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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写的白狼的读后感

时间:2016-07-08 20:11

沈石溪作品白狼在线阅读

当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一定出现了狼

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我们引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拧亮手电筒,洞里有一只黄毛狼崽子,还没满月,刚刚会蹒跚行走。

不见母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

”村长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狼崽子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子被杀,没了牵 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我们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么办

”我问。

“最好的办法是把小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方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就会叼着这只小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道,“这样做我们这儿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么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寨子去,当做‘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

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

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猎枪,趴在距 狼崽子约二十来米远的石灰窑顶上。

第三天下半夜,轮到我和波农丁值班了。

据前面那些猎人说,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临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约两百来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进到开阔地来。

当我和波农丁爬到石灰窑顶,交班的村长说,就在一个小时前,当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了月亮时,明亮的月夜转眼间变得漆黑,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狼崽子的木桩。

但就在它快接近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月亮照得如同白昼,村长和另一位猎手立刻发现情况不妙,赶紧朝母狼开了两枪。

虽然在慌乱中未能射中,但母狼被枪声震住了,转身逃回了树林。

村长强调说,他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匹毛色灰黑的母狼,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

木桩那儿,小狼崽断断续续地在有气无力地哀叫。

几天来,我们只喂它喝了一些米汤,小家伙瘦得皮包骨头,快饿死了。

我卧在石灰窑顶上,不时仰望天空,还好,夜空越来越晴朗,看不见大块大块的云朵,也就是说,不会发生天色突然昏暗母狼趁机作案的可能。

鸡叫二遍,启明星升起来了。

看来,狡猾的母狼知道这儿有埋伏,不会来咬钩啦。

我搁下枪,疲倦地打了个哈欠。

“别大意,小狼崽快要死了,今夜母狼无论如何也会来救它的。

”波农丁说。

“它不会那么傻,白白来送死的。

”我说。

正说着,突然听见石灰窑下“瑟喇瑟喇”一阵响,波农丁和我立刻把枪 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紧扣着扳机。

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来。

月光下,我们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白得十分醒目。

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哪家的狗,三更半夜跑出来捣乱

”我也再次搁下枪,把头枕在臂弯,想打个瞌睡。

白狗从我们的眼皮底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嘘,嘘,滚开,别过去

”波农丁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波农丁一眼,仍小跑着靠近木桩。

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我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我还从没见过如此凶恶的狗眼哩。

我想把我这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波农丁,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看 见一条狗都会害怕,便将涌到舌尖的话又咽进肚去。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在忙乎,它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见它究竟在干什么,但小狼崽却奇怪地停止了哀叫。

“妈的,莫不是大白狗把狼崽子给咬死了

”波农丁搁下枪,跳下石灰窑,扯了根树枝,“老子打断它的狗腿,打烂它的狗嘴

”波农丁奔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在咬麻绳,狼崽子在吃它的奶,它不是狗,是狼

快,快开枪

”我头皮发麻,赶紧端枪瞄准。

嘿,惊慌失措的波农丁也在我的准星里呢,我总不能连人带狼一起送往西天吧。

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到一边去了,那白狗,不,那白狼已咬断麻 绳,叼着狼崽子飞也似的逃进树林。

“明明是匹黑狼,怎么突然间变得一身白了呢

”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

是啊,只听说过北极有白狼,滇南一带的狼,不是黑就是黄,从没听说过有白狼的。

我和波农丁拧亮手电筒,在木桩前的草地上照了照,草叶上铺了一层石灰,我们总算解开了黑狼变白的奥秘。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生石灰,乔装打扮,化装成一条狗,蒙骗了我们的眼睛,救出了自己的孩子。

这真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绝顶的母狼。

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

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

这本书上描写了的真挚情感------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中,水秧儿令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中,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了。

的主人公是白珊瑚。

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从小与驯兽员娄阿甲一起长大,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时,她跟着汽车走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竟然绝食。

