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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读后感五百字

时间:2015-04-10 20:37

丛林故事读后感400字左右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成人,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

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

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

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

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1907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丛林故事读后感100字

[《丛林故事》读后感]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

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

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

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

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读后感《《丛林故事》读后感》。

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

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故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满意请采纳。

2011年9月1日的“开学第一课”读后感 500字 ,拜托了!!

有篇观后感,自己再改改  让我们保护地球,珍爱生命  ——观《阿凡达》有感  带着享受完一场全新视觉的兴奋回到家,坐在书桌前,脑海中仍然在回想着刚刚在荧屏上放映的精彩画面。

一幅幅动人心弦、光影交错的画面,一一浮现在我的身前,给我带来一种灵异的感觉,仿佛有无数颗轻盈飘浮的杨花柳絮般的灵树的种子漂浮在自己的身旁。

  主人公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上,他当初之所以愿意替代死去的弟弟当一名“阿凡达战士”,用真身的思维操纵作为间谍的“代身”去潘多拉星球历险,是出于两个自私的目的:一是人类的自私(掠夺外星球资源),二是个体的自私(获得行走的能力)。

然而,人类既要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又虚伪地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冒充神的名义。

“阿凡达”在梵文中,意为“神在凡间的转世化身”。

然而,当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之后,却发现这个被人类渲染为毒气蒸腾、妖魔聚生的恐怖地方,其实是一个巨树参天、山峦悬浮、湖泊棋布、植物斑斓、美丽无比的奇幻花园。

那里的生物虽然面目狰狞、威力无比、脾气可怕,但它们对杰克的攻击只是因为宁静被侵扰,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自卫,它们习惯了含羞草的掩护和夜色的静谧。

在雨林里居住的土著部落——纳美人,虽然虎鼻豹眼、蓝色皮肤、身材高大、奔跑如兽,但他们善良友好、团结互爱、恪守诺言、正直勇敢,并且有着与大自然通灵的本性,受到夏娃女神的庇护。

没过两天,杰克就被部落人的真诚友好深深打动,并爱上了那位救过他性命并教给他语言和生存本领的首领女儿,并为成为部落的成员感到安全和温暖。

  灵树的种子,正落在我们身上  我属于很难会被科幻电影打动的那类观众,但是《阿凡达》不仅打动了我,还让我感受到一种灵异的能量,让我这样的凡人在哪怕短暂的时间内灵魂出窍,像影片中那位下肢瘫痪的男主角杰克一样,得以从另一个星球人眼里审视自己所属的人类。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送给人类,惹怒了主神。

宙斯不仅将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被鹰啄食,并且联合诸神打造了一位美女——潘多拉,让她携着一个装满灾难的魔匣嫁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在新婚之夜打开魔匣:瘟疫、嫉妒、罪恶、贪婪等种种劣性充斥人间……潘多拉成了传播灾难的罪魁祸首。

在卡梅隆导演的这部影片里,人类别有用心地将自己想要攻击并占有的那个星球命名为“潘多拉”,无疑是给侵略赋予“正义”的名义。

潘多拉星球=灾星,既然是灾星,便出师有名。

  杰克当初之所以愿意替代死去的弟弟当一名“阿凡达战士”,用真身的思维操纵作为间谍的“代身”去潘多拉星球历险,是出于两个自私的目的:一是人类的自私(掠夺外星球资源),二是个体的自私(获得行走的能力)。

然而,人类既要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又虚伪地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冒充神的名义。

“阿凡达”在梵文中,意为“神在凡间的转世化身”。

  然而,当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之后,却发现这个被人类渲染为毒气蒸腾、妖魔聚生的恐怖地方,其实是一个巨树参天、山峦悬浮、湖泊棋布、植物斑斓、美丽无比的奇幻花园。

那里的生物虽然面目狰狞、威力无比、脾气可怕,但它们对杰克的攻击只是因为宁静被侵扰,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自卫,它们习惯了含羞草的掩护和夜色的静谧。

在雨林里居住的土著部落——纳美人,虽然虎鼻豹眼、蓝色皮肤、身材高大、奔跑如兽,但他们善良友好、团结互爱、恪守诺言、正直勇敢,并且有着与大自然通灵的本性,受到夏娃女神的庇护。

