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逝的恐龙读后感 400字
消逝龙》读后感小时候,我非常喜欢恐龙,恐龙玩具,也看过许多恐龙的图书,了解了一些关于恐龙的知识,也认识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恐龙。
比如,最凶猛的恐龙是霸王龙,最大的恐龙是梁龙,最小的恐龙是美颌龙,最聪明的恐龙是伤齿龙,最笨的恐龙是箭龙。
我一直对恐龙的生活及灭绝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这几天,读了《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另类新知”之《消逝的恐龙》以后,我对恐龙这种史前动物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1822年,英国一位喜爱收集化石的医生格丁﹒曼特尔在出诊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块奇特的化石,这是世界上发现的第一枚恐龙化石――一块禽龙化石。
最早的恐龙大约是在2.45亿年前出现的,它们在地球上生存了大约1.8亿年,它的足迹遍布七大洲,据统计,目前发现的恐龙属有285个,种有336个,然后在距今6500万年前突然灭绝了。
在恐龙生活过的时代,地理、气候和地球上的植物都在不停地变化着,同时各种不同的恐龙也在不停地进化着,然后是灭绝和被新物种所取代。
目前获得的有关恐龙行为方面的证据非常稀少,但是1971年在蒙古境内却有一个惊人的发现。
古生物学家们发掘出一具迅猛龙和原角龙的尸体,它们因角斗而互相纠缠在一起,它们几乎同时杀死了对方――而又及时地被封存了几千万年。
许多古生物学家穷竭一生研究恐龙的化石、足迹,希望找出导致恐龙灭绝的原因。
但是,到底有多少种恐龙
它们是温血的还是冷血的
恐龙是怎么灭绝的
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也正是这些问题,让恐龙探寻者们不断地忙碌着,让众多的古生物学家们为之疯狂。
对恐龙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读一读《消逝的恐龙》这本书,当一回恐龙侦探吧,研究研究这个在我们星球上走来走去、体形硕大、长相奇特的“怪物”,进入一个曾经
《沉默的田野》读后感400字
1.内容简介:小人鱼为了能和自己所爱的陆地上的王子在一起,用自己美妙的嗓音和生命的三百年换来了巫婆的药酒,于是,她有了一双美丽的脚,每走一步就像走在碎玻璃上一样疼痛。
眼看着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为王子祝福。
小人鱼的行为让我们见证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纯洁的爱情、什么是美丽的爱情。
2.丑小鸭读后感 自从丑小鸭生下来,人们就说它很丑。
丑小鸭听到后感到伤心和难过,于是自己离开了群体,过起了流浪的生活。
它走呀走,走到河边,水面上浮着三只美丽的白天鹅。
小鸭一下子认出了那就是自己心中的偶像,它自从见到它们以后,再也不曾忘记。
丑小鸭坚定地说:“我要像白天鹅飞得一样高。
”它们会因为我这么丑陋还敢接近它们而要弄死我的,但也没关系。
即使被它们弄死,总 比被鸭子啄、被鸡叼、被猫奚落好得多,于是它就降落在水面上,向天鹅游去。
天鹅也向它靠拢过来。
可怜的小鸭子把头垂下来等待受死,天鹅却毫无伤害它的意思。
小鸭睁开眼睛,它在这清亮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真正的天鹅。
过去它因为自己的丑陋遭受了那么多的不幸和苦难,酸楚的心终于得到了豁解,现在它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幸福和美向它招手。
小游客们向水上抛洒许多面包片,他们拍着手高声喊着:“你们看,那只新来的天鹅最漂亮。
那么年轻,那么好看。
人们也就跟着抛下了更多的面包和饼干。
” 它感到非常羞愧,把头藏在翅膀里,不知如何是好。
因为它太感动了,它感到太幸福了,可它一点也不自满,因为它永远不会忘记那些被迫害和讥笑的日子。
它心里拨出一个快乐的声音:“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不曾想到今生会有这么幸福。
”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它既不自满,又不骄傲。
我非常佩服它这一点。
3.读后感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很想追上时代的潮流,但“我”爸爸只是一个修车工,收入不高。
“我”体谅了爸爸的不易,理解了爸爸的艰辛,用给自己买新写的钱为爸爸买了一双新鞋。
爸爸非常感动……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父母爱孩子的心是多么伟大。
他们可以为了养孩子在风雨中穿梭,不顾寒冷与危险,把温暖留给孩子。
但作为孩子,我们也可以试着理解父母,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文中的孩子,能够放弃追随时尚而去追随父亲的高尚,这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关爱与理解。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尽力去理解父母,帮助他们做些事。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我们深爱的亲人、深爱我们的亲人献上自己的爱
4.拇指姑娘读后感 我读完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无论她遇到刮风还是下雨的时候,她都能坚持地向前走着。
比如当金龟子抛弃她的时候,她孤单了。
她想:“我要坚持。
” 拇指姑娘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她也靠自己的努力来应付。
比如当金龟子的朋友嘲笑她时,她很沉默。
我们也要这样应付比如嘲笑、讥笑、瞧不起……我们还要学习她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了时,努力向别人求救。
如当她饿得头晕脑涨时,她向田鼠妈妈要食物。
当自己遇到困难自己不能解决时,要请别人帮忙。
最后还要学习燕子的善良,如当拇指姑娘实在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时,燕子要带她走,它知道拇指姑娘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而主动来帮她。
大家也要像拇指姑娘那样,多苦多难也要坚持,干对自己有用的事情。
同学们记住坚持就是胜利呀
我说到的这几点大家记住了吗
不要光说在嘴上还要做到呀
5.读后感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书名叫:。
这是一本长编小说,这一系列的一共有八本,这一系列的都是曹文轩的写的。
不过,这八本小说最特别的还是:书名不是以书的内容命名的,而是从里面选一个故事的题目当这本书的名字。
既然作者给这本书起名叫:肯定就是因为里面野风车这个故事讲的很好,我就来跟你们讲一讲吧。
野风车故事内容: 有一片旷野,没有行人、没有旷野、没有……总之,那里只有一架孤独,傲慢野风车和一户人家。
现在,这架风车的主人就是那户人家里的二巴眼子和他的父亲。
他们好几次差点献出了生命去抢救那架野风车。
6.<<树叶书>>这篇童话写的是几个小动物在看书,它们把树叶当成书来看,当一只小动物要摘下一片 树叶来看时,另一只小动物告诉它要爱惜书,就这样,它们看着这树叶书,等到明年,比谁看的书多。
