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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赢家读后感

时间:2017-01-25 19:25

用英文写读巜彩票大赢家》读后感一百字

好 哒 哋 汸嘟 哊 哄 哃 点木急 碇 ,芢 哆ksl.baidu\\\/---------------电容的符号是C。

电容(或电容量, Capacitance)指的是在给定电位差下的电荷储藏量;记为C,国际单位是法拉(F)。

电容是电子设备中大量使用的电子元件之一,广泛应用于隔直、耦合、旁路、滤波、调谐回路、能量转换、控制电路等方面。

电荷在电场中会受力而移动,当导体之间有了介质,则阻碍了电荷移动而使得电荷累积在导体上;造成电荷的累积储存,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两片平行金属板。

也是电容器的俗称。

具有隔断直流、连通交流、阻止低频的特性,广泛应用在耦合、隔直、旁路、滤波、调谐、能量转换和自动控制等。

1、滤波电容:它接在直流电压的正负极之间,以滤除直流电源中不需要的交流成分,使直流电平滑,通常采用大容量的电解电容,也可以在电路中同时并接其它类型的小容量电容以滤除高频交流电。

2、退耦电容:并接于放大电路的电源正负极之间,防止由电源内阻形成的正反馈而引起的寄生振荡。

赢家大讲堂徐明达《怎样当好班组长》读后感

以下是读后感写法人以鱼不如授人以  怎样写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读后感的格式(简单的说):  第一段 把书中主要内容,加以概括,作者写了什么,想表达什么.  第二段 选择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也可以是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用自己的话加以表达,我觉得哪哪哪比较好,我有什么样的看法.  第三段 联系实际生活,把书里的和生活中的结合起来,抒发下真情实感,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学到了什么.  做到以上3点,那么这篇读后感基本就出来了  当然 不一定就三段  中间可以自己分,详略得当就好  但是 结构层次一定要鲜明,读和感结合,重点在“感”上.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首先要审清题目.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其次要选择材料.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摘取其中的某一点做文章.  第三,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最后,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马说读后感500字

1.莫怨伯乐 ——读《马说有感》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这是《马说》作者韩愈的观点。

“世有伯乐与千里马。

”这是我的观点. 我认为千里马与伯乐是同时诞生的。

因为在“伯乐”这个新名词出现前,没有所谓的千里马;而在“千里马”这个神奇的物种出现前,更没有所谓的伯乐。

于是假设:某年某月,千里马与伯乐同时诞生并相遇相识。

于是伯乐成就了千里马——名声远扬,千里马成就了伯乐——鉴马大家,皆大欢喜。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并非仅仅是伯乐在寻求千里马。

寻找,是双方的事。

再谈谈当时的情势,韩愈所在的朝代唐朝是中国古代相对鼎盛的时期,人才济济、英雄辈出。

不由生疑:为何韩愈不在其之列

为何马说中怨声四起

答案是坚持

是争取

“千里马”们是否为自己的命运争取机会

是否如毛遂般荐一下自己

没有,从来没有坚持

为了证明自己所谓的“志存高远”,就做“无病之呻吟”,郁郁而终;就隐居山林,不谙世事;就安于现状,全然忘却了自己是千里马,自己有能力更有责任去主宰这所有一切。

没有,完全没有争取

只是偶尔清醒过来,满腹惆怅的跑出“马棚”呐喊几声“谁主沉浮

”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怨不得伯乐了。

千里马不争取机会、不愿展示自己而直接导致他们的悲惨下场。

纵然伯乐寻遍万水千山,踏破千百双铁鞋,终而只能坐在马棚边上叹息:为千里马悲哀,为自己悲哀。

因为就是再有才能,如果自己早已放弃、早已屈服,那便无异于扶不起的阿斗。

这就引发我们深思。

在愈加强烈的社会竞争中,怎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除了必须的才能以外,我们必须要进取、必须要自主、必须要坚强、必须要争取一切机会。

如果甘于做个平凡人,那纵然有成万双手托举你,你仍然只是个平凡的人。

振奋起来,抓住机会,真正能够拯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而已。

至于伯乐,只是起辅助作用罢了。

因此,“神马”遭迫,莫怨伯乐。

2. 《马说》读后感 人们常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里人们所说的千里马通常是指那种德才兼备,有才识或有特殊技能的人.然而,由于世间的伯乐不常有,就这样,即使是千里马,最终也只能被埋没. 在《马说》里可得知,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因此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这便是导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的根本原因. 现实生活中,怀才不遇的情况是常有的事.比如一个满腹才学的研究生和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同时受聘于一家公司,不善交际的研究生只懂埋头在事业工作中,而不懂与上司套近乎,善于观颜察色的大学生却很会对上司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就这样,上司便很看好那位大学生,而忽略了那个满腹才学的研究生,没能提供更好的舞台来让研究生发挥他的聪明才智,由此而埋没了很好的人才.同样的条件,不同的个性和人生观决定了各人不同的命运. 都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问题是出在千里马总是不能出现于伯乐的视线范围内,而导致怀才不遇的情况很无奈地重复出现,并由此衍生很多人间悲剧,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很多事的健康发展.历数古今中外,多少贤人志士,由于无幸遇到伯乐,由此只能在默默中,痛苦地度过原本可能辉煌的一生. 因为统治者的不识人才,才会引发人们的疑问:其真无马耶 其实,这不过是他们不知道罢了.作者通过这篇文章来表述千里马的不幸遭遇,值得同情. 读了课文后,我希望天下的统治者能够学会善于识别人才,不要让千里马怀才不遇伯乐的惨剧屡屡重现.我相信在未来的世界,一定是千里马常有,伯乐也一样常有!

