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读后感1500字
尼古拉·阿列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请我们记住这个名字。
他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作者,是一名勇敢的红军战士,年青的生命,在32岁的年纪,青春之花开过,便匆匆凋谢。
保尔·柯察金,是他的一个缩影,他的全部生活以及全部的力量的结晶。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带我们去寻找到了最好的答案。
保尔十二岁成了杂役。
后来钓鱼的时候又与冬妮娅相识了。
冬妮娅不同于一般的有钱人家的人。
可是身上却是一股小资本主义的味道。
也许,保尔说的没错:比起你的彬彬有礼,我的粗俗不知道比你好上多少倍。
在保尔成长的路上,也许冬妮娅注定与他相识,最后再成为他人生中的过客。
当初,保尔为冬妮娅的那双美丽的眼睛跳下了悬崖,可是如今,他却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更多的人。
成为红军的那一刹那,他的炼钢之路就开始了。
也许,当他杀掉了第一个人的开始,他才明白,这就是战争。
钢铁的炼成需要斗争。
在革命的道路上,也许只有精神,才能支持他们。
保尔瞎掉了一只眼睛。
最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却笑着对窗外的麻雀说:嘿,真是狡猾的小家伙。
这足以见他有多么的开朗和热爱生命。
他对冬妮娅说:我绝对不会再为你的那双眼睛去跳悬崖了,因为我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我要为祖国,人民而贡献出我自己的生命。
是的,比起国家,对他来说,爱情就已经微不足道了。
他可以穿着破旧的靴子去到铁路边去铲雪,也不会在温暖的房子里呆着。
他做到了,他在为人民做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这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话。
是的,人生的价值,不就在于贡献吗。
谢廖沙永远的沉睡在了战场上,没有回来,他的姐姐,也如同谢廖沙一样,为解放斗争而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革命是需要牺牲的,解放也是需要有人来牺牲的。
战争是残忍的,那么,为什么不用斗争来压制和抵抗战争的最后侵袭。
保尔成熟了许多,可惜,命运没有怜惜他。
人们口口声声说,他们不相信命运的支配,可是到最后关头,却总是说是说,命运不怜悯。
保尔肢体长征结束了,可是,又开始了精神上的抗争。
钢铁,是不是也是这样。
在炙热的熔炉中被烈火烘烤,然后再被取出来,浸到凉水里面,发出烧焦的响声。
《暴风雨中的儿女》是保尔想都没有想就脱口而出了的名字。
其实,这就是奥斯特洛夫斯基自己吧。
寄出去的原稿被邮局丢失,然后还要重新写,这是痛苦的吧。
可是他熬过来了,他成为了真正的英雄。
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柯察金也是,都是英雄,管他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他们都有相同的精神与经历。
谁若认为自己是圣人,是埋没了的天才,谁若与集体脱离,谁的命运就要悲哀。
集体什么时候都能提高你,并且使你两脚站得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奋斗:精神上的,还有肢体上的。
谁也不能脱离奋斗,谁也不能脱离集体。
只有敢于战胜,和善于斗争,就能真正炼出自己心中的那块资质上佳的钢铁。
《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谢了
01: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
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
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黛玉的尊严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
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
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
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
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
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
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
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
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
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
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
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
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
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
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
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
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
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
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
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
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
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
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
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
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1.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 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
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
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
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
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
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
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
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
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
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
我爱我的祖母。
母亲总是很忙
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
大宅门么,总是如此
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王熙凤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
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
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
母亲说这是金玉良缘。
我不愿意。
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
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
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
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
“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
”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
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
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
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
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