我看了之后,懂得了乐在读书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遨洋在书的海洋中吧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栗。
”其实,书中何只有那么一点点东西呢
在书中,你不但可以得到知识,而且还可以得到快乐。
当我们拿到一本书时,我们拥有的就不仅仅是一本书和一些排得整整齐齐的字,而且是无限的知识和无穷的快乐。
我们可以在书中增长知识,学会做人的道理,培养良好的品格,树立远大的理想。
如果读书可以得到那么多好处,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读书呢
当我们读好一本好书,快乐、知识、乐趣、做人的道理、良好的品格,都变成你自己的东西,而且是别人抢不走的。
这样你才能长大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啊
我看了这篇童话,觉得自己要多看一些书,还要爱惜书。
俗话说得好:“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吗
读有感 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
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
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
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
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读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读后感 莎翁的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边城》读后感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
“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一个字: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春节放假,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二篇读后感 第一个是蝴蝶梦 第二个是百年孤独或复活
《蝴蝶梦》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本外国著名小说《蝴蝶梦》,这本书的作者是达夫妮·杜穆里埃 她是一位英国女作家, 她厌恶城市生活,长期住在英国西南部大西洋沿岸的康沃尔郡,她的不少作品即以此地的社会习俗与风土人情为主题或背景,故有“康沃尔小说”之称。
《蝴蝶梦》主要讲述:在法国南部海滨的一座悬崖上,一个古怪、忧伤,精神恍惚但是很有魅力的男人来回徘徊着。
一声惊叫打断了他的沉思,来到附近画画的一个年轻女子怀疑这位先生有自杀的倾向而上前喝止。
这个鲁莽的举动倒让两人很快结识,甚至很快成为一对亲密的恋人。
这位英俊潇洒的贵族富豪叫梅西·文德斯,几年前的丧妻令他沉痛不已,而那个年轻女子只是一个贴身使女。
他们开始在外面约会,但每次年轻的姑娘问起德文特久负盛名的曼德利庄园时,文德斯先生总是显得忧郁而沉默。
文德斯先生逐渐爱上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就在她要随主人离去的时候,他向她正式求婚。
很快,梅西·文德斯带着他新婚的妻子回到了自己在英国的庄园。
庄园里严厉的管家丹弗斯夫人明显流露出对新夫人的厌恶和对前任文德斯夫人丽贝卡的崇拜,丽贝卡虽然死了,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影响着庄园里的一切,到处都是带有里贝卡名字缩写的物品。
新的女主人尝试着熟悉新环境,却一次次碰壁,所有这些痛苦经历似乎都在给她一个暗示:她的丈夫将永远——而且只爱丽贝卡。
她的猜疑、梅西的沉默,在这对新婚夫妇之间划下了越来越深的裂痕。
但是过去发生的事并没有这么简单,逝去的丽贝卡仿佛隐藏着很多的秘密,而远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圣洁、美丽。
终于,为了挽回新婚妻子的心,梅西承认是他杀死了丽贝卡,并把丽贝卡沉尸大海。
就在这时,丽贝卡的尸体被人发现,她的死因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经过调查,最终还是真相大白:丽贝卡是自杀死的,却把一切布置得象是被梅西亲手杀死的样子来报复他。
最后,丹弗斯夫人在绝望中点起大火,与曼德利庄园一起化为灰烬……达夫妮·杜穆里埃在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此人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除在倒叙段落中被间接提到外,从未在书中出现,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
小说中另一女性,即以故事叙述者身分出现的第一人称,虽是喜怒哀乐俱全的活人,实际上却处处起着烘托吕蓓卡的作用,作者这种以“实有”陪衬“虚无”的手法颇为别致。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通过刻画吕蓓卡那种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与德温特的畸形婚姻,对英国上层社会中的享乐至上、尔虞我诈、穷奢极侈、势利伪善等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
作者还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比较 成功地渲染了两种气氛: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 望恐怖。
这双重气氛互相交叠渗透,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本书成为一部多年畅销 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复活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
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
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
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
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
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
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
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
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
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
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
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
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