暑假作文

心中的广州亚运 亚运,曾经在多少广州人心中燃烧过希望,在多少广州人的手中传递了梦想。

因为这个梦想,有火热的情感,有奔涌的热血,有苦甜的汗水。

每一个路标都刻下关于梦想的预言;因为这个梦想,用微笑迎接闪电,用坦然面对狂风,心底里不息的永远是那一炬炽热的火炬,跳动的火焰里折射着生命的光辉。

无数个风风雨雨的日子,无数次艰苦的磨练,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等待。

终于到来了

2010年,梦将要实现了

广州亚运会——这个无比激情的梦想,把广州人埋藏在心里的梦游激发出来了。

广州亚运会会徽标识第一部分是位于最底层的文字部分“16THASIAN GAMES Guangzhou2010”中间为一个经过简化的“五羊”标识,右上方是一个象征着亚奥理事会会徽的太阳图案,,其中“五羊”被设计成四条跑道,有作火焰状,意喻亚运圣火,一直延伸向天空中的太阳。

该会徽设计,象征着亚运会的圣火熊熊燃烧、永不熄灭。

既体现了广州的城市象征,也表达了广州人民的美好愿望,还表现了运动会应有的动感。

传说;“一天,南海的天空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音乐,并出现五朵彩色祥云,上有五位仙人,身穿五色彩衣,分别骑着不同毛色的山羊,羊口衔着一茎六出的优良稻穗,降临楚庭。

仙人把稻穗给了广州人,并祝愿此处永无饥荒。

祝罢仙人腾空飞逝,五只仙羊化为石头留在广州的山坡。

”这个传说让五羊新城多了一份神奇的魅力。

想必你也听过“珠江夜景”这个景点了吧

这里晚上有许多游客来参观,只要是来广州游玩的,都不会忘记它。

我们要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勇于挑战自我,挑战极限,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一流的体育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共同创造广州更加美好的明天

以下这些书分别是讲什么的

.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  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

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

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

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

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

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

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

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

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

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

我爱我的祖母。

母亲总是很忙

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

大宅门么,总是如此

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王熙凤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

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

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

母亲说这是金玉良缘。

  我不愿意。

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

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

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

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

“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

”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

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

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

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

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

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

奴才们也跟着狐假虎威,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

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

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

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

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

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

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

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

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

我不堪忍受这一切。

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

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林黛玉是最理解我的人了。

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

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

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

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2.晴雯  “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

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

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

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

  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

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

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

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

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

”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

”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

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

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

  晴雯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

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

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

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

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

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

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

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

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

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

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

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

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

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

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

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芙蓉女儿诛》中。

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

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

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

  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

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

  3.林黛玉  请参考:  4.宝钗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的宿命。

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

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

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

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

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

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5.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  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

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

  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

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

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

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

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

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

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

  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

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

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

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

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

你能不喜欢么

  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

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

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

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

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

  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

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

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  -------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

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6.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

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

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

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

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

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

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

我的想法太极端了。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

”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

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

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

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

去追求功名利禄吗

”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

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

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

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

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

说来,得人心又如何

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

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

就此打住,多说无意。

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

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

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

韶华散尽,容颜衰。

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

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

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

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绝非原创,望能谅解

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

[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 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    先前一篇读后感:《鹿鼎记》读后感 ommyblog 读完《鹿鼎记》感想怎样

这个问题,如果从感想强烈程度来回答,那我会说很有感想;但如果要从具体感想方面的来说,这却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

  12月8日下午,小说《鹿鼎记》正式看完,当日就写了日志《<鹿鼎记>读后感》。

由于当时是刚看完小说,大脑比较混沌,很多东西很有感悟,却一时无法言说。

于是当时最大的读后感就是“但如今,尚且明白,鄙人的任何评议,都注定将是隔靴搔痒,难以尽显大师之深厚与深刻。

”这句话虽有逃避之嫌,却是当时真实的感受。

  小说《鹿鼎记》的价值到底在哪里,虽然隐约能够感受到其存在,但如果不将其想明白,却是老大的遗憾。

于是在写完第一篇读后感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从大脑的内存中退出,总是不经意间会跑到前台运行。

  于是,经过这几天的各种灵光一现,有些问题变得逐渐清晰。

在此,与其说是《鹿鼎记》的读后感,还不如说是探讨《鹿鼎记》的价值。

   《鹿鼎记》写的是什么

   小说《鹿鼎记》正如其名,写的是“鹿”与“鼎”的故事。

  以前一直有个疑问,为啥《鹿鼎记》要叫“鹿鼎记”

“鹿鼎”是什么东西

跟这电视剧有啥关系

(最先是通过电视剧了解《鹿鼎记》的)   这个疑问直到看了小说《鹿鼎记》原著的第一回时才恍然明白,而真正明白却是在这几天的各种灵光一现中。

  和金庸的其他小说一样,在小说第一回中,都会将小说题目进行深入解说。

将金庸那具有深刻哲理与深厚文化内含的解说简单翻译一下就是:“鹿”指“天下”,“鼎”指“政权”,“鹿鼎记”就是通过小说的形式来阐述“天下”与“政权”二者辩证关系。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鹿”指“中国”,“鼎”指“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等历朝政府。

