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伦 坡的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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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的《厄谢府的倒塌》究竟有什么意义
这是一个关键,也十分有趣的问题。
长期以来,关于的功用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著名“为艺术而艺术”,另一种就是“为人生而艺术”。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接受的教育大约都是“艺术即人生”,强调艺术对生活、人生的干预功能。
在30、40年前,我们甚至不能提及“为艺术而艺术”,那样会被视为“资产阶级的艺术”,搞不好会被批斗。
于是,经过多年的教育,我们深信:艺术不仅仅是花拳绣腿,不仅仅是华丽辞藻,艺术的背后一定有某种高深的哲理,告诉我们人生的真谛。
我个人相信,艺术一定要作用于我们的人生,作用于我们的世界观;但我们不应该将“人生”和“世界观”狭隘化,更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积极的人生”和“积极的世界观”。
我认为,只要艺术能让我们看见或者理解“人生”,这就是好的艺术。
那么,《厄谢府的倒塌》告诉了我们关于“人生”的什么意义
有人说,这篇小说告诉了我们父权制的瓦解,蓄奴制的倒塌;告诉了我们幽闭恐惧症的表征,或者乱伦的后果等。
我个人非常喜欢这些阅读,因为这把小说与外部世界或者心理世界结合起来了,从而让我们从不同角度看到了这篇小说的“潜在意义”。
只不过,这样的阅读一定要尊重文本,不能过度歪曲文本。
然而,如果我们仅着眼文本,体验爱伦坡在小说中给我们带来的那种恐惧,那种紧张,那种情绪,这样的阅读是不是就没有作用于“人生”,就没有意义呢
恰恰相反,我认为阅读的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让我们体验,体验不同的情感,体验不同的情绪,而阅读体验过程也正是“人生”的过程,它能丰富我们的感受力和判断力,拓展我们的“人生”范围。
虽然,我们没有从中找到某个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但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乐趣:仿佛让我们体验生活本身,而不是寻找生活背后的意义。
“体验生活本身”也许就是我们生存的本相,也许我们不需要那些干巴巴的哲学教条。
爱伦坡的小说理念大体是“为艺术而艺术”。
他创作的流程是:先设计出需要表达的“效果”,然后构思情节和意向来传达这种“效果”。
因此,他的小说很难说有什么政治意图或者哲学主题,他的理念就是:让读者沉浸在一种氛围中,一种印象中。
如此看来,或许我们不需要追问《厄谢府的倒塌》究竟有什么意义,而应该静坐下来,“一口气”读完它,并在阅读中体验那一刹那惊艳的紧张,并让这一刹那成为我们“生活”中具有生存质感的一刻,让我们仿佛能够触摸“生活”的质地。
这样阅读爱伦坡,也许就足够了。
我要Henry Thoreau的中文资料
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是19世纪最广为的美国作一,也许只有埃德加·爱伦(Edgar Allan Poe)才能与之相比。
后人把他们当作那个时代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
坡一直被认为是一位长于刻划都市人异化(如《人群中的人》)和幽闭恐怖症幻想(如《莫格路凶杀案》、《装淡味白酒的木桶》)的诗人,而梭罗则被认为是自然主义者。
梭罗关于“听另一种鼓声”(《瓦尔登湖》,217)的人和关于自然保护的那些名言常常被引用在毕业典礼、演讲和招贴画上,然而,不管这些话变得如何耳熟能详,它们都是梭罗近两百万字作品中的标志。
同样,他那些更加有名的生活插曲——在瓦尔登湖两年又两个月又两天的“旅居”,因为拒付人头税而在监狱度过的那个夜晚,或是他在康科德中心学校当教师时曾经鞭打过学生——这些都可以帮我们简化他的复杂个性,只把他当作是美国大传统下的一个怪人,这样,即使他和他的思想(无论其“节拍”如何)是那样“遥远”(《对市政府的抵抗》,217),我们都能够接受。
在梭罗的时代,有一些人十分重视他。
一位早期评论家称他是“美国的第欧根尼”(布里格斯〔Briggs〕,314),认为梭罗类似于那个古希腊伟大的愤世嫉俗者。
当梭罗力图成为在精神生活上更有影响力的人,而不是从事更实用的职业时,他亲密的良师益友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很是失望(《梭罗》,331-332)。
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梭罗作为一个哲学家,他的思想却延续下来。
哲学家斯坦利·卡维尔(Stanley Cavell)也很看重梭罗,例如,在《〈瓦尔登湖〉的意义》中曾将梭罗与维也纳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相比较。
而且梭罗对会哲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对穆罕德斯·甘地(Mohandas Ghandi)和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的思想有很大作用。
在大部分人心目中,梭罗的形象仅限于那些被引来引去的话,而上面如此种种不同的比较点或影响点,开始让我们对梭罗有了新的认识——他要复杂得多。
在梭罗的复杂性中,他表现和揭露了可以说已充斥于美国生活的矛盾。
一方面他似乎背弃大众生活而去实验“森林生活”,而另一方面,他又似乎具有颠覆社会秩序的革命冲动。
1859年,约翰·布朗发起哈帕斯渡口起义,袭击美国军火库,同年12月布朗被判处死刑时,梭罗曾发表了激烈的演讲来为布朗呼吁。
而且,梭罗决不只是说说而已,正如他谴责那些空谈者一样,他用实际行动来说话,比如帮助逃亡的奴隶,以及帮约翰·布朗起义军中的一个人逃往加拿大。
即使因为梭罗的反战态度而使他看起来象个不抵抗主义者(比如反对1846至1848年间美国对墨西哥的战争),他同时也是好战的。
所以梭罗的思想具有矛盾性,而且很难在其前辈中找到与之相近的例子。
至少在这方面,借用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Carl Jaspers)的话,可以说梭罗是个“楷模”。
