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哈代的诗《一个星期》原作(英文)。
作者马里奥·普佐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且是长期生活在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心脏——纽约的美国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在美军中服役。
复员后,先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文艺创作,后来又在社会调查学院专门研究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
他的第一部小说《明争暗斗》被认为是描写战后被占领的德国的最佳小说;他的第二部小说《幸运的香客》被《纽约时报》称之为“小经典作品”。
《教父》是作者的第三部小说。
这部小说一出版就轰动了整个美国,引起了广泛的评论和赞扬。
美国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霍尔·伯登在《星期六评论报》上对这部小说作了深刻的分析和精辟的评价。
他是这样写的: “马里奥·普佐的新小说是一种对准顽固堡垒猛烈攻击的攻城锤,其主旨在于振聋发聩。
这是一部内容充实的家史,记录的是一个家庭不惜用枪、用斧、用绞刑具、用攻心战来实现自己对整个美国地下势力集团体系的独霸控制的详细过程…… “这部作品的故事情节波澜起伏。
普佐的表现技巧颇见功力:在他的笔下,一个本来令人感到义愤的情节都十分入情入理。
一切感情冲动,一切杀戮,一切粗鄙的两性关系,都同他所刻画的人物所处的情境协调一致。
但同时他又能把他所塑造的人物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气质烘托得具有人情味,真实可信。
“《教父》是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成功之作……是揭露阴险的犯罪集团的权威性的小说。
” 普佐之所以能写出这样的成功之作,主要是因为他熟悉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的秘密,也熟悉各种各样人物的生活隐秘。
对美国社会的本质,他洞见症结,因而最有发言权。
无论在美国国内或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都有不少人在考虑这样的问题:美国社会究竟怎么样
它是不是理想社会
这部小说继承批判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对这类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其生动、形象、具有说服力的回答。
作者忠于艺术规律,既不抽象地肯定,也不概括地否定,而只是客观地把美国社会最隐蔽的本质赤裸裸地揭示了出来。
作品是通过引人入胜的场面和扣人心弦的情节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
剥开富丽堂皇、令人眼花缭乱的遮羞布,人们不难看出:这里绝不是无忧无虑的人间天堂,而是地地道道的尔虞我诈的冒险家的乐园;这里处处布满了陷阱、明枪、暗箭;这里人人自危;这里,除了表面文章以外,骨子里根本没有什么“自由、平等与博爱”。
作者以艺术家的手法让我们看到的,不是美国社会生活中漂浮于表面的璀璨夺目的现象,而是隐匿于深层的阴森恐怖的本质或本质的某些方面:以维持社会治安为己任的警官、警察;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的法官、律师,以及身为合法民意代表的议员;以“公正、客观”自诩的报刊编辑、记者,尽管有时在同自己或自己的集团无关的问题上也能信誓旦旦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因为他们大都暗中隶属于各个地下势力集团,所以背地里却干着同自己的公开职责大相径庭的见不得人的勾当。
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就社会组织关系来说,美国人大都有双重身份:一种是公开的社会成员身份,例如警官、警察、法官、律师、议员、报刊编辑、记者,以及演员、店主、工会头目等等,办起事来“公事公办、铁面无私”,各人按照自己对社会的贡献领取合法报酬,这一面实在无可指责;另一种是秘密的集团成员身份,他们暗中分属于各个地下势力集团,各人又必须以公开的身份、合法的形式,为自己所属的地下势力集团效忠,从而定期获得额外报酬,这一面是绝对“保密” 的,甚至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是要守口如瓶的。
对美国社会的本质进行如此入木三分的剖析,是美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
人们在公开社会受到了委屈,往往得不到正义的保护。
原因是:人们在公开社会受到了委屈,根据不合理的法律条文,总是显得“活该”;而徇私舞弊者总是可以利用法律的灵活性来歪曲本来就不合理的法律,而形式上仍然是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是在秉公办事,结果也总是显得“应该”。
因此,人们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下去,为了预防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的悲楚,也都纷纷投靠地下势力集团,要求必要时为他们伸张正义,为此他们甘愿定期预交“保护费”。
地下势力集团买通有关当局,有恃无恐地进行各种非法活动——走私、贩毒、摆赌场、开妓院等。
通过这些活动,积聚了大量财富之后又可暗中串通公开的政治上的权贵势力,或者把他们自己的亲信安插到国家要害部门。
这样,上面有了强大的保护伞,再加上他们所掌握的舆论工具的附和,他们不但可以为所欲为,而且能够无往而不胜。
