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
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
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
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
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
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
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
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
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
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
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
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
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确保其政治性和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通过规则调整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线,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
要抓好贫困地区教育。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
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编织贫困地区儿童成长安全网,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
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完全由公办学校接收暂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努力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工作,扩大进一步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
要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
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
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落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使贫困地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对确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仅要坚持办,而且要办好。
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督导,全面普查,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要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上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要优化学校布局。
学校布局规划要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学校撤并行为,调整须经省级政府批准。
创新学校管理模式,鼓励强校带弱校,组建教育联盟,推行学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学校托管,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
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
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布。
要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
教育资源要继续向中西部倾斜,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中西部服务,强化国家重点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
今年,全国80%以上中小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础。
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达具备条件的每一个班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深度融合。
三、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当前应着力在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要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教师保障、财政扶持等问题。
要根据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
推进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当前,教育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三中全会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实施方案。
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配套“实施意见”。
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改革试点。
在有意愿、有条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改进考试内容。
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考试内容改革,完善国家考试题库。
高等职业教育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
这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调整高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
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
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实施办法。
要加强对改革办法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础。
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时督促基层和学校把权接住、管好,确保放而不乱。
积极简政放权。
“善政必简”。
只有该简的简,该放的放,才能激发学校和社会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动力,才能从名目繁多、繁琐细碎的评估、评审、评比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做好该做的事、能做的事。
要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学校、放给社会,不能变相保留。
对保留的项目,要抓紧清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和结果。
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统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扩大基层和学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要减少各种检查活动。
建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
简政放权,当前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加强标准建设。
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
这些年,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但目前一些领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
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标准与指南》制定和发布规程,强化对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
要加快对一些标准的废止、修改,制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语言文字等标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
特别是要推动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坚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
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
推进法治建设。
“政贵有恒”。
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
要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一揽子修订工作,抓紧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
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
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做好督导重点工作。
督政方面,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省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
督学方面,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扎实实施素质教育。
质量监测方面,制定发布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这也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
对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
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
章程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
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对民办高校,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规范决策程序。
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校长、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等相关主体的权利。
对中小学,主要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实行好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
推进依法办学。
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
教育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任何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
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要建立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
坚持面向社会。
学校只有主动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将出台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变。
七、发挥社会评价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教育。
在“管办评分离”中,评价是反馈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是增强教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治理模式下的“社会评教育”,实质是要把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交给社会、回归社会,在“管”与“办”的互动中,保持相对独立性,成为教育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发挥行业企业作用。
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下,教育所提供的课程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所创造的科研成果,最终都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检验。
这不仅要求我们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做出调整,也要求我们的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相应变革。
行业企业是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毕业生最终的去向。
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普通院校,都要加快建立行业企业评价机制,吸收行业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把行业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重视行业企业评价,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毕业生就业状况。
就业是个试金石,高校办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学生就业能力强不强、创业水平高不高。
今年高校毕业生727万,这都是国家宝贵人才。
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责无旁贷,教育部门义不容辞。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发就业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激励自主创业等方面,出台更多具体政策,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具体困难。
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
实行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就业信息贯通,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和把握各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
教育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正确发挥评价的监测、诊断、指导功能,专业机构不可替代。
要支持现有专业机构建设,发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要加快培育独立于教育部门的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其评估监测水平。
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多种方式向专业组织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将加快整合国家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为开展专业化监测评价提供支撑。