当然,“鹿”与“鼎”在很多情况下区别是不明显的,甚至是同义的,我这里只是为了便于阐明观点而将之绝对化了,笼统点说就是“鹿鼎”指代“天下与政权”。

  其实,将《鹿鼎记》这个小说的题目搞明白了,《鹿鼎记》的价值也就大致明白方向了。

但这三个字要真这么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金庸也不用啰里啰嗦写一百二十多万字的《鹿鼎记》来阐述其中道理了。

说白了,这三个字,只能意会,只能不断完善对其的认识,不能凭几句话便能解释清楚。

因此,历史上才会不断上演“鹿鼎记”,然后,后人不断写“鹿鼎记”,试图找到“鹿与鼎”的永恒关系,以“知兴替”,“鉴往知来”,使当朝政府能够“万岁”。

历史上的这些“鹿鼎记”就是各种史书与史论,其中史书有如《史记》《资治通鉴》(书名意思即:鉴于往事,资于治道。

从书名即看出这本史书即是在写“鹿鼎记”)等等,史论有如我们高中时学过的《阿房宫赋》《过秦论》《六国论》等等。

可见,“鹿与鼎”的问题,从来都不是三言两语的文字游戏,而是大量史实的的轮回,没法说明白,就通过罗列历史事实来理解。

  因此,金庸通过小说的形式,将历史进行加工处理,再一次探讨这个问题。

   《鹿鼎记》如何表现出“鹿与鼎”的

   《鹿鼎记》是小说,那就得有故事发展的线索。

本来是写“鹿鼎记”,但这是小说,这是文学,所以,所以直接写的就变成了“小宝记”。

于是我们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线索了,明线是“韦小宝的生官发财之路(或称小宝奇遇记)”,暗线是“群雄逐鹿的斗争”。

  小说正式进入情节是在韦小宝成为小桂子的时候,之前的一切都是交待小说背景。

韦小宝认识康熙后,首功是除了鳌拜,然后一路下来,韦小宝将康熙时期的所有斗争都参与遍了,并且都是重要人物。

朝廷中,韦小宝成为康熙的心腹;天地会,韦小宝成了青木堂香主、陈近南弟子(一人之下);神龙岛,韦小宝被封为五大尊使之一的白龙使;在罗刹国,韦小宝成为远东伯爵;另外还是蒙古的葛尔丹和西藏的桑结结拜的兄弟,明朝长平公主白衣尼九难师太的徒弟,甚至还是清凉寺方丈。

可以说,韦小宝的多重身份,使其亲自参与到了每一个重要的事件中,既有台前也有幕后。

  在此,故事情节更直观的是“小宝记”,详细过程我就不在此啰嗦了,另外,想详细而梗概的了解的可以看看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很精简的“小宝记”——《韦小宝同志生平》   。

  我已说过,“小宝奇遇记”的背后深层的是在阐述“鹿鼎记”。

  群雄逐鹿,问鼎中原。

《鹿鼎记》中,群雄有哪些

这个问题得从明末开始计算。

按小说中出现了的来看,首先是,明朝崇祯皇帝、李自成、清朝(后金)三家争斗,满人得了这只鹿,成功问鼎中原;之后,到小说的主体部分时,为康熙皇帝(守鹿者)、吴三桂、天地会、台湾郑氏、沐王府、罗刹国、神龙岛、西藏、葛尔丹、尚可喜、耿精忠、白衣尼等等,当然有些是打酱油的。

  在这场群雄逐鹿中,李自成打进北京城灭了明朝,然后霸占了吴三桂想要的女人,于是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引满人入关帮忙打李自成,最终将李自成打垮,但同时满人趁机霸占了天下,吴三桂被封为平西王,守云贵。

  到了康熙时期,康熙上台第一件大事是扳倒鳌拜,真正执掌鹿鼎,开始了小说中的群雄混战。

围在清廷周围的力量有天地会、吴三桂(三藩)、台湾郑氏、西藏、蒙古、神龙岛、罗刹国等。

群雄逐鹿中,康熙选择将最大的威胁的吴三桂(三藩),放在第一位,然后是台湾郑氏和天地会集团,但情况远比这个复杂,还在酝酿对付吴三桂的时候,其他各方势力总是会有各种异动。

出现西藏、蒙古、神龙岛各支力量,并且还出现了一个最可怕罗刹国。

所幸的是,韦小宝在中间起到了重要串连作用,帮助康熙将西藏蒙古罗刹神龙岛都先稳住了,康熙就只需专心对付吴三桂,之后,用施琅打下台湾,再之后,韦小宝大战罗刹,签《雅克图条约》,在把这几个最大威胁扫清了,康熙又将剩下几方势力的都一一解决(当然小说并未写灭桑吉、葛尔丹、天地会、沐王府等)。

  似乎,康熙在这场“逐鹿中原”中成为了最后赢家,但小说虽未写但却埋下伏笔的是,康熙时期清廷官场就腐败到韦小宝之流能飞黄腾达的程度,以及制度上相比罗刹国、西班牙、荷兰等西方国家的落后,致使百年之后落后于西方,使中国遭受近代之耻。

这也这只鼎的命运,也是这只鹿所遭受的命运。

  至此,通过“小宝奇遇记”,金庸展现了一部完整而在深度的“鹿鼎记”。

本着“知兴替”“鉴往知来”的目的,《鹿鼎记》又为历史进行了一次总结与探讨。

这,就是小说《鹿鼎记》最高的价值之所在。

   从一个更大的历史角度看《鹿鼎记》中的“鹿鼎记”    透过小说之外,我们再从更大的历史角度来看“鹿鼎记”。

  有言曰:崖山之后无中华,明亡之后无华夏。

(这里的“中华”与“华夏”是从思想文化方面来说的,请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过多口水,读后感《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