雅斯贝尔斯曾用这个词来形容梭罗的四位伟大的而久远的老师: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稣,他说到的这几位老师的“历史性和唯一性”,正是梭罗在更小意义上与他们所共有的特性(《伟大的哲学家》,第一卷,3)。
如同四位大师一样,梭罗也常用叙事体(大多是寓言与神话)的方式来表达思想,并从中引出箴言。
还有一点,梭罗也和他们颇为想像——即与我们通常印象中的哲学家相比,他的思想没有什么系统性可言。
比起思考那些宏大的哲学问题或是建立一个独立一致的逻辑体系来,梭罗更关注生活世界里语言和行为所包含的东西。
实际上,梭罗在讲故事时想到的哲学问题,似乎只是为了作个结尾或是引向其他问题的思考。
(举例来说,他曾问到:“怎样一种空间才能把人和人群隔开而使人感到寂寞呢
”〔《瓦尔登湖》,90〕,这只是为了用一个故事来作出结论,即他曾遇到一个市民同胞的故事。
那人赶路到市场去,路上问梭罗如何做到了“抛弃那么多人生的乐趣”,之后梭罗回家睡觉了,而那人却还得彻夜赶他的路。
)正如一位当代评论家所说,不论用什么哲学术语来分析梭罗,他的作品都是在最广泛的哲学意义上对各种世界观的描述(贝克曼〔Bickman〕,100)。
而梭罗自己的话则更为清楚:“要做一个哲学家的话,不但要有精美的思想,不但要建立起一个学派来,而且要这样地爱智慧,从而按照了智慧的指示,过着一种简单、独立、大度、信任的生活”(《瓦尔登湖》,9)。
对历史上两种不同模式的哲学家的分化过程进行全面探究并非这里讨论的话题,但他们确实如此:哲学逐渐被认为是只关注那些行动之前乃至思想之前的事情(例如,确定思想的可能形式),或是只关注行动的后果(只是评价已有的事物,却不愿去改变它)。
哲学家开始被认为与实践脱节,而在这方面梭罗则是个与实践结合的典型例证,颇有些东西可讲,——因此对于哲学家模式的改变,梭罗的贡献不容小觑。
从“标准模式”里分化出来的哲学家还包括萨特,或者还有加缪、罗素、乔姆斯基,他们都既是思想者,又是实践者。
但有趣的是,一些人作为哲学家和他们作为社会活动家所做的事大相径庭。
不钡:?阀:罗都似乎有点超脱于时代的步伐和更替次序,他更象一个楷模而不是正统的哲学家——当然这不只是因为梭罗的作品总是能证明“知识无止境”这句格言。
不单是梭罗一个人将正统的哲学研究所追求的东西与生活品质相比照,比如还有上面刚刚引述的四位人物。
也正是因为梭罗追求在此意义上的生活,因为他的作品能够激发人们对这种追求的强烈兴趣,才使得他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每一代读者都带着全新的兴趣来读他的作品,这兴趣不只是学术上的,有时甚至完全不是。
而且每一代人都会发现梭罗的一个或多个侧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本书则试图从一个简短的生平概述入手,对梭罗的生活和作品的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大学教育和早年生活 亨利·戴维·梭罗第一次被点名提到,是1837年8月他从哈佛大学第19届43班毕业的时候,那年他20岁(传统上毕业典礼多在夏末举行)。
在进哈佛大学时他差点儿没通过入学考试,毕业时也不过勉强是个中等生,显然在这段时期内,以大学的标准,梭罗在很大程度上无法使自己脱颖而出。
不过,通过参加一个关于“当代商业精神”的辩论或“讨论会”,梭罗倒确实加入了毕业典礼上的知识分子行列。
他在会上提交的论文中对自然之美赞赏有加,认为它超乎自然的实用之处,而这恰恰昭示了梭罗此后作品的主题。
由于这篇文章构建了一种简练的预言性叙事,因而使我们联想到梭罗的灵感是来自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8月31日在ΦBK联谊会(美国大学优秀生全国性荣誉组织)上发表的著名演讲。
而传记作家认为,由于梭罗在毕业典礼上的角色定位,才使他从坎布里奇(哈佛大学所在地)回到了康科德城的家乡(城西约12英里的地方),或许这也预示了他后来的其他发展方向(理查森〔Richardson〕,《一种精神生活》,8-23)。
在梭罗与爱默生的关系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进哈佛大学意味着什么
而梭罗是如何去那儿的
尽管亨利·梭罗的家人在当地都算有文化的,但四个孩子中也只有梭罗上了大学(还有哥哥约翰、妹妹海伦和索菲娅,他们三个都在不要求学位的学校里教书,梭罗死后,他的著作一直由索菲娅负责整理)。
亨利生在康科德,长在波士顿,他父亲曾在波士顿教书,后来又到马萨诸塞州的切姆斯福德(Chelmsford)开了一家商店,1823年, 当亨利还是个孩子时他们家搬回了康科德——他在《瓦尔登湖》中提到过这次回迁。
他父亲接管了妻舅查尔斯·邓巴在康科德创办的一家铅笔厂。
亨利的母亲辛西娅在家里接待学生寄宿以贴补家用,但她还兼着镇上的一分慈善工作。
亨利上过一家私人“幼儿园”,之后就读于康科德公立中心学校(后来他在那儿教了几天书)。
再后来,约翰和亨利进了康科德的一家私立专科学校,并且梭罗参加了康科德学会的演讲活动——一般来说,这种机构都致力于教育事业或社会“进步”,19世纪盛行于新英格兰的各个市镇。
无论亨利、还是约翰的受教育状况都与这种学会的盛行不无关系,但只有亨利愿意坚持读下来,而他的哥哥和两个妹妹都去教书了。
用现在的话说,梭罗的家庭背景大致是中产阶级。
为了建造一所属于自己的永久性住宅,为了发展一份家族事业,这个家庭费了不少功夫,但他们的职业仍然是中产阶级里的非专业技术人员。
最后,他们在康科德的中心大街拥有了一所颇有意义的房子——因为这是梭罗帮着建起来的。
自从1859年梭罗的父亲死后,梭罗就一直住在那里养活他的母亲和妹妹,直到1862年他英年早逝。
1833年哈佛大学的入学考试与今天相比,根本谈不上什么竞争性,尽管那时大学生占总人口的比率非常之小,只有1:1300,而如今是1:20。
在当时,大学教育背景还没有成为商业、工业、教育业等行业的就业条件,除了牧师和医生以外,其他任何行业都未要求这一点。
不过,虽然支付教师酬劳、购买仪器设备和技术以及其他开支都会使学费增加,但还不至于昂贵到只有特权阶层才付得起。
那时,哈佛大学已经大约有两百年的历史,但只是以“授课”的形式而存在(或许有人限定了这一点),大学的教育方式仍然是背诵。
这种教学实践反映出了“大学(college)”一词的词源:“一起朗读(reading together)”。
学生要根据其学业完成情况来积累学分,若是行为不端则要被扣分(包括逃避做礼拜),最后,毕业时学分要达到1万分以上。
在我们想象中现代大学应具备的完善的课程表,对大量课程的教师分派,以及相应的职位要求,那时候都还没有。
