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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的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3-09-22 22:56

插队的故事读后感200字

“铃、铃……”随着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放学了,我这只早上就没吃饭的狼,已经饿的不得了,我以每小时80米的速度向寄托班跑去。

到了寄托班,我拿走了饭盘,乘别人不注意插进了一个小孩面前。

“你怎么插队

”一句清脆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同学,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对大耳朵上面挂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是一个好学生。

“你说什么

”我皱着眉头问。

“你怎么插队

”他又说了一遍。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讲述了19世纪30年代生活在中国华东地区偏远乡下的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悲惨故事.故事一开头就通过主人公的口说出“卖血越多可以让人身体越结实”的愚昧、畸形和可怕的生活现状,文中描写了主人公从结婚到三个孩子出生再到老年的一生过程及生活细节,通过大量的口述对白形式交待时代、环境、背景的变迁,从50年代到60年代文革,故事的结尾将情节推到高潮,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和艰辛,让他一次次地走向李血头的医院,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让卖血的可怕、恐怖、悲惨的场景一次次上演,描写细致,入木三分,让读者毛骨肃然,反映了贫困人民的凄凉生活现状。

· 主人公是一个孤儿,从小死了父亲,母亲出走,靠乡下的爷爷和四叔拉扯大,为了自己结婚,去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全家过年能吃一碗面条,为了讨好插队的生产队长,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为了养家糊口,……卖血

,尤其是为了讨好生产队长得那一幕,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很疯狂,让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许三观用卖血的钱请腐败的队长大吃大喝,是为了儿子能早日回到城市,让队长照顾好,而队长则吃的理所当然,吃完临走的时候还要带上干的,全然不顾劳动人民的生活疾苦,形成鲜明的对比,丑恶的嘴脸讽刺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我的哥哥史铁生读后感

上帝夺去了他的双腿,却从未击碎他坚强而善感的心;岁月悠久了昔日的青涩,却从未消散那软与纯净——题记  读了史铁生的文字,你会觉得是品过了一杯珍藏的清醴,回味清香悠长,在某个时刻,也许会应景地涌上心头,不急不缓,恰到好处地催人泪下。

因为文字充斥着感性,更因为理性的叙述,更让人的心颤然一抖。

  多舛的命运让本就心细的他更加感性。

翻开书,你会发现那字里行间,全都是感情——就像是一碗炸酱面,酱汁沾染了每一根面条……原谅我的俗气,对于清贫的我来说,炸酱面确实很美味。

不,也许这文字真的就如炸酱面,平白,却深入人心。

  静夜时,阅读着《插队的故事》,我是九零后,没插过队。

但读着读着,我似乎觉得那个年代同我并不遥远,我甚至能感受到清平湾,仲伟,小彬……这些景和人是我见过且亲身经历过的。

那种啃着掺麸的窝头想着烧鸡味儿的日子,那种见了心爱的男孩女孩却不得不遮遮掩掩的羞涩,那种忍受着十足的青春干劲被不平和心酸磨得一干二净的痛苦……我不知如何评论那个时代,因为毕竟我没真正经历,更多的苦痛细节我无法理解。

也许,即使我经历了那个时代,我也无资格评论,因为我于那段时光,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者,一个普通的记叙者。