这句话的出处可以参考)   蒙灭宋首先是异族入侵,然后才是民族融合,代价是中华精髓的覆亡。

满灭明首先是异族入侵,然后才是民族整合,代价是汉族的剔发易服。

这些游牧民族的到来,屠灭了N分之一的汉人,换来的所谓民族融合,却是建立在继承腐朽封建统治基础上的。

可以说是发展到顶峰的冷兵器军事对先进资本主义萌芽的土壤的洗劫。

还没等到汉民族通过新兴的资本主义实现富强的到来,就已让刚走出蛮化的鞑子用发挥到极致的原本落后的制度灭亡了走向先进的希望。

元清两朝裹挟着明朝将中国的封建制度无端延续了七百年。

否则现在的世界或许就是汉语的世界。

最可恶的是,鲁迅笔下所批判的中国人的各种劣根性大多是在这几百年的残酷的统治下形成的。

所以中华,华夏不复存在矣。

所幸,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中华的灵魂拥有得以恢复的机会,国民的劣根性可以有所矫正。

  因此康熙再伟大,清朝再辉煌过,这也都是建立在腐朽上的伟大与辉煌。

无怪乎在一次大会上,我们导员一不小心说了句影响民族团结的话——中国让少数民族来统治就是个错。

  强烈的不安使得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只会不断将汉人验证可行的的经邦治国之道发扬光大以维持统治,而无法看更广阔的天地。

甚至之后的倭国,一方面也是受了蒙满定鼎中原的鼓舞,另一方面是对满清以来顽固不化的中国的挑战。

   近代史上的“鹿鼎记”    清末时期,鹿鼎再次动荡。

孙中山打出旗号要“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可是,虽然这些少数民族抑制了中国的长远发展,但毕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为中国创下了不少基业,并且已经民族融合,所以打出“驱逐鞑虏”的口号已经不合时宜,所以后来孙中山的政策修改为“三民主义”。

  近代又是一个逐鹿中原的时代,西方列强来了,倭国来了,各地的军阀也拥兵自重了。

所以,不平等条约签了,太平天国灭了,义和团覆了,北伐了,复辟了,共和了,剿共了,易帜了,抗战了,胜利了,内战了,新中国了,援朝了,改造了,珍宝岛了,中印了,援越了,文革了,冷战了,自卫反击了,改革开放了,巨变了,解体了,学潮了,轮子了,和谐了……   虽然每一个政府都自称万岁,但从来没有过万岁,“鹿鼎记”似乎永远都没能写完。

自然科学没有绝对的真理,这个大家都知道,但社会科学的真理恐怕比自然科学的更难绝对。

虽然曾几何时我们周围充斥着“XX主义是什么绝对真理”“伟大的XX思想万岁”云云,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真理是相对的。

在此,我不是在否认这些主义与思想的伟大性,只是其中的局限性,不完整性,以及部分人为牵强出来的东西,我不敢相信其是为真理。

另外,一部分并非先进的人,一部分具有劣根性的人无法真正将这些伟大的理论的精义运用于实践。

   从当前国际形势看其中的“鹿鼎记”    所以,“鹿鼎记”并未完,它还在继续。

  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比之小说《鹿鼎记》中的康熙所面临形势复杂得多。

其中最大威胁是美国,在中国东面与南面,用韩国、日本、关岛、台湾、菲律宾、越南等包围中国。

北面还有强大的俄罗斯(前苏联的解体使中国北方的压力瞬间释放,但并未消除),西边的中亚各国,西南有印度阿三,南边有东盟有南海问题。

中国是处在极为复杂的地缘政治中。

  中国的政治是属于老谋深算型,步步为营。

在这些周边问题中,中美俄三国关系最为重要,这跟三国时期没多大区别,谁都不愿在自己还未处于绝对优势的条件下打破三足鼎立的态势。

所以中国一直奉行世界多极化,这有利于世界和平稳定,符合中国国家利益。

另外,中国一直不具有同美俄任何一国摊牌的实力,并且还有其他很多麻烦事。

所以中国在苏联解体后,与俄签定和约,划清领土界线,保证关键时刻,不被美国给一网打尽。

这跟吴蜀联合以抵制最强大的魏国是一个道理。

有人会说黑龙江以北的那些领土就完全承认是俄罗斯的了,但我们可以把海参崴那一片比作荆州。

在当前中俄弱而美日强的情况下,为了巩固中俄联盟,对于无法要回来的领土进行签定条约是最佳选择,并且让俄在东北亚地区保留势力是对东北亚局势稳定的重要保证。

如果像关羽一样,因为荆州而搞坏全局就得不偿失了。

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放弃不结盟,上合组织将中亚各国都纳入进来,使中国当前的北方与西北之忧得以缓和。

这就好比《鹿鼎记》中韦小宝与西藏、蒙古以及罗刹国签定和约一样。

这样一来,就可以将主要精力用来解决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台湾问题、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以及中国人民的富强问题。

  本来台湾问题是最核心的问题,但由于长期以来无法武力解决,并且两岸的敌对态势逐渐缓和,现在大陆的政策偏向于和平解决,先安于现状,只要不宣布独立以及有台独倾向,就暂不大动干戈。