当时梭罗的主要学习方向是语言(希腊语、拉丁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英国文学史、数学和哲学。
学校除了提供给他深入学习语言的机会外,也许在大学教育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方面就是让他们定期练习写随笔和作文。
1835到1836年间,梭罗请了一个学期的假到马萨诸塞州的坎顿(Canton)附近的一所学校去教书(这是他第一次完全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在那儿梭罗和一神教的教长奥里斯特斯·布朗森(Orestes Brownson)一起住了六个星期,向他学习德语(此人后来又皈依了天主教)。
接下来的那个春天,梭罗因为生病不得不又休假,但时间短些。
传记作家们认为梭罗最后死于肺结核,也许就是这一次留下的病根。
1836年7月,他成为康科德桥纪念碑落成仪式上的唱诗班成员,从爱默生的“康科德赞歌”唱到传统歌曲“过去的一百年”(这座纪念碑为那些参加美国独立战争的战士们而修建——至少在爱国故事里,这次战争是由来克星顿和康科德打响的)。
那个夏天里有六个星期,梭罗和他的大学好友查尔斯·斯蒂尔斯·惠勒住在马萨诸塞州林肯市茀灵特湖边的一座棚屋里,之后他跟随父亲推销铅笔,去了一趟纽约。
第二年,梭罗毕业了。
其余的事情我们可以从对他后来生活的一般描述中得知——比如不小心烧着了镇上的森林,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个夜晚,在瓦尔登湖的孤独生活以及刚刚45岁就死于肺结核——生命看起来充满了偶然。
的确,生命有生命的麻烦,可是它有什么规律可循吗
求职与谋生 像大多数大学毕业生一样,梭罗也不得不选择几条路来进入成年生活。
认清哪些路是对他敞开的,哪些是对他关闭的,并且认清如何选择那些可走的路,这是至关重要的,要是能依靠某些“神话”就更好了,例如梭罗是个不切实际的人,在本质上他不会去建立密切的私人关系或联系康科德同乡以便在家乡以外的地方赚钱,而他的写作才能恰恰是对此的弥补。
梭罗刚毕业就在康科德中心学校谋到了一份教师的差事,报酬优厚,年薪在500美元以上,可以很宽绰地过一份中产阶级的生活。
他很快认识了一些杰出的“超验主义者”,他们这个圈子像是个松散的思想家俱乐部,其中包括爱默生和玛格丽特·富勒(Margaret Fuller),富勒与梭罗后来也保持了长期的私人友谊。
而且,他开始坚持记日记,之后的25年里大约写了200万字。
他还在家族的铅笔制造业务中进行了他的第一次技术革新,他充分利用了他在图书馆查阅资料的便利,到处查找硬铅笔芯(石墨)的制作方法,从而发明了一种更好地研磨石墨的办法。
但短短几个星期内,梭罗就辞去了教师的职务,原因是学校的学监命令他“鞭打”学生。
不过,他换了个地方,仍然从事教书这一行,不久,他哥哥约翰也跑来加入他的事业。
教书、写作、制作铅笔,这三个领域中的每一个都可能成为梭罗的职业。
当然,教书和写作之间联系更为紧密,二者可以互相促进。
那一年约翰和亨利本来打算一起去肯塔基州教书,但约翰在罗科斯伯里(Roxbury)谋到了一个职位,计划便放弃了(那是一个波士顿远郊的农场区,后来成为中产阶级集中的郊区,而如今是个不断延伸的少数民族贫民区)。
亨利一边在缅因州找当教师的工作,一边在家里开办了一个小小的私立学校,最后,在爱默生的帮助下,这个小学校由亨利的母校康科德专科学校接管过去了。
在1838年的春天之前,他一直是康科德学会的秘书和管理员(负责安排演讲活动),那年4月,他发表了自己的演说,题为《社会》。
而且,那年专科学校的入学学生增加了不少(如果学校的教学和经营都能得到重视,那么这是肯定的结果),于是约翰也回到这里,两人一起教书。
他们还一起到梅里麦克河的源头做了一次航行,途经它的支流康科德河(梅里麦克河源于新罕布什尔州的白山,是东北部工业发展的重要河流之一)。
关于这次旅行及他们兄弟的“友谊”,梭罗曾在《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1849)一书中回忆过,这本书主要是他在瓦尔登湖期间写成的。
梭罗一直致力于文学和教育,直到1841年4月专科学校关闭时才不再教书了,而学校之所以关闭,部分原因是约翰生病造成的。
而糟糕的是,他和约翰居然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来自马萨诸塞州斯基尤特(Scituate)的17岁少女艾伦·西华尔。
1840年,艾伦先后拒绝了他们兄弟二人的求婚。
对他们来说,爱上同一个女孩且都被拒绝,是如此让人伤心却又如此幸运,因为一旦其中一个真的和他深爱的女孩结婚,那么另一个肯定活不成了。
而即使这次拒绝封上了亨利的婚姻之路(虽然从长远来看未必如此),它也不防碍梭罗与“文学”好友包括与爱默生的交往。
专科学校关门之后,亨利给爱默生当了两年管家(1841—1843),同时也在寻找一个更长久的工作(他曾琢磨着买一处农场)。
之后他又在纽约的斯坦顿岛呆了半年,给爱默生弟弟威廉的孩子们当家庭教师,同时寻求与纽约文学界的联系。
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纳撒尼尔(Nathaniel)、索菲娅·霍桑(Sophia Hawthorne)、贺拉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大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等重要人物。
1842年1月,亨利的哥哥约翰因为被剃刀划伤而感染了破伤风(急性肌肉麻痹症),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对亨利来说,失去哥哥是他生命中最深痛的创伤。
1845年梭罗搬到瓦尔登湖去住,间接得益于他和爱默生长期以来的关系。
起码从1836年他与查尔斯·斯蒂尔斯·惠勒住在茀灵特湖畔的那段日子开始,梭罗就常常寻找类似这样的机会了。
后来,爱默生在瓦尔登湖畔买了一块地,他允许梭罗在那儿盖一座小屋,在小屋里梭罗完成了《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的初稿,并开始着手写作《瓦尔登湖》,这也进一步证实了他的作家天赋。
而且,如果离开了写作,梭罗将无法谋生——当然大部分作家都是如此。
除此之外,梭罗也只能偶尔做些测量土地的工作,以及在爱默生去欧洲旅行期间又当了回管家而已。
但是,梭罗在当地的坏名声却与日俱增,这缘于狱中那一夜他和监狱看守之间发生的小插曲,缘于他“一流人物”的地位的形成,以及他那些激昂的演讲——包括《论公民的不服从》或者叫《对市政府的抵抗》(1848)。
梭罗也曾到处旅行,而不是一些传奇中所说的“不爱出门的人”。