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
奴才们也跟着狐假虎威,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
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
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
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
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
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
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
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
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
我不堪忍受这一切。
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
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林黛玉是最理解我的人了。
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
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
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
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2.晴雯 “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
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
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
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
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
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
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
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
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
”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
”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
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
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
晴雯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
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
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
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
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
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
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
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
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
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
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
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
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
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
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
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芙蓉女儿诛》中。
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
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
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
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
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
3.林黛玉 请参考: 4.宝钗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的宿命。
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
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
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
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
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
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5.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 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
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
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
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
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
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
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
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
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
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
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
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
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
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
你能不喜欢么
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
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
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
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
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
因为她的美丽。
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
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
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 -------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
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6.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
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
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
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
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
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
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
我的想法太极端了。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
”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
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
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
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
去追求功名利禄吗
”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
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
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
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
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
说来,得人心又如何
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
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
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
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
就此打住,多说无意。
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
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
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
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
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
韶华散尽,容颜衰。
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
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
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
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1500~~)
1922年3月28日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的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
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
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
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
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
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
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
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
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
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
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
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
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
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
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朋友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关于战争题材的1500字读后感,快
急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读它,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
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
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
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
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
《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
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
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
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
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
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
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
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
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
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
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
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
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
”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
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
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
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
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
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
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
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
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更加可贵。
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
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
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
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
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
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
《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
”他说的是实话。
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
”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
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
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
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
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致青春观后感 1500字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电影最开始和电影最开始以后的部分当做两部分来看,它们竟然契合地如此巧妙。
最开始郑微的梦里是童话般的美好,而醒来后却是屌丝般的现实。