然后把精力用到解决周边问题上。

  周边问题首先是钓鱼问题。

钓鱼岛问题不只是一个钓鱼岛的争夺,也不只是资源的争夺,最核心的是战略要冲的争夺。

  夺得钓鱼岛,一可冲破岛链的封锁,二可对台湾形成包围,三可获得东海争夺的主动权,四可杀鸡给南海边上的那些猴看,最后才是丰富的资源。

  就像《鹿鼎记》中,康熙所说的那样,“先除三藩,再平台湾,这是根本的先后次序。

”所以,现在的中国也有根本的先后次序,先稳定住北疆,再解决东海南海及台湾的领土问题,之后才是与印度等的领土争端,最后才能全方位抵御美俄等最重大的威胁,甚至与美俄摊牌。

  最近的朝韩问题、钓鱼岛问题使东北亚地区火药味弥漫,战争随时都有可能被点燃。

而防止战争维持现状是最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选择。

  因此,积极搓合重启六方会谈,这叫争取主动。

频繁与俄、朝互访,这叫稳定同盟关系。

解放军调兵遣将,做好了相应的战略布署,这叫有效吓阻。

然后,温家宝总理走访印度和巴基斯坦,与印度签和约,稳住这个不安分的家伙,与巴基斯坦签约,让其帮忙盯着印度,这叫消除后方之忧。

钓鱼岛方面新闻不断,这是在牵制美日,转移注意力,毕竟这是在中国旁边,美国的力量不足以几面开攻。

  这些矛盾的综合,就是金庸笔下的“鹿鼎记”。

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守住鹿与鼎,是为民族繁荣兴旺的的关键。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方面,就是对内上。

康熙时期,相比前朝来说政通人和,民族问题逐渐缓和,汉人对清廷的认同逐渐加深,这才是康熙在位时期得以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障。

而当前的国内形势来看,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如疆独、藏独、高房价、拆迁、腐败、通胀、两极分化等,如果得不到恰当的解决,那上面所讨论的任何对外的策略都是将是浮云。

  “鹿鼎记”是为一门精深学问,真理无止境。

鄙人不才,只能从金庸大师的高作中获得一丁点的启发。

现将其写出来,不过是加深对这三个字的理解。

   关于小说《鹿鼎记》的其他认识    因为“鹿鼎记”的含义是《鹿鼎记》最核心最重要的方面,所以我都着墨较多。

但鉴于篇幅,我觉得我该深入贯彻惜墨如金的准则,于是其他方面的认识,我就点到即止,不作深入分析。

相信其他方面读者都能意会。

  (一) 韦小宝有行侠之功绩,却无侠之大义。

金庸小说塑造了无数的侠,认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笔者认为,侠之小者,至少也要对这个社会有所“为”(wei四声),这是一种从主观到实际行动的过程。

但韦小宝在奇遇记中,从头至尾都是在想着如何趋利避害,本意不是为国为民,但他却确确实实为天下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 《四十二章经》是鹿的替代。

“逐鹿”是天下大事,当没有战争的时候,不容易表现。

小说就将多方力量的斗争转为写对八部《四十二章经》的争夺,将逐鹿形象化了。

  (三) 金庸的文笔真的很好,诗词赋曲文言白话均通晓。

(四) 金庸真的很博学,厚黑学、赌博术、心理学、武学、地理学、宗教学、各种礼节、清朝各种制度、各种历史事件、野史等等,甚至泡妞学、妓院的神马等都有深入的研究。

  (五) 除了他七个老婆,韦小宝还对几个女子有过好感或幻想,第一个是小宫女蕊初,第二个是葛尔丹的女人阿琪,另外还有阿珂母亲陈圆圆、罗刹公主苏菲亚。

所以,就算是韦小宝,你也甭想喜欢谁就得到谁。

  (六) 金庸已经说了:钓鱼岛是韦小宝的,韦小宝是中国的,所以钓鱼岛是中国的……   附:《韦小宝同志生平》(精简版的“小宝奇遇记”)      〔小说《鹿鼎记》读后感2〕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铁屋中的呐喊》读后感

[《铁屋中的呐喊》读后感]2010年12月14日  反方向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余杰这个名字开始走红,《铁屋中的呐喊》读后感。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余杰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的舆论舞台。

愤怒的呐喊,激昂的语句,无情的讽刺,和深刻的揭露,一个北大的学子,一个被称为鲁迅的继承人的热血青年跳了出来,向世人宣讲自己的思想并且不遗余力。

我称他为反方向的人。

  称他为反方向的人,是我读完《铁屋中的呐喊》的综合感受。

不得不说,这个青年很有思想。

不管内容如何,不管评论怎样,尽管有的时候我不尽喜爱他和他的文字,但是至少余杰是敢说的。

这种勇气是逆反的。

而纵观整本书,内容也是无处不在体现着这个他的与众不同。

反,逆反,抑或造反,都是他的独特。

世人欣赏的,指责的,不正是这个反字吗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带着不可知的猎奇心。

早年听说他的时候还是九十年代,社会处于改革开放后高速发展状态。

而我还是一个沉浸于美少女战士的孩子。

得知他完全是从父亲的口中。

父亲也是中文系毕业,对于余杰他不置可否。

似乎他认为这个孩子太不成熟,虽然很有头脑。

这个七十年代出生的青年终于开始影响我。

  口吃成就余杰   开篇余杰说,他是一个口吃的人。

口吃在我的印象里与自闭和智商低下是关联词汇。

而这样一个口吃的余杰却来自北京大学,并且用笔写下如此流畅和深刻的文字。

这是让我惊异的第一“反“。

  “我选择纸上的世界、笔耕的生涯,部分的原因是我的口吃。

读汉代扬雄的《法言》、《太玄》,读不懂。

每句话里都有冷僻的字眼和艰深的典故,不可能完整、流畅地读过一句话。

寂寂寥寥扬子居,年年岁岁一床书。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裙。

当我知道扬雄是口吃者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艰深晦涩的文字写作《法言》、《太玄》。