他在去科德角和缅因州艾兰格什自然保护区的旅途中所写的日记,后来都整理发表了。
梭罗死后,他的妹妹又将这些文章编成两卷本出版成书(1861年当梭罗自知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就安排好了这一切)。
另外,他还去过佩思艾博,跟一个勘察委员会到过新泽西州,去纽约拜访他的朋友布罗森·奥尔科特,和诗人沃尔特·惠特曼会面,以及去白山和缅因州旅行,而最后一次是去明尼苏达疗养,并且看看那里土著居民的生活(这是梭罗长久以来的夙愿)。
梭罗生前曾长期活跃于诸如“地下铁路”之类的废奴运动中,1857年他在康科德认识了激进的废奴主义者、革命党人约翰·布朗。
1859年布朗的哈帕斯渡口起义失败之后,梭罗尊他为废奴运动的烈士。
那些年,梭罗不仅保持并发展了与文学界人士的关系,而且与科学界人士也是如此,他和当时美国一流的博物学家路易斯·阿加塞兹(Louis Agassiz)一直通信,并送标本给路易斯。
梭罗还喜欢收集印度工艺品和研究印度的语言,因而作为一个生活得井然有序的自然主义者,他又找到了第二种天赋,只是这天赋发现得迟了些(有些人对此也许会有争议)。
1861年11月梭罗在旅途中写下了最后一段文字,而在此之前,他已经积累了200万字,其中包括几本书的手稿。
此后,他微弱的生命只维持了几个月,1862年5月6日,梭罗死于晚期肺结核,5月9日安葬在康科德。
在其45年的生命中,梭罗表现出了对实际工作的超强的适应能力,尤其是在他需要靠它们赚钱来养活自已或家人的时候。
他勘测了康科德的许多土地,进行了好几项铅笔制作方法的技术革新,还帮助家里修建了两所房子,并且两度为爱默生作了很长时间的管家。
梭罗交友广泛,终生致力于正义的事业,而且一直对社会现状倍加关注。
他旅游、演讲、观察新英格兰和其他一些地方的自然景观。
他极力主张人们简化生活中的人为因素,主张人们根据原则去做事,并且要常常反省自己的状态和坚持正义。
“简单、独立、大度、信任”是梭罗用来形容哲学家的词(《瓦尔登湖》,9),而他自己的简单和复杂则体现在《瓦尔登湖》中的每句话里,譬如相隔不远的这两句: 我们是属于社会的。
毫无疑问,别人可以来代替我们思想;可是如果他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我自己思想,这就很不理想了。
(《瓦尔登湖》,31) 对梭罗来说,“社会”即是近在眼前的那个帮我们盖房子的人,又是遥远的先祖留下的遗迹,还有古代哲学家们的那些文本。
但社会环境从来不允许我们自己决定生活的方向,从来都遏制我们的生命关怀,但社会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
如果“楷模”的特性是,他们能发现人们揭露性和革命性的潜力(前提是他们已经了解这个社会),那么他们就应该激励社会成员去真正地思想——指一种思想实践和习惯,必要时会好似“发狂”(beside ourselves)。
而就像这些楷模一样,梭罗也深刻了解他所在的文化传统,并试图对它进行变革,特别是那些来自于基督教《新约全书》的传统观念,它们在人们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了。
另外,梭罗似乎还创造了一个“既是好战者又是不抵抗主义者”的例子——因此在某些方面对后来的甘地和路德·金都有很大影响。
在那个民主社会里,梭罗自有他的一套生活态度。
这个社会向未来开放,但它的过去却给它带来一些麻烦,其中不仅包括那些特有的宗教内容所代表的过去,还包括像斯坦利·卡维尔所说的,被当作宗教崇拜的“财富的神力”,而这种拜物教一直持续到今天(见《束缚与绝望》,401)。
有段时间梭罗曾是康科德大部分地产的主要勘测员,因而他沉浸在地产界定和遗产转移的过程之中。
而梭罗却总是避免拥有太多财富,因为他必须是“发狂”的(beside himself,后面我们将进一步看到对这个词的回应),在极大程度上他一直是如此。
和爱默生的关系 即使梭罗没有在1837年8月哈佛大学毕业典礼的那天去听爱默生的ΦBK联谊会演讲,他们也早已彼此知晓。
而实际上,他们的关系发展得越快,他们就越难成为朋友或是保持良师益友与门徒的关系。
时至今日,在美国文学史上(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美国哲学史),爱默生仍占据重要位置,以至于对他在《论自然》一文中那著名的想象“透明眼球”(《论文与讲演录》,10),什么样的评说都有,整整一个世纪都是如此,而且在他死后尤为甚之。
对爱默生影响力的评价可能会有些夸张,但并不为过。
至于梭罗,即使不把他一起算作和爱默生一样的作家,那么他也是一个日记作家。
这可以追溯到爱默生曾经问梭罗是否记日记的问题上,据有人确证,正是因为爱默生的这一询问,梭罗才开始用日记来记录思想,也正是爱默生在他的颂文中对梭罗作出了最有影响、最为经典的评价: 如果他的天赋只是爱思考而已,那么他很适合过他的生活,但他的充沛精力和实践能力又使他看上去是生来成就大事业和作领袖的人。
因此对于他放弃这世间少有的实干才能,我非常遗憾,我实在忍不住要指出他的缺点,那就是他没有抱负。
因为缺乏这一点,所以他就无缘成为整个美国的管理者,而只能是一个美洲越橘党的头目罢了。
缔造好霸权之后,某一天去种种豆子本来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梭罗那里却仍然只有豆子
(“梭罗”,331-32) 在美国这样一个到处都是霸权事务的国家,如此评价几乎意味着一种谴责,那不仅仅是爱默生个人的心痛和失望。
读者们也许忘记了,爱默生在那篇颂文的结尾,强调似的将梭罗比作以高贵纯洁著称的“火绒草”,(333)。
爱默生和梭罗的区别也集中表现在“霸权(empires)”这一问题上,对此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 可是那唯一的真正的美国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国家,你可以自由地过种生活,没有(茶、咖啡、肉)这些食物也能过得好,在这个国土上,并不需要强迫你支持奴隶制度,不需要你来供养一场战争,也不需要你付一笔间接或直接的因为这一类事情而付的额外费用。
(《瓦尔登湖》, 138) 这段话所反映出的梭罗对美国社会中那些商品的轻蔑,也曾在其他许多地方出现过。
和历史上所有美国的批评家一样,梭罗对霸权的观念和实践都持强烈的反对态度(无论是真实的霸权还是虚构的霸权)。
可是,对于当代读者及梭罗同时代的人来说,把茶、咖啡和肉视为不公平的产物,似乎有些夸大其词、本末倒置。
那么,是不是没有了奴隶制或战争,霸权的产物就不复存在了呢
也许。
它们会完全消失么
不可能。
殖民体系、所有制体系或许会因此在某些方面发生变化,但不是本质变化。
