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名人故事的读后感十篇
1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雷锋的故事》. 雷锋小时侯是生活在旧社会里的,家里很穷. 爸爸,妈妈都给地主干活.家里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家里破的什么也没有,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而且家里的人死的只剩他一个人了,他就希望以后要当个兵. 解放后,他光荣地入了团,然后入了党,之后成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实现了他小时候的愿望. 在部队里,他时常和战友们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关心国家大事,在生活中勤俭节约. 战友们都知道雷锋有个节约箱.雷锋把捡来的螺丝钉,废铁都放进节约箱里,用的时候拿出来用.他还总捡工厂盖房子时掉的水泥,不到一个月,就捡了好几吨水泥,全部交给了工厂. 在雷锋生病时,不在宿舍里养病,而是出去帮一个工地盖学校. 在火车站,一位老大娘找不着车票了,雷锋又给老大娘买了一张车票,并扶着老大娘上火车,在火车上雷锋还帮大家倒水,打扫车厢... 雷锋的一言一行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雷锋的高贵品质. 2——《明太祖朱元璋》 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
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
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
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
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
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
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
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
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
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
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
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3黄继光读后感 “扑”的一声,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
读了《黄继光》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1952年10月,在朝鲜战场上最激烈的上甘岭战役打响了。
黄继光主动请求了任务。
他肩负着消灭敌人的神圣使命。
在他身负重伤,已没有一件武器时,他感到指导员在望着他, 战友们在望着他,祖国人民在望着他,朝鲜人民在望着他
于是,他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 当读到“黄继光愤怒地注视着敌人”这句话时,我不禁感叹道:“一个中国人就要有一颗中国心,才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
”想想现在,有的人不发奋图强,为中国人争气,却跑到国外去为外国人卖命
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啊
可不少人,像刘胡兰一样,在敌人面前说出的话是那样气壮山河:“要杀要剐由你们,怕死不是共产党员
”就是这样一句话,鼓舞着多少中国老百姓与敌人浴血奋战
因为爱国,刘胡兰宁死不屈;因为爱国,黄继光用枪口堵住了敌人的枪口;因为爱国,多少前辈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是跨世纪的新一代,虽然现在的生活好了,但这是老一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如果你等我也等,等着别人为你带来幸福生活,那我们的国家何时才能强大起来
因此,我们只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长大才能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这样,才能不辜负长辈们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才能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强盛起来,使我们的红旗更加鲜艳
4林肯·传读后感 闲暇无事,朋友推荐了这本书,平日甚少读此类伟人自传,细细看来,却有不少感触。