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

,而某些人呢

连一匹马也不如

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为人着想------她在最后时刻为了马群不乱,儿子蓝宝贝不再想当头马,亲自踢了儿子一脚;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小心-------当牵马仙想把她牵走时,她不慌不忙地走,最后在门旁边蹬了他一蹶子后,踩得他鼻青脸肿;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知恩图报-------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

这本书中别的故事也可以给你启发,我推荐你读一读它。

它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刻的意义,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很大的收获。

沈石溪的《白狼》全书共多少字

162000

读《白狼》有感500字

我细细品读了一本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戴面具的小白狼》。

这本书分为许多小故事,其中一篇《白狼》深深吸引了我,阅读了数遍,我受益匪浅,感动至极。

这篇小故事讲述的是:一只野狼袭击了村子里的家畜,村民找到了狼的幼崽并把它带回村子做“人质”,母狼知道后不顾危险,用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救出了幼崽,我对这只母狼非常敬佩。

书中提到母狼为救小狼,利用石灰把自己化妆成一条平平常常的白狗,混进猎人中救出小狼。

请你仔细想一想,百兽之王是谁

老虎。

不,真正的百兽之王不是别的,是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再厉害,也斗不过锋利无比的捕兽夹,从天而降的捕兽网,以及威力无穷的猎枪。

而这条母狼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救小狼,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啊

这就是母爱,这就是母爱带来的勇气和智慧,这条母狼利用地形随机应变,蹭了一身石灰乔装打扮成一条白狗,骗过了猎人的双眼,救出自己的孩子,这是一头勇敢而又聪明绝顶的狼。

阅读沈石溪写《第七条猎狗》的第一篇狼妻一:捕兽铁夹夹死了大公狼读后感

文章在这,感受自己想吧。

  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

沉重的  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

我们把  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  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

我在省动物研究  所工作,专门从事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  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做准备。

强  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的狼嗥声,  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

“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  来。

“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  传得远。

”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叫魂哭丧,很不中听。

我  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嚎,这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  声音。

”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

”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  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

”说着,他瞟了一眼  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  经死啦。

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  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  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

  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  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

最主要的原  因是,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  长途追击捕捉猎物。

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  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

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  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  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  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  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  ……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  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  “不会的。

”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

动  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是用鼻子思想的。

对狼  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身材  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  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

”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对付一  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

在青稞酒的  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

我  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  裙似的套在身上。

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  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

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  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

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  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  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  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我清醒过来,妈的,  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是用鼻子思  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  的。

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  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鼻子  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  走为上。

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  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现在,  想不干也不行了。

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  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  飘也似的向我靠近。

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  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  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

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  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  状。

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

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  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  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  我拼命才怪呢。

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  打。

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

不到最后  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

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  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

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  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  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

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  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

我想起我  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

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  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

我看不清它的  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  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

我稍稍放宽了心。

接  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

我们研究所里专门  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  察,我曾像唱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

我叫得平缓舒  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  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

但愿这录音带不是。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  更绿得可怕。

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

我虽然跟着录音  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  爱好者怎么操练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

  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  别扭难听。

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

果然,它的尾巴刷地平举起  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  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  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我开始扣动扳  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  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

呜——————  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  是一种轻微的埋怨。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

  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里哗啦,。

  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  才落地。

我知道,狼是一种  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  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  我扔给它的东西的。

从情理  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  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  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  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  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  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  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  前跑。

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  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  忙焦急。

我手脚并用,跟在  它后面爬。

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

  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  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

  黑母狼蹿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  进一个石洞去。

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  身体猛烈的扭动声。

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  有四个平方,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

哦,  它生产了。

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  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  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  该不该钻进洞去。

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说心里话,  我是不愿意进去的。

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  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  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

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  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  迎我进洞。

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  夫陪伴在身边。

我把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  子可以少受点罪。

  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  势,直往石洞里灌。

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  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

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  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

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  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

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  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

我蹲在洞  口,任凭风吹雨打。

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  汤狼。

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仗。

我  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  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

唔,它是感激我替  它遮挡风雨。

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  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

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  崽,两黑一黄。

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  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  干净净。

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  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

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  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  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

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  体呈半透明状,绒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  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  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

