:“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人生境遇不同,听雨的感受也就各异。
然而听雨却都是听灵魂的对话,听真情的奔泻,听年华的淙淙流淌。
雨声所敲打的,除去岁月的回响外,还有昔日难再的痛惜与欲语还休的惆怅。
似乎只有在这瓦屋轻灵的雨声中,心灵才得以喘息,生命才得以延续。
雨声依然在响,像我真实的心跳……写人老爸 第一次看见他,是在阿姨家。
我在这头,他在那头,倚那古老的墙壁,低头看自己的脚尖在地上来回摩擦。
那天,他穿的很隆重,却依旧遮掩不了他枯瘦的身材。
他就是我的第二个老爸。
我静静地走近他,似乎让他很紧张,“嗖”地一下站直了身子,笑得特勉强,我也僵僵地笑了一下。
就这样,一个陌生的老爸闯入了我的世界里。
接下来的日子,爸不太喜欢抬头,只是不停地埋头苦干。
要知道他这一结婚,就多了三个人吃饭,生活重担只会让他把头压得更低。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看清了老爸的脸,让我相信,他一定会是一个能干的父亲。
我爸是搞装修的。
由于的后遗症,他的左腿比其他人都瘦小,走路时,一癫一跛。
那年夏天,太阳晒得人喘不过气来。
我一直想去爸工作的地方看看,今天正好可以去给他送瓶矿泉水。
一进门,这房子的格局可真漂亮,听说是我老爸设计的。
“将来,我爸一定会给咱家修一栋更好的房子
”我美滋滋地想着。
“爸,你在哪儿
我给你送矿泉水来了
”我用了生平最大的嗓门。
“在这里,我马上来
” 我循声望去。
“天啊
这么热,爸,你怎么裹得这样严严实实的
”老爸像是“非典”时期的难民,戴着白色口罩,穿一件厚厚的外套,连帽子也没落下。
“没关系的,喷漆有毒,不这样怎么行啊
”边说老爸就边坐下来,解下了白口罩和帽子。
我蹲下来把矿泉水递给他。
这是我第一次抬头看老爸,他的眉棱竟已“花白”,眼睛周围都散满了星星点点的白漆。
连那拿矿泉水的手都像是在白灰里浸过,现出一条条白色的掌纹,正好一滴汗从老爸额角滑落到手上,浸湿了灰,也滴入了我的心坎里。
“爸,你真辛苦
”我正视着老爸,突然让我惊慌了,爸的眼泪渐渐从他红润的眼眶里流出来,划出了两条印迹。
只见爸又迅速地低下了头,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到了手背上,形成了一朵朵小白花。
他赶紧往身上擦了擦,接着又简单地笑了一下,这笑声和我们刚见面时象极了。
“好好读书吧,孩子。
”爸把水瓶递给我。
又戴上口罩和帽子,拿起了工具,开始了工作。
那晚,爸回来得很迟,我拉着他来到阳台上,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聊天。
“爸,我很喜欢你。
”我望着他。
爸又低头了,黝黑的脸上已微微泛红。
“挣点钱,好过日子,也好送你上大学。
”爸的头更低了,声音有些哽咽。
我抬头看见火辣辣的太阳,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挽着爸昂首在繁华的大街上,让我成为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写事第一次走夜路 我们的生活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其中,我第一次走夜路的情景最令我难忘,并且时时萦绕于心。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住在外婆家,一天晚上,表哥给了我一元钱,让我去买两根雪条,并关心地问我:“你能行吗
”我拍了拍胸膛,说:“凭我这贼大的胆儿,肯定能行
”说着,我便走出家门,刚才那股得意劲儿一下子跑到九宵云外去了,但是,为了“捍卫”我的面子,我只好往前走,因为道路两旁都是高大笔直的白杨树,所以风一吹来便“沙沙”做响,我害怕得,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唱丁丁的歌曲来壮壮胆:“东汉末年分三国,峰火不休……”一路上,我便一直这样引吭高歌,当我快来到小卖部时,一阵脚步声钻进了我的耳朵,我吓得脸色煞白,两腿发软,哆哆嗦嗦地回头一看,有个走路踉踉跄跄的酒鬼正往我这边走来,我心想:酒鬼也是鬼呀
想着想着,不由得大吃一惊,大喊一声:“溜
”我便以龙卷风般的速度飞奔到小卖部,真是虚惊一场
买完了雪条后,我,路过坟地时,突然响起了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我来了个“急刹车”,只听见有人喊:“拿雪条来
”我早已吓得脸色铁青,现在更是雪上加霜,我心想:害怕也不是个办法,看来只有以毒攻毒啦
我学着包公审问犯人的样子,:“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这时,一个黑影从坟地上窜了出来,我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定神一看,原来是表哥,我马上分给表哥一根雪条,我们俩人便吃着雪条走回家去。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并没有鬼,只不过是人吓人而已。
五篇读书笔记
童年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
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 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
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
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
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
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
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
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
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昆虫日记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
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
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
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
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
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小公主 今天,我看完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萨拉·库尔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军官的独生女儿。
她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是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女子学校读书,由于她的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
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有着风雅的气质和一颗善良的心,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都很喜爱、尊敬她。
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以后,萨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当萨拉通过不懈地努力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又发生在了萨拉的身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重新恢复了自己高贵的身份,又再次受到了周围的人的喜爱与欢迎。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地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
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
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她也唤起了我心里的那颗坚强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
是啊
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应该也是十分艰苦的,就像萨拉的遭遇那样。
可以说白涅德夫人也有着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才刻画了萨拉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
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萨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
我们的境界虽然不一样,可我们还是应该每时每刻向她们学习。
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心胸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 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
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从困难中找寻生活的真谛,从幸福中唤起自己真挚的心。
请不要忘记,每天为自己精彩的生活歌唱
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
他住在一个叫B612的小行星上。
一个小到只容得下一朵玫瑰花。
三座活火山的小星球。
有一天,他离开了那个地方,离开了他深爱的玫瑰花,开始旅行。
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作者,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平凡的故事。
或者说用童话形容更加确切,它以一个叙述的方式来告诉你人生的一切。
但又用乐观而开朗的态度教会你如何去面对。
小王子就是一个真善美的化身。
他一心一意的深爱着他的玫瑰花。
忧伤的时候会在哪个小星球上不停挪动椅子看四十多次的日落。
即使是面对死亡,他也只是觉得自己的躯体太重。
没有办法带回他的星球。
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死。
他已经在他的星球上对着地球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只要抬头看一看。
满天的星星就如同他纯洁无邪笑脸一般明朗、清澈。
这是一部写给所有孤独的人的童话,没有曲折的情节和奢华的语言。
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之间。
多少寂寞的灵魂如同小王子一般。
有的也可能成为了书中被权利禁锢的国王,或是成为那个只知道价值却不在乎意义的商人。
可是,只要你还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想要的是什么,你就还是一个如同小王子一样单纯的孩子。
或者说,就是一个天使。
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寂寞的人类。
当你仰望星空,想象小王子还在他的星球对我们微笑。
那么,漫天的星星都会微笑,面对这么多的微笑,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悲观呢
让我们也试着去对一切微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