他们都有严密的组织:有核心领导班子、有单线联系的内部系统,也有层层外围组织;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有自己的“军队”,还有自己的情报网。
一旦自己人受到了侵害、欺压、委屈,能谈判的就谈判解决,无法谈判的就采取破坏以至暗杀手段解决。
甚至议员选举,最佳演员的选举,尽管表面上冠冕堂皇,无懈可击,但大都操纵在地下势力集团的手中。
他们一插手,就可以出冷门,出乎意料地使某些人堂堂正正地当选。
这部小说通过对美国地下势力集团之间真刀真枪的“战争”的叙写,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美国社会的表层下面的最隐蔽的本质。
作者讲故事的方法也别开生面。
故事发展,当然有一条主线。
但常见的是,主线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暂停下来,分岔伸延开去,形成支线,支线发展到尽头,然后再回到主线上来,继续发展主线。
根据需要,支线可多可少。
整个故事的主线与支线的发展脉络,很像一棵大树的树干与树枝的关系。
而《教父》中许许多多的支线都不是从主线上分岔出去的,而是各有自己的源头,自己的流程,到末了才自然而然地汇拢到主线上来。
整个故事的主线与支线的发展脉络,很像一条大河的主流与支流的关系:各有源,最后聚成洪流,一泻千里。
因为可以另外重新起头,所以故事继续发展可以不受前一个阶段发展的制约。
作者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海阔天空,纵横捭阖。
这个方法值得借鉴。
“教父”维托·考利昂是纽约五大地下势力集团之一的头头。
以他为首的考利昂地下势力集团主要经营的是从欧洲走私进口橄榄油、开设赌场等等。
他的势力遍及美国东西南北各地,在政府各个要害部门也都有他的人。
他神通广大,渴求保护和支持的人们虔诚地尊称他为“教父”。
他对下面也有求必应,说话算数,从而赢得了人们的敬畏。
随便什么事,只要他暗地或公开一插手就会按照他的意志发展变化。
他是美国社会真正叱咤风云的人物。
“教父”他们坚信:在公开的社会要求正义是痴心妄想,只有在黑帮内部才有正义可言。
这是熟谙美国社会和一切资本主义社会的底蕴的人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所发出的肺腑之言。
这既是小说中人物的看法,也是作者本人的观点。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必然有人不相信社会能给他们提供什么保护。
他们不甘心把自己的命运拱手交给那些达官贵人,任其摆布,任其捉弄。
那些人有什么能耐
只不过他们能够纠集一撮人为他们捧场,使他们当选之后当官而已。
“教父”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进入公开的大社会,就是因为他们不甘心任人宰割。
他们决心在地下世界利用一切手段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使自己成为强者,然后再“改邪归正”。
这样,他们一进入弱肉强食的公开的大社会,就可以以强者的姿态出现,这也是一切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的上层实权人物带规律性的相同发展道路。
哪一个大财团或亿万富翁不是从营私舞弊、投机倒把起家的
中国有句古话说:“一将成名万骨枯。
”看了这部小说,我们也有理由说:“一人发财万骨哭。
”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一章正文的前面摘引了法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一句名言:“在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
”这句名言引用到这部小说的前面,实在贴切极了,真是画龙点睛之妙笔,点破主题之警句。
“教父”是美国社会的灵魂,是美国社会的精神之父,他和他的精神影响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也是美国社会的主角。
整个小说出现的人物将近一百个,着重刻画的有二十多个,大都是美国那个社会里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他们既是美国社会的产儿,又是美国社会的缔造者,也就是说,没有美国社会,也就没有他们;没有他们,美国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美国社会了。
在这里对所有的人物一一加以评价是没有必要的,还是让读者一面读一面想吧。
但除了主角以外,特别应该提一下的是“教父”的小儿子迈克尔的妻子恺·亚当姆斯。
她心地善良,大学毕业后就去当教师,想当个奉公守法的公民,但是她同迈克尔结合了。
她只知道迈克尔作为普通人是可爱的,却不知道他作为考利昂集团的成员是可怕的。
等她知道迈克尔杀人不眨眼并对她撒谎的时候,她忿然离开了他。
但是,当她认识到迈克尔杀人都是“情有可原”、“不得已而为之”之后,她又毅然决然地回到了迈克尔的身边。
她天天祷告,祈求上帝保佑迈克尔的灵魂。
恺·亚当姆斯的性格同她的遭遇是耐人寻味的,发人深省的。
在美国那样的社会,即使有决心当好人,也难于出污泥而不染,也难于独善其身,除非是真正的彻底革命者。
作者最后让恺·亚当姆斯忿然离开迈克尔,不久又让她欣然回到迈克尔身边,这绝不是一般爱情纠纷的喜剧结局,这个突兀奇特的结局有其非常丰富的思想内容。
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极其复杂而深刻的文艺理论问题:作家通过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写,应该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个别人物抑或整个社会
具体一点说,处于黑暗的旧社会,作家应该引导读者痛恨个别坏人抑或整个社会结构
处于光明的新社会,作家应该引导读者膜拜个别英雄人物抑或整个社会
《教父》这部小说的不同凡响的艺术魅力就在于:尽管描写的全是坏蛋,但作者曲尽妙笔,竟然能让读者不痛恨个别坏蛋,而痛恨整个龌龊的社会结构。