这是他对日常生活表达的困窘所进行的绝望的反抗。

他一开口,便发现世界抛弃了他;他一落笔,便自觉地抛弃了世界。

花开花落,循环的时间其实是由一处处的断裂组成的。

《法言》、《太玄》是口吃者写的两本奇书,也许只有口吃者才读得懂。

在那些寻常人以为平坦如砥的道路上,口吃的人却体验到坑坑洼洼。

”   这段话我读了三遍,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杨雄是口吃。

余杰有点愤世。

口吃,因为不能如常人交流,而变得不正常。

于是口吃者就会自觉落后于他人。

我周围常有这样的口吃朋友,总是在别人说了三句话以后才勉强挤出了几个字。

于是他便开始渐渐沉默,不再发言,因为他在说话的时候总是追不上我们。

从小到大,我们扮演的是“学着口吃的腔调,快活地在课间休息时表演”的角色。

我想,这便是我为什么会有口吃总是弱智的体现的缘故了吧。

  长大之后我为我这种幼稚而可悲,仅仅因为表达的不畅而否定其内质,几乎等于肤浅了自我。

我是一个正常之人,在耻笑着沉默着却有着深邃思想和积淀的口吃之人,而且自我优越着。

而他们却微笑地不做辩解。

任我们去优越然后默默地追求生命的内涵和深度。

就像余杰,他让我汗颜。

表达的障碍并不代表他不知道有些道理。

就像余杰。

表达的迟缓却正促成了他思想的敏锐和先进,甚至是超前。

口头的不顺却正成就了他笔下文字和思想表达的畅达。

这让我对口吃之人重新审视。

上帝对每一个,给予和夺取都是公平的。

因此,不要抱怨自己可怜,或许你只是没有发现自己具有更突出的特长而已。

余杰如果不是口吃,或许没有这样深刻的思想。

如果他只是一个平常人,他也不尽会有被世界抛弃的心。

于是,口吃成就了余杰。

我这样认为。

  残缺和完整谁是完美   说起了口吃之人的非正常,让我又不得不说残缺和完整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我一直在思考的。

究竟哪一个才是完美。

余杰用了庄子的人物来说明这个问题。

“躯体残缺的人游离于正统的价值体系之外,虚无恬静,顺应自然,逍遥于天地之间,获得心智的健全。

躯体残缺的人深味自身的有限性,敬畏生命,滤净心灵,超然于利禄功名,获得精神的自由。

因此,残缺是真正的全、真正的美。

”我概括而言为身体的残缺和精神的完美的对立。

这又是一“反”。

身体的残缺,就导致了你和常人的不同。

而正因为这个不同,你对世界的感受就是不一样的。

于是,精神的世界就不落俗套,感受定会饱满于常人。

“这一部分残缺了,人的体验也就陌生了。

”   可是,残缺的人并不一定都是精神的完美者。

这取决于态度,余杰说,身体的残缺是无法改变的,但对残缺的态度却可以改变。

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正在病中。

肺炎的恶化,高烧不断,伴随着输液过敏导致的休克,肺部受损呼吸困难后的重症抢救。

这些天在医院度过,身体受着病痛的折磨,可是心灵上却觉得从未有过的充实。

我坚持在病中读书,看的就是《铁屋中的呐喊》。

初衷是为了写作业,尔后就变成了一种精神的需要。

觉得自己和余杰正一样地用非世俗的眼光感受不一样的世界。

因为我的身体在痛苦,所以我获得的是不同于我健康时候的感受。

当我在风中独自输液的时候,迷离眩晕地目睹着周围痛苦的面孔,虚弱的喘息,以及行尸走肉般的白衣,当我一个人深夜躺在苍白的病房里,舔着干瘪的嘴唇,看着单调下滴的盐水,望着发黄的天花板,当我气如游丝地在抢救室里,听着各种仪器发出的嘶嘶声,吸着从一根绿色管道里传来的三块五一小时的氧气,我的大脑却在爆炸式地思考。

比如医疗改革,比如社会保障,比如亲情友情和爱情,再比如人性和社会发展。

如果没有身体的受损,没有这些切肤的痛,怎么会有我如此深入的思考。

所以,当我身体忍受痛苦的时候,我的精神世界享受着春暖花开。

所以,和余杰一样我不哀怨,残缺无法改变,于是我设法看到它带来的美好。

当你的态度转变了,残缺自然而然就会完美了。

当然我不得不假设性地提问,是否有人可以身体不受残缺,却一样有着残缺之人体会的精神感受

庄子大约就是此类人吧。

  杀人于无形   我最喜欢的文章莫过于武器的那几篇。

我比较喜欢武侠,不是很喜欢言情。

比较喜欢理智,不是很喜欢感性。

羡慕拿着大刀的英雄,那是儿时的崇拜。

之后开始羡慕唇枪舌战的纵横家,那是中学的梦想。

现在,我却开始佩服一种人,无论外界如何,总是从容不迫。

看不透的眼神却是纯澈温存。

他们优雅坚韧,认真执着,爱憎分明,不论贵贱,平等相待。

这种人总是不怒自威,不笑自喜。

战场上,他们是最后的赢家。

  余杰列举了九种无形的武器—天真,静穆,认真,腼腆,怜悯,轻蔑,从容,朴素,专一。

试图将九个词语放在同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天真烂漫,总是安静着,身性腼腆,善良,衣着朴素,低声细语,总是傻傻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你会惊讶地发现,这种人身边有很多很多,读后感《《铁屋中的呐喊》读后感》。

