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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缘的读后感

时间:2015-06-25 04:22

笔缘 丁立梅读后感

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有所感而写成的文章就是读后感。

写读后感从内容上说,一是要读懂原文;二是要对原文的内容要有切实的感受和体会。

从写法上说,它也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与一般短小的评论文问并无多大的区别。

写读后感应特别注意:感想要紧密联系原文的内容。

读后感是从原文生发出来的,是要写出对原文中心思想或重要观点的深刻感受。

因此,感想不能脱离原文的内容。

读后感与原文的联系,主要不是表现在个别词句上,而是表现在思想意义的承接上。

读后感在联系原文时,要防止过多的复述和引用原文,把读后感写成“读后抄”。

镜花缘读后感200字数

浩瀚书海,好书是永远读不完的。

其中有一些好书能够历经时代的考验,不断启发影响我们,成为经典的好书。

以镜花缘来说,我读了之后,感受很深,它是清代的一部著名的白话传奇小说,先写的是秀才唐敖、林之洋和多久公三人便游海外,畅游各种奇幻国度的经历,以及百花仙子化身的唐小山,不畏艰难险阻海外寻亲的过程,后面讲的是在古代游艺花色及文字音韵游戏的主旨下,从各种角度细腻描写了才女们的令人赞叹的才华。

作者利用夸张有趣的一系列故事,向我们呈现了一面又一面的镜子,有的是正面,有的是反面,正如唐太宗所说: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这本书的精华之处我觉得在于作者在古代就知道倡导民主思想,论人的价值不是以财富来评价,不是以身份的高低来比较,而是以人的品质好坏来衡量,充满了民主意识,这在那时候的思想是很进步的。

对于我们这一代的中小学生来说,非常有教育意义,这是我读完这本书所感受最深的,也是要向大家推荐这本好书的主要原因。

李汝珍镜花缘读后感100字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一本令人深思又令我难忘的书――《镜花缘》。

《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博学多才,精通文学、音律、围棋。

晚年虽然生活贫困,却用十多年时间写了号称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奇特的一部――《镜花缘》。

当代学者称之为“杂家说”,国外学者评为融幻想、历史、讽刺、游记四类小说于一体的巨著。

刚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看到上面那段简介,我心中暗想:“一个老头儿能写出什么巨著,没听说过这本书,我倒要见识见识。

” 故事从百花仙子被贬开始,沿着两条主线叙述。

明线为唐敖官场失意,索性与妻舅林之洋出海经商游历,暗线则是百花仙子在凡间的故事,两条线一明一暗,为故事增添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看《镜花缘》的第一感受是幽默。

从人物的语言神态和场面描写都能看出。

淑士国人十分迂腐。

在一家小酒馆,伙计是这样招呼客人的:“三位先生光临,莫非饮酒乎

用菜乎

请明白以告我也。

”淑士国人的呆板,酸,透过一个小人物的几句话,跃然纸上。

看《镜花缘》的第二感受是凝重。

幽默与凝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氛。

在笑过之后,我也有些羞惭。

白民国书架上摆得满满的,人人都有一股书卷气,却连《论语》都读不正确;而黑齿国人皮肤黝黑,却诗书满腹,真是不能以貌取人呢

看《镜花缘》的第三感受是感动。

虽然某些国家的习惯不好,但每一个失德行为背后又很快出现一个反衬人物,厌火国人因为贪财而喷火伤人,而被唐敖放生的人鱼却出手想要救助,最终赶走了厌火国人。

《镜花缘》虽然是虚构的小说,却严厉地抨击了现实中的不良风气,真可谓是一面“镜子”。

从此《镜花缘》成了我书架上的老居民、好居民。

朝花夕拾一到十篇每一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1、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有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