小木屋中走出的美国总统,在贫寒的生活中凭借个人奋斗脱颖而出。
虽然出生卑微,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
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并没有迫使他放弃对知识的渴求。
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以后的伟大思想无疑是产生了巨大作用。
不论是竞选,还是南北战争,即使遇到困难,他仍发挥不屈不挠的精神,直到达成目的为止。
苦难的童年生活,以及艰辛的青年时代,都使林肯更深刻地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了世界上的苦难,他习惯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然后权衡利弊,均衡的处理问题。
青年时的林肯,作为一个受人欢迎的演说家,多项体育竞赛的冠军,报社的撰稿人,一位正直的律师,州议会的政党领袖之一,可以说是成功的,除了钱,当时的他什么都不缺。
他的文章逻辑严密,数据详实,非常有说服力。
他的一切来源于,头脑清晰,性格冷静,逻辑严密,风趣,幽默,直率。
虽然他壮志凌云,但生性忧郁自卑。
林肯对女性的心理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与生俱来的诗人气质需要她们;另一方面,他从小面对女性的恐惧,害羞心理,又促使他克制对女性的靠近。
他的婚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对我来说,结婚纯属意外。
”夫人玛丽权利愿望极高,处世圆滑,脾气古怪,内心非常脆弱,多疑。
在此看来,玛丽的烦乱,暴躁正好弥补他那宽容,过度忍让的性格。
林肯虽然家庭贫寒,其貌不扬,做事啰嗦,性格忧郁,但意志却非常坚强,诚实可靠。
一位栩栩如生、性情真实的总统,让我们更能深刻体会,他是如何在分裂、战争中拯救了美国,如何斩断了长期束缚黑人奴隶的锁链。
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睿智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终生致力于人类的自由事业,尊重个体的价值与尊严。
他所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亨”原则,是飘扬在人类民主进程中的一而永恒的旗帜。
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
他的这一追求变成他的为政目标,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
他领导美国走向追求自由之路。
5鲁迅传读后感 带着一种好奇和探究的心理我开始阅读鲁迅,一个伟大寻求着的心声,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言行。
了解了鲁迅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对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更认识到鲁迅外冷内热的热烈情怀,对人生的深刻认识和挚爱。
正因为对人生刻骨铭心的爱,才有了对戕害人生的言行的痛彻骨髓的恨,才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写照, 人的生命是这样的珍贵,我们的人生如果用一种健康科学的态度和思想来经营和维持的话,我们本来可以过的更加幸福和快乐。
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
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
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
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鲁迅先生为构建新型的国民思想付出了一生的努力,和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一样做了一个彻底的坚定革命战士。
我们却自陷在物欲横流的漩涡中不能自拔,这是多么悲哀的事
痛心疾首之余,仍然不想放弃自己的人生理想,那是我一生的追求,为了人生的幸福,必须像鲁迅先生一样做“韧”的努力和奋斗。
周围的人们还会沉迷在现有的唯利是图的圈子里用异样的眼神看人,但在我的好友中已经有人觉醒,趁着黎明前黑暗的掩护悄悄地向着光明的方向轻装前进了。
我要抓紧时间学习,去追赶前面奔跑的人们--------像鲁迅一样,做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6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华盛顿砍樱桃树》。
读完之后,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发生在华盛顿小时候,那时他的父亲有一个果园,里面种着一棵樱桃树,父亲非常喜爱它,不允许任何人碰这棵树。
有一天,朋友交给华盛顿一把斧头,恰好父亲不在家,华盛顿想知道这把斧头有多么锋利,就跑到果园里砍树,结果一下子就把父亲最爱的樱桃树砍坏了。