  更疼的是回忆。

《插队的故事》里,多年后,当年的少年少女再聚时,那种物是人非的苍凉,冰了心。

面对瘫痪,文字已经有些锐利。

而在《原罪·宿命》里,直接赤裸裸将无望表达了出来。

这是小说,文中的“我”、那个“莫非”并不是作者本人,我告诉自己。

但是,每个主人公都有作者本人的影子,更何况,他们的经历如此相似。

事故发生后的冥想,不是痛极后的麻木么

  我认为史铁生感性,是因为还有他对母亲的一份心。

经典之作《我与地坛》中,他觉得自己没能早些理解母亲,没能尽孝,愧疚之情溢于言表。

可是,他能在母亲有生之年重新振作起来,想必也是一种安慰吧。

母亲的爱永远是博大无私的,她甚至可以为孩子心细地着想一切而忘记自己的存在。

  而感性是与理性并存的,这才构造成一个完整的人。

能将二者处理得十分得当的,便是一个识大体、有大爱的人。

史铁生便是如此。

  感性的文字是用理性来表达的。

《兄弟》《午餐半小时》里,便是对现实的辛利理智地揭露。

如一根长矛,直指社会最阴暗亦最易被人忽视的一面。

《兄弟》里,以一个善良女孩子的视角,表达了对贫苦家庭的一对兄弟的同情,更有对世事的无可奈何和对条条框框的思索。

《午餐半小时》的文字则充分展现了史铁生先生对光影和声音掌握得敏感、到位,十分精彩。

一群工人一起谈话的场面映入眼帘。

描写了底层劳动人民的辛劳与期冀,以及社会的不公与欺压。

  ……  其实史铁生先生的文字基本都是感性理性交融的,但我觉得还是感性在前。

因为里面有打破常规的想法,譬如说:爱情是两个人相互理解,在理解之上而获的自由;婚姻也许会让有些人害怕,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的美好;人活着,就是因为有个信念在支撑,不得不承认,只是每个人的信念不同罢了。

信念消亡了,人亦不复存在,这和肉体无关,说的是精神世界……  很多人喜欢史铁生先生的文笔,觉得纯净柔软,像是一大朵一大朵的棉花,在棉花下,又是一片贫瘠锋利的土——这是现实。

再怎么美好的文字,都是建立在现实之上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

这说的也是理性。

  当今,很多年轻的写手爱堆砌华丽的辞藻、卖弄文采,浮得像一片油,没有质量。

对此,我想说:去阅读史铁生先生的文字吧,深厚而纯净、柔软而现实,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沉稳。

相较而言,那便是一股清泉,干净而有质量。

  因为那其中,有感性,亦有理性。

感性在前,理性跟上。

名人传读后感200字

《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

这本书里 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 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

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 争。

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 强活下来。

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hllip;&hllip;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 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

他最 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 上生命的巅峰。

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 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 他改变了命运, 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

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 术功底。

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 战乱, 他受到别人的折磨, 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

他一生依附教皇, 为教皇做事。

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 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

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

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 70 多岁。

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 改变命运。

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

《名人传》读后感海南省华侨中学三亚学校 陈明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离成功越来越近时,灾难又一次的降临,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贝多芬以他坚强的意志,以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扫空忧郁的思想,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米开朗琪罗表面看上去是比贝多芬幸运的多,他不残疾,也不贫穷,他出生于佛罗伦萨的市民家庭,从小接受贵族教育,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功底,但是他在精神上却比贝多芬更受折磨,更大的压力.因为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见外族侵略;自己国家的土地被侵占却无能为力,他与贝多芬同样孤独一生,他的家族从未给过他任何温暖与安慰,只是在他身上谋取利益;他到处遭遇嫉妒和陷害,更悲惨的是,他所处的环境与奴隶没什么两样.贝多芬从精神上是自由的,他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米开朗琪罗却没有自由,他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服务.唯一幸运的是,至少教皇还承认他的天赋,并且不止一次的保护他的艺术成就不遭破坏,但是他们却剥削了他的自由,拿他当牛马使唤,他一辈子都像拉磨的驴一样拴在教皇的磨坊里,七十余岁的高龄还得爬上脚手架作画.如果米开朗琪罗没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也许他就不痛苦了,就会以教皇赏识为荣了,然而他比同时代的艺术家更不满足于宗教艺术,更追求表现尊严与意志.他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巨人之一,这就决定了他和那些只关心为自己树碑立传的教皇们永远不能达成一致,决定了他将终生为理想无法实现而痛苦,虽然他的本质性格是骄傲自信而且固执的,只是他的家族观念,根深蒂固的光宗耀祖思想和长子的责任感,使他不能置身家姓名于不顾,这就决定了他在关键时刻必然会逃跑,或者选择明哲保身,向权力屈服.特定的时代条件成就了他的伟大,却也限制了他天才的发挥.与米开朗琪罗和贝多芬情况完全不同的是列夫·托尔斯泰,他从小在名门贵族长大,地位优越,无忧无虑,亦不会像米开朗琪罗和贝多芬那样终身忙碌,身体健康,有着幸福的家庭,有着很高的文学天赋,在别人看来,已经是非常的完美,但是他的忧虑和痛苦正是由此而生.他厌倦了优越的环境,藐视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包括自己的文学声誉,只有生命的真谛才是他未知的亦惟独渴望的,于是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去求索和探寻,他所拥有的幸福感成为了他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如果他只是平庸的亦心安理得的享受他所拥有的这一切,烦恼是不会在他的身上体现的,正是由于对真理的追求和不肯虚度年华的精神才使他的烦恼接踵而来.其实纵观全书,在三位名人的传记描写中,都时时透露出了这些名人的缺点,贝多芬脾气的暴躁,米开朗琪罗的软弱和优柔寡断,列夫·托尔斯泰固执和封建.其实《名人传》也告诉了人们,英雄和名人并非没有弱点,也并非就完美,毕竟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但是这并无损于他们所做出的伟大的事业.悲惨的命运和严峻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名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并且坚定自己的信仰.

