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忙写一篇《陈奂生上城》的读后感
农民我们家几代人是农民,我打心眼里喜欢农民。
小时候,跟爸妈下地干活,火辣辣的太阳晒着,脊背被燎得生疼,但就是喜欢那种流汗的的感觉。
咱农民真的是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是堂堂正正不怕苦不怕累的好汉。
农民生来便有着这种勤劳朴实的品格。
他们唯一的资本便是土地。
因此,他们总是勤勤恳地细细地耕耘着他们脚下的土地,那片生他们杨他们养他们的土地。
一年四季,在田野中都可以看家他们的身影,即使没有农活,看着这样的土地,他们的心里踏实欢喜。
雨过天晴的时候,我总爱穿着高统的雨鞋,去田里玩儿,那里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融贯我的全身,让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觉得舒畅。
而这时,我总会遇上几个戴草帽的老人。
“娃崽,你不要到处乱踮,当心跌跤。
”他们一面嘱咐着我,一面眯缝着眼睛瞧着远方。
远方是一片连成一片的绿油油的麦苗,他们是在享受麦苗拔节的声音。
他们有着愿望实现的欣喜。
是的,他们的愿望永远是那么渺小又那么伟大,那么朴实又那么奢侈。
他们所要的是天公赏赐的甘霖雨露。
他们在心里永远干年老天的厚德。
这是他们忠实的信仰。
在物质生活上,他们不去幻想天天吃山珍海味,生猛海鲜,他们是吃五谷杂粮,饮井里之长大的,他们的肠胃是受不了那些大鱼大肉的。
冬天早晨,有一碗热乎乎的棒子面粥或一碗红薯饭,他们吃的胜过你一大清早在街头吃得烧饭夹鸡蛋;晚上有一盅烧酒,有个热炕头,他们会觉得这是天上人间。
过的就是着热乎劲儿。
在城市生活的人早晨喜欢睡懒觉,让孩子们上街吃早饭。
农民是看不惯这些的,他们会早早地起来,把饭做好,然孩子吃的暖暖和和地去上学,这是他们心理的骄傲。
农民最好客。
村里来个外地做买卖的人,到了午饭的时候,他们一定要留那人吃饭的。
那样的热情是你无法拒绝地,我想仅仅是一顿普普通通的农家饭,也会让他们温暖一生。
离开这个地方,心里留有温馨的回忆。
如果村里谁家孩子的大人不在家,而孩子在门外,他们一定要把孩子领到家里来的。
小时候,我便常常被款待。
阿婆地给你饭,你不接,是要挨说的。
“这娃崽,你不尝尝,你娘做的没我做的好吃
有福不知享啊
”优势,我便拿一块烤红薯跑出来,因为不好意思。
农民,我一直认为这是两个温暖人心的字眼。
我的身上流淌的是农民的血液,我是农民的儿子。
有时候,在夜里常会做梦而笑得醒过来,梦境是这样的“我扛着锄头,在田里劳动,头上两只知更鸟飞过,忽然间,田里的庄稼成了黄澄澄的一片,像金子的海洋……”这是真的,并不是我矫情
(
陈奂生上城的故事情节,越详细越好~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
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
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
可悲,真的可悲。
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
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
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
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
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
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
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
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
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
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
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默许了。
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性的所在吧
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生于70年代》读后感
[《生于70年代》读后感]刘卫兵是个生于70年代的作家,《生于70年代》读后感。
生于70年代的作家在当前的文坛上已经成为一个特指的名词,“70年代”或“70年代后”总是和时尚化、欲望化写作联系在一起。