惹祸以后,他赶快跑到别的地方玩去了。
父亲回家后,看到果园里一片狼藉,又看到自己心爱的树也被砍了,十分生气。
这时,碰巧华盛顿回来了,父亲便问他到底是谁砍的,看着父亲发怒的样子,华盛顿很害怕,原本不想承认的,想了很久,他还鼓起勇气承认了。
父亲把他叫到书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孩子,请不要伤心,虽然我失去了心爱的树,但是我为你的诚实而感到骄傲
”乔治·华盛顿从未忘记这件事,后来,他成为美国受人尊敬的总统。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
暑假时,我在家里玩,一不小心,把妈妈平时喝水的玻璃杯打碎了。
我很害怕,就赶紧把玻璃渣扫干净倒掉了,然后又继续玩了。
晚上妈妈下班回家,喝水时发现杯子不见了,就问我。
我胆怯地说:“我不知道呀
”说完快速跑回了房间。
后来,妈妈来到我的房间,摸摸我的头说:“孩子,做错事千万不要隐瞒,如果今天的事是你做的,你就应该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
妈妈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听完妈妈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鼓起勇气向妈妈承认了那个杯子是我打碎的。
妈妈听后笑了,非但没有责怪我,还表扬我是个好孩子
有些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拥有。
比如失去了财富,我们还可以通过奋斗重新拥有。
但是,如果一个人为人不诚实可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拥有真正的朋友,如果一个人连朋友都没有,那么他将失去一切
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7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人生的享受。
今年寒假里,我阅读到了一本好书——《居里夫人》,使人感慨万千,它让我懂得了奋斗,激励我更加勤奋地学习。
居里夫人是一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她曾获得过数次诺贝尔奖,得到很多国家高级学术机构颁发的奖章。
她刻苦钻研,永不满足,经过无数次试验,发现了放射元素镭。
镭,是她一生中轰动世界的发现。
虽然我不懂元素是什么,什么叫放射性,但通过阅读这本书,却使我感到了它的份量。
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铀矿渣中提炼出镭,居里夫人要将矿渣一锅一锅地煮沸、一刻不停地搅拌;一瓶瓶地倒进倒出、一丁点一丁点地结晶。
她每天穿着沾满灰尘和酸液染渍的工作服,站在大锅旁,烟熏火燎,眼睛流泪,喉咙刺痒……就这样,她整整奋斗了45个月,1300多天,这是多么繁重的劳动,需要何等坚韧不拔的毅力啊
她既是世界闻名的学者,又是名副其实的工人,还是家庭主妇、孩子的母亲
居里夫人辛勤地开垦了一片未曾开发的园地,最后终于取得了近代科学史上重要的成就之一——发现放射性元素镭。
为人类做出了重大贡献,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我是多么渴望像居城夫人那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科学的世界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一个又一个秘密。
而今,同居里夫人对照,我真感到惭愧,平时我做事没有恒心,每当做数学题时,一旦碰到难一些的题目,就不愿多动脑筋,一次做不出来,就渴望家长帮助,希望他们能帮我完成…… 读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
古语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因此,从平时开始,就要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居里夫人的顽强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希望自己长大了做一个像居里夫人那样的科学院家,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终身
8《牛顿的故事》读后感 牛顿,是一位闻名中外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
他提出的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取得了划世纪的成就,突破了平凡的17世纪。
把手表当鸡蛋烧、忘了客人的存在....这些牛顿的事例无人不知,自从读了《牛顿的故事》后,我收益非浅。
牛顿在一身中,把全身都投入到了科学研究当中去,从来不分心,和罗丹....这样的人一样,具有着全神贯注的精神,这种精神才会使牛顿成为17世纪的顶峰人物。
有人问牛顿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牛顿说:“如果我看得比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巨人