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
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
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
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
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
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
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
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 ,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
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
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
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复活的力量 --《复活》读后感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因为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
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
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
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平的。
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
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
这样看来,相信自己比相信别人要难得多。
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择: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面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
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
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
他胜利了。
不止一次的胜利了。
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
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
或许平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
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希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
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直这样沉沦下去,一定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
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可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
恶劣的行为可以不再重犯,可以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不过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
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
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
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
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相信他。
无论他实际的样子和希望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
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不过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所以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现在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助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积极奔走。
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政府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
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
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
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
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
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
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
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
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发展过程中过许多不同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了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读后感2009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
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
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
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
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
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
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
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
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
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
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
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
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
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
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
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
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
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
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
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
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
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
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
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
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
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
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
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
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
“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
“把你爸爸叫来。
”他对我说。
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
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
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
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
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
祖父几乎吼了起来,他对我父亲说:“他竟然还要摹仿人家写小说,太吓人了。
他要敢写这样一部小说,咱们全家都不得安宁,都要跟着他倒大楣了。
”祖父将那本书从我父亲手里没收了,并顺手带走了我刚写下的几页小说。
第二天,祖父对我说:“你写的小说我看了,跟人家没法比。
不过,这也好,它不会惹是生非。
”你可知道,这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对我的小说最为恶劣的评价
两年以后,我的祖父去世了。
我记得盖上棺材之前,我父亲把一个黄河牌收音机放在了祖父的耳边。
从家里到山间墓地,收音机里一直在播放党的十三大即将召开的消息,农民们挥汗如雨要用秋天的果实向十三大献礼,工人们夜以继日战斗在井架旁边为祖国建设提供新鲜血液。
广播员激昂的声音伴随着乐曲穿过棺材在崎岖的山路上播散,与林中乌鸦呱呱乱叫的声音相起伏———这一切,多么像小说里的情景,它甚至使我可耻地忘记了哭泣。
但是二十年过去了,关于这些场景,我至今没写过一个字。
当各种真实的变革在谎言的掩饰下悄悄进行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慢慢集中到另外的方面。
但我想,或许有那么一天,我会写下这一切,将它献给沉睡中的祖父。
而墓穴中的祖父,会像马尔克斯曾经描述过的那样,头发和指甲还在生长吗
《百年孤独》读后感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力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
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印第安传说、东方神话以及《圣经》典故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
如写普罗登肖的鬼魂日夜纠缠布恩地亚一家,便取材于印第安传说中冤鬼自己不得安宁也不让仇人安宁的说法;有关飞毯以及俏姑娘雷梅苔丝抓住床单升天的描写是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的引伸;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拉丁美洲的民间传说往往带有迷信色彩,作家在采用这些民间传说时,有时把它们作为现实来描写;如好汉弗朗西斯科“曾和魔鬼对歌,击败了对手”;阿玛兰塔在长廊里绣花时与死神交谈等等。
有时则反其意而用之,如写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等等,显然是对宗教迷信的讽刺和嘲笑。
本书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首推关于不眠症的描写。
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
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
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
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
”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
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
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
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
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
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wentworth miller
Wentworth Earl Miller II和 Joy Palm在耶鲁读书的时候相识了。
Wentworth Snr.学习法律而Joy想成为一个从事特殊教育的老师。
他们的家长对于两人虽然有些担忧但也很支持。
1972年6月2日,Wentworth Earl Miller III在Chipping Norton, Oxfordshire, UK.出生了。
Wentworth这个名字是他的祖母起的。
父子俩都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受了简。
奥斯汀一个小说人物——Wentworth船长的启发。