绝大多数种类  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  间才跟雌性呆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  地弃雌性而去。

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  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  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  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  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  课题。

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  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  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

而我,却亲  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  食。

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  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  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  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  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

让我感慨的  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  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  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  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  盼望我早点归来。

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  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  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  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  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

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  跑回石洞。

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  洞里蹿出来迎接我。

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  食。

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  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  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  怎么活。

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  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  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  的亲情。

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  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  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

我想,如果我是一只  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  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  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  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  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

黑母狼照例蹿出来  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  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  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  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  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  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  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  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  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  迎仪式。

回到石洞里后,  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  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  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  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  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  的。

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  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  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  为它担心。

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  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

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  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

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  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  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

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  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  不渝地呆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狼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  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  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

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  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  狼崽捉去当点心吃。

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  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

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  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形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  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

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  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  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刷刷刷飞也似的爬上孔  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  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  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

惹不起,躲得起  嘛。

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  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

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  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  加强防范。

它整天呆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  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  便。

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

小狼崽一天天长大,  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

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  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

小狼崽天性  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窝里,稍不注意,它  们就爬出洞去。

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  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

唉,日子变味  了,发霉了。

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  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

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  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

  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

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  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的。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

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  狼崽的心吸引住了。

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  滚带爬到洞外玩耍。

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  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

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  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

黄狼崽追逐一只  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

  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  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  来。

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  拦截。

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  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  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两只黑狼崽。

黑母狼火速右转,跳  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

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  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  来到黄狼崽头顶。

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

黑  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  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  只黄狼崽。

黑母狼呦———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

我正趴  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

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  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

可我现在的身  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  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  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  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

麻雀是最后的烈鸟读后感

麻雀属于鸟纲文鸟科动物。

它是一种极其朴素的鸟,圆头,短尾,嘴呈圆锥状,头顶和颈部是栗褐色,背面褐色,杂有黑褐色斑点,尾羽呈暗褐色,翅膀较短,身材弱小。

从表面上看,麻雀的确没有太突出、太引人注目的地方,论长相,小而无奇,平平淡淡;论颜色,土里土气,毫无艳丽之处;论嗓音,唧唧喳喳,一点也不优雅,一点也不悦耳;论力气,属于弱小的一族,在鸟的家族中,只能算小字辈;论勇猛,与鹰类等猛禽相差十万八千里,简直不能相提并论。

  然而,这一切,都不能防碍它成为鸟类乃至动物界的“精神之王”。

我是说,在整个动物界,只有麻雀才有资格冠以精神之王的美誉,在这方面,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都望尘莫及。

  “宁死不屈”四个字,在动物界只有麻雀能够做得到,“你可以杀死我,但你不能战胜我。

”这句名言只有麻雀才能够不折不扣地履行它,实践它。

  自从人类成为动物世界的霸主以来,人类几乎驯服或制服了所有的动物。

老虎称为百兽之王,勇猛无比,威风八面,到头来,还是被人类关进笼子里,有的还被驯化成“演员”,到处为人类表演;大象身材庞大,力大无比,可它还是乖乖地听了人类指挥,人坐在它宽大的背上发号施令,它得绝对服从;狐狸以狡猾闻名,后来它还是成为人类饲养场里的主角,成为人类赚钱的工具;鹰桀骜不驯,向往广阔的蓝天,但它还是老老实实被关进笼子中,供人类观赏;天鹅美丽无比,高雅尊贵,但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被驯服的命运,它钻进人类的牢笼,已经习惯了。