教父及其继承人——他的小儿子迈克尔本来都是坏透了的坏蛋,但是却并不显得令人痛恨,因为他们杀人是整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出来的,因为他们杀的也都是更坏的人。
他们同那些在幕后“坐地分赃”的政客比较起来,在“坏”的程度上,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想一想吧:明明写的是坏蛋,而且还把坏蛋的“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但又要设法不让读者去痛恨坏蛋,而是痛恨那个产生坏蛋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整个社会结构。
这谈何容易
这需要多么高超的艺术技巧啊
恺·亚当姆斯能够原谅迈克尔,读者也会原谅迈克尔。
要把迈克尔的灵魂从罪恶的渊薮中拯救出来,天真的恺·亚当姆斯同无知的老太婆一样,也只能乞灵于上帝。
古今中外,杰出的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绝不以“教师爷”自居,绝不滔滔不绝地大讲正面道理;他们绝不蔑视读者,绝不侮辱读者;他们都非常尊重读者的判断力;他们往往只“举一隅”,而让读者自己去“三隅反”;有时,他们甚至故意指出一条走不通的路,让读者自己返回到正路上来。
要挽救教父的灵魂,要挽救迈克尔的灵魂,祷告,此路不通。
那么,出路在哪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有理由认为,过去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尽管有些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得很深刻,但揭露的大都是表面现象,而《教父》才真正挖掘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灵魂。
我们在小说中所看到的男女关系,不是哈代笔下的那种以虔诚的爱慕和缠绵的柔情为基础的、受命运捉弄的爱情悲剧,而是彻底撕去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之后剩下来的赤裸裸的兽欲。
人与人之间的高尚的爱情关系,已沦为禽兽与禽兽之间毫无感情的低级下流的兽欲关系。
美国社会的出路在哪里
这就是小说里全体人物的所作所为必然要引起读者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小说中所描写的人和事,尽管在我们看来有点阴阳怪气、荒诞不经,但在美国却比比皆是,屡见不鲜,也就是说,这是一部有坚实的现实基础的现实主义作品。
也可以说,这是一部认识美国社会本质的理想的读物。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作者在小说正文的前面特别声明说: “这本书里面的一切人物都是虚构的,若书里的描写同现在还活着的或已经死了的真人有相似之处的话,那也纯属巧合。
” 作者的这一声明,酷似“此地无银三百两”,从反面点明了这部小说的现实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
它是一部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又是一部生动形象的社会风俗史。
普佐是一位严肃、庄重的现实主义作家。
他的小说,不是在现代派作品里所常见的那种以扑朔迷离的荒唐的渲染作为噱头来诱使读者陶醉于虚无缥缈之中,而是以引人入胜的真实可信的素描作为楔子来启发读者认识美国社会的本质。
至于现代派,这里不打算作进一步的评述,只想援引英国文学史家艾奈特·鲁宾斯坦的一段话,从中可以看出严肃的西方学者对现代派的看法: “世纪末的美学观,在他们(按指十九世纪末以王尔德为代表的唯美派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不到四十岁就死了——引者)短暂的一生中得到了昙花一现的表现。
后来又在从超现实主义到存在主义之间的许许多多陷于邪门歪道的文学流派中借尸还魂了,通过这些形形色色的流派,二十世纪资产阶级文化加速衰退堕落的过程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见《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从莎士比亚到肖伯纳》英文版,1969年,美国,下册第850页) 在现代派各种光怪陆离的变种的文艺思潮泛滥成灾的美国文坛,普佐显然是一位巍然屹立的现实主义作家。
因为他在社会调查学院受过熏陶,所以他的小说具有特别明显而突出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
马克思在谈到以狄更斯为代表的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的辉煌成就时说: “以他们那晓畅和令人感动的描写,向世界揭示了政治的和社会的真理,比起政治家、政论家和道德家合起来所作的还多。
”(见《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中文版,第二卷第402页) 恩格斯在谈到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时也说:“我从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四卷463页) 我们也可以说,《教父》通过生动的故事所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的真理,比起所有的政治家、政论家和一切新闻报导合起来所揭示的还要多,我们从这里所能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所有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以及报刊杂志那里所能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