Wentworth实际上是一个姓所以小went就有了两个姓。
Wentworth里的went代表英国Northumberland的一条河,而worth代表地方。
· 短信超人让你高人一等 · 香车美女你的理想世界 · 沟通无极限手机Q时代 · 魔法表情秀出百变心情 · 管中窥豹 明察秋毫 · QQ秀 秀出个性真自我 绿眼睛的小Miller在oxfordshire度过了他的童年,在那儿,他爸爸继续法律研究。
为了完成他的研究,went一家搬到了纽约的prospect park。
在纽约,他爸爸的工作是一名助手律师而妈妈则是一名特殊教育老师。
在最近的采访中,Wentworth回忆到,“我是在一种特别的“工作道德”(work ethic)氛围中长大的,如果你要做一份工作,必须把它做好,千万别半途而废。
我记得当我可以自己走路去上学的时候,我爸爸跟我说过一句话,每次小测验,每句和老师说的话,它们都会算在你的期末成绩里,这些将会影响到你上哪所大学和你的一辈子。
不起眼的小事加起来就会变成大事。
” 由于受这种工作道德和第一次演出经验的影响,对他那不经意间激励他成为一个演员的爸爸来说,小went未来的职业道路都是未知的。
“我的第一次演出是在幼儿园,我们在演一出关于恐龙的戏,我演T-rex。
戏服都是自己做的,大多数小孩都把那种纸带子套在头上,但是我爸爸用paper-mache(不知道是啥玩意)给我做了一个大大的T-rex的头……在演出的那天,当我带着这个大头出现在观众面前时,他们都为之疯狂。
” 在went读书的时候,不管他父母是否愿意,他都会在舞台上演出。
他在Brooklyn的Mid wood高中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在六年级的一次学校作业中,小went决定在班里说说他的family tree,当时,他的女朋友并没有意识到他是一个混血儿。
当知道这件事后,她说:“回你的种植园去吧,黑鬼”,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在种族身份上的困扰成了他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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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的父母给他生了两个妹妹,Wentworth的生活因此发生了突变。
在brooklyn,“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地铁站,你和各个种族,不同信仰的人擦肩而过。
”之后,在went上高中以前,他们一家搬到了Sewickley,“我父母早已经盘算着离开城里了,我有两个妹妹,他们对于在大都市的环境里抚养子女感到忧虑。
纽约那种生活节奏让人筋疲力尽,我们已经在那里呆了13年了。
他们打听到了Pittsburgh的种种好处,问我愿不愿意离开high school(高中么
不是还没上高中么
搞不懂)。
我当然愿意了,我想知道在郊区上学是什么样的滋味。
Midwood高中有各种文化背景的学生,Quaker Valley高中和它是非常不同的。
我在brooklyn的学校有3000个学生,他们数量众多,又有着迷人的差异。
而Quaker Valley最多只有400个学生。
所以我的班级排名直线上升,这很不错。
Sewickley这个小镇如同一个社区一般,我在那里有着非常powerful和supportive的体验。
” 当went在QV上学时,他爸爸开始研究LEEWS,这个系统帮助了许多为通过困难的法律考试而焦虑的学生。
高中毕业后,went被Princeton录取了。
因为“我成长在一个非常有益却争议多多的环境,大家都希望我上大学并且开创自己的职业生涯。
” 他的种族主义经历和认同危机使他有了不好的名誉和stinky的昵称,这个名字从Midwood高中开始一直跟着他进了Princeton。
“我以前态度不好,不过现在我可是个好孩子了。
”1994年,当他上大三的时候,这个bad boy attitude让他在Princeton陷入麻烦。
在为人性污点做宣传的时候,这件事又被翻出来了。
看看New yorker的报道吧: “他在Daily Princetonian发表了一个以Cornel West为原型(
)的漫画,一个刚刚被Harvard的聘用的African-American教授。
在这个漫画中,一个Harvard的白人学生Muffy想象着West给她上的第一节课——West说“今天讲课的题目已经定好了,韵律(rhythm)——为什么每个人都没有,以及怎样得到它”。
这幅卡通把West说成是“newly purchased”,这个词学术上来说是新雇佣的意思。
“newly purchase”被人拿来和奴隶制度放在一起,报纸上登出了由若干老师和学生签名的愤怒信件,包括小说家Toni Morrison,座谈会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整个学校陷入了指责和批评的大震动中。
这件事让被大家以为是白人的went成了一个倍受争议的人物:对种族有偏见的家伙(the campus bigot)。
他并没有透露自己的背景,而是试着用一种低调的方式来讽刺那些种族成见。
他自己的race card没派上用场。
“我并没有站出来解释那幅卡通的真正用意,把我自己的种族背景摆出来证明自己无心伤害他人,我选择了继续沉默。
我的观点是,如果别人不了解,我就用不着解释。
在学校里了解我的为人和我背景的人知道我从哪儿来,但是我觉得对大多数人来说,我只是一张纸上的名字,他们大概认为我是白人吧。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他只能把学业当成避难所,同时他跟着Princeton的合唱团tigertones到处旅游。
“在那一年我们在国内到处旅游,夏天的时候,我们去了欧洲。
我们在每一个能找到的广场(piazza and plaza)用帽子讨一点吃饭的钱。
这恰恰是了解这世界的最好方法。
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主修English literature的went把论文定为“doubling and the gender identity construct in Jane Eyre and The Wide Sargasso Sea(虾米东东
双重性和性别认同结构
)——这也是一种自我认同;在主导这个社会的男性白人眼中看到你自己。
”这个主题后来影响了他在hollywood的演艺生涯。
1995年,went毕业了,但是他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决定——以后干什么。
“Princeton是一个如此保守的环境——班里三分之一的人去了医学院,三分之一的人去了法学院或者华尔街之类的,从事演艺事业看起来非常冒险。
”不管众人的期望如何,他从纽约来到了LA,从此进入了娱乐产业。
他计划成为一个娱乐发展总监。
在幕后工作保证了他稳定的收入来源。
当演员会带来收入风险的焦虑影响了他的职业道路。
在LA,went发现这里的文化和环境是那么的不同。
他对这些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还在努力的寻找自己在这里合适的位置。
“我第一年的时间几乎都在发传真,整理文件,换电灯泡,给老板喂鱼……反正就是通常的hollywood入门工作。
我就是那个如果周末时楼里的火警响了被叫来的人。
” “不过每周末我都会去办公室,因为我没有空调,而当时天气非常热。
我在会议室里消磨时间,差点搭帐篷露营了(笑),我还会扫荡公司的厨房,或者仅仅看着从不同的production sites送回来的录影带的胶片。
我意识到我始终有个what if的问题需要回答,于是我决定辞职。
” “这挺让人害怕的。
我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对她说,你知道,我要做成这件事儿的,我要当演员的。