从梭罗的深层视角来看,仅仅是表面的变化就是没变化。
而且,比起爱默生来,梭罗更懂得把握政治关系对不同个人的含义——不论这种关系是亲密无间还是远隔重洋、南北相隔,或东西对峙。
当然,两人的观点还是有相同之处的,这可以拿《美国学者》及爱默生的其他任何文章引以为证。
首先,爱默生最为著名的主张之一就是,在学者生活中,“经验”比书本知识重要得多。
他这样写道:“我只知道我所生活过的东西,我从经验中得到这些生活的知识……”这本是他和梭罗共有的一个观点,但是爱默生接着写最后一句话:“……(我从生活中获得多少经验),我就能征服和开垦多少未知的荒野,或者说我就能延伸多少自我存在的范围”(《论文与讲演录》,60),这便是爱默生政治主张的精神版了,具有被认为是“命定说”的地缘政治学倾向。
也许有人会认为,事实上这只是精神化的、隐喻的观点,因此不应被当作是对粗暴的种植垄断、资本主义制度及建立霸权的认同。
然而,为何爱默生一定要选择这些隐喻来描述精神世界呢
对这个问题的阐释,梭罗和爱默生在语言选取上的背离又意味着何种差异
梭罗是从来不相信只凭个人就可以把一种秩序、“统治”或“霸权”强加于人类社会或是自然世界的: 我希望世界上的人,越不相同越好,但是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
(《瓦尔登湖》,48) 我们需要旷野来营养……在我们热忱地发现和学习一切事物的同时,我们要求万物是神秘的,并且是无法考察的,要求大陆和海洋永远地狂野,未经勘察,也无人测探……我们需要看到我们突破自己的限度,需要在一些我们从未漂泊过的牧场上自由地生活。
(《瓦尔登湖》,212) 我所说的‘西部’只不过是‘荒野’的另一个说法而已;而且我要说的是,荒野中的一切都是这个世界的宝藏……正是因为纽约的孩子们没有被狼喂养过,所以他们才会被北部森林的那些有过这种经历的孩子们所征服和取代。
(《漫步》,112-13) 我从未拥有过一亩地,也从拥有过一个人和他耕种的土地:耕地应是土地的一部分,但更多的应是草地和森林,这不仅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是要通过植被年复一年的生长和腐烂,来为遥远的将来准备好一份物种模版。
(《漫步》,126) 在这里,我们看到在某种程度上梭罗表现为自然主义者,而且由“种豆”这件事引出了不少比喻。
如果不看其他方面,比较梭罗和爱默生时,我们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看待一种似乎建立在生态学基础上的哲学,并要试图理解这种观点可能影响的方面;以及我们如何评价那个时代的不同观点有多少差异和分歧。
而我们也许还会问,是什么促成了爱默生的表达方式中所包含的对统治、理智或政治的渴望,而梭罗则是对关系的渴望
它们是否可以和谐共存,而同时又自成一格
要对爱默生和梭罗观点的异同进行更为深入的评价,就需要引用下面这一大段话,这段题为“一个人”的文字明确表达出了《美国学者》一文的主旨。
爱默生写道: 这个古老的寓言中包含了一种全新的、至高无上的道理。
那就是,“人”只是部分地存在于所有的个人
跪求爱伦坡的《黑猫》(中文) 最好是txt格式
山坡上的松林依旧松松朗朗。
找一句话 大概是某本侦探小说中的:这世上的犯罪不过是因为情或者钱.大概这样的意思...
即可以是神鸟也可以是死神的象征,东西方文化这个是一样的乌鸦在东西方文学中是个非常复杂的形象,在神化、民间传说和文人创作中,乌鸦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身份,它可以代表光明,也可以象征黑暗;它是神的使者,也是鬼魂的邮差;人们认为它带来喜讯,也相信它预示灾祸;它本来代表着和睦温暖的亲情,却经常和漂泊羁旅扯上干系……乌鸦的这些判若云泥的身份,不仅是乌鸦的生活习性决定的,也是文化发展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对乌鸦的不同看待,体现了不同文化的特质,昭示着相异的价值取向。
本文所涉及到的乌鸦,既有传说中的踆鸟或三足乌,也有渡鸦(Raven),当然也包括正宗的乌鸦(Crow)。
这些不同的鸦类象征的意味也不相同,西方学者Eric David Mortensen就曾说过:“渡鸦(Raven)一般与预言有关,而乌鸦(Crow)则更多地和死亡甚至邪恶联系在一起。
”1不过,这种差别非常细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是同一种鸦类,如渡鸦,所体现的象征也大相径庭,在西藏和喜马拉雅山以东,渡鸦被视为先知的承载者,把未知的消息带给想要知道的人。
在亚洲,渡鸦是媒介或者预言家;而在北美洲西北部,渡鸦本身却是神。
西藏的占卜书里面,渡鸦是值得信赖的,但到了北美和西伯利亚的一些地区,以及云南的纳西族那里则成了骗子。
2“Raven”条也说:“艾伦·坡的让渡鸦名垂不朽,此前很久,普通渡鸦几乎在全世界范围都代表着不祥的预兆,如死亡、瘟疫和疾病,虽然它聪明无畏的天性也为它赢得了一定程度的赞美——在某些人群的神话中乌鸦是高贵的传令官的角色就是证据。
”3因此,乌鸦的双重身份并不是生物学上的分类所决定的。
也有的学者认为,太阳中的踆鸟或三足乌并不是乌鸦,而是另外一种鸟类,不过这种说法很难站得住脚,因为乌鸦为“阳精”的说法由来已久,里面就记载,用牛肉和丹丸喂养雏乌鸦,等它长大,“毛羽皆赤”的时候杀掉,“阴干捣服”,“可以寿五百岁”,这种说法很显然来自乌鸦—太阳—阳精一脉相承的联想。
一、乌鸦的双重身份。
现在,听到或看到乌鸦往往被视为不祥之兆,但历史上乌鸦确曾有过一段相当风光的日子,它的出现不但不是凶兆,反而预示着吉祥,甚至代表着神谕。
乌鸦的两种正好相反的身份不仅仅是兆丧与兆喜那样简单,可以见诸以下五个方面。
1. 日御与月夜。
茅盾在研究中国神话时曾说过这样的话:“这月中有兔的神话竟同日中有乌一样是不可解的谜,只得存而不论了。
”4茅盾的存疑并不能阻挡后人继续研究的兴趣,季羡林先生就在玄奘的中找到了月兔传说的可能蓝本,不过,日中金乌传说的由来,至今尚未有令人信服的说法。
把考察的视野推广到世界文学的领域,我们会发现,在世界各地的很多神话或民间传说中,乌鸦都与太阳或者太阳神有关。
乌鸦与太阳的这种关系究竟是中国的特产还是外国的舶来品,也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
中国关于乌鸦的神话散见于、、等书,书中的乌鸦又叫金乌或踆鸟,典型特征为三足、金翅。
中说:“羿焉彃日
乌焉解羽
”王逸的注解和都说:“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
”看起来,乌鸦是居住在太阳里面的鸟,和月兔生活在月亮中一样,因此羿射日的时候,顺便把乌鸦也射死了,坠落下硕大的羽毛。
在另外一个神化系统中,乌鸦和羲和联系起来。