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机关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原则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组织评估评价评审等具体事项。
委托第三方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
通过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找出差距,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满意度。
重视社会公众监督。
社会监督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要推行教育部门、高校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各界在公开中监督。
要通过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信息,这是社会监督不可或缺的环节和基础。
强化社会评价,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提高政务和校务公开的水平,提高政府和学校的公信力。
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加强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
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
大力推进工作过程公开,及时发布重大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
大力推进工作结果公开,推动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和教育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
要公开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结果。
对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办学条件能力、质量水平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
今年要进一步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对学校重大决策、政策及时宣传,赢得社会理解;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权,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当前,特别要加大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招生、财务工作的监督。
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根本在“监督”。
没有“监督”的公开,就可能是不公开、半公开,甚至是假公开。
要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引进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
推动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读后感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学有优教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石,把农村教育、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作为主攻方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设施布局科学化水平。
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200个教育项目,加快推进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强化改薄攻坚,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计划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校车运行等。
强化对欠发达镇教育的扶助,全面完成校舍改造项目。
强化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扶持,将70%的新招聘教师补充到农村,并为农村学校脱产培训2000余名骨干校长和教师。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水平。
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城区配套公办园和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同时,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完善城区幼儿园片区管理和农村幼儿园镇域一体化管理机制,力争新增两万个优质学位。
四是强化信息化引领,提升区域教育整体水平。
开展数字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建设“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资源库,为5万教师、50万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建成600个数字智慧校园。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统筹推进,以第三届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和优先发展贡献奖评审为抓手,推广改革试点成果。
一是改革教育教学和课程。
进一步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培育评选“青岛市创新教学法”。
继续推进中小学课程整合,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课程体系,在小学三四年级普及游泳课程,在大中小学全面推广校园足球运动。
支持普通高中加大选修课开设力度,全面推行选课走班、学分制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校、普职融通联合育人工作。
二是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
对接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完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多元录取政策,推进国家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
同时,扩大学前教育就近入园试点范围,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改革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
加快出台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等配套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教育,支持民办学校与优质公办学校开展合作,实现品牌化发展。
四是改革干部教师管理制度。
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和动态管理制度。
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采用聘用制办法补充3400名中小学教师。
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形成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
综合考虑城市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需求,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优化中职、高职层次和结构,重点扩大中职和高校“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范围。
启动职业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加强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大力推广“双元制”、“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强化行业企业参与,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二是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
对接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打造在青岛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和高职重点专业群,启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三是探索开展终身教育工作。
整合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社区机制。
推进“青岛全民学习网”建设,全市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配备率达到70%。
运用文化生活中关于教育的知识分析国家为什么大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
历史上,每一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往往也都是文化繁荣兴盛的时期。
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这在客观上要求文化有一个大发展大繁荣。
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符合党的三代中央领导核心的一贯思想,与党的十七大的部署相衔接,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这个口号的提出,以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政策和举措的贯彻落实,将鼓舞我国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创造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精神文化产品。
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有利于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把亿万人民紧紧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旗帜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有利于在世界文化的交流和合作中,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吸引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真正把我国建设成为文化强国。
如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第一,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今后,要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不断扩大和切实保障基本的教育机会公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着力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巩固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着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在其他教育阶段,要切实落实政府在办好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中,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第二,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当前重点是继续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进困难地区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不断完善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其有效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群体。
第三,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教育制度规则公平。
促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对于教育公平至关重要。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势在必行。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重大教育政策及改革举措前,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预设规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做好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此外,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重申的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要求,要在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方面作出不懈努力,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和育人模式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这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更好制度基础,营造更好社会氛围。
<<初中生法制教育读本>>读后感
3月18日上午,省委党校储东涛教授就如何实济又快发展,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宿迁市优秀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学员上了非常生动的一课。
储教授从江苏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江苏应对危机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形势以及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江苏经济转型升级等三方面着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解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大意义。
大学生村官示范班学员围绕储教授的讲课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大家认为,江苏经济在全国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但回升的基础并不牢固,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难度增大。
在这样的形势下,作为全省的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宿迁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机遇,承担历史使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不断提高宿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宿迁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使经济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发展道路越走越宽。