她说,我刚刚被一家networks雇佣了,做他们motion pictures的导演,我想让你跟我一块儿过去,当我的助手。
那份工作的年薪是4万美元;那份工作是corporate gig(不知道什么意思);那份工作是一个赚钱的机会。
” “我思来想去,什么是我该做的,什么是我不该做的
这是毕业后的特殊时期。
事实上,我知道,如果我有了这份工作,如果我成功了,那简直太好了,但是我心里总是有挥之不去的当演员的梦。
如果我当了演员,如果我成功了,那我就永远不会想corporate gig这码子事。
” “所以我告诉老板不和她一起做了。
她说,我想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会用一生来后悔的。
但无论如何我都辞职了,所以我得想办法来生活下去。
” 当went在Border书店“想办法生活下去的时候”,“差不多是平均线上的最低工资,打领带,衣服上别着有名字的工作牌,站在柜台后面……我很珍惜在那张桌子后面的经历,为了做成一桩生意,你需要艺术家的灵魂,你也需要官僚主义的热情。
如果你在等位子,等待你的突破;当你在餐馆工作一整天回到家后,如果你不愿意把照片和简历塞进信封然后寄给中介和经理人,你永远也不会成功。
”当went真的生活拮据时,他会看着“一大堆CD收藏,看看自己会当掉哪张CD来付房租。
我意识到我需要表演就像我需要空气,一分一秒都不能少。
” 那时候went在LA上过两三年的表演课,一直到大约2002年。
“虽然不是那种正规的课程。
”他从表演课上学到了“一些演员会告诉你他们在角色中迷失了自我,我认为,对于我来说,表演就是在角色中找到自己,并且发现那些环境或者自我不允许去表现的部分。
我觉得表演课大体上只是中产阶级的小孩用来逃避他们那种中产阶级教育方式的地方;一生都在被告戒,什么是合适的,什么是不合适的。
当然了,表演课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都付钱想成为不合适的。
” Went从电视剧‘Buffy the vampire slayer’ (1998)获得了一些收入。
他在episode‘go fish’中演Gage Petronzi(一个游泳队的队长,后来变成了海怪)。
1999年11月,他在‘time of your life’中出演了Nelson这个角色(episode – time the truth was told)。
之后的一年就什么也没演。
当了六个月的临时雇员后,演艺生涯的不确定性让went又回到了从前的入门工作。
“她很有风度的没说我早告诉过你。
我给娱乐业的很多人打过杂,我花了三个月给其他演员仔细撰写合同,这对我来说挺困难的,但是我很高兴我有那种观点。
有很多人都希望你投身进去,做助手的工作,但是其实他们只是简单的想让你坐在那里帮他们暖椅子。
所以我看了很多书,都快和墙纸一样成为背景了。
那是我作为临时雇员的主要工作,这是老板想要的。
他们不想有人在那儿兴风作浪。
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上网混个law degree。
时间都被我浪费了(笑)。
” went为Hill\\\/Fields Entertainment以及其他一些公司工作过。
也为Gone in the Night (1996), Shaunessy (1996) ,Vows of deception (1996)等电视剧出过力。
这些片子的制片人是他作为一个实习生最可能与之工作的。
(这句我没太看懂,翻的好象不对) 这次当实习生和第一次的不同就在于他在寻找演出的机会。
在time of your life之后他继续寻找试镜的机会。
2000年,他在popular的两个episode中崭露头角,演一个叫Adam的神秘新生。
这个家伙为了成为拉拉队的第一位男队长不择手段(episodes – All about Adam and Ch Ch Changes).两个月后,went继续出演他在time of your life的老角色nelson(episode ‘The time they got e-rotic’)。
四个月后,他又出现在E。
R,演一个在踢足球时受中伤的高校足球队员,在心脏出血的情况下被紧急送往医院。
也是在这一年,他出现在Romeo and Juliet,以后他将有机会(作为associate)继续和这部戏的英籍导演Colin Cox合作。
在R中他演Juliet原本要嫁的那个妒火中烧的伯爵。
这段时间,他在纽约的Asian American theatre当press officer。
丰富的经历成了他为电影和电视做宣传时的谈资。
2000年对他来说是繁忙的一年,他演了几部电视剧和一部电影。
2001年很平淡,他唯一的参演的一部作品是黑人女导演Erma Elzy-Jones执导的短片“room302”。
他演两个女人的服务生,在O.J Simpson令人震惊的判决之后,她们躲在酒店的房间里直面自己最深的恐惧和憎恶。
似乎在hollywood的世界里,went很难为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每天,我都定义着自我,以免被别人定义……你到了hollywood,试镜,‘恩,你是怎么看我的
我适合哪个角色
’, which kind of runs counterpoint to everywhere that I’ve come from.”(不懂,崩溃了) 很自然的,他的父母很担心。
“当我失业的时候,我爸爸就发e-mail给我,我听说LAPD(美国洛杉矶特警)有个后备军人的活儿,也许你会感兴趣,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一看。
”但是他没去。
他告诉他父母,“我在princeton学到了 “这听起来很奇怪,他们让我为自己说过的话拿出证明,因为一个演员为了得到角色会信口开河。
所以很严格地,我必须拿出家庭影集,以及祖上的照片副本,从曾祖父那代开始。
我站在复印机前看着这些面孔,想着,我的家族都经历了些什么。
我突然想到了,天那——难道这些都是为了我这个角色而生吗
答案是否定的,但某种程度上来说,又是肯定的。
就好象刚好是正确的时间,正确的角色,正确的地方。
”当went回去的时候,“他们说,就是你了。
我立马拥抱了房子里的每个人。
我走出了办公室,走到Paramount lot,在过去的五年中,我都在这里当临时雇员。
我想,这是一个很宝贵的时刻,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
我打电话给我妈妈。
” “我觉得非常骄傲,因为我可以让家人看到这个他们着急要看的故事——不仅仅是因为我在这部片子里,还因为它涉及到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 在试镜和为这个角色做准备的时候,他又一次想到了过去,想到了自己到底是谁。
The human stain“是一部可以让我思考和置疑如何洞悉他人和自己的电影,更深远的,去置疑我生活和信仰的基础。
” 现场:熊黛林低胸裙装亮相 否认给郭富城戴绿帽 调查:您对腾讯娱乐首页改版是否满意
刘真自撩短裙露底裤 宋祖德老师耍流氓 帕丽斯街头脱衫换衣 李彩华低胸玩诱惑 八卦 揭密明星幕后的脾气性情 走光 央视主旋律剧集露点镜头 Coleman silk这个角色吸引他是因为他觉得“Coleman是非常聪明和有抱负的,”“但是在40年代的美国,他被周围的环境完全定义为一个黑人,如同监狱一般限制了他。
他决定破茧而出, 这很勇敢,也很自大,甚至最终是具有毁灭性的,因为他又陷入了一个自己搭建的监狱中。
把身份换成白人,他重新开始一段不容许过分亲密的生活,因为他不可能完全的对爱人坦诚。
生活中处处是恐惧,因为每一次,当他走进一个房间,就可能有人认出来他到底是谁。
” 在准备过程中,went觉得“作为一个演员,我的工作不是去谴责或是宽恕我的角色,这很重要。
That wouldn't allow for his complexities. (没看懂,我都不知道his是哪来的)Coleman被环境对他的定义困住了 ,这令他窒息,所以他需要寻找自由。
这是任何人都会涉及到的。
这让这部片子超越了种族。
” 为了饰演年轻的coleman他进行了拳击训练,那时候,做为一个浅色皮肤的黑人,coleman还没有否认自己的种族并且装成一个犹太人。
