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励志名著读后感1000字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作者:(俄)马克西姆·高尔基。
类型:自传\\\/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
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死了,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
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
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受虐待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
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
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
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
可谓是废寝忘食。
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
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
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
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
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
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手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经过了这个事情,阿廖沙回过头来发觉自己真的很幼稚。
经过了几年在不同地方的见识,他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
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
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
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
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席慕容散文读后感,1000字左右
读过席慕容散文的人,往往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
她的文章取材广泛、充满温馨。
细读进去,她的文章平易朴实:山坡上的野草,孤独的大树,匆匆的过客,顽皮的小孩,这些不起眼的东西,她都能注意到并且看出它们内在的美好品质,然后化为文字,与读者共享。
文中没有可以推砌的词语,没有令人惊奇不已的哲理,只是娓娓道出、顺理成章。
可却能在人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写给幸福》是席慕容一本抒情散文集。
抒情是席慕容写作的一大特色。
她的散文有诗的韵味,更有画的典美。
这或许因为她是个画家之故。
从她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她那充满孩童般纯真的感情。
那亲切抒缓的字句,空灵伤感的情调,行云流水般的叙述,处处洋溢着她对美好生活的执著追求和热爱。
乡愁是席慕容作品的一个主题,这位长在内地的蒙古贵胄,对那块有着茫茫草原,沙漠驼铃,长河落日的土地充满着向往和爱戴。
这种心情常流露在她的笔尖,所以她的作品既有悠远清丽的南国秀美,又有豪放粗犷的北国浪漫情怀。
也许,她的歌是从“旷野上世代牧着羊的人心里生长出来的”,而支撑着她在人生道路上艰难跋涉的,也正是“游牧民族与生俱来的那一份渴望了”。
席慕容的作品题材多样,但统摄在一个基调中,充满同情,充满真诚。
从她笔下的天地里,你会感觉到她那种对亲人、对朋友、对人生的热爱。
应该说,她的作品并不一定十分完美,有时显得单薄了些,感触乏弱了些,有些作品思维或者不够深远,对于现实来说显得太理想化了些,但她描写的那些充满至善至美的平凡琐事,总能拔动人们的心弦,让你一同去发现世界中美好的一面。
相对于那些卷帙浩繁、气势磅礴的巨作,席慕容的作品就象一股涓涓细流,带给你遐想,带给你甘香。
也许,有人喜欢的是那些愤世嫉俗的谈古说今,有人喜欢悲凄哀艳的儿女情长,有人则喜欢壮烈雄迈的诤诤劲言,但在这些悲壮、深沉的世界里,注入一点席慕容般的纯真、甜美,它就象一缕轻风,吹拂着你,让你随着她小夜曲般的娓娓倾诉,去回味些许岁月里无法捉摸的幸福和生活的真善美,或者,这正是席慕容从来没有刻意去做过些什么努力的心愿所在。
所以,我愿意随着这份写给幸福的柔情,去找寻幸福,感受幸福。
席慕容,蒙古族女诗人。
原籍内蒙古查哈尔盟明安旗。
蒙古名字全称穆伦席连勃,意为浩荡大江河。
是蒙古族王族之后,外婆是王族公主。
在父亲的军旅生活中,席慕容出生于四川。
十三岁起在日记中写诗,十四岁入台北师范艺术科,后又入台湾师范大学艺术系。
1964年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专攻油画。
毕业后任台湾新竹师专美术科副教授。
举办过数十次个人画展,出过画集,多次获多种绘画奖。
1981年,台湾大地出版社出版席慕容的第一本诗集《七里香》,一年之内再版七次。
其他诗集也是一版再版。
席慕容多写爱情、人生、乡愁,写得极美,淡雅剔透,抒情灵动,饱含着对生命的挚爱真情。
我们在诗歌欣赏的中如果能对诗歌的意向有所理解,那么才有领悟。
正如元好问所说:“诗家总说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这也就是说,李商隐的诗歌再好再美,但如果没有人帮助我们理解,我们也弄不懂其中的暗喻和象征,不懂得为什么要这么写,也就不可能欣赏它的美。
而这首《一棵开花的树》写的就是爱情,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单相思的爱恋。
我们姑且先就假设这首诗歌是某个男孩在爱慕某个女孩时候的心声吧。
从第一句“如何让我遇见你,在这最美丽的时刻”。
我们可以想象到,有个男孩子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在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男孩的心就突突直跳。
这个女孩子美丽动人,她那种高贵的气质深深打动了男孩子的心。
于是这个男孩每天都来这个这里,都要在路口张望着,希望能再次遇到她,能够再次看到她的身影。
可是不见得每次都可以碰到这个女孩子,男孩总有失望的时候,于是便有了“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这里运用了想象中的接近想象手法,很多时候我们都相信缘份,认为缘份是上天安排的,正有那句“五百年的守候,换得今生一次回眸”也是缘分的一种注解,那么这个时候就希望佛能够给自己和这个女孩一段美好的姻缘,那怕是在佛前跪拜500年,也心甘情愿。