鲁迅的,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登飞来峰》的读后感

塔顶红日,照峥、见万里山河,在耀煌壮丽景色前,胸中自会有  豪迈气概升起。

不畏浮云,只因心中光明磊落,身处极顶高处。

写景  时寓论形象而有哲理,诗人的才华,志趣此时显露无遗。

  《登飞来峰》赏析  王安石是封建社会的大政治家,也是大诗人和散文大师。

他在北宋文坛上有杰出的地位。

他的诗继承了杜甫、韩愈的传统,善于翻新出奇,它有独创性,无论是思想内容或是艺术手法都有很高的成就。

  飞来峰在杭州西湖灵隐寺附近。

公元1050年夏天,王安石在浙江鄞县(现在的浙江宁波)做知县,任满以后回江西临川故乡,路过杭州的时候,写了这首诗。

这一年王安石三十岁。

  第一句“飞来峰上千寻塔”,八尺是一寻,千寻塔是极言塔高。

第二句“闻说鸡鸣见日升”的“闻说”,就是“听说”。

作者说:我登上飞来峰顶高高的塔,听说每天黎明鸡叫的时候,在这儿可以看见太阳升起。

第三、四句写自己身在塔的最高层,站得高自然看得远,眼底的景物可以一览无余,不怕浮云把视线遮住。

“自缘身在最高层”的“缘”,当“因为”、“由于”讲。

我们不要小看这首登高游览的小诗,它体现了诗人的理想和抱负。

  鸡鸣看日出是很壮丽的景致。

今天我们还把太阳比革命领袖,把阳光普照大地象征革命的辉煌胜利。

在北宋仁宗时候,国家表面上平安无事,实际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一天比一天尖锐起来了。

王安石作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他怀着要求变革现实的雄心壮志,希望有一天能施展他治国平天下的才能。

所以他一登到山岭塔顶,就联想到鸡鸣日出时光明灿烂的奇景,通过对这种景物的憧憬表示了对自己前途的展望。

“不畏浮云遮望眼”这句看去很浅近,其实是用了典故。

西汉的人曾把浮云遮蔽日月比喻奸邪小人在皇帝面前对贤臣进行挑拨离间,让皇帝受到蒙蔽(陆贾;《新语·慎微篇》:“故邪臣之蔽贤,犹浮云之障日也。

”)。

唐朝的李白就写过两句诗:“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见《登金陵凤凰台》)意思说自己离开长安是由于皇帝听信了小人的谗言。

王安石把这个典故反过来用,他说:我不怕浮云遮住我远望的视线,那就是因为我站得最高。

这是多么有气魄的豪迈声音!后来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时候做了宰相,任凭旧党怎么反对,他始终坚持贯彻执行新法。

  他这种坚决果断的意志,早在这首诗里就流露出来了。

我们认为,这首诗和唐朝诗人王之涣的《登鹳雀楼》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这首绝句,是王安石早看在浙江做地方官时的作品。

前两句写飞来峰塔的形象,后两句写登飞来峰塔的感想。

  山是高耸的,塔是高耸的,山顶上的塔更是高高耸立的。

飞来峰和它上面的宝塔总共多高

不知道。

诗人只告诉我们,单是塔身就是八千多尺——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

诗人还讲了一个传说:站在塔上,鸡鸣五更天就可以看见海上日出。

请想想飞来峰那耸云天的气势吧

  宝塔虽高,却不是高不可上。

转眼间,诗人已登上塔顶,世界万物,尽收眼底,那游荡的云片再也挡不住视线了

“不畏浮去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乍听起来,是在谈论观赏风光的体会;可一寻味,便会从中领悟到一条人生哲理:在社会生活和思想修养方面,不也是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吗

在诗人,这是雄心勃勃的自勉;对读者,这是引人向上的启示。

读《致小妹》的读后感1000字

他的诗沉郁顿挫,反映历史。

杜甫善于运用古典诗歌的许多体制,并加以创造性地发展。

他是新乐府诗体的开路人。

他的乐府诗,促成了中唐时期新乐府运动的发展。

他的五七古长篇,亦诗亦史,展开铺叙,而又着力于全篇的回旋往复,标志着我国诗歌艺术的高度成就。

杜甫在五七律上也表现出显著的创造性,积累了关于声律、对仗、炼字炼句等完整的艺术经验,使这一体裁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有《杜工部集》传世。

杜甫和李白齐名,世称“大李杜”。

他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

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

他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嫉恶如仇,对朝廷的腐败、社会生活中的黑暗现象都给予批评和揭露。

他同情人民,甚至幻想着为解救人民的苦难甘愿做自我牺牲。

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

他的诗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强烈的时代色彩和鲜明的政治倾向,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一个历史时代政治时事和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而被称为一代“诗史”。

杜诗风格,基本上是“沉郁顿挫”,语言和篇章结构又富于变化,讲求炼字炼句。

同时,其诗兼备众体,除五古、七古、五律、七律外,还写了不少排律,拗体。

艺术手法也多种多样,是唐诗思想艺术的集大成者。

杜甫还继承了汉魏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精神,摆脱乐府古题的束缚,创作了不少“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新题乐府,如著名的“三吏”、“三别”等。

死后受到樊晃、韩愈、元稹、白居易等人的大力揄扬。

杜诗对元白的“新乐府运动”的文艺思想及李商隐的近体讽喻时事诗影响甚深。

但杜诗受到广泛重视,是在宋以后。

王禹、王安石、苏轼、黄庭坚、陆游等人对杜甫推崇备至,文天祥则更以杜诗为坚守民族气节的精神力量。

杜诗的影响,从古到今,早已超出文艺的范围。

生平详见《旧唐书》卷一九○。

有《杜工部集》。

杜甫的经历和诗歌创作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一,读书和漫游时期(三十五岁以前) 所谓“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