学员们认为,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宿迁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和增长动力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是,宿迁“三农”比重大,地方财力薄弱,工业化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偏小,产业支撑力较弱,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坚持扩张经济总量与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坚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相结合,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培育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发展工业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
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扩张经济总量,为发展方式转变创造空间;另一方面要把转变发展方式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增量调整带动结构优化,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和经济总量的扩张。
学员们一致认为,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宿迁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一是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
要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是加快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谋求经济长远发展主动权,形成长期竞争优势。
三是要把坚持发展工业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好。
如果因为发展而损坏环境,那就是走错误的老路了。
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的最突出的位置,绝不能靠牺牲环境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而要特别注重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过程中,宿迁要 下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气保护好生态环境,致力于打造“生态宿迁”这一金字招牌,把城市规划和建设都定位在营造生态特色上。
最终把宿迁打造成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湖滨特色生态城市,江苏最美丽、最清洁的城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体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部分 体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念。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
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
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
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
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
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改进教育教学评价。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
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
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
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
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
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择优录取。
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
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办法、程序和结果。
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适应国家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
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
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
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随着国家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
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治理结构。
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
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
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
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
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
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
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
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
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
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
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
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
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
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
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
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
完善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
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
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
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
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
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
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
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
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
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
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
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
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
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
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
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项目。
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
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
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
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
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
支持国际汉语教育。
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
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
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
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
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
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
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
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急求《改革开放三十年》读后感【25分】
随着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这头东方睡狮开始慢慢觉醒,但却始终步履维艰,直到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
从此,改革开放的春风使中华大地再次焕发了活力,中华民族终于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中华民族30年的征程,30年的沧桑巨变,30年的光辉历程,铸就了一个民族近百年的梦想。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经济迅速蓬勃的30年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世界上任何一个重大事项不能没有中国的参与,我国越来越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30年
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
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以及四川大地震,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踩在脚下。
改革开放的30年,我们国家在进步,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听爸爸妈妈讲,他们小的时候,生活非常困难,吃饭用粮票,买布用布票, 很多商品都凭票供应,有时为买生活用品需排很长时间的队,吃的是玉米面,只能在逢年过节时才能吃上大米和肉,只能在过年时才能穿上新衣裳。
对此,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衣食无忧,每天的生活都像是在过节一样,我们可以在计算机上学习查找资料,可以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享受网络世界带给我们的快乐,这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幸福生活。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30年
2008年,神舟七号载人航天卫星,是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宇行员出舱,而且顺利返回;炎黄子孙的千年奔月梦成为了现实
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航天科技强国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体育事业蒸蒸日上的30年
而刚刚过去的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我们的中国体育健儿们更是一举夺得51枚金牌,100枚奖牌位具金牌榜第一的骄人成绩。
改革开放的30年,是辉煌的30年。
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掌握科学技术知识,努力把自己造就成祖国有用之材,将来用我们的双手建设伟大的祖国,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更加强大,更加美好。
我们坚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必将出现一个又一个辉煌的30年
中华民族的崛起,必将让世界为我们自豪
新时期,如何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摘 要:本文论述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与对策。
关键词: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历程;对策进入21世纪,我国在政治、经济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中央要求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对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具有非常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教育领域改革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决定了政治和经济领域改革的成败。
教育改革的核心是体制的改革,而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又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在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背景下,通过梳理我国教育行政体制在新时期的发展历程,探讨和分析以往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特点、已经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反思,对建立更科学、民主的教育行政体制,促进我国教育事业长远、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时期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教育行政体制是指教育行政权力之确立与划分、教育行政机构之设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之隶属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①这些制度所反映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领导教育。
现代国家教育行政体制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的教育行政体制,即“混合型”。
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从总体上来说属于中央集权制,但与严格的中央集权制又有所不同,“尽管总的是中央集中管理,但是有多层责任制。
在国家掌管下,着重强调地方的参与。
”②我国新时期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从1978年开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改革的内容始终围绕着权力的收与放,即集权还是分权的问题进行。
(一)第一阶段。
1977年,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了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决定恢复中断10年的高考制度。
