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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250字左右

时间:2016-01-31 17:11

求10篇250字左右的中学生作文读后感

读《夕拾》有感 3.三味书屋后面也个园,虽然小,但在也可以爬上花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4.《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说明了作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与善良。

《五猖会》、《无常》则栩栩如生地描写了民俗风情,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爱民的一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儿时的那份纯真,文章写得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处处充满童趣和对自由的向往,还能时不时地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童年琐事,至今还令我忍俊不禁。

也就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很忙,所以安排我到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

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触手可及的天空……我总是喜欢躺在田地里,沐浴着阳光,感受着大自然的洗礼.捉鱼,捕虾,捉蛐蛐……如今,这些,已成了我的回忆,我将把这些精彩的片段永远珍藏在我的脑海中,不时的去细细品味。

向往自由,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也许正是儿童所特有的。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

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5.《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

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

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

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

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6.{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感觉好像有朋友要这个`就朝花垃圾筒拾拉 7.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8.读《朝花夕拾》有感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

”——《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凭有感触的。

虽是白话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那个本应该是个快乐的童年却笼罩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

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骂得淋漓尽致,骂得温和婉转,骂得你都要很难猜他到底在骂什么。

但柔软的舌头在那个时候通常是最伤人的武器,鲁迅先生或许也就是利用这一点

再接触本学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儿。

长妈妈这个角色,需要分一为二看待。

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

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对她说恭喜,然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

因此,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

呵呵,这个粗俗、守旧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卖《山海经》。

在长妈妈知道“我”喜欢《山海经》后,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在这,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人格。

对长妈妈,他说不出敬爱,也说不出仇恨。

也许说这是他善良,抑或说这是他忧郁。

因为,文字的创造者赋予了文字的内心一种更加深厚的感情。

表面或许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琢磨到的。

放开心去想,放开心去看。

你会在这本书里,看到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属于那时侯的鲁迅一个人的。

让我们敞开心扉,去体会体会。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狗·猫·鼠》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望采纳。

非原创。

城南旧事读后感250字左右

蝉是一种很奇特的昆虫,它的卵在地下要经过七年的成长期,以至形成了浑身的硬壳,才从坚硬的土层下爬出。

一般是凌晨的时候,它们从地面爬上树干,脱去“铠甲”,高声鸣叫,度过一个夏天,然后死去……没有蝉鸣的夏天便不是真正的夏天。

转念一想,我们人生不是也向蝉一样吗

从出生到长大以至到最后死亡,同样经历了风风雨雨。

可是结果却各不相同:蝉把生命的全部都用在了唱歌上,用尽心血。

而我们中有些人呢,只不过吃喝玩乐而已。

由此可知,蝉的生命:充满意义;而有些人的生命:无所事事。

我读了一本书,叫《蝉为谁鸣》,这本书讲述了在一个夏天,初中女生楚秀楠因为几封神秘的信件结识了他父亲曾今资助过的贫困生边域,边域在给了她一只神奇的钢笔后消身匿迹,后来,她的父亲和她寻找,结果他早已离开人世。

书中,一则故事令我感动:当楚秀楠遇到危险时边域挺身而出,保护楚秀楠。

这让我很感动,这就是对朋友的友情啊

一个朋友能在关键时候保护你,甚至为你战斗,这才是真正的友谊,一种生死相依的友谊。

水浒传读后感250字

选一个吧  文一: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二:  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大半;而且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本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我也不否认这点,可如果要是真的有多少些写多少,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大破连环马到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的众多,令人望而生畏.可施耐庵却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如此长的故事娓娓道来却丝毫没有拖沓之感,而且一环套一环,使读者不由得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大家可能都要笑我吧,这样一个类似于科幻神话的故事,根本就是瞎编,哪有什么真的历史.的确《水浒传》是神话故事,可他对当时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你们想,如果人民生活舒适,那么怎么会有100多好汉奋勇起义 如果忠臣当道,那么为什么高逑会当宰相 如果国家太平,那么金朝来干吗 如果军队丰足,那么何必招安呢 在我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的历史书.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只不过把《水浒传》好的地方举了出来而已,我还依旧喜欢《三国演义》.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一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三: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四: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5 水浒传》读后感:梁山泊悲剧,宋江之过