开元19(时20岁)年始漫游吴越,5年之后归洛阳应举,不第。

再漫游齐赵。

以后在洛阳遇李白,二人结下深厚友谊,继而又遇高适,三人同游梁、宋(今开封、商丘)。

后来李杜又到齐州,分手后又遇于东鲁,再次分别,就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二、困居长安时期(三十五至四十四岁) 这一时期,杜甫先在长安应试,落第。

后来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最后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主要是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锁匙)的小官。

这期间他写了《兵车行》、《丽人行》等批评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

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尤为著名,标志着他经历十年长安困苦生活后对朝廷政治、社会现实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陷贼和为官时期(四十五至四十八岁) 安史之乱爆发,潼关失守,杜甫把家安置在鄜州,独自去投肃宗,中途为安史叛军俘获,押到长安。

他面对混乱的长安,听到官军一再败退的消息,写成《月夜》、《春望》、《哀江头》、《悲陈陶》等诗。

后来他潜逃到凤翔行在,做左拾遗。

由于忠言直谏,上疏为宰相房琯事被贬华州司功参军(房琯善慷慨陈词,为典型的知识分子,但不切实际,与叛军战,采用春秋阵法,结果大败,肃宗问罪。

杜甫始为左拾遗,上疏言房琯无罪,肃宗怒,欲问罪,幸得脱)。

其后,他用诗的形式把他的见闻真实地记录下来,成为他不朽的作品,即“三吏”、“三别”。

“三吏”:为“石壕吏”,“新安吏”,“潼关吏”;“三别”:为“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

四、西南飘泊时期(四十八至五十八岁) 随着九节度官军在相州大败和关辅饥荒,杜甫弃官,携家随人民逃难,经秦州、同谷等地,到了成都,过了一段比较安定的生活。

严武入朝,蜀中军阀作乱,他漂流到梓州、阆州。

后严武为剑南节度使摄成都,杜甫投往投,严武死,他再度飘泊,在夔州住两年,继又漂流到湖北、湖南一带,病死在湘江上。

这时期,其作品有《水槛遣心》、《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病橘》、《登楼》、《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又呈吴郎》、《登高》、《秋兴》、《三绝句》、《岁晏行》等大量名作。

杜甫诗充分表达了他对人民的深刻同情,揭露了封建社会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尖锐对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千古不朽的诗句,被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所铭记。

“济时敢爱死,寂寞壮心惊

”这是杜甫对祖国无比热爱的充分展示,这一点使他的诗具有很高的人民性。

杜甫的这种爱国热枕,在《春望》和《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名篇中,也表现得非常充沛。

而在《三吏》、《三别》中,对广大人民忍受一切痛苦的爱国精神的歌颂,更把他那颗爱国爱民的赤子之心展现在读者面前。

出自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统治阶级奢侈荒淫的面目和祸国殃民的罪行,必然怀有强烈的憎恨。

这一点在不朽的名篇《兵车行》、《丽人行》中更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一个伟大爱国者的忧国忧民之情,必然在其它方面也有所表现。

杜甫的一些咏物、写景的诗,甚至那些有关夫妻、兄弟、朋友的抒情诗中,也无不渗透着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总之,杜甫的诗是唐帝国由盛转衰的艺术记录。

杜甫以积极的入世精神,勇敢、忠实、深刻地反映了极为广泛的社会现实,无论在怎样一种险恶的形势下,他都没有失去信心,在我国悠久的文学史上,杜甫诗歌的认识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都是难以企及的。

杜诗最大的艺术特色是,诗人常将自己的主观感受隐藏在客观的描写中,让事物自身去打动读者。

例如《丽人行》中,诗人并没有直接去斥责杨氏兄妹的荒淫,然而从对他们服饰、饮食等方面的具体描述中,作者的爱憎态度已显露无遗。

杜诗语言平易朴素、通俗、写实,但却极见功力。

他还常用人物独白和俗语来突出人物性格的个性化。

杜诗在刻画人物时,特别善于抓住细节的描写,如《北征》中关于妻子儿女的一段文字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

杜甫诗风多变,但总体来看,可以概括为沉郁顿挫。

这里的沉郁是指文章的深沉蕴蓄,顿挫则是指感情的抑扬曲折,语气、音节的跌宕摇曳。

读席幕容父亲教我的歌的读后感

[席幕容独白读后感]慕容:独白,席幕容独白读后感。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

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原文:   1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一切都发生在回首的刹那。