但刘卫兵的这部长达26.6万字的长篇小说《生于70年代》却与文坛上喧哗与浮躁的“70年代”背道而弛:小说讲述了一群生于70年代的年轻人的成长故事,但主人公并不是充满欲望和轻浮理想的“新新人类”,他们都是来自城乡结合部一个街道生活底层的小人物,他们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到省城的一次心血来潮的旅游,但那是一次可笑而又失败的“陈奂生式”的城市之行,他们根本就没有与现代化都市进行平等对话的可能。
与此相呼应,刘卫兵的这部小说也土得掉渣,他的小说中没有出现DJ、摇头丸等新潮玩意,甚至连已经非常普及的手机都没有出现。
这是一部很难定位的小说,有人把它称之为“青春成长”类小说,也有人把它称之为“社会问题”小说。
这似乎都没错,小说描写了一群在芝麻街长大的年轻人,在他们焦虑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似乎都有潜在的犯罪动机。
最触目惊心的是,小说中的几个主人公就曾在一起把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少女小杜鹃改造成了一个小女流氓,并且在“严打”中,他们都有被派出所关上几天的可耻经历。
但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一部乡土题材的小说。
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叫芝麻街的城乡结合部的大街上,它本来叫芝麻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芝麻村变成了芝麻街,农民变成了小商人。
但我注意到,在这个变化过程中,芝麻街的最高行政官员田天富的称呼没变,他仍然叫“村支书”,芝麻街的居民依旧是农民身份,他们对“吃商品粮”的仍然保持着足够的敬畏。
我有在农村生活的经历,这部小说中的许多东西都勾起了我的回忆,如四环素牙、喇叭裤、烫发头、个体户、万元户、商品粮等等。
刘卫兵的小说把我们这群在农村长大的“70年代”的成长记忆一下子扯了出来,看着他的小说,既亲切又难受。
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生活在芝麻街的底层人物,他们家长大多数都是个体户,他们在失去了土地以后,成为了芝麻街的居民,改变的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生存方式,但他们的骨子里依旧是农民,读后感《《生于70年代》读后感》。
在芝麻街长大的年轻人要追随潮流进行反叛,他们穿喇叭裤,接着又穿牛仔裤,还要跳迪斯科、自由恋爱,被家长们骂得比做舞男和三陪小姐还不如。
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比如孙平他姐,烫了个时髦的发型,就被迫离开了学校,接着又被骗走当了“小姐”,把自己的一生都付出了。
还有马六一,为了追求一个靠造假先富起来的小商人妹妹的爱情,砍掉了自己的一个手指,最终却发现,他所谓的爱情,却是不存在的。
芝麻街上的年轻人就这样焦虑而又顽强地成长着。
刘卫兵通过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中国这些年从乡村往城市发展的艰难过程,农民成为一个文明的城市居民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说时髦点,也就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程中的中国乡村现状。
小说内容无疑是沉重的。
故事围绕着一群年轻人在芝麻街开酒吧(它更像乡下的酒馆)的过程展开,最后酒吧被封了,朋友变节了,不该富有的人富有了,不该贫穷的人贫穷了,一个梦中情人跟着一个龌龊的男人走了,另一个梦中情人给主人公一巴掌又骂了他一声流氓也走了,一个老师因非礼自己的女学生小敏被关起来了,一个武术教练因受了女徒弟小敏的引诱师徒两人一起私奔了,一个老师因为和剧院美工卷入三角恋爱失踪了。
所有的来自生活底层的还算善良的小人物几乎没有一个人得到美好的结局。
故事是如此的沉重,但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又是绝对愉悦的。
刘卫兵的小说语言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他不动声色,甚至是充满嘲笑和调侃地让那些人砍掉自己的手指,跳进芝麻街大粪池,拿青春进行爱情试验。
在他的小说中,幽默、机智的句子俯拾皆是,第一页没有看完,我就开始笑了。
刘卫兵的写作是充满智慧的,它能让你流着泪带着笑容一口气地把小说读完。
刘卫兵的这部沉甸甸的小说,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了生于70年代作家的另一面,那就是自觉规避时尚化写作,用自己的写作来关照底层小人物的生存境遇和命运。
我认为这是一种更为实在的写作姿态。
有评论家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都市文学”将成为中国文学的主体。
已经成名的“70年代”美女或并非美女的作家,他们用自己的时尚化、欲望化写作也在竭力地指证这一点。
但我并不这么认为。