没过两天,杰克就被部落人的真诚友好深深打动,并爱上了那位救过他性命并教给他语言和生存本领的首领女儿,并为成为部落的成员感到安全和温暖。

  我想,经过一系列让人心惊肉跳的丛林历险之后,我与电影院里的所有观众都和杰克一样被潜移默化地“洗脑”,我们逐渐剔除了自己身上暴力的“兽性”,恢复了已在消费文明进程中正不断丧失的温暖“人性”。

  影片里最让我感动的场景之一,是杰克的身体在黑色的丛林里被闪着神异光芒的灵树种子所包裹,那些种子就像轻盈飘浮的杨花柳絮,像在大海里浮游的透明海蜇,发着内源的光,传递着和谐的信息。

部落首领的女儿就是因为看到一枚灵树种子落到已经拉弓欲射的箭头上,才没有射杀不速之客,相反大战群狼,救了他性命;她就是因为看到无数灵树种子落到陌生人身上,她才相信了他,并决定将他带回部落,不仅教她骑马驾鸟,弯弓射箭,还带他去看部落的神树,与他在神树下接吻交欢。

  杰克爱上了纳美人,也出卖了纳美人。

根据他提供的准确信息,人类的战机和飞船来到这片和谐之地,展开残酷的杀戮,炸断了纳美人栖居的巨树,将茂盛的绿林变成一片火海和焦土。

面对人类的残暴,杰克毅然背叛了同类,在善良与正义的驱使下,他在“真身的所属”与“化身的所属”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用人类抗争的勇气和智慧带领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纳美人与人类决战

在彩色的飞鸟与金属的飞船之间,我们都将胜利的期待给了飞鸟,都将正义的支持给了弱者,都像杰克一样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人类。

  这种背叛也是正义的审判,审判的是人类日益膨胀的霸道、残忍、谎言与贪婪(唯我独尊的霸道,无视生灵的残忍,扮神装圣的谎言,占有一切的贪婪)。

我们借助杰克的眼睛看到了潘多拉魔匣里飞出的邪恶附体,意识到真正的潘多拉星球并不是我们所命名的那个,而是正在我们手中走向毁灭的地球

人类自称是盗火者的后代——普罗米修斯的后代,但是我们却用盗来的火在做些什么

普罗米修斯不怕遭到主神的惩罚而将天火偷到人间,是为给人类光明和温暖,是为让人类幸福地存活。

而人类呢

却将火变成摧毁自然、涂炭生灵的武器。

背叛了普罗米修斯初衷的人类,还配称自己是普罗米修斯的后代吗

  说《阿凡达》表达了“保护环境”和“反对霸权”两个主题,我一点不觉得是“拔高”。

我恍然明白了自己以前为什么不爱看《未来世界》或《星球大战》之类的科幻片,原因是我从骨子里抵抗人类日益强大的暴力倾向、占有欲望和缺少节制的征服野心。

在那些片子里,人类永远是扮演趾高气扬、目无一切的征服者角色。

而在《阿凡达》里,人类第一次战胜了自我。

影片的结尾,在灵树之下,杰克的元神在纳美人祈祷下从真身飞进了化身。

当他突然睁眼的时候,我的心发出快乐的尖叫,无数的灵树种子汇聚到一起,光芒万丈。

  我兴奋地发现:脍炙人口的希腊神话在世代转述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

传说中,智慧女神雅典娜为了拯救人类而偷偷放到魔匣底层的“希望”还没有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把盒子扣上了。

事实并非如此,“希望”飞出来了,始终飘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肉眼没有看到罢了。

也许我们看到了,但是由于相信了误传,所以对它视而不见。

  今晚,从电影院出来,走在夜色笼罩的街道,我看到了“希望”,并且听到迈克杰克逊在纳美人的星球上唱《拯救世界》。

我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看到了在空气中飘舞、闪着荧光的灵树的种子,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感觉到越来越多的种子正落到自己身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300字

丛林之书读后感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

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

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

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

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看有些动物非常凶猛,其实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所以我们有的时候也不能去杀害那些无辜的动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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