随后,1978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对教育事业的意义和作用作出了如下表述:“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
教育部重新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面恢复“文革”前的教育体制,确定了中小学的基本学制和课程设置,使基础教育迅速摆脱混乱局面,重新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
1982年召开的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教育和科学作为实现今后20年经济发展目标的三大战略重点之一。
这一时期,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不断肃清“左”的错误思想,拨乱反正,尽快恢复与重建被“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的教育事业。
(二)第二阶段。
我国的教育体制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建立起来的。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出台,中央的这一决定,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分水岭。
特点是,明确提出“简政放权”。
一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
在此之前的我国的教育体制都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带有集权性和计划性。
随着经济领域中引入市场经济的概念和因素,并且市场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和受到重视,我国的教育领域迫切需要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
上述决定和法律的出台与实施,促使教育领域开始探索和建立从中央向地方分权,政府办学向社会办学渗透的新型教育体制。
改革的内容涉及了办学管理体制、民办教育的发展、多元筹资体制建立等多个方面。
但这一阶段的改革也造成了地区间的差异,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只是在勉强维持而已。
③(三)第三阶段。
1992年,中央制定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明确重申,基础教育以地方办学为主,高等教育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为上述教育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这一阶段改革的目的是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在办学形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教育筹资的方面,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更大程度地解放思想,改革教育。
(四)第四阶段。
2002年前后,国家的教育政策的重心从之前的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转移到教育公平问题上。
经过二十年改革开放的努力,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有了显著的提高。
但是,发展不均衡的矛盾日益显现,在教育领域方面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与城市的差别。
为了均衡全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中央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收回权力,政府办教育在新时期、新问题、新高度上再次成为改革的核心。
经过三十年的努力,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变化以及改革的成就是显著的:第一,确立了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即“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第二,中央逐步下放权力到地方,地方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第四,校长负责制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教育投入多样化;第六,教育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日趋现代化。
在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整个社会的教育体系,形成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课堂教学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和多形式的教育格局,并正在向终身教育的方向发展。
如表1所示:二、新时期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我国新时期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可以发现,教育领域的改革始终表现为对政治、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适应方面。
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是同教育财政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教育权力的下放,会无形中加重地方财政的负担,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分权管理受到普遍的欢迎。
但在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或边远山区,则难以有效落实。
因此,在现阶段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单一政体的国家,要求国家具有统一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如果没有适当的、必要的集中,就难以坚持一致的方向,国家对教育事业也难以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
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中央在办教育上遵循“大一统”的思想,致使中央教育行政管理的权力高度集中,中央直接干预和领导各级教育事业,地方教育机构的权力很小,仅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教育事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方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受到压制和打击,也使地方政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对教育事业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不愿意对教育多投入,对于中央的教育政策僵化执行,缺乏思考和创新。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家教育经费有限,单纯依靠中央的力量,也无法一一满足各地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上中央对教育事业的管理幅度和跨度过大,也使得中央在管理的过程中显得有心无力,造成效率低下、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频频出现。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的改革是倡导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的市场经济体制,过去统一、集中、僵化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型经济制度的发展需要。
从这一要求出发,教育领域的改革应始终围绕“简政放权、理顺关系”的主题进行。
这一改革重心,在增强教育活力,提高地方政府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教育多元化发展等方面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
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中东部与西部地区、沿海与内陆地区、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状况和经济实力存在较大差别,使得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悬殊,对教育的投入差别巨大,直接造成了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目前教育公平问题已然成为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新时期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因此,我们在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的过程中,不能够一味强调权力下放的必要性,而应当在权力下放的同时,充分考虑落后地区的财政能力,重视和提倡中央在教育上的宏观调控作用。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们应着重强调教育上的大政方针由中央统一制定,同时辅之以适度的分散、分权管理,如此两者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才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也有利于现存问题的解决。
为此,我们应在如下几方面做出努力:(一)坚持块块领导为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块块领导是指各级教育机构主要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管辖,形成一种横向领导关系,即采取分级和分散的管理模式。
④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我们应当坚持块块为主的领导方式,重视地方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做到“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
”⑤“在中央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指导下,对地方举办的高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和权力都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
”⑥(二)重视中央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我们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之中,改革开放带来了巨大发展,但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内陆地区的经济实力仍然偏低,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地方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的力量非常有限,无法承担所有的教育开支,教育资源长期投入不足,必将制约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
以我国义务教育为例,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显著,这是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个突出表现。
在城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早已实现的教育目标。
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县一级政府财政力量的不足,依然有许多农村孩子是在简陋、条件恶劣的课室里学习,或者是中途辍学,甚至是根本上不起学。
这要求中央肩负起国家办教育的责任,将农村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现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上得起学的目标。
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教育公平问题的逐步解决。
(三)加大教育立法的力度,走法治化、民主化管理道路。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通过教育立法,把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对中央与地方教育事权进行明确的认定和划分,强调事权一致原则。
以法律手段保证教育行政管理的各项措施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从而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当前,我国的教育立法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需要加强教育立法,以法律来完善和改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同时,为改善我国现行的以中央集权为基础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教育行政咨询、审议机构,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我们一方面应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另一方面应通过加强教育立法工作予以保证。
(四)巩固市场经济体制,为教育改革提供经济后盾。
教育权力下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缺少财政基础。
新体制的建立有赖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现阶段,我们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努力发展地方经济,提高整体经济实力,从资金、财政上保证教育领域改革的顺利推行,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新体制建立的坚强后盾。
(五)提高教育行政人员素质,实现专业化发展。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是由教学人员升任或由一般行政管理人员转任,普遍没有受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专业教育。
为推动教育的健康发展,必须彻底改变这种外行管理教育的现象,严格按照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实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
国家可以尝试在大学开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
教育机构也应建立完善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在职进修体制,为他们提供进修的机会。
这对改进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注 释:①吴志宏:《教育行政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②胡森等主编:《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教育管理卷》,第208页。
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展望》,1997年11月,中文版第29期,第78页。
④吴志宏:《教育行政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⑤《教育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0页。
⑥ 国家教委办公厅:《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文献选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