可是,为何拥有这九种武器很难

难就难在一如既往。

当一个人一如既往地保持这九种特质,在遭遇世事变化的时候,如果还能保持常心而坚持自我,那么他便无敌。

  我认为这是第三大“反”。

最平常,最单纯,最发自人性本质的却是最难得的,最凶狠的,最不可匹敌的。

最精神的却超越了一切物质的。

枪炮可以杀死人的身体,却无法泯灭人的心灵。

而精神的力量却可以穿越身体而击垮心灵。

人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

而这九种武器却才是真正制敌的宝物。

  我们总是要以强悍来自卫,甚至用强悍去掠夺,其实只是掩饰内心的脆弱。

因为只有脆弱而充满欲望的人才需要强大的物质强盾。

而内心无惧而真诚的人,天真,静穆,认真,善良而从容不迫,他们本身就是武器,让敌人无法捕捉弱点,无法侵袭。

所以,他们无敌。

而敌人自然不战自败。

杀人于无形,当然,拥有这九种武器的人 也不会用于非善之术。

  愤怒是双刃剑   所有喜欢余杰的人都会喜其愤怒。

那种铿锵有力的嘶喊是这个经济时代冷酷时代或者是伪装时代缺乏的。

在这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时代,我们追求自我,追求名利,却懦于直白,懦于权贵。

而余杰这样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却可以以社会为己任,敢于直面病症所在,这就是难能可贵之处。

所以有人称之为鲁迅的继承人,他的嬉笑怒骂确和鲁迅一脉相承。

孔庆东也是北大的一位人物,他写过一篇《送余杰序》,这样描述道“其实余杰的许多论断,我并不赞同。

我赞同的是他拍案而起之真率,拔剑而刺之勇决。

刺得不准没关系,那是技术问题。

关键在于那种白虹贯日得气概,实在是今日中国的吉光片羽。

‘余杰’这名字很好。

在‘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时代,有一个声音说:‘余杰——我是英雄

’这需要忍受几千万吨的嘲讽和审查

这些文章,是还在呼吸的中国的声音,带着血的蒸气。

是真北大的声音,是真青年的声音。

”这一段话我是从父亲那边看到的,一直未能亲自体会。

病中读完《铁屋中的呐喊》,突然有种神清气爽,血脉喷张之感。

我似乎很久都缩在自己的壳中,而余杰让我有了伸出触角的勇气。

很多事情,其实我也看到了,很多弊病我也体会到了。

甚至有的思想我也不是没有探索过,可是我不是余杰我不是英雄,我没有呐喊。

而只是默默忍受,随波逐流下去,最多在自己的博客里面发泄发泄,即便这样话也不敢说全了。

因为我总觉得,我的力量太微薄,呐喊太不理智。

我是一个不感性的女生。

可是,余杰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青年的力量,让我的脑袋爆炸般地涌出了无数的观点。

或许,青春就是应该这样,不惧,无畏,思索,热血,敢于愤怒。

而我,是不是已经世故了

  可是,愤怒真的有用吗

所以,愤怒便是我说的第四个“反”。

余杰尖锐和激情,以及那些题材给的反思,但看他那陆续频繁发表的一本本书都是一个模式,看多了,也觉得重复了,老调了,那激情成了心浮气躁,一个缺乏生活砺练和社会经验的象牙塔中人,闭门造车,发了那么多的感慨,说那么多未实践的理论,评论人与事是从单一的角度和片面的定论,好象还像个孩子似的去标明好人坏人黑猫白猫。

从他对余秋雨的猛烈攻击,以偏概全,难道他就不刻薄

余杰以评论文章著称,但他许多篇评论文章共有的致命缺点就是过于偏激和有些理论似是而非,更多的是引经据典,过多的引据,偏激的论点,单一的角度,类似于学生论文模式化。

  有人说,余杰骂人,向来都是骂死人。

我看到《铁屋中的呐喊》中驳了季羡林先生,顿时心中一惊。

居然产生了厌恶之感。

不管正确与否,季羡林先生是我国的国学大师,你一个读了多少书做了多少学问的北大的小青年居然就这样当面驳斥,非常可笑。

这种狂妄是我很讨厌的。

所以读到这里我有点开始质疑余杰。

后来看了他对余秋雨的评述,把人家的老底一一揭穿,似乎很有魄力,也很有力道。

但是这并不能损害余秋雨文学上的成就。

我就觉得他好可笑。

就像一个刺客,剑都没有拿稳,枪也没有磨利,就要去刺杀伟人。

哪知一番乱刺之后,以为自己要名垂青史,甚至还抱着慷慨赴死之心,殊不知伟人毫发无损且连诛杀刺客的兴趣都没有。

实在可悲可笑。

  虽然他自以为是那个道破皇帝新衣的小孩,文章居多是悲天悯人的高度,可惜的是他就算有那孩子的直率,但也有如孩子的幼稚和天真。

偏激的热情,片面性的基调,过多的重复,便是矫情和煽情。

见了一篇对小资情调的戏谑捉狭文章,里面小资评定标准之一就是读余杰,也许就是隐含着这层意思吧。

于是,在让我感动和激越的同时,我又称之为一个愤怒的文学青年,文学愤青的习作,一枚愤怒的青涩果子。

如果用一句老成而世俗的词形容,就是“嫩”。

很显然,愤怒的余杰太不老成,因为经历过风雨和拥有大智大勇的人,都不会轻易愤怒,不会轻易大动干戈。

  看不透的名与实   余杰被用来同鲁迅、李敖相提并论,“北大怪才”、中国大陆的李敖、北大的“第二个王小波”等头衔让这个北大的愤青开始成为名人。

当一个普通人称为名人后,这个人和他的故事就不再单纯。

名至实归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名人成为名人的原因,可是我往往担忧的是,被媒体和市场利用的普通人用刻意的炒作而成为了名人,或者是为了成为名人而刻意自我炒作搞出点新花样的普通人狠狠抓住了当今社会的猎奇心理而平步青云还开始左右人们的价值观。