中国实际上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文学如果要用写实手法真实地反映现实,它是不可能也不应该绕过改革开放中的农村的。
但在农村长大的“70年代”作家,由于先天性的接受教育的不平等,他们没能在“70年代”火起来的时候发出自己的强劲声音。
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幸中的大幸,当“70年代”的时尚化、欲望化写作尘埃落定之时,他们的阅读和写作积累已经准备就绪,悄悄地拿出了自己沉重大气的作品。
在一定意义上说,他们的写作更接近文学本身。
刘卫兵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他好像在憋着一股劲,故意和“70年代”的时尚作家较劲,直截了当地把他这部长篇小说叫做《生于70年代》,他显然已具备了通过写作发出自己强劲声音的自信。
〔《生于70年代》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简述小说鉴赏的角度与方法
文学作品的四大样式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
在四大样式中,小说是深受学生喜爱的一种文体。
可是如何阅读鉴赏小说,大多数学生还很茫然。
不少学生阅读小说只是看个故事情节,老师布置写鉴赏文章,却不知从何下手。
因此如何让学生掌握阅读鉴赏小说的方法,提高学生的阅读鉴赏水平是我们中学语文教师所面临的一个课题。
下面就本人的教学实践,谈谈小说鉴赏的方法。
一、明确特点,确定方法 我们知道,语文教学应根据各种文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小说教学也是如此。
那么小说应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教学呢?t要回答这个试题,首先必须明确小说的概念及特点。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人物、情节、环境构成小说的三要素。
三要素中,人物形象是小说教学的中心,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都是为刻画人物形象服务的。
根据小说的特点,我确定了小说鉴赏的三个环节:即从分析故事情节入手,进而分析人物形象,然后欣赏小说的艺术手法(重点是环境描写)。
二、理清线索,把握情节 人物形象虽然是小说的中心,但是人物形象是建立在一定的故事情节的基础上的,因此,阅读鉴赏小说必须从故事情书这个环节开始,只有熟悉故事情节,才能把握人物性格,分析人物形象。
众所属知,散文的特点是“形散而神不散”,散文必须有一条线索贯穿全文。
小说也是如此,小说的故事情节也是有线索贯穿起来的,所以阅读鉴赏小说的第一步应该是理清线索。
如莫泊桑的《项链》就是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的,全文以借项链→失项链→赔项链→发现项链是假的组成全文的故事情节;又如《林黛玉进贾府》一文以“林黛玉进贾府的行踪”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的,全文依次介绍了林黛玉进贾府拜见贾母→初见王熙凤→拜见两位舅父→宝黛相会等情节;再如《守财奴》一文是以“葛朗台对待家庭财产的态度”为线索组织材料的,先后写了“抢夺梳妆匣”,“诱骗继承权”和“看守密室”三个故事。
大多数小说全文只有一条线索,而有的小说则有两条线索组成。
如鲁迅的小说《药》就是有明、暗两条线索,以华家的故事为明线,以夏家的故事为暗线组织材料,展开故事情节的。
明线按故事情节发展依次写了华老栓买“药”→华小栓吃“药”→茶客谈“药”→华大妈上坟四个部分;暗线则依次写了夏瑜就义→夏瑜的血被吃→茶客谈夏瑜→夏四奶奶上坟四个部分。
小说的故事情节一般由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个部分组成,但有些小说前面还有序幕,或者后面有尾声。
如《项链》开头写玛蒂尔德的“痛苦”和“梦想”就属于序幕部分。
有些小说故事主体不是完全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组成。
如《项链》一文最后发观项链是假的既是高潮又是结局。
而《守财奴》一文的三个故事就同属于发展高潮部分。
还有的小说,情节写得一波三折,故事情节由几个高潮组成。
如《林黛玉进贾府》中,林黛玉与众亲戚见面就同属于发展高潮部分。
全文有两次高潮,王熙凤出场是第一次高潮,宝黛相会是第二次高潮,也是最高潮。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文中,“陆虞候密谋害林冲”和“风雪夜山神庙复仇”就是两个高潮,而在两个高潮之间则有一个过渡(低潮)――林教头接管草料场。
因此本文的情节结构为开端→发展→过渡→高潮结局。
由此可知,小说鉴赏首先必须理清线索,在理清线索的基础上把握故事情节。
而小说的故事情节并非千篇一律地由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个部分组成,会有各种不同的结构,这是小说鉴赏必须使学生明确的问题。