年轻coleman曾把拳击当成爱好。
“这是一项很激烈的运动,我的教练也和the hurricane里的Denzel Washington合作过。
训练持续了三个月,每周5天,一天四到五个小时。
之后还有一个月的编舞排练。
4个月的准备和12个小时的拍摄最后变成了30秒的片段。
又一次的,以前的体能训练和演出经验为这次角色提供了方便。
但是,对于如何把握好这个Anthony Hopkins演老年部分的角色,went是没法准备的。
“压力很大。
这是一种荣誉,但是我也有个疑问‘我要怎么做好呢
’这个男人是一代传奇,我一直是他的大粉丝。
我觉得自己好象这个地方新来的小孩,要想获得一席之地就要使自己的演技变得和Tony先生一样精湛,除此以外别无它法。
我租了每一部Anthony Hopkins演的电影,偷师学艺。
” 当went完成了the human stain的拍摄,有关cornel west事件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
他给Cornel west写了一封道歉信,并且告诉了他在the human stain中的那个角色。
但是并没有回信。
回到工作这方面,制片人觉得went应该参与到影片的宣传中去。
他和一起合作的演员将会参加在美国很多州(如芝加哥,丹佛,纽约)和一些欧洲城市(如伦敦,威尼斯)举行的首映式。
天降好运,在剧中演他母亲的Anna Deveare和cornel west是朋友,而cornel west则参加了纽约首映式。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力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对我来说意味深长。
” 看见自己出现在银幕上,他百感交集,痛楚的回忆又一次涌现。
“当我第一次在威尼斯电影节上看到这片子,后来想想这挺让人尴尬的——并不都是糟糕的感觉,而是觉得,你把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展示在那儿——一些刚刚发生在我和Jacinda Barrett之间的事情,或者是生活中仍然让我感到非常痛苦的事情。
突然间,所有人都跑过来和我谈论这间事,谈着我以前从未对他们说起的事情,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仍然是非常非常私人的,每天不断斗争又不断妥协的事情。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是他们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他们按什么规则做事,多让人害怕。
” 尽管他内心感情起伏,他还得继续为电影宣传。
他拍了几辑照片,独自一人接受采访,并且和其他演员一起召开记者见面会。
评论家们又困惑又好奇,为什么一个年轻的白人要演一个肤色很浅的黑人。
Went必须一遍一遍的重申自己的身份,以免被别人当成一个白人。
讽刺的是,Toni Morrison——当年在Princeton卷入那场反对went的战斗中的小说家,他的话又一次被拿出来了。
“在Toni Morrison的小说中有一句很棒的格言,我很喜欢‘定义只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的人’(Definitions belong to the definers, and not the defined.)我必须不断的定义我自己,以免被别人定义。
” 他也被问及对于美国种族主义和种族定义的观点。
“作为黑人和African-American的后代,我一直对于中间那个连字符有疑问。
我不想做什么African-American,Chinese-American或是Irish-American。
我家世代生活在这个国家,为什么我不能自称是美国人。
”他透露自己有双重国籍,持英美两国护照。
总而言之,他认为自己是“American first, last and always.” 有关种族歧视的经验。
“遇到这种事儿已经不新鲜了。
可能和一群白人朋友站在一起,某些人可能说出不会在我家庭聚会上说出的话。
很伤人。
有人叫你‘黑鬼’,就像被捅了一刀子。
每每遇到这种情况都像新添了一个小伤疤,但是太多的伤疤和流血至死其实没什么分别。
每次这种事情发生,你都面临窘境:我该对这个聚会喊停吗
理想的说,每次都该这么做。
但是比起教育别人我有更好的事情要做——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it just has to be a case-by-case basis),虽然伤疤也因此添了不少。
” 他对passing的看法。
“很显然,passing并不是一直都萦绕在我心头的事情——它从未在我的‘雷达范围’内出现过,因为我非常幸运的出生在一个能够为自己自豪的时代。
但是做为一个混血儿,我遇到了一系列不同的挑战。
这些挑战并不是比成为这个人或那个人更困难,而是,它们仅仅是不同的。
比如说,我从来都没有真正体验过因为race stick而‘买卖结束’,我喜欢这么表达——从来没有在吃饭之前被要求先付钱,或是从来没有因为在晚上的某个错误时间开错了地方而被要求把车停在路边。
所以说,我挺幸运的。
” 一次和某位记者十分令人伤心的插曲使种族歧视的现实以及言辞伤害的巨大变得十分清楚。
“我和纽约的一位记者聊天,他说,‘恩,你是个mutt(杂种)’,我告诉他,‘你知道吗,我觉得mutt这个词很冒犯我。
’他开始了耍赖了‘我也是个mutt,我是德国人和爱尔兰人的混血。
’‘那意味着你是白人’,我告诉他。
‘不过还是谢谢你的消遣。
’” went有一些混血观众,“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很高兴,因为他们看到了代表自己的人出现在荧幕上。
” 对于表演方面的最有力的竞争对手,went的回答是Josh Hartnett。
那对未来事业的想法呢
“很冷静的说,如果我要等待一个澄清自己racial makeup的角色,那肯定会等很长很长时间。
我非常想做denzel washingtong做的那种事情(他尝试一些给白人男演员写的剧本),或者是像Jodie Foster那样(她读给男演员写的剧本)。
我告诉我的经纪人,可以演任何种族的角色,如果种族在电影里不是什么大问题的话,还可以演给高加索人编排的角色。
如果种族问题在电影里很重要,那么对演员来说就很重要。
如果你要拍一个爱斯基摩版的romeo and juliet,wow,我都等不及要看了。
但是如果是拍gone with the wind,那恐怕有点麻烦了。
就像went第一次出演重要角色(dinotopia)和当实习生是在同样的network,他的生命中有很多这样的巧合。
多年后又见到了Cornel West,解决了他们之间的问题,一跃成为了发展总监——过去为之工作的职位。
“在电影节总有一些人跑过来问我,‘你不是那个过去站在复印机旁的家伙吗
’,现在我成了焦点,大家和我闲聊,被我的笑话逗的哈哈大笑,我想‘你们知道我给你们这样的人端了六年的咖啡’,所以我知道我实际上能干什么,因为我已经看到了另外一面。
”went对总监们的建议是,应该对下层人员保持友好,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冒出来踩在他们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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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郭敬明的《寒武纪》
寒武纪 郭敬明 上课没多久我就发现生物老师真是个人才,他花了三分钟的时间就从草履虫的细胞膜讲到了寒武纪时期地球上的三叶虫是如何的嚣张。
我想他上上辈子一定是个周游列国的大说客,而这辈子做这个小小城市里小小中学的小小生物老师真是被埋没了。
不过他好像是很满足的样子。