沈石溪的作品读后感

故事出自“沈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

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

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

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

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

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

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嘿我们上学去读后感

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在小姊妹吴佩珍的游说下去了她表哥工作的片厂里玩,渐渐与导演熟了,于是被相邀去试镜。

然而“她开始依着导演的交代在脸上作准备,却不知该如何娇羞,如何妩媚,如何有憧憬又有担忧。

喜怒哀乐本来也没个符号,连个照搬都没地方去搬的。

红盖头搞起时,她脸上只是木着,连她天生就有的那妩媚也木住了。

导演在镜头里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失误,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

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

她的美里缺少点诗意,却是忠诚老实的。

她的美木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是走在马路上有人注目,照相馆橱窗里的美。

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

导演不觉失望,他的失望还有一点为王殇瑶的意思,他想,她的美是要被埋没了。

后来,为了补偿,他请一个摄影的朋友,为王琦瑶拍了一些生活照,这些生活照果真情形大异,其中一张还用在了《上海生活》的封二,以‘沪上淑媛’为题名。

”照片而认识了程先生,王琦瑶也因为《上海生活》上刊登的照片而被全校师生所知,成了“名人”,后来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因为“李主任在‘上海小姐’的决赛上认识了王琦瑶,他本是为二小姐来捧场,结果手里的花却投在了王琦瑶的篮子里”,而后又因多方原因,王琦瑶做了军政大员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

上海解放,“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

深受打击的王琦瑶去了幽静安宁的外婆家¬——邬桥,认识了阿二。

阿二在昆山读书,本想再去上海或者南京考师范,后因时局动荡,暑假后就耽搁了下来。

“阿二的装扮是旧时的摩登,戴眼镜,梳分头,学生装的领子外头围一条驼色围巾。

他对邬桥的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和男人也不打拢,一个人躲在房里看书。

有时被阿爹差遣去送豆腐,便满脸的怨艾,郁沉沉的。

”在与阿二心中懵懂少年情感的影响下,王琦瑶回到了上海“住进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到护主教习所学了三个月,得了一张注射执照,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

这种牌子,几乎每三个弄口就有一块,是形形色色的王琦瑶的营生。

她们早晨起来收拾干净房间,穿一身干净衣服,然后便点起酒精灯,煮一盒注射针头。

” 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里,王琦瑶认识了严家师母,接着又认识了康明逊与萨沙。

一来二往,王琦瑶的心又活了,暗地里与康明逊开始了交往,虽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但却是见不得光的一段恋情。

以致于两人同床共枕,王琦瑶怀上了孩子,康明逊却表示无法承担,不得以使心计找了萨沙当孩子的父亲但被识破。

没了萨沙的王琦瑶终没有勇气打掉孩子,于是决定生下来,在此期间遇上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程先生,在程先生的精心照顾下,王琦瑶平安生下了女儿薇薇。

然而,命运的轮船再次转动,“要走快走,已经够晚了。

他没有推敲这句话的意思,就站起身跨出了窗台。

窗户本来就开着,好像在等候程先生。

有风声从他耳边急促地掠过,他身轻如一片树叶……”“他一离开窗台,思绪便又回到他的身上。

他想,其实,一切早已经结束,走的是最后的尾声,可这个尾拖得实在太长了。

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见了落幕的声音。

”程先生自杀了,在那个“打倒王小狗”的年代。

白驹过隙,到了1976年,薇薇到了“豆蔻年华”,当时的上海,依然时尚,在追随潮流时尚的薇薇时代,王琦瑶认识了女儿女朋友的男朋友长脚还有“老克腊”。

八十年代,薇薇与丈夫去了美国,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的王琦瑶已是知天命之年,仍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在黄金的引诱下,最终被长脚杀死,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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