羲和本为日御,在的神话系统中,羲和驾六龙,承载着太阳在空中运行,而其他一些神话中,乌鸦代替龙成了拉车的苦力。
到了,羲和使用乌鸦有了更高的技巧:“东北有地日之草,西南有春生之草,……三足乌数下地食此草。
羲和欲驭,以手揜乌目,不听下也。
食草能不老,他鸟兽食此草,则美闷不能动矣。
”《太平广记》也记载:“南方有地日草。
三足乌欲下食此草,羲和之驭,以手掩乌目。
”看来,地日草好像一种大麻一样的东西,其他的鸟兽吃了只会“美闷不能动”,而乌鸦吃了不仅没事,反而会长生不老。
羲和为了让乌鸦专心拉车,就用手捂住乌鸦的眼睛,这和后来人们给拉磨的驴子戴上眼罩是一个道理。
《山海经·大荒东经》则抛开了羲和,直接把乌鸦当成了承载太阳的飞鸟:“旸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 为什么乌鸦会和太阳发生这样密切的关系。
有些人认为,日中有鸦,是原始人对于太阳黑子的直观认识;也有人认为这和乌鸦晨起暮归的习性有关。
还有一种可能是,乌鸦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曾有报载乌鸦偷去女孩化妆用的塑料梳子,乌鸦的巢最内一层镶嵌碎玻璃和瓷器片,这些发亮的东西让人容易联想起太阳的光明。
上述说法都不无道理,但都很难令人信服。
不管怎样,至少在中国,乌鸦和太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争的事实。
在一些地方,乌鸦甚至就是太阳神的化身。
“美国西北部海达人以鲸鱼吞噬乌鸦(后者是神话中太阳神的人格化)的故事,对日出和日落提出了自己的解释。
”5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说过“凡是阳光照耀到的地方,均有太阳崇拜的存在。
”宗教学研究权威麦克斯·缪勒进一步认为“一切神话均源于太阳”。
乌鸦和高贵伟大的太阳神沾光,可谓根红苗正,“祖上也阔过”,可是为什么后来却成了不幸乃至邪恶的化身,的确让人费解。
更让人费解的是,中国神话中频繁和日神一起出现的乌鸦,在诗词中却经常与月亮和夜晚联系在一起,最有名的是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有人认为,“月落乌啼”与乌鸦晨起暮归的习性相反,因此别出心裁地将“乌啼”解释为一座桥的名字,这种说法难免臆断之嫌,因为乌鸦夜啼的诗词除《枫桥夜泊》外还为数不少。
王建《十五夜望月》中写道,“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
”如果这还只是描写乌鸦夜间睡觉,那么《乌夜啼》的词牌名就很难解释了。
李后主的两首《乌夜啼》流传千古,本名却叫《相见欢》,从宋朝才开始有了《乌夜啼》的名字,而改名的根据并不出于张继的诗歌,而是源于南北朝时庾信的同名诗歌。
庾信的《乌夜啼》被看作是唐人七律和七绝的先驱,这里抄录如下:促柱繁弦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
御史府中何处宿,洛阳城头那得栖
弹琴蜀郡卓家女,织锦秦川窦氏妻。
讵不自惊长落泪,到头啼乌恒夜啼。
“啼乌恒夜啼”是说乌鸦总是在夜里啼叫,不是也和乌鸦的生活习性恰好相反
类似的诗词还有不少,如“每听乌啼知夜分”(王昌龄《乌栖曲》)、“城乌独宿夜空啼”(李白《庐江主人妇》)、“乌啼林外月初上”(陆游《寒夜枕上》)、“女墙犹在夜乌啼”(刘长卿《登余干古县城》)、“佛室夜艾乌更啼”(秦观《宿乾明方丈》)……2. 兆丧与兆喜。
李后主的《乌夜啼》和庾信的《乌夜啼》一样,弥漫着的是“自惊长落泪”的悲凉情绪,但这样的词牌却偏偏另有一个“相见欢”的别名,一个是“悲莫悲兮生别离”,一个是“乐莫乐兮新相知”,悲喜两种对立的情绪统一在同一个词牌中,算得上是乌鸦双重身份的缩影。
往前追溯,庾信的诗也并非《乌夜啼》的最早来源,这个名字的来自《世说新语》的编纂者刘义庆。
《唐书·乐志》揭载:“元嘉十七年,徙彭城王义康于豫章。
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
文帝闻而怪之,征还。
庆大惧,伎妾夜闻乌夜啼声,扣斋阁云:‘明日应有赦。
’其年更为南兖州刺史,因此作歌。
”三国魏何晏在狱中时,有两只乌落在屋顶上,女儿说:“乌有喜声,父必免。
”何晏果然被释。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乌鸦曾是一个吉祥的象征。
而到了后来,乌鸦更多地被当作“扫帚星”,“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乌鸦嘴”这些俗语都是例证,人们甚至发明了跺脚、吐口水、咒骂、默诵“乾元亨利贞”等“法术”来破除它带来的不祥征兆。
乌鸦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福星”蜕变为“祸水”,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从很早的时候起,乌鸦的叫声就有兆丧与兆喜的双重功能。
古时候西藏人用乌鸦的叫声来进行占卜,现藏巴黎图书馆的藏文文献T·1045号《以乌鸦的叫声来判断凶吉》的文书中记载了根据乌鸦叫声预测未来的详细方法:“咙咙(之声)表吉祥;嗒嗒(之声)表无恙;砸砸(之声)表事吉;卓卓(之声)表财旺;依乌依乌(之声)危难降。
”可见乌鸦叫声并不一定预示着吉祥,只不过表吉祥的叫声似乎略多。
洪迈《容斋三笔》记载,“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
”对乌鸦的观感因地域而异,南方人不但不把乌鸦视为吉祥鸟,反倒唾骂进而追杀,与当年中国围剿麻雀的奇观颇为相像。
就是在当代,世界各地对乌鸦的态度也不相同,中国人大多唾弃乌鸦,但尼泊尔却专门为它设立了“乌鸦节”,每年春天第一个月的10日,尼泊尔举国上下早早起床,把炒好的大米等食物撒在屋顶等地,让乌鸦尽情食用,谁家来的乌鸦最多,表示谁家的运气最好。
各地对乌鸦喜恶的不同,可以说是乌鸦双重身份的历史遗留。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状况
原因也许并不复杂,乌鸦长久以来就被当作信使,是沟通人—神或者人—鬼之间的桥梁,只不过,它在一些传说中成了“失信的使者”。
3. 鬼使与神差。
《以乌鸦的叫声来判断凶吉》的文书中有这样的句子:“乌鸦是人类怙主,传递仙人神旨。
藏北系牦牛之乡,于该地中央,她传递神旨翱翔飞忙。
”《圣经·列王纪》故事中,上帝告诉先知以利亚(Elijah),让他向西躲在一条河边,上帝会命令乌鸦为他带去吃的。
以利亚依言而行,上帝果然派乌鸦每天早晚为他送去肉和面包,以利亚借此度过了艰难的时日。