这都是可悲的。

我用看不透来形容这层关系。

当今名与实的反向关系是我说的第五个“反”。

余杰是不是真的有   余杰有自己的思想但是并不成熟,思想也并不深刻,而且知识面并不是很宽,可能看了很多,但是钻研得不是很深。

他的文章杂文性质很浓,没有深刻的理论性的思考,让人看来不过是对社会的嘲笑、讽刺、谩骂而已。

王朔认为作为文学家如果没有一部小说问世,那么这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哀,因为它没有成功随便说说,赚点稿费可以,不要在说是文学家,文学战士。

评论总是简单于创作,这是不可回避的现实。

王小波的东西虽然没有看过许多但是仅仅一部《黄金时代》足矣,何况又有许多其他的作品呢

  所以当我打开百度输入余杰二字,发现有511,000个关于他的字条。

非议赞扬充斥着整个网络。

还有很多是其书迷表达着近乎神化的崇拜。

我可以用红人来称呼这个知识分子了。

可是,他真的到了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地步了

越来越多的光圈的环绕会让人耳晕目眩,飘飘然起来,希望余杰不要。

出书对余杰来说不该是为了赚钱,版税已经可以使余杰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

如果已经江郎才尽,想借最后的一点名气赚点钱,那么请余杰三思。

假以时日,他若是可以定心钻研,而不失这份勇气,和犀利的目光,定会成就斐然。

  青春的使命是什么

  我知道余杰的时候是10多岁。

20岁的时候在大学课堂上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嘴里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实际上总觉得似曾相识。

回去想了很久,查了他的资料,想起来那本《冰与火》我才知道他便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北大愤青。

这次读书是病中,一是为了解闷,二是为了作业,三也是为了找点青春的放肆。

  余杰1973年出生在四川成都。

90年代就读北京大学中文系。

余杰天生有口吃的现象,又生性腼腆。

“我出奇的孤独,不喜欢与同龄的孩子玩。

老师在称赞我学习成绩的同时,给我的学生手册上缺点一栏千篇一律地写上“不合群”三个字。

那时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不合群”恰恰是从事写作的先决条件。

”考入北大中文系后,他仍保持边缘的生活状态,过着近乎清教徒式的生活。

本科四年未曾谈过恋爱,时常频繁的背着一书包书来往于图书馆和宿舍间。

在20岁到25岁的5年间,写作了一百多万字,但大多数文字都封存在抽屉中。

然而他的文字却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北京各大高校间流传着。

  这就是余杰的大学和青春。

在这个知识分子都万马齐喑的时候,余杰用青春的火把在我们开路。

我看到评论家将余杰的写作定义为“青春写作”,说它“有拔剑斫地不可一世之慨,有引吭高歌怒发冲冠之气”。

但余杰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为抽屉而写作”,拒绝世俗的诱惑,用事实证实了“写作是一种心灵的流淌”。

当我们在逃课,睡觉,打游戏,谈恋爱,泡夜店并且对此习以为常,行将麻木时,我们应该想想余杰,他的青春在怎样度过。

这就是我评论余杰的第六大“反”。

  大学,有识有为青年的聚集地。

国家未来的栋梁都应该出自于此。

我们的青春如果都在昏沉沉地度过,那么对自己对社会都是一种悲哀。

我知道自己的使命,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所以我一刻不停地在为此奋斗。

大学和青春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机遇,让我更好地为人生奋斗。

青春可以有梦想,青春可以有资本去折腾,青春有着无限的可能,而大学为我提供了青春舞蹈的平台,我的使命就是最好地表演。

可是我还是很狭隘。

我狭隘地只看到自己。

而余杰看到的是社会是未来。

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比我境界高远。

他的青春很伟大。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伟大,伟大不是努力就可以的。

我只是一个平凡人,为自己而现实地活着。

天下又有几个余杰呢

可是意识到自己的不伟大总比自我伟大要好,至少是谦逊的。

而如今,多少大学生还沉浸在天之骄子的幻境

还靠着父母,以为自己凭着一张本科文凭就可以衣食无忧,看不到社会疾苦,看不到现实残酷,看不到未来的路多么艰难,总以为自己是对的,自己是应该被尊重的,可是我只问一句:你凭什么

  余杰让自己背负起了广博而厚重的责任,他用文字来完成他青春的使命。

他不遗余力是因为“自由是人类投身写作行为惟一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他有追求,所以不怕艰难。

而我们呢

读完这本书的每一个青年,你们的青春使命是什么

如果所有的大学生都可以清楚自己青春的使命,并且为这个使命奋斗,人才强国的战略就可以真正成效了。

  铁屋中的呐喊,之所以被世人所追捧,我想很大程度上正是得益于其反字。

因为不同,所以让人耳目一新。

因为缺乏,所以需要。

然而余杰给予我的更多的是对生命和人性以及未来的思考。

  〔《铁屋中的呐喊》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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