三、掌握手法,分析人物 如果说小说教学的第一步是要求学生理清线索,把握情节的话,那么掌握小说刻画人物性格的手法,分析人物形象是小说教学的中心环节,而小说刻画人物性格的手法有哪几种呢?t小说刻画人物性格的手法多种多样,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神情描写,心理活动描写,细节描写,正面描写,侧面描写等等。
因此分析人物形象时,首先要求学生明确作者是通过哪些手法刻画人物的?t如《林黛玉进贾府》中作者着力描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三个人物,这三个人物主要是通过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的。
林黛玉的外貌通过众人眼中的林黛玉,王熙凤眼中的林黛玉和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三次描写,既写出了林黛玉的体弱多病,弱不禁风的一面,又揭示了她容貌标志,美丽多情而又多愁善感的一面。
而林黛玉的语言、动作描写既表现了她注意礼节,顾全大局,办事小心谨慎的性格,又表观了她心态复杂多疑的一面。
除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以外,有些小说较多地运用了心理活动描写。
比较典型的是《项链》,文章开头序幕部分用了大段的心理描写,写玛蒂尔德的“痛苦”和“梦想”,一共七次用了“梦想”一词,多次用“痛苦”、“苦恼”、“伤心”来刻画玛蒂尔德的心理,揭示她爱慕虚荣的性格特点。
一般说来,外国小说擅长刻画人物的心理,而中国小说特别是中国古代小说擅长人物的行动描写,但在中国小说中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也比比皆是。
如鲁迅小说《药》中刻画华老栓的性格也用了较多的心理描写。
老栓去买药及买药回来路上的有关心理活动描写,刻画了华老栓的“爽快”、“自信”、“深感幸福”的心理,从而表现了他愚昧、麻木的性格特点。
小说刻画人物性格有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法那就是细节描写。
如《守财奴》中葛朗台临终抓法器和嘱咐女儿“到那边去向我交帐”两个细节形象地刻画了葛朗台至死不渝的守财奴性格。
《陈奂生上城》中陈奂生三次坐弹簧太师椅的细节;拿提花枕巾擦汗、衣服也不脱,盖上被头就睡的细节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既表现了他勤俭的一面,又揭示了他“自私狭隘”的一面。
小说描写人物大多采用正面描写,但有时作者还采用侧面描写与正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来刻画人物性格。
如《药》中华老栓和康大叔两个人物属正面描写,而夏瑜这一人物则是通过侧面描写来刻画的。
文中刑场上及狱中的描写都属侧面描写。
通过侧面描写来表现夏瑜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和至死不渝的革命精神。
四、鉴赏环境,概括作用 环境描写是小说的三要素之一,是小说鉴赏不可缺少的环节。
环境描写包括自然环境描写和社会环境描写。
自然环境描写主要包括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景物等。
如鲁迅的小说《药》开头“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只剩下乌蓝的天……”这一自然环境描写既勾勒出黎明前黑暗时刻的特征,同时也渲染了夏瑜就义时肃杀、悲凉的气氛。
还有“太阳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这一环境描写刻画了老栓买到药后的兴奋心情,从而揭示了人物愚昧、麻木、落后的心理。
还有小说第四部分运用比喻手法写坟场的环境,层层叠叠的坟冢,表现了清政府对革命者残酷镇压和对劳动人民的阶级压迫,揭示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
小说除自然环境描写之外还有社会环境描写。
如《药》中刑场上围观的场面,士兵号衣上的大白圈,还有夏瑜说的“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等渲染了时代特征,说明了这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时期。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对风雪的描写,作者从不同角度写风雪:有正面描写,有侧面描写,有通过人物动作、感觉写风雪,既写出了大雪的气势,也衬托了林冲这个落难英雄的处境。
同时作者也以风雪的变化层层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正因为风大雪紧,林冲才要喝酒,才会在沽酒途中见到山神庙;正因为风大雪紧,草厅才会被摇振、压倒;正因为草厅被压倒,林冲才会到山神庙安身;正因为在山神庙安身,林冲才会暗中听到陆谦三人的话,促使林冲杀敌报仇,使林冲走上反抗的道路。