自从我生物考了个很辉煌的成绩之后他对我莫名微笑的次数日渐增多,当然这并没有使我产生什么特别的认识,除了知道他有一口整齐的白牙齿。
其次那次生物考试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掺和了进来,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最终确定了我的辉煌。
回想起来,生物考试的小小辉煌其实是在我前面五科全部考砸之后破釜沉舟的背水一战,所谓的哀兵必胜所谓的豁出去了。
但这一切生物老师是不知道的。
所以他才会对我充满信心而且异常快乐。
无知者不仅无畏而且无忧。
无知多好。
生物老师对我说:你是适合学生物的。
这句话在我听来就像是在说“你是超人”一样。
这样的话谁信
反正我不信。
我对穿着白大褂拿着试管看着显微镜的生活历来就是敬而远之。
与其研究什么高分子什么DNA我不如去做法医,可以在死人身上左拉一道口子右刺几个洞,最后让坏人得到惩罚环好人一个清白,但无辜的是死者。
法医的工作有点像“鞭尸”。
我这样告诉小A。
小A听后马上从我旁边跳开,在离我两米的地方上下打量我,最后一字一顿地说:你、不、正、常
我说这么久你才发现你的反应够迟钝的。
但面对生物老师的热情我多少得有些回应。
于是我在生物晚自习上捧得足够砸死人的参考书跑上讲台,然后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充满求知的渴望。
既让老师开心又减轻我的负罪感,这种事情我做。
老师讲到寒武纪的时候我莫名兴奋,我想我是爱上这三个字了。
但我少得可怜的地理知识仅仅让我知道这是几亿年前古生代的第一个纪。
但我高一的时候地理知识是相当好的,我不要太好哦
毕业会考的时候我地理拿了A,并且让身边的几个对我而言是陌生人的学生也拿了A。
我觉得我挺大方的。
而我现在只知道在寒武纪之前或者之后有个大冰期,地球将变成个美丽的冰晶球,到处是大块大块的冰,到处是嗖嗖地刺骨的风。
所有的生物全部死亡或蛰伏。
就像现在的高二(三)班。
期中考试班上的同学全面败北,失败的史无前例。
我们班是全校惟一的一个市先进班集体,但这次的成绩让所有的老师不仅大跌眼镜而且跌碎眼镜。
从我在年级狂跌三十名但在班上还算“下降幅度中等者”上就可以看出其惨烈程度非同一般。
班主任说我们失败是因我们骄傲。
正是老师说是我们不够重视。
英语老师说因为我们死板不会变通。
数学老师说我们浮躁。
物理老师说我们粗心。
等等等等。
八科老师走马灯一样转过之后我们发现自己如此地千疮百孔,于是夹起尾巴做人。
夹起尾巴做人。
我第N遍告诉自己。
但不知道是我没有尾巴或者我的尾巴太长了,总之夹起尾巴做人对我来说起困难程度相当于一道五星级的物理题。
所以我冒着晚自习迟到的危险出校去买王菲的新专辑。
买回来之后我发现第一首歌就叫《寒武纪》,于是我大叹值得值得死都值得。
专辑里对寒武纪的解释颇有点搞笑:寒武纪,宇宙洪荒古生代,天地初开第一纪,那时候恐龙还没来得及与三叶虫相遇畅游,海藻跟大地纠缠了八千万年,天荒地老,由寒武纪开始。
尽管整张专辑都是由林夕作词,但我依然有点不相信上面一段话出自林夕之手。
林夕的词要么迷幻要么凄美要么无聊(多数情况下是前两种,所以林夕是我很喜欢的词人),但决不会搞笑。
要林夕搞笑就像是要周星驰去演《活着》一样------不过他多半会演成《死了》,笑死的。
不过现在班上很少有人笑了,因为要夹起尾巴做人。
班主任以教室为圆心作全方位侦查,每个窗户下都闪烁过老师敏锐而极具洞察力的目光,不过我们的尾巴夹得很紧,所以老师的目光一天比一天明亮。
甚至在被理科生认为是用来补充睡眠的政治课上也有理科尖子动用他们无坚不摧的理性思维去和老师争辩一些关于马克思的问题。
小A说这是理科班的奇迹。
我们说其实班主任具有007所需要的全部条件。
所有的一切排成排,高考排在第一个,友情爱情七情八情统统排在后面。
老师说这天经地义,父母说这理所当然,我们说那好吧好吧。
其实人是很容易妥协的,有时甚至不用压力。
时光如洪水猛兽一样席卷一切,手中留下的是一些看似实在其实犹如空气一样抓也抓不住的东西,比如硫酸比如二次函数比如质量守恒。
至于指缝中溜走的是什么没人去想也没人敢想。
心里悬的慌。
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美好年代过去了,我们都是走钢索的人。
试卷好像一夜之间变多了,如雪花一样一片一片在教室里飞舞。
开始还有人问哪儿来那么多试卷啊,后来也没人问了,习惯性地抓过来就做。
老师曾经说过:到了高三如果你一见到试卷就拿过来做的话那说明你进入状态了。
现在想想我们是提前进入状态了。
渐渐地人也变得有些麻木,只记得有天化学老师说拿出我们这个星期发的第二十四张卷子。
听了让人想自杀。
时间依旧流转街市依旧太平。
但平静的表象催生底层的暗涌,沉默的中心孕育惊世的爆发。
爆发的中心是大黄和财神。
听人说他们“在班主任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更适合读文科而决定转班”。
谁都知道这是班主任优化班级结构的第一步。
大黄和财神决定转班的那天我和他们一起吃饭。
吃完饭我们三个人倒在床上看窗外的天幕一秒暗过一秒。
大黄说初中毕业的时候老师每天都对我说你要加油争取考个好的学校,结果我他妈的真的就考进来了,但现在除了班主任之外没有老师知道我的名字。
财神说初中毕业我考体育特招生的时候老师早上五点就起床陪我练习,那叫温暖,但现在我和老师擦肩而过他们都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学生。
大黄说要是有来生我一定从高一就死命地学。
财神说要是有来生我从初中就死命地学,他妈的不就是把自己弄得只会做题弄得傻掉吗,谁不会啊。
我说如果来生还要这么学的话那我就不要来生了。
说完之后我们三个就傻掉了,没人说话。
后来财神对我说:小子你以后想我了就呼我,他妈的就是我在火车上我也跳下来找你。
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专等你上了火车之后呼你。
说完之后我觉得鼻子酸酸的。
大黄说走吧去上最后一节晚自习。
出寝室的时候才六点四十,可是天已经彻彻底底地黑了。
路灯微弱的光芒死命地撑开一团光明,可是也被粘稠的黑夜渐渐侵蚀。
我猛然想起这已经是冬天了。
于是我叫他们先走我有点事。
他俩一走远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我咬咬牙骂道:他妈的这叫什么事儿
然后我擦干眼泪匆匆地赶去晚自习。
后来他俩真的转到文科去了。
而我留在理科班垂死坚持。
学会忍耐学会麻木学会磨掉棱角内敛光芒。
学着十八岁成人仪式前所要学会的一切东西。
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 / 我们才学会孤寂 / 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 / 寻觅 / 最后每个人都有的结局。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像罗布泊的流沙,无数的旋涡拉扯着我向下沉。
尽管我知道下一秒钟我就可能被淹没,但我无动于衷,任流沙一点一点地淹没我的脚、膝、胸、颈直至没顶。
我想冰期到了我蛰伏一下也好,我的电池快用完了我要节约能量。
我只要等到大地复苏时醒来,那时候一定春暖花开阳光明媚,青蛙复生美人鱼歌唱,那时候我就又可以和他们一起在晚上熄灯后挤在同一张床上听磁带,可以张开翅膀自由滑翔。
可是,可是。
可是昨天生物老师满脸微笑地告诉我大冰期是出现在寒武纪之后的。
于是我悲哀地发现真正的冰期原来仍在不远处等我,就像一颗温柔的地雷等待我去引爆。
而现在——这个寒武纪一样的高二只是冰期前的小小寒潮。
于是我开始思考冰期降临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人仰马翻天崩地裂,我还可不可以坚持到冰雪消融的一天。
没人知道。
而我现在只希望冰期永远都不要降临,如果一定要在这个期待上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全文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