  我的彻悟如果是缘自一种迷乱,那么,我的种种迷乱不也就只是因为一种彻悟

  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的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是为了周遭的人都对我满意而已。

为了要博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

  走到中途,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2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他们说,在这世间,一切都必须有一个结束。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

太多的人喜欢把一切都分成段落,每一个段落都要斩钉截铁地宣告落幕。

而世间有多少无法落幕的盼望,有多少关注有多少心思在落幕之后也不会休止。

我亲爱的朋友啊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会察觉,那生命里最深处的泉源永远不会停歇。

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涌泉仍在,岁月却飞驰而去。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3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而在那高高清凉的山上,所有的冷杉仍然都继续向上生长。

  在那一夜,我曾走进山林,在月光下站立,悄悄说出,一些对生命的极为谦卑的憧憬。

  那夜的山林都曾含泪聆听,聆听我简单而有美丽的心灵,却无法向我警告,那就在面前窥伺着的种种曲折变幻的命运。

  目送着我逐渐远去,所有的冷杉都在风里试着向我挥手,知道在路的尽头,必将有怆然回顾的时候。

  怆然回顾,只见烟云流动,满山郁绿苍蓝的树丛。

  一切都结束在回首的刹那。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赏析:   《独白》一文是对人生的感悟,人活着所付出的努力难道仅仅是为讨得人们的欢心、博得他人的赞许吗

我们不要战战兢兢套入这种模式和桎梏中,到头来你已不是你了,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它将制约你的发展。

  《独白》一文还告诫读者要珍惜时光,人生有着各个不同的阶段,各个阶段会有“落幕”时,每个阶段都不可能十全十美,虽然已经“落幕”,但是在“落幕后,可以不断地去弥补前一阶段的不足,使自己能有一个提高,有一个飞跃,趋于完美,读后感《席幕容独白读后感》。

这样才能减缓时光流逝的步伐。

作者在文中说的相当好“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分离与衰老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只要你肯爱惜时间,珍惜时间,你就能留住时间的步伐,使你变得年轻起来。

  当你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之路,怆然回顾走过的路,不会因此而后悔和懊恼。

路在你的脚下,命运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只有把握机遇,勇于向前,努力拼搏,成功就在眼前。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这句在文中反复出现。

  这支笔,我用它写过诗、写过歌、写过泪,写过青春岁月的苦与乐、哀与愁,写尽今生今世最辉煌难忘的所有篇章,我用它穿过峻岭群山,穿过秦时雨、商时风、汉时关,穿过三生石畔、青硬峰前,穿过我的如玉华年

  借支笔用,这是我的第一句话吧

  借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因为总是要还的。

从此,晨与昏,日与昼,仿佛待嫁女赶制她的嫁衣,仿佛迟到时匆匆的脚步。

我匆匆忙忙地写,紧紧张张地记,小小心心地呵护它。

生怕明天你会将它收回去

  有来就有去,有借就有还,有聚就有散。

这个道理我懂,可是,临别的一刻却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不忍离去。

这支笔我已是那般地熟悉,知它如我,知我如你。

人谁无情——同还的还有我生涩的泪滴

  其实我还是太年青了,早知有今日的伤心,又何必当初相聚

缘起缘落,冥冥中早已注定的分别我亦早知,却依旧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用尽心意。

  你要走了,从此一别天涯——相逢是白发亦或是来生

含着泪,我留不下你,那么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但愿它一如昔日的洁白美丽,这上面没题名,没有信誓,却饱含着我千万个日子中所有的喜与悲、笑与愁

你该明白,你该懂。

带上它,就带走了我要说的所有。

如果偶尔你在不经意间想起了我,就请看看它吧:是你的也是我的曾经拥有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再留又有何益呢

以后的日子里,无诗无歌无梦,又怎忍见它一日日空耗,一天天憔悴,怎忍见它再也写不出一个感人的字,一首动人的歌

我知道最好的一切都已付与它,我已平庸,象飞蛾扑入了火焰,象红烛脱尽了红衣,残余的也只有微微的口息,将延着走下去。

  你将远行,这支笔将伴你一生。

附带着我的嘱托和叮咛。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把向你借来的岁月还给你吧,把向你借来的诗情还给你吧,把向你借来的梦想还给你吧,把向你借来的爱还给你吧

还给你过去岁月中所有的痕迹,还给你与我一同有过的青春岁月,还给你你所能带走的一切,还给你未遇到我之前平静而详和的世界,让曾经说出的和未说出的话都沉淀为琥珀吧

不要再多的安慰,想让你了无遗憾地走,想让你轻轻松松地走,相让你就这么走吧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带走它,带走我的心、我的情。

从此我将平静,风轻云淡地这么一直走下去。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我想,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席幕容独白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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