这本书,对译者来说,之所以值得一译,对读者来说,之所以值得一读,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的作品,内容提要:美国纽约五大黑势力集团之一的维托•考利昂一家采用多种极端手段,实现了在整个美国黑势力团体中的独尊地位。
在这场斗争中有黑团伙之间的火拼;有走私贩毒的嚣浪;有赌场的烟云;有红灯区的人欲横流。
本书被认为是描写资本主义社会中黑社会现象的最具权威的作品。
关于托马斯 哈代比较详细的简介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1840-1928)英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诗人生于英格兰多尔切斯特的一个小村子里。
父亲是位建筑师。
1856年哈代离开学校,给一名建筑师当学徒。
1862年前往伦敦,任建筑绘图员,并在伦敦大学进修语言,开始文学创作。
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
1896年,他发表了他的最后一部小说《无名的裘德》(Jude the Obscure),以后即转向写诗,整个晚年他都用来写诗。
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计出无奈》问世于1871年。
成名作是他的第四部小说《远离尘嚣》(1874)。
从此,他放弃建筑职业,致力于小说创作。
主要作品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还乡》,《卡斯特桥市长》诗集--《韦塞克斯诗集》、《今昔诗集》、《时光的笑柄》、《早期与晚期抒情诗》、诗剧《列王》哈代的作品反映了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城镇后所引起的社会经济、政治、道德、风俗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以及人民(尤其是妇女)的悲惨命运,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法律和宗教的虚伪性。
他的作品承上启下,既继承了英国批判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也为20世纪的英国文学开拓了道路。
德伯家的苔丝拖马斯·哈代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代表作,哈代青年时代曾当过建筑师,以后成为职业作家,大半生住在乡下,他的小说都是乡村题材,总题名为《威塞克斯小说》,威塞克斯是他的家乡的古名,他的小说也大多以此为背景的。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被侮辱的乡村姑娘苔丝的悲惨遭遇,苔丝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可是,社会的强权势力连这样的弱女子也没能放过,最终酿成了她的悲剧。
小说强烈的反宗教、反封建道德、反资产阶级法律的倾向,在当时尽管遭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一发表,很快就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小说还多次搬上荧屏,给哈代带来了世界声誉。
在群山环抱的美丽而幽静的布蕾谷居住着德北一家,他们家境十分贫寒,老德北是一个乡下小贩,做着一点小买卖,全家9口人仅靠一匹老马耕种点土地来勉强维持生活。
五月未的一个傍晚,在通往马勒村的路上,牧师崇干告诉德北一个没用的消息,他考证出德北原是当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子孙。
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又喝得酩酊大醉。
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德北17岁的女儿苔丝勇敢地承担了替父亲赶集卖蜂窝的担子。
谁知在赶集路上,她赶的马车与邮车相撞,老马被撞死,全家的生活来源没了着落。
苔丝为此感到痛苦和羞愧,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她听从了母亲的安排,去纯瑞脊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那里认亲。
德伯先生是英国北方的一个商人。
他发财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安家立业,做个乡绅。
因此,他从博物馆里挑了“德伯”这个古老姓氏,冒充世族乡绅。
这些情形,苔丝和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知道。
德伯太太是个性格怪僻的瞎眼老太婆。
她的儿子亚雷有20多岁,是个花花公子。
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
他要苔丝去他家养鸡场养鸡。
苔丝在纯瑞脊养鸡,完全受亚雷的驱使。
她充满疑惧,处处拒绝他的段勤,却无法回避他。
9月里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苔丝和她的同伴赶完集后返回村子。
一群喝醉洒的女人肆意辱骂苔丝,苔丝又羞又恼,一心想赶快离开这群人,远远跟着的亚雷骑马上前,要苔丝上马离开,她不加思索地跨上了亚雷的马。
他俩骑着马跑了一阵,亚雷早把马引向了远离纯瑞脊的岔道。
半夜1点钟,待苔丝发现时,他们已经来到英国很古老的一片树林围场。
树林里昏暗多雾,根本辨不清方向和道路,苔丝十分恐惧,她想独自走回去,但这是办不到的。
苔丝坐在一堆树叶上,亚雷去辨路。
等他摸黑回来时,他绊着了一样东西。
这模糊的灰白色正是穿着白色衣服躺在干树叶上的苔丝。
亚雷伏身下去,他的脸触到她的脸。
她正睡得很沉,睫毛上的眼泪还没干呢。
昏暗和寂静笼罩了周围……苔丝又气又恨,一个月后,挎着一个沉重的篮子,毅然离开了纯瑞,顺着山路往家走。