《圣经·箴言》里面也说,如果儿女不孝敬,乌鸦会啄去他们的眼珠(The eye that mocketh at his father, and despiseth to obey his mother, the ravens of the valley shall pick it out, and the young eagles shall eat it.)在德国和北欧的神话中,主神奥定(Odin)身边经常伴随着两条狼和两只乌鸦,乌鸦负责为他打探消息,起到的也是信使的作用。
不过,奥定不仅掌管智慧、战争、艺术和文化,同时也是死亡之神,狼和乌鸦两种食腐动物就与死亡和尸体有关。
因此,在西方,乌鸦作为接引灵魂的使者的传统由来已久。
艾伦·坡的名作《渡鸦》(The Raven)中,叙事人希望渡鸦能为他带来死去爱人的消息。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黑暗的另一半》中,主人公也是在最后关头召唤乌鸦带走了凶手邪恶的灵魂,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当然也延伸到了影视领域,李小龙之子李国豪的遗作《乌鸦》(The Crow)中,遭流氓残杀的主人公的灵魂回来报仇,身边就一直盘旋着乌鸦,乌鸦带给他力量。
鲁迅小说《药》的结尾,华大妈也是希望儿子坟墓前树枝上的乌鸦能带给她关于亡灵的一点消息。
如果按照神话中神—人—鬼的三种结构,乌鸦本来是人与神之间的使者,后来越来越成为人与鬼(灵魂)之间维系的桥梁,这就好像玉皇大帝手下的天兵天将转头作了阎王爷的跟班,乌鸦的双重身份再一次得以凸现。
乌鸦在东西方文学中的信使身份,也许可以解释它从尊容到卑贱,一落千丈的命运转折。
信使的职责是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使往往是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联系的唯一通道,如果信使失职,不仅会导致信息传输的中断,还有可能引起信息发送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误会,而信使本身也会遭到双方的厌弃。
很不幸的是,乌鸦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失信的使者。
藏族民间故事《被惩罚的乌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失信”的故事:乌鸦曾是神鸟,充当神与人之间的使者,它为神带去了人供奉的饼子,却忘记告诉神烤饼的技艺;人向神提出三个请求,得到了神的承诺,但乌鸦却把承诺送给了石头和树木,并对人谎称神没有答应人的请求。
谎言败露后,乌鸦丢掉了使者的职务,而且没有了窝,一夜要从树上掉下九次,并且浑身散发着恶臭。
《格萨尔王传》里面的乌鸦也不是什么光彩的形象,白帐王派乌鸦、孔雀、鹦鹉、白鸽为他寻找美女,其他鸟类不愿意因此引来战祸,都各自飞回家乡,只有乌鸦四处寻找美女,找到以后,它又在白帐王面前讨好卖乖、讨价还价,直到惹恼了白帐王,举箭欲射,乌鸦才肯说出消息。
古希腊也有着类似的故事,乌鸦原本金色,是阿波罗(Apollo)的“宠物”,阿波罗派它去监视自己的爱人,由于乌鸦说谎,阿波罗对爱人产生了误会,用箭射死了爱人,等到发现真相后悔莫及,只好惩罚乌鸦,让它变成黑色。
还有一个故事说,阿波罗命令乌鸦取水,乌鸦贪吃耽误了,反倒诬陷蛇阻挠,因此受到了惩罚。
《伊索寓言》中《乌鸦与墨丘利神》的故事里,乌鸦虽然不是信使,但同样因为谎言和背叛而受到了摒弃。
乌鸦受困罗网,向阿波罗祈求,但脱身以后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为阿波罗神龛供奉乳香);等到再一次被困时,它转而向墨丘利神(Mercury)祈求,但墨丘利神不肯做阿波罗第二,说什么也不愿意相信乌鸦的诺言。
《圣经》里面的乌鸦虽然没有背弃神,但它背弃了神的选民——挪亚。
挪亚一家与各类动物在方舟内躲避洪水,过了四十天,挪亚“放出一只乌鸦去。
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
”(And he sent forth a raven, which went forth to and fro, until the waters were dried up from off the earth.)从“直到”(Until)不难想见,乌鸦被放飞后并没有回来,在洪水消退、地面露出以前一直在空中盘旋,否则挪亚不会再放鸽子出去。
《圣经》的洪水故事学界一般认为源自古巴比伦的史诗《吉尔迦美什》,《圣经》中隐含的意味在《吉尔迦美什》得到了补足。
我解开大乌鸦放了出去,大乌鸦飞去,看到水势已退,打食、盘旋、嘎嘎地叫,没有回转。
《吉尔迦美什》中,埃阿在乌鸦之前曾派出鸽子和燕子,最终是乌鸦的“没有回转”确认了洪水消退的消息;而在《圣经》中,这个顺序被颠倒了过来,乌鸦第一个出去探路,但却一去不返,没有提供任何关于洪水的线索。
所以挪亚“又放出一只鸽子去”(Also he sent forth a dove from him),鸽子找不到歇脚的地方,只好回来;七天后挪亚再次放鸽子出去,傍晚时“鸽子回到他那里,嘴里叼着一个新拧下来的橄榄叶子,挪亚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
”可以看出,鸽子没有像乌鸦那样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就在“地上的水退了”以后还是叼橄榄叶为人类报信,后世用“和平鸽”而不是“和平鸦”或“和平乌”,确有一定的道理。
不过,《圣经》中的乌鸦在没有食物、没有落脚点的情况下可以盘旋七天而不飞返,这种强韧的生命力又远非鸽子所能及。
1800年,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发现了巨大的类似鸟类的脚印化石,有人认为这就是当时挪亚放飞的乌鸦留下的足迹,也有人认为这是远古鸟类恐龙的遗迹。
同样是洪水神话,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那里乌鸦的作用又有不同。
普米族的神话中,乌鸦把发洪水的消息告诉了人类;僳僳族的神话中,乌鸦不仅告诉人类发洪水的消息,还教人类的幸存者——兄妹二人,藏在葫芦里躲避洪水,洪水过后,乌鸦又让他们从葫芦里出来,并帮助他们结成夫妇,繁衍出后来的人类。
乌鸦的双重身份真是无处不在。
4.聪明与愚笨在民间故事中,一些动物代表着特定的性格,分属于特定的类型。
例如,狐狸往往机智、狡猾、贪婪,偶尔也弄巧成拙。
但乌鸦在民间故事中却有着聪明和愚笨的双重品格。