一开始,我以为,巨人就是那魁梧高大的身材,使你两眼忘不到头的人,后来,我知道我错了,牛顿所指的巨人指的是胡克、笛卡儿、伽利略、哥白尼这些在科学上有着突破性的人物,他们的科学知识,给牛顿的研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学知识就是因为有了书本,有了身边朋友与亲人的劝告、教诲,才使我们拥有了巨大的智慧,我们就站在了教诲、劝告....的肩膀上,它们使我们更加出色。
牛顿还说过:“其实,我不过像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孩子,偶尔拾到几颗光滑美丽的贝壳。
但那浩瀚的大海,却还在我的前面未曾被我发现。
”从牛顿的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要仅仅有了一点知识和智慧,就炫耀,真正的知识是没有边境的,有个成语不是这样说吗:学海无涯。
知识是没有边境的,它大得无法琢磨,千万不能有了半肚子墨水就晃啊晃,其实根本没有分量啊
看到牛顿有如此大得成就,是否忽略了他的童年
牛顿的童年,让你听了会觉得不可思议。
牛顿出生是一个戏剧性的事情,伽俐略死于1642年,而牛顿出生也恰恰是这一年的万圣节,难道这就意味着牛顿有着伽俐略的才智
不是,小时侯,牛顿十分内向、老实,常常被人欺负。
一个叫汤姆的孩子总爱欺负牛顿,牛顿因为愤愤不平,所以和他打了一架,这一架,是牛顿不甘屈辱的一架,他立下决心要让同学看看,他并不柔弱。
我们也应该是这样,有一颗不服输的心,才会让自己更加前进,不服输,才会进取,会觉得要超过别人,不能柔柔弱弱,被别人比上了,也若无其事 。
牛顿这位17世纪的伟大人物,将永远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9 历史上,传着许多党员的故事。
我就读了其中钱钟书的故事。
钱钟书小时候跟着伯父读书,通常只在下午上课,但是早上无论伯父是上茶馆喝茶、料理家务、还是和熟人聊天,钱钟书总是跟在伯父后面。
于是,伯父总会买一个大酥饼给钱钟书,再向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钱钟书每天吃了酥饼就开始孜孜看书,一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他便手舞足蹈地向俩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
奇怪的是钱钟书能把各种兵器的斤两熟记于心,却怎么也记不住阿拉伯数字。
他父亲常常偷偷地打他,晚上,钱钟书脱下衣服后,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
伯父发现后,很是心痛。
读了钱钟书的故事我明白了要好好学习,将来给祖国贡献出一份力量,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为祖国的发展效力,也成为党的一员,帮助党完成更多的事情,去帮助有困难的人,不让祖国失望,为自己国家的科计效力吧。
如今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是祖国的梦想。
现在,我要好好学习这样以后就能拥有很多很多的知识,现在只有拥有很多很多知识的人才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才可以帮助祖国的发展,也要帮助党完成党 的梦想,使我们自己也成为党的一员为国家富强作出贡献,做一个对祖国对人民有用的人。
就想我吧、每天总想着生病不上学。
这怎么能成为中国的栋梁之才呢;所以现在我们必须努力学习;不能再假装生病了。
历史,让我们了解自我。
不会迷失自己,未来,使我们憧憬未来。
为祖国充满期望。
生活,让我们了解梦想,让中国的今天感到骄傲。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l 10读《文天祥的故事》有感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这是众所周知的诗句,是文天祥《过零丁洋》中的名言;它已经成为了光照日月、气壮山河的绝唱,成为民族精神财富的宝贵部分。
文天祥是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他是南宋末年庐陵(今古安)人。
这则故事主要写南宋末年,因为宋王朝腐败无能,北方蒙古族统一了部落,建立了元朝,接着把侵略矛头直指南宋,文天祥就是在这场空前残暴的野蛮侵略战争中出现的伟大民族英雄。
看着濒临灭亡的祖国,他挺身而出,自己组建军队,与这群发了疯的“饿狼”进行斗争,在遭遇三次重大挫折,十几次幸免于难后,在五波岭兵败被俘,但他宁死不屈,最后以身殉国。
文天祥的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爱国主义精神令人敬佩。
他视死如归,被俘后勇敢地告诉那些侵略者们,他只求义死,不求苟生。
“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他宁可死,也不愿向那些野蛮的侵略者们投降,成为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
什么是英雄