苔丝回家后,把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惟一不安的只是亚雷不打算娶她,苔丝欲哭无泪,很快村里传开了有关苔丝的消息,并遭到了村里人的讥笑和背后议论,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更糟糕的是,苔丝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不久,一个小生命来到了她的身边,但没过多久,孩子也死去了。
现在,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前面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得自己一个人去跋涉,没有人同情,更没人帮助。
想到这儿,她十分抑郁,恨不得面前出现一座坟墓,自己一头钻进里面去。
她常常问自己,女人的贞洁真是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
一切有机体都有恢复原状的能力,为什么单单处女的贞洁就不能呢
她决定离开这个知道她的过去,使她感到窒息的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开始她的新生活。
又一个春天来临了,苔丝又第二次离开家,到塔布篱牛奶厂当了一名挤奶的女工。
这里风景如画,苔丝的心情十分愉悦,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安玑·克莱。
克莱是一个低教派牧师的儿子,他不愿继承父业做牧师而想务农当场主。
他在牛奶厂学习挤奶技术,发现不爱言语的苔丝有许多与别的乡下姑娘不同的地方,并很快钟情于她,他觉得苔丝是一位美丽而天真无邪的少女,认定只有她是最完美的,于是就去注意她,接近她。
他们不断地相会,而且每天总是在那朦胧的晨光、那紫罗兰或在粉红色的黎明时刻。
因为挤奶必须很早起床,而起得最早的差不多总是他们两个。
他们来到室外,空旷的草原上一片幽渺迷茫,晓光和雾气混合不分,使他们深深地生出一种遗世孤立的感觉,好像他们就是亚当和夏娃。
在共同的劳动生活中,他俩逐渐产生了恋情,而且渐渐地像火一样炽热。
克莱对苔丝的爱情改变了他对生活的设想,他要放弃家里为他安排的门当户对的婚姻,娶苔丝这个内心充满诗意的大自然的女儿为妻。
苔丝虽然心里十分爱克莱,可是过去失身的耻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内心十分痛苦。
她几番想把过去的事告诉克莱,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苔丝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她觉得如不把自己的过去告诉克莱,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欺骗。
因此,在临近结婚的前几天,她鼓起勇气用写信的方式向克莱说明往事。
她把信塞进克莱门里,听凭他的定夺。
谁知这封信塞进了地毯下,克莱没有看见。
结婚那天,苔丝从地毯下发现了信,失望地毁掉了它,决定在当天晚上告诉丈夫。
新婚的夜晚,他们来到租借的新房,那是苔丝祖宗的一座邸宅。
在苔丝还没告诉克莱自己过去的事情前,克莱先说出了他的一段往事。
他曾在伦敦和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过了48小时的放荡生活。
克莱刚说他有罪恶要向苔丝坦白时,苔丝立刻就原谅了他。
她听了克莱的讲述后,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和喜悦,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过并不比丈夫的大。
但万万没有想到,在苔丝说出了自己的遭遇时,克莱却不原谅她。
他翻脸无情,讥讽苔丝是没落贵族的后裔,乡下女人,不懂什么叫体面。
任凭苔丝怎样哀求,他都无动于衷。
克莱本有先进的思想和善良的心地,是近25年以来这个时代里出现的典型人物,虽然他极力想以独立的见解判断事物,但是一旦事出非常时,他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
他遗弃了苔丝,独自一人上巴西去了。
苔丝陷入了孤独之中,她默默地忍受、等待,希望有一天能和克莱重修旧好,她为了保全克莱的名誉,回娘家后不愿对父母说出丈夫出走的事,对外也隐瞒自己是克莱太太的身份。
她把克莱留给她的生活费都补贴了家里,自己生活无着,四处流浪打短工。
冬天,苔丝独自一人走在通往高原农场的路上。
她穿着一件女工服,半个脸用一张手帕包裹着,眉毛已被拔掉。
过路人见了她的长相,都禁不住吓一跳。
苔丝满眼含泪地对自已说:“从此以后,我要永远往丑里打扮,因为克莱不在我跟前,没有人保护我,我只爱他一个人,我愿意别的男人都看不起我”,她到棱窟槐干活,受尽白眼和欺凌,被东家派到地里干男人的粗重活。
她在风驰电掣般的打麦机前不停地供麦捆,累得喘不过气来,但她忍耐着,等待克莱的消息,希望有一天能重归于好。
一年后的12月30日,苔丝听到一个教徒在讲道,那教徒竟是欺凌她的亚雷·德伯。
4年前亚雷还是满口的秽言秽语,如今却满口仁义道德,这种伪善面目使苔丝感到恶心。
亚雷见了苔丝后,把他的讲道、教义统统抛开,又跑到农场对苔丝纠缠不休。
苔丝愤怒地用皮手套打他的耳光。
但亚雷并不甘休,他凶狠地威胁道:“你记住了,我的夫人,你从前没有逃出我的手心,这回还是逃不出我的手心。
你只要做太太,就得做我的太太
”苔丝受不了沉重的体力活和亚雷无休止的纠缠与威胁这双重的压迫,给克莱写了封情辞恳切的长信,哀求他来救她脱离苦海。
与此同时,和苔丝一起做工的女友也给克莱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赶快回来保护自己的妻子。
远在巴西的克莱吃了不少苦头,害了一场热病,务农的理想破灭了。
他也开始追悔过去,并认识到自己对苔丝的行为不公正,太残忍。
苔丝的处贞虽然过去被玷污了,但她的品德却是高尚的。
克莱认识了自己的过错,于是他从巴西返回英国寻找自己的妻子,决心与她重归旧好,但当他在一所海滨公寓找到苔丝时已经太晚了。
原来苔丝在父亲去世后,等不到克莱的回信,为了解脱母亲和5个弟妹无处安身、无经济来源的困境,又和亚雷同居了,克莱看到这种情况,黯然离开了。
克莱的归来使苔丝万分痛苦,她觉得自己的一生都被亚雷毁了。
在绝望中,她用餐刀杀死了亚雷,追上离去的克莱。
两人避开大路,躲避追捕,在荒野的一所空房子里度过了他们婚后最幸福的几天。
后来他们来到石柱林立的异教神坛。
疲乏的苔丝躺在祭坛上,对克莱说,希望他能在自己死后娶妹妹丽莎为妻。
追捕他们的警察没过几天就发现了他们,苔丝看到这些陌生人,并不惊慌,因为这是她预料中的事情。
她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土,平静地对那些人说:“我停当了,走吧。
”天亮了,苔丝被警察押送着,安详地走上了刑场,克莱遵照苔丝的嘱托,带着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读后感200字,和主要内容300字。
答完我还给加赏啊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类型:现实\\\/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
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
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
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
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
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
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
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
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
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
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
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
两人暗生情愫。
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
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
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
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
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
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
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
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
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
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
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
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
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
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
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
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
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
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
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
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
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
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
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
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
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
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
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
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
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
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
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