由此可知,小说的环境描写起着渲染气氛,刻画人物心理,揭示主题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
综上所述,小说鉴赏应紧紧围绕人物、情节、环境这三个环节展开。
因此,我们在指导学生阅读小说或预习课文时,必须按照这三个环节进行;在指导学生写鉴赏作文时,要求学生不要面面俱到,要抓住小说的某个方面进行读后感或评论性文章的写作。
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鲁迅《药》的读后感1000字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
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
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
可悲,真的可悲。
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
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
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
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
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
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
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
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
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
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
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默许了。
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性的所在吧
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改革文学 名词解释
这个名词解释如下:中国自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便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经济体制改革。
与此同时,许多作家开始把创作目光由历史拉到现实,一边关注着现实中的改革发展,一边在文学中发表自己关于祖国发展的种种思考和设想。
这就是风骚一时的“改革文学”。
“改革文学”的开篇之作,是蒋子龙的中篇小说《乔厂长上任记》。
更具体的分析可见以下资料(我认为上面的文字可以作为名词解释的回答,下面网址的内容可以作为论述题的回答):
我曾把春天丢了的读后感
有人用物理学名词比喻中学各科,说数、理、化如同固体,史、地、生如同液体,而语文如同弥散在我们生活中的空气。
用空气比喻语文这样的人文学科,既新鲜又贴切。
语文是表现人的生活,展示人的生命和情感的科学,哪里有生活,哪里就有语文。
遗憾的是,为数不少的语文课,脱离生活实践,漠视学生情感,孤立静止,死气沉沉。
课堂上,教师搬运知识,学生生吞活剥,讲课的天花乱坠,听课的昏昏欲睡。
由于脱离了学生的生活实际,学生对所学内容感到陌生、隔膜,对学习语文没有动机,没有兴趣,没有激情,没有想象,没有探究,没有创造,把生动的作品漠视为僵死的教条,无法面对作者鲜活的生命,无法走进作者丰富的感性世界。
当语文与生活隔绝,教学变成空洞的说教和机械的训练,学生失去了主体地位时,语文不再是流动的气体,语文变得使人窒息了。
语文实践为语文学习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语文实践加强了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处处可以搭建起语文舞台。
我们举行书法和作文大赛,指导学生以我手写我心,用最美的字体,最美的语言,展示自己的心路历程和成长历史,表达自己的美好愿望。
我们把优秀的作品展览出来,向家长和社会展现自己的进步,这样的实践活动把生活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
学生在写作中暴露了认识肤浅、材料贫乏、语言干瘪、手法单调等等问题,我们就把语文课堂搬到图书室、阅览室里去,指导学生读名著,翻杂志,做卡片,写心得,向文学大师、优秀作者学思想,学语言。
他们带着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读书,通过自主学习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在草坪上举行诗歌朗诵会。