以《伊索寓言》中的三个故事为例,可以看出,即便在同一本故事书中,乌鸦的双重身份也是再明显不过的。
《乌鸦喝水》的故事中,乌鸦是个智者的形象,渴得奄奄一息的乌鸦发现了水瓶,但嘴巴又够不到,焦渴和急切并没有让乌鸦丧失理智,把水倒出来白白浪费点,而是促使它思考,最后发现了把石子扔进瓶中的好办法。
《乌鸦与狐狸》中的乌鸦,则完完全全是愚笨的代名词,乌鸦受了狐狸的“忽悠”,真的相信自己羽毛又漂亮,歌声又动听,结果在张嘴唱歌的时候丢掉了嘴里的肥肉。
《乌鸦与绵羊》里,乌鸦的角色相对中性,不好不坏,只是个滑头。
乌鸦停在绵羊身上,绵羊很不乐意,对它说:“如果你要是停在狗身上,它早就把你咬死了。
”乌鸦做了一个很厚颜无耻的回答,“我轻视弱者,服从强者。
我知道应该招惹谁,奉承谁,所以我才能活得这么久。
”以上三则故事同出《伊索寓言》,分别代表了乌鸦的三种不同的道德色彩,乌鸦的这三类形象可以说相当全面地代表了人们对乌鸦的态度。
5.慈乌与寒鸦在中国的传说中,乌鸦还有一个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象征意义:孝养。
晋成公绥《乌赋序》云:“夫乌之为瑞久矣。
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
”《本草纲目·禽部》:“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
”束皙《补亡诗·南陔》亦有“嗷嗷林乌,受哺于子”之句。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重“孝”的中国人在动物界找到的两个美德的典型。
乌鸦不仅以孝著称,而且似乎通人性,对人间的孝道也加倍敏感,《周书》中的颜乌,《异苑》中的宗懔,都是因为孝行感动了乌鸦。
前者母亲去世时引来数千乌鸦为他衔土垒幕,后者因母丧悲泣不已,每当痛哭时则有群鸦聚集,痛哭后群鸦方始散去。
人类和动物中孝道的模范,因为孝而发生了感应。
另外一些故事中的乌鸦虽然不是孝子,但也体现着善良的美德。
《燕丹子》中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秦王刁难说,只有乌鸦白头、马生犄角时才放他回国。
太子丹仰天长叹,乌鸦的头果然变白了。
这个故事中的乌鸦即便不是善解人意,也是相当配合的。
《拾遗记》里面,晋文公为了逼介子推做官,放火烧山,也是乌鸦保护了介子推。
《九色鹿经》讲到乌鸦救了好朋友鹿。
前面提到过的《圣经》神话中,乌鸦为先知以利亚送去食物,如果说还是听从上帝的意旨,不是出于主动,那么《论衡·吉验篇》中的乌鸦则完全称得上真正的助人为乐了:“乌孙王号昆莫,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衔肉往食之。
”不管是上面的孝的故事,还是乌鸦助人的故事,乌鸦所体现的都是浓浓的人情味,尤其“乌鸦反哺”更是洋溢着和睦团圆的家庭氛围。
但在中国的古典诗词中,乌鸦的出现却往往凄风苦雨,一派悲凉气氛。
“西风林外有啼鸦,斜阳山下多衰草”(辛弃疾《踏莎行·和赵国兴知录韵》)、“梁园日暮乱飞鸦,极目萧条三两家”(岑参《山房春事》)、“暗柳啼鸦, 单衣伫立”(周邦彦《琐窗寒·寒食》)、“两行疏柳,一丝残照,万点鸦栖”(刘基《眼儿媚·秋闺》)、“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秦观《满庭芳》),这些诗词无一例外地表现失群、孤单的感觉。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开头说“枯藤老树暮鸦”,末句则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白昼的远去、季节的衰败和人的羁旅之情合奏成一曲悲怆的交响。
有的时候,乌鸦还被用来渲染亡国之痛,“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李商隐《隋宫》),近代的李叔同去国远游时也写过《金缕曲》表达国破家亡的伤痛:“披发佯狂走。
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枝衰柳。
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
”最具有人情味的乌鸦,却成了最没有人情味的情境的最好烘托物。
二、乌鸦双重身份的深层含义。
仅仅指出乌鸦的双重身份是不够的,事实上,声望经历巨大落差的并不只有乌鸦一个。
同乌鸦一样,蛇原本也是一个受人崇拜的神圣动物,只不过蛇后来的下场比乌鸦更加凄惨,成了诱惑人类始祖犯罪的祸首。
老鼠的命运也有类似之处,中国民间传说,老鼠咬开了一团混沌的皮囊,于是清气上浮为天,浊气下降为地,因此被列为十二属相之首。
西方的创世深化中,也有麝香鼠潜水找到一小块土,由神创造出大地的故事,这和我们今天“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印象大相径庭。
在图腾崇拜时期,许多动物都被视为部族的祖先、神圣的象征被崇拜,随着神话时代的结束,这些动物身上承载的神性也日渐剥落,甚至走向了反面。
只有极少数的动物崇拜随着文化的呈递和传播保留了下来。
今天,狼既是贪婪残暴的野兽,也是孤赏高蹈的猛士,可以说是一种神话文化的残留。
像很多其他动物一样,乌鸦的形象和身份随着时代和地域的改变而改变,不管是对乌鸦的崇拜,还是对乌鸦的唾骂,都既和乌鸦的习性特点相吻合,又有着人类特有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基础。
其他详见
《Phantom幻灵地狱》结局是什么意思
那个结尾真的很经典的说啊~~~即可看HE,也可看BE(传说中的乐极生悲啊)也许在导演心中,玲二的命运就是把爱伦送回家乡,也许这就是千古不变的杀手宿命。
车夫打死了02,EIN自杀了,你没看到那朵花少了一片花瓣.02离艾伦还是很远的,所以他倒下时,艾伦还在欣赏风景.....对于02也不能算杯具,因为他是在艾伦说“我可以活下去”,然后微笑,然后翘了的...分析 逃了6个月的两人 最终来到了 大草原 02站在坡上看夕阳 EIN则是躺在大概距离几米之外的斜坡上 看夕阳 俩人都看着入神了 憧憬未来之类的 完全是可能的 没注意路过的车夫 02先被发便当 就在这之后的几秒内 EIN也被发了便当 车夫用的是带消音器的手枪 最后02死了,艾伦应该是自杀的02是艾伦活着的精神支柱嘛,前边有伏笔的别再说什么不可能啊不可能 再辩解Phantom有多么多么厉害 = = 那时候在那儿的 只不过是1对 经历完一场噩梦 望着夕阳憧憬未来的少年和少女 此时他们已经不是啥Phantom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