英雄处事光明磊落,英雄做人肝胆相照,而文天祥却是英雄中的豪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作为男子汉应有的英雄豪气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那颗不屈的心,那种不朽的灵魂,怎能不发人深思,令人油然而生出敬佩的情感来呢
文天祥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祖国的尊严,也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壮歌。
作为新时代的中华少年,文天祥的英雄事迹令我们感动,也激发了我们的爱国热情,我们也要向他一样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守卫我们共同的家园。
让我们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怀着满腔的爱国激情,说一声:“祖国妈妈,我爱你
”
读后感开头怎么写精彩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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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堂吉诃德》的摘抄,及好词好句。
还有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有1880个字了 单有一只燕子,还算不了夏天。
是名人而不遭诽谤,那是绝无仅有的。
血统是从上代传袭的,美德是自己培养的。
幸福的世纪和年代为黄金年代,……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没有你我之概念。
在那个神圣的年代,一切皆共有。
……那时候,人们安身立命,情同手足,和睦融洽……欺诈和邪恶还未同真实和正义混杂在一起。
正义自有它的天地,任何私欲贪心都不敢干扰冒犯它。
而现在,这些东西竟敢蔑视、干扰和诋毁正义。
那时候在法官的意识里,还没有枉法断案的观念,因为没有什么事什么人需要被宣判。
——《堂吉诃德》上卷11章 自由是天赐的无价之宝,地下和海地所埋葬的一切财富都比不上。
自由和体面一样值得拿性命去拼。
不得自由而受奴役是最苦的事。
——《堂吉诃德》下卷58章 父母有责任从小教给他们学好样,识大体……至于攻读哪一科,我认为不宜勉强,当然劝劝他们也没有什么害处。
……假如您的儿子做讽刺诗毁坏人家的名誉,您可以训斥他,撕掉他的诗。
如果他像霍拉斯那样嘲笑一切罪恶,笔下也那么文雅,您就应该称赞他。
---下卷16章 .“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不受草药和符咒的强制。
” 你瞧,桑丘•潘沙朋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可怜的绅士被诸如此类的话语搅得神魂颠倒,为了弄懂和揣摩其中的涵 义竟至彻夜不眠,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专门为此而再世也未必能够说出什 么名堂来。
他尤其是对堂贝利亚尼斯致人和自身所受的刀剑之伤不能理解, 因为,依他推断,虽经高手调理,终究难免在脸上和身上留下累累疤痕。
不 过,尽管如此,他倒是对作者在书末留下将续写那永远讲述不完的故事的承 诺颇为赞赏,而且也曾无数次动过提起笔来,如书中许诺的那样循其思路将 之补足的念头,若不是中间不断产生许多更为重要的想法,他无疑会这么做 ,而且也肯定能够如愿。
他曾多次同当地的神父卜位西古恩萨毕业的博学之士)争论英格兰的帕 尔梅林和高拉的阿马迪斯之间,到底谁是更为出色的骑士,不过,该村的剃 头师傅尼科拉斯认为他们俩谁都不及太阳骑士,如果说有谁能够与之相比的 话,也只有高拉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堂加拉奥尔,因为此人充分具备各种品德 ,不是个忸怩作态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么动辄就涕泪纵横,而论骁勇, 却决不逊色。
总而言之,他是那么沉迷于这类书籍,以至于晚上从黄昏读到黎明,白 天从日出读到日落。
这般废寝苦读终于耗尽了他的脑汁,使他失去了理智。
他的脑袋里装满了从书上看来的什么魔法、打架、挑战、对阵、伤残、调情 、恋爱、忧喜以及其他种种难以想象的荒诞至极的胡言乱语,而且内心深处 ,还以为读到的那些瞎编出来的异想天开的东西全都确有其事。
对他来说, 除此之外,世界上再也没有信史可言。
他认为熙德•鲁伊•迪亚斯②确实曾 经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骑士,但又觉得他没法同只是一挥手中宝剑就腰斩了两 个凶蛮的庞然巨人的火剑骑士相比。
他更为赞赏卡尔皮奥的贝尔纳尔多,因 为他曾经运用赫丘利悬空扼杀地神之子安泰俄斯③的计谋,在龙塞斯瓦列斯 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置于死地。
他还特别称颂巨人莫尔干特,因为傲慢无 礼的巨人族成员中只有他温文尔雅。
他行无定向,随马的意志行事,马愿意上哪,他就上哪。
他认为,这样遇到的险事才够味。
“我不叫痛的原因是,游侠骑士有个惯例,受了伤,哪怕从伤口调出肠子来,也不叫痛。
” 桑丘说:“不过,我告诉您,对我来说,只要有好吃的,一个人单独站着吃坐在在皇帝身边吃一样舒服,还吃的更香呢。