  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

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

  有人认为,梁山好汉之所以会落得如此结果,是宋江一手造成的。

作为战无不胜的农民起义军领袖,宋江却断然拒绝了如同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自觉选择接受朝廷的招安的政治道路,带领“替天行道”的梁山泊义军,去残杀“僭号称王”的方腊义军,在两败俱伤的大屠杀中,遭到惨痛的失败。

他们认为,如果当初宋江采纳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以梁山泊当时的实力,定能推翻宋王朝。

而宋江却奴颜婢膝,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

  识江湖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挥霍,视金似土。

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以此为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

”,由此可见,宋江乃仁义之仕,决不会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

  然则为何要接受招安

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社会风气所造成的。

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

宋江还是郓城押司的时候,其父便苦劝他不要与梁山草寇来往,好好为官,处人头地以便光宗耀祖,宋江也答应了。

如果不是因为阎婆惜命案,他根本不会投奔梁山。

他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

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

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不仅是宋江,梁山好汉中的许多人,如卢俊义、关胜、史进、柴进、秦明等人,他们也深受“三纲”思想的影响,他们是支持招安的。

所以,选择招安不是宋江个人的决定,是在“三纲”思想影响下的必然选择。

所以,将梁山好汉起义的失败归罪于宋江,这是有失公允的。

  6、梁山泊悲剧,并非宋江之过。

梁山泊悲剧,这也是社会的悲剧。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给读完了,读后感叹到: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果然引人入胜,令我兴奋不已!想起了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分.  水浒传塑造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胆大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吴用等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官逼民反,只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

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

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

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

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

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

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

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

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

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

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

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

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

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悲剧的结局。

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

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泰戈尔文集的读后感250字

有,善于堆丽的辞藻,营造虚幻飘渺的意境,内容却空洞苍白,无病呻吟;有的人,善于长篇大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读来却晦涩枯燥,毫无文字之美感。

不如翻翻泰戈尔的《飞鸟集》吧,纵使多么冷漠的人,也难以抵抗这默默无声的爱和清灵洒脱的智慧。

大爱无声,泰戈尔用他沉默的文笔勾勒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

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出常人的智慧。

“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啊,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在我的文字里。

”他记录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记录了千变万化的经历。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他道出了生存的真谛,人性的价值。

“我投射我自己的影子在我的路上,因为我有一盏还没有燃点起来的明灯。

”他反省自我,谦虚谨慎。

“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

”他耐心追求,无怨无悔。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

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

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

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

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

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

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

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

生活的天平——爱与智慧;生命的天平——爱与真理。

这本书虽然难懂,但我们都能从中悟出一样的道理:爱是人生的基础,爱是人生的全部

不妨听着轻音乐,捧着《飞鸟集》,想想自己是一只飞鸟,在无尽的蓝天中自由的翱翔......

猫狗鼠的读后感(200-300字)不含概括,初中水平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

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

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

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

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

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望给个好评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大家都知道紫岚怀孕了吧,对紫岚确实怀孕了,它想在生产之前吃点东西,等到天黑才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要是它的丈夫黑桑在的话,它根本就不用担心会饿肚子,可是,黑桑离开了它。

紫岚象闪电一样奔到了郎帕寨,跑到了一个三角形的泥坑里打了三个滚,稀泥马上把它那有些呛鼻的血腥味给盖住了,但它还是不放心,又衔了一大把羊蹄花在口里,然后才猛地跳过栏杆,伏在地上。

紫岚找了个机会,像风一样跑到母鹿腹下,叼起一只鹿崽,跳过栏杆就跑。

一只白狗马上追过去,这样,一场马拉松式的跑步开始了。

  紫岚好不容易把白狗甩掉,鹿又掉了,之后又遇到了泥石流,还冲走了它的一个儿子,读后感《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紫岚一共生了五个狼崽,死了一个雄的,还剩一个雌的和三个雄的,培育狼王还有机会。

后来,三个雄的儿郎崽都死了,只剩下紫岚和那个雌的媚媚。

后来,紫岚开始流浪,它到了黑桑咽气的地方,在那里,紫岚流下了泪,我读到这里也差点哭了。

  我觉得,动物之间也充满了爱。

狼虽然是凶狠的动物,但是它们团结、互助,并且非常勇敢。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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