狗是多么凶猛的动物呀,可它后来成为最能拍人类马屁的动物,成了人类的打手、工具和玩物。

在动物世界中,人类几乎没有对手,几乎没有驯服、征服不了的动物。

  然而,也许是上帝的安排,麻雀成为人类很少的制服不了的动物之一,麻雀是不向人类屈服的硬汉。

  你看见过谁养活过一只麻雀,麻雀与被奴役、被驱使、被玩弄、被利用、被异化的命运无关,它是动物界唯一的能够保持自己尊严、维护自己的自由、不向强权势力低头的动物。

它的品格、它的精神、它的气节足以让动物界的芸芸动物们望尘莫及。

  麻雀不是神鸟,你可以捉到它,但你想制服它那是痴心妄想。

自从你捉到它那一刻起,它就开始绝食。

也就是说,它在失去自由之时,就毫不犹豫地选择自杀的方式来抗争,在麻雀思维逻辑中,要么获得自由,要么去死,麻雀是真正为自由而不怕死的动物。

而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绝对不会中途变卦,半途而废。

我想,麻雀被捉以后,一定会饥饿难忍,你给它食物,它不是看不见,而是坚定地拒绝,坚决不食“嗟来之食”,任何的威逼利诱在它面前都显得毫无用途,苍白无力。

你纵然可战胜麻雀的肉体,但你绝不能压倒它的精神:它那自由的精神、不屈的精神、独立的精神是不可战胜的。

  我在农村长大,小时候曾做过饲养麻雀的试验,我把捉来的麻雀放在笼子中,并在笼子中放入麻雀最爱吃的谷类和小虫,可麻雀连理都不理,只是瞪着一双不屈的眼睛怒视着你,在笼子中拼命地向外闯,从麻雀身上,你可读到什么叫永不屈服。

麻雀在笼子里一般不超过一天就会气绝身亡。

小时候,我常常端详着死去的麻雀尸体,十分困惑:这鸟怎么这么傻呢

放在嘴边上的食物不去吃,偏要寻死,何苦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曾问过我的爷爷,爷爷说,麻雀是最有灵气的动物,它是烈鸟,你是不能欺侮它的,你欺侮它,它就会拚命到底的。

我想,爷爷说麻雀有灵气,说麻雀是烈鸟,大概是对麻雀不屈精神的一种概括吧。

  麻雀是十分团结的动物。

麻雀喜欢成群结队地活动,或集体觅食,或大家聚在一起唧唧喳喳相互交谈、沟通感情和心灵。

麻雀从不残害同类,从来不搞窝里斗那一套,大家和谐相处,没有阴谋,没有争斗,相互之间是平等互利关系,没有等级,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以说是最讲求“和平”与“平等”的动物。

这一点,鸽子远远不及麻雀。

在我老家的房檐下,居住着许多鸽子,这些鸽子经常为争夺“有利地形”而打得不可开交,常常是两败俱伤。

我想,鸽子是很有愧于和平使者这一称号的。

而与此相比较,我从未看过麻雀之间打得不可开交的场面,看到的是麻雀团结互爱的感人场面。

在麻雀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作秀或伪装的成份。

刚烈是天性使然,平常而已。

  麻雀是最忠贞的动物。

麻雀实行的是真正的“一夫一妻”制,而且对对方的忠贞程度之高是动物界少有的。

麻雀夫妇都十分勤奋,共同担负着建设家庭、生育、哺育后代的任务,双方之间亦恩爱有加。

据老人讲,麻雀是最重感情的动物,假如麻雀夫妇中有一方意外身亡,另一方则悲痛不已,对失去的伴侣十分想念,以致于常常抑郁成疾,不久就死去。

可以说,麻雀是一种殉情的鸟。

它的专一、它的忠贞、它的真情,足以使那些喜新厌旧、朝秦暮楚、水性杨花的其它动物而自渐形秽,这当然包括我们人类。

麻雀称得上真正的爱情鸟,这种爱情没有奢华的装扮,没有海誓山盟的表演,没有卿卿我我的缠绵,但它们拥有爱的精魂:发自灵魂的专注,爱,拒绝背叛。

  此外,麻雀还有吃苦的精神、直率的性格、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等等,不一而足。

因而我说,给麻雀冠以精神之王的桂冠一点也不过份,麻雀是动物界名符其实的精神楷模。

  麻雀历尽磨难而生生不息,种族兴旺,这是麻雀精神的胜利,麻雀是不可战胜的。

我想任何一种动物只要具有麻雀精神,都是不可战胜的。

麻雀值得人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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