” 1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2 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百倍的勇气来对付一切的不幸。
4 从事这 项专业的人得是法学家,懂得奖惩分明,使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他应该是 神学家,若有人来向他请教,他可以明确地讲解他所信奉的基督教教义;他应该是医生,尤 其应该是草药专家,能够识别荒山野岭中可以治伤的药草,免得游侠骑士到处去寻找治伤的 药;他应该是天文学家,能够通过观察星星知道已经是深夜几时,知道自己所处的方位和气 候带;他应该懂得数学,这门学问每时每刻都会用得上;除此之外,他还应该具有宗教道德 和其他各种基本道德。
接下来,他还得会其他一些小事情,例如,他应该像尼古拉斯或尼科 劳人鱼①那样善于游泳,能够钉马掌,或修理马鞍和马嚼子。
再回到刚才的话题上,他应该 忠实于上帝和他的意中人,应该思想纯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行动果敢,吃苦耐劳,同 情弱者,最多于生活在陆地的时间,并且频频在西西里和陆地之间往返穿梭。
主要的就是坚 持真理,为了保卫真理,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许多大大小小方面的才能构成 了一个优秀的游侠骑士。
这回您该知道了,洛伦索大人,骑士的学问难道是一门粗浅的学问 吗
难道不能同学校和课堂里最高深的学问相比吗
跪求《水边的文字屋》读后感。
急 啊、 马上就开学了、 还有,不能太深刻。
也不能太简单了。
今年的寒假我过的比较充实,每天都按照自己制定的寒假计划认认真真地度过每一天。
其中最高兴的还是每天的快乐读书时间,因为从读书中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像《水边的文字屋》这本书就对我启发很大。
当我去冷静地分析自己时,发现我原也是一个有“背景”的人,我的背景是有一个幸福的家,有疼我爱我的爸爸妈妈。
这个背景也是许多人的背景,是一个几乎大的无边的背景,你想没想过,本来,我们是渺小的,渺小如一粒恒河之沙,但却因为有这个背景的衬托,我变得似乎也有了一点光彩。
《水边的文字屋》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曹文轩先生自己的亲身经历,小时候看小伙伴一起用泥土、树枝和野草做小屋,而自己常常喜欢独自一人盖屋子,再后来就用积木建屋子,而长大后,儿时的建屋欲望却并没用消退——不仅没有消退,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人生感悟的不断加深,而变本加厉。
只不过材料变了,不再是泥巴、树枝和野草,也不再是积木,而是文字。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这其中有许多文字令我感动,像天空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就是一派纯粹的蓝。
一切都很美。
我也喜欢天,干净,一直很向往草原的天空,那种空旷的开阔与洒脱。
抬起来,仰望着天空,头脑中一切的不愉快就都会丢在脑后,心情随风,淡然、恬适。
还有屋子就是家。
屋子是人类最古老的记忆。
家就是庇护,就是温暖,就是灵魂的安置之地,就是生命延续的根本理由。
人人都有家。
一个不大的地方,却容得下我们心中所有的悲欢离合;只有几个人,却包括了我们心中所有挂念的。
我有个家,让我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可以自豪地说出:“回家。
”让我在遭遇风雨的时候可以有一个躲避的地方;让我有了烦心事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倾诉的地方。
有时候,只有在家的面前,我才有勇气放肆地哭,然后破涕为笑。
每当我回到家,看到笑吟吟的妈妈为我准备好了饭菜,爸爸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上的足球赛,我就会从心底里荡出一股笑意,那句“回来了,快吃饭吧。
”是那么随意,却透着那么一股浓得化不开的爱。
妈妈那满脸的笑意和满足让我觉得在吃饭时猛吞一大口,然后称赞地说:“好吃,真好吃。
”是对他们一天忙碌和操心最好的报答 。
我们毎一个人一出生就都有属于自己的家,也就有了自己的“背景”,也许这个家给你的不仅仅是快乐也有悲伤,但无论走到哪里,都感受不到家里的幸福和温暖,那些长年在外的人们回不了家,但仍然思念着自己的家乡,想念着自己的亲人,让我们手握手,保卫自己的家,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
我真高兴有这样的一个“背景”。
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我长大后,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的小家庭和祖国这个大家庭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小家庭更温馨、幸福;让大家庭更富强、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