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50字
我被那匹黄狼所感动了。
那匹黄狼不怕危险,勇敢、坚强地保护着黑母狼。
不管狗们怎么咬它,就算咬的它屁滚尿流,它都不怕自己的疼痛、不怕死,都会把黑母狼放在心上。
沈石溪主要说的是动物和动物之间要和平共处才行,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它们的精神。
阅读沈石溪写《第七条猎狗》的第一篇狼妻一:捕兽铁夹夹死了大公狼读后感
文章在这,感受自己想吧。
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
沉重的 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
我们把 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 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
我在省动物研究 所工作,专门从事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 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做准备。
强 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的狼嗥声, 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
“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 来。
“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 传得远。
”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叫魂哭丧,很不中听。
我 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嚎,这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 声音。
”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
”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 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
”说着,他瞟了一眼 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 经死啦。
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 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 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
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 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
最主要的原 因是,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 长途追击捕捉猎物。
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 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
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 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 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 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 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 ……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 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 “不会的。
”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
动 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是用鼻子思想的。
对狼 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身材 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 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
”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对付一 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
在青稞酒的 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
我 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 裙似的套在身上。
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 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
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 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
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 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 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 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我清醒过来,妈的, 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是用鼻子思 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 的。
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 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鼻子 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 走为上。
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 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现在, 想不干也不行了。
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 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 飘也似的向我靠近。
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 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 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
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 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 状。
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
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 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 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 我拼命才怪呢。
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 打。
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
不到最后 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
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 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
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 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 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
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 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
我想起我 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
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 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
我看不清它的 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 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
我稍稍放宽了心。
接 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
我们研究所里专门 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 察,我曾像唱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
我叫得平缓舒 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 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
但愿这录音带不是。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 更绿得可怕。
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
我虽然跟着录音 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 爱好者怎么操练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
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 别扭难听。
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
果然,它的尾巴刷地平举起 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 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 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我开始扣动扳 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 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
呜—————— 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 是一种轻微的埋怨。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
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里哗啦,。
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 才落地。
我知道,狼是一种 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 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 我扔给它的东西的。
从情理 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 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 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 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 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 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 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 前跑。
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 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 忙焦急。
我手脚并用,跟在 它后面爬。
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
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 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
黑母狼蹿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 进一个石洞去。
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 身体猛烈的扭动声。
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 有四个平方,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
哦, 它生产了。
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 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 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 该不该钻进洞去。
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说心里话, 我是不愿意进去的。
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 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 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
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 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 迎我进洞。
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 夫陪伴在身边。
我把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 子可以少受点罪。
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 势,直往石洞里灌。
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 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
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 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
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 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
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 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
我蹲在洞 口,任凭风吹雨打。
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 汤狼。
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仗。
我 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 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
唔,它是感激我替 它遮挡风雨。
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 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
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 崽,两黑一黄。
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 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 干净净。
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 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
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 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 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
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 体呈半透明状,绒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 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 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
绝大多数种类 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 间才跟雌性呆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 地弃雌性而去。
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 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 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 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 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 课题。
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 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 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
而我,却亲 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 食。
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 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 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 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 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
让我感慨的 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 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 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 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 盼望我早点归来。
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 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 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 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 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
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 跑回石洞。
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 洞里蹿出来迎接我。
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 食。
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 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 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 怎么活。
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 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 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 的亲情。
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 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 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
我想,如果我是一只 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 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 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 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 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
黑母狼照例蹿出来 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 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 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 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 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 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 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 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 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 迎仪式。
回到石洞里后, 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 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 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 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 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 的。
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 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 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 为它担心。
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 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
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 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
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 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 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
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 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 不渝地呆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狼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 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 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
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 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 狼崽捉去当点心吃。
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 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
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 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形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 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
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 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 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刷刷刷飞也似的爬上孔 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 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 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
惹不起,躲得起 嘛。
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 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
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 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 加强防范。
它整天呆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 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 便。
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
小狼崽一天天长大, 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
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 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
小狼崽天性 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窝里,稍不注意,它 们就爬出洞去。
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 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
唉,日子变味 了,发霉了。
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 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
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 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
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
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 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的。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
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 狼崽的心吸引住了。
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 滚带爬到洞外玩耍。
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 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
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 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
黄狼崽追逐一只 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
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 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 来。
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 拦截。
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 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 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两只黑狼崽。
黑母狼火速右转,跳 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
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 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 来到黄狼崽头顶。
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
黑 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 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 只黄狼崽。
黑母狼呦———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
我正趴 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
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 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
可我现在的身 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 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 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 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
介绍一本你喜欢的书《第七条猎狗》400字 作文
<<双面猎犬>>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双面猎犬白眉儿一生经历的苦难及最后牺牲的故事。
文中的白眉儿苦难的童年让人感动,读了让我更加了解、关爱动物。
白眉儿是本书中的主人公。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猎狗和母豺相爱,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
白眉儿刚生下来,父母就离开它了。
虽说是狗和豺的孩子,但是它没有放弃活下来的希望,始终有一种坚持的信念,经历了千辛万苦,最终成为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的豺王。
故事最后,它为了解救自己和大家的孩子,纵身跃入了刀山火海,不惜牺牲生命踏入了猎人布置的陷阱。
夏索尔是埃蒂斯红豺的旧豺王,它用心险恶,并且有些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而且很会怀疑别“人”。
不过,作为白眉儿的对头,恶有恶报,最终,它还是无可奈何地把王位让给了白眉儿。
书中写了白眉儿苦难的一生,让我联想到了它坚持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吧。
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猎人笔记每章概括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