最近有首很流行的歌曲《求佛》,想必大家都听过,其中唱到“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愿意用几世换来我们一世情缘,希望可以感动上天|”。
也许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也许是太难了的缘故吧,所以才有这样用几千年来结一世的情缘的求佛,其情之深,让人叹为感动。
在这首诗里,男孩也是相信他和这个女孩有这缘分,如果没有缘分,那么为什么自己能很多次偏偏遇到她而不是别人呢
既然有缘分,那么如何去珍惜呢|
“佛于是把我化成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这句采用象征的手法,借佛的手,把自己比喻成了一棵树。
我们也可以想象的出,有时候却没有看到她的出现,于是很惆怅,恰好看到路旁的一棵树。
男孩于是想,自己如果能变成一棵树多好,那样的话,就能很多时候碰到这个女孩子。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有此树想开去,就可以理解,在这个时候,男孩可能会有一些暗示,可能有时候是经过女孩子身边时“不经意”的一瞥|;者是当她在经过男孩的附近,男孩便故意的扯着嗓子,大声的说话,来引起她的注意;而眼睛总是在追寻她那熟悉的身影,如果看到她,立刻精神焕发,生气勃勃。
如果没有看到她,便如霜打的茄子,一整天都萎靡不振。
晚上睡觉也想着她,想着如果能和她成为朋友,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总是希望每天都能看到她,那怕是她美丽的背影。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男孩期望这女孩子能懂得自己的心,期望她能看自己一眼。
当她从的身边经过,闭着眼睛,享受她残留在空气中的气息。
也许从那个时候起,男孩才知道喜欢一个女孩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看见她有一种心跳的感觉。
这里把看到那女孩子那种激动心比喻成那颤抖的叶,形象地刻画了那种遇到心爱之人情不自禁的心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此处运用了一种修辞,为强调受伤后心的失落,女孩子长时间的无视,让男孩有些丧气,那凋零的心更像是自己失望时候破碎的心。
那执著的或说是执迷不悟的“颤抖”,抖来的只能是“你无视地走过”。
“我”的五百年求得的不是失望,而是绝望。
绝望得枝头仅余的几片花瓣也心碎了,它猝然地无声地如当初的等待那样悄然地归于尘土,这便是等待的生命的归宿。
一切都是那么美丽,美在那淡淡其实却是很浓的情感里,真真切切的感觉,让人遐想和陶醉在那美好的时候。
当然喜欢一个人就要说出来,爱在于表白,如果总是藏在心里,那也许就会成了伤痛与遗憾,这就需要些勇气。
当然,很多人之所以不敢去表白,可能是在于怕对方的拒绝,另一个原因就是怕遭到女孩子的误解,从而诋毁了自己在自己喜欢的人心中的形象。
我想如果是真诚的,善意的,只要再有些勇气,有些理性的认识,我想一切都不应该是问题吧。
求《汉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
《朝花夕拾》读后感(1023字)《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以下是一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4篇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4篇《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
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
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
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
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
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一日的春光》读后感800-1000字。
急急急急急急急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语文新天地》中的一篇散文《匆匆》。
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我每读一遍,感受都会加深一点,真是百读不厌。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散文,在作者的笔下,时间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好像就是一个来去匆匆、和我们捉迷藏的小孩,生动极了,可爱极了。
文章形象地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走过,一去就不再回头,告诉我们不要虚度光阴。
每当我们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时间总是一刻不停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地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
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关键在于它的主人。
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做时间的主人,不做时间的奴隶。
在上课时,我认真听老师讲的每一句话,积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这样,就节约了上课的40分钟;课余时间,除了做作业,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比如:剪纸啊、画画啊、写作文啊、背诵古诗词啊……这样,就又节约了许多时间,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列宁的这句话透彻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
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就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不要让宝贵的时间白白从我们的身边流失,让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充实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