学生以蓝天、白云、绿地为背景,读《秋歌》、《雨巷》,读《再别康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美景入怀,神思飘荡,金声玉振,余香满口。
幻想着自己就是诗人,抒发着自己的情怀,我们不但走进了诗人的情感世界,自己也仿佛成了生命的歌者。
我们举办唐诗宋词鉴赏晚会,讲诗词大家的故事,谈赏读诗词的体会,吟诵“东篱马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设身处地,感同身受。
学生在语文实践中,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语文,用语文,进而赏语文,乐语文,不但成了生活的主人,也成了语文学习的主人。
教师和学生在语文实践中才能转换角色关系。
在共同的语文实践中,教师从讲台走到学生中间来,成为学生中的一员。
教师再不是什么救世主,学生也不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教师相信语文实践活动能够焕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时时都是创造之时,人人都是创造之人。
”教师积极地提供创造舞台,指导学生在参与和创造中发现自己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
学生在实践中自主学习,而貌焕然一新,他们再也不是知识的容器或教师的传声筒。
过去讲小说《守财奴》、《陈奂生上城》,自读课文绝无自读,老师大唱独角戏,学生的自读权、自主权被取消,创造激情、审美愉快被剥夺,教师反过来埋怨学生没情感,没修养,没文化。
现在转换角色关系,搞研究性学习,让学生唱主角。
全班分成几个学习小组,阅读文本,确定专题,查阅资料,撰写论文,组织答辩,请老师点评。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充满了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责任感,阅读认真,讨论热烈,发言踊跃,见解新颖,时有机锋,精彩不绝。
语文实践使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角色一变,立即呈现出不同寻常的智慧和激情,不但获得了成就感,培养起自信心,而且令教师刮目相看,促使教师改变陈旧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在语文实践中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正确对待学生。
教师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学生的人权,掌握学生的特点,理解学生的难处,发现学生的优点,赏识学生的进步,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正是在师生共同参与的语文实践中,我发现学生都是接受新鲜事物最快、表现欲望最强、表演才能最棒的学生。
我深知,优秀的教师心中有学生,高明的教师对学生了如指掌,聪明的教学在于面向学生,顺其自然,因势利导。
学生爱文艺,爱演戏。
我们师生一起自编、自导、自演课本剧《项链》、《促织》、《窦娥冤》。
创造激活了语文教学。
教师充分地发现了学生,理解了学生,同时也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尽管只是当好参谋、助手和后勤,实际上恰恰最好地体现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语文实践正是培养语文兴趣的温床。
浓厚的兴趣有助于风气的形成和习惯的养成。
现在学生学语文,用语文成了风气。
他们的主动精神令人感动。
学习《雷雨》,学生主动要求分角色朗读,全班二十一人,人人有戏,读起来声情并茂,珠联璧合。
学习《智取生辰纲》学生提议,教师赞同,课上表演“下药”一节,演得惟妙惟肖,妙趣横生。
学生学语文入了迷,有的学生自己写诗编写小剧本。
进入高三,学生不满足于游戏式的学习方式。
他们懂得了语文的重要性,把学习语文和自己的前途结合起来。
他们要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他们用书信的方式向老师提出对语文教学的新的要求和建议,他们主动地写了作文又修改了作文,请求教师当面批改讲评,反复多次,精益求精。
他们养成了认真学习的好习惯,认真上课,听讲,认真晨读,自习,认真预习,复习,认真提问题、写作业,甚至他们的思想品质、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问问题时彬彬有礼,答问题时落落大方,老师在他们的眼中高大了起来。
他们尊重老师,关心老师,和老师的关系变得十分融洽。
多年的教学,使我深深懂得,语文实践不但是语文教学的阵地,展示才华的舞台,而且对语文教师来说,不啻为继续学习――向生活学习、向学生学习的课堂。
语文实践是极富魅力的课题,值得继续深入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