就正如她那浓烈如美酒般的青春逝去后,面对的是泉水一样通透的幡悟。
这中间,隔着一千一万个过滤筛。
她青春里的每一个人,就是筛子般的存在。
陈孝正的自私,林静的矛盾,小北的自尊,黎维娟的现实,阮莞的傻,老张的执着,许开阳的天真,赵世永的软弱,曾毓的阴暗••••••郑微既是一颗棋子,也是一个观棋者,这些人一个个的从她心中穿过,当美酒已滤成清泉,她的青春落在了一面叫施洁的镜子身上,悄然碎开。
而每一个筛子,对于不同的观众而言,都有可能成为他们自己的镜子。
一部充满筛子的电影也许不足为奇,但赵薇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她让每一个筛子都彻底丰满,用老张的话来说,“哪儿都能张开。
”电影里不同的女生用自己的青春,阐述着不同的爱情。
从主角郑薇说起吧。
电影里郑薇开始喜欢的是林静,而她为什么喜欢林静呢
电影里郑薇自己说了,林静家境好,长的好等等,总之,是他们圈子里最优秀的一个。
所以,郑薇喜欢他。
对,是喜欢不是爱。
而郑薇遇到陈孝正之后,却爱上了陈孝正。
为什么呢
我们先说说陈孝正,他对她不感兴趣,他也很优秀,学习很好,长得帅,但是家境贫寒,这导致后面的剧情的发生,这里先不说。
再说郑薇,她第一次遇见陈孝正就被无视了,这让性格外向的她不可忍受,所以,想方设法让陈孝正道歉,但是一次次的被无视,让她深深的记住了陈孝正。
也许越难得到的,人们越想得到。
陈孝正越是表现出不喜欢郑薇,郑薇就越是喜欢他。
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去追求陈孝正,当然,后来她成功了。
但是好景不长,说回陈孝正,我想性格内向、做事仔细的他,遇见个这么外向的女孩,他的认识、他的世界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郑薇就是他人生的误差,我认为人们往往喜欢新鲜,喜欢不一样的,所谓异性相吸嘛,指的就是不同性格的人会相互吸引吧。
所以,我想陈孝正是喜欢郑薇的。
但是,面对出国深造的机会,陈孝正放弃了郑薇。
我想,这不能怪陈孝正。
因为陈孝正家境贫寒,他深深的明白了贫穷的不好,所以,他要过上好日子,也许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妈妈,为了他喜欢的人不受贫困。
所以,他选择了公费留学,后来当他有所成时,他又开始怀念当初的爱情。
这时,他不再担心贫穷,所以,他开始考虑自己的爱情,甚至想,为了爱可以放弃现在的一切。
这是多么的可悲,当你朝着你认为对的方向前进,并到达终点时,你却发现你错了。
而这个错,人们在起点处往往不会知道。
郑薇和陈孝正的爱情,让人羡慕。
我羡慕郑薇的敢爱,也同情陈孝正的难,为了生活,他选择了放弃爱情。
在这,我不认为谁有错,谁都没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境,从而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
正如电影里所说:“我们都应该惭愧,我们都爱自己胜过爱爱情。
”这是必然的,迫于环境因素,人们不可能不顾一切的爱。
正如电影里的林静的爸爸和郑薇的妈妈一样,当他们儿女都长大的时候,他们却找到了爱,并且爱了。
但是家庭,生活,人们的观念等环境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爱情必然是个悲剧。
他们的爱不被人们接受,他们自己考虑到各自的处境,也许他们也会认为自己不应该爱的吧。
有些爱,不被认同,必然会以悲剧结束
而有些爱,不够忠贞也必然不会有好结果,正如电影里的阮莞和赵世永的爱。
阮莞深深的爱着赵世永,可是,赵世永却对阮莞不专一。
也许,很多人会说了,赵世永还想怎样,有阮莞那么好的女孩他还要怎样。
但是请别忘记郑薇的事,也许我们所看到的阮莞是最优秀的,但是在赵世永的世界,阮莞未必是最优秀的。
而且,赵世永给我的感觉是,他是一个花花公子吧,男人也许都会有这个毛病,喜新厌旧。
一样事物,一直在,你就会渐渐忽视,而当它失去,你才会发现它的重要。
正如阮莞死的那一刻,赵世永哭了,我想他的泪是发自内心的吧,但是阮莞在的时候,他却不知道珍惜,死了却反而让他明白自己对阮莞的感情,多么讽刺。
有些爱永远在阴暗处,是默默的爱。
这种爱,我不知道值不值。
也许爱情,就不该用值不值来衡量。
电影里,那个一直给阮莞送花的,一直默默的爱着阮莞,却不敢说出来。
也许,爱一个人,不是要得到她,而是默默的关注她,并希望她幸福吧
而有些爱,却不是爱。
正如黎维娟,她为了金钱,可以嫁给一个50多岁且有子女的人。
为了生活,我们不能责怪她,和陈孝正一样,她尝多了贫苦,一心想过上有钱的生活,所以,爱情于她而言,也许没那么重要,但是,我想她何尝不渴望一份爱情呢。
再说说施杰吧,她的爱也许才是真正的爱吧。
她爱爱情胜过爱自己。
她爱着林静,可以为林静付出生命。
为了爱,她真的是不顾一切,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爱。
但是,正如电影里的剧情一样,真爱未必会有好结果。
施杰是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是,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林静却不知道自己的真爱,他想,他也许是爱郑薇的。
我不知道林静最后有没有找到真爱,但是,我真心的祝福施杰,因为,我认为她的爱是真爱。
我祝福她
最后说说朱小北,她没有爱情。
她的出现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但更重要的,我认为她才是主角。
她的作用就是说明主题的。
在她被开除后,就没她的镜头了,但是最后,她以另外一个身份出现在了一个记忆方法的推广会上。
注意,这里提到了记忆方法,作为这个方法的创始人,可想她的记忆力是很好的。
而当许开阳认出她,并问她是不是小北时,她没有承认,作为记忆大师,当然不是她记忆有问题。
而是也许,这就是——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
她希望青春的回忆永远停留在记忆里,不愿提起
整个故事结束了,不同的人,道出了不同的青春,解释了不同的爱情。
到底什么是爱情,谁也不能说清楚。
正因为说不清楚,所以,爱情才会是永久的话题,被人们一次次的提起。
电影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画面是郑微在台上唱【红日】,她那种抛开一切的勇气与激情
我自问没有她那么敢爱敢恨,只有这样极致的女人才让人如此的喜欢
当我们对某人放进了感情,那么在他面前,你就像个神经病,会惶恐,不安,患得患失……不过,人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校花阮莞,我想大家都是一阵惋惜,如花的娇颜就这样逝去,总觉得不值得,也许,在她心里,也唯有去见他,她才不会后悔
谁不是在年轻的岁月里,冲动过,伤害过,痛苦过,可现在我们依然微笑着,生活着,可当我停下来回顾自己的生活,能感受到有很多沙粒感堆积在心脏里,随着血液流进身体的各个部位,在我们的身上沉淀下无数生涩粗糙的伤感来,再没有当时的感觉……我们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萍水相逢。
也许他是吹进你眼里的沙子,模糊了双眼,看不清天空的样子。
这一场末路繁华,不倾城,不倾国,却倾我们所有。
你要的是什么,一生相守,还是一晌贪欢。
我要的,只是简单却安稳的生活而已。
爱到绝路,覆水难收;最好的幸福,是你给的在乎……多少人以友情的名义,爱着一个人。
多少人以友情的名义,拒绝一个人。
多少人不敢说出来,怕说出来后连朋友都不可以做了。
多少人喜欢一个人,只是告诉了她让她知道,而后转身离去,再也不提。
多少人喜欢一个人,却是始终都没有告诉她。
多少人最初的约定是相濡以沫,最后的结局却是相忘于江湖。
多少人是因为得不到,才假装不想要。
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在分离。
多少人已经分开了,却还彼此爱着。
多少人走着,却好似困在原地。
多少人败给了一个`等`字。
多少人约定,转身后谁也不再回头,可是谁也忍不住。
多少人见证了很多爱情,却没有见证他们的婚礼。
多少人来到你的生命,便匆匆离去,再也不见。
多少人走进你的生活,只是为你的人生上一节课。
多少人希望与你生活在一部电影里,下一镜头是一行字幕:多年以后…… 多少人在你的生命里一闪而过。
多少人曾想与你一起颠沛流离。
多少人一直活在你的记忆里,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多少人的青春忍受着巨大的伤痛,在义无反顾中呼啸而过。
多少人与你听着同一首歌曲,触动着同样的心情。
多少人放开了你手,却盼望你能回来。
多少人挽留过你,可终究没挽留得住,你挽留过多少人,也是如此。
多少人小时候很少去考虑长大了是怎么样,长大了却老是去想小时候是怎么样的。
多少人想知道哪天自己喝醉了,一个人走在街头,会歇斯底里的喊出谁的名字。
多少人把眼泪埋在睫毛深处,轻轻的对你说:祝你幸福。
多少人在一起,誓言永远不分开。
多少人分手了,一个出去流浪,另一个却站在原地,一个早就忘记了彼此过往, 另一个还在傻傻的等你累了再回来。
多少人因为你的丢失,而翻遍了全世界。
多少人明知道你们不可能,却对你嘘寒问暖,一如既往。
多少人爱你,爱了整整一个曾经,多少人想你,想了整整一个过去。
多少人想在雨天给你送伞,却怕你不接受。
多少人告诉自己不要改变自己,却还是因为你失去坚持。
多少人想陪你看第一场雪,你也想有人陪你看雪,可对方却不是彼此。
多少人喊你傻瓜与笨蛋,其实他喜欢上了这个傻瓜与笨蛋。
多少人想你,无时无刻不,每时每刻都,可是你却想念着别人。
多少人每天都打扮好自己,只为能与你遇见时的第一印象。
多少人珍藏着一个小物件,那是你送的;多少人持有一个小物件,为将来送给某个人。
多少人为去见你,会从远方赶到你那里看你,最后却只能又匆匆回去。
多少人曾在充满雾气的玻璃上,写下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匆匆擦去。
多少人忍不住欢聚,经不住别离。
多少人又能像她一样不顾一切的爱着你。
多少人在寻觅,多少人在等待奇迹。
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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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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